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日常护理的内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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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日常护理的内容

婴幼儿日常护理的内容范文1

【关键词】健康教育;轮状病毒肠炎;护理

【中图分类号】R473.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1-0555-02

轮状病毒肠炎是由轮状病毒所致的急性消化道传染病,病原体主要通过消化道传播,主要临床表现为急性发热,呕吐及腹泻,腹泻的特点,大便水样,量多而频,每日可达10次以上,大便淡黄呈蛋花样,或有腥臭,严重者可发生脱水和酸中毒,对小儿健康危害很大,可发生流行或大流行。本病主要发生在婴幼儿,常由A组轮状病毒引起,发病高峰在秋季,故名“婴儿秋季腹泻”好发于6-24月婴幼儿,大于4岁儿童旱见,全世界每年因轮状病毒感染导致婴幼儿腹泻约1.25亿其中大多数发生在发展中国家,轮状病毒是秋季小儿腹泻最常见的病原体,文献报道[1]小儿腹泻病中检出轮状病毒感染平均阳性率达到了66.7%,轮状病毒感染是导致婴幼儿腹泻的主要原因之一,轮状病毒肠炎常出现脱水和酸中毒。消 弱小儿防御其 它疾病能力,甚至导致死亡[2]。

1 临床资料:2 009年1月-2011年5月,我科收治轮状病毒肠炎101例,男 46例,女55例,年龄6-12月47例,年龄12-24月54例,病程最短3天,最长8天。

2 健康教育。

2.1入院教育:在入院24小时内完成,护士在接诊时发放健康教育手册,为病人及家属介绍病区的环境,入院须知,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介绍呼叫灯的应用,并做示范,使患儿家长尽快熟悉医院的环境,适应住院生活,同时进行消毒隔离知识的宣教,了解轮状病毒肠炎的防治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2 住院教育:目的使患儿家长了解小儿轮状病毒肠炎防治知识,提高患儿家长对此病的护理能力,建立正确的行为方式。

2.2.1 疾病知识教育:向患儿家长介绍疾病名称,疾病特点,病因,临床表现,目前病情,治疗和护理方案,取得患儿家长的配合,本病主要发生在婴幼儿,常呈散发性或小流行。主要为消化道传播感染,也可呼吸道传播而致病,主要表现为发热,呕吐,腹泻。本病病程一般为3-7天,预后良好。

2.2.2 心理指导:由于轮状病毒肠炎多发生于6-24个月婴幼儿,对这部分患儿应进行特殊的心理护理,可鼓励患儿父母多直接照顾患儿,减少彼此间的分离,可将对患儿具有安慰性的物品带入病房,尽量保持患儿家中的生活习惯,尽量满足患儿的合理需求,尽快完成治疗,并在治疗完成后立即给予安抚,表扬。

2.2.3 生活指导:

(1)病室护理:患儿病室要保持安静,空气流通,地面湿扫,保持一定的湿度,避免灰尘。保持环境清洁,阳光充足,室温18-20度,湿度为50-60%,同一病室的患儿需要做好床边隔离。患儿家长及医护人员要注意洗手,防止交叉感染,病室每日紫外线照射1小时。

(2)用具护理:奶瓶食具洗净煮沸后使用,便盆要分类集中消毒,污物放入污物桶统一处理,照看人和小儿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洗手后再用速干洗手液行消毒,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日常护理:婴幼儿皮肤特别娇嫩,由于患儿大便次数较多,腹泻时排出的大便酸性较强,若不及时更换尿布,易引起臀部皮肤发红,皮炎,上行性泌尿道感染,因此必须及时更换尿布,便后用温水洗净擦干,可在皮肤上涂些有保护作用且没有刺激性的油或油膏。如鞣酸软膏。若是高热患儿要告知家长松衣散热,减少衣被,及时擦干汗液,更换清洁衣裤。

(4)饮食护理:应暂停母乳喂养,改为豆制品代乳品或腹泻奶粉,以减少腹泻,缩短病程。腹泻停止后逐渐恢复正常饮食,婴儿6个月以前通过胎盘获得母体的被动免疫,对轮转病毒有强耐受性[3],因考虑母乳中会有特异性抗体和有利腹泻恢复的保护因子,多数学者认为原母乳、牛乳喂养小儿急性期改为无乳糖奶粉对减轻腹泻,缩短病程有利[4]。

2.2.4 病情观察及用药指导:由于小儿轮转病毒肠炎发病后症状较重,病情进展快,所以要教会患儿家长密切观察患儿神志、尿量、大便次数和量、进食量、呕吐、发热等情况的改变,若有变化及时通知医生,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防止脱水进一步加重,告诉患儿家长所用药物名称,作用、副作用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医嘱服药,且不可 漏服或自停自减。

2.3 出院指导:以提高患儿家长自我保健意识,建立正确的遵医行为为目的,护理人员应在患者出院前对患儿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包括饮食、服药、消毒隔离、日常生活指导等,出院后可进行电话咨询,让患儿家长学会自我护理,出现不适应立即就诊。

参考文献:

[1] 张立新,768例婴幼儿腹泻患者轮状病毒检测分析【J】检测医学与临床,2009,6(12):975.

