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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措施范文1
2008年9月爆发的金融危机,不仅引发了各大投资市场的价格溃乱,而且对实体经济也造成了正面冲击。其中最有可能诱发的社会危机是失业问题。因此,去年以来,各大经济体都在其抢救性刺激措施中,不约而同地把解决就业问题放在了首位。现在,尽管全球经济有了复苏的苗头,但在就业方面还没有什么起色。鉴于就业是检验经济回暖与否的滞后指标,是一项硬指标,因此,刺激措施是否退出,还得看就业形势来定。
另一个重要观察点,或者说另一根红线,就是经济增长情况。这是包括投资,消费进出口、物价及企业利润等在内的一组经济指标。目前,其中一部分开始好转,如投资、消费等,有不少亮点。这也是当前许多人对复苏抱有信心的依据所在。但物价走势、企业利润及出口形势还不乐观,这又是对复苏的持续性持怀疑态度的根由所在。因此,各大经济体现在对刺激政策的退出都持保留态度。 2008年,各大经济体在应对金融危机时,相互协调,动作十分一致,在推出刺激政策时,有很强的协同性。但现在,在治理金融危机对本国或本经济体造成的伤害时,由于各自情况不同,目标不同,在退出的时间与方式选择上,则有明显差别。大致说来,有三种不同做法。
一种是柔性退出。所谓柔性退出,是对先前施行的强力刺激措施,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尤其是本地区的复苏情况,如投资、消费、进出口形势及投资品与消费品的价格趋势等,进行不同角度、不同力度,不同作用点的减撤,以防止经济运行偏离正常的发展轨道。
特别是在投资品价格开始飙升之际,刺激措施如果延宕过久,有可能酿成新的经济泡沫,造成新的金融危机。比如,近期澳大利亚央行在G20中率先采取的加息举措,就是针对本国的经济情况,特别是近期投资市场情况采取的平衡举措。
一种是隐性退出。所谓隐性退出,是对前期施行的抢救性刺激措施,根据拯救对象的症状,特别是其经营回转情况,分门别类,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减撤其支持政策。这在欧美等金融市场十分发达的经济体中表现得最为突出。本次金融危机,主要肇始于发达经济体的金融机构,发达经济体此前采取的救助手段主要也是针对这类金融机构。从目前来看,在发达经济体中,对这类机构实施的救助措施,正在悄悄地减撤之中。
还有一种是转型退出。所谓转型退出,是指利用这次金融危机对其实体经济的冲击,顺势而为,进行结构性调整的政策安排。比如,亚洲的部分新兴经济体在金融危机前,其经济增长过多依赖对发达经济体的出口。这次金融危机对加工贸易的重创,迫使其调整内外需关系,便是如此。
双减政策的措施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以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环境准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等为重要手段,坚持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年市里下达给我区的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均比年至少下降1.5%。根据年我区污染源动态更新结果,要实现上述四项污染因子的减排目标,今年的化学需氧量(COD)要净削减189.3吨(其中工业0.3吨、生活123吨、养殖66吨),排放量应控制在1.24万吨以内;氨氮要净削减19.21吨(其中工业0.01吨、生活15吨、养殖4.2吨),排放量应控制在1232吨以内;二氧化硫(SO2)要净削减13吨,排放量应控制在857吨以内;氮氧化物要净削减2.8吨,排放量应控制在183吨以内。
三、工作措施
(一)结构减排
1.SO2结构减排关停项目。关停能耗高、污染重的排放非电SO2的小企业(炉窑)1家,力争实现SO2削减量约19.38吨,氮氧化物削减量约3.77吨(具体见附件1)。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
2、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快实施LNG总体项目,积极推进民用煤改气;充分利用相对丰富的风能资源,加快风力发电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煤炭消耗量。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减排
1.COD减排工程治理项目
(1)完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力争实现生活COD削减量约438吨,生活氨氮削减量约75吨(具体见附件2)。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2)大力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督促相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尽可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具体见附件3)。力争实现工业COD削减量约3吨,工业氨氮削减量约0.15吨,SO2削减量约9吨,氮氧化物削减量约2.3吨。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经贸局
(3)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大沼气建设力度,大力推广日本发酵舍零排放的养猪技术,在部分养猪场进行试点试验,达到养猪场废水的零排放,从根本上解决养猪场对周边的环境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4)继续开展土海流域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流域沿岸排污单位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土海流域水环境质量的违法行为,全面完成畜禽养殖场的拆除任务,今年计划拆除养猪场1家,实现畜禽养殖COD削减量约76吨,畜禽养殖氨氮削减量约5.2吨(具体见附件4)。在完成电镀、造纸、印染、皮革等10个省重点行业清查摸底及初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核实各企业污染物排放指标及总量,督促企业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回用计划,节水减污。确保土海流域等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笏石镇人民政府
(三)监管减排
1、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查处一批长期以试生产为名不进行验收的违法建设项目,提高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严格依法执法。加大惩治力度,深化环保专项行动、开展环境专项执法,运用整治综合手段,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罚,营造排污单位自觉达标排污的氛围。
3.严格污染减排核查。围绕全面实现我区“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认真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组织好对重点污染源和总量减排项目的核查,重点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督查,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早投入运行并实现稳定减排。
4.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的跟踪管理。对已安装并联网的污染源,区环保部门要配备专门力量紧密跟踪,实时监督企业排污情况,做到每日一监控、每周一分析、每月一汇总、每季一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责成企业整改到位。
