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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率低的危害范文1
【关键词】城市化 耕地 矛盾
一、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矛盾的对立统一
1.城市化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有一定土地做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3.8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30.4%。但与世界相比,发展还是很慢,1996年世界城市化程度已经达到45.5%,而日本在1990年就达到77.4%。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土地是城市的依托,城市化建设必然要有一定的土地做保障,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
2.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联合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最新公报显示,全国耕地面积19.51亿亩,人均耕地面积0.106公顷(1.59亩),仍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而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较多的一些省,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这里自然条件较差,粮食产量较低;人均耕地较少的省(区、市),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京津沪三市,这里自然条件较好,粮食产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地区。全国还有607万公顷(0.91亿亩)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而在耕地面积中,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高于有灌溉设施的耕地,全国还有30万公顷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到土地流失的危害。这些都说明,我国耕地的总体质量也是不高的。
3.缓解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的途径
在客观上,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城市的发展和扩大必定要占用一部分土地,但是,城市又不能不发展。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发展城市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必须较快地发展城市,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切实地保护耕地,使两方面得到协调和统一,在发展城市中尽可能地减少耕地的占用。
二、发展城市化建设与土地集约化利用关系
1.城市化建设有利于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从而减小众多人口对耕地的压力
城市和乡村代表了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单元,由于城乡经济水平、妇女职业类别和文化教育程度的差异,而使两者的妇女生育水平有较大的差异,城镇始终低于乡村的生育率。生育期一孩率城镇大大高于乡村,高达90%以上,乡村二孩率超过城镇的1倍多。1998年我国城镇人口出生率为13.67‰,自然增长率8.36‰,而县出生率为17.05‰,自然增长率为10.04‰。以上海市为例,1998年人口出生率仅为5.20‰,自然增长率为-1.80‰。
影响生育率的因素有:第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经济水平越高,总和生育率越低;反之,则总和生育率越高;第二,文化教育水平。无论是生育率、多孩率,还是平均孩次,有文化者都低于文盲、半文盲,并且,文化程度愈高,生育率、多孩率和平均孩次愈低,两者呈相反关系。造成城乡生育水平差异的另一重要原因也是妇女文化程度的差异。乡村文盲、半文盲率多,女性文盲、半文盲多及农、林、牧、渔业妇女文盲、半文盲多,这“三多”已成为乡村生育水平高于城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第三,职业与劳动性质。劳动性质与文化程度有一定关联。脑力劳动者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生育率低;体力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文化程度较低,这一因素与经济和其它社会因素共同的影响,使他们的生育率较高。职业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生育率的高低,农、林、牧、渔业妇女的生育率高于其它职业妇女生育率的2-3倍。而城市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文化素质,减少农业人口,降低生育率。
2.城市化建设有利于集约化利用土地,从而扩大耕地面积
如何做到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两不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是转变用地方式,走集约利用土地、节地挖潜的路子。这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整理宅基地,二是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而大力发展城市化建设,有利于实现粗放用地变为集约用地,并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是既积极而又有效地保护耕地的思路。一方面,城市容纳人口多,城市人均用地比农村人均用地少,土地利用集约度高。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见表2。表2显示,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农村始终较城市高出2-3倍。1998年城市人口为37942万,人均居住面积达9.3平方米,而农村人口为86868万,占总人口69.6%,人均居住面积达23.7平方米。以山西省为例,1996年5个地级市人均占地119平方米,农村人均占地则达192.93平方米。此外,城市规模越大,城市的中心功能越强,人均用地也越少。与小城市相比,要素的投入产出率和主要经济指标的人均水平也较高。