[2] 董永妥,加强对小儿慢性腹泻病的研究【J】中国实用儿科杂志,2006,21(1):1.

婴幼儿日常护理的内容范文2

关键词:婴幼儿,大隐静脉,穿刺,技巧和体会

[中图分类号]R32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02(2015)04-0584-01

静脉输液是儿科用药的主要途径,在临床治疗方法中应用最为广泛,也是儿科护士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护士作为静脉输液的执行者,婴幼儿大隐静脉穿刺术是临床儿科工作中必须掌握的基本操作技术,对于肥胖、脱水、休克的患儿。头皮静脉往往显露不明显,增加了穿刺的难度,而大隐静脉是全身最大的浅静脉。该静脉经过内踝前方时位置表浅而恒定’因此大隐静脉穿刺是临床采血、输液的常用操作技术。但婴幼儿主动配合性差,好动,也是大隐静脉穿刺难,渗漏率高,难一次性穿刺成功的主要原因。现将平时工作中摸索出的技巧报告如下

1技巧

1.1心里护理操作前要充分和家长沟通,讲解输液的相关知识,以及大隐静脉穿刺的必要性,呼唤患儿的姓名,语言亲切诚恳,鼓励大一点的患儿,运用肢体语言抚摸安慰小一点患儿,取得患儿的信任,消除其恐惧感。

1.2让患儿采取坐在操作台上,有利于大隐静脉充盈,助手或者家长固定住患儿的双膝,是其双膝紧贴床面。

1.3方法常规消毒后扎好止血带,穿刺者左手握住患儿的脚,使其脚踝关节绷直,右手持针呈15-20度的角度顺脚踝最高点向内下方向进入大隐静脉血管内,见回血后再进少许,把针柄向左翻转180°,使针的斜面向下,有利于输液通畅,左手拇指固定针柄,右手用一条胶布固定针柄,左手继续固定脚及脚尖部不松手,右手完成交叉和软管的固定,再用10-20cm的手板或者夹板置于患儿的外侧脚踝处,下端长于脚趾1-2cm,上端要在脚踝关节以上,小腿下三分之一处,下端先用一三胶布固定,再用宽约5cm的绷带固定,脚掌处可用软布或者袜子垫实,上端就用绷带固定,固定时松紧适宜,避免太紧影响血液循环,太松容易滑脱。

1.4宣教健康教育;讲解如何照顾小儿,避免液体外渗的方法;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如出现不适及时告知医生护士,以便及时处理。

婴幼儿日常护理的内容范文3

1 社区护理管理

1.1 质量管理。由于社区护理具有住地分散、工作独立、面对人群广泛等特点,我院成立三级质控网,主要由护理部――科护士长――护士长负责,每月就消毒隔离、无菌操作、护士仪容仪表等项进行考核打分,对查出的问题给予整改,并组织全体护理人员讨论提出整改意见。

1.2 人员分配。社区护理是一门独立学科,对护理人员的要求比临床护士高,因为社区护理面向的是一特殊群体,须具备高度责任心,故我院要求凡在社区工作的护理人员均需经自愿报名和组织考核,具备崇高的敬业精神,能独立解决护理上具体问题的知识和技能,有健康向上的人生观,丰富的感染力及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一定的交流能力的方能上岗。这就给顺利开展社区护理工作和护理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3 工作的特殊性。社区护理在内容上与医院有很多相同之处,如肌肉注射、静脉输液、外科换药、等等。社区工作是以公共卫生为主,基本医疗为辅,所服务的对象多为慢性病患者和老年病人,他们不但患有心血管或呼吸系统等躯体的疾患,心理上也常因久病不愈而产生焦虑、恐惧、失望,甚至对生活丧失信心。我们要求社区护士对每一位前来就诊者都要以高度的同情心,用热情和蔼的语言开导启发他们,引导他们增强对生活的信心,同时向他们宣传相关疾病的卫生保健知识,纠正不良的生活方式。指导合理饮食,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坚持对就诊者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建立健康档案,每半年针对本社区的健康状况及人群的需求举办一次社区健康知识讲座,使卫生保健知识逐步在社会普及。为此,我们要求社区护士在完成正常的治疗护理工作外,还必须掌握社会学、护理心理学、公共卫生等相关学科知识。

1.4 实行家庭访视、提供便捷服务。对在我院出院仍需进一步康复的病人由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进行家庭访视。如中风、瘫痪、糖尿病、癌症病人,急性期已过,长期住在医院给家庭成员的生活、工作、经济上带来很大的压力,于是就可以转入社区由社区医护人员上门服务,以减轻压力。具体要求是:各病区根据病人的情况与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联系,社区护士应在病人出院前到病房对病人各个方面(家庭环境、居住环境、日常生活等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评诂,探访后护士应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医护商讨后制定护理计划,然后根据医嘱及计划定期上门给予治疗、护理和康复指导,整个治疗护理过程在病人病历中体现。这一举措的落实,既方便了病人,又拓展了医院的功能,同时增加了医院的社会和经济两个效益。

