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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范文1
[关键词]老龄化;社会经济;影响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3 — 0025 — 02
人口问题一直是关系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尤其是相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大的国家来说,人口问题更加凸现其重要性。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自然、资源、环境相协调。可见人口问题更是一个相关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感受到人口老龄化给区域发展带来的直接影响,但是人口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人口问题往往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作用的强度往往具有很强的乘数效应。当我们明显感到问题的存在时,实际上已丧失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期。为此,我针对齐齐哈尔市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凸现的问题深入开展了一次调查研究,共归纳整理出几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齐齐哈尔市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主要特点
齐齐哈尔市位于黑、吉、蒙三省区交汇处,辖8县1市7区,幅员4.2万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536.7万,截止到2011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69.8万,占总人口数的13%。其中,60至69岁老年人口41.5万,占老年人口数的59.5%;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22.1万,占老年人口数的31.7%。高龄老年人口(80岁以上)6.2万,占老年人口数的8.8%。
一是老龄人口出现迅速增长趋势。经统计,齐齐哈尔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2007末年为60.3万,占总人口数的10.7%;2011末年为69.8万, 占总人口数的13%。两年间老年人口新增9.8万,如果老年人口自然死亡按年均减少0.35万人计算,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年均增加2.1万人,占目前老年人口数的3%。由于建国初期出生的人口(1950至1960年出生的人口)将陆续进入老龄人口,预计最近几年齐齐哈尔市将迎来老龄人口的高峰期。依据老年人口年均增长2.1万人推算,预计到2020年这十年间,齐齐哈尔市老年人口将达到88.7万,大约占目前全市总人口的16.5%左右。
二是老龄人口呈现空巢化、高龄化。在齐齐哈尔市有三成左右的老年家庭是空巢家庭(1人独居或与老伴同住),有超过四成的老年人口有不同程度的“孤独感”。并且,齐齐哈尔市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有6.2万,占老年人口的8.8%;经测算,近几年,高龄老年人以年均1.6%的速度在逐年增多,而且随着齐齐哈尔市居民到外地求学、谋职找工作、打工的越来越多,独居、空巢家庭的老人也在逐年增多。因此,老龄人口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也在不断加剧。所以,在当前我国社会养老制度尚未健全,居家养老仍作为主要养老形式的情况下,老年人口的生活照料,特别是精神赡养问题亟待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广泛重视。
三是老年人口收入水平普遍不高,需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员的供养。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和人口的日益老龄化,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成为我们长期面临的重要问题。老年人的生活来源对老年人的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根据抽样调查得出的结果,齐齐哈尔市老年人口的收入主要来源包括:靠养老金的约占68%,靠配偶的占6%,靠子女赡养占12%,“低保”、“特困”占4%,其他占10%,而在农村,约有近60%以上的老年人口需要家庭其他成员的供养或帮助。
分城乡看,城镇与乡村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存在明显差别。城镇中约有60%以上的老年人靠离(退)休金、养老金生活,其次是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农村老年人口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超过60%,其次为劳动收入,约占1/3。可见,农村的家庭养老负担比城镇更重。
分性别看,男性与女性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存在明显差别。有60%以上的老年男性人口靠离(退)休金生活,而靠劳动收入、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比例相近。各占1/5左右。而女性老年人中约有近60%需要家庭其他成员的供养,这说明在主要生活来源方面,女性老年人比男性更多的依赖家庭其他成员的供养。
四是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面临形势严峻。目前,大部分老年人仍然是以家庭养老的方式在养老。选择家庭养老的老年人多、占比重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这部分老年人随着年龄的老龄化、家庭空巢、体弱多病、经济条件允许等自身因素影响,将会有更多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和到养老机构养老,而目前享受社会化养老服务老年人的面不足10%,我们面临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形势也十分严峻。
二、人口老龄化对齐齐哈尔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范文2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经验对策; 借鉴; 发达国家; 中国
中图分类号:K90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9479.2013.01.017
1 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日益受到全球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国际上公认,当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时,即进入老龄化社会。一些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中叶就跨入了老龄化社会,如世界第一个老龄化国家法国、“老人王国”瑞典、“长寿王国”日本以及西班牙、德国等。David预测到2050年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将同样面临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人口老龄化将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1]。目前国内外关于老龄化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同国家或地区老龄化的时空演变特征及发展趋势分析和预测。如Karl分析了近50年来奥地利人口的时空演变规律及特征[2],Joshua对2050年美国老龄人口规模和老龄化程度进行了预测和分析[3];李日邦等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的时空间分布特点及区域差异等进行了研究[10-12]。(2)老年人群相关社会问题研究。主要包括老年人贫困问题[13],老年人日常生活行为时空分异[14-16],老年产业发展和社会养老设施建设[17]等。(3)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经济影响研究。Sumiko等对老年人口及年轻人口迁移对日本传统社会养老模式的影响进行了研究[4];David、Frank等利用OECD国家相关数据,对各国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供应、居民储蓄以及居民消费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1,5];张桂莲等认为中国人口老龄化将通过劳动力供给、劳动生产率、消费、储蓄、人力资本投资和社会养老保障等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18-20];魏立华等对老年人口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研究[21-22]。(4)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研究。如Maliki、Linda等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了建议[6-7];绍国栋等对我国退休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研究[23-24];李春玲等对国内外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和现状进行了比较研究[25];姚静等就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的选择和转型进行了探讨[26-27]。已有研究对人口老龄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但尚缺乏全面和系统的总结。本文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严峻、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的背景下,以已有研究为基础,选择瑞典、日本、美国、法国等几个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系统总结它们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的典型对策及特点;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对于有效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 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对策