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见表3。表3表明,1996年全国城市增至666个,人均用地99平方米,其中,200万人以上的超大城市人均用地66.2平方米,100-200万人的特大城市人均用地86.2平方米,50=100万人的大城市人均用地99平方米,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人均用地105.3平方米,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人均用地131.6平方米。而且大城市与小城市相比,产业密度(人均gdp)高,第三产业比重大。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可以使农民统一经营,连片耕作,减少不必要的路和田坎,增加耕地,使农业生产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粮食产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城市化建设有利于科技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从而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
科技进步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又提高了城市和农村的集约化用地程度,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生育率的降低,从而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城市化水平越高,越有利于集约用地,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越是经济发达国家,城市化程度越高,农业人口越少。而城市化程度比较低的国家则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具有经济落后,农业人口多,出生率高,人口增长速度快等特点。
总之,城市化的发展使科技与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推动了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假如我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去开垦后备的土地资源和复垦荒芜的土地,从而增加耕地数量;农业科技的发展使农业先进的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应用,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对农田精耕细作,从而可以提高耕地质量,达到增加粮食产量的目的;反过来农业的发展又保证和促进了城市化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1999
2.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7
3.国际统计年鉴,1997
4.刘岳等编:国人口分析与区域特征》,海洋出版社,1996
作者简介:
生育率低的危害范文2
国内外人口经济学方面的文献众多,涉及的领域较广,有些是从整个国家宏观视角出发,有些研究的是各个经济圈,而有些则是研究某一个省份内部人口迁移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其中,人口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人口的具体特征,增长的原因及其对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的文献最丰富。
目前国内对人口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大多数研究是以改革开放以来人口年龄、结构、阶层的转变导致的经济效果为分析视角,研究人口因素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作用。这些研究可以为现今的研究打好了理论基础,做好进一步的铺垫;并从宏观层面上,指导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如何利用人口因素促进经济增长,亦或理性看待现有阶段存在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首先,从理论意义上看,虽然学界关于人口与经济增长取得了比较一致的看法,但是并未针对每一区域有具体研究,人口作为国家之根本,我们将人与经济直接挂钩,以人为数据,再将研究成果造福于人,指导人们合理安排生活,顺应社会形势。其次,从实践意义上看,当前中国各界对人口因素对经济影响的争论很大,特别是十三五下发后,关于人口结构转变、人口老龄化、人口红利消失对未来经济增长一些流行的观点,构成了对经济持续增长的潜在问题。此外,我国之前为了经济快速追赶欧美等发达国家采用了粗放型的经济模式,然而现今面临产业结构转型等现实问题,恰逢人口问题也较为凸显,研究人口因素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就更为重要了。
二、现有研究有待完善之处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因素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经济对人口发展的“经济效应”,也有人口对经济发展的“人口效应”,二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种动态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的模式和强度都在改变既有危害论、促进论、单独无作用论,还有悲观论、乐观论、中立论。不同学者所处的时代不同,人口发展过程所处的阶段不同,人口与经济的关系不同即使是同一时期,由于各国人口发展所处的阶段不同,人口变量的初始值不同,人口与经济的关系也不同。人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在一些国家有促进作用,可能在另一些国家起阻碍作用。但归纳总结这些前人最基础的理论研究还少有人完成,也少有人可以从中获得规律或结论。