1.5 实行多元化管理。开展妇幼保健护理,很大比例为妇幼保健护理,实行计划生育后,独生子女在家中尤为宝贵,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及母体安康已成为家庭的核心问题之一。为此,我们要求社区护士必须定期到居委会了解孕产妇的名单,采用随机或定期方法对社区孕产妇进行孕产期健康指导,如帮助认识孕期的各种危险因素,预防流产、教育孕妇母乳喂养知识,指导各种营养膳食促进母乳分泌,指导产妇对新生儿行为能力测查(婴幼儿精神、吃奶、面食、哭声、呼吸、皮肤、大小便的性质和次数进行日常监察)以便早期发现婴幼儿的健康状况,使之得到及时诊治。同时还要指导婴幼儿如期进行预防接种,预防传染病的发生等等。妇幼保健这项工作工作量大,人的期望值也高,需要我们社区护士去掌握和指导。

2 社区护理管理的方向

由于社区护理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护理为一体,加之社区人群的复杂性,要求护理人员不但要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还要掌握人文、心理、等学科的知识,在日常工作中,还要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因此,我们在加强社区护士专业知识培训的同时,还特别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利用各种渠道开展继续教育,逐步培养综合型的全科护士。首先要求在社区工作的护士必须自学《社区护理》一书,针对工作特点,定期进行业务讲课。选送社区护士外出学习、培训、参观。同时对家庭访视中人际交流技巧,社区老年人常见健康问题及护理对策等方面进行护理技术指导。同时还注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以人为本”的服务过程,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用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服务精神,精湛的专业技术,良好的交流技巧,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社区健康的需求。

3 管理的方法

3.1 健全社区护理的组织管理系统,加大对社区护理的资源投入。借鉴国内外经验,由政府资助建立社区护理组织,社区护士只提供服务而不谋盈利。社区护士是独立自主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护理服务,因此要经常选派护士出外进修学习。

3.2 建立社区卫生中心信息网络,改善社区护理环境。由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医院成立专门的社区护理培训中心。与社区医疗机构联合,负责培训基层社区护理人才。对患者家属举办家庭护理知识学习班,培养家庭护理员,形成一支由医院护士――社区护理员――家庭护理员组成的综合护理队伍,共同做好社区护理工作。建立社区护理专门病案,对辖区居民进行卫生知识、家庭护理知识及技能宣教。各社区护理中心不断改进和推行社区护理工作,同时加大人力、财力及物力的投入,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中心的作用,以解决社区护理环境不良的问题。

婴幼儿日常护理的内容范文4

[关键词]标准化;家庭育婴;质量

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和科学育儿观念的增强,家庭育婴服务作为科学、高效养育婴幼儿的手段日益得到公众的认可,育婴服务在家政服务领域地位稳步提升,比重逐步扩大,在此背景下,开展家庭育婴服务标准的研究,用标准化的手段提升家庭育婴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承担了国家质检公益性科研项目《家庭服务业分类基础标准研究》(项目编号:201010248)的研究工作,研制了国家标准《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并以哈尔滨报达家政有限公司为试点单位开展了标准的实施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国家标准《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分别对家庭育婴服务中的关键要素、关键环节提出了要求,其中关键要素包括婴幼儿生活照料服务内容、婴幼儿日常生活保健和护理服务内容、婴幼儿早期和智力开发、育婴相关家务服务内容以及育婴人员的要求,关键环节是育婴人员的资质要求、岗前培训、服务要求实施与监督。

一、开展家庭育婴服务标准试点的意义

家庭服务标准化工作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形成了标准化和实践的相互推动。家庭育婴服务标准试点工作可以大力推动家庭育婴服务国家标准有效实施,建立满足家庭育婴服务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创新家庭服务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拓展家庭服务标准化覆盖领域;推动试点企业自主创新,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标准化管理,形成管理先进、运作规范、服务优质的有示范和带头作用的家庭服务企业;积极探索实践,全面提升家庭育婴服务质量,为全国家庭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二、家庭育婴服务标准试点的实施

1. 试点工作保障措施

在组织上,为保障家庭育婴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试点项目启动后,便成立了试点项目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标准试点工作,负责标准试点工作的执行、组织、协调、宣贯、反馈和监督工作。在经费上,安排标准试点示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企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日常活动、专项培训、标准制定、标准宣贯、评估和改进等。在人力上,设立专人(育婴员)从事家庭育婴标准具体实施工作,聘请家庭服务领域专家和标准化专家成立标准实施专家组,负责标准体系搭建和标准制修订,确保标准试点工作优质、高效。

