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整治方案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噪音污染整治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噪音污染整治方案

噪音污染整治方案范文1

关键词:绍兴市;纺织印染;污染治理;企业转型

一、引言

绍兴市是中国国内最先进的纺织品制造基地,纺织业作为该市四大传统工业之一,一直为全市工业总产值做出重大贡献。但在连续多年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的运行下,严重的污水、废气排放、固废、噪音污染,也将纺织业推向全市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之一。自本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观”提出以后,纺织行业也陆续进行过一系列的污染防治工作,但企业们大多只重视末端治理,而忽视了清洁生产在生产全过程中的控制。

本文通过实地和网络调查方式,分析了浙江龙达纺织品有限公司行业整治提升内容和绩效,了解了纺织企业整改转型的背景、途径和影响。该公司通过淘汰原污水处理设备新建3500T/D污水处理工程、增设废气二级静电处理设施、用天然气替代燃煤导热、首次运用刷卡排污系统等多项工程的整改,使企业在三废设施配套、工艺装备提升、管理能力加强、厂容厂貌改善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进步。浙江龙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行业整治提升,有益于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彰显了“五水共治”工程对于促进企业绿色升级的重要意义。

二、浙江龙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现状介绍

1.企业概况

浙江龙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龙达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要从事染色、印花印染加工业务,属浙江龙柏集团下属子公司,厂区占地面积34755.5,公司年产涤纶布印染3600万米,年产棉布印染1200万米。公司位于浙江绍兴上虞曹娥工业区,主要从事染色、印花印染加工业务。

2.企业能源消费结构

公司当前消费能源的种类主要有水、煤、电力、天然气和蒸汽,且近两年来的能源消费结构基本相同,无较大的变动。其中,水、蒸汽、煤耗用的比例较大,由此带来的水资源浪费、水污染、大气污染的风险性较大。

根据调查发现,龙达公司供水采用分质供水系统,其中生活用水由工业园区供水管网统一供给,工业用水取自地表水。自来水主要用于员工生活,以及生产中对水质要求较高的部位,工业水全部用于生产。2012年自来水取水量4.08万吨,工业水取水量48.62万吨。龙达公司水消耗主要包括前处理、染色、水洗、定型等生产部门,以及办公、生活等附属生产部门。其中就染色车间、印花车间两项合计用水量占全公司用水总量高达90%以上,水循环率仅为23.33%,可见其纺织印染过程中存在的水浪费、水污染高风险。

三、龙达公司印染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与绩效

1.整治工作背景

2013年,“五水共治”工程项目在浙江省内全面展开。为依法有序推进全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优化各行业的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有效消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浙江省政府、省环保厅、省经信委、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下达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关于印发上虞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35号)要求。

纺织印染行业作为上虞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四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之一,肩负着重大的整治提升任务。为配合此次集中整治提升工作,龙达公司对现有生产产品、产量规模、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原辅材料消耗、三废产生点位、三废治理设施等进行摸底调查,并结合节能减排等自身发展需要,积极落实印染行业整治要求,对公司印染车间做了大规模、全方面的整改提升,以符合环保要求,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整治工作内容

龙达公司从2013年1月开始,在各级领导和专家的督促指导下,成立了专门的整治领导整改小组,对照印染行业整治验收58条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开展了自查,列出了整治提升计划。之后,公司全面按计划落实整改,经过近一年多的持续整治,使企业在项目合法性,三废设施配套、工艺装备提升、管理能力加强、厂容厂貌改善等方面较整治前均取得了较大进步。

3.整治工作取得绩效

(1)废水问题的解决

整改前,浙江虹达染整有限公司废水委托龙达公司代为处理,两公司产生的废水经过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原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纳管标准,污水排放标准为COD≤500mg/L。根据环保局新出台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出水需执行GB4287-201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即COD≤200mg/L、氨氮≤20mg/L(无蜡染)、悬浮物≤100mg/L,因此原废水处理工艺需要整改。

整治工作开始后,龙达公司委托杭州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龙达公司3500m3/d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说明书》,根据其整改方案操作之后,龙达公司现废水处理规模由原先的1500t/d扩展到3500t/d。根据整改完成之后的监测数据显示,经整改后,企业污水处理站排放池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苯胺类浓度均符合标准。

