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环境分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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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环境分析

资本市场环境分析范文1

关键词:制度创新,保险投资,资本市场

保险制度创新是指顺应现代保险金融化的发展潮流,改变传统保险经营理念,突破保险经营仅局限保险承保范畴的制度安排,实现保险保障与保险投资并举,构建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深度融合、保险业与金融市场协同发展的新的制度安排。高效的保险投资是保险制度创新的动因,也是保险制度创新的结果。

一、保险制度创新的背景和趋势

目前,国际保险业保险制度创新,是在国际经济、金融出现金融保险服务一体化趋势背景下的一场保险制度的变革。金融和保险服务的一体化是指各自的产品及服务被相互采用,从而形成业务交叉与融合。近来年,“一站式”金融服务成为金融业的一种发展趋势。对客户来讲,通过一个金融服务机构获得所需的各种金融产品与服务,这的确是非常便捷。金融与保险一体化客观上是因为市场竞争激烈、金融管制放松、客户寻求成本更为低、更便捷的金融服务等多种原因。随着国际金融和保险集团在不同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金融与保险业呈现出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推动了保险业在保险制度、产品开发和增值服务方面的完善与创新。

保险制度包括保险业运作的基本原则,如最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损害赔偿原则、近因原则等;险种设计、保险合同的制定、产品定价、展业、承保、理赔、投资、准备金的提取等方面的共同做法。20世纪后期,国际保险业在经济、金融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中,进行了保险制度的重大变革,完成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整合,保险金融化、证券化成为基本发展趋势。目前,国际保险业在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高度融合的新的平台上运作,实现了保险经营的一次“质”的飞跃。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保险业在运作中存在很多缺陷,有很多不符合国际惯例的作法。特别是在保险投资问题上,与现代国际保险业发展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保险经营长期“一条腿”走路的制度安排,制约了我国保险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影响了我国保险业健康和持续发展。未来的国际竞争要求我们遵循同一个游戏规则。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只有及早地融入世界,熟悉国际游戏规则,才能在日益严酷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进行保险制度创新,构建全新的保险经营平台,实现保险业与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是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二、我国保险制度创新的环境分析

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经验表明,保险制度创新是建立在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基础上的。因此,进行保险制度的重大变革,需要逐步完善我国保险制度创新所需要的企业基础和市场环境。首先,要建立现代化的保险企业制度。要解决好保险企业组织形式、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及其经营状况的基本评价指标、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竞争原则、税收政策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其次,要完善保险经营的市场环境,尤其是保险投资环境,重点是完善保险投资所必须的政策法规环境和资本市场环境。完善的资本市场环境,是实现我国保险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险创新的平台。

目前,我国《保险法》对保险投资的规定十分严格。从表面上来看,这些规定似乎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但问题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体制模式和发展模式都处于转型期、经济增长率和经济变量波动率相对都很高的国家中,这样一种规定有可能将保险公司置于巨大的负。债风险之中。然而,如果只是简单地改变或放松保险投资的监管规定,在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很不成熟、投机性很强,保险公司投资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又有可能使保险公司面临重大的资产风险。因此,需要积极稳妥地改革和完善政策法规环境。

要解决保险投资的两难问题,满足保险业的资金运用需求,必须将保险投资问题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具体讲,就是应当大力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同时推动保险投资的多元化。第一,政府要调整对资本市场的政策,从总体上看,要重点发展包括寿险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第二,逐步扩大寿险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业务范围,放开投资业务和允许其直接经营证券业,对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应区别对待,逐步放宽寿险公司的投资业务范围。第三,逐步放宽投资政策,允许国内保险公司选择海外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进行投资。这不仅有利于加强内资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而且可以进一步扩大其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程度。

目前,我国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受到严格的分业经营限制,保险企业的经营模式单一,缺乏创新的基础。鉴于此,对于全球金融业务一体化趋势,我门要从容面对,认真研究,既不可视而不见,又不可盲目追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一体化,为保险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我国保险制度创新的基础