2.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家庭育婴服务标准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标准《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的宣贯、实施。由试点单位(哈尔滨报达家政有限公司)按照标准条款要求,检查自身的家庭育婴服务的整个过程是否能够达到标准要求,或标准本身是否具备可操作性、标准内容是否全面、合理,是否需要改进完善。在标准实施的基础上开展家庭育婴服务质量评价,家庭育婴服务客户满意度评价,检验试点单位的服务质量水平以及市场认可程度,开展家庭服务标准的实施对家庭服务质量等的作用分析。根据试点工作实际,研究《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应用的保障措施,提出支持标准应用的具体政策措施的建议,探讨值得推广的标准实施工作模式和机制,培养熟练掌握标准内容、标准贯彻实施方法的专业人员。

三、《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标准实施效果

通过本次标准实施活动,有效地规范了家庭育婴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以及服务过程,促进了育婴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了育婴服务机构和育婴服务人员规范化服务的理念,使得家庭育婴服务进入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的良好循环。在《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标准的实施准备阶段,报达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将以往工作模式下育婴服务所采集的婴幼儿成长发育数据作为目标计划组数据,将按照国家标准育婴服务内容和育婴服务要求实施产生的数据作为标准执行组数据。通过数据的分析与比对,实现对《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的验证。

1. 0-1个月婴幼儿成长情况

针对0-1月孩子成长情况,预先进行了目标设定、期望设定,然后按照国家标准中生活照料部分严格执行得出试点执行结果,最后将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对比数据不难看出,在0-1个月婴幼儿身体成长方面,新生儿体重平均值为6斤2两,一个月后目标设定、期望设定和试点数据分别为9斤1两、9斤6两、9斤7两。与新生儿体重平均值比较,分别增加了2斤9两、3斤4两、3斤5两。执行《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标准后的效果要比目标和期望好。同样,在看、听能力和动作行为方面进行比对,执行《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标准的数据要好很多,因此,婴儿经过科学喂养、合理睡眠、“三浴”照料等服务后,身体成长状况有了明显的提高。

2. 4-10个月婴幼儿睡眠状况

将4-10月龄孩子的睡眠时间作为研究对象,试点前做了目标设定和期望设定,然后严格按照育婴国家标准中科学喂养、“三浴”、被动操、按摩等项目进行科学育婴。最后将试点执行数据与目标数据对比,可以看出,白天睡眠时间的目标设定、期望设定和实际情况分别为2小时、2小时、3小时,实际白天睡眠时间段比较稳定大约在9:30~11:00。夜间睡眠时间的目标设定、期望设定和实际情况分别为8小时、7小时、9.5小时,实际夜间睡眠时间段在20:30~07:00,夜间有1-2次起夜和啼哭。因此,育婴规范化服务使婴儿的睡眠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对婴儿的身体成长、智力成长都起到关键作用。

3. 24个月以上婴幼儿行为发展和智力发展

将24个月以上婴幼儿神经心理发育指标作为研究重点,严格按照育婴国家标准进行科学育婴,包括早期教育和智力开发所列出的项目进行科学育婴。试点前做了目标设定,试点后拿到数据进行对比,如图所示:

通过对试点示范情况记录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按育婴服务标准养育的大年龄段婴幼儿(24月以上)其在社交能力、行为良好、自理能力、模仿能力、乐感、语言、大小动作上的发育得分要优于按普通育婴方式养育的孩子。从以上对比数据分析,可知:家庭育婴服务标准的内容科学合理、具有很强操作性,其抓住了婴幼儿的敏感期和符合婴幼儿身心发育规律,通过执行该标准可以培养出一批健康、快乐、综合能力较强的宝宝,孩子普遍身体强壮、性格开朗、动作灵活、活泼能动、眼睛有神、表情丰富、语言准确流力、自理能力强。在试点示范工作期间,我们还进行了客户满意度调查,调查采用抽样的方法,以选取的3个育婴阶段(即0-1月龄、4-10月龄、24月以上)作为本次试点满意度调查对象,对这些婴儿的家长做了电话回访和上门调查,进行满意度数据采集。婴幼儿家长对育婴效果的满意度。如表所示:

四、家庭服务业标准试点示范的对策和建议

制定并实施家庭育婴服务相关标准是规范育婴服务行为,提高育婴服务质量的重要方法。然而,多年以来,育婴服务标准化效果并不显著,这表明开展育婴服务标准化工作是一项任务艰巨的工作。针对我国目前家庭育婴行业现状和育婴服务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协会)推动、企业实施的,有育婴服务提供机构、育婴服务人员、育婴消费者广泛参与的育婴服务标准化运作机制。

家庭育婴服务并非仅由育婴服务提供机构完全承担,家庭育婴服务机构、育婴服务人员和育婴消费者都是育婴服务的参与者和博弈者,也都是育婴服务质量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建立育婴服务标准化机制不能脱离这些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应当从目前的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转型,以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作为各方利益关联者,充当中介机构,具体承担标准的编制、实施、监督检查和调整、修订的组织者,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使育婴服务标准化工作能不断推进,一以贯之。而政府通过育婴服务提供机构评级、育婴人员年审等政府行为推动标准的实施。