(2)废气问题的解决

整改前,企业定型废气处理采用绍兴鑫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处理工艺为湿式静电,整改期间,企业委托绍兴恒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原有二级处理的基础上增加了冷却装置,即喷淋+冷却+高压静电的三级处理工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约30m高排气筒排放。

此外,企业在印染车间4台定型机上均安装了废气二级静电处理设施,使定型机产生的有机蒸汽和油雾烟气经二级静电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总投资83万元;铺设天然气管道,由直燃式天然气直接对4台定型机进行加热,总投资283万元。

(3)噪声问题的解决

本次整改项目将噪声较大的空压机单独设在车间外,远离生产作业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和振动的主要生产设备是J型缸、定型机、开幅机以及翻布机产生的噪声与振动,本次整改项目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安装时设置减震垫,减少噪声强度;碱减量废水处理区板框压滤机设置在厂区西部,远离生产区和非生产区。此外,龙达公司还特别对整改后的项目进行了《龙达公司年产3600万米细支高密染色、印花布生产线整治提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对厂内存在的危害员工健康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改。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测站的整治验收监测报告(虞环监[2014]第1604号),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问题的解决

公司厂区内实行碱减量废水预处理工艺,有白泥压滤机一台,对操作场所和白泥存放的地方进行了全覆盖改造。公司污水站每年与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焚烧协议,严格按规范操作:五联单、专业运输单位,台帐专人负责,台帐管理真实完善。公司注重危险固废的管理,修建了危险固废存放处,安装房门并上锁且专人管控。公司每年都与上虞市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固废焚烧协议,严格按上级要求规范处置。

四、龙达公司行业整治的意义

1.加强了组织领导,完善了环保管理网络

龙达公司针对此次行业整治提升项目专门设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本次整治工作的中心,统筹安排实施各工作阶段任务,统一整治意见,明确经济责任。整治一开始,公司实行了董事长领导下的组长责任制,使综合整治的人员机构进一步优化,为进一步顺利开展下阶段综合整治,全面落实整治任务奠定了基础。由于行业整治涉及到公司各个部门,因此必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常抓不懈,并对环保整治进行项目落实,区域划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针对环保任务重,时间紧的现状,公司及时调整领导机构成员,增加领导组织协调力量。因此,此次行业整治提升,不仅是一次企业节能减排能力的提升,也是一次企业组织领导协调工作能力的提升。

2.全面实施整治提升,提升企业发展实力,实现清洁生产

首先,经过整改后,企业的排污总量问题得到解决。龙达公司现合计核定排污量每天为3867t/d,且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已100%重复利用机缸冷却水,建有染色清水和冷却水回用池,进一步深入贯彻节约用水原则,能够使得排污总量控制在3500吨/天以下。

其次,经过整改后,企业排放的污水提质提标,由原先的COD≤500mg/L标准攀升到COD排放值在100-170mg/L之间。企业的废气、噪声、固废等方面也都有了很大的改善。

然后,企业还在此次整改过程中学习采用了目前较为先进的清污分流和刷卡排污系统建设。企业根据环保要求,对厂区内食堂,浴室,车间及办公楼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泵送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污水排放的纳管排放,严防生活污水经过清雨水排放口。清雨水排放口前用泵自动回送污水沟,清雨水排放设施规范,有专人负责,确保清下水COD浓度不高于50mg/L。

根据上虞市环境保护局(虞环[2013]69号)“关于在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安装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的通知”精神,与2013年11月按要求修建了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站房,安装了总量控制器、电动阀门和地磁流量计和其它配套设施,已能正常运行,达到了“一企一证一卡”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新模式的要求,实现了企业环境管理从浓度控制向浓度、总量双控制转变的点源管理制度的目的。该公司真正做到了全面实施整治,实现清洁生产,提升了企业综合发展实力。

