广播电视专业技术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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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专业技术总结

广播电视专业技术总结范文1

关键词:中国传媒大学;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远程教育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2年5月,项目正式启动。初期项目主要面向西部12省(区、市)基层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各省级广播影视局推荐了800名基层从业人员,经过严格的入学考试,最终录取了279人。对学员网上学习的数据分析显示,学员平均每周上网学习2~3次,均能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网上学习任务,其中,16%的学员坚持每天上网学习。从课程考核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来看,80%的学员成绩达到合格,5%的学员成绩达到优秀。

项目所取得的初步成效得到了国家广电总局蔡赴朝部长的高度评价,他提出要求:要充分发挥中国传媒大学的资源优势,进一步面向基层扩大远程培训规模。从2013年起,本项目开始面向全国广电系统推广,同时扩大招生专业,涵盖新闻宣传、艺术创作、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等各类专业技术岗位。

为了更好地推动项目进展,国家广电总局和中国传媒大学于2013年5月联合召开了“2013年广播影视远程专业学历教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并研究部署进一步工作。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和国家广电总局人事司领导,以及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省级广播影视局人事教育负责人和中国传媒大学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对各级单位理解项目精神、落实项目方案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项目特色

为了确保项目组织工作有效落实,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保障,项目从顶层设计,形成了以下运营管理模式:

(一)分工协作

本项目由国家广电总局、各省级广播影视局和中国传媒大学共同实施,各单位明确分工。总局人事司负责计划、指导和协调,中国传媒大学及其校外学习中心负责招生和教学,省级广播影视局负责招生组织、受理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奖学金名单等。

(二)政策支持

2012年,国家广电总局制定了《关于落实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意见》(广发【2012】61号),把“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远程学历教育项目”列为五项重点项目之一,从而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重要的政策基础。

(三)经费支持

为了鼓励基层学员积极完成学业,并尽可能减轻经济负担,中国传媒大学与国家广电总局共同筹措资金,对优秀学员进行资助。

资助分为两种情形:对于西部12省(区、市)的基层学员直接给予学费资助,资助办法是:由中国传媒大学按照30%的比例降低学费标准,剩余的学费由总局承担80%,学员个人(或其单位)承担20%。相当于西部地区的学员承担的学费总额不超过1000元。

对于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基层广播电视单位学员,以及未获得学费资助的西部地区学员,则设立“广播电视远程专业学历教育奖学金”。该奖学金以《广播电视远程专业学历教育奖学金实施办法》为依据,分一、二、三等奖,可以覆盖学员总数的40%~50%。

(四)招生方式

本项目采用严格的资格审核和招生录取程序。首先由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进行选拔并推荐、上报给省级广播影视局。各省级广播影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上报给国家广电总局进行最终审核并备案。中国传媒大学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名单为基准,组织学员进行入学考试并择优录取。

(五)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以网络学习为主。学员通过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教学平成选课、自学、答疑、讨论、小组活动、作业、选考等一系列教学环节,并按要求到中国传媒大学校外学习中心参加辅导活动,期末考试安排在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学员在完成主要课程学习之后,国家广电总局将从中选拔成绩优异的学员,开展以能力提升为目标的面授培训,使他们尽快成为专业骨干。

(六)质量保障

多年以来,中国传媒大学继续教育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提高质量、改革创新”的方针,不断提升师资队伍建设、精品资源建设,进行教学模式改革,强化教学督导,严格考试和考场管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教学评价与监控体系。

在对学员的学习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中国传媒大学还加强了对学员的教学辅导与支持,通过学员分析和学习过程分析,主动发现问题,提供及时的学习支持服务,使学员保持积极的学习状态,顺利完成学业。

三、项目评价

国家广电总局对本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总局人事司司长邹伟认为,中国传媒大学以其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对基层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传媒大学苏志武校长认为本项目顺应了国际和国内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与要求,顺应了传媒文化业的发展趋势与要求,符合基层广播影视从业人员的学习需要,对于促进广播影视基层人才建设和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各省市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有效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例如,贵州省广播影视局在参与项目后出台了《贵州省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意见》,作为本项目的地方配套政策。该政策旨在借助本项目,使贵州省广播影视系统从事专业技术管理的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本科学历达到95%以上,使贵州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大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项目发展前景

本项目探索了一条适应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对于推动基层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得到了基层广播电视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国家广电总局的大力支持。因此,本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广播电视专业技术总结范文2

关键词:广播电视技术 维护 特征 方法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12(a)-00-01

对于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来说,涉及到广播电视的基础设施、设备及系统等多方面维护与管理,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发挥积极作用,将对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产生直接影响,是强化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根本保障。具体内容分析如下。

