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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水平调研范文1
关键词:鸡;鸭及乌鸡年均购买量;不同收入水平;统计学分析;科学指导
中图分类号:F30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4)04-0010-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猪、牛、鸡鸭等家禽养殖获得大力发展,目前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中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已达39%。这种优势情况使畜牧业的大力发展不仅可行且畜牧业发展还具有十分广阔的空间与前景。加入WTO给我国畜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的同时又使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虽然我国畜牧业产值及畜产品产量大幅度提高,已跨进世界畜牧业生产大国行列,但畜牧产品的人均占有量却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本研究通过市场调查,主要对鸡、鸭和乌鸡这三类家禽在我国居民中的消费情况及水平作一个统计学描述及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对以上家禽的消费水平作一个统计学分析比较,为鸡、鸭及乌鸡等家禽的生产和消费提供科学的指导。
1材料与方法
1.1材料
以湖北省各地市居民为调查对象发放问卷1 000份,其中武汉市500份,十堰、随州、宜昌、仙桃、黄石各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总计发放调查问卷1 000份,随机抽取1 000名市民进行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767份。
1.2调查方法
对居民近一年内的鸡、鸭及乌鸡购置情况采用问卷方式做具体记录,采用SPSS1.9软件录入并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对鸡、鸭、乌鸡年消费量的描述分析
家禽购买量统计表明,鸡的年购买量约为3 137只。鸭的全年购买量约为2 847只。乌鸡的年购买量约为1 661只。
消费水平调研范文2
关键词 收入;幸福;社会比较;适应;欲望
分类号 B849:C91
1 引言
在幸福感的研究领域。最令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之一是收入与幸福的关系。钱到底能不能买来幸福呢?现代人的信念往往是肯定的,即使口头上不说出来。早期的经济学家也认为,更高的收入能够满足人们更多的需求,因此增加收入就能增加幸福。但是,随着后来研究的深入,很多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得出结论:钱对幸福并不是那么重要,人们往往过分估计了它的作用。例如,横断研究的结果一般显示,收入与幸福有着积极的但非常微弱的相关,相关系数一般在0.2左右(Diener & Biswas-Diener,2002;Noah et al,2008;Georgellis,Tsitsianis,& Yin,2009;Lucas & Schimmack,2009;Caporale et al,2009),也就是说,收入只能解释幸福感4%左右的变异。有的研究甚至发现收入对幸福感没有显著的影响(sing,2009;Yao,Cheng, & Cheng,2009;Park,2009;Inoguchi & Fujii,2009)。纵向研究的结果更是令人惊奇。经济学家Easterlin(1974)在美国首次发现,尽管人均收入大量增加,但国民幸福水平却并未随之提高,这就是著名的“Easterlin悖论”(Easterlin paradox),也被称为“幸福悖论”或“幸福一收入之谜”。Easterlin悖论后来在美国及其他国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Veenhoven,1993;Easterlin,1995;Diener & Sub,1997;Oswald,1997;Myers,2000;Inglehart & Klingemann,2000;Blanchflower & Oswald,2004;Bjgmskov,Gupta & Pedersen,2008)。在以上观点被广泛接受的同时,也有些研究者对此表现出迷惑和担忧:如果收入与幸福之间只有微弱的甚至没有关联。那么致力于不断发展国民经济的社会政策还有什么意义呢?尤其令人忧虑的是,在发展中国家,面对大量低收入人群谈所谓“科学心理学”的研究数据发现,幸福与收入之间的低相关关系,不仅是不科学的,更是丧失了一个科学家的基本良知和社会责任。因此,对幸福一收入之谜进行重新考察是非常必要的。本文的目的就是在近年来研究者提出的质疑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收入与幸福的关系,并为如何提高我国人民的幸福感提供一定的建议。