5.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加强许可证核发后的监督管理。对造纸、纺织印染、制革、化工、食品、电镀和制药等7个行业,重新全面调整、核定各排污单位排放量,督促所有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治理、处置污染物,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6.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在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控制污染。按照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印发的《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运行原则,对“双超”(超浓度标准、超总量指标)、“双有”(使用和排放有害、有毒物质)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加强循环经济的学习研究和宣传造势,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政策减排
1.严格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政策。根据《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污水处理厂出水COD处理合格率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对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当月污水处理运营费用2%。连续三个月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责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运营主体的特许经营权。
2.严格实行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限批政策。工业园区(开发区)未按时建成投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或未将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的,环保部门暂停其区内新建、扩建产生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3.严格新建项目源头把关。新上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在区域内通过对原已审批项目的治理实现统筹平衡,对不符合总量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环评文件,督促企业采取先进技术工艺,节能减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先进、低耗少污的建设项目以及以改善环境和节约资源为主要内容、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要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责任减排
1.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强有力的项目推进和调度机制,发挥环委会和减排联席会议等作用,定期召开减排会议,解决实际困难,研究减排举措,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健全工作责任制,协调、督促、推进减排工作。要认真实施《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减排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落实,减排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将有关考核情况报送组织部门。
2.强化企业减排主体责任。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进行污染减排,通过减排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要自觉主动筹措资金,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减排项目。每月要向环保部门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环保部门监督。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要予以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停止审批其新建、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防止“限而不治、关而不停、拖而不管”的现象。
3.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共同推进减排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发挥减排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联动,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进展情况互相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重大事项共同研究,形成环环相扣、和谐通畅的工作氛围,确保减排政策落到实处、减排项目全面推进、减排成效充分展现。
四、工作机制
(一)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区人民政府将根据全市减排工作总体计划,制定实施本辖区年度减排计划并报市环保局备案。要加大减排项目推进力度,市里重点抓对减排有根本性作用的大项目以及区域性的治理项目,中、小项目由区分级抓,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减排项目推进格局。
(二)强化减排项目调度机制。排污企业每月4日前要向区环保局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区环保局每月6日前要汇总本辖区重点污染源和年度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并上报市环保局备案。
双减政策的措施范文3
经济矛盾未解决
过去有一种担心就是加强环境保护会降低经济增长的速度,但是中国2006年以来的实践却恰恰相反。在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的情况下,2006年GDP增长速度达到11.1%,2007年上半年GDP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快到11.5%。有关人士表示,2006年以来的实践表明,虽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并非易事,但也是完全可能的。
大家的共识是,加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力度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实际上,对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措施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无论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还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都有着高度的肯定。