1 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的特征

1.1 播出频率与播出时间增加

广播电视作为一种传统媒体,过去播出的频道较少、播出频率较低;但是随着近年来网络技术、媒体技术等发展与完善,广播电视也得以全面发展,其维护与管理技术不断挖掘、不断利用,因此广播电视频道越来越多,播出频率也大幅度上升,一些电视频道已经实现24 h的滚动播出,这些都给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带来压力。

1.2 传输系统容量大幅度增加

对于广播电视发展来说,其覆盖程度直接决定了传播的范围以及市场占有率,尤其以传授系统作为发展的核心技术。过去,广播电视以模拟大微波干线作为主要传输形式,如电话专线、同轴光缆等,这种传输技术为点对点模式,传输的容量相对较小,与我国实际需求不适应;另外,如果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只能覆盖主要的省市而不能到达偏远地区,显然不利于国家信息的传播,也无法满足各地区人民对信息传播的

需求。

1.3 传输系统与控制系统较为复杂

随着广播电视的不断发展,控制系统日趋复杂,需采取单频道与总控制室系统相结合的综合性播出控制体系,拥有强大的视频与音频转换功能,同时也发挥了同步机、制式转换器等设备,实现了电视台、外场转播车等有机整合,可适应大型综合类节目的播出,满足人们多元化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但是在这种更加复杂的系统中,给技术维护与管理带来压力和困难,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故障或问题都将对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因此,全面了解现代媒体特征,构建维护技术体系,为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奠定基础。

1.4 发射系统的固态化发展

当前,在我国广播电视技术中,包括中短波、电视广播、调频发射等覆盖手段,但是由于受到技术水平、经济水平等限制,这些技术在广播电视传播系统的应用并不理想,而发射系统作为广播电视传播的重要手段,如何改善运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科学水平的提高,固体化器件应用日益成熟,由于具有耗能低、经济实用、可靠性强等优势,已成为广播电视发射系统中的必然选择。因此,未来广播电视的播放控制室体积更小、科技含量更高。

2 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的方法与对策

当前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因此采取有效的维护方法与对策,对广播电视设备的正常运行、实现安全播出具有重要意义,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2.1 了解待修设备的基本原理

如果广播电视的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结合电路的特征以及信号流程、设备工作原理等,确定发生故障的大致范围或具体部位。如果故障发生在电子管设备中,常见故障能够看得见、摸得着,但是在全固态设备中,由于使用了大量的集成电路和复杂的线路系统,这些对维护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较高要求,故障往往较为隐蔽,这就需要从工作原理为出发点,再加上仪表、仪器等辅助作用,可快速检测并判断故障点,才能尽快采取解决措施。

2.2 强化设备的定期检修工作

对于广播电视设备的维修工作来说,做好定期检修工作非常重要,尤其对于一些易于受损、受到温度影响较大的元件,需要做好经常性检查。同时,还要做好设备的除尘工作,以此保障机器散热性能的正常发挥,检查设备是否发生接触不良、打火、泄漏等问题。设备的电源部分、风冷部分等元件温度是否保持正常,是体现故障隐患的主要形式之一,如果设备发生温度过高问题,需引起充分重视,否则不仅减少设备的使用寿命,还可能造成元件的严重损坏。在确保发射机、功放等风冷系统的正常运行前提下,应确保通风正常、散热良好。如果设备已经发生故障,就应该从外观进行检查,判断其工作状况、元件运行状况等;听机器内部是否存在异常声响、嗅电线或者元件是否有烧焦味;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也可手摸接触头、功放管、风机以及散热器件等,确保元件温度处于正常范围内。另外,还可发挥仪器检查的辅助作用,通过测量仪器配合检测,保护数据的测量、故障的排除等,可尽快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故障损失。在设备的故障尚未查清之前,不能过于凭借主观主义,也不得随意改动线路或者更换元件,挖掘故障隐患,寻找故障的真正原因。

2.3 充分了解设备的原有工作状态

开展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应掌握设备的出厂验收报告和技术维护资料,了解设备的运行原理,并以此作为基础,构建广播电视设备的技术档案,为后期故障检测、判断等提供重要资料,确保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的长期性、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因此,如果广播电视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全面了解待检修设备的工作状态、故障现象等,做好日常值班日志,并对以前的维护记录进行查看与分析,客观地分析设备故障性质、故障类型,与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设备进行对比,做好各项技术维护工作,并记录维护工作的内容、技术、方法等,以便今后遇到问题及时核实、解决,快速排除故障。

3 结语

由上可见,随着广播电视工作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对技术维护与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广播电视技术维护涉及到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与经验水平、判断能力等,不能凭借主观臆断。因此,要求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才能更好地判断设备故障,有针对性地采取解决措施,提高故障排除效率,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优质、安全播出,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于海臣.广播电视系统状态维护技术的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26).