2 收入与幸福的关系
2.1研究者的质疑
近年来一些研究者认为,以往研究之所以得出收入与幸福关系微弱的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样本缺乏代表性。很多跨国调查研究选取的样本局限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很少包含有贫穷国家,即便有,往往也只是考察了贫穷国家中的城市居民,而没有考虑农村居民(McFarlin,2008)。例如,著名的“Easterlin悖论”就是仅仅基于发达国家的样本数据而得出的,因此是不能推广的(Hagerty & Veenhoven,2003)。有研究者提高样本的代表性,考察了全球130多个富裕和贫穷的国家,结果发现富国的国民幸福感往往高于穷国,不同国家之间人均收入的差异与国民幸福水平的差异是相关联的,此外,收入增长不仅对提升贫穷国家的幸福更有效,而且收入的增长也是与各国国民的生活满意度的增长相关联,似乎不存在收入的上限值(Deaton,2008)。一些国家内部的调查也是如此。可能主要是因为样本局限于经济富裕地区的居民(see e.g.North et al,2008;Sing.2009;Yao,Cheng,& Cheng,2009),才出现收入与幸福的相关很小,或者收入增长不能带来幸福增加的结果。其实有很多研究都发现,收入与幸福的关联在贫穷国家里比在富裕国家里更强烈:在收入水平较低时,收入增长确实能带来幸福水平的大量提升,只是当收入超过一定范围时,收入对幸福的影响就会减弱甚至消失(Myers,2000;Diener & Biswas-Diener,2002;Hagerty & Veenhoven,2003;Kahneman et al.,2006;North etal.,2008;Drakopoulos,2008;Zhang,Yang,& Wang,2009;Mentzakisa & Morob,2009)。因此,研究样本的局限可能掩盖了收入与幸福之间的真正关系。
(2)纵向研究考察的时间序列(time series)有限。由于幸福的变化通常很小,跟财富不一样,幸福的评价一定会有个上限,那些幸福水平本来就较高的国家。其国民幸福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增加很多,所以需要很长的时间序列来考察其幸福水平到底有没有上升的趋势;另外,由于经济的上下起伏导致各国平均幸福水平往往略有波动,排除这些波动来估计长期的幸福变化趋势也需要相当的时间序列(Veenhoven & Hagerty,2006)。而现有的一些研究往往基于有限的时间序列信息(see e.g.Easterlin,1995;Ferrer-i-Carbonell,2005;Brockmann et al.,2009),这样得出的结果可能是片面的、不准确的。基于此种考虑,有研究者考察了更长的时间序列,结果发现,经济增长与幸福增长之间确实存在正相关,随着收入的增加,多数国家的国民幸福感都有上升的趋势,尤其是在贫穷国家里,幸福水平有显著的提升,只是富裕国家里幸福的增加则轻微一些(Hagerty & Veenhoven,2003;Veenhoven & Hagerty,2006)。
(3)收入的测量指标不准确。Fischer(2008)认为,以往证实Easterlin悖论的研究几乎总是依赖人均GDP作为收入的测量指标,但这个指标是很不恰当的,因为它忽视了GDP随着时间越来越严重的偏态分布,而且忽略了个人为了获得财富所付出的努力和代价,不能客观体现社会财富的真实水平。他的研究发现。当使用家庭收入、男性收入和小时工资三个指标的时候,Easterlin悖论就消失了,国民幸福水平随着这三个指标的增减而发生相应的变化,而且这些指标与国民幸
福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高达0.46。
(4)统计方法的偏差。研究发现,当收入与幸福感之间小的相关系数被转换成其他的效应值,比如标准化的平均数差异时,不同收入层次之间幸福感的差异就大大增加了,这时富人的幸福感要远远高于穷人甚至是中等收入的人。因此小的相关可能隐藏着大的差异,富人并非只比穷人幸福一点点(Luoas & Schimmack,2009)。另外,当把收入按照不同层次进行分组,比较组间平均数的差异时。也会发现低收入者的幸福感要显著低于中等收入者和高收入者(郭永玉,李静,2009;Smyth,Nielsen,& Zhai,2010)。
2.2我们的认识
从以上研究者的质疑中可以看出,收入与幸福的关系是复杂微妙的,样本、时间序列、测量指标和统计方法的不同可能都会导致不同的研究结果。因此。任何研究得出的结论都必须要小心谨慎地推广。比如令人迷惑的Easmrlim悖论,也许它并不是真实存在的,就算是真实的可能也只是适用于发达国家。至少在贫穷国家里。或者是对低收入人群。增加收入对幸福还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的基本认识是,收入与幸福之间是一种曲线关系:在低收入水平下,收入的增加会导致幸福水平的显著提升;当收入一旦达到某种限值水平(thmshold)之后,它对幸福的积极效应就会逐渐减弱甚至消失。
