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市场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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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市场工作计划

培训机构市场工作计划范文1

(一)建立健全再就业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实际,认定一批培训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的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地就近参加培训。资质审核与认定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

(二)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再就业培训。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劳动保障部门综合管理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教育部门综合管理的职业技术学校及大专院校,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教育培训中心,派、工商联所属的教育培训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办的教育培训中心,劳动保障或教育部门审批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2003年9月1日后为民办培训机构及中外合作培训机构)以及其他合法的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实施再就业培训。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要主动承担再就业培训任务,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三)参照以下条件,对申请定点机构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核。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热心承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任务;

2.具有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实用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其它与再就业相关知识教育所必需的师资、教学实习场地和设施设备;

3.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够满足下岗失业人员弹性学习的需要;

4.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基本没有学员投诉;

5.具有一定的培训规模和比较稳定的就业渠道,培训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四)做好定点机构资质审核与认定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由工会、企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方面专家参加的审核小组,审核申请报告,核查办学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劳动保障部门参考审核小组意见,作出是否认定的决定。

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报告之日起两周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送达申请单位。对批准为定点机构的单位,颁发“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对不批准的,要说明理由。

已经开展资质认定并确定定点机构的地区,要推动定点机构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效果;尚未进行资质认定的地区,要抓紧行动,在6月底前认定一批定点机构并组织实施培训。

(五)加强对定点机构的管理、指导和服务。要建立再就业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以及学员满意程度作为评估的重要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对培训效果明显的定点机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效果不明显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取消其定点机构资格。要指导定点机构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调整专业设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为定点机构提供培训需求信息,并做好培训结业学员的就业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培训经费补贴与再就业效果直接挂钩的工作机制,提高再就业培训的有效性和经费的使用效果

(一)结合本地实际,普遍建立培训经费补贴与再就业效果直接挂钩的工作机制,根据培训合格率、培训后一定期限内的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对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经费补贴,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

(二)加强分类指导。对于按照培训后实际就业人数对培训机构给予经费补贴的,应重点做好定点机构的组织发动工作,通过培训项目招投标,或指导定点机构开发定单式培训,加强培训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衔接,并强化培训后的就业服务,提高再就业率。对于综合考察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的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等指标,对培训机构给予经费补贴的,应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并重点做好培训项目开发、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切实提高培训效

果。

(三)有条件的地市,经向我部备案,可探索试行核发再就业培训券或个人垫付培训经费、再就业后由财政予以报销等多种灵活的方式,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率。

三、全面推广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整体推动的工作模式,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成功率

(一)从今年6月起,全国100个社区就业重点联系城市,应参照《关于在十个城市建立国家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5号)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自谋职业和开办小企业培训,并为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和完成创业计划书的学员,优先提供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各地要组建专家队伍,加强对创业学员的开业指导,并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和后续咨询服务。要大力推广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成功率。

(二)北京、天津、鞍山等10个国家创业示范城市要按照工作任务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培训规模,强化培训促进创业的效果,为全国创业培训工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今年,我部将为各地提供创业项目库光盘、创业促进工作流程、中国版《创办你的企业(syb)》教材、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服务。

(三)有条件的地区,可申请建立远程培训辅导站点,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其他人员参加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远程创业培训项目。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

(一)定期检查、总结和通报再就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再就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采取对策。从今年下半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季汇总再就业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培训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实际效果、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等内容,在季度末15日内报我部培训就业司,并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通报。

培训机构市场工作计划范文2

探讨档案职业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必然涉及谁来保证的问题。一方面,政府在档案职业培训方面要发挥经费支持、政策要求等多种作用;另一方面,需要专门的培训机构实施培训。此外,受训者所在单位还应该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支持v此因素相对较小,可以不重点考虑w。因此,档案职业培训质量的保证者,就既包括政府v管理主体w,也包括培训机构v实施主体w。政府部门主要包括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等,其中档案行政部门是档案职业培训的直接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则主要包括各级档案干部培训教育中心、档案学会、设有档案学专业的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由于质量保证有政府部门和培训机构两个主体,而两个主体在作用和功能上是有区别的,因此,就保证主体这一维度,可以把档案职业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分为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外部质量保证体系和以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两种s外部质量保证体系包括经费、政策、制度、机构等保证体系,这个体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层面的体系;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包括需求调研、方案设计、效果评估等实施过程及其管理的体系,这个体系是实施机构层面的体系。本文对两种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质量管理文件建设进行了探讨。

一、构建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外部质量保证体系

(一)加强法规建设。目前,我国继续教育的立法还不够健全,没有从法制上确立继续教育的地位。在档案继续教育方面,1997年国家档案局了《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此后,各省也都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订了本地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法。从内容上看,这些规定和办法主要是关于档案继续教育的性质、对象、教育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规定,从效力上来看,它属于行政规章,其效力要低于行政法规。因此,国家档案局和有关政府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档案继续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 通过立法对各类档案专业人员在继续教育中的权利、义务、时间、内容、经费、保障措施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使档案职业教育培训做到有法可依,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档案职业培训机制。目前,我国档案职业教育培训由档案行政部门主导,各级档案干部培训中心承担档案职业教育培训职能,档案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参与培训活动。这一培训模式是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曾发挥过积极作用,其优点是计划性好,便于集中资源办培训,缺点是社会化程度低,缺乏市场竞争机制。随着市场经济逐步确立和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以及档案管理技术、方法、理念和手段不断更新,传统的主要以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的档案职业培训模式,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政策保障、教学方式等方面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教学质量表现不尽人意,较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档案工作现实的需要。因此,要加快档案职业培训模式转变,改变传统的以档案行政部门为主导的档案职业培训体制与机制,向政府宏观管理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的档案职业培训模式与机制转变,培育档案职业培训市场,推进档案职业培训模式市场化和社会化。档案培训机构作为独立质量主体进入档案培训市场,平等竞争,以优质服务取胜。

