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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态环境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 左柏水库;水生;陆生;生态;影响;建议
中图分类号 X8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1-0159-03
水库是陆地生态系统水环境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时具有提供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开展淡水养殖、旅游观光、水利发电、水上运输和调节区域气候等综合功能,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水库资源与环境的重要性决不亚于天然湖泊。
拟建的左柏水库属于梁平县,所处河段在龙溪河二级支流白滩河和龙河上。回龙河流域是梁平县工农业经济发达的地区,当前梁平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发展由过去受资源约束转变为受资源和市场双重约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和保障能力总体上还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县内连续遭受严重干旱,局部地区发生大的洪涝,给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带来较大的损失和困难。回龙河流域水资源总量较丰富,但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很低,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5.3%,大量水资源亟待开发。现有的水利工程不能满足2020年梁平县国民经济发展各部门的需要,因而需要对区域水资源进行合理优化配置。
左柏水库工程的建设可改善灌区农业灌溉条件,提高农业抗旱减灾能力;可解决灌区场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业用水,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但是水库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势必会对当地水文、生态、局地气候等产生明显的环境影响,因而有必要分析研究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尤其是对当地山区居民关系密切的水生生态和陆生生态的影响需要进一步分析。
1 水库工程简介
左柏水库主副坝分别位于回龙镇山河村和屏锦镇龙河村,为Ⅲ等中型水利工程,水库坝址距县城约31 km。总库容1 037万m3,正常水位库容1 015万m3,死库容55万m3,调节库容960万m3。工程主要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包括主坝、副坝、联通洞和取水设施等)、借水工程(包括借水坝和借水隧洞)、供水灌溉工程。
该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场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机工业用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建成后采用重力输水方式,主要向回龙镇和荫平镇2.5万人、梁平县工业园区B2区及灌区人畜供水,灌区主要涉及在回龙镇回龙村、青岗村、山河村等13个村,总灌溉面积约1 446.67 hm2。水库各工程区域敏感点主要为现有地面文物以及各工区周边居民点。
2 对水陆生态及景观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2.1 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分析
2.1.1 对鱼类资源的影响分析。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期对鱼类的影响。项目地处龙溪河水系回龙河支流上段的龙河、白滩河发源地。河道、溪流浅、窄、流量小,仅有少量鱼(鲫鱼、麦穗鱼、棒花鱼、黄鳝、泥鳅、沙鳅、爬岩鳅等)、虾(新虾米)、蟹(螃蟹)等渔业资源,且资源量小,渔业利用价值不大。
施工期修建水坝,土石方开挖会使河流水体变得混浊,加上爆破等活动,会对鱼类的生存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工程施工仅局限在较短的河段,影响范围有限。只要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随意捕捞鱼类,施工季节避开鱼类的繁殖时期,严禁向河道倾倒渣土,施工对鱼类的影响可减至最低[1-2]。
(2)运行期对鱼类的影响。一是对坝前河段鱼类的影响。左柏工程坝前水库形成后,坝前水体水文情势发生重大变化,从而使鱼类栖息环境发生变化,急流减缓、砂石沉积、饵料增多。通常说来,库区河段原有适应于底栖急流、砾石、岩盘底质环境的鱼类,栖息范围缩小,鱼类的种类、数量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一部分适应能力强的种类将迁移到库尾上游水域;一些既能适应流水又能适应静水活动的鱼类将成为库区优势种。二是坝后河段阻隔影响。水库大坝建成后,原来连续的河流生态系统被片断化,对鱼类的生存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主坝白滩河和副坝龙河下游均是典型的山地河流,水浅,河道比降较大,主要是小型鱼类,缺乏长距离洄游鱼类,仅作短距离生殖洄游。河流截流后,鱼类可以转入下游水域生活,但河段水量的减少,生态水文条件发生改变,生境类型有所减少,影响到鱼类栖息生境的空间大小。从物种保护角度看,只要切实采取了保证生态流量、减少水体污染等措施,不会导致现有鱼类的灭绝。