实现保险业与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是我国现阶段保险制度创新的基本目标。保险投资是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衔接的纽带,是我国保险制度创新的基础。国际保险业发展的趋势表明,现代保险越来越离不开保险投资,保险投资是保险业的重要利润来源,是保险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首先,保险公司是金融市场上一个正在不断成长的重要参与者。它们承保各种不同的企业和家庭风险,从而推动其参与经济与金融活动。在盈利性的驱动下,它们也已成为全球广阔金融市场上日趋重要的投资者和金融媒介。它们给资本市场带来了创新的保险方式,为金融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并在新金融工具的开发进程中搭起了银行与保险产品间的桥梁。保险与再保险公司拓宽了金融工具的范畴,提高了市场参与者的多样性,并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融资和规避风险创造了新的机会。与此同时,它们还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及其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

保险业参与资本市场有着深厚的经济背景。回顾上世纪的90年代,我们可以看到,费率疲软与低债券收益的环境刺激着创新,从而促使保险与资本市场之间出现了某种对接。保险公司在这一时期致力于将其庞大的投资组合与融资渠道进行多元化。例如,在信贷衍生市场上它们正成为日益重要的参与者,帮助银行对其信贷风险暴露头寸进行套期与多元配置。在融资方面,美国人寿保险公司已经发行了融资安排(fas)与担保投资契约(gics),这一发行量很快上升到大约400 -500亿美金的规模(j.p morgan,2001)。对市场参与者的调查表明,这些基金一般都投向与fa/gic有相近到期期限的高收益证券,以便得到正向的收益。在保险需求增加过程中,对新活动中风险的日益重视,对保险费率的稳定这些考虑导致许多保险公司开始重新评估他们的资本市场活动。

其次,金融市场为保险业摆脱困境提供了必要的市场环境,为保险资金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有效运作提供了空间,为保险业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共发展,最终达到利益共享创造了条件。保险业介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一方面表现为保险资金介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保险资金介入货币市场,即保险资金存入银行可以商谈利率,允许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使保险资金进入消费信贷领域和房地产按揭业务,允许保险资金投向有长期稳定回报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允许保险资金涉足风险投资领域等;保险资金介入资本市场,即允许保险公司单独或者与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组建独立的保险基金进入股市,或者支持保险资金从目前间接进入股市转为直接进入股市。另一方面,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对保险市场有三大拉动作用。一是保险产品更趋向投资型;二是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发生变化;三是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由互助型向股份制转变。

四、我国保险制度创新的目标

随着国际金融保险服务一体化的推进,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的日益融合,成为当今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它为我国保险业摆脱困境提供了必要的宏观环境,同时也为资本市场的完善提供了契机。资产收益率低、“利差损”问题使中国保险业将面临偿付能力不足的困境;市场结构不完善、功能存在缺陷使资本市场发展陷入泥潭。为摆脱这一困境,需营造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整合的基础环境,制定符合国情的制度安排,使中国保险市场深度参与资本市场的运作,与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以达到利益共享,并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最终摆脱各自的困境。

首先,中国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也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持。保险业的竞争使得保险经营利润空间日趋窄小,保险投资利润成为维持保险生存发展的基础。根据新修改的《保险法》,保险资金主要运用于资本市场中。现阶段中国的资本市场还不规范,不完善,但是资本市场只有在发展中才能得到规范和完善。中国保险业不能坐等资本市场规范和完善以后再发展,必须与资本市场同步发展;觎范和完善。保险业急需的资金运用人才只有在发展中才能不断吸收引进和培养提高。

其次,保险业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市场中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中国资本市场的完善、规范和发展需要一大批理性的机构投资者,需要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保险业就是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和主要的资金来源。同时,中国金融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并不影响保险业在资本市场上发挥作用。随着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其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和地位会越来越大。