[2] 武新华.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工作的思考[J].广播电视信息,2011(2).

[3] 郭英朝.浅论广播电视技术维护与管理[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理论),2012(4).

[4] 王健忠,朱建刚.浅谈广播电视技术维护[J].科技致富向导,2012(3).

广播电视专业技术总结范文3

一、人才队伍现状

1、总体情况

××县广播电视局是××县主管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的职能部门。局下设办公室、新闻中心和农村广播电视维修站三个科室。目前全局有干部职工34人,其中在职在编的干部职工有21人。临时聘用的8人,临时工3人,“4050”人员3人。

2、局机关

局机关共有9人,公务员7人,临时工1人,“4050”人员1人。结构:其中局长一名、副局长2名,主任科员4人,办事人员2人。学历情况:研究生1人,本科2人,大专4人,中专2人。年龄情况:20——25岁1人,30——35岁1人,40——45岁4人,45——50岁2人,50——55岁1人。特点:办事人员较少,年龄偏大、业务素质偏低。

3、新闻中心

目前共有人员25,有在职在编的共计1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人,临时聘用8人,临时工2人,“4050”人员2人。学历情况:本科10人,专科13人。人员结构:编辑3人,记者12人,播音员4人,节目制作播出人员4人。年龄情况:20——30岁11人,30——35岁3人,35——40岁5人,40——45岁6人。特点:专业技术人员较少、整体业务素质偏低。

4、农村广播电视维修站

农村广播电视维修站原来有编制5人,因2005年所有人员已经上划云南广电网络公司,现有没有人员编制。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县广电局研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广电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编制紧缺,办公室人员结构老化,业务素质与实际工作需要矛盾突出,办事人员较少,影响了办公室工作的高效运转。

二是新闻中心由于人员编制紧缺,部分人员结构老化,现在人才与实际工作需要矛盾突出。目前我局新闻中心只有14人的编制,由于缺少编制,无法进人,留不住人才,导致了广电人才资源匮乏,现有人才与实际工作需要的人才矛盾突出,影响了宣传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是××县农村广播电视维修站有机构没有人员编制。而农村广播电视维修站负责全县“村村通”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又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没有人员编制,难以确保“村村通”长期通、天天通,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村群众较好的收听收看广播电视。

四是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偏低。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县委、政府非常重视,给新闻中心招聘人员8人,待遇其中1人每月1800,4人每人每月1500,3人每人每月1300。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务员津补贴的调整,物价的不断上涨,8个招聘人员的待遇有些偏低,有的招聘人员甚至已工作四、五年,工作任务又辛苦,致使招聘人员有一些思想,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广电人才队伍建设学习培训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尽管县广电局采取了很多措施,举办培训班,到省、市台跟班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但由于经费严重不足,只安排了短期的学习培训,没有安排三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对有关业务工作提高不大。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思路

面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县广电局实际,就今后加强和改进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工作建议:

一是增加局机关和新闻中心的人员编制。需要政府给予局机关再增加2名编制,新闻中心再增加3名编制,保证广电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建议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政策,在县农村广播电视维修站增加事业编制5人。切实解决有人做事的问题,确保“村村通”工程有人管。

广播电视专业技术总结范文4

关键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

随着当前经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安全播放是实现给广大人民提供更好广播电视作品的关键点。所以为使广播电视作品获得更好的播放效果,需要强化并实现更高效的播放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对涉及播放的机械设备进行有序、高效的监管工作,并分步强化相关所有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与专业技术。而所谓的安全播放指的是广播电视信号能够安全平稳地传达到观看、使用者的设备中,并进一步保障相关信号不会在传递过程中出现遗失,令传播信号能够完整地传递。而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则需要在播出体系上进行优化,不仅需要调整传播管理技术措施,还要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保障电视节目在播放过程中所有环节都具有较高的质量,并最终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现出完美的广播电视节目。

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重要性

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具备高品质的感官效果,而提高广播电视播放效果最为重要的是播放环节,需要对广播电视的播放进行科学、有序的引导管理,保障无线及有线网络信号能够顺利传达至所有观看者,并令所有观看者以最快的速度第一时间看到。安全播放是当前广播电视创新改革的重点工作,也是贯彻党的路线及方针、政策的关键路径,是群众与党及政府部门的联系纽带。自广播电视出现以来,其便充当了党和国家与各界民众交流的平台,并且基于广播电视的公众传播功能,也成为了时事政治、经济现状等的传递通道。广播电视也成为了当前传播社会事件的渠道,并且具备极高的真实性。所有的新闻传播报道都应遵循真实、准确的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符合事实的信息。所以广播电视的所有播放以及传播过程都应当做到百分百的安全,并进行严格、科学的信息管理,才能够保障相关信息资料不会遭受到不良企图的人员盗取、篡改,令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获得真实可靠的资讯信息,避免不良舆论籍此传播,引发不良影响。