2.1.2 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分析。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建成运行后。根据调查,白滩河、龙河及三叉河均是峡谷溪流,由于均是回龙河支流,且相距^近,故分布的水生生物种类基本一致。3条河流水流较急,水质清洁,浮游生物种类较少。浮游植物以适宜流水的硅藻居多;水生昆虫以喜冷水性、对水质要求较高的蜉蝣目、毛翅目、H翅目为主。此外,还有少量水生甲虫,如扁泥甲属的昆虫。大坝建成后,在大坝上游形成静水环境,浮游植物中的蓝藻和绿藻种类和水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由于泥沙淤积,阻塞蜉蝣目、毛翅目、H翅目昆虫的鳃片或枝状鳃,导致虫体死亡,加之急流生境的丧失,这3个目的昆虫数量可能会大大降低;但是,轮虫、桡足类、枝角类以及适应于静水和缺氧的双翅目昆虫数量有所增加。在采取下泄生态流量措施之后,枯水期坝后减水河段将不会出现河道断流现象,对坝后水生生物的影响有限。
2.2 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分析
2.2.1 对珍稀陆生动物的影响。回龙河流域野生动物资源种类较丰富,主要有野猪、野兔、野鸡、普通蛇类等,但珍稀保护动物极为罕见。家畜有猪、牛、羊,禽类有鸡、鸭等。工程区动物群落分布与生境分化有着密切关系,主要有河岸湿地动物群落、中山灌丛动物群落、居民点群落带动物群落3种类型。水库工程影响区域山体陡峭,坡度较大,加之区内主要廊道为水体,对野生动物活动构成天然屏障,人类干扰强度大,不是大型野生动物的主要活动范围,未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栖息地分布,因而项目建设对珍稀陆生动物几乎无影响。
2.2.2 项目施工期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具体有以下内容。
(1)对兽类的影响。水库施工区域活动的动物以小型兽类为主,常见的有小家鼠、田鼠等,由于施工建设活动破坏了它们的栖息地,会改变它们的分布格局,使建设区域内的小型兽类急剧减少,建设区域外的小型兽类在短时间内会有所增加。如在施工区域人多的地方,可能造成小家鼠、田鼠数量增加。植被破坏区域,田鼠等数量会上升,其他种类数量将有所下降。但总体上,建设期间施工活动对大多数哺乳动物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哺乳动物有较强的迁徙能力,环境改变会使它们迁移到适合它们生活的环境中继续生存、繁衍。
(2)对鸟类的影响。水库施工区的建设活动对原在此居留的鸟类有一定干扰,由于建设区域多山地草丛,居留于此的多为一些小型雀翅目鸟类,植被的破坏可能对其筑巢、育雏有一定影响,施工的噪声、污染等对它们有一定威胁。但总体来看,项目的建设活动对鸟类影响不大,主要是由于鸟类具有强的迁移能力,食物的寻觅、饮水的获得、项目建设活动对它们都没有太大的影响。
(3)对爬行类的影响。水库施工区爬行类动物较少且他们对环境改变有较好的预知能力,会迁徙到工程区以外的地方,建设活动对它们的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会造成对动物的干扰,会改变动物的分布格局。施工影响区内兽类活动会明显减少,使它们远离施工区域;由于破坏了一定面积的小型兽类、鸟类的栖息地,会较大改变建设影响区小型兽类和鸟类的分布格局,初期它们会迅速减少或有一定数量的死亡,并向周边区域扩散,但它们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大多较强,在环境稳定后会在新的栖息地内迅速繁殖生存,种群数量又会上升。因此,水库施工建设对动物的影响是在可承受范围内的,不会造成物种的灭绝和生态链的断裂。
2.2.3 项目运行期对陆生动物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人为干扰大为降低,部分动物会回到原来的区域,但由于该区以栽培植被为主,动物数量不多,对动物影响不大。而下游基本上都是人居环境,减水河段两侧动物则因水的减少,动物活动会有所减少,但河流的阻隔作用减少又会为陆生动物形成新的通道,有利于两岸动物如啮齿类、爬行类动物的交流。
另一方面,由于库区的形成,对众多水鸟、游禽有利。水禽,尤其是大型水禽,如鸭科等鸟类会从远处迁徙来栖居于此,游禽的数量和种类将会不断增加。本来生活于此处的水禽如罗纹鸭等,它们的种群数量亦会增加。
随着水库建成运行,干扰程度降低,其他区域的两栖类会逐渐扩散过来,通过繁殖逐渐扩大种群数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它们又会恢复到建设前的水平。同时,由于河流被截去大部分水后,形成的水流较小、较静,比修建前更利于两栖类的繁殖,有利于两栖类种群的扩大。
2.3 对陆生植物的影响分析
2.3.1 对珍稀濒危植物的影响。根据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可知,本项目河岸带的植物均为山区河流河岸常见植物,大多数是喜湿的草本植物和灌木,在直接影响区域内未发现国家和市级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种类,项目建设不会造成珍稀濒危植物的破坏或灭绝。