也许是从环保部门转到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解振华对不计环境保护的发展所造成的后果有着清醒的认识:“由于中国人均能源资源少,环境污染已经严重超过环境负荷,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大背景下,节能减排成为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之一。”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则表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提出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这是重大的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去年国家确定的节能4%和污染减排2%的目标没有实现,加大了十一五后三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尽管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推动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但解振华也坦承,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看,节能减排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经济增长速度偏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钢铁、有色、电力、石油石化、建材等六大行业增长了20.1%,同比加快了3.6个百分点。这种格局使得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消耗了大量的能源资源,一些地方过度开发、不计代价发展的恶果也在不断暴露。
“从经济增长的态势来看,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行业仍呈增长势头,结构性污染问题仍未缓解,从环保总局和批复项目的行业来看,电力、石化、钢铁、有色等重污染项目所占的比例仍然较大。从污染减排的现状来看综合措施还未到位,减排投资渠道不畅,各地淘汰落后产能进展不平衡。如果这些状况不及时扭转,不但实现今年节能减排的目标难度很大,而且将对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这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的担心所在。
减排目标能否实现
尽管要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形势严峻,但官员和专家学者依然有足够的信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循环经济与环境评估预测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万元GDP能耗比上一年下降了1.33%,这是自2003年以来单位GDP能耗首次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增幅减缓。今年上半年在GDP增长11.5%的情况下,万元GDP能耗降低了2.78%;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81%和0.28%,首次实现了两个指标的双下降。
对于如何把节能减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解振华提出了几条主要措施:一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二是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的力度;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和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组织开展1000家耗能大户企业节能行动,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四是大力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五是逐步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机制;六是加快法制建设,加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节约能源法修订稿已经审议通过,大体上明年二月循环经济法有可能通过颁布。
作为环境主管部门,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表示,将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四区的划点工作,也就是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这四个区域的划定工作,以利于调整产业布局。同时将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企业环评准入的门槛,进一步遏制高污染和高耗能企业发展的速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加。今后所有的新上项目必须在完成减排任务的基础上再考虑。国家环保总局还将实行严格的减排目标考核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各省、市、自治区的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则更多地从科学技术的角度进行了阐述:“节能减排固然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政策法规保驾护航,但节能减排工作要向纵深目标推进,关键需要科技创新做支撑。我国应把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依靠科技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要通过战略政策研究为国家和地方制定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要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撑,通过示范提供经济、政策、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模式,要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要通过发展科技服务业,提升传统服务业发展的技术水平。”
“2006年以来的实践表明,虽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并非易事,但也是完全可能的。中国经济一定能够走出一条高效益、低污染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全国政协人口资源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陈邦柱的发言,从一个侧面代表了有关部门的决心和行动。
六大措施跟进
今后一段时期内,将推出包括经济制度安排、财政投入力度、重大工程选定、环保监察等六项措施,保障“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六项措施中,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进行结构调整,仍是首要办法。
解振华表示,依法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煤炭等13个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其中,包括要抓紧落实“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炼钢能力5500万吨,水泥生产能力2.5亿吨,造纸能力650万吨的任务。将淘汰落实产能的任务进一步分解到相关的地区和企业。
双减政策的措施范文4
一、在职工中开展生态县建设的宣传教育、增强经信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生态环保意识。
县上出台《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和相关文件后,我局认真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生态县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意义。特别是工业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与生态县建设息息相关,企业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建设生态县的重要因素。通过学习增强了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生态环保意识。
