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范文1

如果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领取方式为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来源:文章屋网 )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范文2

1、员工应提前30天将书面的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2、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给部门负责人签字。

3、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证明。

4、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范文3

失业保险基金是一项公共资金,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牢固树立基金安全第一的意识,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本文就如何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重点环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管理和加强基金账户管理、建立会计对账制度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加强重点环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管理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明确重点环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1、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的管理

按照“分工协作、有限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在重点环节实行权限控制,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因素。经办人员对失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只能从系统中调出,不允许、也不可能人为添加。系统操作人员只能根据失业人员的个人缴费记录自动计算出其享受待遇的期限,并且市、区、街、社居委都有权限查询每一位进入系统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从而避免了许多人为因素,加强了相互监督,提高了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2、加强对重要业务事项审批人员的管理、考核和监控

严格执行业务初审及复核制度,在对象划定方面将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作为排点,在内容安排方面,紧紧围绕具有“权、钱、人、物”业务处置权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使防控机制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保整体,推动防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上述重点从梳理行政管理事项和业务工作流程入手,分岗位、科室和单位三个层次,逐一进行排查,逐一完善防控措施。

3、加强对财务的管理

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严禁弄虚作假。会计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会计核算实行电算化的,一人一个操作密码,严禁以他人密码进行会计核算操作。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出纳人员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切实做到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资金支付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待遇支付与审查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及会计处理相分离,严禁由一人全过程办理资金支付业务。要做到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

二、加强对基金账户的管理,建立会计对账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明确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定,实行税务机构征收失业保险费的,应开设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主要用于:税务机关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收入;购买国家债券的兑付本息收入;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及支出户转入的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财政专户划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资金;根据经办机构用款计划,向支出户拨付基金;拨付购买国家债券的资金;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的资金;其它收入。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主要用于: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失业保险支出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基金支出款项;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或下拨下级经办机构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只支不收。由于操作失误多收资金需原渠道退回或多支付资金需原渠道收回等特殊情况、大额支付,要有经办机构的授权银行方可发生收付业务。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定期建立对账制度,切实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各单位应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核对各种账簿记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对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应就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中的各项经济业务核对其内容、数量、金额是否相符以及会计科目是否正确。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可逐笔核对,也可抽查核对。如发现有差错,应逐步查对到最初的依据,,直至查出差错的原因为止。

2、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要求做到账账相符,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检查总分类账户的记录是否有差错。可以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检查,如果借贷双方金额试算平衡,一般说来没有错误,如果借贷双方金额不平衡,则说明记账有错误,要作进一步的检查。

(2)检查总分类账户与所属明细分类账户之间的记录是否有差错。有如下两种方法:

一是通过编制明细分类账本期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或财产物资的收发结存表与总分类账户核对,如有不符,应进一步查找差错所在原因。

二是加计各明细分类账户中的本期发生额或余额合计数,直接与总分类账户的相应数字相核对。

3、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要求账簿记录余额与各项财产物资和银行存款及各种有价证券的实存数核对相符。核对的方法是财产清查。并与账存数核对,是否相符。月份终了,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银行盖章)余额之间如有差额,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签名确认。

失业保险基金的对账除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对账外,还要和财政部门管理的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国库存款定期对账。税务机构征收失业保险费的,还要同税务机构定期对账。确保账薄记录与财政专户存款、国库存款余额一致,税务机构实际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一致。

失业保险基金事关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管理好失业保险基金责任重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工作。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范文4

一、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创业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把稳就业放在首位。1-5月城镇新增就业3329人,完成市下达任务4600人的72.4%,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认定就业困难援助对象20人次,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217份3245万元;新开发公益性岗位360个,完成市下达任务300个的120%,开发公益岗位安排4391名贫困劳动者就业;安置25名就业困难人员上岗,接收26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上招聘,利用公共招聘网招聘信息,共为81家企业招聘岗位6153个;帮助企业复工,优先重点企业用工信息,有针对性送岗上门,满足重点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131家企业返岗员工12232名,开展点对点服务,联系、等省籍务工人员较多的地区,组织包车送务工人员返岗,发车154辆,返岗复工2423人,对接服务的返乡务工人员自行返岗13.72万人次。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审核拨付105家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225.92万元,兑现8家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34.59万元;发放失业金1318人次171.2万元,发放失业人员临时价格补贴5.87万元。