2.3.2 项目施工期对植物资源的影响。工程影响较集中的区域有水库淹没区及其影响区(包括水库淹没线为界向外沿展,按海拔高程计,以海拔200 m以下为界;按水平计,以500 m为界)、水库枢纽工程区、灌区渠系占地地段、渣场所在地段以及施工便道、复建道路等。各施工区的直接影响时间和时段不等,总的影响时间约26个月。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土方明挖、岩石明挖、岩石洞挖、土石方填筑、堆渣、工程施工各种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永久占地等。其他如施工过程所产生的粉尘、有害气体、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对自然生态和动植物都有直接的影响。
建设施工会对原有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造成一部分植株死亡;因施工段沿河两岸土层较厚,坡度较缓,施工不会导致表层土壤与浅层岩石剥离或者剥离不严重,而对这些地带的植被造成较小的破坏;施工中的道路及渠道建设开挖将使道路以下的植被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2.3.3 项目运行期对植物资源的影响。水库建成后,受淹没影响,对物种而言,分布于淹没线高程以下的植物个体将消失。这些影响均为不可逆的影响。水库正常蓄水位534 m,水库建成后,水库蓄水将直接淹没耕地20.79 hm2,淹没林地26.87 hm2。淹没的植被以农田植被为主,据现场调查,水库库区分布于淹没线之下没有珍稀濒危野生保护植物,都是常见种,淹没的林地主要为退耕还林地,没有特有的植被类型。这些物种和植被类型在评价区的大部分地区均有分布,不存在因淹没而导致物种或特有植被类型的灭绝或消失。淹没区的形成并不破坏现有物种分布和降低物种多样性。相反,由于大面积人工湖泊的形成,局部水分和热量的变化还可能导致偏湿性物种的生栖与繁衍,从而增加该区域物种的多样性。
另一方面,水库建成后,各施工点人员、机械设备均撤除现场。水库除永久占地外,其他区域均将进行植被恢复,工程区域的植物能很快得到恢复,对自然生态系统不会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和破坏。
2.4 对景观生态的影响
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原有的景观生态体系格局,使景观生态体系动态发生变化,如造成景观拼块类型改变、破碎化和异质性程度上升、降低景观的整体连通性、生态系统功能和类型变化、影响和改变物质和能量的流动等。
2.4.1 拼块的变化。拼块的变化包括拼块类型的变化和拼块数量的变化。左柏水库工程重点影响区域包括水库各坝址以及淹没区,灌溉管道开挖区域等工程的施工建设主要会减少栽培植被景观、少量的山地草丛景观和山地灌丛景观斑块,施工公路的设置会导致建设区到原有公路连接处两侧植被连续性中断,增加所在区域景观破碎度,增加该区域的拼块数量,但是与评价区整个景观相比,拼块的影响面积很小,施工占地也比较少,因而整个拼块结构不会受太大影响。
2.4.2 廊道的化。本水库工程建设的公路施工的修建会造成新的景观隔离,道路施工将原有景观一分为二,道路上的车流及行人使得野生动物的迁移受到影响。所幸施工公路仅在较小区域内形成,该区域内可能活动的蛇类及小型动物可以选择夜间、无车时或者绕道跨越。随着工程的结束,部分道路的车流量将减少,临时公路将被恢复,景观的阻隔功能将部分减弱。
2.4.3 基质的变化。由于水库工程影响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区和淹没区,而工程建设区域不大,淹没区面积相对来说较大,主要影响栽培植被和少量灌从,远离这些地方的景观类型几乎没有变化。对于整个评价区,栽培植被在评价区分布最广、在库区分布最多,本项目对库区的影响面积较大,因而它受到的影响较大,但它在评价区内分布很广,虽然基质的拼块数、连通性、面积等都会有一定的变化,但是不会改变栽培植被作为基质的地位。
3 保护措施及建议
3.1 水生生态保护
施工期间,相关各方除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文件要求做好环境保护之外,还应配合渔政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和鱼类保护工作,接受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在库区投放一定数量的鱼苗,增加鱼类资源种类和数量,但不得实行网箱养殖或肥水养殖。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管,施工前必须对可能影响到的河段进行认真调查,一旦发现珍稀水生动物,应立即将其迁移到人为影响小的河段,达到有效保护[3-4]。
从物种保护和维持水生生物生态系统稳定(包括保持河流水景景观)角度看,必须采取切实的生态基流放流措施。施工期利用导流洞下放生态流量,运行期主坝、副坝、借水坝均有专用生态流量放水管泄入下游,作为永久生态放水孔,同时应在各下泄管出口安装在线流量监测仪。
3.2 陆生生态保护
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施工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活动必须局限于工程征、租地范围,尽可能减小扰动区域,加强对施工区域范围的监管力度[5]。
结合当地生态规划与工程水土保持要求,在工程竣工前对施工迹地与开挖面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按照生态学原理,选择地方特色的乡土植物,遵循植被演化规律,在绿化的基础上进行环境美化。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的特点和植物的生态适应性及自然演替规律,增加多种林木成分。
4 参考文献
[1] 谌德智.关于徐闻县水库环境问题及保护措施的思考[J].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6(3):69-72.