但这个限值水平究竟是多少,该如何界定呢?目前还没有明确和统一的认识。不同的研究因考察的时间和样本不同而得出的结论不同。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值与特定时期和特定社会的消费水平有关。根据Maslow的需要层次理论,需要的层次性是以力量的强弱和出现的先后为根据的。越是低层次的需要,力量越强,越力求优先得到满足。生理需要是最低层次的需要,如果所有的需要都没有得到满足,生理需要最有可能主宰整个有机体,它必须得到基本的满足后,较高层次的需要才能占优势。近年来还有经济学家采用公式推导出,需要层次结构中基本需要的满足比随后次级需要的满足对提升个体幸福感的作用更大。一旦基本需要被满足以后,收入对生活满意度的积极效应就会减弱(Drakopoulos,2008)。因此可以从中推断,收入的限值水平至少要能够满足人们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可从以下两点来认识收入与幸福的关系:第一,中等收入是幸福的基础或必要条件。整体而言,穷人的幸福感比富人低,穷国国民幸福感比富国国民低。在低收入水平下,即当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时,收入与幸福的相关较高,增加收入就会增加幸福感。当一个国家的低收入群体很大的时候,增加他们的收入会显著导致整个国民幸福感的提高。第二,当个体收入达到了衣食住行无忧的水平,即超出了基本需要的满足,或当一个国家中等以上收入群体很大的时候,收入与幸福的相关就减小,收入的增加对幸福感的积极效应就会由于受到其他心理因素的干扰而逐渐减弱甚至消失。根据已有研究。这些心理因素主要包括社会比较、适应和欲望,以下将作具体讨论。
(1)社会比较
幸福感没有绝对的衡量标准,人们在评价自己的幸福程度时,往往拿自己的现有情形与周围相关的人(如同事、同学、邻居等等)进行对比,在收入方面也是如此,这就是社会比较(socialcomparison)的心理过程。对于一个人的心理感受来说,最重要的不是他的绝对收入水平,而是他和别人比较的相对地位。尤其是当收入水平较高的时候,相对收入比绝对收入更能预测幸福感(Sweeney,& McFarlin,2004;Mentzakisa & Morob,2009)a设想有金钱的购买力完全相同的两个社会A和B,在A中,你的年收入是5万美元,其他人的收入是2.5万美元;在B中,你的年收入是10万美元,其他人的收入是20万美元,你更愿意选择生活在哪个社会中呢?Solnick和Hemenway(1998)的研究发现,有超过一半的被试更愿意选择A,即为了拥有较高的相对收入,宁愿舍弃追求更高的绝对收入。后来其他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Solnick,Li,& Hemenway,2007;Carlsson & Qin,2010)。此外,Hsee等人(2009)的模拟实验研究发现,虽然贫穷社会中的富人比富裕社会中的穷人能够挣的钱还少,但前者比后者更幸福。这些结果都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相对收入有时比绝对收入对幸福更为重要,也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宁做鸡头,不做风尾”。
大量研究发现,参照收入(reference income)或比较收入(comparative income)对幸福感有强烈的负面影响(Ferrer-Carbonell,2005;Ball & Chernova,2008;Bjemskov,Gupta,&Pedersen,2008;Georgellis,Tsitsianis,& Yin,2009;Becchetti & Rossetti,2009;Senik,2009;Brockmann et al.,2009;Smyth,Nielsen,& Zhai,2010;McBride,2010),即作为参照或比较对象的收入越高,个体就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其幸福感就越低,此谓“嫉妒效应”(jealousy effect)或“地位效应”(status effect)。绝对收入和幸福感之间的积极关系正是被这种消极效应所削弱了。增加所有人的收入并不会提高所有人的幸福感,因为所有的人与别人相比,自己的收入都没有提高(Easterlin,1974.1995,2005;Clarket al.,2008)。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富差距很大,收入分配不平等现象严重时,这种效应更加明显。贫富差距通过社会比较的心理过程导致普遍的不公平感,使得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都觉得不幸福,尤其是低收入者更为敏感。高收入者往往拿自己与更高收入的人比较,结果还是不满足。低收入者对富人的“炫耀消费”(conspicuous consumption)感到愤恨不平,尤其是当他们感知到社会腐败现象猖獗、高收入者是通过腐败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财富时,其幸福感会更低,从而更愿意支持收入再分配的政策(Smyth & Qian,2009)。