2.1 鼓励生育,应对少子化,促进女性投入劳动力市场,保证劳动力持续供应
老龄化和少子化同时存在于老龄化社会,两者紧密相关且影响劳动力的供应。因此应对少子化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外进入老龄化较早的国家从完善刺激生育的福利待遇和保障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职工重返劳动力市场两个方面解决少子化和劳动力短缺问题。一方面,政府采取育儿津贴和带薪假期,向离职生育期间的女性提供一定的医疗、营养和薪资等补助和津贴,刺激女性的生育意愿。另一方面,政府加大公共福利在儿童教育、看护和医疗等方面的投入,推行并延长“爸爸月”,缩短低龄儿童父母的工时,实行父母保险(即企业给父母双方带薪假期以照顾幼儿;保证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能重回原工作岗位或者提供类似的工作等)等,以缓解家庭看护幼儿的压力,使父母双方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双重责任,保证女性职工能重回劳动力市场(表1)。
2.2 延长退休年龄,保证老年劳动力来源,缓解政府养老金支付压力
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普遍通过延长退休年龄的方法对退休年龄制度进行了改革。延长退休年龄,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提高领取退休金的最低年龄,将现行领取退休金的年龄向后延迟,相应延长工作年限;另一种是设立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即对不同退休年龄的老人给予不同数额的退休金,退休年龄越大,退休金数额也越大。日本、德国和法国等主要采用第一种方式延长退休年龄,如日本政府在2006年把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法国在2011年将最低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2岁,德国政府计划在2011和2018年期间逐步将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28~29]。瑞典和美国等主要采取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如瑞典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对于提前退休的60-64岁的职工,每提前一年退休减发退休金的5%;65-70岁的推迟退休的人员,每延迟退休1个月增发退休金的0.6%;对于有经验且有能力继续工作的退休老人,政府为其提供做义工的机会并根据他们提供服务的多少增发一定比例的退休金(表2)。
2.3 完善社会服务支撑体系,推行“以居家式社区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
根据养老场所和居住方式的不同,养老方式可分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受老龄人口增加、女性就业率提高和年轻劳动力迁移影响,空巢老人数量不断增加,传统居家养老模式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而机构养老又受到老年人经济状况和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而在现实中难被老年人接受[27]。目前国外老龄化国家的养老模式主要以居家式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居家式社区养老的服务体系中家庭养老发挥着基础作用,但在个人和家庭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引入社会化服务;政府负责采取相关激励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实现项目建设及服务活动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并协调参与建设和服务的各主体的利益关系;社区负责培育在宅服务人员并不断拓展服务业务范围为老年人上门提供帮助,服务内容主要有住房维修、日常照护、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30]。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来源在不同国家会有所不同:如瑞典的养老服务带有很大的福利性质,服务费用主要由政府承担,但老年人如果想获得更好的服务就必须自己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属于“国家负担型”;美国老年人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主要由个人承担,属于“个人负担型”即“投资人同时也是受益人”,这种“个人负担型”的资金来源方式也使得美国“以房养老”的发展在世界上最具代表性(表3)。
2.4 建立多样化的养老金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经过不断改革和调整,世界主要老龄化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了从单一养老保障制度向多支柱体系的转变[31]。目前这些老龄化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三种基本的保障制度:基本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制度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金制度。其中,基本养老金制度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一般由国家按照统一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人员支付;企业年金制度是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大支柱;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后两种制度对缓解国家养老金支付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老龄化国家的基本养老金的资金都来源于政府,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各国也十分重视企业年金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如美国政府推出“整合企业年金计划”, 把企业年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与公共养老金制度所提供的基本养老金进行协调。目前,美国企业年金的规模已经超过了国家管理的社会养老金规模[25]。另外,美国不同运营规模的企业间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不同;日本则依据国内劳动力结构,在不同的行业实行不同的养老金支付方式和资金分配比例,从而使得养老保障体系不仅具有“多支柱”的特点,还具有“多层次性”(表4)。
2.5 开发老年人市场,发展老年产业,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除应对人口老龄化对人口可持续发展、劳动力供应和社会保障体制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外,开发老年市场,发展“老年产业”是解决老龄化问题、促进经济发展的另一有效途径。国外发达国家的老年产业一般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模式,即政府建立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并采取相关的优惠和扶持措施,按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引导企业向老年产业领域投资推动老年产业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目前,国外的老年产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围绕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发展的产业,如老年餐饮、老年人用品生产(保健品、化妆品、服装、交通辅助用品、体育健身用品、生活辅助用品等)、老年房地产开发等;第二类是围绕老年养护形成的产业,包括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保险、老年医疗康复用品生产、长期照护产业、医护人员培训等;第三类是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发展起来的产业包括老年大学、老年旅游、心理咨询、老年图书馆、老年电视广播节目等。另外,由异地养老和跨国养老而带动的养老产业在一些自然环境良好、适宜老年人居住的地区逐渐兴起(表5)。
