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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趋势分析范文1
论文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可持续发展,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日益增长并上升的现象。通常是以一国或地区的老年人口比重、少年儿童比重、老少比、年龄中位数等综合指标使用来衡量该国或地区是否进入人口老龄化及老龄化的程度。国际上通常的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数的10%,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数的7%,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到2005年末,南明区户籍总人口518152人中,60岁及以上人口70864人,占全区总人口比例的13.68%,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南明区人口年龄结构已进人老年化社会。而2009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568262人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88365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15.55%。2005年到2009年,南明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提高了1.87个百分点,每年平均以近0.5个百分点的速度在增长。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特点
1.老龄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
表 1 南明区2005--2009年老龄人口发展趋势
年份
人口总数
老年人总数
其 中
60岁及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百分比(%)
60-69岁
70-79岁
80-89岁
90-99岁
100岁及以上
2005
518152
70864
41066
22983
6084
718
13
13.68
2006
539052
76811
43782
25921
6388
707
13
14.25
2007
553285
79363
43999
27645
6949
759
11
14.34
2008
555510
83127
45645
29025
7702
746
9
14.96
2009
568262
88365
46884
31785
8779
901
人口老龄化趋势分析范文2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经验对策; 借鉴; 发达国家; 中国
中图分类号:K90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9479.2013.01.017
1 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日益受到全球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国际上公认,当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时,即进入老龄化社会。一些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中叶就跨入了老龄化社会,如世界第一个老龄化国家法国、“老人王国”瑞典、“长寿王国”日本以及西班牙、德国等。David预测到2050年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将同样面临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人口老龄化将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1]。目前国内外关于老龄化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同国家或地区老龄化的时空演变特征及发展趋势分析和预测。如Karl分析了近50年来奥地利人口的时空演变规律及特征[2],Joshua对2050年美国老龄人口规模和老龄化程度进行了预测和分析[3];李日邦等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的时空间分布特点及区域差异等进行了研究[10-12]。(2)老年人群相关社会问题研究。主要包括老年人贫困问题[13],老年人日常生活行为时空分异[14-16],老年产业发展和社会养老设施建设[17]等。(3)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经济影响研究。Sumiko等对老年人口及年轻人口迁移对日本传统社会养老模式的影响进行了研究[4];David、Frank等利用OECD国家相关数据,对各国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供应、居民储蓄以及居民消费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1,5];张桂莲等认为中国人口老龄化将通过劳动力供给、劳动生产率、消费、储蓄、人力资本投资和社会养老保障等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18-20];魏立华等对老年人口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研究[21-22]。(4)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研究。如Maliki、Linda等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了建议[6-7];绍国栋等对我国退休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研究[23-24];李春玲等对国内外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和现状进行了比较研究[25];姚静等就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的选择和转型进行了探讨[26-27]。已有研究对人口老龄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但尚缺乏全面和系统的总结。本文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严峻、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的背景下,以已有研究为基础,选择瑞典、日本、美国、法国等几个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系统总结它们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的典型对策及特点;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对于有效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 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对策
2.1 鼓励生育,应对少子化,促进女性投入劳动力市场,保证劳动力持续供应
老龄化和少子化同时存在于老龄化社会,两者紧密相关且影响劳动力的供应。因此应对少子化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外进入老龄化较早的国家从完善刺激生育的福利待遇和保障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职工重返劳动力市场两个方面解决少子化和劳动力短缺问题。一方面,政府采取育儿津贴和带薪假期,向离职生育期间的女性提供一定的医疗、营养和薪资等补助和津贴,刺激女性的生育意愿。另一方面,政府加大公共福利在儿童教育、看护和医疗等方面的投入,推行并延长“爸爸月”,缩短低龄儿童父母的工时,实行父母保险(即企业给父母双方带薪假期以照顾幼儿;保证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能重回原工作岗位或者提供类似的工作等)等,以缓解家庭看护幼儿的压力,使父母双方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双重责任,保证女性职工能重回劳动力市场(表1)。
2.2 延长退休年龄,保证老年劳动力来源,缓解政府养老金支付压力
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普遍通过延长退休年龄的方法对退休年龄制度进行了改革。延长退休年龄,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提高领取退休金的最低年龄,将现行领取退休金的年龄向后延迟,相应延长工作年限;另一种是设立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即对不同退休年龄的老人给予不同数额的退休金,退休年龄越大,退休金数额也越大。日本、德国和法国等主要采用第一种方式延长退休年龄,如日本政府在2006年把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法国在2011年将最低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2岁,德国政府计划在2011和2018年期间逐步将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28~29]。瑞典和美国等主要采取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如瑞典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对于提前退休的60-64岁的职工,每提前一年退休减发退休金的5%;65-70岁的推迟退休的人员,每延迟退休1个月增发退休金的0.6%;对于有经验且有能力继续工作的退休老人,政府为其提供做义工的机会并根据他们提供服务的多少增发一定比例的退休金(表2)。
2.3 完善社会服务支撑体系,推行“以居家式社区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