从经典的人口转变理论看,生育率受多方面的影响,人口死亡率的下降,城市化的进程,教育水平的提高,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等等,这些都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人口转变时期,由于生育率下降导致的人口抚养比的下降,假设政策合理的话,对经济增长有较强的积极作用。较低的生育率或较低的死亡率,以及较大的人口密度、较大的人口规模,也会导致高速的经济增长率。较高的出生率稀释了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投资,会阻碍经济增长,但具有较高人力资本的劳动力同样可以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积极因素。现有研究多从数据模型入手,对于合理性政策这些规范研究仍有可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根据生命周期理论,青少年时期是花费父母的费用,是父母对孩子的投资,从个人储蓄周期看,青少年确实是提取储蓄,成年后成为储蓄者,老年后再度成为提取者。因此,老年人越多消费越多。按照理性预期理论,中青年看到社会养老保险不可靠会增加储蓄。因此,老龄化程度越高储蓄率越高。如果经济增长靠需求推动,没有需求就没有增长,今后人口老龄化将不利于经济的增长。现今更多研究偏向于将劳动力与人口老龄化相结合,忽略了从其他方面全面看待问题。中国的人口转变模式、时间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经验模式,因而不能用发达国家的经验模式来规范中国的人口转变历程。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这种特殊性,对社经济会的可持续发展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是积极的、消极的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未来研究发展方向
(一)人口教育与产业结构调整
人口素质与个体可以从事工种有密切的关系,当前我国的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经济发展速度也逐步放缓,提高人口素质乃国家当务之急。然而随着十三五规划的下发,产业结构也将产生巨大改变。国家需要实施何种政策鼓励国民参与到教育队伍中,地方政府如何结合自身行业优势培育特色人才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此外,我国现在面临的就业难的问题,是否也可以从人口教育的角度重新出发,理性看待。首先我们应理性认识失业率的问题,特别处于现今产业结构调整的状况下,然而基于目前状况,我国培养了过多学术型的高等教育人才,高级技工等技术人才却依旧紧缺。国家和各级政府应基于数据分析采取何种应对政策,改变人们对职业价值的看法,也是值得学者关注的。
(二)人口差别与其他差别
此方向首先针对人口差别与城乡差别。学者可以以城乡差别入手,分析城市和乡村对个体的生活习惯、思维模式、生活观念的影响,进而如何影响到个体未来的发展。现今大多人口经济学的研究都是从宏观层面入手,试图以国家政策或地方因素来论证人口因素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关于个体的因素对个体自身经济的分析还少有研究。基于对个体的研究,学者最后可以再回到宏观层面,分析国家从何入手提高整个国民素质,减少人口差别。
其次针对人口差别与体制差别。自国有体制改革开始,体制内外的差别日益明显,现恰逢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各方变动都较为明显,如何平衡体制内外的差异开始越发重要。学者可以对体制内外工作人员进行各方面比较,探求各方经济优势与缺陷,提出可行建议确保国家社会和谐。
(三)人口结构变化与新经济增长点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我国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会慢慢凸显,然而人口老龄化从另一角度看,是否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学者可以从人口老龄化开始凸显的年份进行分析,同时分析与老年人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观察二者是否有相关性。国家政策是否有导向型的培养与之相关的新兴产业的应用人才?新的经济增长点能否拉动我国经济增长,预期可以带来多少增长点,能否抵减人口老龄化产生的负面影响?
同样需要关注的还有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会对我国未来经济产生何种影响。目前各位研究人员大都持乐观态度,但由于我国此项政策刚开始实施,其他各方面相关政策还没有跟上,国民的生育意愿和生育事实是否吻合,是否真的可以调整人口年龄结构都是有待商榷的问题。除此,学者还需关注新生儿父母所处的阶层,分析当新生儿成为主要劳动力的时候,是否符合我国已经调整合理的产业结构;换句话说,即新生儿未来主要将成为廉价劳动力还是高级技术人员。
(四)人口流动、社会保障与区域经济发展
生育率低的危害范文3
关键词 生育政策 性别选择性生育 出生性别比 偏高
文章编号 1008-5807(2011)03-071-02
20世纪60~70年代我国出生性别比一直保持在106~107的正常范围内,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开始呈现出不断升高的趋势。据三次人口普查及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1982年为107.63,1990年则升高到111.27,2000年达到119.92,而2005年则上升为120.49。我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出生性别比却一直处于失衡状态。性别比偏高给个人、家庭、社会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这些负面影响的长期存在将会严重危害我国社会的稳定及未来的发展,因此找出导致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对于有效的抑制其偏高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目前学术界的研究结果来看,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因素是十分复杂的,它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多数研究者认为我国独有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失衡之间有个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是关联程度有所不同。可以说,计划生育政策对出生性别比失衡产生影响,这一点是不能否认的,但这一影响作用是如何发生的呢?本文将从社会政策视角出发,理清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偏高之间的关系,以期找出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有效途径。我国的生育政策有其丰富的内容,本文中仅就其生育数量控制政策进行讨论。
一、 生育政策对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影响作用分析
导致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因素十分复杂,但几乎所有学者一致认为,其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人为的进行性别选择。那么,人为的进行性别选择与生育政策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呢?本文认为生育政策对人为进行性别选择是产生影响的,作为人为性别选择的后果即出生性别比偏高与生育政策自然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生育政策推行的地区差异性客观上强化了男孩偏好的观念
