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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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

企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

1.2 编制依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其实施若干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管道燃气因各种原因产生必要组织实施临时管理(接管)的事件。

2.统筹兼顾,协调处置。各级政府部门在市管道燃气临时监管应急程序指导下,密切协调,统筹兼顾,服从调配,形成合力,保障重点。

3.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保障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因违法行为、破产,或单方提出解除协议造成的事件。工业企业为生产、生活配套的自用燃气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需要的用气,不适用本预案,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临时管理、接管规定及形成条件

一、根据《省燃气管理条例》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进行招标等工作,确定新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并组织实施临时管理:

(一)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

(二)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临时管理期间,被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接受临时管理,保障正常供气。

二、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一)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二)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协议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四、获得特许经营企业依法申请破产的。在未确定新的特许经营企业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3 机构组织与职责

3.1 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市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市建设局局长、市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发改局、经贸局、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司法局、物价局、广电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总指挥部设在市政府总值班室。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参与组成。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3.2 工作职责

3.2.1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应急处置的相应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制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工作职责分工:

(1)市建设局:负责事件监控;保证本市居民,重点是市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负责需要重新招标,确定新的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方案。

(2)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清查企业经营的违法行为。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紧急情况下动用财政资金应急使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资产保护。

(4)市司法局、监察局:负责政府部门需求的司法服务,行政监察或案件案件查处。

(5)市发改局、经贸局:负责因事件造成需要与国家、省、市发改、商务等部门协调调拨燃气解决供应紧缺急需调配。

(6)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负责临时管理(接管)安全生产监管。

(7)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应急的治安保卫、可疑因素的排查和事故防范监控工作,涉及刑事案件处理;负责因管道燃气引起的消防事故救急处理。

(8)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新闻单位:在应急状态下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的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新闻的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事件应急新闻通稿;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正常对待和应对突发事件。

(9)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务人员权益保障、工伤劳保理培协调工作;

(10)燃气企业、储配库(站):服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气源调配,保证因临时管理(接管)所需供气。

(11)各乡镇政府负责属地安全保障、事件调查协助工作。

3.2.2 市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事件信息监控、预警监测、情况收集、预警分析和工作报告;

(2)依据应急事件等级,提出预警方案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批;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实施临时管理,保障重点;

(4)提出应急处置意见,供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策;

(5)负责应急事件情况反映,应急解除,并总结应急处置情况,上报、省相关机构。

4.事件分级

依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因素或其它情况造成后果程度,由低至高启动实施临时管理(接管)应急预案。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事件分为三级:Ⅲ级(蓝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表示。

(一)Ⅲ级预警(蓝色):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于初步状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相应预案即可处置的事件。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启动“蓝色”预警: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私自正在与其他企业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或者正在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燃气运行存大重大安全隐患,但还未造成事故。

(二)Ⅱ级预警(橙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事件的处置需向分管副市长报告。《省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情况之一发生时,启动“橙色”预警。

(三)Ⅰ级预警(红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而且造成燃气供应和重大公用安全的隐患的需向市政府报告。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启动“红色”预警:违法企业经营者逃避事实,转移资产资金,停止经营,相关人员均外逃,公司处于无人经营管理情况状态,燃气供应及安全管理处于紧急状况。

5 应急处置措施

5.1 应急处置原则。

发出蓝、橙、红色应急预警信号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自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保持日常通讯畅通。进入紧急状态后,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保障重点”的总原则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5.2 应急处置措施。

1.蓝色(Ⅲ级)预警处置措施:市燃气主管部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1)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介入事件调查;(2)依法责令违法企业整改处理;(3)提出事件处理方案;(4)责令经营企业保障管道燃安全和正常供应。

2.橙色(Ⅱ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议,分管副市长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临时管理(接管)职责方案,并组织实施;(3)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

3.红色(I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II级、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3)在上级政府批准下启动重新进行招标各项工作。

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根据应急事件等级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市政府决定预警解除,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并通过新闻媒体解除公告。

7 后期处置

(一)总体评价。

1.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应急解除后做出书面报告报市政府。

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突发事件原因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二)调查报告。

1.管道燃气临时管理应急处置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2.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预防事件再次发生的建议。

(三)法律诉讼。

因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政府财产损失、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依法对经营企业和违法责任人进行法律诉讼及提出赔偿。

8 应急保障体系

1.安全隐患处置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安全隐患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进行,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出现燃气安全事故时,启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市场供应事件按《市城镇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程序进行。