2.突破简单的服务基本流程要求,建立更全面更科学的育婴服务标准。

育婴服务是育婴人员在与育婴消费者“接触”的过程中完成的,具有不可修复性和及时性。所以育婴的服务质量不但依赖服务的流程,更依赖服务行为,还与服务的及时性、可靠性等有关。因此,育婴服务标准应该更多地体现系统性、完整性和现实性,其服务内容应丰富、科学、严密、合理,同时具有可操作性。

3.建立标准化动态评估机制。

以育婴服务相关标准为依据,以育婴消费者感知服务质量为主体,建立育婴服务质量的三维评价体系。实施育婴服务相关标准必然涉及对育婴服务质量的评价,否则制定育婴服务标准就失去了意义。而评价服务质量最重要的还是育婴消费者的感知服务质量,即育婴消费者对服务期望与感知服务绩效之间的差异比较。为尽量客观公正的对育婴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建议建立基于育婴服务相关标准的育婴服务质量三维评价体系,即从服务项目的接受方——育婴消费者、服务项目的提供方——家庭育婴服务公司和第三方机构——家庭育婴协会等组织从三维角度同时对育婴服务进行评价。这样,育婴服务标准必将成为提升育婴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育婴服务标准化必将发挥重要的标杆作用。

4.创造良好的育婴人才培育环境。

加强育婴标准化培训工作,建立育婴服务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提高育婴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育婴企业管理人员和标准化工作人员的标准制定、应用和标准管理水平。定向培养高端育婴服务人才,设置高级标准专员职务,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者特定的待遇。

婴幼儿日常护理的内容范文5

区慕洁:

1926年出生。1951年毕业于北京协和医院师资班,1959年毕业于天津医科大学,曾在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系妇幼卫生教研组担任教学及儿童保健工作,此后在239职工医院任小儿科副主任医师。

退休后曾在人民卫生出版社任编译,1985年参与卫生部护理中心对1864例小儿生长发育调查工作与协和医院共同设计开发了计算机“儿童智能测试软件”,并在9年内3次改造升级该软件版本。1990年参加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综合发展社区服务”课题研究,并开发“0-3岁多元智能动画家庭测试法”。

1996-2000年主持中国教育电视台《万婴跟踪》节目中“家庭课堂”及“宝宝乐园”栏目。现任国家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早教项目顾问,中国关心下一代网络早教项目顾问,教育部“科学教育”课题组0-3岁组专家顾问,中国优生科学协会理事。

问:区大夫您好,恭喜您,您的全新力作《区慕洁婴幼儿智力开发大全》在许多网上书店幼教类图书中的销售量均名列榜首。我们知道,您撰写过很多婴幼儿智力开发和培养教育方面的图书,包括两年前还出版过一本《婴幼儿安全保险及常见病防治》,而我们今天就是想请您谈谈婴幼儿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

答:年轻的妈妈第一次带小婴儿的话,尤其要注意避免烫伤孩子。妈妈用奶瓶喂奶的时候,要先把奶滴到手背上几滴,试一下温度。用微波炉加热后的奶更要注意,因为微波炉加热食品有一个特点,内热外凉。加热后,外面的奶瓶摸起来不太热,而里边的奶却已经很烫了。直接拿来喂孩子会烫伤食道,食道一旦被烫伤很难医治,严重的会留下终身伤残。另外,孩子的小手爱乱抓,抱着他在桌边吃饭的时候,要注意别让他抓住桌布使劲拉,有时候桌子上有刚端上来的热菜热汤,这一拉,汤洒了,很容易烫伤孩子。

还有,我们大人的饭菜往往很咸,不要让婴儿过早地尝到咸、鲜这样的好味道,因为这样他们会迷恋上这些美味,变得不爱吃奶,而且长大后也容易口重,埋下一系列心脑血管疾病的隐患。

有的妈妈怕婴儿乱抓抓到脸蛋,就给他们戴上小手套,这时候一定要检查手套里边有没有线头,如果婴儿的小手指被线头缠上,往往很难发现,造成的后果也相当严重。

问:婴儿学会翻身、站立、走路对于家长来说都是很可喜的进步,请问这些过程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

答:年轻妈妈没经验,往往会忽视小婴儿的能力,其实他们在5个月的时候就已经会像烙饼一样翻身了,所以不要单独把5个月以上的婴儿放在大人的床上,即使放在床中间他们也有可能三下两下翻到床下去。8-12个月的孩子如果睡自己的小床,床栏一定要高于站立时孩子的肩膀的高度。

还有学步车的问题,我坚决反对给孩子使用学步车,既不安全又妨碍身体机能的正常发展。有的学步车很重,曾经发生过学步车的轮子被地毯丝勾住,孩子强行一拉,翻倒,压在孩子身上造成瘫痪的事件。

学走路的全过程一定要让孩子自己体验。11个月左右先站立,学着找平衡。12个月一般就能自己走几步了,大人可以引导着孩子沿着客厅的沙发走一圈下来。慢慢地,孩子的脚稳了,也学会叉开双脚保持平衡了,这时大人要引领孩子离开沙发等扶持物。经过这样循序渐进又安全平稳的步骤,一岁多的孩子一般就能自己行走了。有婴幼儿的家庭家具最好都是圆角的,沙发前尽量避免使用玻璃茶几。

问:已经上了幼儿园的孩子呢,您对他们的妈妈爸爸有什么忠告?

