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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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文1

一、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严把许可登记两道关

一是严把《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审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级管理、证照分离、先证后照、实质审查、属地管辖原则和市局制定的《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和开展核发工作。

二是严把《营业执照》核发关。本着证照分离、先证后照的原则,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申请人坚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日常巡查发现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必须责令食品经营者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许可,否则依法取消其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二、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强化两个检测手段

一是食品快速检测手段。进一步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相结合,____年计划利用快速检测设备检测食品__个品种___个批次。引导和督促主办单位配备设施和人员,开展质量自检工作。

二是食品质量抽检手段。一要针对快速检测筛查出的可能为不合格的食品实施送检,二要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和流通环节的重点食品,委托专门的质检机构进行抽检。____年计划抽检食品__个品种___个批次。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将食品名称、抽检场所、被检测人、标称生产厂家、规格、商标、主要不合格项目等内容在各大媒体报纸和××市工商局外网进行公布和消费警示,并加强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三、培育食品安全示范店,以点带面

根据市局制定的《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和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店培育、创建和规范工作。____年底前力争培育_户省级示范店和__户市级示范店。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文2

一、监测品种

全市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要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和案件查办中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为重点监测品种,主要品种有儿童食品、节令食品、烧腊及卤肉制品、一次性餐具、豆制品及调味品、瓶装纯净水、散装白酒、糕点等。

二、监测对象

以食品批发、超市和仓储以及安全隐患较多的食品经营者为重点监测对象,兼顾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节令食品经营户。

三、监测任务

(一)全局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原则上由消保分局统一安排部署,各基层工商所或相关直属分局亦可根据监管实际需要拟定临时抽样监测计划报分管领导同意后,自行组织抽样送检。

(二)市局消保分局计划抽检食品100个批次(具体品种见附件)。主要负责组织对地方产品、节令食品、乳制品、市场检查发现和消费者申诉比较集中的食品进行质量监测,并督促各单位做好不合格食品市场清查工作。

(三)市局消保分局认真做好上级部门集中监测的取样和不合格食品市场清查等后处理工作。

(四)工商所主要负责散装食品的快速检测,各基层工商所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必须坚持一周一次,一次不少于三个组样,每月至少抽查4四个品种,散装食品以本地产品、节令食品、本地小作坊食品为重点检测品种,以农药残留、甲醛、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双氧水、硼砂、甲醇、肉类水份等为主要检测项目,各分局应建立快速检测工作档案,将《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单》、《快速检测结果通知书》等有关资料及时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食品监测工作,根据市局的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食品市场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工作年度计划,认真做好食品监测工作。4月5日前,各单位向市局消保分局上报本单位食品监测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文3

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一、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两级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比如说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三、加强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

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和小作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突出监管重点,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为确保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我们将重点进行农家家宴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专项整治,开展保健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等多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查处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没收销毁假劣食品。

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确保全镇20--年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镇食安办要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食品药品“四小”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要强化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

二是要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重点做好商超、食品市场、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要重点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节日期间聚餐场次增多、餐饮消费量增大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几率增大的特点,加大对旅游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对集中承办团圆饭、“年夜饭”、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节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是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要加强节日期间体验式经营行为检查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七)加强流动摊贩管理。

城管整治办要设立流动摊贩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要结合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市场、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要采取积极措施推进露天烧烤、凉卤菜摊点的取缔工作进程,实行退路进店。

要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2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水平,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

1、在主街道、路口、菜市场等醒目地段设立较大食品安全宣传牌或标语,开展以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每村都设立一块以上食品安全宣传栏,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

每季刊出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图片等。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万户活动。

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发放到各村、单位、学校、企业中。上街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咨询宣传活动。

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邀请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专家来辅导讲解。

5、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

二、开展专项整治

1、1至5月份,开展对流动摊点、小饮食店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对建城区流动摊点检查、整治。

2、6至12月份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照小作坊、小企业、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从生产源头上的食品安全。

三、加强食品监管力度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合格食品上市。

3、开展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一条街”工程示范建设,实行食品统一配送,争取食品配送率在95%以上。对食品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小店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检查。

4、开展对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经常性开展对宾馆、饭店、小食店的食品卫生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民主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对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等每月一次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及大型集会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大型聚餐点的食品安全。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乡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安办报告。

二、明确职责

(一)食安所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我乡与场镇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小学、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加强农村群宴管理,保证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安所、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乡“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四、加大监管力度

我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20--年是“十x五”规划开局第二年,也是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关键之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食安委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责任网络建设为抓手,夯实监管基础

1.严格落实镇食安办、各村工作责任。

镇食安办、各村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工作实际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大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智慧监管、监督抽检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监管部门有足够力量、足够资源履行职责;加强镇食安委、食安办建设,完善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作用。