3.加大整治投资,拓展企业规模

本次整改企业总共投入资金3495.58万元,其中,该公司年产3600万米细支高密染色、印花布生产线技改项目为国债资金专项项目,项目批文:国经贸投资[2002]408号。为实施此次行业整治提升工程,龙达公司专门借款2000万,企业整改与多家施工单位承包合作,采用了BOT等合作模式。目前,该公司整改项目已基本完成投入使用,相信整改后规模和质量都有所提升的龙达公司将取得更佳的销售业绩,以显示其财务杠杆的正效益。

五、结论

噪音污染整治方案范文2

一、台湾自然生态环境保育的历程

台湾开始注重自然生态环境保育应该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算起。之此前的20多年,台湾工业和经济飞速发展,人口迅速增长,但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水、空气污染严重,环境质量日益恶化,民众怨声载道。至20世纪80年代初,层出不穷的环境自力救济事件、生态保育运动此起彼伏。通过研究发现,对台湾自然生态环境保育历程进行阶段划分的文献不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彭国栋先生的观点。彭国栋依据对野生动物保育、野生植物及森林保育、自然保护区、综合性保育措施等四项因素的全面考察,将台湾自然生态保育的历程分为台湾开发先期(1895年以前)、日据时期(1895―1945年)、保育黑暗期(1946―1970年)、保育启蒙期(1971―1980年)、保育萌芽期(1981―1990年)、保育成长期(1991年以后)等六个阶段。但他未能深入探讨台湾自然生态环境保育阶段转型的经济社会根源。笔者认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台湾自然生态环境保育由三股力量交织推动。一是由经济发展为中心走向经济发展兼顾环境保护与生态保育,虽然这一转变是迫于环境严重污染的现实和选票的考量。1950年以来,台湾对自然资源的利用采取的是“开发使用,以利民生”的原则,其中山坡地与河流地的利用是重点,执政当局的施政重点在有关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加速推行农地重划、开发东部和海埔新生地以及开发山地农牧等。对野生动物也是采取捕猎而不是保护的做法,穿山甲、海龟、蝴蝶等捕猎作为食补药材或制作标本外销赚取外汇。为追求经济增长,台湾当局采取经济发展优先的政策,忽视自然生态保育,虽颁布了相关生态环境保育的法规政策,但在执行中难以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掠夺式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如台湾当局“在东西横贯公路兴建完成后,为安置荣民,辅导其从事农垦,开发横贯公路沿线农业,栽培温带水果。当时砍树种植果树、茶叶或高山蔬菜等高价值经济作物,不仅不会被惩罚还受到奖励。因此,原可以保水蓄水、育土护土的森林,被高经济价值的浅根作物给取代,且坡地种植作物所施的农药和肥料,也在大雨过后流人下游水库,造成水源污染。”二是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与环保运动的推动。上世纪70年代,台湾加速工业化,中小企业及工厂林立,工矿废水与废气排放,导致环境恶化,严重影响民众生活。以台湾的河流污染为例,严重污染的河段比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00年一直维持在10.3-13.4%之间,多氯联苯中毒事件、蛤蜊暴毙事件、西施舌中毒案、绿牡蛎中毒事件等污染事件不断出现。经济与环保的对立与纠葛在台湾社会从未停息,环境保护的自力救济运动兴起,直接迫使执政当局不得不改变为经济发展而掠夺式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人为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走上兼顾环境保护与生态保育的发展路子。三是环保力量的介入与推动。从台湾生态保育的实践看,台湾一些有关生态保育法规的制定得益于环保力量的介入与推动。最有影响的例子是,20世纪90年代初,国际环保组织批评台湾从事犀牛角与象牙非法国际贸易,引起华盛顿公约组织的关注,导致1994-1996年间美国依据培利修正案,对台湾实施相关野生动物货品(如珊瑚等)的贸易制裁。该事件直接促使台湾重新全面修订“野生动物保育法”,特别是加强在动物制品方面的管制工作,并成立野生动物保育小组。以上三股力量推动了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台湾经济发展兼顾环保的政策实施,并把生态保育列入施政重要目标加以落实。