[2] 张振克,孟红明,殷勇.中国水库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J].科技导报,2006,12(24):82-84.
[3] 鞠菲.锦凌水库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08(5):59-61.
对生态环境的建议范文2
关键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对策
引言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进入新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迅速发达和生态环境的逐渐恶化形成了明显的对比。目前我国在开发、加工和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多种生态环境问题。随着各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加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最突出、最严重的问题之一。
一、提高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提高了我国的世界地位,以及综合实力,但是随之而来的生态资源问题也日益严峻,对于矿山开采领域来说,其开采矿石的过程中,原本就是一种机械式的破坏大自然的过程,因此,如果不加以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那么所带来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就会更加严重,这样一来,资源生态问题与经济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会更加突出,同时也非常不利于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各省市中的相关部门应该以发展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充分体会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从而尽快转变自身职能,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的完善和制定的新的制度,不断研究和探索新的环境保护方法,从而有效维系好环境与经济之间的和谐[1]。
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基层矿山管理部门和企业业主的生态环境意识薄弱
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非常重要,其决策的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但是,实际管理中,政府对于资源开发过于重视,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所忽视,这就导致了基层矿山管理部门以及企业重生产,轻生态的现象普遍存在,久而久之,管理部门更加重视业务管理,对于生态环境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越来越减退,人们往往只是看到了眼前利益,从而忽视长远发展。这对于矿山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非常不利。
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从我目前的生态环境法律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条例中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相对较少,在很多问题上没有明确规定,这也是我国目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题丛生的主要因素之一。也就是说,在生态环境保护执行力度上,我国一部分地区在矿上生态环保工作上还是十分薄弱,具体表现为:执行机构体系不健全、在很多环保单位内部,根本没有单独的生态保护科室,其次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不重视自身工作,环境监理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其中还有少数人员在矿山环保中对于生态环境与地质环境不够重视,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基于上述种种问题,导致了我国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一直没能得以有效控制和解决[2]。
3、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职能相互脱节
现阶段,我国环保局在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方面,虽然已经逐渐加大了力度,但是与实际要求相比,还是远远不够,国土资源部在矿山环境管理职能上缺乏明确规定,也就是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都没有明确,环保局项目审查与监督部门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科室,彼此之间缺乏交流和联系,在具体进行工作的时候,由于管理部门与监督部门长期处于相互疏离的状态,因此,就会出现工作相互脱节的问题,同时采矿许可证与环境许可证件的审批也相互脱节,造成审批不管监督,监督无法真正履行的被动局面。具体到矿山项目的环保上,还没有突出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的特性,不能从源头上把握生态环境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生态部门不能真正履行其职责,不能实现矿山项目建设前期和生产过程的全程监督。
三、解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对策建议探究
1、健全矿山生态环境许可证制度
第一,应立法规定矿山企业在进行矿山开发前不仅必须申请矿山生态环境许可证,还要具备环境计划、开采方式、环境影响评价、资源评价、复垦计划登记等资料,并对具体的计划方案、评价标准、开采及复垦的具体方案做出具体要求。第二,应当限制矿山企业的排污量,建议由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及审核,审核时一定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核实,汇总当地排污总量信息,根据本地区的环境容量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数,通过可行性分析和择优计算,确定矿山企业的允许排污量。
2、深化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在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及法律之后,我国在《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后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处理我国矿山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针对矿山项目的特殊性仍然存在不足,建议在下列方面予以加强。第一,在对区域环境实行评价时,充分考虑矿山周边生态环境的复杂性、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和潜伏性。第二,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应该加大对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价,尽量避免预测结果带有主观性。第三,要定期地对矿山开发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做动态的环境影响评价,使开发活动与环境影响评价同步进行。
3、建立完善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首先,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治理的义务。保证金是采矿权人为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而缴存的保证资金,促使采矿权人保护地质环境和自然景观。其次,保证金数额的确定也要与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不得过高或过低。再次,建议有地质环境治理任务的地方政府设立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对停办、关闭、闭坑的矿山,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治理。保证金的缴纳数额的多少必须能够保障矿山生态环境可以得到全部完整恢复和治理。第四,如果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成效显著,环境恢复较好,那么当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及其利息会全部返还给矿业主。