答:我最想提醒他们的是,帮助孩子抵制“门口的诱惑”。在幼儿园门口往往会有小商贩们卖一些零食或者小玩具,既不安全又不卫生。孩子上幼儿园的第一天,家长就要带着他们远离这些事物!看都不要看一眼。慢慢孩子也习惯了,从心底里认为那些东西与自己无关,以后长大了自己上学也能轻松抵制住类似的诱惑。

还有,现在饮料五花八门,但是多数都含有色素。色素的危害性极大,它是一种人体排不干净的物质,会存留在神经系统和脂肪组织里。所以从小养成喝白开水的习惯,孩子最受益。

问:在孩子安全方面您还有什么建议?

答:我们生活的城市里处处都有铅的存在――走在马路上,汽车排放的尾气中含铅;回到家里,刚装修的房子含苯和甲醛;翻开印刷品,油墨中含铅;拿出玩具,涂的彩漆含铅……。怎样避免呢,新装修的房子晾晒半年后再入住;大人从外边回家一定先洗手再抱孩子;不给孩子买散装食品,有条件的话尽量选择单独包装的;里边绘有彩色花纹的器皿最好别盛酸性饮料,比如橙汁。另外,从一日三餐中尽量摄取充足的钙、锌、铁、维生素C、维生素B族以及蛋白质,这些微量元素有益于排铅。

《婴幼儿安全保险及常见病防治》

内容简介

本书从生活起居、游戏出行、社会交往、装修安全,安全措施及产品、意外伤害与用药安全等几个方面,大到交通工具、装修污染,小到口香糖、小纽扣,细致的描述了对于宝宝安全存在隐患的多种因素,并给家长提供了预防和解决的方案。而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家庭收入的增加,装修新房、购入新车,外出旅行等都使宝宝开阔了眼界,但同时也增加了不安全的隐忠,所为根据新时代人们新的生活内容,本书讲解了未曾有书重点论及的家庭装修安全、如何购买婴幼儿保险等相关知识等必备的安全知识,可以让新手爸妈防患于未然,让宝宝在健康安全、快乐无忧的环境中幸福成长。

定价:29.00元

出版/发行时间:

2008-04-0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区慕洁婴幼儿智力开发宝典》

简要目录:

不同时期大脑的发育

胎儿大脑的生理特点和发育

婴儿出生岩太脑的发育

感官发展的关键期

感官反应

早期发现感官能力不足

早期发现运动能力延迟

两周岁宝宝的主要能力

2~5岁的宝宝的逐月锻炼

三岁宝宝的主要能力

定价:68.00元

出版/发行对间:

婴幼儿日常护理的内容范文6

儿童服装是指适合于儿童穿着的服装[1],一般泛指从出生到14周岁人群穿着的服装,包括幼童(0岁~7岁)、大童和青少年(7岁~14岁)人群穿着的服装,其中3周岁以内的为婴幼儿服装。

儿童服装具有设计文化多元化的发展特点,比如款式设计,为体现童真童趣,设计师多运用各种装饰工艺(如涂料印花、烫画、涂层、珠片等)。幼童装以可爱与童趣为主,卡通图案是这类服装常用的设计元素。大童和青少年的服装都希望不再以卡通形象等传统图案来传递快乐、健康的感觉,而更多的是希望通过独特的色彩和更时尚、休闲、到位的设计来体现主题,成人化的设计在这类服装上的应用日趋明显。在幼童服饰(围兜、尿片)产品中,由于产品使用性能(防水、防渗漏)的突现,塑料涂层、垫片在这类产品中被广泛使用。

童装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安全风险分析

1.邻苯二甲酸酯的种类及应用。

儿童作为不可控群体最容易受到危害,一方面他们缺乏辨别潜在危险的能力,在某些特定场合下很容易导致各类机械性伤害;另一方面,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阶段,抵抗力低于成年人,易受到各类有害物质的影响和侵害。

增塑剂在纺织品中主要出现在经过聚氨酯(PU)或聚氯乙烯(PVC)涂层整理的产品,以及一些聚氯乙烯塑料制成的服装饰件,如纽扣、珠片等。在纺织品中加入PVC,通常可利用PVC塑料的优良特性,使得纺织品在美观、实用、特殊功效等方面得到改善。长期以来,纺织品中的增塑剂主要以邻苯类产品(邻苯二甲酸酯)为主。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是一类环境激素,最常用的有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6种。其具有无色无味、挥发性低和耐低温等特点,是塑料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增塑剂,可有效改进产品可塑性、柔韧性或膨胀性,但由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没有与高分子物质聚合,且其分子质量较小,因此迁移特性比较显著。纺织品与人紧密接触时,纺织品中的PVC增塑剂就可能迁移至人体内。