2安全播出的具体工作

2.1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

为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能够安全播放,就必然要强化广播电视中信息的安全性,这也是强化政治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可以利用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实现宣传功能,传播区域内涵。在这之外,还要求播放渠道及相关体系中,设置保护节目安全的措施,为广播电视的安全播放提供保障。广播电视台采用安全的传播渠道,也是对广播电视台知识产权的保护。

2.2技术防范

为强化广播电视安全播放管理,则需要针对广播电视的各技术系统展开详尽的安全检查,并细分各项检查内容,具体的检查内容主要划分为内部检测与外部检测两项。内部检测内容涉及广播电视播放及传送两部分;而外部检测内容则包含更多,例如:不良外界信号的干扰或是其他因素导致的干扰等,并且外部检测也极易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为了规避危险事故的发生,一定要做好事前预防工作,保障外部检测能够正常运作。

3安全播出的具体措施

主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包含系统的技术安全手段和相关规范措施。基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为保障广播电视信号能够实现广泛覆盖,就必定要保障设备、信号、配置等多种相关基础设施具备更强的安全性,具体落实的安全防范措施手段包含管理安全、紧急措施安全及安保措施安全等。

3.1技术系统安全

3.1.1电源安全广播电视部门为保障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就需要将安全用电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因为广播电视供电系统的使用安全性关系到所有观众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遭遇万分紧急的突发事件,还要求供电系统可以及时应对突发状况,集合发电机、配电双回路、高电压等多种供电设备和手段来维持供电。3.1.2信号源安全在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时,需要确保相关材料准确真实,并且编审、审核,然后播出;需要保障广播电视的整体制作过程正确合法,在切换的多个环节中都要保障信号源的质量,且需要对节目内容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在此之外,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电视台,要分步提高所有电视广播媒体员工的个人素养与技术水平,这样才能够从员工个人出发,全面提高电视节目的质量,跟上时代的发展脚步,尤其是具有较强公众参与度的综艺、教育类节目,更应当强化信号源的安全性。3.1.3设备安全广播电视设备是建立广播电视部门的基本工具,也是落实安全播放的重要手段,所以,为强化播放的安全性,就要展开高效的设备检修、维护工作。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制度,并逐步进行实施。对于广播电视台而言,少不了使用多种高端精密的仪器设备,此类精密仪器设备需要重视看管与重点维修、维护,力求将安全防范落实到所有环节之中。

3.2规范措施

在使用新兴技术或新设备进行广播电视作品制作时,必须遵循相关操作规程,以此来保障播出的安全。而主要的规范措施为播出操作规程与上载操作规程两种,具体规程如下。3.2.1播出操作规程播出软件是利用节目编排并逐个依序自动播出的,所以在制作电视节目时应当熟练地编排多项播出表,这样才能够有条不紊地实现自动依序播出。而播出节目的所有值班工作者在登录节目编排程序之后,第一步需要创建与当天播出时间相对应的文件,然后基于设计拟定的节目单逐个加载相应的节目素材,常规状况下的节目是依序顺延播出的,但是也有部分节目是定时插播的内容。例如:新闻节目作为固定时间档的节目,需要严格按照时间准时准点播出,很多突发性的新闻信息需要定时插播到节目中。这种节目在加载时,需要针对节目单进行仔细的检查,观察节目播出的状态是否出现异常,以此来规避节目源遭受他人的删除、移动或损坏,能够起到及时的监控管理作用,以免出现无法播出甚至引发不必要损失的状况,造成不良影响。最后一步则是保存所有操作内容。在打开了播放程序后,最近节目单将会在节目编排程序中自动地生成并出现,程序中的校时系统将会自动运作,并进入倒计时的状态时刻准备播出接下来的内容。节目正处于播放进程中,可以实时增减节目或进行素材修改,做到随改随播。进行节目素材的修改时,应当打开播出控制系统中的“锁定”键,这样就能够对节目单解锁,并插入修改调整后的素材,添加素材的详细位置(焦点)也要进行选择。需要注意的是在修改节目属性时,需要提前在节目素材播出前5秒进行修改调整,否则便会令系统无法自动预转换到紧跟其后的节目中,致使节目预转失败。所以在选择节目的插入点时,要留有充沛的剩余时间。若是遇到此类特殊状况,最后还要点击“锁定”键来加锁节目单。当天的所有节目播出完毕后,需要遵照关机程序依序关上播控机、录像机、相关电源等多种设备。3.2.2上载操作规程在打开节目资源上载之后,需要输出相应的工作人员用户名及密码,输入正确验证信息后登录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程序,选取正确的电视节目素材信号源。然后使用查错功能来复检码流是否有错误,在确认码流正常之后点击“确定”键确定上载节目素材。在进行相关操作时,需要重视节目名称、文件类型、节目时长以及播出时间等多项录入信息。进行节目上载的过程中,利用“节目预览”功能,仔细监听监管节目内容信息,并检查节目时长是否能够对应播放单中的信息,针对完成上载的节目进行信息的审核,一旦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相关错误。在值班期间,一定不能够在电视节目制作设备上随意使用存储介质,避免外界病毒文件侵入设备中,也要避免随意更改设备参数,以及调整、变动外部连接线,没有高层监管人员的允许、授权,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软件的更改、调整以及安装,严禁更改计算机内的设置。