4、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污染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我国矿山的环境治理,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在矿山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制度中,政府要对矿山企业环境治理的进度与程度进行监督检查,并规定报告制度;要严格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企业具体的治理责任。可以借鉴国外的有效做法,在每个矿山设立一个矿山监察员,帮助有关执法部门进行一线执法。
5、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制
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大,极易受到气候和地质灾害的影响,尤其是遇到地震、泥石流等不可抗力时,往往给环境和他人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根据我国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来看,又无人承担相关责任,从整个社会效益来说,对整个社会乃至受害人均不利。因此在此情况之下,建立矿山生态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是刻不容缓的[3]。
6、完善土地复垦制度
目前,随着我国矿山开发活动的全面开展,对矿山土地复垦法律制度作一个完善势在必行。在土地复垦制度中,采矿企业应该上交土地复垦计划,明确土地复垦及治理的对象、治理目标、治理办法、实施的进度和成本等内容,由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结束语
采矿产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矿产资源的开发也不可避免地使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遭受了破坏。我国现阶段由于法律制度的滞后助长了这种趋势。因此针对这一现状,根据我国目前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国国情,汲取国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先进经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可以说势在必行且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王克帮.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法律问题研究[D].河南大学,2013.
对生态环境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生态环境;工作机制
一、当前唐山市生态环保领域犯罪问题基本情况
唐山市是一个重工业城市,辖区内钢铁、水泥、矿产开发、陶瓷等企业众多,这些企业既是利税支柱,同时也是主要的污染源,给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带来了巨大压力。2013年以来唐山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案件中,提起公诉164件304人,已作出生效判决119件247人,其中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78件125人,占生效判决人数的50%,被判处缓刑35件56人,占生效判决人数的23%,轻缓刑判决率为73%,被判处罚金案件71件,仅占生效判决案件总数的60%。经深入调研发现,此类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采矿和污染环境两类,非法采矿行为具有资源优势、收益高、获利快的特点。非法排污行为,达标排放需建设治污设备,不但前期投入大,而且运行成本非常高,相比超标排放,违法犯罪成本却很低,即使被判处刑罚,也远远低于其犯罪收益,不足以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巨大的利润差异促使相当数量的企业和个人抱着侥幸心理,不断以身试法,生态环境饱受戕害。现实中,生态环境犯罪案发前期通常具有隐蔽性、不易察觉性,这与现行刑事法律规范关于环境处罚仅处罚实害犯而忽略危险犯的特征是相一致的。但生态环境犯罪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且具有恢复性困难的特点。例如,唐山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将耕地用于非法挖取沙石料进行销售获利,造成被占用耕地植被被严重破坏,不能作为耕地继续使用。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往往我们更注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应否追究其刑事责任,往往忽略如何能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后果如何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和修复欠缺考虑。为了既能有效打击犯罪又能兼顾环境资源保护,尝试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实践,按照“理念引领、实践探索、稳步推进”的基本思路,积极开展对部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及时打击犯罪的同时,要求犯罪分子依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修复环境、赔偿损失,努力实现办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清澈一片绿水、净化一片蓝天、修复一片生态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件8人,提起公诉26件48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5件25人,所提附带民事诉讼均胜诉,涉案金额5700余万元,部分案件现已依法赔偿到位40多万元,修复遭到破坏的水域面积1万余亩,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模式上的探索
探索实践中,针对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的特殊性,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尝试开展“2+1”工作模式。“2+1”中的“2”是指两个前置程序。一是前置督促民事程序。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前,依法以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单位仍未提起,检察机关才能代表国家或集体提讼,以此激发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动性和被害者行使权利的积极性,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例如,在办理唐山市某区刘某某等非法采矿案过程中,检察人员先行走访区国土局,向其发出督促意见书,建议其对被告人提起民事诉讼,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二是前置民事调解程序。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前,先行对民事部分进行调解,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集体达成修复赔偿协议,促使犯罪嫌疑人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减轻司法办案压力。“2+1”中的“1”是指刑事量刑建议与民事赔偿诉讼请求合一。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对尚未达成修复赔偿协议或已经达成修复赔偿协议但尚未履行义务的,在审判阶段,协同法院共同促使其履行修复赔偿义务,并提出酌定从轻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对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在履行完前置程序后,果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请求。近年来,采用该工作模式共建议行政机关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污染防止损害扩大案件5件,督促行政机关提起民事诉讼2件,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5件25人,提出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的支持,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有2件案件全额赔偿到位。例如,丰润区朱某某等人非法倾倒盐酸废液污染环境案,政府为有效控制污染,及时对涉案企业废酸液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共支出清理费用60余万元。