五、推动我国保险制度创新的措施

实现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高效的资金营运、高效的保险投资,因此,必须在完善资金运用管理体系上进行专业化资金营运管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经营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构建全新的保险经营平台,探索并建立高效的保险投资运作管理体系,是当前重大的保险制度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并不一定等于资金投资收益的提高。积极探索合适的保险投资的组织管理体系,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是保险业进入资本市场,提高投资收益率,防范风险的内部条件。

由于保险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所管理的都是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资金,而不像一般资产管理公司那样吸收社会各界的自由资金,这种资产管理公司应该被认定为保险相关企业。保险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并不违反《保险法》的规定。可以认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现阶段我国保险投资的组织管理体系的新的制度安排。

当然,在现有体制下,要充分释放我国保险业所蕴涵的巨大创新能量,还应该注重处理好几个关系:创新与wto规则的关系;创新与市场的关系;创新与运作条件的关系;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因为保险创新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创新扩大市场来获取更多的新资源,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得到保险市场的认同,因此,研究和分析市场需求是保险创新的关键。

保险创新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具备相应的运行条件和制度条件;缺乏一定的客观条件或者监管制度的保证,是难以充分发挥创新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的。特别是保险创新,一般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会带来风险,加大了监管难度。而以逃避监管为目的的保险创新与原有监管体制有着更为直接的冲突。因此,尽快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标准的监管体系,既是控制保险创新风险的需要,也是推动保险创新发展的需要。

主要参考文献:

资本市场环境分析范文2

一、对监管者缺乏监管的证券监管博弈分析

证券监管博弈模型的博弈双方是证券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从证券监管的实践来看,证券监管者是多元化的,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交易商协会,还可以是证券交易所或者别的什么机构。不过几乎各国的证券监管都是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共同完成。我国采取的也是这种模式: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代表政府进行强制性监管,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进行自主监管。至于被监管者,笼统的说就是整个证券市场,即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以及他们在证券市场上的活动和行为。不过绝大多数国家都把证券监管的直接对象定位于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具体包括发行各种证券的筹资者(政府、企业)、投资各种证券的投资者(政府、企业、个人)、为证券发行和证券投资提供各种服务的中介机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托管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以及为证券发行和证券投资提供各种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和个人。

实施证券监管对于监管者是有成本的,即监管者的行政成本。为了实施监管,监管者需要设立监管部门来专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有关条例和细则(如证券发行审核、证券稽查等),这一过程中自然需要耗费人力、物力以及监管人员进行知识更新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并且监管越严格行政成本越高,为了分析方便,假设监管者只有两种纯策略选择,分别为低成本(low cost)的普通监管(监管成本为cl)和高成本(high cost)的严格监管(监管成本为ch.chcl) 。

实施证券监管对于被监管者也是有成本的,即被监管者的奉行成本。被监管者为了遵守或者符合有关监管规定不得不承担额外成本,如为按照规定保留记录而雇佣专人的费用、提供办公设施和材料的费用、聘请专门中介机构的费用等,只不过这种奉行成本以抵减收益的形式存在。在利益的驱使下,被监管者有可能为了增加收益(包括一非法收人)、降低成本(包括奉行成本)而进行违规操作。所以假设被监管者的纯策略选择是遵纪守法或违规操作。若遵纪守法则可稳定获得收益凡(已扣除了证券监管的奉行成本);若违规操作且未被查处,则可获得超额收益(违法所得或降低的奉行成本)r ( reward ),但若被查处则不但要没收非法所得,而且还会被处以罚款,此时的罚没总成本为p( punishment )。进一步假定,在被监管者出现违规行为的情况下,低成本的普通监管是查不出来的,而一旦监管部门采用高成本的严格监管,就一定能予以查处并处以罚款。

基于前述假设,考虑到证券市场上博弈双方得益信息的可获得性,建立证券市场上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并用矩阵形式示如表1。

利用划线法可以很容易地找出该博弈的纯策略纳什均衡:监管者实施普通监管,被监管者进行违规操作。最终结果是:监管者虽然付出了一定的监管成本却毫无作用;一部分被监管者违规操作获得了超额收益但却使其它的证券参与者遭受损失。显然,这是一个低效率的组合,只会加重证券市场的不规范性,违背了实施证券监管的初衷。