二、扎实推进技能提升行动

积极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1-5月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877人次,完成年度任务1200人的156.4%,开展贫困劳动者技能脱贫培训988人次,完成市下达任务500人的199.6%,完成新技工系统培养60人(市下达任务219人,因招生节点未到,招生进度较慢)。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社保惠民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1-5月完成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32188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17449人,参加医疗保险36069人,参加失业保险28006人,参加工伤保险40227人。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29455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1049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10630万元,医疗保险费7396万元,失业保险费614万元,工伤保险费325万元),另征收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3309万元。执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截止5月底,为企业养老保险减负2500万元,工伤保险减负130万元、失业保险减负77万元;对疫情期间企业全额缴纳社保费用的按政策予以退还,共对240家缴费单位退还养老保险费283万元,失业保险费9.6万元,工伤保险费9.7万元。

扩大工伤保险参保面,从四月起对2019年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50%的六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率费上浮二档至基准费率的150%,深入153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扶贫车间宣传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已有34家小微企业171人和20个扶贫车间362人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受理工伤认定29例,其中死亡2例,不予认定1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提前完成。出台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分解及管理考核办法,部署城乡居保缴费,适时进行督查,截止五月底,参保缴费人数达50.33万人,完成市下达年度任务的101.6%。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机制”政策,制定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方案,缴费补贴标准按省定标准同步提高,从2020年1月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10元提高到115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元,对年满65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每月加发5元至25元高龄基础养老金。

有序推进部分退役士兵养老、医疗保险补缴费工作,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1535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数据核查和录入工作,已进入补缴费程序。

积极推进社保卡制发和拓展社保卡应用,截止5月底完成制发卡15561张,新采集制卡人员信息17356人,补换卡5091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待的有8451人,持卡领待率80%;企业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待的有4795人,持卡领待率23%;使用社保卡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有5920人,持卡缴费2039人。

开展社保基金专项督查检查,严格防控社保基金风险。对各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基金风险防控督查检查,发现的风险点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完善基金内控管理制度和经办业务规程及操作流程,明确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督。积极开展疑点信息数据比对,通过公安、民政部门提供相关数据详细比对养老保险领待人员数据,筛查出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人员26人(机关事业3人,企业23人),已全部停发待遇并采取不同方式通知当事人亲属办理退缴手续。

四、大力促进城镇居民增收

从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就业创业、落实托底保障、扶持企业发展等方面,推进城镇居民增收。受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第一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52元,同比增长0.8%,环比下降8.0个百分点。建机制方面,建立了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增收工作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制定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和相关措施,定期对首席统计员、辅调员及记账户开展培训,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城镇居民增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预发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一次性工作奖励2.28亿元,发放失业金1318人次171.2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776.7万元(其中失业人员临时价格补贴5.87万元);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对因疫情影响的企业减免社保费2707万元。

五、积极育才引才用才聚才

1-5月,评审确定656名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任职资格,办理1163名事业人员岗位聘任,办理526名事业人员岗位续聘,办理762名事业人员岗位内晋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学习达到90学时。推荐2人参加2020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推荐3家企业申报第11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审核审批8200人次调整乡镇补贴,协助县卫健委审核医疗卫生防疫人员一次性慰问补助33人次及防疫临时性补助133人次。为应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人。审核139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年度考核备案9030人次。疫情防控期间上报市委、市政府及时性表彰先进个人1名,由县委县政府及时性表彰2个集体,8名个人。受理6个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备案7人次,开展企业新录用员工培训1877人次,完成新技工系统培训60人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免费培训三期113人次。