经过20多年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环境保育,台湾的自然生态环境有了较为明显改善。台湾50条重要河流生态环境有了较好恢复,水质得到较大改善。河流污染程度由1993年未(稍)受污染61.1%、轻度污染13.9%、中度污染12.1%、严重污染12.9%,改善为2009年未(稍)受污染67.2%、轻度污染8.1%、中度污染18.9%、严重污染5.9%水平。根据2008-2009年“淡水河系生态指标及生物指标分析”计划中的淡水河系鱼类调查,共记录40科90种鱼类显示,洄游型日本秃头鲨、眼斑厚唇鲨以及消失多年的翘嘴红舶再次出现于河系中下游,显示淡水河水质正在明显改善中。列入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特殊保护区域的地区生态破坏现象基本得到控制,生态复育良好,生物多样化重新恢复正常。

二、台湾自然生态环境保育的经验

首先是制订和完善相关自然生态环境保育的政策法规。到目前为止,台湾颁布实施的涉及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相关的政策法规主要有“台湾地区环境保护方案”、“废弃物清理法”、“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估法”、“野生动物保育法”、“环境基本法”等等相关的政策法规十几部。

其次是调整产业结构,注重源头污染治理。台湾从1953年实施第一期经济建设计划至2009年,年平均经济增长率达7.5%,大力推进了工业化的进程,使原来以农业为主的产业结构逐渐转变为以工业为主。1951年产业结构(占GDP比重)中,农业为32.3%、工业为21.3%、服务业为46.4%,到1980年农业为7.7%、工业为45.7%、服务业为46.6%。由于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造成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直接威胁民众的生活品质,各种环境自济运动此起彼伏。台湾当局被迫采取兼顾环保的经济发展政策,调整产业结构,注重源头污染减量。产业发展政策鼓励“两大、两高、两低”(市场潜力大、产业关联效果大、技术层次高、附加价值高、污染程度低、耗能系数低)产业发展,以加速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和升级。同时鼓励海外投资。20世纪90年代,由于岛内土地成本、劳工工资上涨,特别是环保抗争运动,使传统的劳动力密集且污染较重的产业要么关、停、并、转,要么纷纷向大陆和东南亚地区转移。到2009年,台湾产业结构演变为农业为1.5%、工业为29.9%、服务业为68.6%。鼓励农业向休闲、有机、生态等可持续农业发展,推广有机肥与生物肥料,重视农业环境保护,以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冲击,达到提升农业产品创新服务与品质安全,又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复育的目的。

注重源头污染减量是减少污染源和恢复自然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台湾在围绕节能减排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比如加强河流污染整治,兴建排水节流管及截流站、污水处理厂等相关污水净化工程,对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易造成河流生态污染的水体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放。早在1988年就制订“污水下水道发

展方案”,加速污水下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台湾“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将2002年定为河流整治年,确定9条河流为重点整治对象,2003年起逐渐扩大整治范围至高屏溪、二仁溪、浊水溪、淡水河等13条流域面积大、_r业与人口密集的河流。目前已进入“污水下水道第四期建设计划”(2009―2014年),预算6年投入2047.28亿元新台币(下同)。截至2009年底,污水下水道用户接管普及率为22.58%,其北市96.69%,高雄市55.95%,全台湾污水处理率为47.79%。同时,加强工业区下水道系统管理和稽查,提升污水厂运转效率。

第三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与经济手段。20世纪后期,台湾建立了许多制度化的涉及环境污染的冲突解决机制,如设立环保警察、建立公害纠纷处理机制、并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公害纠纷处理、赔偿及侦审机制、各县市推广宣传“环境保护协定”等。同时,相关部门在处理项目设立与涉及影响环境的决策时,其角色和做法也由早期的“救火队”、打击镇压环保抗争行为的封闭的、冲突与对抗环保治理方式,向邀请专家学者、环保团体和地方社区民众参与协同合作解决环境问题的开放式、和谐治理模式转变。通过实施“土地复育策略方案暨行动计划”,对违法滥垦滥伐滥建地区,收回土地废耕还林,以加强国土复育与治山防洪,保障自然生态环境复育。2002年起在台湾各流域推动成立“水环境守望襄助巡守队”,至2009年度全台湾共成立322支巡守队。在采取行政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台湾还采取租税等经济手段逐步调整水资源、能源等资源品的价格,以反映其真实成本。如台湾于1995年7月1日开征空气污染防治费。2001年11月开征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共涉及6大类125种化学物质,仅2009年就征收6.29多亿元。鼓励企业投资环保设备与技术,如符合工厂管理规定的制造业为防治空气污染、水污染等用途,进口的机器、仪器设备及零部件可享受免税等等。