二、对监管者实施监管的证券监管博弈

若我们对证券监管部门实施监管,那又会是个什么样子呢?这里让我们进一步假设,如果监管者通过严格监管查处了被监管者的违规行为,就会得到一定的鼓励b(bonus),这种鼓励既可以表现为物质奖励(比如来自违规者的罚款,用以增加办公经费),也可以表现为社会公众对其褒扬带来的精神鼓励,或者兼而有之;但是如果监管者为了节省成本(或偷懒)只进行了普通监管而导致被监管者的违规操作得以成功,则要对其施以一定的惩罚f(fine),这种惩罚可以是行政上的、法律上的或是经济上的。如此一来,上述博弈模型就发生了较大变化,新的博弈模型的得益矩阵如表2。

仍然利用划线法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当对监管者的监管力度较大、使得对其的鼓励与惩罚的量化绝对值之和大于监管者实施普通监管和严格监管的成本差时(即f+b>c-c}),该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从而避免了(普通监管,违规操作)这种低效率策略组合的出现。这种情形下,博弈双方都将在博弈中采取混合策略,即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各自以一定的概率随机选择严格监管或是违规操作。让我们定义:监管者进行严格监管的遨纤二几登三寻多笼罐熟:弓多雀诺态咬乏导铸泉录名室圣聆多石杀涟返络题透汉蛋定召砖罗亨恶璧三兮概率为r,进行普通监管的概率为(1-r);被监管者选择违规操作的概率为e,遵纪守法的概率为(1-e)。

给定e,监管者选择普通监管r=0和严格监管二1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即,若被监管者违规的概率小于(c‑-c,)/(f+b),监管者会选择普通监管;若被监管者违规的概率大于(c‑-c洲(f+b),则监管者选择严格监管;若被监管者违规的概率等于(c‑-c,)/(f+b),监管者就随机地选择普通监管或者是严格监管。

给定r被监管者选择遵纪守法e=o和违规操作e=i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即,若监管者进行严格监管的概率小于r/(r+p),被监管者的最优选择为违规;若监管者进行严格监管的概率大于r/(r+p),被监管者的最优选择为遵纪守法;若监管者进行严格监管的概率等于r/(r十p),被监管者则可能违规也可能遵纪守法。

因此,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是:r=r/ (r+p).e=(c,}c,)/(f+b)即,监管者以r/(r+p)的概率进行严格监管,被监管者以(c‑c,)/(f+b)的概率选择违规也可以解释为,市场上大量的被监管者中(c,}-c}/(f十b)比例的被监管者选择违规,(f+b-c‑+c,)/(f+b)比例的被监管者选择遵纪守法;监管者随机地对r/(r+p)比例的被监管者进行高成本的严格监管,而对剩余的被监管者则仅采取普通监管。

三、结论

资本市场环境分析范文3

关键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部环境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08)11-0015-03

1999年,我国政府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借鉴国际经验,先后出资设立了信达、华融、长城、东方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并通过划转方式对口接收了中国建设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1.4万亿元不良资产。到2006年年底,四家AMC已经基本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任务,伴随着建行、中行、工行、农行股改进程,AMC的不良资产来源逐步由政策性剥离向商业化收购过渡,在经营模式上也逐步开始向商业化转型。这些变革,对AMC外部环境的改善提出新的要求。

一、我国AMC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AMC的外部环境涉及到诸多方面,对经营处置影响比较显著的主要包括法律环境、市场环境和政府环境。