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朱某等人赔偿国家经济损失60.8135万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依法追究被告人朱某等人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单位赔偿20.4265万元,朱某等人当庭服判并交纳了赔偿金,法院收到赔偿款后转交检察机关上交国库,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实践中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惩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涉及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批捕、定罪处罚等诸多部门职责,为了强化工作目标,突出集中整治,唐山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上级部署,通过建立内部机制、强化外部协作,不断提高诉讼质效,进一步保障打击力度。一是建立常态化的线索发现与移交机制。案管部门把好第一道线索“进口关”,环检、民行、公诉部门做好协调,认真分析研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对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社会效果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制定防控预案,刑事犯罪的指控由公诉部门负责,民事方面由民行部门负责,共同出庭参加诉讼。上述朱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国家共支出清理费用60余万元。案管部门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向环检、公诉、民行等部门通报,环检部门协调民行、公诉部门共同审查研究案件,认为有必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提起民事诉讼未果后,该院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二是与多方主体会签文件,形成共识。唐山市院与市公安局、法院、环保局会签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建立起唐山市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侦捕诉衔接机制,形成打击该类犯罪的新常态。丰润区院与区公安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四家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依法行政、严厉查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若干规定》,达成共识,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的综合司法保护。三是与公安、环保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借助环保部门在专业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协助收集与诉讼相关的环境监测、化验、鉴定、评估等资料或数据,查明案件事实,提高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效率。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除全面搜集固定刑事证据外,还要特别注意收集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相关的证据,以保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工作展望
对生态环境的建议范文4
在凯里市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对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一般应从3个方面进行:
(1)调查项目区域生态功能区划及生态功能区类别;
(2)项目选址区现场调查工作中,关注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类型及植被分布、动物种类与习性、地表水水文情况及走向、出露地下井泉与地表漏斗、溶洞等现状情况,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区域生态因子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说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质量水平;
(3)从生态系统的生物成分和非生物成分,物种多样性及其濒危程度、价值,群落多样性及其效能等角度,评价项目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敏感性、脆弱性等。
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评价与预测结合
凯里市域地区山多地少的实际,分析项目在工程建设中占地、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及程度。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以建设项目施工前期、施工期、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贡献及对土地利用格局、农业生产、林地、生态系统、生态敏感区或敏感目标等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对具有一定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必要也可以进行生态风险评价:
(1)施工前期:主要是征地与拆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要认真分析建设项目相关资料是否符合当地的规划、区域开发利用规划等发展要求,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与对策是否可行。
(2)施工期:是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主要评价建设项目对土地、林地、水土流失等方面影响造成的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生物量与生态效益损失,自然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变化、生态景观影响等。并根据不同的建设项目产生的影响不同与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同,重点论证、评价项目建设对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
(3)运营期:根据建设项目运营期生产特性及达标外排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其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中含有的持久性和非持久性污染物特征,评价其对项目建设区域的空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影响途径、程度,生态环境能否接受,是否会造成重大生态影响及可能对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影响、变化及对区域生态系统发展趋势的影响,分析对区域小气候、生态恢复能力、景观异质性及种源的持久性和或达性的影响等。
三生态环境影响保护的措施与对策
针对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具有一定的保护措施:首先我们要分析区域生态保护规划或生态建设规划要求,并加以实施;其次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性质、选址位置不同,提出不同的生态保护目标,同时提出不同的、具有针对性的和可操作性的保护措施与对策建议;最后针对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提出生态补偿方案,以便使这些不利影响得到减缓或消除。
四生态环境影响
对生态环境的建议范文5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评估