3.应急控制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应向分管副市长报告,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进行,启动应急控制保障措施:

4.政府处置保障体系。当必须启动I级预警启动时,事件的处置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并紧急启动政府救援保障措施:

(1)政府相关部门协助临时管理;

(2)重新制定招标方案,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3)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新的管道燃气企业;

企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将全镇辖区内16家监管企业进行全覆盖细致排查,抓好隐患整改。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3月31日。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企业自点内容

各类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行聘请安全专家全面开展隐患自查活动。重点自查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与风险分级管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安全用电等方面内容。

四、部门检点内容

(一)涉氨制冷、粉尘涉爆领域

1.涉氨制冷方面。我镇有一家,现已停产。重点检查是否做好停产期间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粉尘涉爆方面。我镇有两家,生产产品均为饲料,粉尘性质为有机物可燃粉尘。重点检查危险场所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距离;干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泄爆、隔爆、抑爆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进行定期维护;粉尘沉降室、除尘风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防爆电气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

我镇有两家(县恒源加油站、县影山加油站),检点突出冬季危化品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油、卸油环节是否专人负责、持证上岗;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是否进行检查和维护;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静电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三)卫生领域

我镇有29家卫生室,药店3家,1家医院。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情况;医疗设备安全与特种设备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毒麻精神类药品使用与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开展演练情况;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四)道路交通领域

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车辆是否落实“五不两确保”(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戴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措施;是否存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车辆无牌无证、酒驾、醉驾、毒驾、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五)消防安全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为凯润玩具有限公司,产品为毛绒玩具,车间内可燃货物较多,人员较密集。重点检查企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充装、使用、销售液化气;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火分隔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规范并完好有效;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等突出问题;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六)燃气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为涵坤飞翔花生食品有限公司,厂内有液化天然气储罐一个,设计储存量为22.23立方米。重点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充装台账;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厂内储罐是否定期检验;各管线、充装枪、接卸扣、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七)农村气代煤、电代煤领域

重点检查10个气代煤村及1个电代煤村是否开展地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架空敷设的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是否安全运行;壁挂炉、燃气灶、连接软管等是否使用规范,报警器是否有固定电源并插电使用;是否设置燃气管线防撞护栏、限高标识、地埋标识等各类警示标识;用户室内是否存在煤炭炉、煤气罐等双气源双火源问题;安装燃气设施的厨房内是否存在人员就寝居住现象;用户室内、厨房内是否张贴明白纸;电代煤工程入户线是否改造并与电表连接;户内空开、漏保是否安装到位;专用插座是否安装在不同房间内;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八)电力领域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双重预防体系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是否按照《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要求建立落实风险管控制度;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是否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组织开展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传感器安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建立防灭火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器材;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九)社会福利领域

重点检查镇敬老院,管道天然气使用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配备消防器材;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特种设备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有四家(惠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沃福蒂饲料有限公司、泰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鑫财海木业有限公司),四家均有燃气锅炉。重点检查冬季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使用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安全规范、操作规范、人员资质、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现场管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一)商贸领域

我镇辖区内小作坊等九小场所分布广,种类多。重点检查消防用电安全、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值守等情况;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二)校车(校园)领域

我镇有中学1处,完全小学6处,幼儿园9处,校外培训机构4处。重点检查是否进行防溜冰防溺水宣传教育;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在宿舍楼道内设置应急疏散标示、疏散示意图;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搭建板房;校车跟车记录是否详实,是否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是否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三)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台账化管理;是否逐户发放居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村是否进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水库管理工作领域

我镇有水库11个,其中小(2)型10家,小(1)型1家。重点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的业务知识;是否能识别基本的险情;是否有基本的报警通讯工具;是否有防溜冰、防溺水宣传提醒标识,是否有人员值守巡查。

(十五)森林防火领域

重点检查15个重点村、重点部位是否有防火工作宣传内容;是否实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是否有防火队伍巡查并严禁火源上山。

其他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同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

五、政府督点内容

(一)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部署情况。

(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三)执法检查情况。

(四)监管企业隐患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六、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部署及企业自查自改阶段(1月14日起至1月20日)。

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类企业要自行聘请安全专家突出重点部位、关键位置进行全面隐患彻底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进行公示,登记隐患自查整改台账(见附件1),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企业隐患自查整改台账由镇应急科汇总后于1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执法检查阶段(1月21日起至3月31日)。