2.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

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继续在“用网”、“强网”、“管网”上下功夫。按照“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制度、定重点、定考核”的要求,调整和充实协管员队伍,落实网格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定期巡查,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发挥镇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凝聚相关部门合力,共保基层食品安全。激励基层监管人员不断通过工作实践提高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防线。

二、以治理整顿行动为突破,解决突出隐患

3.扎实开展“三大一严”行动。

根据市县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镇食品安全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和严打击专项行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各环节“风险清单”,实施综合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制品、食用油、酒类及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隐患食品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强主要商业街、旅游景区、校园、农贸市场、食品市场及村镇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监督抽检和整治规范,强化对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加强小餐饮、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强化部门协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4.深入实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

继续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围绕“五大提升工程”,研究措施突破整治难点,加快推进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农贸市场治理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5.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推两打三严控”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农村食品安全“净流”、“扫雷”,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以完善全程监管为要求,强化风险管控

6.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扩大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追溯,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监测样品批次达到省定要求,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率达到100%。完善初级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30亩以上主体信息全部纳入省渔业主体调查信息系统,完成3个初级水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任务。

7.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制度,开展小作坊整治、改造、提升行动。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社会共治、手段创新、以网管网”原则,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

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量化分级自评制度,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持证餐饮单位量化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

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45%。加强网上订餐管理。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产品抽检覆盖率每季度不低于100%。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完善校园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公办中小学校食堂AB等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

8.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对接机制。

抓紧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产地证明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产地证明真实、有效。规范农贸市场农产品准入及索证索票制度,探索开展农贸市场实施出场出票制度试点。

9.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拓展案件信息来源渠道,实行案件信息举报奖励机制,加强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击到位。加强打击食品犯罪专业化队伍建设。

四、以强化宣传教育为途径,推进社会共治

10.落实社会监督各项措施。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保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资金。探索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着力深化、拓展和巩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1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活动。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读本教学情况的督查。

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建设,全面建立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切实重视和做好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12.落实社会监督各项措施。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保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资金。

探索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着力深化、拓展和巩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13.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活动。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读本教学情况的督查。

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建设,全面建立乡镇(街道)科普宣传站和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切实重视和做好自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520--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难题,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引导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规范、有序营商,根据区食安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总体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按照街道食安办的职责,充分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加大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成员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并由食安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二)与村(社区)签订《--街道办事处20--年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对各居(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积极预防和控制H7N9等流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贯彻实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协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湖隆生广场建设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迎接--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建设考评工作。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植物油、粮食、面制品、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地等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各相关证照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校园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杂货店的监管力度以及对节日、季节性食品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抽查水产品、植物油、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以及打击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3、深入排查治理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原材料进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杂货店、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做好各个企业的监督和服务及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动态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七)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举办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各社区(村)协管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八)畅通信息交流。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文4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各级监管责任。食安办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村综合考核,同时要求各利用村干部会议、集中开会等机会,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学习。全年共召开领导班子食品安全工作研究会议2次,食安办会商会议7次,主要领导开展检查4次,分管领导开展专项检查7次,联合执法5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 

镇食安办紧盯食品安全年度计划,联合市场所在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平安检查,加强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摊点、超市、农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监管。

1.开展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为保障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食品安全,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联合村级网格员对辖区内的涉食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排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全年共开展专项检查行动11次,涉食单位检查全覆盖5次,出动检查人员778人次。

2.开展春季、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为保障新学期师生饮食安全,进一步落实“食安校园”行动要求,镇食安办联合市场所、综合执法中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同时定期对小学、中学、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副食店进行检查,实现“食安校园”常态化监管。

3.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镇食安办、农办、市场所对镇域范围内农贸市场、小作坊、杂货店、超市等食品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查处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肉及肉制品、保健品等品类,重点打击食品假冒、侵权“山寨”、“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活动期间出动检查人员400多人次,检查场所182处,检查人员密集型场所5处。

4.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县成果、平安创建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等多部门联动,结合智慧掌心网格员队伍,对镇辖区范围内各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持续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治理。对前期整改问题、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进度一步防治食品安全问题反弹。期间共排查问题214处,整改率实现100%。

5、加强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全面掌握本辖区内食品种养殖业底数,深入开展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全年共抽检各类农产品农残定性快速检验860批次,抽检合格率达100%。

6.完成“厨房革命”建设验收工作。按“厨房革命”五类餐饮建设规范,指导建设单位落实硬件设施改造、可视厨房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安装、餐厨废弃物处置、软件完善等相关工作,同时推广“厨房革命”APP安装使用,发动公众积极参与,提高公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截止11月底,25家建设单位均已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厨房革命”APP安装1500人。

三、强化宣传,广泛引导,做好社会共治和监督工作。

1.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宣传咨询、食品安全讲座等活动,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共开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周活动3场,家庭厨房入村宣传5场,食安安全科普知识宣传4场。

