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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的缺点范文1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农村养老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12-0018-05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是每个国家、地区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是人类所无法抗拒的。老年人数量的增加、占总人口比重的上升都会引起很多社会问题。最为明显的就是家庭。家庭是社会最小的单元,只有每一个小家都过得幸福,那么我们的大家庭——整个社会才会和谐,国家才会安定。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使家庭结构发生变化,“4-2-1”模式逐渐出现。宋健早在2000年的时候就对家庭结构进行了研究,并将这种“4-2-1”结构归结为一种家庭结构,重点强调代际关系。同时他还指出,出现这种格局的可能是有的,但是必须满足三代共存、一对独生子女之间的婚配和连续两代独生子女三个条件[1]。但是,2000年是我国刚刚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期,老龄化趋势并不明显,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比重达7%,今天的这个数字已变为8.9%。如今,很多家庭都已出现“4-2-1”家庭结构,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4-2-1”家庭结构加速形成:一个家庭4个老年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一对夫妻上有老,下有小,既要照顾双方4位老人,还要照顾自己的孩子。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双方老人还将逐渐变老,到了高龄的时期,老年人更需要人照顾,那么2个人照顾4位老人如何安排?如果再过10年或20年,这对夫妇也变老,他们的孩子也有了孩子,四世同堂本是人生在世的一大乐事,但他们的孩子要照顾八位老人和1个孩子,这样的任务是如此艰巨。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年轻人赡养老人的负担越来越重,他们不能放下工作一门心思的照顾老人和孩子,所以养老产业就应运而生,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等模式随之出现。然而,什么样的模式适合我国国情、什么样的模式才能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等问题接踵而来。学者们尽管对养老模式进行了研究,但对待同一模式或相同问题的意见仍有不同。因此,对养老模式作进一步探讨十分必要。
二、养老模式研究现状
目前的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其中,社会养老是以机构养老为核心的模式。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一种环环相扣的养老模式。该模式以家庭为载体,自然实现保障功能,并完成保障的过程,这就是于1983年提出的家庭养老的“反馈模式”。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莱因认为,家庭养老是我国未来20~30年的主要养老模式。因为目前的中国尚不能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不可能积聚大量的资金用于老年服务业,老龄化到来的时刻与经济发展的时期不相适应,所以还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儿防老[2]。国内的一些学者也坚持认为: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情况而言,家庭养老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据国家统计局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由此看出,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前些年相比略显突出,但决定养老模式的关键并不仅仅要考虑经济因素,也要考虑人们敬老爱老的传统观念。我国是农业大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仍是家庭养老的模式,我国城镇也有34.9%的老人采用家庭养老的模式。新加坡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发达,但家庭养老仍是主要养老模式[3]。
(二)社会养老
这里所说的社会养老指的是机构养老。姜向群认为,机构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模式,该模式与家庭养老不同,是通过社会途径、以社会制度保证的养老方式。它主要包括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服务、机构养老等[4]。西方发达国家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机构养老也较为成熟。调查研究表明,每个国家都有其自身特点,美国提倡个人独立,所以其养老机构给人以享受自由的感觉;澳大利亚早在20世纪60年代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比重就已超过8%,其养老机构并不一味追求现代化,更加注重家的感觉;作为亚洲最早加入老龄化社会行列的日本,继承传统的家庭养老的特征,注重人文关怀;法国是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其特殊性决定自身养老机构的特性,那就是多元化。法国的养老机构模式较为丰富,主要由收容所、老年公寓、护理院和中老年医疗服务机构组成。此外,法国还建有名为圣雷米的老年人村,里面的老年人平均年龄为84岁,里面的生活、医疗服务设施一应俱全。机构养老虽然在国外发展较为成熟,但在我国发展明显存在问题。韦克难将问题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床位不足、设施不完善;第二,由于受传统观念的约束,老年人对养老院的服务等存有顾虑;第三,有些养老院的收费偏高,不适合所有普通工薪阶层[5]。如果能将这些问题解决,机构养老无论对于老人还是对于子女而言,都不是一件坏事。因为机构养老有其自身优势,老年人不但能获得专业的照顾、使子女从对老年人的照料中解脱出来,而且还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徐英姿在2008年就对城市机构养老进行深入研究,发现这一事实,并呼吁社会各界和老年人要用发展的、长远的眼光来看待机构养老,不要拒绝和抵制进养老院,因为机构养老必将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任何人都无法掌控的[6]。虽说现在的很多老年人及其子女都还没有从陈旧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家庭养老的模式仍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并将持续很长时间,但最终将会被社会养老所替代[7]。
(三)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以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照料方面等服务的养老模式。“社区养老”最早出现在英国,之后西方国家纷纷效仿,并将此模式定义为由家人、志愿者和专门护理人员共同承担的一项任务。社区是未来养老服务的最佳载体,社区服务是否完善也将成为老年人能否安度晚年的关键因素。因为日益弱化的家庭养老观念、政府有限的财力、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机构养老的不完善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决定了社区养老必然成为未来养老模式的中心这一推断[8]。在1993年《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中指出,85%以上街道要兴办社区服务中心、老年公寓、残疾人收容所、托幼所;到20世纪末,基本建成服务质量高、管理水平高的社区服务网络。2001年,民政部制定并下发“全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9]。社区养老早在1996年8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就有所提及。该法对社区养老作了论述,并强调“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等要求。在此基础上,陈永生分析了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并提出社区养老模式的初步构建框架[10]。社区养老模式的原则归为“以人为本、依托社区、互助而助”,并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出发,将社区照顾模式分为社区居家照顾和社区养老机构照顾两个子系统,其核心就是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服务[9]。秦桂娟认为,社区养老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城市人口老龄化对策[11]。虽然社区居家养老符合我国国情,但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切实做到实处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健全、资金缺乏、服务机构设施不完善等。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拓宽资金渠道、完善服务设施特别是医疗保障设施,同时要成立专业的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家庭养老的专业化建设奠定基础[12]。
(四)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
我国三种养老模式各有千秋,然而家庭养老功能淡化,机构养老处于变革阶段是政府及相关机构面临的问题。社区居家养老已被很多学者提及,并公认是具有综合实力的养老模式,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社区居家养老中,家庭服务需求很大,但满足率仅有15.9%。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固然好,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应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专业化程度,尽快实现标准化管理[13]。1998年,穆光宗提出了“3+2”养老模式,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养老模式,也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其主要是以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基本方式的养老模式,最终目标是要积极发展我国养老事业[14]。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身养老各有利弊,但传统养老方式的改革是必然趋势。城市与农村的情况不同,所以在城市要实施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模式,而在农村则以自身养老为主[15]。从我国国情出发,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模式是最适合我国养老的新型模式,因为社区养老既可以减轻家庭照料的负担,也可以使老年人与社会网络时刻相连,家庭养老可以使老年人享受到家人的关怀,所以二者如能结合那将是完美之作。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扬长避短的新型模式,使得老年人既可以居住在自己的家中,又可以依靠社区的养老服务机构获取相应的医疗、家政、餐饮、精神慰藉等服务[16]。居家社区养老模式被很多学者形象的称为“没有院墙的养老院”。此外,“社区+机构+家庭”新型养老模式经过张俊良、曾祥旭的研究分析正式提出,它是一种集家庭、机构和社区三种优势于一身、同时避免三种模式缺点的新型养老模式。该模式提倡机构养老但又不摒弃家庭养老,所以该模式的宗旨是将养老机构建在每个社区当中,机构取代社区养老的作用,由机构直接面对老年人并为老年人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17]。无论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方式,都与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联系在一起。