当然,在动荡不定的经济环境中,参照收入对幸福感也有一定的积极效应。研究者发现。在西欧国家个人幸福感与参照组收入呈显著负相关,但在处于经济过渡时期的中欧和东欧国家,幸福感和参照组收入呈显著正相关(Senik.2008;Caporale et al.,2009)。同样,研究者在俄罗斯也发现了参照收入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正相关关系(senik,2004)。此谓“隧道效应"(tunnel effect)或“信号效应”(signal effect,),即参照组收入越高,
越能增加个体的幸福感。因为对于经济不稳定的中东欧国家或俄罗斯而言,参照收入不再作为社会比较的尺度,而是作为一种信息来源,使人们形成对自己未来经济前景的期望:“如果有人可以获得经济上的成功,那么在不远的将来我也会有好的前景”。
(2)适应
适应(adaption)是指对重复或连续刺激的感受性降低的过程,它也会削弱收入的增加对幸福感的积极效应。根据适应理论,人们对生活环境中的变化最初会作出强烈的反应,但是不久他们会逐渐习惯,适应新的生活情境,致使其又回到原来的幸福水平,这样就好比站在一个“快乐踏水车”(hedonic treadmill)上(Diener,Lucas,& Scollon,2006)。对收入的变化也是如此。例如,刚开始涨工资的时候,个人会体验到幸福感的极大提升,但是过了几个月后,工资不再涨了,那么幸福感就会回慢慢落到涨工资之前的幸福水平。研究发现,从长远来看,那些中了彩票、财富急剧增加的人们并不像我们预期的那样比一般人更幸福。首先,与中奖后的兴奋和高峰体验相比,许多平常的生活事件看起来就不再那么有乐趣了。其次,中奖的兴奋会随着时间而逐步消退。当他们习惯了由新的财富所带来的快乐时,这些快乐体验就不再那么强烈。对幸福感就不再有大的影响(Brickman,Coates & Janoff-Bulman,1978)。另外一项包含较长时间序列的纵向研究发现,在头几年里,国民收入的增长确实能导致幸福水平的大量提升,随后由于适应的过程,幸福感开始下降,但并没有降到最初的水平,只降到幸福水平最高值的一半。说明从长远来看,增加国民收入确实能增加国民幸福,只是当收入增长到一定程度时,适应的消极效应可能抵消幸福感的增加,使幸福水平增加的速度减慢(Hagerty & Veenhoven,2003)。
(3)欲望
伴随社会比较和适应两个心理过程而产生的是人们不断上升的收入欲望(income aspirations)。一方面,人们通过收入的比较来获得自己的相对地位,而且人们倾向于向上比较,所以收入欲望往往高于实际达到的水平;另一方面,人们对增加的收入会产生适应,收入的增长最初会给人们带来额外的快乐,但这种快乐通常只是短暂的,当人们适应了这种收入水平以后,又会产生更高的收入欲望。这两个过程综合起来使得人们总是为更高的欲望而努力奋斗(Stutzer,2004;Binswanger,2006)。但是,欲望太高不会使人幸福,因为幸福感取决于收入欲望与实际收入之间的差距而不是仅仅是实际收入水平。研究发现,收入欲望与实际收入水平之间的差距越大,幸福感越低(Solberg et al.,2002;Stutzer,2004;Bjemskov,Gupta,& Pedersen,2008;Brown et al.,2009;McBride,2010)。如果保持收入欲望不变而增加实际收入,那么人们的幸福感就会提高。但实际情况是,收入欲望也会随个体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幸福水平不一定随实际收入的增加而提高(Eastedin,2001;Stutzer,2004)。我们结合Easterlin(2001)提出的关于幸福感、收入和欲望水平关系的图示(图1)具体说明。
幸福感高低是由收入和欲望水平这两个因素共同决定的。A1、A2、A3为三条欲望水平曲线,A1
3 收入与幸福关系的现实意义
收入与幸福的曲线关系对提高中国人民的幸福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已成为当前我国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这个目标如何才能实现呢?从收入与幸福的关系来看,要想增加幸福,首先要提高收入,以满足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当收入超过这一水平之后,要想继续保持或提高幸福,就要试图减少社会比较、适应和欲望带来的消极效应。这个过程需要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首先从社会层面,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高度关注低收入阶层的生存状态。我国目前还有很多低收入者为生存尤其是住房而发愁。最近几年来,房价快速上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压力。2009年中国幸福指数调查报告显示一个有趣的结果,即有房贷的人比没有房贷的人更幸福。因为有房贷的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内心有安定感,生活目标比较明确,对未来充满憧憬,而没有房贷的人甚至连首付都交不起。调查还显示,单位建房的群体由于在住房上支出较少,幸福感最高,“蚁族”最不幸福,比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的幸福感还要低(09中国幸福指数调查,2010)。