1.部门执法检查。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必须”原则,对照“一镇一册”、“一行一册”监管企业名单,组织检查人员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依法严格落实处罚、关停、暂扣(吊销)证照等措施,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执法检查文书,登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台账(见附件2)。镇应急科将执法检查台账汇总于3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3月31日前,将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形成工作总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2.明查暗访。镇安委会组成督导组对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二)认真查改,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企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今年以来,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中有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均有下降,但较大、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地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作为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责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实行挂牌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惩。

三、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加强对事故高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地铁工程等重点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继续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强化对施工现场和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防火灾、爆炸、煤气中毒、触电等事故发生。

四、加大燃气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继续完善城镇燃气系统事故快报制度,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系统应急救援体系,妥善处置各类燃气事故。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做好防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排查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五、确保供水、排水和供热安全。要切实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督查工作,注重原水、制水和输配水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加强对原水环节的监控。要特别重视各类化工企业和各类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的水污染对城镇供水安全的影响,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水质预警机制。各地要落实供水管网冬季防冻措施,细化应急预案,完善应对措施。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冬季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并针对可能因断电造成的影响,制定应对方案。冬季采暖地区要督促供热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对锅炉、热力管井的安全排查,防止发生大面积供暖中断事故。要落实水、气、热等重点部位各项安全防范和处置措施,确保城镇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六、强化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冬季风景名胜区和公园景点的巡查,及时组织人力清扫冰雪路面,做好游乐设施、冰面、路面的安全防范及公园防火工作。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园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举办群众性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因拥挤、踩踏等造成人员伤亡。

七、加强城乡减灾防灾工作。要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灾害的预报预警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应对暴风雪、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应急预案,排查整治次生灾害隐患。遇有极端气象灾害,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抢险工作。要督促房屋产权单位、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单位及时清扫大跨轻型屋盖积雪,防止坍塌事故。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暴风雪等灾害天气要及时停止户外作业。要积极开展减灾防灾及城市安全运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努力减小灾害损失。

八、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针对冬季天气、环境特点,做好应急物资、设备、人力的保障工作。要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有关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处置,同时严格按照事故类别和时限如实上报有关情况。

企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障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维护我市安全稳定,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及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排除各类事故苗头隐患和各类刑事案件,预防和杜绝各类重特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确保我市燃气供给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全面采取超常规工作方式,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企业、关键部位严防死守,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三个确保”、”八个严禁“的总体工作目标。

(一)“三个确保”

1.确保排查环节不出纰漏、不留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2.确保不发生有责中毒死亡事故和大面积停气事故;

3.确保各燃气企业内部不发生大规模或影响恶劣的上访案件和闹事事件。

(二)八个严禁

1.严禁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

2.严禁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燃气工程投入使用;

3.严禁未经审批及未落实“三统一”要求的燃气分销站点从事经营活动;

4.严禁临时燃气服务站点过夜储存液化石油气“重瓶”;

5.严禁充装超期、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

6.严禁未签订安全运输合同的运输单位和个人的车辆进入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生产区;

7.严禁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进行夜间作业;

8.严禁未经备案的燃气燃烧器具产品上架销售。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成立“奥运期间燃气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委常务副主任曲维嵩、市建委副主任刘清玉、中庆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大鲸、天辰燃气公司总经理杨延荣担任,副组长由各区、县(市)政府主管领导、中庆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王海、天辰燃气公司副总经理由日升、市建委公用事业协调处处长吴敏、市建委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陈胜斌担任,成员为各区、县(市)燃气主管部门及各燃气企业相关人。领导小组下设中庆公司、天辰燃气公司和各县(市)办公室,主管领导负责本区域安全稳定供气工作,各办公室都应相应成立安全隐患排查组、重点部位巡查组、设施设备维修组、危险物品监控组、突发事件应急组。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公用事业处,液化气管理工作由市建委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

四、具体措施

(一)落实安全管理及工作责任制。各企业要认真传达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召开奥运安保专项会议,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区分责任,层层签订《奥运期间安保责任状》,确保各项责任的落实。各区、县(市)燃气主管部门要实行领导包片制度,有效落实本地区燃气安全管理及综合指导工作,要坚持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信息通报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集中对影响燃气行业易发生群体性矛盾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件落实领导责任、稳控人员和化解措施,严防和其他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问题发生。