2.6 注重法制建设,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与老年人有关的福利保障、产业发展政策等的有效实施和运行,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及相关的管理机构。目前日本与老年人有关的法律体系由《国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等三大支柱及《介护保险法》组成[32];美国政府先后颁布《社会保障法案》(自1935年实施后经过多次修改与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救助制度等),《美国老年人法》和《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法》等[33]。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利用国家权力对法律的运行和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如美国政府设立的专门管理老龄问题的机构包括老人问题管理署、政府老龄问题顾问委员会和社会保障总署[33];瑞典政府设有三个“地方公共保险法院”和一个“高级公共保险法院”,当公民应该享受的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不能实现或受到侵犯时,可以向地方公共保险法院;公民对地方法院判决不服时,还可以继续向高级法院申诉。
3 国外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对策的主要特点
3.1 “开源节流”的人口政策、退休年龄和养老金制度
主要老龄化国家从人口和劳动力的出、入端来应对老龄化及由老龄化带来的少子化、劳动力短缺和养老金支付压力等问题。如鼓励生育、吸引海外移民的政策,拓宽了劳动力的来源;推行“爸爸月”和父母保险等为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提供了保障;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或施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则延长了老年劳动力的工作年限,减少了老年劳动力的流出。这些措施共同减少了老年人口的比重、保证了劳动力的持续供应。在养老金保障体系方面,主要老龄化国家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的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金保障体系拓宽了养老资金的来源、缓解了国家支付巨额养老金的压力,也使得现有的养老金保障制度更具生命力(图1)。
3.2 “无差别”的全民养老保障制度
主要老龄化国家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时坚持以“平等、共享,自助、互助”为原则,注重对老年人的人性关怀,尊重老年人的生存尊严、为每位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重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在养老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保障全民基本生活需要;同时明确规定了包括政府在内的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在缴纳养老金和社会保险时所必须承担的比例,所有公民“要想获得更多的福利、享受更好的养老服务和设施,就得付出更多”,由此建立起了“无差别”的全民养老保障制度。
3.3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政企合力,多方应对
主要老龄化国家意识到单纯依靠政府养老的压力和不足,采取了“政企合力,多方参与” 的策略来实现“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不管在发展老龄产业,建立社会服务网络、推行居家服务的养老模式,还是在建立多元化的养老保障制度等方面,政府在积极发挥行政管理和宏观调控作用的同时引入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的力量,构建起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和投入模式,从而保证了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各项制度和社会经济等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4 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经验借鉴
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不单涉及人口生育政策,还与社会保障水平、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的生育意愿等密切相关,涵盖社会物质、文化和制度生活各个层面。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尚缺乏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完善的法律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在以老龄化为契机、开发老年市场形成全社会力量“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的局面等方面,与国外发达发达国家相比也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和特点不仅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在国内各地区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性有其形成的内外因条件且有长期存在的可能。所以,我们应该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一方面要肯定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所取得的重大成效,继续把“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另一方面也要重视人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变化和新问题,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协调,坚持科学指导,坚持创新发展”的基础上,尊重客观差异性并考虑制度的公平性和弹性,从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以老龄化为契机促进老年产业发展经济入手,“因地制宜”地采取应对措施统筹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
4.1 “分区域、分行业”,建立适合不同区情和行情的退休年龄制度
我国自1950年颁布退休人员管理办法以来,现行的退休年龄制度仅有过两次(分别在1983年和1990年)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54]。考虑到目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人口结构等各方面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的退休年龄制度确实有再次进行改革的必要。我国是在“未富先老”和“城乡二元结构”二者并存的国情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同区域差异、城乡差异、贫富差异等问题相互重叠[10,13];从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对就业的影响来看,由人口老龄化造成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并不十分突出[24]。这些特点使得我国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极具特殊性和复杂性且不能在短时期内一蹴而就。大部分学者认为,目前我国的退休年龄制度没有进行改革的必要;但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来看,未来二三十年,我国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我国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以及不同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特点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为实行地区间和行业间有差别的退休年龄制度提供了一定的客观条件[34]。因此,我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具体情况,将改革退休年龄制度与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相结合,积极探索渐进式的改革退休年龄制度的方式。针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劳动力结构性短缺较严重的地区以及对技术和经验水平有要求较高的科、教、文和政、企高管类等行业,可以采取梯度式的退休年龄制度并适当提高退休的最低和最高年龄,鼓励老龄人口延迟退休或退休后再就业;针对处于底层、体力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按工龄计算的弹性退休制度,在退休年龄上给予照顾。