为鼓励植树造林、修补山坡地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景观建设,台湾多次推出造林奖励政策。如1983年私有林地的造林奖励金为1200元/公顷;1991年上升为3.2万元/公顷(6年)、私有农牧用地转作造林的奖励金为13万元-32万元/公顷(6年);2002年对私有农牧用地的造林奖励金为第1年10万元/公顷,第2-6年3万元/公顷,第7-20年2万元/公顷,如休耕直接给付每期2.7万元;对公有林租地的造林奖励金为第1年10万元/公顷,第2-6年3万元/公顷,第7-20年1万元/公顷,如休耕直接给付每期2.7万元;2002年台湾开始推动平地景观造林计划,至2008年完成平地造林新植及林园绿化面积11626公顷,有效改善了台湾的自然生态环境。

第四是设立特殊保护区域。为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台湾先后在环境敏感地区设立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环境、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保育特殊保护区域。至2009年止,共有各类保护区85个,总面积达1089234公顷,其中陆域面积为685821公顷,海域面积为403413公顷。特殊保护区域陆域面积占到台湾陆域总面积的18.95%,其中:自然保护区20个,总面积64654公顷;野生动物保护区17个,总面积25828公顷;野生动物重要栖息环境34个,总面积324669公顷;自然保护区6个,总面积21171公顷。各类自然保育特殊保护区域的设立,严格限制资源利用与开发,有限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对台湾森林、山坡地保育、水源区保育、水土保持、生动多样性保护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五是环保组织和环保运动的推动作用。1980-1990年间,台湾面临政治上最重要的转型期,民间社会运动兴起,其中环保团体的监督与行动,对环境施政形成了持续、重大的压力。1981至1986年台湾发生公害事件约108件,1982年开始,台湾环保抗争运动兴起,至1988年间发生自力救济运动1516次,民众以体制外的自力救济方式来争取或改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免遭污染和破产。㈣1987年,台湾终止了“动员戡乱时期”,解除报禁、,环保诉求的顾忌彻底消除,民众的环保行为掀起,据1993年“环保署”的统计资料,污染的陈情案件高达29805件,噪音污染20328件。环保运动由环境污染向生态保育等多元化发展,截止2009年,台湾经批准设立的环保财团法人约150个左右、环保NGO约300个左右。民间团体环保组织在环保运动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对推动环保、监督环境执法、强化企业环境责任、环境宣传教育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六是广泛开展环境教育,不断提升全民环保素养。环境治理与生态保育取得良好成效的关键是重视环境教育。制订和完善环境教育的法规、政策,主要包括“环境政策纲领”(1987年)、“环境教育概念纲领草案”(1989年)、“教育部环境教育要项”(1990年)、“迈向二十一世纪永续发展的环境教育行动策略”(1998至2004年)、“加强学校环境教育三年实施计划”、“环境教育法”(2010年)等。注重建构完整的环境教育体系,既重视推动各级学校环境教育,又积极推动社会环境教育。运用正规中小学校和民间环保组织、环境志(义)工等多元化途径,广泛开展环境保育教育,提升公民生态环境保育的意识和环保素养。鼓励社区民众参与集水区保育、河流保育、湿地保护、海岸保育、生物多样性保育、环境绿化等生态保育活动,学习生态知识,提升环保素养。2011年6月,台湾实施“环境教育法”,规定各机关、公营事业机构、高中以下学校等职员及学生,每年都须接受4小时以上的环境教育课程,为进一步行政规范化推广全民环境教育并取得成效提供了制度化的政策与法律保障。

三、启示

启示一:要立法,更要重视执法

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陆制定、颁布、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约有60多项,但从目前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状况看,执行效果不理想。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为了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但在一些地方没有严格地执行。应该说,大陆已经基本上形成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现在需要做的是对环境保护和生态保育法律法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启示二:要注重运用经济手段