六、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5月受理欠薪投诉226起,涉及6800名劳动者欠薪8300万元,归集170家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727.88万元(其中保函三家2532.12万元),退还220家单位保证金2932.21万元,对15家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移送公安部门涉嫌犯罪案件3起,劳动用工备案3630人次,顺利通过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组对我县2019年度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地考核,联合住建、水利部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并督促在建项目落实“一项目一册”规范化管理,发放《条例》及规范化管理手册300余份。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件,处理结案19件,按期结案率100%(其中裁决结案7件、调解结案12件),调解率63%。受理各类案件191件(省网转办21件,市长热线165件,百姓畅言3件,网上咨询2件)。密切关注群体动态,特别针对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和退役军人群体做好政策解答和安抚维稳,开发53个公益性岗位安置部分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其诉求基本解决。

七、巩固强化人社扶贫成果

通过培训提升贫困劳动者就业技能,开展稻虾共养、农作物种植等工种技能脱贫培训,共培训988名贫困劳动者,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99.6%;加强扶贫公益岗位整改,分别建立就业扶贫公益岗位4398人台帐,生态护林员扶贫公益岗位460人台帐,光伏扶贫公益岗位1932人台帐,共安置贫困劳动者6790人次;梳理涉及311名贫困劳动者六种类型问题清单,通过分片包保督查现场交办乡镇,限期整改,已完成211名贫困劳动者的信息修改,清退100名超龄、多岗位就业等不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公益岗位整改任务已经完成;加强扶贫车间动态管理,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各项政策,扶持扶贫车间复工复产,至3月底有21家扶贫车间157名贫困劳动者返岗复工,拨付复工复产补助7.75万元。22家扶贫车间带动就业964人,其中贫困劳动者217人,带贫比22.5%;落实就业帮扶各类补助政策,拨付第一季度4391名贫困劳务者公益性岗位补贴372.96万元、1998名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补贴158.67万元、就业扶贫车间贫困劳动者就业补贴16.77万元,3980人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199万元,扶贫车间及合作社等101家经济实体吸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一次性奖补30.12万元,1家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48人9.6万元。

及时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保费和发放待遇,截止5月底,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1994人、低保对象5095人、重度残疾人3673人、计生特扶对象285人、特困人员24人,代缴资金1641.8万元,领取居保待遇贫困人口70709人,实现应代缴尽代缴、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推进结对“双包”工作机制,扶贫工作队员驻朱郢村帮扶,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贫困户,帮助贫困户谋划发展产业、参加就业技能脱贫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巩固朱郢村“出列”脱贫成果,防止脱贫户因病、因疫返贫。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范文5

失业金是我国给失业人员的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职业人员都会购买失业金来保障今后基本生活所需,但是很多人购买了后不知道怎么领取。其实领取方法很简单,点击“申请书模板”查看更多申请书的内容喔。

2022年最新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第一,就是你必须要认定为失业,你才能够领取。有人说不简单,只要不工作那不就是失业,这个不是的。对于事业国家是有标准认定的,首先你这个年龄要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我们国家是从16岁到相应的退休年龄,所以小于16岁或者高于退休年龄的都不失为失业。

第二,就是要有劳动能力,也就是你要能工作才存在事业的可能。一定程度上我们说了残疾人士,还有工商私人人士,这个都不存在失业的问题。

第三,非常关键的,我觉得很多朋友其实就问在这个地方就是你要有就业的意愿,因为现在很多人他说我先不工作,我想休息一段时间,所以我主动辞职在家或者出去玩,看看外面世界有多大,同时还给我发失业补贴,这该多好呢?这个是不行的,这表明你没有就业的意愿,所以也不算失业。

第四,就是非本人原因实际工作,这个指什么?有些时候有些人会因为违背了一些单位的工作纪律,违背了国家的法律,出现了道的问题,你比如说偷窃东西的,如果是因为这些惩罚而失去工作的也不叫失业,只有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才叫失业。所以你看一看,只要满足你要是就业年龄,你有就业能力,你有就业意愿,而且是被本人,原因是为工作的这4个要素的时候才能够被认定为是失业。