(一)法律环境方面

配套的法律环境是AMC运作的基础。1999年四家AMC成立后,在不良资产相关法律一片空白的情况下开始对不良资产剥离与处置的探索。2000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对AMC的性质、职能和业务范围进行了明确,初步确立了AMC的法律地位。在随后的不良资产处置进程中,国家不断出台了诸多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但总体看来,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环境依然相当薄弱,大大影响了处置效率,并制约了处置方式的创新,如资产转让、企业重组、资产证券化、结构交易等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甚至受到限制。迄今为止,我国没有一部针对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和资产管理公司的专门法律,现有的民商法对债权人的保护程度十分有限,AMC业务运作中的问题主要依靠行政文件解决,使其处于不利地位。

(二)市场环境方面

市场深度不够,缺少市场竞争机制,缺乏多层次、开放的不良资产市场。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不良资产批发与交易市场。一级市场由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垄断,缺乏必要的竞争,而二级市场信息流通不畅,市场的交易主体数量有限,交易手段和交易品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不良资产处置的速度和效益。目前,我国没有把不良资产批发市场和处置市场分开,也没有把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和公司控制权交易市场分开,更谈不上不良资产的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化市场的发展。

(三)政府环境方面

我国不良贷款主要集中于各级政府管理的国有、集体企业,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错综复杂。AMC代表中央政府,资产处置是与地方各级政府的利益博弈,因此,其面临的地方保护主义和不当干预行为较为严重。 一些地方政府为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默许假借兼并、分立、合并和破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同时,迫于政

府压力,司法不公,偏袒地方国有企业,不能依法保障AMC的权益。

二、国外AMC的外部环境分析

(一)法律环境

美国在二十世纪80年代出现银行危机以后,政府为了加快处理不良资产,在组建RTC(Resolution Trust Company)的同时,还颁布了一系列法律,特别是1989年的《金融机构改革、复兴与加强法》,它提出了解决储贷协会危机的一揽子方案,设立债务处理融资公司专门为RTC提供融资。另外《债务处理信托公司再融资、重组与改进法》改革了对RTC的监管体制,细化了监管规则,补充了融资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RTC的目标、权利和责任,为其公正有序地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提供了严密的法律依据,更可取的是对新的规章制度灵活解释,以适应新产品和新观点。

波兰在1993年推出国有银行重组计划,制定了《银行企业法》、《重组法》等法律,这些法律与破产法、商业通则共同构成了规范重组的法律体系。《重组法》赋予银行在调解过程中拥有“准司法权”,将主动权从法庭转移到银行,以解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矛盾,简化有关法律程序,提高效率。法律提供了银行和债务人重组债务的几种方式:调整债务期限、降低利率、不计复利、债权转股权、减免债务本息及提供新的贷款等。如果企业不能或不愿重组,银行有权迫使债务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或出售不良资产。由此可见,波兰立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化银行在债务重组中的地位和权利,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重组法》的实施使银行资产账面价值减少,却没有造成普遍免除债务、逃废债务的习气。

韩国政府针对1997年出现的亚洲金融危机,于当年11月制定了《有效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及成立韩国资产管理公司的法案》,把现有的成业公社扩编成资产管理公司,并设立了不良债权整理基金,负责处理不良债权。为了保证以证券化的方式处理大量的不良债权,1998年9月制定了《资产证券化法案》,1999年4月制定了《住房抵押债权证券化公司法》。

从法律环境来看,取得成功的国家都颁布了针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特别法,对于资产管理公司独特的法律地位予以承认,为资产管理公司各类业务的开展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二)市场环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主要基础就是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创新,这些处置方式涉及到企业上市、证券化、债券和股票承销、债转股、兼并收购、分立重组等。这些处置方式都需要完善的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私募市场、不良资产基金市场、客户市场等若干市场的支持。同时,巨额的不良贷款在短时间内处置,供给大于需求,供需矛盾会非常突出。虽然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暴露出制度不完善、操作不规范、市场规模和容量小、流动性差等问题。特别是债券市场规模小且停滞不前,股票市场尚需进一步规范,基金业虽然近几年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整体情况并不乐观。有关法律法规不配套、政策制度不落实,难以吸引各方资金参与不良资产重组。由于不良债权不是实物资产,在我国属于比较“偏”的投资品种,投资者对它普遍缺乏认识,甚至认为不良债权和ST股票是一回事,不良债权的买方市场狭小。因此,如果事先没有对债权企业进行调查,也没有信息获得渠道或者渠道不通畅,那么很少会有投资者愿意承担这种风险。近年不良债权拍卖中,几乎看不到竞价场面,即使能够成交,成交价格往往也不理想。