目前大陆在环境保护和生态保育上,仍然习惯于采取行政命令手段、大规模运动的方式。如在治理“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污染的工作中,当地政府就是采取典型的行政命令手段、大规模运动式方式,关闭大量严重污染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80亿美元,但是付出了巨大的成本,效果不理想、不稳定。要有效利用排污收费、环境补偿费、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使守法成本和收益远远超出违法成本和收益,才能真正达到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标。

启示三:要重视环境教育

噪音污染整治方案范文3

城市是广大居民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家园,创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载体。加强城市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的迫切需要,是强化城市公共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是衡量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目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管理方法和手段相对滞后、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脏乱差屡治不绝等与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要求的逐步提高不相适应的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与时俱进,不断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把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市民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程序,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扩大市民参与,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县(区)、街道三级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和职权。

2、强化法治,规范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城市管理行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

3、以人为本,全民参与。始终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促进人与人、人与城市相和谐。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使城市管理服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城市管理的成果。

4、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抓紧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积极探索依靠改革和发展来逐步解决不利于社会和谐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体制和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属地管理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坚持疏导与防堵相结合,以疏导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同时,通过加大城市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步伐,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

5、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县(区)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不搞相互攀比,不做表面文章。

(三)目标任务。

到年,全市按照省政府要求基本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市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使全市城市环境脏、乱、差,污水、垃圾处理滞后等状况得到基本好转。力争使全市城市建成区供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燃气从无到有,区年率先通气,各县也要积极争取燃气建设项目;绿化覆盖率达到27%以上;污水处理率区、成县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

三、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工作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要求,积极转变城市规划修编方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城市规划修编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城市规划的专业要求,又能体现地方特色。在规划理念上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规划方法上要善于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协调发展;规划内容上,突出强制性内容,有效配置资源,保护资源环境;规划体系上,要形成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城乡规划体系。要努力实现城市规划编制的“三个转移”,即:从重确定开发建设项目向重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类资源、明确空间管制要求转移;从静态规定城市性质、规模、功能定位向动态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转移;从单纯平面规划设计向立体三维空间整体规划转移。

加强对规划纲要和规划成果的审查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必须首先制定规划纲要,明确编制思路和方法,提出重大项目方案,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城市总体规划成果须依法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方可上报审批。强化对城市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管,确保城市规划得到有效实施。严格落实城市规划的空间管治要求,凡已纳入城市规划“红线“(道路保护范围)、“蓝线“(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黄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管治的空间,必须依法加强控制,不得另作他用。

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许可管理,提高建设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各类建设项目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和报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前,必须按项目建设程序,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逐级上报至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各类建设项目竣工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并将选址意见执行情况纳入竣工验收内容,使其建筑物按照规划许可的用途使用,有关部门依此核发房屋产权证明等文件。

四、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的调控和监管力度

加强城市水源和水质管理,加快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依法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和二级饮用水源地的直接排污口,严防污染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抓住国家支持的政策机遇,搞好水质监测改良设施配套和管网改造项目建设,逐步改善和提高城市供水水质,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西和、徽县等有缺水迹象的县城,要从城市长远发展的战略出发,通过勘探和科学论证,寻找可靠的水源,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供水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大力全社会倡导节约用水。

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监管,、成县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装置,并确保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城区河道、排洪道的维护和管理,对侵占城区河道、排洪道、棚盖河道的行为限期予以清理。结合实施城市“绿线“管治制度,搞好排洪道两侧的绿化建设,提高城市景观效果。加强对城市燃气和城市集中供热供应与使用的监控,确保市民用气用热安全。

在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中,要加强商业网点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商业及社区商业有序发展,完善新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老区商业结构布局,为市民创造便捷的消费环境。规范旧城改造中的房屋拆迁管理,认真落实补偿政策,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旧城区保留建筑较多的区域应尽可能增设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满足市民生活需要。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此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城市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城市安全。加大对盗窃、破坏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案件的侦破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五、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重点整治城区主干道路、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园林景点、亲水平台、居住小区、企业和学校周边地段、城乡结合部、车站、广场、城市出入口等区域的脏、乱、差。规范城区公共卫生管理,逐段逐片落实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责任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卫生工作责任制,及时清理脏源点和积存垃圾,消除公共卫生死角。改进垃圾收集方式,实行袋装收集,有条件的可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建设规范的垃圾收集站,撤除城区主干道的垃圾方箱、垃圾台。强化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铁路、公路沿线、排洪沟道等易脏区域的卫生管理,严禁在上述地段倾倒生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确保其干净、整洁。