三、农村养老模式
人口老龄化不仅是城市有的问题,也是农村所必须面对的挑战。对于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而言,都出现过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这种现象被学者们称为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出现过此种情况。日本1980年起就较早出现了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的现象[18]。对于我国来说,既是人口大国又是农业大国,人口老龄化在城镇和农村同时出现,势头又十分凶猛。然而,城镇和农村在生活环境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城市中有较好的设施、服务等可以提供给老年人,但农村这些条件颇为简陋,再加上近年来我国打工在外的年轻人数量逐步猛增,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儿童的数量不断增加,加大了养老的难度。城镇与农村的差异性就决定着其养老模式的不同。从经济保障的角度来看,城市老人以社会养老为主,农村则以家庭养老为中心;从物质和精神方面来看,城镇和农村的养老模式都以家庭为中心。但是,我国处于养老模式的转型期,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模式同时存在,由于家庭养老具有不可逆转性,所以政府在推行社会养老的时候要时刻注意[19]。中国是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农村人口占据很大比重;农村人口的基数大,老年人所占比重也就自然增加。据调查,中国老年人口中约75%居住在农村,受道义责任的约束,家庭养老成为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的主要方式[20]。面对如今农村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的趋势,应当理性选择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道路。因为家庭赡养功能逐渐下降,加上就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的普及情况而言可以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所以要推出并鼓励三者养老模式的结合[21]。就目前我国农村养老模式而言,可以归结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和社区养老四种,但地区老龄化严重、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现象实属常见,所以以家庭养老为主、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推行社区养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行养老储蓄,并且有步骤、有重点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22]。随着农村养老模式的不断发展和成熟,新的模式也不断提出,如“家庭自我养老与家庭互助型养老相结合、社会辅助”的模式[23]、广东地区出现的股份合作制[24]等,这些养老模式的出现是因地制宜的具体表现,不但提高了农村老年家庭的社会地位,而且也使农村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农村的养老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其模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但是以社会保险为核心、以家庭保障、社区互动作为辅助的模式是不变的,这种模式必将成为未来农村养老模式的发展方向[23]。
四、国外养老模式
人口老龄化程度不同,养老模式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养老模式也会出现差异。“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政策是西方多数发达国家养老模式的特征,也正是此原因,他们国家社会承担了大部分养老问题。所以,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福利建设,结果却出现了养老有保障、经济发展出现阻碍的现象,瑞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45年二战过后,瑞典致力于建设“福利性国家”,所以将国民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二投入其中,结果导致瑞典的高度负债率,据数据显示,1982年,瑞典的国债达3 700亿克朗。美国虽然将财政支出很大一部分用于军费开支,但还是低于用于老年福利的开支,数据显示,美国用于老年福利的开支也占财政支出的25%,这远远超过了其国防支出的数额[16]。西方众多国家步入老龄化的时间都要比中国早很多,养老模式也经历了变革。现代化技术的层出不穷,给发达国家养老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国外的现代化养老机构屡见不鲜,然而,仍有很多老年人倾向于和子女居住。据研究发现,很多居住在养老院的老年人心理很容易出现孤独感,失去了亲人的关心倍感失落,所以发达国家的养老模式有由养老院向家庭养老回归的趋势,社区养老也就应运而生,因为它是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于一体,所以逐渐成为老年人及家人关注的热点。日本是亚洲率先进入老龄化的国家,日本政府于1950年代末开始对养老问题倍加关注,1959年的《国民年金法》、1963年的《老年人福利法》和1982年的《老年保健法》成为日本福利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国民年金法》将20~60岁的日本公民都强制纳入国民年金体系,加上各种各样的保险,老年人再不用担心无人赡养的问题;《老年人福利法》的出台是日本养老社会化的开端,该法律规定了开展老年人福利的机构采取的措施,并将养老设施分为短期居住、长期居住等,增添健康恢复型和疗养医疗型设施;《老年保健法》的出台和1989年的“黄金计划”标志着以“居家养老、居宅看护”为特色的日本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2000年,日本高知县社会环境部和高知县立女子大学社会福利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进入21世纪以来,虽然日本经济发展仍处于世界前列,但其养老方式却依旧以居家养老为主,家庭养老是日本养老的传统,老年集体宿舍也越来越受到老年人的欢迎[25]。但人口少子化和老龄化的加速发展,使得家庭养老受到威胁[26]。新加坡成立于1965年,至今有40多年。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新加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9%,到2050年该指标将达62.5%,2065年将达到历史最高72%,之后开始下降。新加坡政府官员早已意识到这一点,他们鼓励儿女与老人同住,并给予与老人同住的组屋提供便利和优惠,还有一系列的津贴计划。1995年《赡养父母法》的出台使得新加坡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赡养父母”作为法律条文的国家[27]。由此不难看出,虽然国外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不得不说,在养老方式方面他们还要向我们学习,学习老祖宗传给我们的尊老爱幼的传统。机构养老虽好,但也不能将家庭养老抛在脑后[28]。
五、养老模式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在人口老龄化的研究当中,养老模式可以说是研究较为深入的领域,但亦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概念不确定性。在养老模式研究中,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等概念最为常见。然而,实际上在很多文章中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是一个概念,对于研究同一个模式,却有两个名称,这就给其他人的研究带来不便。
2. 权责不明确性。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都有其优点也有其缺点,但很少有人对这些模式的权责进行划分。
3. 没有从老年人真实意愿出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得我国老年人生活有了基本保障,一些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退休的老年人拿到手中的退休金比一般工人要多很多,那么他们对晚年生活要求的质量就可能有所不同。因此,老年人对于养老模式也有自己的想法,但很少学者对此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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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的缺点范文2