(二)开展全方位的“地毯式”安全大检查。在奥运会开幕前各燃气企业要对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奥运会举办期间,企业所属各单位的主管领导每天要亲自带队,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要供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加强巡视,确保燃气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一是加强运行管线的巡查。各燃气企业要在坚持“四定一保”(定人、定时、定点、定责任区域、保管网安全)巡线制度的同时,重点做好危旧燃气管道的检测、检修和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对重要附属设施的检查,确保管网运行良好;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设备设施进行夜查。特别要加强两条穿江管线的巡视,严防漂管事故发生。二是加强漏气阀门井的监测。每日对阀门井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漏气问题的阀门井进行放散,并对漏气阀井周边的“三沟”进行浓度检测,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三是加强调压站压力的监测。每日四次对调压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每小时对压力变化进行记录,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四是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管理。各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燃气分销站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及经销单位要向社会作出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承诺,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值班值宿及应急抢险预案落实工作。严禁各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晚20时以后进行充装,严禁充装超期、不合格钢瓶,严禁未办理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车辆合同备案证的车辆进入生产区,严禁载客加装液化石油气,严禁销售未经备案的燃气燃烧器具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类问题一经发现立即予以严厉处罚,违规企业将停业整顿,违规站点将被取消分销站点经营资格,且该站点在1年内不准进入我市液化石油气分销市场开展经营活动,违法车辆的调查资料和有关物证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违规行为严重的将清除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市场。

(三)加强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和监控。对重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对有条件整改的隐患立即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按有关要求,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有效监控,科学防范,确保不出事故。中庆公司要做好已置换区域中未置换户的联系与监控工作,要主动与未置换户所在社区、派出所、物业公司沟通,及时获取有关信息,争取早日与未置换户取得联系,完成燃气置换任务,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重要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值班、值宿工作。各燃气企业要对小修、巡调、收费、抢险、施工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自8月5日起至8月24日止,各燃气企业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的各项规定,全面掌握值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对重要的维修要亲自到现场解决处理。要层级落实检查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据可查。奥运会期间凡工作记录不完整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

(五)加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及抢险抢修工作。在奥运会开幕前开展模拟事故演练,锻炼队伍,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提前备足抢险设备、设施及物资,一旦发生供气故障,有关单位要迅速反应,如需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立即启动。各抢修组接到抢险抢修指令后,立即带全带齐抢险设备、材料,5分钟之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的扩大。

(六)加强燃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组织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防暴雨、防坍塌、防滑坡等各项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施工会签,严防挖断管线事故的发生。对燃气管网附近的施工现场加大监护力度,设专人死看死守,避免人为破坏事故;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一律停止施工作业,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燃气工程一律不准投入使用。

(七)实行日报、三日工作例会及事故报告等制度。一是实行日报制度。各燃气企业须在每天16时报送当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中庆公司及天辰公司报市建委公用事业协调处,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报市建委燃气管理办公室。二是实行三日工作例会制度。自8月5日起至8月24日止,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隔三日召开一次奥运期间安保工作例会,听取各单位奥运安保形势汇报,及时传达上级对安保工作的要求,分析形势,制定整改措施。三是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出现问题立即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等现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八)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加强供气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对重要、关键的控制阀门要加装锁具,对室外的进户阀门加装防护盒;对重要区域的调压装置加装防盗报警装置;对调压站、调压柜、调压箱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修缮,严防破坏事件的发生。加强办公场所的内保管理。进一步落实“四防”责任人制度,严格办公场所进出的登记制度,加强夜班巡查,消防设施、电源、火源及内部人员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同时,要加强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管控,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向,对可能影响安全的各类不安定因素加强分析,对重点上访群体加强管控,及时预警,化解矛盾,严防矛盾激化引发大规模。

五、有关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事关重大,不容半点疏忽。各级领导、各单位及员工要从维护社会稳定、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清奥运会期间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做好燃气供应安全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落实任务目标,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燃气企业要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成立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拟定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迅速部署,并贯彻落实到各个岗位。同时要按责任状要求落实好相关责任,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稳定。从8月4日至8月24日天然气置换工作暂停进行,同时,除正常的日常维修外,其它可暂缓进行的生产维修改造一律停止,全力保障此期间的安全稳定供气。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奥运期间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及员工要坚守岗位,按照各自分管的业务和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同时,对此期间存在,措施采取不利,违反企业相关规定,造成一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理,坚决追究事故责任。

企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5

一、确保完成总量减排指标。今年市政府下达的8个减排项目进展顺利。其中4个水治理减排项目计划投资1062万元,巨力集团、六合微粉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中水回用2个工程项目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近期内将发挥减排效益;食品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与施工方签定合同;新上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开始进行土木工程建设。4个大气治理减排项目计划投资890万元,六合微粉、大酒店已完成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更换燃气锅炉,集团、开发区人民医院原有燃煤锅炉已拆除,正在更换燃气锅炉。