(三)建立培训机构质量评估与资格准入制度。档案职业培训市场化和社会化,还须档案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培训市场进行督导检查,政策引导。档案行政部门要建立培训机构质量评估与资格准入制度,设计一套科学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现有的档案培训机构的师资水平、办学条件、管理制度、学习效果等进行定期评估、认证,以确认其质量水平。对质量评估合格的培训机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资格证明,准许其从事档案职业教育培训。建立档案培训机构退出机制,质量评估认证不合格的培训机构,档案行政部门应及时对其批评、警告,屡次未能合格的,撤销其培训资格。持续规范的培训质量评估和资格准入评审不仅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不合资质的机构进入档案培训市场,还可促使培训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改善质量管理,提升培训质量。

(四)建立非终身制的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于档案行业缺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仅影响了档案部门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还导致档案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缺乏提升培训效益和质量的压力和动力。从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推行职业资格认证的条件。国家档案局应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纳入档案立法范畴,制定档案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并依据这些标准设计出具体的考核办法。档案工作者通过资格认证,就可获得档案职业资格证书。以再认证制度代替档案职业资格终身制,明确规定档案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过了有效期就要对档案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再认证。认证机构依据申请者的专业工作经历、教育培训水平、专业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服务、学术写作成果、课程考试成绩等几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分数合格者就可以通过考核,再次获得资格证书。档案职业资格证书不仅体现了档案继续教育的成果,使参与档案继续教育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档案工作者获得了资格证明,同时也是对档案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考核检验,促使培训机构改进服务提升质量。

(五)建立档案培训教师资格认证与持证任教制度。师资队伍建设,是档案职业教育培训质量保证的关键。建成一支以兼职教师为主,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是符合职业培训特点的成功做法。我国档案职业培训的兼职教师主要是来自各级档案行政部门的专家型领导、来自高等学校的档案学教授、来自档案杂志社、档案学会的专家,来自档案工作一线的优秀档案工作者。这些兼职教师有较深的档案学术修养,但缺乏高水平教育技术和授课艺术,有的还不了解档案工作现状和实际情况。而档案职业培训的性质特点决定了教学人员应具有成人教育培训方面的经验,通晓培训内容,理解培训目标,具有足够的教学方法和学习过程的知识和技巧。因此,档案行政部门要建立档案培训教师资格认证与持证任教制度,加快步伐开展兼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兼职教师经培训考核后,凡符合任教条件的,由省档案局批准发给兼职教师证书,方可从事兼职教师工作。建立兼职教师进修培养、科学研究、考核管理、资格复审制度。档案行政部门建立兼职教师人才库,对档案兼职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和复审。

(六)加强档案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培训教材建设是档案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工作做得如何,培训内容是关键,培训教材是支撑点。档案职业培训应从上岗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两方面,根据不同层次培训对象设置课程体系、安排教学内容。档案行政部门应设立教材专项基金,用于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档案教育中心、档案学会、高等院校的档案学知名专家学者成立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负责教材的规划、编写、审核等工作。省市档案局根据本地区档案工作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写出版教材参考资料,制作电子图书和多媒体课件。编写的教材应反映国内外最新档案学理论与工作实践最新成果,突出成人教育的特点,并符合受训者的实际需要。

(七)加强档案职业教育培训的科学研究。档案职业培训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档案行政部门应通过课题立项、经费资助等方式组织研究力量开展档案职业培训科学研究,探讨档案职业培训的科学规律。研究探讨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人员在职学习的动机、策略、规律;档案人员专业成长阶段划分,处于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档案人员的发展需求、所面临的困惑和所关注的问题、期望得到的帮助等;档案职业培训的性质、目标、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条件设施等。通过深入系统的研究,探讨档案职业培训的规律与特点,为我国档案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科学理论指导。

(八)设立专项经费,提供发展保障。发展继续教育的关键问题是大力增加对继续教育的投入。国家应设立档案职业培训专项经费,地方各级政府必须明确界定档案职业教育培训的经费拨款项目和数量,并真正落到实处;参训档案人员所在单位可以分担部分培训费用,尽量减少参训人员个人所需承担的费用。

(九)完善档案职业培训激励机制。档案在职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持久力来自于广大档案工作者的认知度和自觉执行力。各级档案行政部门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档案工作者参加职业培训的内部动力。