还有就是,你还需要在失业的时候,至少缴纳失业保险要满一年,也就是12个月以上,你满足这5个条件,才能够登记注册为事业,并且领取失业保险和失业的各种补贴。

除此之外,农业户口可领生活补助金

农业户口失业的,可以申请领取生活补助金,领取标准是每缴纳社保一年,就可以领取一个月的生活补助金,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费用方面可一次性领取。

2022年最新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

2022年失业补贴申请报告范文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我是--大学--学院--专业的学生---,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大学时光很快就要结束了。在学校、老师和同学的帮助和关怀下,我顺利的走到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个学期,在这面临就业的时刻,我也积极求职,主动寻找工作机会以发挥自己最大的作用,但是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由于求职车旅费开支很大,作为一贫困家庭出身的学生,我感觉压力不轻,生活艰难。

面对这样的窘境,我特此申请求职补助,以帮助我尽快找到一份有价值的工作,以发挥自己最大的作用,而不负所学,为社会尽一份力。思之前后,特作此申请,如获资助,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范文6

1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本应成为社会保险保障对象的农民一直被忽视。再加上农村和城镇产业结构的不同,农村主要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城镇主要是工业化生产,最终导致了不均衡的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社会保险体系不健全,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没有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就业,但是由于是农村户口,因此不能够享受城镇社会保险,比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适合农民工参加的险种并不多。另外,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制定的,而如上面所分析的,农民工主要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有很多并不是正规的部门和企业,再加上频繁流动、收入偏低且不稳定等原因导致即使参保也难以始终,很多会选择中途退保。具体来讲,农民工社会保险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1工伤保险没有给农民工带来实质性保障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一般都是劳动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差而且还比较危险。因工作导致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目前,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无城市户口的外来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但实际工作中收效甚微。有很多农民工因公致残或致死之后合法权益不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最后通常会选择与用工单位或包工头“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最后只能够得到有限的补偿,甚至没有任何经济补偿,不得不自己忍受病痛的折磨和心理的创伤。

1.2医疗保险无法解决农民工的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即“疾病保险”,主要是指对劳动者因患病或工伤所发生的费用予以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城镇医疗保险体系比较健全,但农民工的医疗制度还处于空白状态,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严重落后。大多数的农民工生小病后会选择拖着不治,生大病简单救治的作法,最终耽误治病的最好时机,很多人因为小病失去劳动力,或者死亡。近几年,国家也开始重视农民工的医疗保险问题,想各种办法,采取各种措施试图解决农民工看病难的问题,但目前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1.3养老保险无法保证农民工安心养老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工自我养老意识比较弱,还保留着“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有部分农民工参保后,由于后来频繁变化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导致失保。目前的政策是,若由于农民工工作变换,原来投的养老保险可以退,但是只能退还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的部分是不能退的,最终会留在其原来工作的城市。这样,农民工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到最后反而成为城市居民的“提款机”,让城市居民受惠了。由于农民工大多最后还是会回到农村养老,因此从自身利益来看,与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还不如自己攒钱自己养老。

1.4失业保险不起作用由企业、劳动者和国家三方共同提供的资金形成失业保险基金,目的是在劳动者失业时为其提供生活保障。据一项调查显示,进程务工的农民工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都曾经在城市失业,这些曾经失业的农民工中有30%长达半年以上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但由于没有投保失业保险,他们在失业期间基本上没有得到过政府和其他组织的任何救助,以至于只能靠自己过去的积蓄或向亲朋好友借钱维持相关部门要依法切实履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解决。3.3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对农民工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就业紧张、医疗服务和人口老龄化是当前我们面临的实实在在的风险,参加社会保险在风险转移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增强农民工的社保意识。另外,要注重对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培养,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民工明白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从而督促和监督企业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规范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流程,办理社会保险时,必须让农民工自己签字确认,同时还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假签字”情况的发生,确保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参考文献][1]顾艳斐.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探析[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2(01).[2]李梅.基于《社会保生活,实在无法支撑则只能离开城市返回家乡。