这些都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能够满足住房等基本生活需要的收入水平是幸福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因此,政府和社会要高度关注低收入阶层的生存状态,通过制度设计,一方面可通过增加劳动报酬、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增长机制来着重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他们的基本物质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要打破权力阶层在就业等资源配置上的垄断和特权,给低收入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使他们有机会凭借自己的能力上升到较高阶层,这样提高收入也就水到渠成了。此外,必须采取强有力的宏观政策来抑制房价,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因为百姓只有“安居”了才能“乐业”。
(2)着力缩小贫富差距。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快速、持续的经济增长,虽然整体上收入水平是显著提高了,但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分配格局失衡导致部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据调查,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新华社调研小组,2010)。从标志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基尼系数来看,我国基尼系数在1980年为0.23,2000年已至0.417,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2005年
增加至0.47,最近几年已逼近0.5(刘钢,2009)。根据国际通用标准,超过0.5就表示收入分配进入了差距悬殊的阶段。贫富差距悬殊不仅会通过社会比较的心理机制严重损害国民幸福,还可能引起社会动荡。因此,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十分迫切。政府一方面可通过着重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加快垄断行业改革,采用税收等手段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增加幅度,使贫富差距控制在人们可接受的范围;另一方面要坚决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监控机制建设,并尽快启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减少民众的积怨和仇富心理。此外,由于富人的炫耀消费、媒体对奢侈品的大势宣传等因素会潜移默化地引导人们不断地与富人的收入和消费水平进行比较,永不满足,从而阻碍幸福感的提升。因此,政府可通过消费税收的手段减少富人对奢侈品的消费,媒体自身应节制对奢华生活的宣传,增加对一般民众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生存状态的真实报道,让富人更多地了解贫穷,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每一个人的幸福和尊严,不仅取决于社会的制度设计、人文关怀与公平调整,还有赖于自己的努力奋斗和心理调节。在既定的社会条件下,从个人层面。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争取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获得基本生活条件和个人幸福的权利。由于幸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稳定的人格因素,如外向性和神经质,而且乐观、控制、自尊的信念会减少低收入对幸福感的负面影响(李静,郭永玉,2007,2008a),因此,对于低收入者来说,更需要保持乐观并有控制感的生活状态,相信自己能在一定程度上创造条件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乃至整个生存状况。此外,要尽量使自己更外向一些,情绪更平和一些,多接触外向平和、乐观向上的人,积极寻求社会支持,建立安全的依恋关系。因为社会支持也是幸福感的重要预测源。尤其是在低收入条件下,社会支持对幸福感的积极作用更强烈(North et al.,2008)。但是这些心理策略还要通过实际的行为去改变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处境,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