根据养老场所和居住方式的不同,养老方式可分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受老龄人口增加、女性就业率提高和年轻劳动力迁移影响,空巢老人数量不断增加,传统居家养老模式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而机构养老又受到老年人经济状况和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而在现实中难被老年人接受[27]。目前国外老龄化国家的养老模式主要以居家式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居家式社区养老的服务体系中家庭养老发挥着基础作用,但在个人和家庭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引入社会化服务;政府负责采取相关激励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实现项目建设及服务活动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并协调参与建设和服务的各主体的利益关系;社区负责培育在宅服务人员并不断拓展服务业务范围为老年人上门提供帮助,服务内容主要有住房维修、日常照护、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30]。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来源在不同国家会有所不同:如瑞典的养老服务带有很大的福利性质,服务费用主要由政府承担,但老年人如果想获得更好的服务就必须自己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属于“国家负担型”;美国老年人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主要由个人承担,属于“个人负担型”即“投资人同时也是受益人”,这种“个人负担型”的资金来源方式也使得美国“以房养老”的发展在世界上最具代表性(表3)。
2.4 建立多样化的养老金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经过不断改革和调整,世界主要老龄化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了从单一养老保障制度向多支柱体系的转变[31]。目前这些老龄化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三种基本的保障制度:基本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制度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金制度。其中,基本养老金制度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一般由国家按照统一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人员支付;企业年金制度是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大支柱;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后两种制度对缓解国家养老金支付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老龄化国家的基本养老金的资金都来源于政府,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各国也十分重视企业年金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如美国政府推出“整合企业年金计划”, 把企业年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与公共养老金制度所提供的基本养老金进行协调。目前,美国企业年金的规模已经超过了国家管理的社会养老金规模[25]。另外,美国不同运营规模的企业间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不同;日本则依据国内劳动力结构,在不同的行业实行不同的养老金支付方式和资金分配比例,从而使得养老保障体系不仅具有“多支柱”的特点,还具有“多层次性”(表4)。
2.5 开发老年人市场,发展老年产业,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除应对人口老龄化对人口可持续发展、劳动力供应和社会保障体制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外,开发老年市场,发展“老年产业”是解决老龄化问题、促进经济发展的另一有效途径。国外发达国家的老年产业一般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模式,即政府建立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并采取相关的优惠和扶持措施,按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引导企业向老年产业领域投资推动老年产业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目前,国外的老年产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围绕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发展的产业,如老年餐饮、老年人用品生产(保健品、化妆品、服装、交通辅助用品、体育健身用品、生活辅助用品等)、老年房地产开发等;第二类是围绕老年养护形成的产业,包括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保险、老年医疗康复用品生产、长期照护产业、医护人员培训等;第三类是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发展起来的产业包括老年大学、老年旅游、心理咨询、老年图书馆、老年电视广播节目等。另外,由异地养老和跨国养老而带动的养老产业在一些自然环境良好、适宜老年人居住的地区逐渐兴起(表5)。
2.6 注重法制建设,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与老年人有关的福利保障、产业发展政策等的有效实施和运行,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及相关的管理机构。目前日本与老年人有关的法律体系由《国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等三大支柱及《介护保险法》组成[32];美国政府先后颁布《社会保障法案》(自1935年实施后经过多次修改与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救助制度等),《美国老年人法》和《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法》等[33]。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利用国家权力对法律的运行和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如美国政府设立的专门管理老龄问题的机构包括老人问题管理署、政府老龄问题顾问委员会和社会保障总署[33];瑞典政府设有三个“地方公共保险法院”和一个“高级公共保险法院”,当公民应该享受的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不能实现或受到侵犯时,可以向地方公共保险法院;公民对地方法院判决不服时,还可以继续向高级法院申诉。
3 国外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对策的主要特点
3.1 “开源节流”的人口政策、退休年龄和养老金制度
主要老龄化国家从人口和劳动力的出、入端来应对老龄化及由老龄化带来的少子化、劳动力短缺和养老金支付压力等问题。如鼓励生育、吸引海外移民的政策,拓宽了劳动力的来源;推行“爸爸月”和父母保险等为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提供了保障;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或施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则延长了老年劳动力的工作年限,减少了老年劳动力的流出。这些措施共同减少了老年人口的比重、保证了劳动力的持续供应。在养老金保障体系方面,主要老龄化国家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的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金保障体系拓宽了养老资金的来源、缓解了国家支付巨额养老金的压力,也使得现有的养老金保障制度更具生命力(图1)。
3.2 “无差别”的全民养老保障制度
主要老龄化国家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时坚持以“平等、共享,自助、互助”为原则,注重对老年人的人性关怀,尊重老年人的生存尊严、为每位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重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在养老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保障全民基本生活需要;同时明确规定了包括政府在内的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在缴纳养老金和社会保险时所必须承担的比例,所有公民“要想获得更多的福利、享受更好的养老服务和设施,就得付出更多”,由此建立起了“无差别”的全民养老保障制度。
3.3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政企合力,多方应对
主要老龄化国家意识到单纯依靠政府养老的压力和不足,采取了“政企合力,多方参与” 的策略来实现“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不管在发展老龄产业,建立社会服务网络、推行居家服务的养老模式,还是在建立多元化的养老保障制度等方面,政府在积极发挥行政管理和宏观调控作用的同时引入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的力量,构建起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和投入模式,从而保证了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各项制度和社会经济等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4 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经验借鉴
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不单涉及人口生育政策,还与社会保障水平、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的生育意愿等密切相关,涵盖社会物质、文化和制度生活各个层面。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尚缺乏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完善的法律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在以老龄化为契机、开发老年市场形成全社会力量“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的局面等方面,与国外发达发达国家相比也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和特点不仅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在国内各地区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性有其形成的内外因条件且有长期存在的可能。所以,我们应该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一方面要肯定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所取得的重大成效,继续把“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另一方面也要重视人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变化和新问题,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协调,坚持科学指导,坚持创新发展”的基础上,尊重客观差异性并考虑制度的公平性和弹性,从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以老龄化为契机促进老年产业发展经济入手,“因地制宜”地采取应对措施统筹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