二、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工作。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工作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环保分局将《复核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任务进一步细化为26大项、138小项,并明确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头上,重点为垃圾处理场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现场准备以及辖区内所有企业的“一企一档”,34家固废、危废处置利用的“一厂一档”,15个绿色学校的“一校一档”和9个绿色社区的“一区一档”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创模复核工作。

三、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继续加大了环境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了污染源的蔓延,今年以来,累计对90余家企业进行现场监督监察,处理环境36件次,下达限期治理3份,立案处罚1起。采用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全区29套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严厉查处擅自停运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排污行为,排放废水水质达到半岛流域标准,严格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标准,截止到现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100%。市政府考核我区的大圩河丁家屋子、白浪河柳疃桥两个出境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

企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6

(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陕西 西安 710016)

【摘 要】经统计,2012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228起,死亡292人,受伤354人,近几年特种设备事故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我国特种设备事故率是工业发达国家的4至6倍,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中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简单地探讨,目的是为了确保应急预案制定的实用性,更好地运用于实际,从而起到保障人生财产的安全。

关键词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减少事故;抢救措施

0 前言

为了尽快消除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国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对于可能引起群死群伤甚至导致社会灾难的生产系统必须制定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企业中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如果没有明确的救援体系,其造成的后果将不可想象,现就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易导致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1.2 事故预防与预警

1.2.1 预防措施

(1)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2)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做好详细记录,严格按照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

(3)定期分析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4)保证设备登记率达100%、设备定检率达到100%、隐患整治率达到10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2.2 预警行动

(1)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通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所在地应急办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2)各单位根据制定的各类特种设备事故救援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故救援准备。

(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

(4)检查抢险救援的物资保障和准备工作。

2 预案主要内容

2.1 组织措施

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名称、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职责分工,应急救援机构及其相互关系。应急救援指挥部一般设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各1名及成员若干名,对于企业来说,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技术组、应急工作组及抢险救援组。

(1)专家技术组组长由企业总工程师担任,负责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2)应急工作组组长由企业主管安全副经理担任,根据分工,成立事故调查、保卫警戒、新闻报道、物资保障和善后处理五个应急工作组,负责事故调查、治安保卫、宣传工作、物资保障和生活安置。

(3)抢险救援组组长由企业主管特种设备副经理担任,根据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害程度成立各专业应急抢险队,负责协调指挥各专业抢险队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2.2 处置程序

2.2.1 信息报送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信息应遵守逐级上报原则,同时报所在地安全质量监督局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具体情况有变化时进行续报。

2.2.2 应急指挥

若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应根据事故及险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立即采取响应应急措施,向所在地应急办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汇报,必要时,请求政府支持。

2.3 应急救援

(1)事发现场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沿紧急疏散通道脱离现场,不能脱离现场的,寻找安全位置避险。

(2)根据事故发生特种设备的类型、事发区域,确定警戒区,引导现场其他人员或乘客撤离警戒区。

(3)在现场抢救伤员的过程中,正确施救,避免受伤人员加重伤害程度。

(4)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或消防器材、绝缘工具和安全装备,事发现场应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2.4 扩大应急

事故险情扩大,企业没有能力、无法采取措施组织救援和无力控制事态时,扩大应急,并及时所在地应急办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汇报,请求支援,必要时,联系社会应急救援机构(如119、120等)。在政府机构应急救援小组进入之前,积极组织自救。

3 事故处理措施

3.1 先期处置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及时报告政府的同时,应立即启用应急预案并组织现有力量立即开展自救,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做好自身防护。

(2)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避免发生次生伤害和事故扩大。

(3)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

3.2 现场处置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各单位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技术、结构和工艺特性以及发生事故的类型,迅速开展必要的技术检验、监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采取特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控制事故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尽可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设立现场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及时、科学、有序地抢救受害人员或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3 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导致火灾时,按照企业相关火灾预案执行。

(2)发生电梯困人后应第一时间申报故障,并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安抚被困人员,并告知被困人员不得擅自扒门,第311等待专业人员救援,以防救援困难增大。

(3)起重设备在作业中易发生触电、倾覆、履带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应在事故现场危险区、缓冲区设立警戒线,封锁交通道口,禁止无关车辆通行,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沙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4 事故后期处置

1)事故危害得到控制、受伤人员得到救治、死亡人员移离现场、现场清消无次生事故隐患时为现场已恢复。

2)应对受害、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补偿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必须经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