4.2 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并普及企业年金制度,优化养老保障体系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存在两个主要的问题:一是保障水平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尤其是农村老人;二是全国实行的“统一标准”与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存在很大差距,所以对这些地区来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方面并不能发挥多大作用。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建立“无差别”的全民养老保障体系的做法采取改进措施: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重视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构建更加公平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各省市、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设立不同的缴费和待遇标准,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刺激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有关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大支柱—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规模小、覆盖面低和基金收益率低等问题[35]。所以,现阶段我国最重要的是制定相关法律框架给予企业年金明确的法律地位和实施办法,以法律的形式严格界定企业年金同基本养老保障的关系,企业年金的保障范围、水平、权利和义务以及企业年金的组织和监管体系等;同时注重有关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配套立法,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管理作用,拓宽企业年金的投资渠道、减少收益风险、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率[35],以刺激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管理层的参与意愿,逐步提高企业年金制度的参与率和覆盖面。
4.3 “因地制宜”,发挥家庭、社区、机构等多方作用,引导多种养老模式的构建和完善
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加剧、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人口的迁移和流动使得家庭养老的功能日益弱化,养老模式的选择和转变逐渐正在成为解决我国庞大数量的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探讨的焦点。目前我国正处于养老模式的转型阶段,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家庭的养老功能都在逐步弱化,居家式的社区养老模式正在兴起[27,30,47,57]。考虑到居民传统的养老观念以及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国应坚持以“充分发挥家庭、社区、机构等各方面在养老中的作用,引导多种养老模式的构建和完善”[30]为要旨,在弘扬“孝道”思想、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的同时,鼓励并扶持社区老年服务组织的发展,明确将社区老年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并作为政府支持和发展的重点,使社区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构建居家式社区养老的服务模式[27]。针对不同的地区和家庭类型有重点地采取养老抚助政策:在农村地区,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化养老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和集体养老的补充作用[57];在城市地区,以市场为导向并采取激励政策推动城市养老向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的转变;另外在有条件的城市地区可以借鉴国外“以房养老”的模式,加大“以房养老”的宣传力度和业务试点并对其进行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造[55~56]。最近几年来,我国“失独家庭”和“421家庭”的数目越来越多,这两类家庭的养老压力也日益明显。政府可以在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实施一定的优惠和扶助政策鼓励慈善团体、非营利机构大力兴办公益性老年服务机构,给予上述两类家庭物质和精神照护。
4.4 做到“两个结合”,针对主要领域发展老年产业
目前我国老年产业发展的理论研究还相对比较薄弱[36]。因此,未来要加强老年产业发展的理论研究,做到“理论研究与政府决策、企业产品开发和市场培育相结合”,重点对老年人的需求及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老年产业特征、市场规模、基本规律及老龄化过程对市场体系的影响等进行研究,从而为政府科学决策和企业老年产品开发提供理论咨询和支持。另外,国外有相当数量老年产业是围绕居家式社区养老而发展起来的。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在这方面的做法,与推行社区型居家养老模式相结合,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使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和“老有颐养”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在养老产业发展中的作用,重点在养老机构和设施建设、养老入户服务、护理、老年用产品等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领域,开发一批满足老年人需求、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具体措施为:政府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同时提高对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的补助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尤其是鼓励发展医养结合型护理机构以及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机构和专业服务队伍的建设,以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使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颐养”;政府或企业在以城市社区为依托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的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形成以点带面的联动的效应,不断拓展养老入户服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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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范文3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
老龄化现象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带来了诸多影响。首先,大量的老年劳动力退出劳动市场,使得劳动力资源减少,极大限制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其次,庞大的老年人有着多方位的需求,国家用于供养老年人的公共支出不断增加;再次,快速的老龄化考验着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并且养老金支出常显赤字,仍然需要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养老,使得家庭养老负担非常沉重。可以说,过早步入老龄化社会,对我国来讲是一次严峻的挑战。
我国现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人才资源匮乏,社保体系不健全,这要求我们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的潜能。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相当一部分人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高超的技术水平,卓越的管理能力,广阔的人脉关系,极具开发价值。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探寻我国老年人力开发的途径,不仅可以缓解社会压力,弥补人力资源的缺口,减轻家庭负担。促进老龄化积极和健康的发展,是一件一本万利的事情,是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一、“人口老龄化”的界定
“人口老龄化”从广义上而言是指一个社会,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迅速增加,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日益提高,也就是群体的老化问题。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或者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时,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处于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21世纪全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社会问题之一。
我国老龄化速度超快,老年人口数量巨大,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地区老龄化与城乡老龄化差异较大是我国老年人力资源的主要特点,现阶段的人口年龄比例正是是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黄金”时期,70岁以下的老年人比重大,具有很大开发潜力。
二、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必要性