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市容市貌管理,加大对城区乱停车辆、乱设摊点、乱贴广告、乱养宠物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加快集贸市场和停车场建设,坚决取缔以路代市、以路代场。要加快城市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步伐,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整顿城区交通秩序,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科学合理地编制交通运行方案,有效提高城区路网整体通行能力。城区交通网络要做好与城市出入口、过境高速公路的衔接,过境公路应靠近城区但不进入城区。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户外广告、牌匾、灯饰等要坚持统一规划,严格控制设置规格和色彩风格,突出地方特色,提高材质档次,提升设置标准,加大亮化、美化力度,并保持安全、完好、整洁、美观。各类夜市、烧烤、小吃摊点,应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区段集中设置,限时经营,限时清理废弃物。各类餐饮酒店的泔水等废弃物应定时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入城区排水管道。运输易抛洒物料的车辆,必须加盖苫布。市民饲养宠物,必须实行严格的许可登记制度,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县(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疏导和约束市民饲养宠物活动的管理规定,积极引导其遵守公共道德和保护环境,防止扰民、伤人事件的发生。节假日,允许流动商贩在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卫生的前提下,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

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加大机动车尾气和烟尘、粉尘、扬尘等污染物的治理力度,继续巩固和完善烟尘控制区建设,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全面开展城市噪声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城市安静小区创建活动,切实解决夜间施工、鸣放烟花爆竹等噪音扰民问题,营造清静的人居环境。

六、加快法制建设,强化依法管理

县(区)政府可按照城市管理的上位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城市供排水与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清运与处理、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管理监察等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及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积极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标准进行考试,择优录用,并完善培养教育制度,以保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得到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要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处罚程序,统一上岗资格,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建立综合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执法程序、执法质量、执法水平进行年度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建立问责制,对、滥施处罚、粗暴执法、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职能分工,加强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衔接,建立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适当分离而又有机结合的协调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化运作机制。建立综合执法与市民的信息交流平台,公开执法标准,方便市民投诉,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提高政府执法的透明度,使城市管理从传统的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律手段为主的方向转变,逐步形成“依法管理、全面覆盖、综合执法、一专多能、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城市管理执法新体系。

七、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和科学有序、协调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职能,形成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新体制,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体制,把城市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拓展到社区,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发挥城市管理效能,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范围清晰、责任落实、运转协调、监管到位”的城市管理新模式。要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和到基层、进社区、属地化、网格化的基本思路,突出县(区)、城关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载体和行政隶属作用,强化城关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基层、基础地位,赋予城关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市容整治、环境卫生、道路秩序、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城市管理、监督和维护职能,其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充分发掘街道、居委会、物业部门的管理潜力,落实各层面管理职责,形成立体交叉管理网络,通过疏堵结合和源头控制,变突击整治为长效管理。

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要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层级监督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投入机制,合理控制政府城市建设负债规模,推行特许经营权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多方引导国内外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要以城市管理信息化为突破口,优化管理秩序,整合管理资源,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市民参与面,继续抓好以投诉解难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热线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数字”城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拓展城市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市区与郊区、治标与治本、整治与疏导并举,努力营造“宣传舆论有力、市民认识到位、公众监督广泛、社会共驻共建”的城市管理新氛围,基本形成规范有序、结构合理、开放透明、统一协调、足以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市民安居乐业的长效管理体制和机制。

八、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真正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建设、公安、工商、卫生、环保、林业、交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城市管理的决策、协调、监督工作。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制,把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努力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考核科学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机制。

发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积极发动群众,在全市上下形成舆论宣传有力、市民认识到位、公众参与广泛的城市管理新氛围,提高市民素质,增强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有关城市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法规政策的制定,要逐步引入公众听证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和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