出于对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考虑,我国在不同地区实行有差别的生育政策,即“一孩”政策、“一孩半”政策 、“二孩”政策。在这三种政策中,“一孩半”政策除了包含对生育数量的限定外,还涉及到性别的限定,即生育第二胎是有条件的,是基于第一胎的性别的,只有第一胎是女儿的才可以生育二胎,这本身就是一种性别短视。“一孩半”政策施行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它本身所带有的性别短视却在一定程度上暗含了女儿和儿子是不等价的。这些都使这一政策遭到了误读,使它不自觉的纵容、甚至激化了男孩偏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人们有意识的进行性别选择,从而激化了出生性别比的失衡。
(二)生育间隔的规定客观上为人为性别选择提供了条件
生育政策对于生育间隔有明确的规定,虽然目前许多省份已经取消了这一规定,但是仍有很多省份在执行。这一政策即是在生育二孩时必须与第一胎至少间隔四年,它在制定之初是从保护妇女婴儿健康以及提高人口质量的角度出发的,但是却客观上为有意识的性别选择提供了条件。蔡菲在海南的调研中发现,选择性别的引产行为多发生在政策允许的较高胎次和不够生育间隔的计划外怀孕中,并且在这些不符合生育政策规定而进行引产的妇女中,不够生育间隔的妇女所占的比例相当大,引产女胎所占比例在 80 %以上。有相当一部分人利用生育间隔,在生育第一个女孩后在不满生育间隔的时间里提前怀孕,通过胎儿性别鉴定,如果是女胎就称没有达到生育间隔规定属于意外怀孕,主动进行引产手术,如果是男胎,就会违反生育政策规定想方设法将孩子生下来。可以说,生育间隔的规定给人为性别选择生育行为提供了可行性的有利条件,这对出生性别比的失衡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是生育政策在政策规定上不自觉的产生的对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影响,并非是该政策实行的初衷,因此,许多省份都进行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逐渐的取消了这一规定。
(三)生育政策切断了人们通过生育数量自然进行性别选择的途径
勿庸讳言,我国较低的生育率水平是通过执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达到的,并非是因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发生的。在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以及社会保障水平下,在农村儿子不仅意味着一个劳动力,他还被寄予了更多的期望。不仅承担着赡养老人的义务,还保证了家族香火的延续,这种传统的生育文化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并且一直深深的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造成了对儿子的偏好,也说明了人们为什么对性别诉求如此突出的原因。那么,这些与生育政策又是怎样发生联系的呢?生育政策在其中又是如何产生影响的呢?在生育数量控制政策执行以前,家庭生育行为是不受数量的限制的,在这种情况下,按照自然规律家庭通过多生是可以满足其性别需要的,这个家庭会不断地生育直到生出儿子为止。但是有了生育政策对家庭生育数量的限制后,通过多生来满足其性别需要的途径便被切断了。当一个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或者生育一个女孩后只剩下一次生育机会时,对性别的诉求就会变得格外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便会千方百计的进行非法的性别鉴定,如果是女胎便终止妊娠。
二、 解决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途径探讨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生育政策对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影响作用不能否认,但是它并不是造成性别比偏高的根本性因素,造成性别比偏高的根本性因素是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以及两性社会经济地位不平等,这些都导致了人们对男孩的偏好。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性别比偏高问题首先必须弱化并最终消除人们的男孩偏好,转变人们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从这一点来说,必须大力发展经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倡导两性平等,从根本上实现男女平等,消除人们的男孩偏好。
男孩偏好只是一种思想,如果不付诸于生育行为,其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性别比的偏高,它必须有一定的技术条件支撑才能够实现。我国的男孩偏好一直存在,但20世纪80年代前我国的性别比一直处于正常状态,其原因就在于使选择性生育变为现实的技术的不可获得性,性别鉴定技术在没有引入前,人们虽然存在性别偏好,但仍无法选择生育的性别。20世纪80年代后,胎儿性别鉴定技术和人工流产技术得到不断发展,使得选择性生育变为现实,男孩偏好便付诸于生育行为。因此,严厉打击“两非”是有效解决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另一途径。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打击“两非”的行动虽然短期内对控制性别比失衡有显著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与消除人们的男性偏好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解决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注释:
P“一孩半”政策是指头胎生女儿的家庭在间隔几年后可以生育第二胎。
参考文献:
[1]杨菊华.“一孩半”生育政策的社会性别与社会政策视角分析.妇女研究论丛,2009,(3).
[2]杨菊华.胎次――激化双重效应:中国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关系的理论构建与实证研究.人口与发展,2009,(4).
[3]蔡菲.选择性别引产是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人口研究,2009,(3).
[4]杨成钢.从行为机制看性别比问题与生育政策的关系.人口研究,2009,(3).
[5]杨菊华.生育政策的地区差异与儿童性别比关系研究.人口研究,2006,(3).