据预测,2050 年中国人口预期寿命男性将达到 73.65 岁,女性为 79.01 岁。受退休制度的影响,我国的老年人口不断膨胀,其中有大量可供开发的老年人力资源。截止到 2010 年 11 月 1 日,仅60-64 岁低龄老年人就有 58816996 万,这部分人处于低龄老年阶段,刚从工作岗位上走下来,思想观念较新,也具有继续就业的热情和能力,如果将其充分利用,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
1.有助于弥补人力资本缺口。
当前,我国的人才资源结构十分不合理,低层次人力资源有富裕,而高层次人才资源十分匮乏。据统计,我国离退休人员中的科技人才占全部科技人才中五分之一,两院院士大多数也超过 60 岁。让老年人重返工作岗位有助于他们找到一个新的定位,得到家庭和社会的肯定与尊重。同时老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减轻晚辈的压力,老有所用,这是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最大化的一种方式。
2.有助于促进积极老龄化。
离退休使得老年人停止了职场生活,但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并没有在生理和心理上达到老年阶段。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改善其晚年生活。帮助老年人在社会生产中占有一席之地,能够有效避免不良情绪的产生,还可以帮助老年人开发新的人脉圈,赢得尊重感和满足感,有效避免了“退休综合征”的产生。
三、河北省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现状
1.老年人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我省老年大学有2000多所,在校学员超过15万。开设声乐、电子琴、钢琴、二胡、葫芦丝、萨克斯、民族舞、模特、楷书、行草书等专业。另外还成立戏剧团、艺术团、书画研究会、文学研究会等社团组织,极大的充实了老年人的生活,满足了他们的精神需求,对河北省逐步推进“终身学习”大有帮助。
2.退休干部继续发挥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66万离退休干部中,在农村发挥作用的有5万多人,其中担任顾问、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职务的老同志共有1800余人。省委书记周本顺专门批示,要求大力宣传到临西县东留善固村担任顾问13年的离休干部张士英的先进事迹,号召全省离退休干部向张士英同志学习。在全省离退休干部中迅速掀起关注农村、支援农村、深入农村、建设农村的热潮。
3.老年人积极参加活动。
为丰富老年人的社会文化活动,政府加大了对老年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对老年人的教育投入,例如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占地120亩的老年活动中心在石家庄市龙凤湖畔建成。这里的老年人拥有了一座专属于他们的江南风光游乐园。这个老年活动中心由南派园林设计大师李政设计,依龙凤湖湖光山色的自然优势建成。游乐园给老年人提供一处集休闲、修养、修身为一体的活动场所。
四、河北省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1.开发程度低。
河北省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程度从深度上和广度上看都是很低的。老年人离退休之后继续从事社会工作的很少,在业率较低,河北省老年人在业率尚未超过 50%,老年人力资源的闲置情况十分严重,开发程度低。
2.就业行业不平衡。
根据 河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业老年人的就业领域集中在农、林、牧、渔和水利业,这几个行业的在业老年人占全部在业老年人的 91.13%。也就是说第一产业的在业老年人占全部在业老年人的 91.18%,第二产业为 2.91%,第三产业为 5.91%。
五、河北省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对策
1.政府积极引导,创造良好环境。
政府在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应该发挥导向作用,积极引导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努力创造合适的社会环境,不是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全部包揽。把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纳入到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制定有利于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法律和法规制度;适时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和弹性工作时间制,破除老年人朝九晚五的工作制度,实行弹性制,让老年人继续发挥余热;构建全方位的养老保障体系。只有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才能谈得上“老有所学”与“老有所为”。
2.个人积极相应,践行老有所为。
调动老年人社会参与热情,树立积极的心态与老有所为的观念。大家也应该正确认识老龄化与老年人力资源的社会价值;积极发展和推进老年教育,发挥老年教育在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鼓励和帮助老年人参与教育与培训活动,组织老年人接受再教育,开展终身学习,对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大力发展老年事业,以老年人服务老年人,广开门路促进低龄老年人的就业。让年轻的老年人加入到护理业中,增强老年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保障的能力;鼓励老年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区)活动,老年人可以通过组建老年人协会等老年团体组织,以自我管理、自我组织为主,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大力发展老年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者的组织机构,维护老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使老年志愿者成为新时代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3.市场积极配合,拓宽就业渠道。
设立老年人力资源库,构建老年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平台。要适时组建老年人才市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老年人才交流活动,组织老年人才为发展知识经济作贡献;开拓老年劳动力市场,优化老年人力资源配置。组建老年人才中心和老年人职业介绍所,组织老年劳动力进入劳动力市场或举办老年人才市场,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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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范文4
关键词:反向抵押贷款;倒按揭;老年人;抵押;成本费用
2006年全国老龄办首次了关于人口老龄化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报告指出,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而且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1/5。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13亿,占总人口的10.41%。据人口研究表明,老年人口比例将逐年增大,据测算,到2015年,60岁以上人口将超过2亿,约占总人口的14%。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正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这样养老问题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反向抵押贷款正是针对老年人养老推出的一种住房金融产品,它使得老年人可以利用自己的房产作抵押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以满足日后生活中的需要或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这样老年人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财产来养老,同时可以继续拥有自己住房的居住权,为老年人养老开辟了新途径。
目前国外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都已经推行了反向抵押贷款,解决了很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鉴于我国目前老年化问题,近年来我国许多学者在这方面展开了讨论,并在南京、上海、重庆等地曾推出过试点。
一、反向抵押贷款的简要介绍
(一)反向抵押贷款的产生和发展
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被称为倒按揭,这是因为它在流程和操作原理和按揭贷款基本相反。
关于反向抵押贷款的起源有两个说法。一种是说起源并发展于美国;另一种就是说起源于荷兰而后来在美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事实上后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反向抵押贷款最早出现于荷兰,但是由于经济、市场环境方面的因素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而是在后来的美国,在潜在的市场需求和金融机构、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下反向抵押贷款逐步得到了发展。