1.让档案培训与单位和个人利益相关联。将档案职业培训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利益挂钩,会产生直接的外部激励作用。建立档案人员培训考核、登记制度和学员学习档案,把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资格培训的情况及考核结果计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上岗任职、评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和必备条件。将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对单位档案工作年度评估的考核指标,与单位档案工作评级选优挂钩,必将激励档案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好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2.创设有利于档案专业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为档案专业人才成长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和实践锻炼平台,鼓励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攻读硕博学位,或者进修某一相关专业;逐步实施带薪进修制度和进修加薪制度。设立档案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培养,为他们提供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实践锻炼的机会,引导他们在档案工作中增长才干,成为优秀的档案专业高层次人才。加大档案科研工作的组织力度,设立档案科研专项经费。对热心档案业务研究的档案工作者要及时给予课题立项、经费申请等方面的扶持,促进档案工作者刻苦学习、努力实践,把自身潜能调动与开发出来。建立档案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制度,进一步提高奖励金额,扩大奖励覆盖面,对杰出的档案专业技术人才授予荣誉称号,以激励更多的人加入档案科研创新行列。

二、构建以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一)预防为先,实施档案培训教学全过程管理。继续教育不同于学历教育,培训水平及学习成效不宜制定统一标准,难以进行量化考核,容易使继续教育流于形式,不注重实效。因此,仅仅依靠对培训结果的考核评价不足以保证培训教学的质量,必须对培训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控制。档案职业培训教学过程包括需求分析、目标设计、方案设计、效果评估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就是要使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一方面以预防性的活动控制教学全过程,避免发生质量问题;另一方面,一旦发生失误时也能及时地作出反应,通过调整和改变教学质量监控措施,有效地纠正失误。

需求分析。为实现高水平的教育培训服务质量,必须首先调查了解学员的需求,并针对学员的需求进行培训项目的设计和开发。影响档案职业教育培训需求的因素很多,如我国档案政策调整变化及新标准出台,新科学技术在档案工作领域的应用,学员的岗位职能、行业背景、知识结构等等,都将影响档案职业教育培训当前和潜在的需求。需求分析可以针对不同行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分析;需求分析的方法包括确定调查对象、问卷调查、客户访谈、专家咨询等。

目标设计。培训目标应基于档案职业培训的需求分析。确保档案培训项目有明确的目标群体,培训目标依目标群体的需求而设计。档案职业培训目标应涵盖档案理论知识、档案职业道德与价值观、档案操作技能。培训目标是教学内容和教学策略策划的基础,同时也是测评培训效果、提供信息反馈的依据。学员和教师应充分理解培训目标并了解如何达成目标。

方案设计。培训方案包含培训课程、教学方法、教学设施、时间安排等内容。教学内容应与培训目标相匹配。目标确定后,聘请培训项目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实践经验丰富的档案专家担任教师,由专家设计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时间安排等工作计划。培训内容可以由几门课程组成,应确保课程之间内容编排合理,逻辑层次清晰,每一门课程支持不同的培训目标。同时,培训内容应反映档案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工作规范。教学方法应适用于目标群体,除了充分考虑成人学习的规律,还应考虑档案队伍中非档案专业学历比例大,人员流动频繁等特点;教学策略和教学方式多样化,满足不同学员的不同学习风格。无论采用何种教学方式,都应使学员有机会积极参与,使教师、教学内容及学员之间充分互动。

效果评估。学习效果评估是档案培训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是培训项目研发的内容之一。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培训考核,形成培训成果,实现以考促学。培训目标决定对受训者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学习效果评价。考核评价形式包括:口头考试、书面报告、培训机构内部组织或外部组织的标准考试、以及撰写考察报告、工作方案、研究论文与学习心得等。

(二)关键在学,强化主体积极参与和积极转化。培训是教学双方互动的过程,培训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努力。但教是外部条件,学是内在的根据,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前档案职业培训工作的一大特点,就是教育培训对象有着较高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知识结构,他们的学习具有自我导向、以丰富多样的人格化经验参与、以问题为中心、以追求实效为目的等特点。根据大量研究和实践的总结,笔者发现在档案培训中,学员的积极参与与积极转化是关键性因素。档案培训机构在教学与管理活动中,要充分尊重学员的主体地位,鼓励学员积极参与培训过程。积极参与主要反映在带着问题学习,带着问题思考,与教师互动,与同伴交流。积极转化体现在学员学以致用,及时地把自己所学所悟转化为档案工作的新理念、新技能,改进自己的工作,提升工作绩效。

(三)按需施教,加强档案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档案职业培训应与档案事业发展需求紧密相联,以档案工作需要来确定培训目标和方向。培训机构要重视培训需求分析,了解档案工作者最关心、最薄弱、最需要是什么,做到有的放矢。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技能水准的档案人员设计相应的培训方案,使相应的学员得到相应的培训,让教与学相契合。一是更多采用专题培训模式。一次短期培训安排两三个专题,一个专题针对一两个实际问题,传授者说得清说得完,受训者也因学习内容“单一”而学得透。二是探索开展培训自学和远程教学。远程教学和分散自学可以由学员自行安排学习进度、学习时间,把握学习重点,让培训更具针对性。档案专业理论知识的培训适合远程教学和学员分散自学,问题研讨和技能培训适合现场集中授课。三是逐步加大实训教学力度。当前档案培训对技能操作的实训教学重视不够。档案培训现状是“应知”教学有余,“应会”培训缺失。应提高实训教学在档案培训中的比重,使之在档案培训中的课时比重达到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四)以评促建,积极开展培训质量自我评估。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和程序,对培训工作的全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系统的评价,建立有效的回馈圈,是档案培训质量保证的重要方面。除了档案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评估监督以外,培训机构自我评估也是改进质量的重要手段。自我评估是以培训机构为主体,自己组织的对机构内部教学活动进行的各种评估。自我评估是培训机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和质量管理的重要基础。培训机构通过自我评估,能及时掌握自身培训工作状况,增强质量保证意识,有效达成培训目标。对培训结果评估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学员的满意度进行评估;二是对学员学习结果进行评估;三是对培训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除了对结果进行评估以外,对输入因素的质量作预先评估审核也很重要。对培训方案、培训课程、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培训经费等因素,都应该组织档案专家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审核评估,合格的才允许运行,不合格的进行修改调整。自我评估要制度化,评审后要有相应的改进措施,评估结果要与奖惩挂钩,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提升质量的目标。