二、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决定
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我局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组,年初将环保目标任务落实、分解到相关企业,并专题开会布置,半年进行督查,年终实行考核。我县正在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发展战略,建设经济强县、现代新城、幸福县三大目标,在做强、做实、做大现有工业企业同时,积极引进资金,大力推进拉法基二期、冠能特种材料、宏能芙蓉煤矿扩能技改、双三异地技改、欧冠陶瓷、速凝剂异地技改等重点项目进度。在指导、协调企业发展、项目推进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在抓生产同时注重环保治理,实现达标排放,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开展对用能企业的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并对县委、县政府有关环保工作重大决策认真贯彻执行,会同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关闭、淘汰了落后产能企业。
三、制定落实《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具体措施,在系统内分解生态县建设任务,将生态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高度重视生态县建设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生态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府办发〔〕29号)有关精神,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生态县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系统内的生态县建设有关工作,并将我局承担的生态县具体指标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和企业。
四、督促全县工业企业贯彻落实环保政策。督促和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试点,做好“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的宏观指导
我局在抓工业经济发展同时,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积极督促工业企业在抓生产经营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投入节能技改,减少污染物排放,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使国家环保政策落到实处,做到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涉及煤矿硫铁矿采掘、化工、冶炼铸造、建材、发电、食品加工等行业,综合利用废弃的硫酸渣、磷石膏、煤矸石、冶炼尾渣、水泥余热,煤矿瓦斯等。通过资源综合利用2012年直接创造产值132208万元,实现利税5155万元。
五、严把技改项目备案关,确保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在对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备案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目录确认的鼓励发展项目备案,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备案。对准予备案的项目也要求企业做必要的环境评价,确保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
六、督促全县企业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任务和污染减排任务(双三关闭老线、金园食品废水治理任务)
我局积极督促全县企业完成市县的减排、治污任务,督促了双三公司关闭了老生产线,拆迁工作基本完成;金园公司已完成治理废水工作,两项环保治理工作已通过县环保局验收。
七、督促煤炭经营企业完成煤炭储存场建设的环评审批工作
抓好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工作认真督促煤炭经营企业开展煤炭储存场建设的环评审批工作,大多数煤炭企业储煤场已在县环保局做了环评。在平时开展了煤炭经营企业煤炭储煤场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工作。
八、完成“创模”、“城考”目标考核任务
我局在县环保局统一组织下认真开展了“创模”、“城考”资料的收集、编写,及时完成了承担的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九、协同做好全县、电力、钢铁、水泥等五大行业全口径统计工作。
十、督促华电2#机组,双马水泥1#2#机组、双三新线完成降氮脱销设计任务。
双减政策的措施范文5
“十二五”期间,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而畜禽养殖业则是农业污染减排的主攻方向,也是水污染物减排的主攻方向。各镇(街)、农场及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农业污染治理是“十二五”期间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环保“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把农业污染治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我区的减排工作任务。
二、明确今年农业污染减排的目标任务
(一)农业污染物减排总体目标
根据《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政综〔〕89号),我区年减排目标任务是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氯(SO2)、氨氮化合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年减少3.0%(其中农业COD减少5.5%以上)、2.8%(其中农业NH3N减少5.5%以上)、0%、0%。
(二)削减畜禽养殖排放总量
年底前,全区各镇(街道)通过养殖方式或者进行全过程综合治理的养殖数量(头/只数),应占当地养殖总量(头/只数)的30%以上。根据“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公布数据,我区年生猪出栏数为60.129万头,须治理的生猪数量达18万头以上,具体各单位养殖治理任务书见附表。
三、落实治理农业污染减排的相关工作
(一)明确“三区”治理目标
1、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厂必须全部关闭、搬迁。
2、禁建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并坚决取缔违章建设及无条件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养殖场。区内现有养殖场必须按每15m2猪舍配备1m3沼气池、1m3生化池的要求配备治污设施或采用生物发酵床等减排技术,实行“牧沼果”、“牧沼鱼”等生态养殖,有效削减排污量,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3、适度养殖区要坚决取缔违章建设及无条件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养殖场,区内现有养殖场必须按每15m2猪舍配备1m3沼气池、1m3生化池的要求配备治污设施或采用生物发酵床等减排技术,实行“牧沼果”、“牧沼鱼”等生态养殖,有效削减排污量,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对新建养殖场按相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
(二)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1、坚决制止禁养区养殖回潮。