4.1 “分区域、分行业”,建立适合不同区情和行情的退休年龄制度
我国自1950年颁布退休人员管理办法以来,现行的退休年龄制度仅有过两次(分别在1983年和1990年)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54]。考虑到目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人口结构等各方面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的退休年龄制度确实有再次进行改革的必要。我国是在“未富先老”和“城乡二元结构”二者并存的国情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同区域差异、城乡差异、贫富差异等问题相互重叠[10,13];从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对就业的影响来看,由人口老龄化造成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并不十分突出[24]。这些特点使得我国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极具特殊性和复杂性且不能在短时期内一蹴而就。大部分学者认为,目前我国的退休年龄制度没有进行改革的必要;但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来看,未来二三十年,我国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我国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以及不同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特点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为实行地区间和行业间有差别的退休年龄制度提供了一定的客观条件[34]。因此,我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具体情况,将改革退休年龄制度与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相结合,积极探索渐进式的改革退休年龄制度的方式。针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劳动力结构性短缺较严重的地区以及对技术和经验水平有要求较高的科、教、文和政、企高管类等行业,可以采取梯度式的退休年龄制度并适当提高退休的最低和最高年龄,鼓励老龄人口延迟退休或退休后再就业;针对处于底层、体力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按工龄计算的弹性退休制度,在退休年龄上给予照顾。
4.2 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并普及企业年金制度,优化养老保障体系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存在两个主要的问题:一是保障水平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尤其是农村老人;二是全国实行的“统一标准”与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存在很大差距,所以对这些地区来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方面并不能发挥多大作用。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建立“无差别”的全民养老保障体系的做法采取改进措施: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重视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构建更加公平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各省市、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设立不同的缴费和待遇标准,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刺激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有关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大支柱—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规模小、覆盖面低和基金收益率低等问题[35]。所以,现阶段我国最重要的是制定相关法律框架给予企业年金明确的法律地位和实施办法,以法律的形式严格界定企业年金同基本养老保障的关系,企业年金的保障范围、水平、权利和义务以及企业年金的组织和监管体系等;同时注重有关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配套立法,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管理作用,拓宽企业年金的投资渠道、减少收益风险、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率[35],以刺激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管理层的参与意愿,逐步提高企业年金制度的参与率和覆盖面。
4.3 “因地制宜”,发挥家庭、社区、机构等多方作用,引导多种养老模式的构建和完善
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加剧、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人口的迁移和流动使得家庭养老的功能日益弱化,养老模式的选择和转变逐渐正在成为解决我国庞大数量的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探讨的焦点。目前我国正处于养老模式的转型阶段,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家庭的养老功能都在逐步弱化,居家式的社区养老模式正在兴起[27,30,47,57]。考虑到居民传统的养老观念以及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国应坚持以“充分发挥家庭、社区、机构等各方面在养老中的作用,引导多种养老模式的构建和完善”[30]为要旨,在弘扬“孝道”思想、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的同时,鼓励并扶持社区老年服务组织的发展,明确将社区老年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并作为政府支持和发展的重点,使社区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构建居家式社区养老的服务模式[27]。针对不同的地区和家庭类型有重点地采取养老抚助政策:在农村地区,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化养老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和集体养老的补充作用[57];在城市地区,以市场为导向并采取激励政策推动城市养老向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的转变;另外在有条件的城市地区可以借鉴国外“以房养老”的模式,加大“以房养老”的宣传力度和业务试点并对其进行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造[55~56]。最近几年来,我国“失独家庭”和“421家庭”的数目越来越多,这两类家庭的养老压力也日益明显。政府可以在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实施一定的优惠和扶助政策鼓励慈善团体、非营利机构大力兴办公益性老年服务机构,给予上述两类家庭物质和精神照护。
4.4 做到“两个结合”,针对主要领域发展老年产业
目前我国老年产业发展的理论研究还相对比较薄弱[36]。因此,未来要加强老年产业发展的理论研究,做到“理论研究与政府决策、企业产品开发和市场培育相结合”,重点对老年人的需求及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老年产业特征、市场规模、基本规律及老龄化过程对市场体系的影响等进行研究,从而为政府科学决策和企业老年产品开发提供理论咨询和支持。另外,国外有相当数量老年产业是围绕居家式社区养老而发展起来的。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在这方面的做法,与推行社区型居家养老模式相结合,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使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和“老有颐养”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在养老产业发展中的作用,重点在养老机构和设施建设、养老入户服务、护理、老年用产品等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领域,开发一批满足老年人需求、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具体措施为:政府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同时提高对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的补助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尤其是鼓励发展医养结合型护理机构以及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机构和专业服务队伍的建设,以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使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颐养”;政府或企业在以城市社区为依托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的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形成以点带面的联动的效应,不断拓展养老入户服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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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趋势分析范文3