三、加强档案职业培训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建设

质量管理(即质量保证)是通过文件和活动两种形式实现的。文件是承载质量内涵的文字表述和文本,包括制度、流程、标准、表格、记录单等。质量管理活动是依据文件、运用文件进行管理的活动,包括质量的规划、测量评估、控制改进等。因为质量管理活动离不开质量文件的引导,因此质量文件十分重要。当前,档案职业培训在质量文件建设方面比较薄弱、不够完备。因此,加强质量文件建设是完善档案培训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档案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容包括:①质量方针,是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比如有的定位于“培训高水平档案创新人才”;②质量目标,是管理层提出的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标,比如学员满意度超过90%、课件提供率100%;③质量标准,它包括政府的政策制度和培训机构内部的质量标准,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度包括: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办法、档案培训机构质量评估与资格准入制度实施办法、档案培训教师资格认证与持证任教制度实施办法等;培训机构内部的质量标准包括:培训方案质量标准、培训课程质量标准、培训师资质量标准、培训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培训效果评估办法等;④质量信息,即培训活动各方面各环节的质量信息,诸如学员学籍卡、学员出勤率、学员成绩登记表、培训满意度、培训活动记录等。

培训机构市场工作计划范文3

一、财税政策扶持

1、在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与中央和省级扶持资金配套使用。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要相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本地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2、对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及服务外包人才中介机构、专业技术培训机构,市财政按其所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的50%额度予以奖励,奖励期限3年。

3、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地区总部,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奖励给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市财政按其所缴契税全额标准给予补助;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市财政按房屋租金的15%给予补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纳税本市留成部分。

租房补贴资金在企业正常运行满一年后兑现。实际租赁价格高于同期房屋租赁市场平均价格的,以市场平均价格为基数计算。

4、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8%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5、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服务外包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6、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改造。对服务外包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购进软件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7、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对服务外包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依法免征关税。

8、服务外包企业年服务外包营业额达到300万美元,增幅超过30%,且在我市缴纳各项税收(含关税)同比增长30%的,奖励其管理团队15万元;服务外包企业年服务外包营业额达到500万美元,增幅超过20%,且在我市缴纳各项税收(含关税)同比增长20%的,奖励其管理团队30万元;服务外包企业年服务外包营业额达到800万美元,增幅超过20%,且在我市缴纳各项税收(含关税)同比增长20%的,奖励其管理团队50万元。

9、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年薪收入1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两年市财政按其所缴个人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的等额标准予以奖励;后三年市财政按其所缴个人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的50%标准予以奖励。

10、对以海关报关方式出口的纯软件产品,每出口收汇1美元给予人民币0、05元的奖励。

11、鼓励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内外开办分公司或设立办事处。在境外投资10万美元以上单个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2、按照部、省、市共建协议,支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对本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生的贷款利息,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

13、支持建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在行业内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定、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方面作用。对建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的,给予启动经费补贴。

三、人才培训和引进

14、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和培训机构合作培养服务外包专业人才。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和培训机构合作实行“学分交换”,将服务外包实训课程纳入有关专业具体教学计划,加强服务外包专业技能培训,并根据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给予学分补贴。具体办法依据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商定的规定执行。

15、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选择若干高校、职业学院,鼓励其在数据加工处理、软件设计编写测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证券、呼叫中心、物流等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支持安徽服务外包产业园和安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成为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

16、支持培训机构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定制培训基地。借鉴国际通行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示范园、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按照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人才使用标准开展人才定制培训,建设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培训机构开发符合合肥服务外包人才需求、适用的服务外包课程体系和培训教材。

17、当年获得中央或省级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的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其获资金支持人员第二年仍在该企业工作的,市财政按其获资金支持人员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人才培训市级配套补贴,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

当年获得中央或省级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的我市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其获得培训资金支持并在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就业的人员,第二年仍在原企业工作的,市财政按其获资金支持人员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人才培训市级配套补贴。

18、凡经我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一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财政按照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我市培训机构,其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财政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19、鼓励引进国外服务外包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推动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将服务外包紧缺急需的各类高级人才列入我市引智范围,享受我市有关引进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居住、户籍、子女教育、就医、简化出入境手续等方面给予便利。

四、国际资质认证和知识产权保护

20、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资质认证。对取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及其它相关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按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给予不超过认证费50%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额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2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对服务外包企业专利申请费用、专利信息检索费用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其中,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含中国、国外)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50%的财政补贴。

五、保障措施

22、加强服务外包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合肥海关、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外宣办、高新区、经开区、滨湖新区、合肥市服务外包行业协会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全市服务外包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3、放宽服务外包行业准入。对于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要根据企业的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前置审批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