中图分类号:X1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1-0275-0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而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生态环境优化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中,生物多样性也受到了一定的程度的破坏,因此我们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建设的过程中,就应该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来对生物的多样性进行保护,从而对我国环境生态系统起到一个很好的保护作用。另外,伴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而我们在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评估的过程中,也建立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以确保生物的多样性不会受到破坏,进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下面我们就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评估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一、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影响评价发展
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很重要的,因此我们相关部门也颁布并实施了相关的规范制度,来对其进行规划,以确保现代化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要求。目前,我们在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时,主要是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范,来对其生态环境进行质量,以确保生物的多样性,从而对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为了使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可靠性得到提升,也将一些新型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应用到其中,使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效果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人们也建立了相关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系统,来对相应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通过将人类生活活动和环境保护有效的融合在一起。不过,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管理评价体系,但是其评价标准和方法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这就导致人们在评价系统建设的过程中,评价结构的准确性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在我国现代化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我们也逐渐引进了国外先进的管理体制,来对其进行相应的优化处理,这就使得生物多样性保护达到一个理想的状态,满足现代化生活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评估结构
1、评估思路
实现其有效性评估的要求就需要具备完善的制度、 评价方法和行政管理能力,其具体表现在对政策要求环境下的执行效果。政策效果就是与环境影响评价有直接关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这一政策标准也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最终目标。要实现其有效性评估,其思路可以从政策要求到评估内容,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理论原理和方法,结合理论方法对评估范围内的评估主体和评估对象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按照执行标准对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结合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标准进行实证研究,最后得出评估结论,并根据要求提出相关的政策性建议。
2、执行状况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要遵循完整性、 规范性、 有效性三个原则,执行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在评价过程、 评价期限、 生态环境状况调查、 生态现状评价、 影响预测、 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及替代方案以及公众参与中的完整性,对于其评价等级确定、 范围确定、 经济损益分析中要符合规范性,在生物多样性的防护、 恢复及替代方案和公众参与过程中要体现其有效性。这样才能保证执行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在整体实施过程中发挥其作用效果。
3、信息机制评估指标体系
在对环境影响评价中对信息机制不能缺乏相应的监督和约束,这也为了防止权力滥用。信息使连接决策、 监督与问题责任的核心,对信息的垄断就是对决策权的垄断。因此,应该在公众和政府关系下,将信息公开化,这样能够照顾到各项受影响者的利益诉求,在监督和问责机制的完善上具有高效性。对生物多样性的信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管理过程中要保持各项工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4资料来源与评估分级
4.1资料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估方法的样本容量非常多,这种大量案例相结合属于综合评估。这一研究在全国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中选取一定数量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本,评价结构都是甲级。其资料选取的容量较小,主要是针对性的对一些项目进行评估,主要选取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大的行业。
4.2分级方法
对指标体系中的标准分别设立不同量度,评估采用赋值打分法,还需要构建有效性的指数计算模型,以便于执行状况和信息公开的量化评估。
5建议
5.1研究将有效性评估分为对执行状况的评估和对管理状况的评估两力一面,分别采用“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和行政公开信息为信息源,构建含有“原则层才指标层标准层”的评估指标体系,以赋值法构建有效性指数可对单项指标有效性进行量化评估,结合权重设计力一法的运用亦可得出多指标的综合有效性指数,可同时满足综合评估与单项评估的要求。
5.2涉及生物多样性的环评执行有效性仍须改进。因为目前环评机构执行环评的综合有效性差强人意,一些重要的指标执行状况不佳,难以避免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建议在建设项目受理阶段信息公布时,对各类项目性质增设“污染型”和“生态影响型”加以区分,所有生态影响型建设目的环评报告书应由环境保护部审批,评价机构的资质全部定为甲级。该类项目的环评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生态学专业背景,相关评价经验丰富。政府部门、评价机构、相关学科的科研院校之问应建立定期的培训或会议交流制度,可从全国范围考虑,建立专家库。沟通行政、科研和技术之问的新进展、新问题,促进环评实践不断改进。
5.2涉及生物多样性的环评报告书管理信息机制缺项。信息程序缺少2个信息公布阶段,分别是报告书草稿公布、项目运营后跟踪监测与评估报告公布,现有的各阶段信息公开内容达不到应有的要求,呈现出时滞性,综合决策与审批透明化体现得不足。建议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阶段、内容,延长信息公布期。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现代化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不仅为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优化建设,还满足了人们生活和生产的相关要求。而我们在对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注重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也将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应用到其中,这就很好的满足了现代化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要求,从而对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
参考文献
[1] 张礼兵,金菊良,吴贻名,丁晶. 确定水资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指标权重的方法[J]. 农业系统科学与综合研究. 2002(03)
对生态环境的建议范文6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生态环境,建议