[关键词]老龄化社会;社会养老保险;养老服务公司;商业保险;跨越式发展
中国于1999年迈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给中国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领域带来了深刻影响,庞大的老年群体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需求压力也越来越大。商业保险公司有责任承担起老龄事业发展的重任,在解决养老问题方面发挥自身的优势,把帮助政府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与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由此带来的养老问题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发展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调查数据推算,2005年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0 756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 7.6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0.73个百分点。
2006年,全国老龄办首次的有关人口老龄化的研究报告认为,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达到 17.17%;到202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到2.7亿人,与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相等;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到2051年,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37亿人,约为少儿人口数量的2倍。
根据国际惯例,一个国家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7%,即为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人口结构从年轻型转变为老年型,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
中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发展趋势,已经给养老、代际关系处理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影响到代际和谐和家庭和谐,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
老龄化社会问题,直接带来的是养老问题,涉及到老年人口由谁来赡养(支付养老金)和如何来赡养(养老服务)两个方面的问题,其实质是如何对待老年人的问题。
传统型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绝大多数是由家庭解决的。但是,与老龄化社会发生同步变化的是,现代家庭的规模也在逐渐缩小,在家庭中老年人占多数,四个老人,一对夫妇一个孩子,形成了“4—2—1”结构。因此,家庭养老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同时,老年人由于自身经济收入的减少、工作与身体状况的变化,导致中国现阶段老年人的生活现状不容乐观。在城市,老年人除了退休金之外,基本没有其他方面的收入。在农村,老年人不但没有养老金,甚至还要劳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基本没有“退休”的可能。还有一个较为明显的社会问题,不少老年人还要程度不同地负担其失业子女甚至是第三代的生活费用。
在老龄化社会问题中,还存在着对老年人的歧视问题。有的年轻人由于缺乏道德观念,法律意识淡漠,不但不尽赡养义务,反而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从全国来看,老年人由于孤独、饥寒、疾病、受虐导致的自杀现象时有发生。 2004年3月“预防长者自杀”亚太地区会议在香港召开,会议资料显示,根据保守估计,我国每年有25万人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其中55岁以上的人占了20%,特别是农村老年人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5倍。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代际和谐和家庭和谐中的极不和谐音,成为老龄化社会中又一个棘手的问题。
老龄化社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影响着中国社会发展的总体质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而且可能影响到中国的社会稳定,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势在必行。
(三)解决养老问题的途径
离开代代相传与积累,人类社会不可能发展进步。因此,公正对待老年人,激励青年人更好地为社会进步服务,妥善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全社会都应该公正对待老年人,正视并科学解决这一问题,要保证老年人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社会有责任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准不低于当时社会生活的平均水准,并不断提高。
公正对待老年人,最迫切、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有效解决养老问题,即要解决养老金的来源(经济问题)与提供养老服务两个方面的问题。现实情况下,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无非有两种,一种是传统的家庭赡养方式,一种是通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方式。
由于家庭赡养能力和社会道德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正在受到冲击。同时,随着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的赡养功能也将不断退化。我们的理想是,一方面,老年人得到良好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年轻人又不至于因此而承受过重的负担。因此,在养老问题上,社会被期望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越来越大。但是,与期望相比,与经济发展幅度相比,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表现出一种严重滞后的情形。目前,中国共有各类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床位 120.5万张,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床位仅有8.6张,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50至70张的水平相差甚远。其它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许多为老服务也都存在发展缓慢的问题,不能满足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需求。
我国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如此低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承受如此高程度的人口老龄化,决定了我国不能象西方国家那样由政府包办社会养老福利事业。这就需要开辟出一条养老职能社会化的道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从未来发展趋势分析,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养老金和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解决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必须建立起系统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职能将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依赖于社会各方面养老服务项目的开展。
(四)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经历了“企业 社会”、“企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三个阶段,在保险方式上从“社会统筹”到“统账结合”,保险范围也在不断拓宽、完善,在稳定社会和保障生活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却存在着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严峻问题,主要表现在资金短缺,导致支出远大于收入的矛盾日益加剧。
分析主要原因,一是存在着历史欠账,新制度实施前已经退休的“老人”需要相当数量的养老金支出;二是在就业压力下,一部分劳动者提早退休;三是人均寿命普遍延长;四是企业拖欠基本养老保险费;五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狭窄等等。因此,具有条件享受社会保障的老年人所需要的养老金不断增加,而政府和社会在社会保险支出方面无法实现同比例扩大,二者之间形成矛盾体。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已达7400亿元,且每年以1 000多亿元的规模在扩大。直接的后果是离退休老人不能按时领取养老金,最终将制约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纵深推进与健康发展。
二、商业保险公司具有解决养老问题的优势条件
我国党和政府一贯关心老年人的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解决养老问题,关键是要集中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积极的姿态和得力的措施去应对,要让老年人在社会主义和谐大家庭中感受到幸福,使我国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创造出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和谐社会。商业保险公司有责任、有能力在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国家政策积极鼓励和倡导商业保险公司在解决养老问题中发挥作用