养老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制度。因此,我国养老保障基本目标模式选择需要认真考虑未来一定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主要包括:其一,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并且存在一定比例的贫困人口。因此,我国养老保障目标只能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保障,确保大多数人的养老安全,这是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其二,推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效率,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国家发展的中心任务,因此,养老保障制度不仅需要作为一种社会稳定器来发挥作用,而且应当具备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激励功能。其三,目前我国正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迈进,在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上,更加需要注意区分政府和市场的功能,科学定位政府职能,充分考虑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努力减少不必要的政治风险。其四,目前我国仍然处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成为主要内容。下一步,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之间应当能够相互协调,互相促进,应当不仅有助于减轻国有企业过重的负担,而且有利于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
分析当前养老金制度改革面临困境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整体运行效率不高。主要表现为:首先,在市场经济发展早期,通过迅速增加人口和资本要素扩大产出的粗放式方式往往成为经济增长的主流,人均生产效率容易被忽视。但是,养老问题是针对个人的,主要关注人均指标;一个人创造财富,需要与一生的消耗相匹配。这种经济快速扩张与人均产能不足的矛盾,是我国将长期受到养老金问题侵扰的重要原因。其次,我国经济增长成本较高,包括资源使用效率低下、浪费现象严重、交易成本很高。在这种条件下,居民现金收入和能够用于养老的其它资金来源受到挤压,从而造成社会养老金资源不足。另外,我国经济整体运行效率不高还体现在我国养老金问题浮出水面的时间相对较晚。在人口老龄化到来之前劳动年龄人口迅速扩张时期,政府资金相对宽裕带有一定的虚假成分,部分掩盖了经济整体低效率。
综上所述,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养老金制度运行面临的主要矛盾将是养老保障供给能力将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这种变化了的形势与矛盾为下一步改革在客观上规定了自己的根本任务,即首要的不是选择何种制度模式最优,而是何种制度模式安排更能够确保国家安全顺利地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
二、完全积累制不应成为我国养老保障筹资模式转轨目标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竞争本身将导致家庭及个人责任承受能力弱化,市场机制“失灵”正是社会化的保障机制产生的基础。从根本要求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的目的本身就是保障社会成员以合理收入安度晚年。如果养老保险改革走向个人承担完全责任、市场机制完全取代政府干预、私人机构管理取代政府负责、养老保障基金完全资本化的极端,则将失去社会保障的本源意义及其内生的责任共担、互助互济机制,这种改革不仅需要特殊的政治、经济条件,而且还隐含着牺牲公平、潜伏危机的社会风险,必然使一些需要通过社会保障手段解决的社会问题得不到解决。从国际范围来看,虽然养老保险改革可以通过适度扩张个人责任来减轻政府责任、通过部分保障领域或部分保障环节私有化来促使运行效率提高,但如果走向个人负责的极端或将这一公共领域完全转变为私有化并由自由市场来调控,这可能有违社会发展进步的潮流。
三、部分积累制应当成为当前我国养老保障筹资模式过渡性目标
从历史上看,现收现付制主流地位的形成与老年社会保障发展过程中人口结构的特点存在很密切的关系,这表明人口年龄结构与养老筹资模式选择存在内在的关系。从老年社会保障的角度看,对人口年龄结构的关注,主要是看老年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它反映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也反映着两个年龄群体的利益关系。应当看到,人口老龄化对现收现付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人口年龄结构突变是促使养老保障私有化在全球范围迅速扩张的重要原因。在人口老龄化阶段,我国适当采取部分积累制,充分发挥两种制度模式的相对优势,合理化解老龄化和历史债务问题。从这一点能够推断,“统账结合”模式将成为我国传统现收现付模式的过渡形态。讨论静态老龄社会的老年社会保障,其意义在于把思考的时间线索放得更长远一些,从长期的发展方向把握老年社会保障所应采用的筹资模式。在人口发展的第三阶段,我国将在本世纪中叶后进入静态老龄社会,主要特点是劳动人口赡养率将保持较低的水平。在静态老龄社会中,比较两种筹资模式,现收现付制并没有明显的缺点,相反表现出一定的优点。其中,现收现付制受到最为严厉的质疑是可能出现支付危机,但这主要是人口老龄化动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进入静态老龄社会后,在待遇水平一定的情况下,养老保障支出、缴费率将逐步稳定,不会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现收现付制的另一个缺点是增加从业人员负担。实际上,在年轻型人口结构下,现收现付筹资模式负担率小于积累制。即使在静态老龄社会中,主要应当通过提升社会经济效率、平衡老年人与劳动人口利益关系来解决,而不能依赖于制度模式调整。另外,现收现付制抗资金风险能力强、制度确定性大、社会稳定性强,更加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平衡利益关系。从未来发展看,我国将长期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尤其是在社会赡养率降低的条件下,更加应当发挥现收现付制的调节收入、平衡资金的优点,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方向设计安排养老保障制度。对于个人积累制的积极作用,可以随着社会养老保障意识、投资理财能力的提高,由社会居民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际需要做出合理安排。
四、当前养老保障模式转轨时机不成熟
从国际实践来看,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化,我国养老保障筹资模式多元化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但是,何时进行现收现付制体系向混合体系的转轨,关键要看宏观经济运行状态。就目前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状态来看,宏观经济有效需求不足可能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居民消费倾向不高。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加速养老体系转轨将可能对宏观经济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人口老龄化的缺点范文3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中国国情;多元化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3-117 -04
截至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亿,明显高于联合国传统老龄社会标准。预测显示,2015~2035年的20年时间里,中国老年人口的比例将会增加一倍。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超17%。此后,我国将进入加速和重度老龄化发展阶段。这些说明,在21世纪,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会一直维持在一个较高的发展水平,由此带来的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银发中国:中国养老政策的人口和经济分析》的人口报告指出中国老龄化的问题可以分为三点:首先,工作人口会因老龄化问题下降。其次,中国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会加快。最后,老龄保障体系不完善。2016年国家将实行的全面二孩政策,正是政府对于人口老龄化危机所采取的积极措施。
一、文献述评
(一)国内文献综述
马佳、蔡吉梅、宋曦玲、李小平(2014):中国老年人信息素养教育范围急需扩大。吴婷婷(2014):在中国建设集中性养老住宅具有一定可行性。孙海燕、夏立平(2013):我国的养老模式各有其特点和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养老方式,满足高龄老人晚年的生理、心理、社会各方面的需求,最终实现“健康老龄化”的目标。马海燕(2014)提出以新农保模式为基础,探索农村养老模式多元化发展的前瞻性理念。蔡吉梅,马佳(2014):不同养老模式下生活质量得分有差异,且影响因素不完全相同。
(二)国外文献综述
1. 独居型方面
美国形成了多元化的养老体系,其中独居型是一种普遍的养老方式。
2. 混住型方面
日本千叶县“新村”集合住宅日本千叶县“新村”集合住宅为混住型社区。
3. 新型的多代居模式方面
多代居模式在德国已经正式建造有500个有官方记载的多代居,仅柏林就有超过100个此类项目。
4. 社区照顾模式
英国的社区照顾分为“社区内照顾”和“由社区照顾”两种方式,具有鲜明的“英国特色”。
5. 政府的作为方面
新加坡政府于1995年通过《赡养父母法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赡养父母”立法的国家。
二、当前人口老龄化下各种养老模式的主要内容
(一)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其优点是:
一是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二是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三是有利于解决困难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四是有利于推动社区建设。
其缺点是:
但是,一方面,多重原因使儿女没有充分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好老人。另一方面, 老年人的需求在增加。因此,必须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进行创新。
(二)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先把拥有产权的住房抵押给,然后定期从抵押机构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的养老方式。
其优点是:
以房养老使产权价值得到极大发挥,也使得家庭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实现效用最大化。
其缺点是:
一是传统文化差异。二是房价走势未料阻碍模式预行。三是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是现实国情。四是政府扶持不足不利于模式实施。五是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正处改革阶段。
(三)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指在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的机构养老。
其优点是:
(1)减少孤独。(2)生活有安全感。(3)减轻家庭养老压力。(4)提高老年生活质量。(5)提供专业化、高效的老龄服务,尤其是临终老人。
其缺点是:
(1)床位供不应求但资源利用率不高。(2)微利甚至负债导致养老机构自我发展能力不强。