中图分类号: TE08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做出的一项战略部署。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应当始终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耕地退化。而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成为最节约资源、最高效率的人类生存和发展方式,但与此同时,土地的大规模征用却威胁着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要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从而达到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之间的高效统一,同时达到对生态环境进行改善和保护的最终目的。
土地开发整理概念及内涵
1、土地开发整理的概念
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等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
2、土地开发整理的内涵
国土资源部于2003年的《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指出,“土地开发整理”包含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
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土地复垦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
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成宜农地的活动。
可见,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可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调整土地关系,使其适应土地生产力提高的要求;扩大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资源的景观功能。
三、土地开发整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土地开发整理作为促进土地资源整合利用,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的主要方式,对提高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的作用。经科学实践证明,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可以增加耕地的利用率。但由于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将会改变生态环境原有的生态系统格局以及组成,土地开发整理不仅会对生态环境带来有利的影响,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的影响。土地开发整理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水环境的影响
土地开发整理的活动在增加耕地面积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从而加剧了河流等水体的污染,对开发整理区域内部及周边区域的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另外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难免会对区域内的河沟进行整理,如调整河沟流向,改变河沟宽度等,而这些改变却常常不利于河沟内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衍,破坏了原水体的自净能力,从而破坏了区域内的生态环境。
2.对植被的影响
在土地开发整理的过程中为了提高耕地垦殖的利用率,会引起荒地开发以及村镇的迁并等活动的产生,这些活动的产生有可能会导致自然植被以及人工植被等大面积植被退化或者减少。荒地开发过程中道路修建、各种农田水利的兴建以及建筑物的建设等活动,有可能会对原有的植被格局变化造成影响,从而使植被的空间格局和数量结构发生相应变化,导致地表植被减少。
3.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土地调配以及土地平整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因此对地表的整理利用活动将会造成地表土层结构的变化,由此引起土壤构成的变化,在耕地休耕或者撂荒的期间,地表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四、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土地开发整理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我国面临人口多、耕地面积少的现状,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与地的矛盾更加突出,尽管当前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已经取得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初步效益,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在对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后,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利国利民、造福人类的大好事,因此要将这项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下去。这就要求国土资源工作人员树立依法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观念,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多给群众讲解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认识。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对相关知识掌握必须准确到位。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土地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平时多看书、多学习农业、水利和交通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并加强业务培训。只有不断的学习理论知识和积累实践经验,才能不断的研究并解决土地整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完善的问责机制。
由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对社会发展具有长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例如:规定每个项目都安排指定的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要完全参与项目的立项、施工、验收等各项工作实践中去,并实行项目责任制,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该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对工作尽职、认真负责的负责人给与奖励。
(五)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平衡
首先要对被平整地块周围环境都需进行综合考虑,应做到边整理边保护,坚决杜绝毁林开荒、故意破坏耕地的现象发生。其次,要以科学理论为依据,真正做开发到整理一块土地,就成功一块,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农业产值,促进农业发展,使土地资源利用可持续长远的发展。
综上所述,土地的开发整理工作不仅增加了我国的耕地面积,使我国的农业生产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而且极大的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时,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取得了极大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我们要使其更加有序的进行下去。只有不断的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的研究,方可不断提高土地开放整理的工作水平,促进土地开发整理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蒋胜强 匡春峰 郭岚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变更问题浅析[J]中国集体经济20ll(4)
[2]徐翠兰 朱成立 土地开发整理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对策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11 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