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反向抵押贷款的初期产品,但是严格来说真正意义上的“反向抵押贷款”产品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新泽西州劳瑞山的一家银行创立的。1989年FHA以其创立的HCEM产品进入反向抵押贷款市场直接促进了反向抵押贷款迅速的发展,随后Fannie Mae进入反向抵押贷款市场又再进一步促进了反向抵押贷款的发展。经过20余年的发展,目前反向抵押贷款产品品种丰富,操作更加规范,市场也逐渐扩大,为老年人的福利的提高起到了重大作用。从全世界范围来看,目前美国、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及欧洲一些国家都推行了反向抵押贷款,但是发展程度不一。我国目前也在讨论这个问题,并且在少数几个地方比如南京、上海、重庆等地进行反向抵押贷款的试点。
(二)反向抵押贷款的内涵
反向抵押贷款是将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取得贷款以用于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或者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在贷款期满时以出售自己所拥有的房产或者其他途径还贷,这项贷款主要针对老年人。
在生活实际中,反向抵押贷款一般可理解为老年人以自己的房产做抵押,从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申请成功后将获得金融机构支付的贷款用于生活上的各项花销,解决老年人因退休、失业等原因而无固定收入、生活无保障问题,为老年人的养老提高提供了一种新途径。这种贷款和人们在年轻时的按揭贷款买房在方向上是几乎相反的,所以在我国又被称为倒按揭。
(三)反向抵押贷款的申办
反向抵押贷款申请方面包括资格审查和额度的审批。
1、反向抵押贷款申请一般资格条件有:反向抵押贷款一般针对老年人,具体而言有些国家如新加坡要求年满60岁的老年人,有些国家如美国要求62岁。申请人必须有可以作为抵押的房产,一般要求是自己独立拥有的并自己居住的房屋。老年人的负债方面有特定的要求,最好没有负债特别是其他贷款。
2、在额度审批方面,反向抵押贷款的申请者可能有所差别,主要影响因素有:房屋的价值、申请人的年龄、目前贷款利率等,一般来说年龄越大,房屋价值越高,利率越低,申请者所能够申请到的贷款额度就越大。
(四)反向抵押贷款的特征
反向抵押贷款有无追索权和期限的独特性特征。
反向抵押贷款的一个主要特点即它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贷款,这意味着贷款的总额不能超过房屋售价,贷款人也不能对借款人除房屋外的其他资产求偿。换句话说,即使借款人所借本金加上利息已经超过了资产变现的价值,需要偿还给贷款人的金额也以房屋价值为限。而这也恰好是金融贷款机构所必须承担的风险。
反向抵押贷款的另外一个主要特点是贷款期限的独特性。贷款必须到申请人死亡或者搬出住所时贷款机构才能出售申请人的房产来归还贷款期间的贷款本金和利息,而不能强制老人在死亡前还贷或者强制其搬出自己的住所。当然,贷款机构也为自己保留了一些结束合同的例外情况来保护自己。比如在美国当借款人无法支付财产税时贷款就自动到期,贷款机构有权要求屋主清偿该贷款。
(五)反向抵押贷款的意义
反向抵押贷款的推行可以起到一些积极作用。
1、它开拓了养老的新途径,为老年人解决了养老问题。当老年人在使用反向抵押贷款时:(1)保证了日后养老生活的经济来源,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2)住房的继续居住权。当老年人的房产被用来抵押申请反向抵押贷款时,老人们可以继续自由的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面,直到老人去世,反向抵押贷款终止为止,不影响正常的起居生活。(3)减轻“四二一”式家庭模式下老年人的子女的负担。
2、反向抵押贷款的推行可以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由于反向抵押贷款必须以房屋作为抵押,这些房屋大多数是旧房屋,把这些房屋作为抵押能活跃房地产市场。
二、成本分析
(一)反向抵押贷款的费用分析
反向抵押贷款借款人要支付两个方面的费用:一是利息费用;二是业务发生的整个过程中支付的各项费用。
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中,从最初的贷款申请批准到最后贷款期满,借款者偿还贷款为止借款人必须支付各种费用。这是因为反向抵押贷款的执行过程复杂,期间需要有房地产评估、认证、维修等,这些项目都需要直接向借款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主要的费用有:
1、贷款发起阶段。这个阶段包括贷款的申请,贷款者对借款者进行资格的审查并最终双方订立反向抵押贷款业务的贷款合同等。这段时期的工作关键,要进行的工作比较多,这些工作基本上都要向借款申请者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项目很多。主要费用项目如下:贷款的发起费;文件整理和登记备案费;财产评估和调查费,资格认证和税收审查费;(律师)费(直到贷款结束);信誉报告,灾区调查,检察费;年金购买支付;贷款正式成立前,对合同修改和调整的各种费用;税务报告服务费(一次性);抵押保险费;房产税和财产保险费;抵押经纪人服务费。
2、贷款期间的费用。反向抵押贷款业务正式成立后到贷款期满,借款人仍然需要支付一些小额费用,不过这些费用项目较少,额度也不高,但是收取次数多,基本上每期(月)一次。主要有:附加的抵押保险费;维持房产结构完整性费用;重新募集和扩展贷款费用;房产费和财产费;每月的服务费(在美国不得不超过30美元)。
3、贷款期满,合同结束时候的费用。到期终止费用:安排房产出售等的实际费用,贷款合到期比如借款人死亡,金融机构将安排借款者的房产出售。
(二)实例说明
下面将以一个简单的实例来说明反向抵押贷款各项费用的发生。
假如:老张65岁,有一自住房用来申请反向抵押贷款进行养老,目前住房价值30万,申请贷款额度18万,预期寿命80岁,这样每月可以取得贷款额1000元,贷款利率为6%,共180期。15年后所应还本金和利息总额,利用公式计算为290808元。另外其他的费用(中等水平)有:发起费2000元,每月服务费30元共5400元,贷款终止时费用3000元,加总为10400元。到贷款终止时借款人总共付出加总为301208元。这样一来总成本为121208元,占贷款额的67.34%。
一笔18万,年利率为6%,期限为15年的按揭贷款最后应还额为273409元,成本为93409元占贷款额的51.89%。
由上面的分析数据可以看出,反向抵押贷款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一方面是因为反向抵押贷款期间需要支付各项费用如发起费、服务费以及贷款终止时安排房屋出售的费用等,这是由于反向抵押贷款与按揭贷款比更复杂的原因决定的,同时由于其执行过程上的差异,需要支付的利息费用也比正常的按揭贷款要高,利息总额就要高出10%以上。目前我国的实际贷款利率已经达到7%以上,依此计算的实际成本还要高。
三、结论
从目前国际经验来看,反向抵押贷款的推行可以起到一些积极作用,在满足了一些客户的需求的同时,还能起到活跃房地产市场和其他积极作用。但是使用反向抵押贷款的成本费用项目多,费用总值高,在支付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时,还得向其他的参与机构支付服务费。
当一个老年人使用反向抵押贷款养老时,考虑房屋增值与折旧,使用成本达到了房屋价值的1/4左右。如果年轻时候按揭供房,支付的成本加上反向抵押贷款的成本可能占房屋最终价值的一半,最终老年人所获得的收益为几十年的住房使用权和10到20年的养老经济来源。使用反向抵押贷款的高成本成为阻碍反向抵押贷款的重要因素,可以说反向抵押贷款的成本高可能打击老年人使用反向抵押贷款的积极性,阻碍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的推行。如何减少各项费用,降低成本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同时我国由于在推行初期面临传统文化的冲突,业务经验的缺乏以及没有相关法律政策的扶持等不利因素,使得我国反向抵押贷款的推行困难重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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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范文5
论文摘要:我国现行养老保障体系面临人口老龄化,供求矛盾、保障体系不完全、运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本文就此论述了商业保险金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支撑作用。
一、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
1.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人口老龄化减少了人均gdp的数量,也减少了劳动力的供给,这些因素与老年人口增加相结合,自然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表现在:①工作人口负担的老年人口越来越多,对整个社会生产出的经济资源提出了挑战,也势必造成人口跨代之间的收人再分配和跨代之间的不平等。②老龄人口的增加使得更多的人领取养老保险金,养老金的支付水平越来越高.领取年限越来越长带来了养老保险资金预算的压力;③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数增长趋势逐渐放缓,各种逃税、避税以及缩短缴费年限的手段逐渐增加;④税基统计的人为缩小和管理监督领域成本不断增长。
大量老龄人口的存在对政府和社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多数老年人不能通过当前的经济产出来满足老年后的生活支出,只能通过年轻时的储蓄、家庭的转移支付或者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来取得资金来源。不管今天的老年人以什么渠道获得资金来源,老年人消费的是现在工作的人所生产但不消费的产品,或者说,老年人始终依赖于其随后的两三代人提供劳动力去生产出他们要消费的物品。因此,这种依靠两代人之间契约运行的公共养老金计划已经到达了其生命周期的成熟期和面临崩溃的边缘。
2.中国养老保障的保险能力:供不应求。
首先,从覆盖面看政府养老保险的供求矛盾。从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可以看出我国养老保险的供给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其次,从资金收支平衡看养老保险的供求矛盾。有关资料显示,中国基本养老保险不管是现在,还是在几十年以后都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很难满足社会的需求。