(四)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有效解决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医的问题。大致包括三类:(1)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结成联盟,合作服务。(2)医院转型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3)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医养一体化经营型。
其优点是:
解决了老年人把医院当做养老院长期住院治疗的困难,也缓解了医疗资源的紧张。
(五)社区养老
社区型养老是指以居家养老为核心,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新型养老模式。
其优点是:
它基于关注老年人的权力和尊严的新理念,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心理特征和生理状况,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体意志,其最大优势在于使老年人留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保持代际关系的完整。
三、假设提出与实证分析
(一)研究假设
国家的持久繁荣离不开人才的不断输出,因此养老问题是国家发展中必须面临也必须妥善解决的。优秀的养老模式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持续性发展。同时,随着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剧,也将大幅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本文作出如下假设:
假设1:年龄、学历、收入等因素与养老模式的选择具有密切的关系。特别是收入的影响很大。
假设2:当前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也会对养老模式的发展产生影响。
基于以上假设,我们设计了相关调查问卷。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先用SPSS进行相关性分析,确立自己养老方式的选择和希望父母得到的养老方式的相关性,再将四种养老方式和各种因素转换为0-1虚拟变量,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
因为个人的学历和收入水平可能会对养老观念产生影响,而养老机构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对未来养老机构发展可能的影响因素可能反映了个人对养老问题的某些担忧或者期盼,同样可能会对养老方式的选择产生影响,故本文选用这四个可能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三)样本选择与检验
1.样本选择
根据我们的调查目的、精度要求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经费承受能力等推测,我们的样本选取应较广泛,因此我们选择通过在网上调查问卷,迅速地让更多的个体和不同群体接收到调查问卷并及时地获得反馈。同时通过网络平台更方便高效地进行后台数据统计和分析。此次
2.相关性分析
将父母选择的养老方式和自己选择的养老方式,用SPSS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如下表1所示:
由上图可知,希望让父母养老的方式和自己选择的养老方式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存在明显相关性。从问卷看出,大多倾向于社区养老(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尤其是希望自己的养老方式,其次是居家养老(和父母一起生活)。
根据上表的值,Pearson的相关性为0.274,同时显著性大于0.05。此时认为,年龄与养老问题的显著性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不显著,因此可以判断两因素不具有关系。从问卷中发现,基本每个年龄段都对养老问题表示关心。
根据上表的值,Pearson的相关性为0.601,同时,显著性小于0.05。此时认为,年龄与养老问题的在0.05的置信水平下具有显著的相关性。月收入越高,能够越好的实现对父母的养老。
根据上表的值,Pearson的相关性为0.474,同时,显著性小于0.05。此时认为,家里月收入与选择父母的养老方式在0.05的置信水平下具有显著相关关系。从问卷中发现,家里收入不同父母的养老方式也相应的不同。
3. 回归分析
因为养老方式的选择无法量化,各种因素之间也不具有可比性,本文选择将四种养老方式和各种因素转换为0-1虚拟变量,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旨在研究各种因素对于某种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
在数据处理上,因为本文中所用数据均为问题选项,无法获得年龄、学历和收入等准确信息,同时考虑数据样本量的限制,在回归中将选项转化为0-1虚拟变量。其中,年龄在40岁以下记为“0”,40岁以上记为“1”;学历在本科以下记为“0”,示本科以上记为“1”;收入在5000元以下记为“0”,5000元以上记为“1”。
本文将当前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的选项“资金困难”“设备落后”“人员不足”三项记为“资金问题”;将“缺乏政策支持”和“缺乏公众支持”记为“外部支持”;将“内部制度不完善”记为“内部制度”;将“交通落后”“环境差”和“其他”记为“其他问题”。
本文将对未来养老机构发展影响较大的因素的选项“政府”和“法律环境”记为“政府层面”;将“公共支持”和“媒体”记为“社会意识”;将“养老机构自身”记为“养老机构”;将“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记为“其他因素”。
本文借鉴明瑟方程,设定如下方程形式对养老方式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Yanglao=β0+β1age+β2edu+β3income+βX+u
其中yanglao为0-1变量,表示父母和自己的养老方式选择,age表示年龄,edu表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 income表示家庭收入水平,X表示其他影响因素。
样本中父母养老方式中不含机构养老的样本,父母和自己养老方式的多元回归分析如下表5所示: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由回归分析可知,年龄只显著影响父母的养老方式,且对居家养老有正向影响,而对以房养老有负向影响。可能是随着父母的年龄增大,父母在生活中将遇到更多不便,偶尔看望父母并不能够解决日常问题,此时居家养老能够更方便的照顾父母。而自己对养老方式的选择是基于自己年龄达到一定程度以后的考虑,并不会受年龄的影响。
上表显示学历对父母和自己的养老方式的选择都没有影响,可能是因为养老方式的选择更多的基于家庭条件、养老机构现状等现实因素的综合考虑,个人的学历会对思考方式产生一定影响,但并不能改变现实因素,所以不能显著影响养老方式的选择。
收入同时影响父母和自己的养老方式选择,但收入增加,显著负影响自己选择居家养老的概率,而不对父母的居家养老概率产生影响。可能是因为收入较高时,与子女同住的养老方式存在较多不便,由于经济条件允许,子女可以采取其他养老方式而减少不便。而社区养老模式不仅可以避免子女同住造成的不便,更能通过社区平台,提供更加舒适的养老环境,所以在收入增加时,对父母和自己选择社区养老模式都有正向影响。
当前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即从被访者的角度来看待养老机构的存在哪些问题。如对养老机构存在的资金问题更加关注,说明自身可能不能完全承担养老机构的费用,也就有可能无法实现以房养老,即与以房养老的模式间存在负向关系。
对养老方式的选择不只需要考虑当前情况,更需要综合对长远发展的考虑。在上表中,对养老机构本身的考虑并不会对养老方式的选择产生影响。可能是因为对于养老机构来说,更多的问题存在于机构之外,关注机构本身难以解决实际问题。而社会意识对养老问题的关注,会更多的引发对养老问题的思考,更加关注老年人。而传统来看,居家养老能够更好的关心老年人,这可能是为什么社会意识崛起会正向影响居家养老的概率。
四、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现实层面
面对白潮的席卷,空巢家庭的逐渐增加,未富先老的现状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加上经济的发展,医疗水平的改善,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行,出生率死亡率降低等因素,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并且,由于人口的迁移以及传统养老观念的逐渐改变,家庭养老的模式正逐步改变。同时,我国人口平均寿命也逐渐提高,而目前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又普遍偏低,现有的养老保障水平只能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开支,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问题,很容易产生养老金不足而导致老年人生活质量下降的现象。
(二)养老资源利用率低
机构床位供不应求但资源利用率不高。有一些养老机构只是达到入住率的五六成,有的才二三成。社会福利机构在中国的发展,出现了矛盾的现象:其一,老年人及其家庭有入住意愿,但未必最终选择入住;其二,虽然社会福利床位供给数量相对有限,但床位闲置率仍然很高。原因是,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对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偏爱,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担心等。一方面是供不应求,一方面是住不起、住不满,养老机构的这一对矛盾,使得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并不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三)文化意识
住在养老机构中的老人由于远离自己生活过的街区, 平时难以与亲人见面, 心理易产生一种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和忧伤感。
五、相应对策
(一)发挥政府的作用,统一规划,完善相应机制
各级政府应把发展居家养老事业列为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改变目前许多地方把社区养老工作仅仅归结为民政部门负责的福利事业甚至仅仅是救济事业的狭隘观念。统筹社会资源, 新建和改建一批老年人福利服务的设施和活动场所,同时完善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机构运行相关各方的职责要求,强调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中的统领性地位,设施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
参考欧美等国通过财税优惠补贴等措施,提高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来促进高端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在完善养老模式过程中,需要政府制定养老的法律和服务标准,监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和维护老年人的权益,特别是养老服务网络,更需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