生育率低的危害范文4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和河南省“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要求,以《*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和《生态建设工程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为依据,以2009年底前全面实现森林生态城建设新增100万亩森林为目标,以森林生态城森林组团建设和通道绿化为重点,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逐步壮大林产业,探索生态文化发展新途径,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全面推进森林生态城建设和全市林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完成国家及省下达的各项林业建设任务。
(二)完成市级新造林26.44万亩。其中森林生态城工程造林20.65万亩;生态廊道绿化工程造林4.59万亩;新建小网格林网0.4万亩;嵩山山脉水源涵养林工程造林0.8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
(三)建成1个林业生态县(市)、区,6个林业生态乡(镇),5个林业生态模范村和40个林业生态村。
(四)森林资源保护目标:
1.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采伐限额,凭证采伐率达90%以上;
2.加大对林地林权的管理力度,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90%以上,林权证发放率达80%以上;
3.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4.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下。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继续抓好对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和贯彻
总书记所作的十七大报告,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特别是报告中提出将生态文明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这给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现代林业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对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紧抓好。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振奋精神,推动我市林业建设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明确责任,精心实施,切实做好造林绿化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11月26日召开的*市生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20*年度造林绿化和森林生态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6号)要求,明确任务,精心实施,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要严格落实和推进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强化督查,严格验收。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或造林质量较低的,严格按照《*市造林绿化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创新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造林质量。20*年的造林绿化工作要在坚持我市积累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实行“组织形式多样化,栽植模式科学化,质量监督统一化,市县行动一体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造林成效。森林生态城范围内的重点工程造林要全部采用招标造林,其他区域的造林工程要实施专业队造林。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选择栽植模式和优良树种,重点工程采用纯自然式混交造林。各县(市)、区要坚持质量第一,造林作业设计方案须经市林业局批准。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巡回各地督查,督查结果和造林进度在新闻媒体公布。
2.抓好林业生态村建设,加快森林生态城建设步伐。林业生态村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和加快森林生态城建设步伐的重要途径。20*年初,市林业局已经制定印发了《*市林业生态村建设标准》,20*年我市要建成40个林业生态村。各县(市)、区要按照工作方案所明确的任务,根据河南农大设计的生态村镇建设典型模式和我市制定的《生态村建设标准》,对生态村建设高标准规划设计,高质量组织实施。
3.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要深入贯彻《*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及早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号)精神,切实加强义务植树活动的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按照每个适龄公民植树3-5棵的规定,逐单位逐人登记植树任务,发放“义务植树通知书”。要严格督导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植树义务,达不到每个适龄公民植树3-5棵要求的县(市)、区和单位,不得评为造林绿化先进单位。要加大义务植树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把义务植树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要建立一批义务植树基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成果保护措施,确保义务植树成活率。
(三)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化,进一步提高全市林业生产总值
要在抓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全市林业总产值要达到14.4亿元,较20*年增长14个百分点以上。
1.森林资源培育业。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林间空地发展林下经济,指导林农发展立体林业,提高单位面积林地产值,促进经济发展。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培育市场畅销的大规格优质苗木,种植名、特、优经济林品种,扩大速生丰产用材林面积,切实提高农民收入。要抓好无公害森林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采用施有机肥、果实套袋、少施或施低残留的农药等方法,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引导林农生产森林食品朝无公害方向发展。
2.林产工业。要注重培育新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要以产品升值为突破口,深入林业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指导企业节能挖潜,提高产品质量,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值,使全市木材加工业和林产品加工业再上新水平。要与高校等科研单位积极开展合作,针对侧柏等经济效益较低的树种,通过科技研发,深挖林产品增值潜力。
3.森林旅游业和野生动物繁育利用业。以自然保护区、各级森林公园和各类森林生态旅游区为骨干,争取各方面资金,加快基础和服务设施建设,不断丰富和优化森林旅游产品,打造旅游精品。按照“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要求,鼓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的发展,满足经济发展对动物资源的需求,确保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探索新途径,积极弘扬生态文化
抓好我市生态文化建设,一是要切实加强生态文化基础建设。抓好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文化设施建设,保护好古树名木,充分发掘其美学价值、游憩价值和教育价值,为市民了解森林、认识生态、探索自然提供场所和条件。二是积极繁荣生态文化。充分挖掘森林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发展潜力,丰富生态文化,满足社会需求。三是大力宣传林业在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弘扬生态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群众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价值观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爱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五)强化依法治林,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1.资源林政管理。要切实抓好林地征占用管理工作,加大林地管理力度,规范林地征占用程序,防止林地非法逆转。严格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把住采伐“源头”消耗关。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在全市广泛宣传《*市生态林建设条例》,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制意识。做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收尾工作,认真开展森林资源一类调查。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林地尤其是退耕还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做到造林一块,验收一块,发证一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的督查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