严格落实《区江流域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督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回头看”督查和巡查力度,及时掌握畜禽养殖动态,对禁养区的养殖反弹现象,发现一起坚决取缔一起。要结合督查、巡查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消除禁养区老百姓的侥幸心理,对群众举报、监督发现的养殖反弹现象,要逐一登记跟踪,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确保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拆除到位。严格落实督查上报制度,各镇、街道及农场每月3日前要将上个月巡查情况汇总上报到区农业局。
2、强化禁养区外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全区畜禽养殖场的清粪方式、粪便处理方式、尿液和污水处理方式必须符合“十二五”畜禽养殖减排核算细则要求,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且要同时具有养殖方式的改进、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和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措施,只采用部分治理措施的,不予计算减排量;沼渣、粪便用于生产有机肥,不能提供粪便进场单、有机肥出库单、销售证明等相关材料的,不予计算有机肥生产部分的去除量;通过普通垫草垫料和生物发酵床等清洁养殖方式减排,不能提供垫料和菌种的购买票据、菌种使用单据、废弃垫料的去向等相关材料,不予计算去除量。
(三)抓好辖区内养殖场综合整治
⑴生猪存栏500头以下的散养户和养殖场要严格按照每15m2猪舍配备1m3沼气池、1m3生化池的要求配备治污设施,同时积极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模式、干法清粪等方式,实现粪水还田。
⑵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必须通过采取改进养殖方式(生态种养、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且所产生的废物、废料还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建设治污设施(雨污分离、清粪方式、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及污水处理等)等技术措施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确保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不能改进养殖方式的,限期采取干清粪收集、尿液沼气池发酵、沼液生活处理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或灌溉回田利用。取得省发改委、农业厅项目扶持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年底前必须通过环保局“三同时”验收。
年底前,各镇(街)、农场应当参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方案(暂行)〉的通知》(农能〔〕277号),狠抓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改进养殖方式或者进行全过程综合治理的养殖数量,应占当地养殖总量的30%以上,对不按规定减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养殖场,要依法责令关闭。
(四)开展养殖业排污费征收
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关于征收生猪养殖业排污费的通知》要求,依法对辖区内生猪养殖业征收排污费。排污费由区环保局委托各镇(街)征收,统一上缴财政,列入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用于环境治理。
四、强化农业污染减排的责任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减排主体责任
各镇(街)、农场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和调度机制,加强协调、督促、推进减排工作。要严格减排工作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落实减排措施、完成减排任务或因工作不力、渎职失职造成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的齐抓共管责任
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共同推进减排工作,要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联动,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减排政策落到实处、减排项目全面推进、减排成效充分展现,为实现“十二五”减排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区农业局负责指导监督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制定并监督落实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督促各镇(街)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责令关停整顿或予以拆除;指导督促各地科学合理控制畜禽养殖业发展规模,促进畜禽养殖业整合、提升、优化。配合做好畜禽养殖减排项目核查核算。
双减政策的措施范文6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讲几点意见:
10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扶贫开发大会,出台了含金量极高的《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10个配套文件,鲜明地提出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奋斗目标、着力重点和具体措施。明确我省分两步实现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第一步,扎实推进“33668”扶贫攻坚计划,大力实施“六个到村到户”和“六个小康建设”,到2017年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300万人以上,按照省定标准24个贫困县、375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580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第二步,认真落实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保护、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五个一批”扶持措施,到2020年末,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实现623万现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群众收入迈上新台阶,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县研究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11个配套文件,这12个文件将作为指导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政策性文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1+10”政策文件,把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1+11”文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各级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和吃透精神实质,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安排部署,始终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和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扶贫开发成效显著:一是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大幅增加。