4结语

众所周知,广播电视节目所使用的各种大功率信号发射设备,以及多种网络等都需要使用真空电容。为了提高广播电视信号的高覆盖度,应用了很多真空电容,该类设备的安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除真空电容相关设备外,还配有很多精密设备仪器,要求具体操作人员具备更全面、专业的技能,为设备的正常运转、节目的正常安全播放提供保障。在完成所有的本职日常工作后,为了强化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工作人员应当长期进行学习,掌握多种设备的相关操作信息,并总结实践经验。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工作者,应当不断探索,挤出时间来进行相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并将提高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性视作本岗位的职责,在实践维护中掌握新的知识、技术。还要针对多种不同的设备,通过其特点制订相应于设备的检修、维护方案。另外,还要制订每周的学习计划,针对一周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将所有遇到的问题及时解决,将可能会发生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最终实现电视广播节目的安全播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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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许然.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短信预警平台[D].长春:吉林大学,2012.

[4]谢丽华.浅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维护管理策略[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6(34):48-49.

[5]达肯古丽•哈布拉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维护管理方法研究[J].西部广播电视,2016(3):189.

广播电视专业技术总结范文5

一、教育培训概述

现代社会的职业领域中,每一个岗位和职业都有它独特的知识要求,只有具备了这些知识和技能的人,才能较好地完成岗位或者职业赋予他们的任务。但是由于某些岗位或者职业对于职工来说是全新和陌生的,或由于运用了新知识、新技术,即使在同一岗位从事同一职业,职工自身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也无法使得他们能够圆满完成职责,这时企业的任务就是要为他们提供培训。培训是一种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的学习,它的目标就在于使得职工的知识、技能、工作方法、工作态度以及工作的价值得到改善和提高,最大限度地使职工的个人素质与工作需求相匹配,从而发挥出最大的潜力,提高个人和企业的业绩,推动企业和个人的不断进步,实现企业和个人的双重发展。工作行为的有效提高是培训的关键所在。

为了提高集团的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笔者认为应该重视对职工的教育培训,从而提高职工的素质,使集团及其成员能够适应广播电视的运行机制,从传统的单位制走向集团制、从层级式走向网络式。一方面,从职工个人来看,教育培训可以帮助职工充分发挥和利用其人力资源潜能,更大程度地实现其自身价值,提高工作满意度,增强对集团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另一方面,从集团来看,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是集团应尽的责任,有效的培训可以减少播出事故,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从而增强集团的市场竞争能力。

一个好的培训方案一般应是以下几个方面的有效组合:科学的培训需求分析、合理的培训内容、可望又可及的培训目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培训方法以及培训效果的评价。

二、培训的需求分析

职工培训既然这样重要,而培训活动的成本无论从费用、时间与精力上来说又都是不低的,所以必须精心设计与组织。要有效地做好这一工作,应把它视为一项系统工程,即采用一种系统的方法,使培训活动能符合集团的目标,使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实现职工个人、他们的工作及集团本身三方面的优化。

人力资源培训(简称HRT)模型便显示了这样一个系统,它代表了由五个环节构成主链的一个循环过程。(见图)

1、集团的需求分析。进行这种分析要注意几点:

一是要有预见性,要以发展的眼光去诊断需要。这就要预测集团未来在技术上可能发生什么变化,了解现有职工的能力并推测出未来将需要哪些知识和技能,从而估计出哪些职工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培训,以及这种培训真正见效所需要的时间,以推测出培训提前期的长短,不致于临渴掘井。数字、网络技术的应用给广播电视带来了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技术革命,来势之猛,始料不及。为广播电视从传统媒体过渡到现代新媒体提供了有效的途径。数字、网络技术使广播电视传播方式从单向、固定转变为交互、移动,服务方向从单一服务转变为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运行方式从离散、小规模、低效率转变为集约化、规模化、高效率、高效益,使媒体与用户、技术与标准以及广电系统内部的联系更为紧密。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浙江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来讲,在带来无限的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要实现全程全网的数字化,离不开发射台站的自动化、远程化管理。广播电视的数字化对发射台站的自动化、远程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射台站应该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推动发射台站自动化和远程网络管理的现代化,利用远程通讯技术等手段随时了解发射台站设备运行动态,逐步实现对发射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监控、管理的自动化,逐步达到普通故障自动处理,特殊故障自动呼叫报警。

二是需要调查,不要只看到那些“硬”的、技术性方面的问题,还应同时注意“软”的、思想方面的问题。中国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个人人性修为”方面的传统在集团中还是存在巨大的“管理效能”的。要知道:做事讲原则,做人讲修为,只有将做事的“原则”和做人的“修为”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将众人的能力和为一体,形成坚不可摧的“团队”、“组织”,促进集团和职工个人的共同发展。

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提高播出质量,队伍是关键。因此,应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播出一线值班人员工作苦、责任重、思想压力大,要想把这支队伍带好,离不开深入细致地思想工作。应该注意联系实际经常对值班人员进行爱岗敬业的思想教育,组织值班人员到先进台站学习,明确肩负的责任,树立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的思想。通过各种有效的思想教育,使每位职工在工作中能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2、工作任务需求分析。明确地说明每一项工作的任务要求、能力要求和其它对职工的素质要求。通过对工作任务的需求分析使每个人都能够认识到接受一项工作的最低要求是什么,只有满足了一项工作的最低要求,职工才能上岗,否则就必须接受培训。工作分析的结果应该准确规范,并由此来确定相应的培训标准。

3、职工需求分析。包括两个方面:(1)职工的能力、素质和技能分析。这是与工作分析密切相关的工作。工作分析明确了每项工作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和技能水平。从职工的角度进行同样的分析是用以考察职工是否达到了这些要求,以及其能力、素质和技能达到了什么样的水平,并由此决定对培训的需求状况。此外,对职工的能力、素质和技能加以分析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也是为了满足集团未来发展的需要。你必须坚信“人人都是人才”,关键在于开发每个人的能力,培训的目的之一就是发挥人的潜能。通过培训,使集团的人力资源系统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发挥,但这一切都要求对职工的能力、素质、技能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2)针对工作绩效的评价。如果职工的工作绩效不能达到集团提出的效益要求,就说明存在着某种对培训的需要。

三、培训目标的设置

设置培训目标将为培训计划提供明确方向和依循的构架。有了目标,才能确定培训对象、内容、时间、教师、方法等具体内容,并可在培训之后,对照此目标进行效果评估。培训目标主要可分两大类:一是技能培训。对一线值班员来讲,主要涉及具体的操作训练、故障判断及排除等;在管理层中,则主要是转变思维方式,如分析与决策能力等。二是知识的传授。包括概念与理论的理解与纠正、知识的灌输与接受、认识的建立与改变等。但理论与概念也必须和实际结合,才能透彻理解、灵活掌握、巩固记忆。

四、确定培训内容

通过培训需求分析只是确定了待开发的培训项目,具体的培训内容则还需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并结合目标加以明确。

对新上岗的职工来说,其培训的内容主要有:介绍集团的基本情况及价值观、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工作条件、发展前景等等。一般来说,对新职工的培训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1)建立职工与集团之间的情感与友谊。让新职工知道自己的个人利益是与集团的前途联系在一起的,促使他们愿意为集团目标衷心效劳,全力以赴。

(2)培养新职工职务上所需的特定技能。让他们了解工作方法与内容,并努力掌握新技能,从而能胜任当前的工作。

(3)加强团队精神。使新职工与原有职工迅速增进友谊,培养“团队”概念,以提高他们的合作与服务精神。

(4)补充学校教育之不足。脱离理论的局限,在实际中灵活运用理论法则。

(5)进一步确实考察新职工的才能、专长,以便任用时充分量才录用,发挥潜力。

对在岗的职工来说,为了使他们能不断地适应知识与技术的更新,其培训内容也应相应地以传授广电领域的新知识与新技术为主,使任职者通过培训,提高素质,适应更高层次的要求。一般而言,在岗职工的培训能起到下列积极作用:

(1)保持及增进在岗职工的知识能力,培养集团的后备力量。

(2)发挥职工潜能,提高工作技能,增加工作满足感。

(3)促进团体合作,传授安全训练,协调人力供需,养成职工尽心尽责的品格,增加集团的竞争实力。

(4)减少无谓损失与浪费,消除职工的抱怨。

另外,作为管理人员,其培训内容主要有:知识技术的更新、管理知识技能、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领导组织能力等等。

五、培训计划的拟定

这其实就是培训目标的具体化与操作化,即根据既定目标,具体确定培训项目的形成、课程设置方案、参考教材、任课教师、考核方式、辅助培训器材与设施等。制定正确的培训计划必须兼顾许多具体的情景因素,如行业类型、组织规模、技术发展水平与趋势、职工现有水平等,而最关键的因素是领导的管理价值观与对培训重要性的认识。

六、培训的准备

1、培训员的选择。师资质量的高低是培训工作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因素。培训员可由单位领导或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兼任,也可以聘请其他单位的专家、学者等人员做培训教师。培训员是受培训队伍的领队与教练,职能是执行培训计划、传递信息而不是控制人员。培训能否获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培训员的素质与能力。

2、培训时间、地点的选定。培训时间的选定要充分考虑到参加培训的职工能否出席,训练设施能否得到充分利用,做指导及协助的培训员能否腾出时间。培训地点的选定,要注意选择地点适中、交通方便、环境良好、通风光线等条件较为理想的地点和场所。

3、培训用具及有关资料的准备。包括桌、椅、黑板、放映灯具、布幕教学用具的准备,各种训练教材及教材以外的必读资料的准备,编排课程表、学员名册、考勤登记表,准备证书和有关奖品以及有关考评训练成绩用的考评表及试题的准备等。

七、培训的方法

职工培训是一项在时间上和金钱等方面花费都比较大的工程,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职工培训的投资效益,就必须根据集团发展的需要和职工发展的具体情况,合理地确定培训对象和选择培训方法。

浙江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播出任务重、技术含量高、设备数量多、服务范围广,从模拟到数字、从电缆到光纤、从音频到视频、从微波到天馈线,涉及到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要求播出一线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而且还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要求播出一线人员必须做到熟悉和掌握机房输入输出信号流程,熟悉和掌握各个播出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和使用方法,要求值班人员在播出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能及时准确判断故障部位,迅速排除设备异态。要求每个值班人员在专业技术上必须过硬。所以,机房可以经常开展检修、测试、查线、绘图评比竞赛活动,定期组织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并进行考试。经常开展专业技术讲座,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对优秀人员进行奖励。应把培养中青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人才作为重点,采取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在职培训与招聘毕业生相结合、站内培训与送出学习相结合、在岗培训与脱产学习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重点培养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只有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形式多样的职工教育培训,才能既培养了专业技术人才又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热情,同时也保证了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八、培训的评估

据一位著名外企总裁讲:“我们没有时间仔细计算我们的培训费用到底花费了多少,我们也没有时间计算由培训带来的产出有多大,但我们知道,我们一直在本行业中快速前进,市场份额在节节上升。”这一番话道出了培训给企业带来的巨大收益。但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在培训后取得很显著的成效。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许多企业只关注培训前、培训过程,但忽略了对培训的评估,从而导致该花的钱花了,不该花的钱也花了,最终效果却不大。国外现在对培训的评估也越来越重视,AT&T公司负责培训与教育的经理认为,“不能改变经营业绩的学习是毫无用处的。”

1、培训评估的目的

(1)培训是否起到了作用?这是一个应该明确回答的问题。否则,就会产生盲目培训的行为,不利于企业发展,也不利于下一次培训的立项。

(2)作为培训负责部门应全面掌握并控制培训的质量,对不合格的培训,能够及时找到失误的地方进行纠正。同时总结培训工作中成功的亮点,本着不断改进培训质量的原则,把培训工作越办越好。

(3)对参加培训者的知识、技能、态度和接受更新能力、综合素质和潜在发展能力的评估。

2、评估的四个层次

阶段一:观察受训人员的反应。在培训结束时,向受训人员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征求他们对培训的反应和感受。

阶段二:检查受训人员的学习结果。确定受训人员在培训结束时,是否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得到了提高。这一阶段的评估要求通过对受训人员参加培训前和培训结束后知识技能测试的结果进行比较,以了解他们是否学习到了新的东西。同时,也是对培训设计中设定的培训目标进行核对。这一评估的结果也可体现出培训员的工作是否是有效的。但此时,仍无法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是否能将他们学到的知识与技能应用到工作中去。