2006年6月16日,国务院下发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作为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发挥着“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该文件明确指出,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保障需求不断增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参加商业养老、健康等保险,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此意义上,国家政策积极鼓励和倡导商业保险公司在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中发挥作用,要求保险业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这是保险业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商业保险公司应尽的一种社会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必须立足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着力解决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在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中体现出独特的作用。
(二)国家积极支持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养老服务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一个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程度如何,直接决定着老年人生活品质的高低,从客观上反映了这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在2006年由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中,对于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需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在我国养老服务业彻底向社会资本开放的背景下,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发挥自身的资金优势,加快向养老服务业渗透的步伐,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
(三)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应该包含养老服务内容
一直以来,中国保险业在“经济补偿”与“资金融通”方面发挥的作用十分显著,但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需要不断完善。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保险业,面对的是保险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适应这一主要矛盾。解决这一主要矛盾,要求保险业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目标,为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民群众服务,积极发展社会和人民急需的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这些要求,找准了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既明确了保险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也为保险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更是保险业延伸服务,实现服务功能完善的必然要求。
鉴于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家庭开始把商业保险作为解决养老和健康保障的重要手段。社会对于保险的需求,是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决定了保险业的发展空间必将不断拓宽。保险业应该也必须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高度谋划工作,针对养老方面的保险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目前,在解决养老问题上,保险业拥有自己的产品,但是解决的也仅仅是养老金的问题,对于养老的服务问题还没有真正触及。在现今和未来社会,依靠子女提供养老服务的可能性日益减少,而原有的养老机制也在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面前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成立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公司不失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又一可行选择。
三、抢抓机遇,在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中实现商业保险跨越式发展
(一)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与实现商业保险跨越式发展中国统一
目前,党和国家对于保险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对于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期望越来越高。国务院相继召开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并下发《若干意见》,系统阐述了保险业为什么要发展、为谁发展、发展一个什么样的保险业和怎样发展的问题。从宏观层面上,政策扶持、政府推动的保险业发展模式将逐渐形成,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应该讲,保险业已经进入到又一个充满希望的“黄金时期”。
在保险业加快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面前,商业保险公司要主动抓抢机遇,巩固好业已取得的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发挥应有的作用,不断提高社会地位,在服务的广度、深度和质量上取得重大突破,使发展的空间得到极大拓展。解决人口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养老问题,恰好符合这一发展思路。
在我国人口结构向老年型转轨时,老年人口增长引发的对其衣、食、住、行、医疗、精神消费等方面的需求,使老年消费在社会总体消费中的比例持续上升,将影响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的变化,促使老龄产业的兴起,给经济发展带来新的生机,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据了解,目前我国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预计 2020年将达到2.4亿人,占当时总人口的16%左右,养老服务业已成为公认的“朝阳产业”。
按照人生成长特点来讲,60岁以上的老年人,应该是一生财富积累最丰厚的时期,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应该有能力支付养老金。商业保险公司向养老服务领域拓展,可以促进商业保险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发展,有利于“又快又好发展、做大做强做优”目标的实现。对于庞大的老年人口来说,能够得到更加全面、周到、完善的保险服务。对于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更多的盈利机会和盈利空间。对于公司员工来说,既拓宽了施展才华的空间,也有利于实现自身价值。
实现商业保险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突破常规思维,以超常规的措施来保证和促成。在全社会都在为解决人口老龄化社会问题而积极努力的情况下,抢抓机遇,加快向养老服务领域拓宽,是商业保险公司实现自身跨越式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
(二)商业保险公司具备向养老服务领域渗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本条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治理结构不断完善,风险管控能力不断增强,改革释放的活力正在成为公司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与此同时,商业保险公司在市场地位、服务网络、财务实力、人才队伍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形成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在具备诸多优势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公司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积极满足市场需求,重点发展内含价值高的业务,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不断进行内部资源的整合转型。要确保商业保险已形成的竞争优势长期保持下去,并在公司内部形成协同效应,提高公司向客户提供差异化和完善服务的能力。通过保险资金运用和资本运作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在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商业保险公司一定能够抓住机遇,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
(三)建议商业保险筹建养老保险服务公司的设想
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享受舒适安全、高质量的社区服务,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国家对养老事业提出的新要求。未来五年,中国政府将采取“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会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