3.非政府养老保险的滞后发展。
首先,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滞后发展;其次,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滞后发展。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看,目前个人自愿性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体现在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的发展_l。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市场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到2002年,从保费收人占gdp的比重看,西欧是8.31%,北美是8.8%,日本是11.07%,而我国只有3%。从人均拥有保费收人看可,西欧是巧42.4美元,北美是3084美元,日本是3507.5美元,而我国只有237.6元。从寿险在这些方面的相关指标看,中国同样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寿险的保费收人占gdp的比重,西欧是5.25%,北美是4.30%,日本是8.85%,而我国只有2.2%。人均拥有的寿险保费收人,西欧是974美元,北美是1508.6美元,日本是2806.4美元,而我国只有177.0元。
4.当前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严峻挑战两亿进城农民工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是在高流动性就业格局当中,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
二、商业保险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支撑作用
1.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财务危机是商业保险的首要作用。
基本养老保险的财务风险是指在老龄化的冲击下,该养老保险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眼下,在全球范围内老龄化步伐加快、赡养比普遍提高,并同时存在失业率上升、提前退休、金融风险等诸多因素,现收现付制的公共养老金过去赖以运转的税收收人面临巨大的资金敞口。然而,属于商业保险经营范畴的企业年金、团体养老保险、个人年金等,兼具有社会养老保险所体现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增进国民福利的功能,以及商业保险遵循的权力和义务相对等、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就此而言,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对构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作用毋庸置疑。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可以不断丰富养老保障体系的内涵,增强养老保障体系的保障和服务功能,使养老保障体系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商业保险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尚未覆盖的领域发挥补充作用,并为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精算、年金化发放、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还可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的方式;商业保险可以为企业养老金计划发起、运营、给付提供全程服务,成为企业养老保障的重要承担者;商业保险可以通过提供保障程度更高的养老保险产品,有效弥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的不足。同时,通过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不仅可为金融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金融体系健康运行,而且可以实现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通过商业保险,还可有效解决现有体制下养老保障可携带性不强的问题,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完善。
2.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体系的支撑作用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必然选择。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养老金支出将快速增加。目前,企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女工生育五大法定保险的工资计缴比例,全国平均达29.5%以上,这意味着企业每给职工发放1元工资,要开支1.30元。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测算,企业缴费在25%为经济警界线,29%以上为极限。在此高位上,造成企业成本过高,市场竞争力和更新改造发展能力被削弱,进而导致国家经济下滑。因此,现阶段在养老保障体系的构建和发展中,在既不能再增加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压力,又要积极应对今后人口老龄高峰压力的现实状态下,国家必须采取诸如税收政策等措施合理调节国家、企业、个人的保障能力和责任,使养老保障“三支柱”协调推进,促进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年金的发展,实现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良性循环和发展。
3.商业保险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支撑是国际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发展趋势。
自1980年代以后,受基本养老金支出压力、经济波动、预期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等因素影响,全球养老保险制度进人了一个改革探索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历史阶段。大多数国家都对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反思和不同程度的改革,主要特点:①是进行结构性改革,推动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国家不再单独承担整个社会的养老保障责任,更多地倾向于国家、企业、个人和家庭共同承担责任,多数国家实施了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年金构成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商业保险金在整个“三支柱”养老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②是进行调整性改革,主要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基数、缴费时间、工作年限和养老金计发办法等进行调整,以促进基本养老保险的稳健运行。③是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养老保障领域中的作用。引人社会自治的公共管理,由私营管理、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运营。同时政府通过政策引导,支持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增强其他养老保障方式的吸引力。④是注重养老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趋向于建立一个覆盖所有人员、统一的全民养老保障制度,提升养老保障的公平性已经成为国际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共识。顺应国际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改革实践,我们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制度的公平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范文6
关键词 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
难以有效应对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2004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43亿,2014年将达到2亿,2026年将达到3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7%左右,2037年超过4亿,2051年达到最大值,老龄化水平达到30%左右,之后一直维持在3-4亿的规模。根据联合国预测,21世纪上半叶,中国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1/5,21世纪下半叶,中国也还是仅次于印度的第二老年人口大国。随着我国人口的老龄化,老年人的数量将会增多,养老基金将会面临巨大的压力。
养老金制度的转制成本较高。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转换的过程中转制成本较高。新体制中“老人”和“中人”的部分养老金的空缺只能由“个人账户”来弥补,这致使很多的“个人账户”成为空账户。而随着老龄化的到来,如不及时弥补,个人空账将会越来越严重,养老金给付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