24、积极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推动我市各类贷款担保公司积极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服务外包风险投资基金,联合境内外风险投资公司,共同投资孵化服务外包企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海内外上市加速发展。

25、服务外包企业可以实行灵活工作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服务外包企业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6、支持编制全市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规划,指导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27、鼓励政府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非业务优先外包给本地服务外包企业。结合“数字合肥”建设,促进政府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信息化建设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28、完善服务外包工作机制。建立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实行示范区、县、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月报制度,按月向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服务外包工作计划和进度表。建立服务外包示范区的考核机制,每年对服务外包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示范区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其他

29、本意见适用于在我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外包企业和人才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市场工作计划范文4

1.1 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1.2 适用范围

公司各层级员工以及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均适用于本制度,员工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个人薪资及岗位(含职级)调整的依据之一。另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实施的协调、监督及管理部门。

第二章培训需求与实施管理

2.1 培训需求的确定

2.1.1 公司整体培训需求的确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较为充分的培训需求调研后,拟定公司年度培训需求分析报告,或将相关内容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予以体现,报公司审核确认。

2.1.2 部门培训需求的确定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部门现状和未来1~2年内的工作及岗位需求,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另对于阶段性或临时性培训需求,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或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

2.2 拟定培训方案或计划

2.2.1 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并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全年拟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培训形式、预计开展时间、培训经费等相关细则。

2.2.2 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拟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期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应体现出本季度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参训对象、项目责任人、开展时间、费用预算、培训目的等相关内容。

2.2.3 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不单独拟定公司月度培训培训计划,但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中,应对本月开展和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阐述,并在工作中对相关细节予以落实。

2.3 培训方案或计划的审批

2.3.1 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年度培训计划,须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期间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则在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

2.3.2 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如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有关内容或项目进行调整,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如涉及费用超过5000元的调整,须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2.4 培训方案的实施

2.4.1 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按季度培训计划开展、以人力资源部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附件1),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行政人事总监审核确认,其中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或参训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须报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 其他部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业务学习或相关培训活动,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门人员(含兼职讲师),则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对于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门人员外出参加相关商业培训,或邀请外部专家到公司开展相关商业培训,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2.5 培训时间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组织安排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尽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并兼顾培训对日常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对于有公司驻外人员参加的集中式培训,尽可能与公司有关会议相结合,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另如因综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展的培训,对于参训人员,则不计为加班。

第三章培训方式及内容管理

3.1 关于培训方式

3.1.1 企业内训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的公司内部培训,由公司的内部兼职讲师主持或授课,培训对象也均为公司内部各层级员工。在有相关培训需求时,此类培训为第一选择,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备开展的条件,则可选择其他方式的培训。

3.1.2 外聘培训师或培训机构开展的企业内训

对于需要外聘培训师或管理咨询机构到公司开展实施培训项目或活动,一般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和组织。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则相关业务部门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培训师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培训需求及与对方联系情况,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3.1.3 外派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对于因公须外派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则派出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要求填写,注明培训时间、内容、费用等,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核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3.5.3相关要求,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相关培训。

3.2 关于培训的分类

3.2.1 新员工入职培训

3.2.2 员工在职培训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每年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和学习。其中原则上要求普通职员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40学时,部门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50学时,部门经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60学时。

员工在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专业技能(含市场营销、生产技术等)、通用管理技能、职业发展与心态等方面的内容。采用外训和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进行。

3.2.3 关于员工外训

对于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商业培训,属于员工外训(时间不超过30天)。外训费用超过2019元/人,脱产时间超过5天以上的,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其他情况须经总监层级以上管理人员确认后执行。

参加外训的人员受训完毕返回公司后,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受训总结和培训教材备案,方可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费用(培训费、差率费等)。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所涉及的费用及培训内容,在员工派出参训前确定是否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附件2),明确相关责任。

3.2.4 关于委托培养

因公司发展需要,对于部分关键岗位所需的经营管理或技术性人才,可以采用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或院校培样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超过30天)。委托培养的人选须公司董事会认可同意,并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委培人员须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委培费用的承担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培训协议》(附件2)相关条款。

第四章内部培训讲师的管理

4.1 内训讲师的选聘与培养

4.1.1 内训讲师选聘流程 (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经理确认)

内训讲师的工作性质为兼职,即在公司内部开展培训活动,以不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为原则,或尽量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培训工作开展计划,确定当年内部讲师的数量、专业方向,并在年度培训计划中予以体现,报请公司核准后,向公司相关部门内训讲师推荐信息。相关部门负责人推荐适合人选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确认,发放内训讲师聘书。

4.1.2 内训讲师的选聘标准

内训讲师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在相关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位于中等以上,无重大违规违纪历史,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4.2 内训讲师的级别评定

公司对内训讲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讲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内训讲师须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时总量。如全年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或全年开发的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否则不具备次年晋级资格。

4.3 内训讲师课酬管理

公司将根据内训讲师当月经人力资源部认可并备案的授课时间,计发课酬。其中初级讲师60元/课时,中级讲师80元/课时,高级讲师100元/课时。

另对于内部讲师在部门内部开展的属于本职工作范畴的正常培训活动(如自营督导到办事处开展进行工作辅导或培训)不计发课酬。

第五章培训档案及记录管理

5.1 关于培训档案

5.1.1 培训档案的建立

公司开展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类员工在职培训、员工外训、委托培训等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相应培训档案备查。