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奖惩措施,规范养老服务行为;坚持阳光、透明、公正的原则;定期进行反馈调查。
(二)注重精神养老,完善服务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品质与成效
应当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并重,全面推广精神关怀与心理咨询,加强对于失能失智老人的照料服务。同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数量和质量,特别是要引入社会工作和老年护理与管理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定期专业培训;在教育工作中开设社会工作方面的课程;推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持证上岗,规范队伍;制定衡量养老服务水平的评估体系;打造专业化的医疗护理队伍,为老年人提供贴心服务。
(三)保障资金的来源与投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政府方面,加大资金投入,设置社区居家养老专项保障基金;社区方面,通过社会福利捐助、社会慈善捐赠以及个人捐赠等广泛筹集各类财物,积极用于养老建设;家庭方面,将老年人子女和亲友馈赠的财物,适当地用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开销以及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
(四)调动家庭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学习西方国家,调动社会的力量,包括私人部门、志愿者、慈善机构,倡导学生群体积极开展敬老院、进社区关爱老人等活动;大力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尊老敬老、扶贫济危等优秀美德;完善社区志愿者、义工激励机制。只有将来自社会、政府和家庭的多方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养老事业才能继续发展。
总之,通过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的研究,我们发现现行养老模式面临挑战的原因主要有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养老资源少且利用率低和人们的传统观念制约选择。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统一规划,把发展居家养老事业列为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完善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发挥政府的保障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发展专业队伍建设注重精神养老和对失能老人的照顾,保障资金的来源与投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品质与成效。调动家庭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在完善监管体制的同时造专业化的医疗护理队伍,为老年人提供贴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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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吕似玮,女,江南大学学生,研究方向:会计学;
徐雯君,女,江南大学学生,研究方向:会计学;
董轩,男,江南大学学生,研究方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专业;
丁鹏飞,男,江南大学学生,研究方向:会计学专业;
人口老龄化的缺点范文4
一、 我国老龄化社会背景
人口老龄化,是指在总人口中老年人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比例不断下降,最终进入老龄社会的趋势和过程。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在10% 以上,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7%,就可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在1999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据2000年11月底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达1.3亿,占总人口10.2%,65岁及以上的老人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而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我国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的人口所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13.26%和8.87%。
我国老龄化社会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一是老年人口数量大。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止至2010年11月,我国总人口约为13.7亿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者有约1.19亿人,老年人口数量大。二是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第六次普查结果和第五次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且在老年人口中的高龄人口呈现增长趋势: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以每年5.4%的速度增长,到21世纪中叶将超过1亿。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不断加快。三是“未富先老”现象明显。2013年,我国人均GDP为6629美元,位列世界第86名,不足美国的13%,当前我国养老压力可见一斑。根据远期规划,我国大约在205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现代化,而这段时间,正是我国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时期,老龄化伴随现代化的发展。“未富先老”的情况使得我们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来应对老龄化给社会所带来的挑战。
二、我国当前养老模式现状
在我国,当前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大致有三种: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其中,家庭养老是最传统也是最基础的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模式,而社区居家养老则是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这里说的“养老”,指的是我国城乡之中普通大众的养老问题,也就是大部分工人、农民的养老,社会精英人员或者是养老生活有国家和政府强有力保障的人员,由于他们不论是经济实力还是社会地位都大大好于普通百姓,所以不包括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
家庭养老,顾名思义,就是老人在家中接受儿女子孙的赡养和服侍。中国自古就有以“孝”为核心的大家庭概念,儿孙绕膝,享天伦之乐是我国大多数老年人所希望的晚年生活。但一方面,计划生育的长期执行,“421”的家庭结构使得家庭中照料老人的人力物力资源紧张,成年人既要照料老人,也要抚养孩子,是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甚至唯一来源,家庭对老人的供养能力减弱;另一方面,随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的进步,老年人的寿命延长,也对传统的家庭造成压力。由此可见,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社会功能正在减弱。尽管如此,我们现在仍要强调家庭养老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是为向社会养老的方向过渡,另一方面,只有在家庭当中,在和儿女子孙的相处之中,老年人才能得到精神慰藉,对老年人来说才是理想的晚年生活。
机构养老,指的是由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承担具体养老事务执行的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模式。随着家庭养老社会功能的减弱,不论是家庭还是老年人自身对机构养老这种社会化养老模式的客观需求越来越大,加之老年人自身行动不便及易生疾病的情况,养老机构中专业的人员和设备可以更好地解决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正因如此,机构养老模式往往被寄予厚望,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现有的部分服务设施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资金投入不足,不仅体现在硬件方面比如床位紧张等,还体现在机构中的服务人员不足或者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对老年人的日常起居照顾都可能难以周全。除此之外,机构养老的费用需由老人自己或者家庭承担的部分往往较高,负担较重。在中国讲究传统的“孝”文化的大环境中,“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入人心,部分家庭对机构养老还是存在排斥情绪,这也是机构养老模式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之一。
社区居家养老,指的是老人在自己家中,由所在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可以上门的餐饮、医疗、娱乐等服务的新兴养老模式。居家养老集合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对于老年人自身而言,既让老年人不离开自己习惯的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所在家庭减轻照料老人的负担,又能切实地为老人提供有个性且专业的服务,灵活度高;对于社会而言,社区养老服务点对场所要求相对较低,能节省下建设专门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成本较少。但居家养老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在社会中还没有达到普遍的认可,很多老年人和家庭没能投入其中,社区居家养老难形成规模效应;第二,此种养老模式由于出现较晚,发展不完善,标准化程度不足,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有限,除了对老年人日常起居的基本照顾之外,难以涉及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第三,现阶段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不足,专业化程度不够高,给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造成一定难度。