阶段三:衡量培训前后的工作表现。这一阶段的评估要确定受训人员在多大程度上通过培训而发生了行为上的改进。可以通过对参加者进行正式的测评或非正式的方式如观察来进行。尽管这以一阶段的评估数据较难获得,但意义重大。只有受训人员真正将所学到的东西应用到工作中去,才达到了培训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为开展新的培训打下基础。

广播电视专业技术总结范文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建立科学的财务核算和指标体系,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参与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和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等事项,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备从业资格的财务会计人员。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规模较大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按照《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设置并履行职责。

第六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全部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 单位预算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 国家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广播电视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 预算编制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单位预算。

(二)坚持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全部财务收支在预算中予以反映,并按照国家预算表格和统一的口径、程序及计算依据编制单位预算。

(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预算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既要考虑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和单位的收入状况、资产状况,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五)坚持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挖掘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加强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预算年度收支增减因素、以前年度资金结转结余、人员和资产等状况,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年度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和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下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三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决算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的填报、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收入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开展广播电视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九条 事业收入包括:

(一)广告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因播出、刊登广告收取的收入。

(二)收视费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收取的电视节目收视费收入。

(三)节目销售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销售节目取得的收入。

(四)合作合拍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与国内外单位和机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或合拍影视节目取得的收入。

(五)节目制作和播放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制作和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取得的收入。

(六)节目传输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用户传送广播电视节目取得的收入。

(七)技术服务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翻译服务、信息服务、计量检测、设备技术安装和维修等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事业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门票收入等。

第二十条 经营收入包括:

(一)销售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

(二)经营服务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对外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租赁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场地和设备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经营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二十一条 收入管理的要求:

(一)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组织收入,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建立健全各种专用收款收据、销售发票等票据的管理制度。

(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违规代存代管资金,防止流失。

(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三条 支出是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四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五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各项支出应当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一安排使用。单位业务部门按照财务部门核定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使用资金。

第二十六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作出规定,

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七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八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九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逐步建立健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合理使用资金,控制支出规模。

第三十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二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票据经办部门和人员应当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部门应当加强票据的审核,拒绝报销虚假票据。

第三十三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强化成本意识、加强经济核算,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广播电视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应当按照核算对象将广播电视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其费用可以划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二)间接费用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为组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三)期间费用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内部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十五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其成本费用应当按照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单位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相应科目中。

第三十六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其基本建设支出、对外投资、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第三十七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制度。

第五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八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九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四十二条 专用基金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四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四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 资产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八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根据单位资产存量状况、人员编制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资产购置计划,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履行相关政府采购规定。

第四十九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第五十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制度,构建资金安全管理风险防控机制。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使用和管理银行账户。

第五十一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当按时清理结算,加强管理。

第五十二条 存货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开展广播电视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广播影视节目、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一)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收发手续,完善存货验收、入库、保管和出库制度,防止丢失、损坏、变质。

(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自制节目、外购节目和合作合拍节目等管理,建立健全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购置、验收入库、播出等制度,

确保广播影视节目安全、规范、有效管理。

(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材料明细账,定期与财务部门的材料总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存货定额管理制度,科学制定材料储备定额和主要材料消耗定额,保持合理的存货库存量。

(五)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维护和保养,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二)购建和调入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单位财务部门参与验收。购进专用设备和新建的房屋及构筑物竣工时,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经验收后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并交付使用。

(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按照规定处理。

(五)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对单位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并按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定期报送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情况。

第五十五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五十六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无形资产的评估确认、开发、保护、使用和转让管理。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五十七条 对外投资是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投资企业和投资项目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十八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九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大型仪器、设施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六十条 负债是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六十一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六十二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十三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

第六十四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六十五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六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其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撤销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闲置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处理。

(五)分立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事业单位,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七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八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对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十九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七十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发展情况、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社会效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一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财务分析,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负债情况、收入支出状况、定员定额情况等。

第七十二条 财务分析指标分为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两类。

(一)财务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利用率、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比率、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增长率、频率(频道)收入成本比率、每分钟节目(栏目)制作成本等。

(二)业务指标包括: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小时/年)、广播电视节目自办率、广播电视节目首播率、发射机千瓦小时费用、发射机千瓦小时电费、发射机停播率等。

除上述指标外,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 财务监督

第七十三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

第七十四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七十五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

第七十六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七十九条 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广播电视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广播电视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十条 下列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或者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特定项目,不执行本制度:

(一)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经营项目;

(三)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其他广播电视事业单位。

第八十一条 广播电影电视科学研究单位和学校执行同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部门和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报财政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