5.1.2 培训档案的内容

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审批表》、《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记录表》(附件3)、参训人员名单及出勤记录、培训教案(或教材)等相关内容,另对于部分培训项目,应附有《培训效果评估调查表》。

5.1.3 培训档案的用途

建立培训档案,是规范公司培训管理的重要措施,让各类培训均有相对完整详细的记录,避免重复培训,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培训档案也是公司对于人力资源部组织和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培训效果及质量的重要手段。

5.2 关于个人培训记录

5.2.1 个人培训记录的建立

对于公司主管及以上层级的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其参加培训的情况,建立个人培训记录。

5.2.2 个人培训记录的内容

个人培训记录应包括《个人年度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4)、《培训协议》、结业考试试卷及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个人培训资料。个人培训记录与员工档案一并保管备查。

培训机构市场工作计划范文5

一、实施情况

(一)培训情况

2011年省下达我县新型农民培训任务6530人,至9月底,全县累计完成培训6530人,提前完成了任务。

阳光工程培训全县累计开展培训31期(次),完成培训人数2930人,其中阳光工程提升性培训完成1130人,普及性培训完成1800人,均完成培训任务的100%。具体培训对象为村级动物防疫员250人,农村建筑工匠880人,植保员200人,农机手280人,绿色食品内检员10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240人,村级财务管理人员150人,沼气工218人,测土配方员60人,动物繁殖员62人,从业渔民200人,农产品加工人员50人,农资经营户240人。在这些培训人员中,男同志参训人员1852人,占培训人数的63.2%。

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全县开班27期(次),培训人数1950人,其中提升性培训完成400人,普及性完成1550人,均完成培训人数的100%,具体培训对象是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大户200人,畜牧养殖大户300人(禽类养殖大户150人、养猪大户15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1000人,村级农技员200人,粮食种植大户50人,其他种植业从业人员200人。全县培训机构累计指导服务7982人次,人均指导为4.09次。在这些培训人员中,女同志人员稍多,累计为1033人,占培训人数的53%。

农民科技示范培训按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示范县项目要求,以技术指导员指导培训为主,同时安排了县农技中心对粮食种植作物的750科技示范户和300个辐射户进行了集中培训,县动物疫控中心对150可生猪科技示范户和60个辐射户进行了集中培训,县产销办公室对100个蔬菜科技示范户和40个辐射户进行了集中培训。联系科技示范户的100个技术指导员分属参加了培训。全县1000个科技示范户人均接受培训指导达6次以上,400个辐射户人均接受培训指导达4次以上。

农民创业培训分3期对150人种养大户、农村经济人等全面开展了3天的集中培训,创业设计及技术指导、市场调查等环节按要求全面完成。

(二)资金拨付情况

2011年按照省农委和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型农民培训任务数和人均补助资金数,各级财政应到位资金317.0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81.3万元,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35.7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10月29日,对培训机构实施情况全部验收完毕,11月上旬共核拨补助资金317.04万元,拨付率为100%,其中阳光工程核拨补助资金111.84万元,农业专业技术拨付补助资金84.2万元,农民创业拨付补助资金13.5万元,农民科技示范培训107.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5万元拨付到培训机构,中央补助资金100万元拨付到农技推广体系项目专户,按农技推广体系示范县项目的要求列支)。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了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管理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制。委调整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明确由县农科教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转发了省市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调整充实了县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为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搭建了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平台。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新型农民培训是一项新的惠民工程,要让群众知晓接受,关键在于搞好宣传。重点抓好培训机构第一堂课政策宣传,讲解了民生工程、培训政策的主要内容,发放《致参加全县新型农民培训朋友的一封信》和《新型农民培训政策问答》各20000份,印制《县2011年新型农民培训调查问卷》5000份,悬挂宣传横幅120条,编印宣传简报10期,在县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宣传文章38篇。县电视台9次对新型农民培训情况做了报道。通过多途径、广覆盖、高频率的广泛宣传,扩大了新型农民培训的影响力,吸引了更多的农民参加培训,同时也增强了新型农民培训项目的社会透明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到位。为了把培训任务落到实处,我们实行了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了新型农民培训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培训监督管理制度》、《基地认定制度》、《报表和信息报送制度》、《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培训资料归档制度》、《培训绩效考核制度》、《第一堂课制度》、《电话回访制度》、《培训责任追究》等9项制度。在工作实施中,责任主体明确,用制度约束人,避免了工作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确保了培训质量。二是落实合同培训制。县农委与各培训机构签订了培训项目合同书,明确双方在项目实施中的任务和工作责任,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兑现补助资金。

(四)制定培训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了《县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计划》(濉新农培【2011】01号),同时,分项目制定了《县2011年农民创业培训实施方案》(濉新农培【2011】05号)、《县2011年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实施方案》(濉新农培[2001]04号)《2011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濉新农培[2011]03号)、《县2011年新型农民科技示范培训实施方案》(濉农林[2011]39号)等五个文件,进一步明确新型农民培训的指导思想、指导性任务、组织实施、培训管理等工作要求。针对不同培训内容,分别于4月12日、4月20召开了全县阳光工程会议、全县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会议和农民科技示范培训会议。会议对全县的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作了全面细致安排,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6月1日,再次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民培训调度会,对下步工作做了强调。10月18日,又召开了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会议。各项培训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和计划逐步运作实施。