商业保险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应该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议采取参股、收购、策略联盟等多种形式,筹建养老保险服务公司,在保险产业链条中增加老年服务产业,这也符合商业保险公司跨越式发展的要求。
在养老保险服务公司的定位上,要突出养老和敬老的主题,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特点,以满足、改善和丰富老年人对物质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为出发点,向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在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生活援助、参与社会等方方面面集中体现“为老服务”的宗旨。
养老保险服务公司的资金来源,可以有四个方面。一是争取国家相关的专项老年人社会保险基金;二是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三是有养老服务需求并有能力支付服务费用群众的消费资金;四是吸纳社会上有爱心人土的捐款资金。同时,还可以针对农村与城市老年人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资金筹集方式。如,对于农村老年人,可以将其个人使用与经营的责任田转让给土地经营组织,形成责任田养老资金,发挥“责任田”的养老保障作用。对于城市贫困老人,可以将其拥有的房产作价入股到养老服务机构,以此作为养老资金的来源(此观点来自于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研究员田雪原)。
在养老保险服务公司兴办产业的选择上,可以采取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可以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等业务,向居住在社区(村镇)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可以与有关企业合作,开发、生产老年人特殊用品,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发展,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需求。
在养老保险服务公司具体运作模式上,积极争取政府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集中辟建高标准的老年社区为着眼点,投资参与社会养老公益建设。老年社区建成后,可以采取会员制租住、产权发售及公寓式整体出租等多种方式。对于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有较高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可以有偿提供公寓式养老服务;对于具有较高消费水准的老年人,尤其是以“侯鸟式”异地养老的特殊人群,可以为其提供购买产权、短期租住、长期预租等多种选择,建立乡村度假屋,满足其阶段性自由灵活入住的需求。只要这些新型养老项目配套设施完善、经营理念先进、服务功能健全,能够较好地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老人的养老需求,市场供求将相当大,必将给商业保险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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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趋势分析范文4
1.农业机械自动化的必要性
1.1减轻农民劳动强度,缓解劳动压力
当今农村的青壮年大都向往都市,大量劳力离开农村涌向城镇, 成为打工族。农村的大学生偏爱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的机关或企业, 而很少有人想到偏远地区或回农村务农。根据对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的职业选择调查, 约80%的毕业生希望在北京或沿海发达城市工作,想回乡开拓事业的大学生屈指可数。另外,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明显,据中国老龄协会1997年统计,104的省市已进入了老龄化阶段。现在,全国60岁以上(包括60岁)的老龄人口已有1.2亿,而且正在以年平均3.2%的速度增长。自上海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北京、天津、江苏、浙江、辽宁、山东、广东等省市也相继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据专家解释, 这些地区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的寿命延长,死亡率下降,而强调少生优生引起出生率下降,这样就造成了人口的老龄化现象。上述这些问题导致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部分地区出现青壮年劳力不足的现象, 从而将在更大程度上产生对农业机械自动化的需求,实现农业生产的自动化是必然的。
1.2推进社会进一步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观念日渐发生变化,消费者需要的不仅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更美味、更具营养价值、更高品质的产品;生产者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劳动舒适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且,随着经济的全球化, 面临农产品开放进口和市场竞争的压力, 现代农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产品品质才能生存。从这些新的需求出发, 农业生产向着高效率和高精度的机械化、自动化方向发展, 是必然的选择。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正在积极进行农业机械自动化的相关研究与开发,其中部分研究已经达到实用化阶段,这些研究以降低生产成本为主要目标,同时达到节约资源,提高农产品品质,实现安全生产和适应老龄化社会等目的。随着电子工业的快速发展,半导体集成电路及微处理机等电子产品质量的提高和价格的降低,将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自动化控制装置的开发,加速农业生产的自动化。
2.农业机械自动化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2.1农业机械自动化的发展现状
2.1.1已有农业机械及装置的无人自动操作
其一,田间作业机械,田间作业机械的无人自动操作方法有直接导向法和利用无线遥控操向的间接导向法2 种。前者的实际应用有旋耕机、割草机、自走式联合收割机、自走式农药喷雾机等; 后者的实际应用有割草机、插秧机、农药喷雾直升机等。田间作业机械可以根据土壤和作物的特性, 利用触觉收集信息。其二,固定式机械。固定式农业机械的无人自动操作实例有全自动谷物干燥机、全自动分选机、自动温室等。全自动谷物干燥机是一种可以自动控制热风温度和风量, 当谷物达到设定的含水率时, 能自动停止工作的无人化机械。其自动控制系统包括自动控制点火燃烧、自动控制速度循环、自动控制燃烧器空气量、自动控制送风量、自动测定含水率和自动掐断燃料等功能。全自动分选机是一种能把水果、谷物或蔬菜按重量或形态等级进行分类的无人化机械。
2.1.2有效提升农业机械操作性能水平
自动化技术提高了已有农业机械及装置的作业性能和操作性能。部分省市把自动化技术应用于茶叶机械上, 成功研制出6CRK-55型可编程控制加压茶叶揉捻机, 它利用计算机控制电功加压机构, 能根据茶叶的具体情况编制最佳揉捻程序实现揉捻过程的自动控制, 是机电一体化技术在茶叶机械上的首次成功应用,它可以应用于拖拉机、施肥播种机、谷物干燥机等,使其不受外界条件干扰。
2.2农业机械自动化发展趋势分析
2.2.1开发农用传感器及控制系统
开发农业机械自动化控制装置所遇到的最大难题是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流通过程中,缺乏能迅速、准确、非破坏性地评价作物或农产品的生物学性状和活动的传感器, 所以, 应研究开发在自然环境下能准确检测这些性状和活动的传感器及数据处理技术与装置, 特别是能从田间和培养液中检测作物生长和发育的传感器, 它的开发对工厂化、设施化作物生产是必需的。另外, 比较分析从传感器所得的数据和控制参数间的关系, 开发相应的参数控制装置, 也是十分必要的。
2.2.2增强机械产品的质量
农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变化,特别是它所面临的自然环境往往是最大的挑战,大多数时候是在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情况下进行作业,而此时机械的质量(耐用度的问题)往往会对工作效率产生绝对影响。特别是目前机械大多数采用微处理机或者是半导体集成电路,所以提高这些机械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2.2.3研发农业机器人
现今,许多发达国家正在进行农业机器人的开发研究, 部分研究成果已开始在农业生产中应用。例如, 使用机械手的果蔬自动采摘机; 水果采收、分选及食品加工等部门广泛采用的摄影图像处理等视觉检测装置; 畜牧业中利用远距离遥控技术检测乳牛的位置, 并把挤奶器附着在上挤奶的自动挤奶装置; 还有把羊的形态图形化, 使剪刀自动感知羊的皮肤并作业的剪羊毛机器人。美国正在开发研究的采橙机器人和法国的采苹果机器人, 因其性能明显提高和价格大幅下降, 预期很快就能实用化。由于机器视觉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 其他农业机器人的实用化也会加速, 特别是在需要大量人力和精确作业的种苗、花卉、蔬菜等生产中, 机器人的实用化将会更加快速。蔬菜在全年中有持续的需求, 又能在人工环境里以工厂化方式生产, 所以机器人在蔬菜栽培中的投入会更加容易。
人口老龄化趋势分析范文5
[关键词] 医养结合模式;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研究
[中图分类号] F840.6 [文献标识码] B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截止2015年末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重提升至10.5%,同比增长0.4%,人口老龄化程度严重并呈现加剧趋势。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不仅在北京、上海、天津等经济发达城市已经突出,同时在年轻劳动力输出较多的贫穷农村也相当严重,“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护”已成为今后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把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作为发展养老服务的主要任务之一,近年来又连续多个文件指导发展医养结合模式,以此来破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但医养结合模式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在政府层面上缺乏立法保障与制度安排,在研究层面上专家学者只针对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论证[1]-[4],亟待需要一套配套的政策制度支持。从国内外发展医养结合模式的实践经验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以较好的解决老年人护理、医疗照顾等一系列问题。