2.有机结合“周一驻村会诊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党员活动日等载体,广泛发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讲解食品安全违法案例,共开展活动32次,受益人群达3000多人次。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文5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具体要求,对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单位进行审查,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中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兴奋剂类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测力度,确保全县蔬菜基地、市场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确保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加强动物产地和屠宰的检疫,查处出售病死病害禽畜行为,对进出屠宰厂(场)的牲畜100%进行检疫。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开展以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为重点的水产品养殖用药专项治理,清查收缴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的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确保水产品氯霉素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小作坊)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健全食品企业档案,大力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食品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严格监督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店,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确保县城以上商场、超市以及以乡镇、街道、社区便民超市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深入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特别是加强散装白酒流通管理,确保酒类批发“随附单”使用率达到100%,酒类零售“随附单”索取率达到60%以上。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对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指导,确保推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的行政村达到80%以上。

(六)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县城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乡(镇)达到92%以上。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屠宰厂(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畜禽屠宰,出厂肉食品必须具备“两证两章”,查处违法屠宰病死畜禽、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七)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保健食品不规范标注标签标识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严格要求食品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自觉履行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九)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自治区监测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我县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并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建立我县食品安全有害因素监测数据库,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进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诚信”的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根据本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订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县人民政府将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各项监管职责,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相互通报信息,提高监管效率。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

(三)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报告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工作,对影响仅限于本县的信息,由县人民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及两个以上县的信息,由上一级政府。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整顿期间的重要工作进展、经验、成效、典型案例等随时以简报形式上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文6

关于餐饮食品的自查报告1

今年,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为工作落脚点,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意识,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效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责任的完成。石海乡食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加快布局特色食品产业集群和示范基地的工作部署,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构建安全、放心、规范的食品消费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政府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从组织上保证了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多次专题部署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辖区责任制度(各行政村、学校部门、卫生院),开展对各类零售食品、群体性取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2、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年初乡政府与各村签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与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乡上明确专人负责本乡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各村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村级监管机制,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和食品消费监管,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得到完善。

4、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九项工作制度,修订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指导和规范全乡食品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巩固食品安全工作达标乡创建成果取得明显成效

1、乡上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各村设置食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职责明确。

2、制定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任务明确、措施有力,体现实效。

3、乡政府与各村和有关食品企事业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年终对各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4、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全年开展较大的宣传培训活动4次。

5、落实了经常性的巡查制度,加强了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

6、乡机关、学校食堂和各行政村量化分级管理全面落实,无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7、对企业、个体户违反食品安全的事件,协助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通过进一步健全了石海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基本构建起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提高了全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定期检查及时排查隐患,改善食品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根据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精神,石海乡全面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步骤有序推进各个阶段工作。根据本乡实际,重点加强了对公路沿线小卖部的整治。开展了各类零售食品基本情况核查活动,全面摸清了全乡零售食品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活动奠定了基础。

通过调查摸底,建立动态管理台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

2、加强日常监管,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由于食品生产涉及多个环节,相应的涉及多个管理职能部门,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强了各环节的日常管理。今年以来,石海乡的食品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做好群体性聚餐申请、小卖部、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消费环节等的齐抓共管。通过宣传教育,深入现场检查,食品消费维权监督等多种渠道做好管理。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每逢节日期间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全年累计食品专项检查4次,责令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小卖部多家、群体性聚餐违规行为多起。有效的维护了食品市场,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四、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今年以来,石海乡食品安全工作在上级的指导下,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明显存在,目前石海乡的小卖部很多,由于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监管相对薄弱,容易成为假劣食品的侵害对象,食品消费安全问题存在;二是流动摊贩食品、学校周边饮食卫生安全问题依然存在。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总之,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石海乡将再接再励,依法监管,促进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关于餐饮食品的自查报告2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宁食药监局[20xx]2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所于20xx年4月9日开始,进行了20xx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的完成食品安全工作,我所完成监管职能交接并履行监管职责,专门成立了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科,设科长1名,负责食品卫生工作,下设朝阳、小桥、马坊、大堡子、廿里铺五个检查小组,分片包干,落实到人;我所卫生监督员及助理监督员均配发了监督服、执法证,要求在监督检查时必须统一着装,亮证执法,并配备一辆监督执法车辆。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我所认真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符合本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在工作结束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开展了学校、建筑食堂、一次性塑料餐盒、筷子、地沟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专项整治工作;抽检餐(饮)具样品1495份;参加了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建卫”日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摆放食品安全方面的展板,组织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发放《食品安全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指导手册》等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城北区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城北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工作责任目标书,正在进一步完善的监管信息化网络;建立了投诉举报机制,且由专人负责。

20xx年度,我辖区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完成食物中毒事故处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