(五)细化培训环节,做到有章可循。在细化培训方案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制定《县2011年新型农民培训档案管理办法》,按照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统一建档的原则,分类指出了档案重点整理内容,一期(次)一卷,单独成盒,专柜摆放;二是制定了《县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核算内容,严禁超范围支出和收据白条列支,不得年终累计建账,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三是制定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民培训核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新型农民培训监管工作的意见》(濉新农培【2011】23号),严格了培训程序及核定内容,逐一列出培训中存在的不合格人员或违规问题,以避免在实施中有类似现象发生;四是规范教学管理,严把培训教材关、授课教师关和培训时间关。全县订购省统编教材4310本,免费发放农民转移就业培训读本3600本,自编教材4200余本。同时严格按照省确定的分类培训内容规范实施,授课教师均是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省市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成员担任,严查培训课程和培训时间缩水现象,确保培训时间。五是制定了《2011年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细化了考核内容、计分标准和考核依据,用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六)加强项目监管,保证培训质量。在抓好项目公示、管培分离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了五个方面的监管工作。一是严格实行第一堂课,切实掌握培训动态。培训机构必须遵守书面开班报告,没有申请开班的,不予上报培训人员。培训开班第一堂课上,县农委主抓培训工作的同志到班,认真宣讲培训的有关政策,提出相关要求,核实学员身份,检查培训方案,了解农民的培训需求等。二是严格检查培训台账,保证学员信息填写规范。重点检查培训课程安排、学员登记卡与培训台账填写是否一致,学员签字是否有代签现象,各种信息填写是否齐全以及多个学员使用同一联系电话现象等。三是严格电话回访,确保培训真实性。按照要求,对6530人进行了电话回访,重点了解了参加培训情况、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政策知晓度和农民参加培训满意度。同时,对发现的错号、空号或停机等现象进行了核实,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四是严格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培训期间,随时检查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和学员参训情况,真正掌握培训机构的培训真实性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根据进度适时调整培训计划指标,推行动态管理。五严格检查验收,避免验收流于形式。按照市农委安排,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会同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对照考核表,逐项量化打分,并在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对验收结果进行了公示。验收合格的,出具检查验收报告。针对验收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整改。

三、存在问题

(一)培训组织难,参训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主要表现在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人员上,给推介农业新技术带来一定难度。同时影响了培训效果和培训满意度。

(二)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社会知晓度有待提高。因宣传工作多限于第一堂课、发放明白纸、悬挂条幅、媒体宣传等形式,参与培训人员知晓情况较好,社会人员知晓度较低,必须利用下乡赶集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同时,培训机构大多没有按要求上报信息及相关宣传文章。

(二)培训档案整理不及时。资金使用建账、培训资料整理等都相对滞后于同期培训工作。

四、后两个月及明年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做好培训后的“回头看”工作,查缺补漏,确保培训工作完全落实到位。

(二)做好调研工作,摸清明年的培训底数及培训需求,确保明年的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机构市场工作计划范文6

在过去的培训中,大部分企业培训都带有相当的行政色彩,很多企业依然把企业当作学校,把职场人员当做学生,把培训当做任务和指标,强迫职员去接受,根本不管其喜不喜欢、愿不愿意。在培训手段上很多培训老师也是侧重于“教”而非“学”,成为 灌输式的教学培训。整个培训,起主导作用的是讲师。这就如同我们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尚存的填鸭式教育、应试教育。不管你能不能听得懂,能不能消化和转化。其实,这都是一种谬误。真正懂人力资源的人都知道,在HR管理的概念中,“培训”与“学习”是两个绝对不同的概念,“培训”只是任务、是计划,是被动接受,而“学习”则是意愿、是欲望、是主动进行,很多企业之所以抱怨培训无效,不一定是课程不行,也不一定是老师不行,大多时候是与培训对象的被动参与有关――他根本不愿学,参加培训只是完成任务而已,能有效果吗?不想尽办法请假逃避就已经很不错了。所以,由HR部去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还不如通过对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机制的完善和变革,去引导下属制订学习计划,将“被动接受培训”转为“主动学习”才会更有效,这也是学习型组织概念的初衷!

优秀的企业培训是注重学与教相结合,其效果是是既医疗又保健,而我们国内的企业培训往往起的作用是医疗而缺乏保健功效,即所谓头痛医头、脚疼医脚,为培训而培训。比如,企业销售量和销售额下降了,就专门组织营销人员培训,由讲师针对这一问题来授课,临时性、突发性、随意性的特征很明显。这样的培训只治标不治本。国外的企业培训则往往是一种前瞻性培训,在企业销售量或销售额出现苗头时就及时展开培训,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的甚至在未出现问题苗头时就组织培训,未雨绸缪,不仅不会导致销售的下降,反而锦上添花,促进销售。这种培训取得的功效往往等同于预防保健,以培育健康的机体和机制作为培训的使命。