2.森林公安建设。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改进公安工作的意见和精神,落实并理顺森林公安机构编制与投资渠道。二是抓好“三基”工作。把基础建设作为推动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点,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软硬件建设任务。三是要组织开展林业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森林公安队伍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要敢于破大案破要案,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案件要“发一破一”,快侦快破。要组织2—3次专项行动,强力攻坚。加强对重点造林工程项目的管护力度和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
3.森林防火工作。重点面向林区乡村、居民点,面向广大青少年和外流人员,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严字当头,狠抓野外火源管理,严格实行“入山登记、出山消号”制度,依法管好进入林区的各类火源。加强消防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组建全市森林火情卫星监测网络,加强森林防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防火树种繁育试验和营造技术研究,提高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综合能力。认真落实*市县际护林防火联防实施方案,按照互防、互救、互援和谁先发现谁先扑救的原则,做好五县一区联防工作。
4.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以“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重点,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在全市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工作。进一步抓好野生动物凭证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工作,加大对乱捕乱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野生动物救护力度。抓好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各级森林公园管理、规划、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监测网点,制定应急预案,提高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处置能力,防止重大疫情发生。
5.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工作。一要抓紧做好树标定界,严格管理,对保护区内的原生态湿地资源实施抢救性保护,坚决制止各种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二要依法治区,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社会认知度和知晓度;四要加强巡护,严密监控,切实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五要编制保护区详细规划,做好湿地公园立项工作;六要广泛开展科研合作,做好保护区科学考察工作。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是做好预测预报工作。要强化测报信息采集、传递、处理、决策等关键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及时准确地搞好预测预报。二是加大检疫执法力度。要加强调运检疫、工程造林用苗产地检疫和外地调入苗木的复检工作。依法开展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和省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和处理工作,对发现的外来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及时上报和组织清除。定期开展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并做好预防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入侵我市。三是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对重点工程区杨树食叶害虫实施飞机防治,大力推行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工程治理和无公害防治。四是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提高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处置能力。
7.木材运输管理工作。一是以建设国家一级木材检查站为主线,继续推进基础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二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木材运输检查方式,依法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木材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木材进入市场流通,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三是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精神,实行持证上岗和统一装识,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发生,树立良好的林业执法窗口单位形象。
(六)实施科技兴林,建设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
科技兴林,先兴科技。要按照跨越式发展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中心、森林资源监测调查规划设计中心、森林防火远程指挥监控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围绕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大力开展优良树种研究、引进培育和推广工作,继续推进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搞好林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稳定和加强基层林业科技工作队伍,加大科技下乡、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新型林业科技推广体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积极开展林业标准化工作,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产品标准修订步伐,继续开展林业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订工作。
(七)其他工作
1.进一步加强林业宣传信息工作。要把林业宣传信息工作作为林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林业建设的所有领域和全过程。把“*林业”网站作为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及时补充完善更新相关内容,确保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要进一步加强林业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各县(市)区林业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和局属各单位每月上报林业动态不少于2条。要厉行节约,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尽量减少纸质材料的印发范围和数量,材料通过电子信箱传送。
2.认真抓好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要按照《*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林业局规章制度>的通知》(郑林办〔2005〕6号)要求,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做好森林公园和场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好安全生产关,特殊岗位没有培训不能上岗,没有获得安全生产资格证的也不能上岗。
4.做好林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每周三领导接待日制度。认真受理两类案件,坚持实事求是、说服教育的原则,做到认真核实、限期办结、及时答复。对重大疑难案件,继续采取听证的形式,加快查报速度,提高查办的准确性,取信于民,确保不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赴京上访事件。
5.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认真搞好林业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用林业法律法规引导、教育、规范人们开发利用森林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行为。要在学习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把打击、防范、教育、改造、管理、建设等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
6.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教育广大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杜绝行业不正之风的滋生。加强木材检查站内部管理,确保不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7.积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保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无计划外怀孕现象,计划生育率和晚婚、晚育率均达到100%。积极抓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实帮扶措施,圆满完成计划生育“三结合”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