1.5农民工的生育“保险”缺失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增大,很多农村女性也离开农村到城市务工,我国目前的生育保险并没有覆盖农村妇女,因此,如果在城市怀孕生子,他们不仅得不到任何补助和保障,反而会因此失去工作,失去经济来源。在调查中,90%以上的怀孕农村妇女面临失业。很多失业的农村女性因为没有太多的钱支付医药费,所以会选择在城市的非正规医院生子,生育之后又得不到很好的护理,因此会留下病根,极大地伤害了身体。

2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各地开展社会保险制度进程不一致按照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如果农民工离城返乡,他们原来参加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其中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可以转到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或者是按照个人向社保部门申请,将其个人账户的积累的本金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申请人。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也好,医疗保险也好都可以延续下去。但是,目前全国各地执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进程不同步,很多农民工离开城市后,原来的社会保险关系无处接收,导致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出,只能选择退保。退保所退资金只是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进入社会统筹的部分是没有办法退还的,这部分资金则留在了城市社会保险专户中。本来社保基金中个人账户的资金主要发挥个人消费资金延期支付的作用,社会统筹部分才真正发挥分散风险的作用,因此,农民工一旦退保则不能享受到社会保险风险分散的好处。

2.2企业缺乏参保积极性接纳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多属于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这些企业本身获利能力不强,部分企业经营风险较大,再加上企业承担的税费负担较重,因此只能维持低成本竞争,坚持保本微利的经营模式。目前企业参保的缴费率还比较高,参保无疑会大大增加企业的负担,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因此,多数企业参保积极性不高,给农民工参保缴费的主动性不强。因此,很多企业想各种办法规避用工政策的限制,不愿承担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另外,部分用工企业缺乏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思想,不能积极主动地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这与社会保险覆盖农民工以防范风险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2.3农民工没有参保意愿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其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也不具备了解社保政策的条件。农民工对我国社保制度和相关政策认可度偏低。另外,由于收入水平偏低、在加上子女较多,生活压力比较重,成为了制约农民工参保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对于社会保险,很多农民工的观点是可有可无,即使不参保,自己省吃俭用,把钱积累起来自己掌控,用自己积蓄的资金预防各种风险反而比社保制度更为现实一些。由于在与雇主的相对关系中农民工多处于弱势地位,缺乏话语权,为保住工作基本不会要求企业为自己投保各类社会保险。

3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对策

3.1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首先,各地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尽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法规。各地政府应采取措施简化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程序,让农民工不在参保时走弯路。另外要尽快实现农民工社保关系在全国范围的顺利转移接续,避免因工作地点转移社保无法接续而导致的停保、退保。为了避免各地区社保法律法规不统一而无法对接,各地政府部门应按照《社会保险法》的实现目的和要求,规范各项相关地方法律法规,要与《社会保险法》的目标要求统一,地方不可以擅自提高农民工参与社保的门槛,只有这样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才能够在全国范围自由转移,广大农民工的社保权益才得以顺利实现。其次,要加强社保政策的执行力度。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逐利的特性决定了企业不可能依靠企业的自觉性保护农民工的社保权益,因此,必须加强社保政策的执行力度,依靠完善的政策约束和监督企业,防止企业以各种手段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最后,合理放宽社保关系接续的要求。考虑农民工要经常变换工作地点,可以做如下安排。若参保的农民工转移工作地点,若他在新就业地参保(单位为其统一缴纳社保),原来的社保关系可以随工作转移到新参保地,若参保人为农业户口,那么可以以灵活就业档案托管人员的身份将他们原有的社保关系转移至新参保地。

3.2加强对企业社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管理首先要加强宣传,让企业了解相关社保政策,增强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各种应有的社会保险的自主意识。也要加强对企业社保执行情况的监督,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保证企业规范用工,提高社保处罚标准,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相关部门要依法切实履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