一、医养结合模式下社会长期护理保险构建的必要性
长期护理保险(Long-term Care Insurance,LTCI)是一种对被保险人因年老、疾病、意外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家庭成员或者护理机构提供康复与支持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5]。
(一)适应老年人日常医疗护理需求
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升高,老年人日常护理需求也持续上升。伴随年龄老化,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呈现下降趋势,与此同时老年人的疾病谱也在发生变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提高,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及残障老人对专业的日常医疗护理需求更为突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下,不论居家或机构养老都需要把医护老年人常见病的功能凸显出来,才能提升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因此,对老年人常见病的医护环节进行保障,构建专门的长期护理保险,当老年人需要预防调理或康复治疗时,可及时享受到专业的针对。
(二)减轻家庭养老照护的压力
家庭成员间的照料,在养老护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当前家庭结构不断小型化,传统三四世同堂变为“三口之家”的核心家庭,家庭结构呈现“四二一”的倒金字塔型,人口抚养比持续上升,独生子女需要承担更大的赡养责任。与此同时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城市群体中居民工作压力增大,很难抽出更多照顾老人的时间、精力;农村中伴随务工、求学群体的外出,造成“留守老人”问题不断严重。家庭护理功能的弱化背景下,人民群众对护理保险的需求不断升高,需要社会来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以应对老龄化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巨大风险。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旨在提升居民的养老质量,减轻家庭养老照护的负担,这就需要社会更多的参与到养老照护中,构建完善的护理保障体系。
(三)提供专门的护理保障资金
老年人日常医护费用不断升高,但当前老年人护理费用并没有完全列入医保报销目录,给老年人享受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造成了较大经济压力。许多老人在治疗完疾病后没能及时进行正规的康复护理治疗,从而留下不同程度的后遗症影响生活自理能力,需要护理保障资金的帮助支持。然而在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医护照料费用超过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调研天津市医养结合模式机构发现,收费多在每月4000元以上,入住老人多为退休的高级干部或企业经理家属,普通工薪阶层退休老人及广大农村老人很难承受高额的费用;在居家式医养结合模式,上门提供医护服务发生的费用,同样也需要统筹解决。因此,建立发展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专门的医养结合保障资金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二、我国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的构建
(一)我国社会长期护理保险构建的基本思路
1.立法先行。德日两国开始实施护理保险制度,都是建立在相应的法律保障基础之上,在实施之前用法律形式明确了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与监管市场运作行为,推动了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青岛在推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之前,出台相关试行规定发挥了指导规范作用,但是缺乏法律保障使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我国推行护理保险制度,一定要立法先行,给制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基础。
2.广覆盖、保基本、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各地区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老龄化程度与特点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与补充。伴随农村生育率快速下降及年轻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农村中“留守老人”问题不断严重,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以上老人农村占比为14.98%,城市为11.69%;65岁以上农村为10.06%,城市为7.8%[6],可知农村老年人长期护理的问题比城市更为突出,因此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定要覆盖更广大的城乡居民,使制度在建立之初就考虑到起点公平。德国模式与青岛经验中,护理保险先“依附”于医保,覆盖全民,再逐步提升保障层次;制定我国护理保险制度时,可以借鉴“依附”医保强制参保,覆盖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的护理保险保障,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保障层次。
(二)参保对象与护理对象
考虑到覆盖人群的广泛性,受益群体的公平性,借鉴德国模式,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对象均强制参加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平行的基本护理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管理经验基础上,对基本护理保险进行运行管理。
青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护理对象明确定义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医疗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长期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7]。借鉴青岛经验,将护理对象主要定位在因正常衰老及病理性衰老导致的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接受入院及居家医疗护理照料服务的老年人,同时兼顾身患重症、瘫痪在床、需要特殊医疗护理服务的群体。
(三)保费筹集
从长期护理保险长远发展角度出发,保费筹集应该建立专项的筹资体系,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缴费为主,基本医疗保险结余资金、社会福利基金、非盈利组织及个人捐助为补充。同时考虑到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赋税能力有限,普通居民保险缴费的意识及能力不足,政府应该先承担主要的保费筹资比重(有学者测算,国家有机划地筹集护理保险基金,国家财政有能力保障护理保险的顺利运营,政府用于护理服务的公共花费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7%-0.8%[8])。通过大力宣传与政策引导,提升个人的缴费意愿与缴费水平(专家测算,15年的护理保险缴费基本能够满足老年对护理服务的统筹需要并有部分积累,个人缴纳费率以不超过个人收入或者养老金的0.6%为宜)。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企业的发展转型,企业建立发展企业年金制度,从企业年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筹集医疗护理保险基金。
(四)服务内容
不论是德日模式,还是青岛探索经验,都先依据老年人具体的健康程度与自理能力划分不同等级,然后再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同时,根据医护服务资源配置情况,划分为居家护理与机构护理两种不同的服务方式。我国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之初,提供服务内容与水平应当与保费筹资能力相适应,与老年人实际需要相适应,在考虑老年人特殊生活习惯基础之上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医疗护理服务的服务水平与服务内容。
(五)运营管理
从政策制定、保险费筹集、基金运行到机构监管、服务评估等管理,都可以先依托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营管理经验,同时借鉴德日等国运营管理的可取之处,初步建立与我国实际相符合的长期护理保险运行管理制度。在运营管理的具体实际中,不断丰富完善运营管理模式,使其更好地推进我国老年护理保险事业的发展。
三、构建我国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议
(一)注重居家与社区护理保障
近年来,全国各地探索适合当前国情下的养老服务方式,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葛丽英等组织的老年服务情况调查显示,成都市金牛区1000个被调查家庭,99%的老人住在家里,有92%的老人希望社区能够提供各种养老服务[9]。提供上门的居家护理服务也是德日及青岛模式中最主要的护理服务方式,老人对自己生活的环境比较熟悉与适应,从情感上更能接受与认同。同时,对有一定自理能力的老人提供居家护理服务,又可以减轻机构资源配置的负担,减轻子女心理方面的愧疚感。社区作为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要充分认识社区护理的平台作用,构建社区护理的配套制度与设施,形成居家与社区为基础,专业人员提供上门护理服务的模式,增强服务的多样性与可及性,切实满足老年人实际养老护理需求。