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需要社会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我国自古就有“养儿防老”的传统,同时这也是我国传统家庭养老的缩影。但随着计划生育的施行和社会的发展,家庭结构越来越趋于小型化,出现了4-2-1或4-2-2的模式,即一对夫妻要赡养4个老人,抚养1个或2个小孩。这使得家庭的保障能力减弱,赡养老年人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这时就需要社会给予老年人更多的保障。
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难,降低了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作用。养老金是企业、政府、个人三方出资构成的养老保险基金经过投资运作后,按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支付形成。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缺乏效益,投资收益不高,再加上通货膨胀和资本市场的不稳定,导致基金缩水,养老目标就可能难以达到,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更加严峻。
面对这些问题,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在我国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较好的选择。1994年世界银行就主导了三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2005年世界银行则开始主导五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强调老年救济金或全民养老津贴的最低保障作用,并主张发挥非正式保障制度诸如家庭保障的作用。而我国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主要有:一、有利于增加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提高老年生活保障水平;二、有利于缓解转制成本问题,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三、有利于形成养老保险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四、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成为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我国五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构架和建设途径
目前,虽然我国根据国情基本建立起了三支柱的养老保险机制,但其结构还不很合理,成效还不太明显。我国应对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做进一步的思考和修改,使五层次养老保险在我国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一层次:面向全体国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层次相当于目前养老保险中统筹账户的部分。这一层次保险的主要特点是:一是应覆盖所有退休或达到一定年龄的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应包括所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无论是城市人口还是农村人口。二是其养老基金应主要由国家财政负担,列入中央及各省市的财政预算。三是其保障程度可参考当地最低生活水平,以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为基础进行一定的加成后确定,也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如20%-30%)确定。四是这一层次的养老保险由公共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如有盈余也应由政府监管下的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达到其保值增资的目的。
该种制度改革在我国具有现实可行性,如北京市已进行了相应的试点。2009年1月14日《人民日报》报道“北京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目前北京市形成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和老年保障制度的新格局,养老保障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虽然此方案还是对养老保险的对象进行了一定的分类,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础养老金,这部分养老金主要依靠财政供款,解决的是老年人共同面对的最低保障需要。
第二层次:强制性个人账户制养老保险计划。强制性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计划中要求将个人缴纳的保费存入投保人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部门统一投资运作,投保人退休时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水平取决于个人账户的资金累积额。其性质相当于“统账结合”模式下的个人账户。这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对个人来说比较公平,能够激励人们在年轻时多存人保险费,保障退休后的生活,同时能减轻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这一层次保险的特点:一、其对象应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制定政策强制他们缴纳一定的保费,以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为基础进行相应调整后的个人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保费,并将其完全存入个人账户。二、个人账户所积累的保险金由社会保险部门进行管理和投资,政府则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优惠政策,并对基金的运用和投资进行严格的监督。强制性个人账户的养老基金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基金不同,个人账户的养老基金更注重投资收益,更注重基金的保值增值。三、退休后,个人账户上的总额,包括缴费和投资收益的总和即为每个人最后的养老金,人们可定期到相应部门进行领取。
强制性个人账户制养老保险,不完全等同于目前统账结合模式中的个人账户。我国从1997年开始实行“统账结合”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但是由于转制成本的原因劳动保障部门没有将其分开,而是将二者结合进行混账管理,结果当社会统筹资金不足时,就挪用个人账户基金,使得个人账户基金“空账”运行。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如不做实个人账户,“空账”的财务风险将会更大,由此看来做实个人账户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层次: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年金的对象为企业的职工,缴纳的费用可由企业全部承担,也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缴纳的费用可为企业发放的总工资的一定比例,若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则个人缴纳的费用存入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职工调离时,可携带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我国建立的企业年金还相对比较薄弱,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首先是管理模式上的改进。企业年金可由企业进行自我管理,并由政
府监管机构进行监管,但这样会使企业自身的管理成本增高,而且由于企业的精力有限,所以在基金的投资收益上也存在着一定的欠缺。根据国际经验,信托式的模式将是比较好的一种选择。企业可将企业年金存入企业年金专户,并委托其他的机构进行基金的投资。其次是政策上的优惠。我国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不足,对企业年金的激励度不高,限制了企业年金的发展。我国曾规定“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且此税收优惠也仅限于试点地区企业缴费部分。而发达国家的企业年金可税前列支比例都比较高,如德国为10%,美国为15%,加拿大为18%,澳大利亚为20%,法国为22%。而且我国对于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也没有免税的规定。我国应在税收上对企业年金以政策上的倾斜,使之成为前两个保险层次的有力补充。
第四层次:商业性养老保险。这一层次的养老保险主要由投保人个人自愿向商业保险公司签署保单并缴纳保费,退休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给被保险人养老金的一种商业保险。它主要是满足个人的不同需求,为那些需要获得更高保障的人服务。对于城镇居民,商业保险发展得较好,为提高人们的老年生活质量提供了保障。但对于农村人口,实行商业的养老保险则需要政府的支持。目前,很多商业保险公司已经加入了这种由政府倡导和支持的面向农村人口的保险,例如在农村推行小额人寿保险等。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人们各自不同的具体情况为人们提供多样化的保障与服务,满足人们对养老的个性需求,更贴切地保障人们的老年生活,发挥积极的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