而发达国家在清理坏账过程中,通常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坏账包装和销售,从而降低清理成本。

意大利承担重组的中介机构――伊利亚集团从银行手中收购企业的股权,对企业进行重组并取得成功后,又把股权在资本市场出售给私人。

美国RTC成立以后,资产存量里面数额最大的一项是住房抵押贷款,高达340亿美元,鉴于当时美国住房按揭证券市场规模很大,该公司就将证券化方式引入,在1992年运作第一个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并在随后的两年内不断推出,每月的平均交易额高达19亿美元。从整体来看,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处置的资产占RTC全部处置资产的10%。通过资产证券化,该公司将大量的不良贷款推向了市场。

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于1999年推出第一个证券化项目,从1999年到2001年间,利用证券化处置的不良资产占总额的20%。同时韩国不良资产市场是全方位的,各家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都可以通过KAMCO介入或者自行参与不良资产市场。购买方既有国内企业,也有国外公司;市场客体既有单项资产,又有组合资产;既有现金交易,也有经营、收益分配权交易。韩国资本市场虽然没有美国发达,但是韩国资产管理公司聘请了大量国际上有威望的中介机构,如牵头经理人由瑞银华宝和德意志银行担任,信用评级聘请的是惠誉国际和穆迪公司,外资的广泛参与提高了透明度,市场化运作的外资占了整个不良资产处置中的75%。

因此,从国际经验看,设立处置机构只是第一步,而发展不良资产的交易市场才是提高处置效率的关键。

(三)政府环境

首先,很多国家之所以成功就在于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政策性收购少。运作比较成功的国家有美国、瑞典、韩国等,这些国家剥离或者收购资产一般是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政府以及银行协商解决,政府不强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而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般不收购金额小、存在权责瑕疵、没有重组价值的资产。不收购重组价值不大的资产是从组织成本考虑,与其收购不如留在原银行进行核销。

其次,政府需要给予资产管理公司充分的独立性。在运作成功的国家里,政府绝不独揽大权,比如美国、西班牙、瑞典、韩国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能够自主决定管理和处置的决策,具有较高的独立性。政府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和监督检查规则执行情况,不介入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内部经营管理。政府的监管部门间协调充分,监管效率较高。运作不成功的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往往实行多头管理,导致“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现象共存,加大了处置风险。

再次,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定期向监管部门上报并向社会披露重大的内部决策和财务信息,具有很高的透明度,资产管理、处置活动基本上奉行“三公”原则。

而在运行不成功的国家,如墨西哥、菲律宾等,监管部门对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资产管理和处置干预较多,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缺乏独立性,自主决策性差,为避免损失,不愿积极参与大规模资产处置。在加纳等国,资产处置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而且要考虑社会和政治效益,企业重组主要由行政主管部门决策,作为债权人和股东的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经常没有发言权。这样一来,政策导向对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使得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无法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发生经营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三、改善我国AMC外部环境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框架

国际经验表明,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必须依托能全面、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框架。国务院颁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解决了资产管理公司遇到的部分法律问题,但与国外同类机构相比,我国AMC在法律、制度保障、功能设置上都存在一定缺陷。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框架的关键是按照德国等西方国家在企业管理方面所采用的“利益相关者治理”原则,在《公司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中赋予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地位以及主导对企业的重组、破产的权利。

(二)发展资本市场和不良资产交易市场

发展各类资本市场,特别是企业产权和债权转让市场,形成场内、场外多种交易形式,主要目的是提高各类产权的可流通性。构造债转股股权流通机制对不良资产处置非常重要,公司控制权是不良资产处置的关键所在,惟有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才可能对现有的债转股企业以及债务人企业管理层形成足够的压力,资产管理公司才能真正发挥投资银行兼并重组的价值提升作用。否则,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将只能停留在依法清收并拍卖实物资产的价值止损阶段,很难起到促进国有经济重组、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资源整合的作用。