2.邻苯二甲酸酯的危害。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环境保护部门通过研究发现,邻苯二甲酸酯可以引发肝组织癌变[2],扰乱内分泌系统。低剂量的DEHP的急毒性不高,但对生物有极强的富集作用,国际癌症研究所( IARC) 已经将DEHP 列为潜在促癌剂,美国环保署也将DEHP 列为致癌物( 第2B 类) [3]。

科学研究发现,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类环境雌激素物质,具有生殖和发育毒性,一些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甚至具有致癌性[4-5]。2011 年2 月,欧盟将DEHP、BBP 和DBP 3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作为首批通过的REACH 需授权物质正式纳入REACH 法规授权名单,其判定依据是上述物质具有生殖毒性( 第1B 类) 。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被归类为疑似环境荷尔蒙,可通过呼吸、饮食、静脉注射和皮肤接触进入人体,其生物毒性主要属雌激素与抗雄激素活性,长期接触邻苯二甲酸酯对外周神经系统有损伤作用,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炎和感觉迟钝、麻木等症状,对中枢神经系统也有抑制和麻醉作用[6]。许多权威科研机构和国际研究小组已认定,一些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可干扰人体内分泌系统,导致男性生殖能力减弱、引发女性性早熟,并且可能通过胎盘脂质及锌代谢影响胚胎发育,导致胚胎生长缓慢。

3.增塑剂在儿童服装/服饰中的存在方式。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解读CPSIA 第108 条时表示,并不是所有的塑料都含有邻苯二甲酸酯。 可能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材料包括:(1)聚氯乙烯(PVC),其相关聚合物如聚偏氯乙烯(PVDC)、聚乙烯基醋酸酯(PVA),此类材料为高危物质;(2)除聚烯烃以外,柔软或有弹性的塑料;(3)除硅胶和天然的乳胶以外,柔软或有弹性的橡胶;(4)泡沫橡胶或泡沫塑料,如PU 等;(5)表面涂层、防滑涂层、抛光剂、贴花图案和涂料图案;(6)衣服上的弹性物质;(7)涂料与填充物;(8)绝缘体[7]。

儿童服装/服饰产品中为体现童趣的各种装饰用设计如涂料印花、烫画、涂层、珠片被广泛使用,同时,为了凸显产品的防水、防渗漏功能,经常会使用含有软质PVC材料,如PVC人造革、PVC薄膜、PVC辅料等,这些涂层、印花、薄膜材料中都可能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

风险案例分析

1.产品质量安全报道。

2012年11月,据北京商报报道,在绿色和平组织的《全球时尚品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调查》的报告中,多个服装行业领先品牌的产品中含有高浓度的环境激素邻苯二甲酸酯。

2012年7月,据新京报报道,一项台湾的儿童玩具抽检报告显示,儿童雨衣DEHP塑化剂的含量超标196倍。

2006年9月,据香港媒体报道,连锁服装店佐丹奴在港宣布,已停售一款印有迪士尼卡通人物小飞象的童装T恤,因有报道指出,该款T恤化学物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超标14倍。

2.2产品通报及召回案例。

2012年6月15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Ticket to Heaven”牌儿童雨衣发出消费者警告。产品中含有3.6%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存在化学危险。

2012年2月1日,加拿大卫生部与Abond Corporation联合宣布对中国产“Honey Bunny”婴幼儿围嘴实施自愿性召回。召回原因为该围嘴的口袋和背面中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超标。

2008年8月22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儿童围兜发出消费者警告。该围兜中邻苯二甲酸二乙基乙酯的含量达14%~15%,存在化学危险。

世界各国采取的应对措施

1.国际环保纺织品标准。

国际环保纺织品标准Oeko-Tex Standard 100的有害物质检测是根据相应纺织品的用途而定。其原则是纺织品与皮肤的接触程度,接触越强则对纺织品的人类生态学要求也越高,其将纺织品分为4 类:Ⅰ类产品——3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用的纺织品和纺织品玩具;Ⅱ类产品——在使用时,表面的大部分和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Ⅲ类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表面不和人体皮肤接触或只有很少部分和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品;Ⅳ类产品——主要用作装饰用的纺织品。对于不同类别的纺织品,Oeko-Tex Standard100 分别提出了相应的邻苯二甲酸酯限制要求,其中对于Ⅰ类产品要求为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总含量不超过0.1%。Ⅱ类、Ⅲ类和Ⅳ类产品中DEHP、BBP、DBP、DIBP 总含量不超过0.1%。