二、培训中介机构将面临彻底转型和变革

这两年的培训市场越来越有一种奇怪的现象:很多只卖别人公共课程的培训机构尽管竭尽所能地进行吆喝式的销售,但是却依然是门庭冷落,业绩低得连维持生计都难。而一些几乎连营销都不搞的管理咨询机构却是把培训订单接到手软,有些还不得不选单来做,这就是日益理性的培训市场传出来的信号――中介型培训机构将面临彻底的转型和变革。 前几年,在中国的培训市场上,吆喝得最起劲的往往就是那些只卖别人课程的培训中介机构。但这类机构在过去几年的惨淡和悲沧应该是有目共睹,而且,吆喝声越大的越赚不了钱。在这些培训中介定期举办的免费的会议营销式的培训论坛或者沙龙上,客户素质也较之前得已明显提升,培训市场也已经趋于成熟和更加理性。况且,在本山大叔的熏陶下,客户的防忽悠能力也已经得到进一步加强。培训行业恶性竞争式的行业发展模式已经被商业社会彻底抛弃。2012,这些只靠电话骚扰、信件投递等方式营销他人课程的中介式的培训机构日子将只有更惨淡。

三、为企业量身定制培训方案

我们今天面对的客户是经验丰富、要求明确而具体、对课程与培训非常敏感又身经百战的专业经理们。以前,80%的客户会问:”你们有什么课程?请安排讲师来给我们上课。”现在,80%的客户会要求:”我们有这样一些问题,请你们的专家来为我们设计一套培训方案.”

所以,中介式培训机构面临的困境实际是客户不再接受培训公司照猫画虎、东拼西凑地攒出来或转卖的课程,而要求其要有自己的研发能力与专业人员,在充分调查与分析的前提下,为企业量身定做培训计划并有始有终地执行与实施它。传统的服务流程与承诺面临挑战,培训公司与顾问公司的概念与界线越来越模糊。

培训公司必须从过去守着几门课程的产品路线或中介公司逐渐转型为客户带来增值的咨询式培训,有效地发现客户需求,提供满足企业培训整体培训的解决方案是培训公司未来的生存之道。

所谓咨询式培训,就是培训公司应协助客户企业培训主管,理清企业未来的重点业务方向,形成中长期工作计划,长期规划,分步实施,长期计划重点在企业诊断基础上有效地建立起完整的培训规划体系,长期推进企业业务发展,短期内做到有的放矢,达到快速推动业务发展的目的;它与一般培训业不同之处在于,一般培训业短期内可能根本看不出培训的效果来,而咨询式培训中的短期计划一般奉行”百天计划”,即在通过业务诊断后,针对性地给出培训计划,直接而快速促进公司短期业务。

四、实战型培训专家将由后台走向前台

培训大致分为两种:理论型和实战型。培训师也分为理论学者型和实战专家型。这几年,很多理论型的培训专家都被一些连理论都不懂的培训中介机构炒得风生水起,这也是培训行业一直遭人诟病的主要原因。而一些真正有实力的实战型专家们却因为专注于现场的管理实践而被市场忽略。但是,众所周知,培训却是一个不断往外掏的技术活,它需要的是深厚的职业沉淀而不只是夸夸其谈的概念式炒作。需要的是成功者的实战经验分享和指导,而不只是一堆堆把人绕晕的知识和理论。在企业里,一个总经理绝对没有一个一线工人专业,同样,一个拿着很多证书有着很多吓死人头衔的学者教授也绝对不会比一个天天在现场进行管理实践的一线经理更懂管理,这就是现实。所以,在经过多年的沉淀、梳理和学习提升之后,那些来自于一线、出身于职场的经理人、管理咨询师们必将在2012走向培训市场的前台,并逐步取论型专家而成为管理培训市场的主流!

五、由产品时代向营销时代转型

企业的营销发展史是从最初的产品时代,逐步发展到现在的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时代,其区别在于产品时代是只提供企业所能够生产的产品;营销时代则是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发现客户需求来提供满足客户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培训作为一种产品目前正处于产品时代向营销时代转型期,使培训市场比较混乱,目前的市场表现为:

(1)初级的产品提供者。培训公司的培训产品,就是讲师所提供的培训课程。在许多培训公司中,培训讲师就是企业的总经理或合伙人。他们利用自己多年累积下来的专业培训课程向客户企业提供擅长的一门或几门课程,由于业务量及生存空间有限,因此讲的课程多是大众类课程,没有针对性,但由于有一定的知名度,许多客户企业人力资源人员也冲着讲师的知名度去邀请他们。

(2)虚假营销的中介公司。目前许多培训公司都号称培训作为一种服务产品,必须要针对企业的具体特点进行专门的个性化服务。其实这些培训公司并没有自己的培训讲师,只是在与客户企业进行访谈后,根据客户企业提出的指明性课程,然后充当经纪人去联系相应的讲师,他们所赚取的利润也只是中介费用。

(3)品牌营销的咨询培训公司。这是培训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与高级阶段,这种类型的公司已开始跳出培训产品本身,开始打造自己的培训品牌。虽然注重讲师,但他们更注重的是培训的价值流程(包括售前的客户需求咨询,售中的课程客户化提供,售后的跟踪服务),而不仅仅注重某一点。这类培训公司提供的是一种咨询式培训,通过各种咨询手段及现代管理体系进行企业诊断,发现客户的真正需求与业务需要,然后出具咨询报告,向客户提供全面的业务解决方案,从而使培训有针对性地系统解决企业的业务问题。这种咨询式培训的思路是打造培训公司品牌的长期竞争力,向客户提供的也许不是最好的产品(某些知名讲师的课程),但一定是客户最适合的(根据客户量身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