目前我县已争取到财政扶贫项目18个,到位财政扶贫资金9064.8万元。二是贫困人口大幅减少。1—10月,我县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3.025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94.53%。三是“33668”扶贫攻坚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四是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成效显著。在11月4日全省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情况统计表中显示,我县在全省88个区县中干部遍访人数为4255人,居全省第一,访问贫困户户数36886户,居全省第二,访问贫困村次数242次,居全省第三。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首轮贫困村贫困户的遍访工作进度较慢,部分乡(镇、街道)完成较差。遍访贫困户录入率低于50%的有2个镇、街道,其中双塘街道贫困户遍访任务为1041户,实际录入64户,占比为6%;鹦鹉溪镇贫困户遍访任务为2549户,实际录入510户,占比为20%。遍访贫困村录入率低于50%的有3个乡镇,其中__镇遍访任务为14个村,实际录入2个,占比为14%;鹦鹉溪镇遍访任务为19个村,实际录入2个,占比为10.5%;长坝镇遍访任务为10个村,实际录入1个,占比为10%。二是贫困户信息不精准,存在逻辑错误。系统中超过120岁的有6人,其中孙家坝镇3人、大坝场镇1人、长坝镇1人、天桥乡1人;小于0岁的有7人,其中青杠坡镇2人、天桥乡1人、思林乡1人、兴隆乡1人、鹦鹉溪镇1人、__镇1人;贫困村登记表中女性贫困人口填写为0的村有25个,其中__镇9个、__镇14个、枫芸乡1个、大坝场镇1个;林地面积填写为0的贫困村有30个,其中__镇14个、__镇14个、枫芸乡1个、大坝场镇1个;收入大于贫困线(2884元)未脱贫户数有3户,其中板桥镇、凉水井镇、杨家坳乡各1户;非低保户领取了低保金的有23户,其中大坝场镇21户、板桥镇2户。三是贫困村计划出列、贫困户计划脱贫标注不完全。贫困村计划出列年份未标注的有76个,其中:__镇18个、鹦鹉溪镇15个、__镇10个、思林乡8个、青杠坡镇8个、大河坝镇7个、大坝场镇4个、塘头镇4个、香坝镇2个;贫困户计划脱贫年份标注率低于30%的有11个,其中大河坝镇22%、枫芸乡25%、合朋溪镇27%、胡家湾乡24%、三道水乡29%、双塘街道25%、天桥乡21%、亭子坝镇22%、鹦鹉溪镇24%、许家坝镇24%、香坝镇22%。四是数据填写不完整。全县有1602户贫困户未填写银行账户,其中:鹦鹉溪镇663户、大坝场镇413户、许家坝镇390户、三道水乡93户、塘头镇25户、大河坝镇11户、胡家湾乡3户、思唐街道1户。五是身份证号重复人口较多。其中塘头镇707人、__镇179人、大坝场镇171人、鹦鹉溪镇149人、大河坝镇113人、青杠坡镇105人等。
(一)切实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
1.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一是看扶贫对象准不准。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拉网式全面认真核实,逐户逐人彻底核清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贫困原因。对尚未建档立卡的其他农村贫困人口,一并进行全面清查核实,通过程序上级确认后补充建档立卡,确保扶持对象精准。继续认真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工商注册人员、购置车辆人员和在__、铜仁购买房屋人员等“四类人员”信息比对和复核清理工作,所有问题这次必须全部解决。二是看脱贫需求清不清。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完善帮扶措施(即,通过产业和就业发展一批:包括城镇化、旅游业、建筑建材业、山地高效农业、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业、产业园区带动和能力素质提高8项措施;通过扶贫生态移民安置一批:包括小城镇、产业园区、重点景区、县城及县城
规划、就地就近搬迁5项措施;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主要是低保保障兜底措施;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主要是医疗救助措施),并按年度拟定帮扶项目计划,解决好“怎么帮”的问题。对贫困乡、村、组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乡施策,制定明确、具体、可行的整乡帮扶、整村或整组帮扶措施,并准确记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三是看指标数据是否齐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档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是否资料齐备、数据详实、管理有序;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登记和贫困户收入管理数据是否全面、准确、合理。四是于11月28日前全面完成信息平台核查任务。五是对重新核实的贫困人口及相关工作,实行由村支两委主要领导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书面承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于11月28日前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承诺,县委、县政府于12月5日前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承诺。2.扶贫项目管理实施“回头看”工作。一是看扶贫项目安排是否精准,是否集中瞄准贫困村、贫困户。要对2014年和2015年扶贫项目覆盖到贫困村和贫困户情况开展认真核查,解决建档立卡和项目安排“两张皮”的问题,消除大而化之、撒胡椒面、面子工程、优亲厚友、扶富不扶贫等突出问题。二是看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实施。三是看项目的进度快不快,质量好不好。四是看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高不高。五是看“第一支部书记”在项目管理中是否做到全程参与项目申报、全程指导项目实施、全程加强项目监管、全程督促项目评估等“四个全程参与”。
3.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回头看”工作。一是看资金是否使用精准,是否安排到贫困村、贫困户,并在“信息平台”项目管理系统上做好到村到户项目资金及报账进度、项目覆盖农户及项目地理信息等备案工作。二是看是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的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三是看是否按照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4.2015年计划乡镇“摘帽”、贫困村和贫困户出列“回头看”工作。一是看帮扶机制实不实。健全帮扶机制,落实帮扶责任,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落实好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做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两个全覆盖”;解决好人员选派不好、工作任务不明、驻村时间不够等问题,切实做到因村派人;解决好帮扶责任流于形式、帮扶效果差等问题;解决好非建档立卡贫困村中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看脱贫成效真不真。