我国养老模式的现状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居家养老这三者并存,且根据不同老年人口情况和需要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陷入困境,但又不可能彻底放弃,中国老年人既对超越家庭之外的社会力量有日益强烈的需求,在现阶段又不能完全接受机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又存在发展不成熟完善的客观问题。我国现存的养老模式各有其不足,总结起来有三点:其一,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相对家庭养老存在传统观念的冲突,不能满足对老年人口的精神慰藉;其二,经济来源不足,集中体现在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其三,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大。各种模式的优点是它们存在的前提和基础,缺点和不足是接下来发展的动力。在实际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之中解决这些不足,发现新的问题并积极应对,是我国养老模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任务。 三、 加强我国养老模式发展的保障
针对我国三种主要养老模式并存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现状和基本趋势,我国养老模式发展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保障。
(一)提供家庭养老保障
家庭养老模式将是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解决老龄人口养老问题的基本途径和办法。在解决老年人口的经济来源方面,政府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如对赡养老人有经济困难的子女,尤其是下岗的中年子女和老年子女,适当在物质方面给予补贴,完善养老
保险政策、老年津贴制度等等,在对赡养老人的中青年在购房和调房时给予价格优惠,方便子女对老人的照料。对老人的子女而言,在繁忙的工作之中,要尽可能多抽出时间照顾和陪伴老人,切实了解老人不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需要,只有在子女家人的温暖陪伴下,老人才可能拥有幸福快乐的晚年。 (二)提供社会养老保障
除了要加强政府立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之外,更要强调政府和社会对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和经济扶持。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可以通过报刊、网络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等宣传方式,加强人们对社会化养老的认识,消除人们对非家庭养老模式的顾虑;第二,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建立不同层次的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机构。比如根据资金来源,可由政府出资兴建、企业投资兴建、政企投资兴建、企业家独资兴建、个人或者集体投资兴建等等;根据管辖范围不同,建设市区级、街道(乡)、居委会(村)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机构,根据不同层次发挥不同功能,多方面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第三,加大对相关服务型人员的招募和培训工作,并在招募过程中提升社会对此类服务人群的社会认可程度,提高其专业化水平,不仅是对老人日常生活的护理方面,还要加强服务人员对老年人的精神服务意识,通过督促老年人和其子女的交流联系、为老年人读书读报等方式增强老年人的情感归属,给予其精神慰藉。
人口老龄化的缺点范文5
关键词:公私合营;养老模式;社会资本;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养老院“公私合营”运营模式的可行性探究――以上海市为例
收录日期:2014年5月6日
我国现在正面临“未富先老”的尴尬局面,社会养老形势十分紧迫。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1.78亿。民办机构目前在获得少量资助的情况下自主运行、自负盈亏,即使是政府的补贴也不易拿到。还有在上海,养老机构几乎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创办的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非盈利性决定了养老院是个“不挣钱的行当”,而社会资本是以盈利为导向的,这就要在制度上进行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家的养老事业。
我国敬老院的运行现状矛盾突出,亟待积极探索出新型的敬老院运行模式。公办难进门槛高,民办太贵养老负担重,这让社会养老的刚需群体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养老资源。公办敬老院虽然是福利性机构,但他的运转需要大量的资金予以维持,在护理人员配备和硬件设施的配备方面都将给国家财政带来极大的压力而且还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民办敬老院更是问题重重,虽然它有着活跃广泛的资金来源,但国家在资金、政策上对民办养老院的扶持有所欠缺,这使得民办敬老院的养老条件参差不齐。
一、敬老院“公私合营”理论构想解释与条件分析
(一)“公私合营”的理论构想分析。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性质主要是以公办、私办和私办公助为主,但这远远不能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公私合营”的设想是基于对现有养老模式的整合,增加国家的养老专项投入,更多的让利给私有资本成分,让更多的社会私有资本进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扩大社会养老容量,减轻国家的养老负担,同时提高社会的养老质量。形成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私有资本增加投入,个人适量负担的三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模式。“公私合营”的目的也就是在于国家让利,平衡私办敬老院的利益格局,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扩大社会养老容量,以达到国家减轻财政养老负担,私有资本合理盈利,养老人群享受更多更好养老资源的三赢格局。
“公私合营”就是在国家养老压力日益加大的背景下将养老事业推向市场化和产业化,让市场起基础性作用,有效调节资源的配置,而不是政府大包大揽肩负沉重的财政负担。“公私合营”的实现还需要政府在政策设计上,法律保障方面以及税负上合理规划,平衡好各方利益。
(二)上海市实现“公私合营”的条件分析
1、上海市老龄化现状。上海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最早和最严重的地区,在1979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就已达到10.2%,65岁以上人口占7.15%,比全国提前2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问题在上海显得尤为突出。人口老龄化将对劳动力供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负担等诸方面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就目前上海养老模式而言是无法满足社会养老需求的,上海地方财政也负担不起这样沉重的养老压力。扩大上海的社会养老容量,改革社会养老模式势在必行。
2、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海作为全国经济中心,长江三角洲的龙头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较为充分,社会经济成分多样化,经济发展活跃。上海同时作为全国的金融中心,社会资本流通快速,有较好的融资环境。上海每10元GDP中,有6元是服务业创造的。上海市统计局将正式对外宣布,2012年上海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突破60%的重要水平线,由此看出上海市的第三产业较为发达,可以有力地支撑养老事业的发展。
上海市有人口老龄化的现实压力,但同时有社会经济较为发达的优势,基于这两个主要的因素为上海的养老体制改革和养老模式选择提供了基础。
二、上海市敬老机构发展现状
(一)上海市老年人口规模。截至2012年,上海市户籍人口1,426.93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67.32万人,占总人口的25.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5.27万人,占总人口的17.2%,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9.13万人,占总人口的11.9%。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67.03万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8.2%,占总人口的4.7%,100岁及以上老人1,251人,其中男性282人,女性969人。
(二)上海市养老机构的社会容量。全市的养老机构共计631家(据2012年统计数据),其中政府办301家,社会办330家。床位数共计105,215张(其中2012年新增5,891张),比上年增加3.3%,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2.9%。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全市共计313家,服务人数共计1.10万人,比上年增加22.2%。社区助老服务社全市共计231个,服务人数共计27.20万人,比上年增加3.8%;其中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人数为12.60万人,比上年减少5.3%。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全市共计492个,比上年增加42个,受益人数5.40万人,比上年增加12.5%。老年活动室全市共计6,093家,使用面积达171.89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化老年活动室5,028家。据数据来看,从绝对量上来说并不少,但相对于上海市人口基数以及有养老需求的老龄人口基数来说还远远满足不了需求,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三)上海市养老机构发展状况分析。在全市的养老机构当中据2012年统计数据来看,社办养老机构超过了公办机构,但这两类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甚至同类型的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具体到硬件设施、服务标准、资金配套、政策配套以及区域分布和区域整体差异等诸多方面。