2.欧洲。

2007年1月16 日起正式实施的欧盟第2005/84/EC号指令中明确要求,3种邻苯二甲酸酯,包括DEHP、DBP和BBP被限制在所有儿童玩具和服装及其他物品所使用的PVC 材料中使用。另有3种邻苯二甲酸酯,包括DINP、DIDP和DNOP被限制在儿童玩具和服装及所有可能被放入口中的物品中使用,这6种邻苯类增塑剂的含量不得超过0.1% 。其所涉及的产品不仅包括36 个月以下的婴童玩具、婴童服装和护理品,还包括其他年龄段儿童使用的可能会被放进口中的所有物品。在最新的73项高关注物质授权清单中涉及了7种邻苯二甲酸酯,除了上面提到的DEHP、DBP、BBP之外,还包括了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C7-11支链与直链)烷基酯(DHNUP)、邻苯二甲酸(C6-8支链与直链)烷基酯,富C7链(DIHP)、邻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DMEP),授权清单中要求7种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小于0.1%才可以使用。

3.美国。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关于儿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限量规定已于2009年2月10日正式生效。该法案规定,12岁及以下的儿童玩具或3岁以下的儿童护理产品中不得含有浓度超过0.1%的DEHP、DBP或BBP。此外,12岁及以下可放进儿童口中的儿童玩具或3岁以下的儿童护理产品中不允许含有浓度超过0.1%的DINP、DID或DNOP。

4.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从2011年6月10日开始限制在儿童用品中使用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违规生产商可能面临500万加元(约合500万美元)罚款。新规对6种物质在软乙烯基塑料(如PVC)中的含量进行了限制:在所有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软乙烯基塑料中的DEHP、DBP和BBP三种物质含量不得超过0.1%;在可能被4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的儿童玩具和儿童用品中,同时限制使用DINP、DIDP和DNOP,这三种物质在软乙烯基塑料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1%。

5.阿根廷。

阿根廷政府在2008年决议,禁止销售、生产、进口、出口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过0.1%的儿童塑料玩具和用品。决议要求在进口用弹性材料制作的玩具和儿童用品时,须随附由阿根廷塑料工业研究发展中心(INTI-Plastics)签发的技术报告,确认这些产品不含任何禁用的邻苯二甲酸盐。2010 年5月阿根廷卫生部修改了这一规定,允许经阿根廷认证机构授权的合格评定机构出具证明。2011年1月阿根廷当局决议,要求进口商根据认可的实验室的检测结果,提供邻苯二甲酸盐的符合性证明。

6.韩国。

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2011 年11 月关于有害物质的新标准,规定儿童用品和食品包装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总量应小于0.1%。

国内儿童服装标准现状

在我国已经并实施的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中按照产品的最终用途将产品分为四类,即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用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装饰材料,其中婴幼儿用品的技术要求包含了对上述6种邻苯二甲酸酯总量的限制要求。这个标准是一个适用于各类纺织品及其附件的推荐性标准,其对涂层、塑料溶胶印花、弹性泡沫塑料和塑料配件的产品中增塑剂含量提出了限制要求,标准中的产品分类和技术要求均参照国际环保纺织协会Oeko-Tex?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通用及特殊技术要求》(2008年第1版)的相关内容。目前我国现行纺织品标准体系中,适用童装产品的国家或行业推荐性产品标准中均未涉及邻苯二甲酸酯的技术要求。

因此,童装生产企业对增塑剂含量的风险意识不强,盲目依赖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原料,未将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列入日常质量管理内容范围;同时,部分企业一味追求产品的外观和性能,将各种涂层、印花、烫画、塑料配件等工艺设计应用在儿童服装产品,往往偏重工艺需要而忽视添加剂的剂量控制。

我国童装中邻苯二甲酸酯安全风险应对建议

1.童装生产企业应密切关注与之产品相关的国内外技术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选取环保、安全、无害的增塑剂替代上述6种增塑剂应用于产品生产工艺,从原材料管理入手,提供一个产品安全的质量保证。

2.加强儿童服装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我国童装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目前,正在报批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已将6种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增加为考核项目,建议尽快并实施,为童装产品质量安全考核提供一个技术保障。

3.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项目列入日常的童装产品质量监督的内容,使产品质量监督更具全面性,为童装产品的质量提供一道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 GB/T 15557—2008《服装术语》[S].

[2] Loftus N J, Woollen B H, Steel G T, et al. Assessment of the dietaryuptake of di-2-(ethylhexyl) adipate (DEHA) in a limited population study[J]. Food Chem Toxicol, 1994,32(1):1-5.

[3] Melnick R L. Is peroxisome proliferation an obligatory precursor stepin the carcinogenicity of Di( 2-ethylhexyl) phthalate DEHP[J]. Environmental Health Perspectives,2001,109( 5) : 437 - 442.

[4] Van WA, Van V, Post humus R, et al. Environmental risk limits for two phthalates, with special emphasis on endocrine disruptive proper-ties [J]. Ecotoxico Environ Safety,2000,46(3) : 3205.

[5]靳秋梅,孙增荣.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生殖发育毒性[J].天津医科大学学报,2004,10( 增刊) : 15.

[6] Dees J H, GazoulA I M, Papadopoulos V. Effect of mono-ethylhexylphthalate on MA-10 Leydig tumor cells[J]. Reprod Toxicol,2001,15( 2) : 171 - 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