准确反应2014年、2015年减贫成效。主要核实2014年贫困人口脱贫标识及后续跟踪管理情况,2015年扶贫开发信息采集、减贫计划落实情况(含贫困人口计划脱贫、贫困村计划出列)、减贫摘帽乡镇的标识。对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的标准和程序精准度进行随机抽查核实等。探索对贫困乡镇减贫摘帽以及贫困村退出开展第三方评估核查。三是要坚持“三个按照”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即: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对贫困人口进退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要求,对贫困人口进退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国家贫困退出机制指导意见中“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地区,凡纳入低保的家庭,视为脱贫人口”的意见,对低保人口进行动态管理。四是要巩固扶贫成效。对2014年以后脱贫的人口,如有返贫迹象要进行后续跟踪管理。对纳入2015年及以后脱贫计划的贫困户要认真落实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原则上计划脱贫人口在当年应享受到国家政策扶持(包括投入的各类公益性项目)。
(二)切实抓好扶贫开发工作考核。
1.减贫摘帽暨巩固考核验收工作。一是已经实现“摘帽”的17个贫困乡镇,按“贫困发生率年度下降4.3个百分点以上”的标准,按照县级年度评估核查、报市级年度复查的方式进行,确保稳定脱贫。各乡(镇、街道)的减少贫困人口计划年初已经下达,要提供可靠真实资料,按照程序录入贵州精准扶贫信息平台。二是尚未实现省定标准“摘帽”的杨家坳乡、兴隆乡2个贫困乡,必须在2015年末实现“摘帽”目标,通过县、市两级验收。
2.贫困村出列考核验收工作。贫困村出列执行国定退出标准。以贫困发生率和村级集体经济为主要衡量指标,在实现“贫困发生率年度下降4.3个百分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3万元”两个指标时,即可退出。今年,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计划安排有71个贫困村出列,其中:宽坪乡、亭子坝镇、青杠坡镇、三道水乡、天桥乡、合朋溪镇、鹦鹉溪镇、板桥镇、胡家湾乡、大坝场镇、枫芸乡、凉水井镇、关中坝街道、双塘街道、塘头镇、许家坝镇各2个村,兴隆乡、杨家坳乡、长坝镇、思林乡、大河坝镇、__镇、文家店镇各3个村,香坝镇、孙家坝镇、__镇、瓮溪镇各4个村。贫困村出列任务已在贵州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备案标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要求和流程,按照出列程序,准备好相关资料,千方百计确保贫困村如期出列,由县扶贫办于11月15日前出台考核方案。
3.贫困人口脱贫出列工作。贫困人口脱贫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有安全住房、家庭无辍学学生为主要衡量指标。凡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当年国家贫困标准(今年贫困线标准为3028元),即视为脱贫人口。今年,我县计划减少农村贫困人口3.2万人,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减贫工作流程,对照在建档立卡中标识今年要脱贫的农村贫困户完善资料,各乡(镇、街道)既要有脱贫人口花名册,又要有减少贫困人口的专题报告,经过县扶贫办审核后及时录入贫困户信息平台,确保完成减贫任务。
(三)切实抓好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1.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评估等管理制度和监管程序。一是按时拨款报账。项目实施单位要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报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挪用、不滞留。通过对5个报账试点乡镇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很多,如未采购、未招投标及委托实施的项目内容与批复方案不一致等。二是加强管理。县扶贫办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三是强化监督。县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督促检查工作,要做好扶贫项目的廉政档案建设,确保扶贫资金
高效安全。2.扶贫项目实施工作。一是抓好已建项目的管抚。对已建好的核桃、油茶、精品水果等项目要按照方案进行管抚,县扶贫办要及时将管抚费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二是抓好在建项目的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方案实施项目,按时拨款报账,县扶贫办要抓好督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发挥效益。三是抓好竣工项目的验收。对已竣工的项目,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进行初验,然后申请县级验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单位申请县级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必要时可采取第三方验收的方式进行。
3.2016年扶贫项目申报工作。一是建设好项目库。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县整体规划、本地资源、扶贫对象需求和精准扶贫要求,扎实开展项目编制工作,县扶贫办要抓紧建设扶贫项目库,将质量高、可行性强的项目列入县级项目库。今后县级审批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筛选。二是抓好对接。县扶贫办及有关部门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各类扶贫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
任务已经明确,现在关键就是狠抓落实。全县上下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以务实高效的作风、以强有力的工作执行力,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履行“主体”责任,始终把精准扶贫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促、亲自核实把关。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履行“主抓”责任,把主要精力和到位的项目资金安排在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上。要认真实施好“1+11”配套文件,明确目标、规定时限,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干部要履行“主帮”责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帮扶工作,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二)切实加强监督监管。县督查局要安排专门人员定时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工作开展、人员到位、工作效果进行督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县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全程监管,严格落实资金报账制、公示制和拨付制,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县纪委、审计等部门要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