就公办养老机构而言,整体水平相对较好,无论是在硬件设施、服务标准还是资金、政策配套上,但公办的养老机构进入门槛较高,数量极其有限,同时政府负担较重。社办养老机构这几年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压力,但社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差异却很大,特别是在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以及政府的政策扶持上,同时在规模和区域分布及区域水平方面也极不均衡。据笔者在曹路镇政华敬老院(社办)、高行老年中心(公办)等5家养老机构进行实地抽样调查以后,发现社办和公办养老机构在硬件设施上,服务水平等方面确实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对振华敬老院负责人进行采访时,负责人说敬老院并不是一个赚钱的行当有一定的风险,在老年人的管理和服务上有很多现实的困难,据该负责人说,公办养老院和社办养老院收养的老人在自身身体状况,家庭背景和个人社会阶层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社办收养的多是一些条件较弱的。这个敬老院主要靠投资人的附属产业支撑,国家在政策的扶持力度上也不够,这就让大量的社会资本不愿进入这个行当。然而,对于公办的养老院来说情况就要好很多,在设施、服务和国家政策、财政支持等方面都明显好于社办养老机构。
三、上海市养老模式的选择因素分析
(一)目前的养老模式结构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作为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的一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作为中国的传统养老模式,在社会伦理和老人意愿等方面拥有较大优势,特别是对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是最优的选择,老年人都希望在家庭中享受天伦之乐,能得到子女的及时照料,稳定的人际关系拓宽了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选择内容。在传统意义上来讲,家庭养老无疑是老人们的第一选择。
2、社会养老。社会养老是一种老人的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主要靠社会来完成的一种养老方式。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靠社会支持,例如老人的退休金,国家的社会保障,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等;生活护理主要依靠社会的养老机构,例如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等,社会养老是一种集中养老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中许多传统的养老客观因素在发生着改变,社会养老成为主要的养老模式之一。
3、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介于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养老模式,它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方式,老人通常在家中居住,由社区或者国家组织服务机构包括生活、医疗、娱乐场所等方面为老人提供特定时间或者短期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是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有效整合。
(二)三类主要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1、家庭养老是一种最优的养老方式,老人在经济和生活以及精神慰藉上都能得到良好的保障,这也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方式。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还有中国人口的代际更替等问题,出现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家庭,“421”家庭模式已成为普遍现象;再加之中国的经济发展地域不均衡问题,在东部地区人们的生活压力大,生活节奏较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大量的年轻劳动力东迁,无论是在东西部这些因素的出现,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空巢”老人现象,老人得不到及时的照料,出现了很多社会伦理问题,因此家庭养老的客观保障条件在渐渐缺失。
2、社会养老作为目前一种普遍的养老方式,在促进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同时自身也有很多的不足。以上海市为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资金投入不足,社会需求覆盖面较小;(2)养老机构养老成本较高,大部分老年人负担不起;(3)行业标准不一,服务水平参差不齐;(4)缺少归属感和精神慰藉。
社会养老虽然存在诸多的问题,但就目前中国的社会状况而言是一种现实的选择,无论是对个人、家庭和国家而言,这种养老方式要不断地发展,扩宽它的发展渠道。
3、居家养老是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折中,是平衡各方利弊的一种养老方式。从表面上看是一个理想的养老方式,但其中也有一些不现实的因素,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养老成本大大增加,特别是在人力成本上。一方面居家养老并没有减轻赡养老人者的负担,也没有减轻老人的养老支出;另一方面却大大增加了人力成本的投入,就目前上海的人力成本而言一老一小的抚养成本是最高的,保姆的工资居高不下,养老护工特别是居家养老工资也较高。居家养老是一种双重成本的养老方式,对于大部分的家庭来说是不太现实的。
目前,三种主要的养老模式各有各的优缺点,但就国情和上海市的市情来看,家庭养老由于“421”的家庭现状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居家养老虽然能多方面照顾到,但大大增加了养老成本,对于个人、社区和政府而言都是一个较大的负担。所以,社会养老是一个结合国情和个体实际情况而言都要大力发展的养老模式,但扩充社会养老的社会容量,提高社会养老的服务水平,改革养老体制是一个不得不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四、养老院“公私合营”体制可行性分析
(一)进一步发展社会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对于像上海这样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来说,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居家养老等养老模式的选择就好比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对于城市公共交通的关系;相对来说公交运输条件较差,但却是成本较低,容量最大的公共交通运输方式,对解决一个城市的公共运输的作用是决定性的。社会养老对于上海市来说就好比公交车运输,需要大力的发展。上海市的家庭结构多以独生子女为主,家庭结构多是“421”,子女在资金、时间上来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具有现实的困难,不可能大面积的普及,甚至以后还会出现一定量的丁克家庭;居家养老的成本较高普通家庭难以负担,因此社会养老虽然有诸多弊端,但是目前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有效方式。
(二)上海市发展社会养老需要解决的问题
1、扩充社会养老机构的容量。
2、平衡好公办和私办养老机构的关系,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养老院的等级划分。
3、协调国家财政和社会私有资本在养老机构中的配比问题,增加社会私有资本在社会养老机构中的比例。
4、以政府为主导,配套好私有资本进入养老事业的软件;从制度、政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减免以及法律保障等,让私有资本进入养老事业有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
(三)养老院“公私合营”可行性总结。针对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在结合市情、本市老龄现状和养老现状,再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投资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上海市在进行养老机构“公私合营”的探索上,有现实需要,具备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养老机构“公私合营”的探索即政府不再大包大揽,承受较大的社会养老压力和财政压力,让利给社会资本,从财政税收上,财政专项支付上,养老制度和企业准入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让养老事业成为一个“有利可图”的行当,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最终形成国家减轻养老压力、个人适当承担、社会资本有利可图的三赢局面。达到这个目的的途径就是政府释放政策红利,只有政策才能办到,例如进行“公私合营”的有益政策探索。
主要参考文献:
[1]上海市老年学学会网站.2012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
人口老龄化的缺点范文6
Abstract: Along with our country urbanization advancement's quickening, appeared more and more has lost the farmer. For the good solution loses the farmer to care for the aged the safeguard question, many areas promoted “the land to trade the safeguard” the policy, this article are right “the land to trade the safeguard” the policy to carry on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thought that this kind of policy lost the farmer in the solution to care for the aged aspects and so on question to make certain progress, but this kind of policy still had many shortcomings, including lacked the fair rationality, the implementation restrictive as well as the system continuous and so on. Therefore if wants to safeguard earnestly loses farmer's life, depends on some kind of pattern or the system only cannot be lasting, the question solution needs various sychromesh.