(二)鼓励志愿者队伍的参与
充分调动起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事业中去,补充政府与家庭在养老事业发展中人、财、物投入的不足,同时促进形成“爱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为老年人安度晚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构建完善的社会养老志愿服务制度:探索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的模式(服务累计的时长可以抵换自己父母或自己年老后的服务时间),鼓励让更多有时间、精力的年轻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成为养老服务的奉献者与受益者;探索医护专业人员对所在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志愿服务时长可以与绩效考评及职称评定相关联;探索医护及养老机构与附近社区对接,进行志愿指导服务的制度,服务的规模、内容与机构等级评定等相关联;通过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切实降低养老护理费用负担,提升养老护理水平,注重对老年人的心理慰藉,构建一个更为优质高效廉价的老年养老护理体系。
(三)传统中医药的融入
传统中医药在老年人医护及养老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可以很好地提升老年人的保健康复水平,且具有安全廉价的优势。2014年卫计委《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要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的优势作用。探索将针灸、拔罐、推拿按摩等中医药特色纳入到上门居家护理及机构护理项目中,建立相关的中医医师招聘、考评、激励等管理制度,为老年人的医疗护理康复发挥特色作用。
[参 考 文 献]
[1]黄佳豪,孟P.“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困境与对策[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4(6)
[2]孙雯芊,丁先存.公立医院医养结合模式可行性研究[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2(5)
[3]郭冬等.医养结合服务老年人的可行性探索[J].改革探索,2005(21)
[4]杨景亮.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探究[D].沈阳:东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5]荆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模式[J].保险研究,2010,6(4)
[6]蔡茜,向华丽.我国老龄化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J].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16)
[7]袁彩霞.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路径研究――以青岛市为例[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人口老龄化趋势分析范文6
一、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的必要性
首先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社会保障资金是一项专项资金,有着特殊的用途,它涉及范围广,资金数额大,政策性强。这部分资金如何使用,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问题。目前,有些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加强审计监督,确保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使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得到很好的落实,保持社会稳定,这对社会保障事业和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严峻的社保形势需要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突现,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较低实际情况,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等社会保险出现了收不敷出的现象,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形势更为严峻,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势在必行。
再次深化改革需要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中央已做出了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明确指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要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找准目前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奠定深化改革需要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
二、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的方法
根据《审计法》规定的审计机关工作职责,“各级审计机关既要负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受政府委托社会团体管理工作的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又要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因此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可以采取“上审下”和“同级审”相结合的方式,下面重点阐述“上审下”的审计方法方式。
一是争取得到各部门支持,整合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的资源。从公安部门取得拥有车辆的户主数据和死亡人口数据、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直接拨到下级部门社会保障资金数额,从当地工商部门取得所有工商登记信息,从当地国土部门取得失地农民的业务数据,从当地统计部门取得农业人口总数、城镇人口数及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法定数据,为审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养老保险、城镇低保、农村低保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充分应用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首先采集转换从民政、人社、财政、残联、卫生等部门取得的财务数据和从各部门取得的业务数据,然后应用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中的审计分析数据分析SQL查询功能,查询并生成同时领取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人员、拥有车辆领取低保人员、死亡人员领取低保名册、未住院领取医疗救助的名册等,并把生成的审计凝点逐条进行调查落实。
三是传统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相结合,两种审计方法扬长避短,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找准。主要是采用检查分析账面资料的审计方法,通过会计资料前后期的同类指标对比分析,发现违反常规和逻辑不清、对应关系混乱的问题,有的放矢,实施重点审计。具体分为:核对法、复算法、调节法、调整法、顺查法、抽查法、比较分析法、账龄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等,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贫困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进行审计。
三是调查落实审计凝点,查实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核实领取低保人员家庭拥有小轿车的情况及领款的实际情况,把同时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死亡人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作为调查核实的重点,通过调查核实发现:死亡人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是因为在上报审批过程中人员死亡,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部分失地农民存在同时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部分乡镇存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轮流享受或二次分配的问题,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未得到全面执行,存在欠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信息系统分割,业务数据分散管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少征、重复参保等问题。
三、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解决建议
首先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审批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着手解决政策之间相互冲突的问题。借助我国正在深化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有利时机,通过审计查出问题,总结出现问题的根源,更多地关注目前法规制度存在的缺陷的突出情况和政策之间相互冲突的问题,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修改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法规制度的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