关键词:失地农民 养老保障制度 土地换保障
key word: Loses the farmer to care for the aged the system of safeguards land to trade safeguards
一、失地农民现状
目前我国失地农民人口已经超过四千万人,且以年增三百多万人的速度增长,容易成为新的贫困人口。12008年7月出席全国政协常委会的全国政协委员陆仁达指出,在中国,每征用一亩地,将使1.4个农民失去土地。估计到2030年中国失地农民将达1.1亿人,其中五千万人以上处于失地又失业的状态,陷入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困境,这将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难题。2同时农村中老年人绝对数量多,老龄化程度高。据预测,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的现象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由此可见,农村的养老问题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风险,而失地农民作为其中又一特殊群体,其养老问题就面临着更多制度上和现实状况的制约。
二、“土地换保障”政策存在的问题
我国大部分地区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机制采用的都是一次性发放土地征用费、发放养老补助金等许多保障方式,然而这些保障方式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例如补偿标准较低,缺乏规范性,养老保障意识差等。因此许多地区推出了一种可以探寻的方式,即“土地换保障”,它是指从土地征用款中确定一定数额建立失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这是实现土地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的重要机制。作为一种大胆的尝试,“土地换保障”的制度设计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缓解矛盾和解决失地农民生存困境的作用,有力地缓解当地政府一次性支付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的资金压力。同时将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但是无法否认的是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和政策,它也确实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首先,保障水平较低,不能确保失地农民的权益。对于现在采取“土地换保障”做法的地区来说,首先要确定好土地的置换标准,即要达到一定的保障水平。而这种标准一般应有两个,一是失地农民从社会保障中获取的收益应至少同农地的经济产出水平相当,这是置换土地应当达到的最低标准。二是失地农民从社保中得到的收益高于农地的经济产出水平,这是符合我国社会逐步进入工业反哺农业阶段的发展趋势。但是在实际的运行中置换土地的标准往往被忽略,失地农民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根据一些调查数据显示,大部分实施了土地换保障的地区保障水平都较低。
其次,政策衔接问题。政策衔接涉及两个层面:一是养老保障制度本身的衔接问题。缺乏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城乡之间,以及不同人员之间都各自拥有自己的制度。二是失地农民安置政策的衔接问题。从一开始的招工到定期定额的发放基本生活费,再到一次性货币补偿,直至考虑养老保险,安置工作才算是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招工的失地农民可以进入城镇,转换身份。但是领取生活费的或者一次性补偿的失地农民就将面对严重的问题,一旦无法寻找到适当的工作,并且无法维持生活,政府是否应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这将给安置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再次,失地农民就业机制不成熟。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失地农民的就业措施,包括技能培训、岗位安置等,但是在实际中由于失地农民年龄偏大,缺乏就业经验,与市场缺乏沟通与了解,导致就业情况不容乐观。
最后,补偿权益主体不清,容易引起争论。在我国现有土地政策中,土地一直是作为集体所有,因此集体中的每个成员既是土地所有者又不是所有者,这就存在了分配上的矛盾。当失地农民通过土地所有权获得养老保障和一定的货币补偿时,对于失地农民来说自然是受益者,那么作为集体或者是集体中的其他成员必将受到利益上的损失。
三、“土地换保障”政策实施建议
这种已经在部分地区实施的政策,已然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全面否认这种政策,我们需要的是更多的完善,同时要建立全面协调的综合系统,补充“土地换保障”政策本身的不足。
(一)政策的慎重推行
“土地换保障”政策应慎重推行,不宜大范围推广。首先,政府在回购农民自愿退出的土地时,应该以平等市场主体的身份,让农民可以自主发言,同时充分考虑农民的自身利益。其次,必须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土地换保障”政策关键的一点就在于能够有充分的资金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即政府有能力兑现对农民的补偿承诺和社会保障补贴,有较高的资金风险承担能力。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土地换保障”政策才有实践的意义。对于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应理性对待“土地换保障”政策,不宜盲目实行。
(二)分享增值收益,提高保障水平
分享增值收益,确保失地农民的利益和保障水平。在现有的“土地换保障”政策下,失地农民虽然能够按月领取养老金,但养老金的标准一般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标准,退休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为100~400元/月。3要想使失地农民拥有较高的保障水平,同时与其他人一样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就必须建立农民能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机制。例如在征地时,给农村集体留下部分土地作为发展用地。农村集体可以根据自身的实力和环境状况选择一定形式的经济活动,从而获得长久的发展和持久的收益,为农民提供保障和带动农民的发展。
除了以上的几点外,还要加强法制建设,为制度实施确立法制保障。政府有责任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应尽力筹措可以惠及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基金。不仅仅是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还应包括更多的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提成,政府财政每年专项列支等,以此促进制度的实施和发展。同时,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方式在我国的保障体系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社会养老的有益补充。任何养老的方式都无法替代这种饱含浓浓亲情的保障方式,尽管受到了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的冲击,但其影响力仍然是不可忽视的。当然,即便需要不断的完善,“土地换保障”制度还是存在着一些无法掩盖的缺点。因此,对于这种政策的研究将不断深化,并期望这种研究能带来更多积极效应。
参考文献:
[1] 董克用,王燕.养老保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0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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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勇.失去土地的农民如何生活[N].人民日报,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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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书鹤.农村社会保障的若干问题[J].人口研究,2001(5)
[6] 张时飞,唐钧.着力解决失地农民生机的可持性[J].中国劳动保障,2005(8)
[7] 张发恒.城市化背景下失地农民养老问题探讨[J].安徽学农通报,2007(7)
注释:
【1】搜狐网网站: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