(三)推进和完善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化干预

在不良资产的收购中,政府需要多从市场因素考虑,在符合国家政策和国计民生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商业化收购的方式,既能提高收购效率,又不会损害整体利益。同时,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政府应该避免过多的行政性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处理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资产的时候,更是要从全局出发,将资产推向市场,而不是仅仅以行政力量来进行资产处置。

参考文献:

[1]朱志强:《不良资产处置须打好战》,《西部论丛》2007年第1期。

[2]杨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的法律问题分析》,《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

[3]徐荣梅:《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经验的国际比较及其借鉴》,《经济经纬》1999年第4期。

[4]吴奉刚:《波兰的银行企业重组与启示》,《金融理论与实践》2000年第2期。

资本市场环境分析范文4

【关键词】“新36条” 民营经济 投资领域 融资困难

一、“新36条”下河北民营经济面临的机会

民营经济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贡献:民营经济创造了中国80%以上的新产品、65%以上的科技成果和技术专利,在全国56个高新技术开发区,民营经济的企业数量达到80%以上。为了推动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非公经济36条”颁布5年之后,国务院于2010年05月13日再次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新36条”出台已两年多的时间,河北省的民营经济在“新36条”下获得了新的发展机会,同时也面临着挑战和困难。河北省民营经济如何借助“新36条”之风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这是解决当前我省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新36条”为民营经济提供的最大机遇就是使民间投资的领域和空间大大拓宽。“新36条”实施细则指出,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市政、铁路、能源、水利、电信等多个领域,河北省民营经济拥有了更多的生存空间。

二、河北省民营经济生存环境分析

(一)法律环境需进一步改善

自2010年5月13“新36条”出台后,历经两年多的时间,截至2012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各领域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全部出台。然而细则并没有给出具体性意见。比如例如在铁路部出台的细则中,诸如哪些干线线路民间资本可以参与、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运营价格如何核定等都没有给出清晰的界定。而民营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寄希望于当地政府具体的细则上。自2011年开始,北京、广东、浙江、江苏、山西、湖北、重庆、四川等省市陆续出台地方细则,明确鼓励民资进入相关领域。而河北省与之相关的细则并没有出台。如何根据“新36条”结合出符合河北省省情的地方细则是发展当地民营经济的关键。

(二)民营投资领域仍受多方限制

尽管“新36条”对民间资本涉足领域拓宽了,但是在能源、电信和铁路等领域,国家依赖的仍是国有垄断央企,民营经济进入这些领域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障碍;一些国家投资的“铁、公、基”项目基本上都是有国企来承担;医疗、文化教育、城市公共服务等项目对民营企业的开放也非常有限;国家虽然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河北省在这个领域对民营企业的扶持仍然欠缺。

(三)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虽然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较为成熟,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有力的场所。但是对于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通过上市融资的机会还是非常少的,同时通过发行债券融资也很难获得批准。由于不能在资本市场获得直接融资,那么银行贷款就成为众多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然而大多数民营企业存在规模小、信誉透明度低、财务不规范、缺乏专业人员等问题,加上商业银行受经营体制和各种规章制度的限制,使得民营企业很难获得商业贷款,即便是获得了商业贷款,企业也会承担非常高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河北省市场上为中心型民营企业进行信用担保机构少,中小企业寻求担保就更加困难。即使能够拿出好项目,民营企业也往往因自身存量资产不足而找不到合适的担保机构得不到信贷的支持。由于资金短缺,即便是能源、电信和铁路等领域民营企业开放,民营经济也很难进入。

(四)民营企业产业结构有待优化

河北省民营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资源型、粗放型的企业,导致产品结构单一、产品附加值低、生产效率、风险抵抗能力差。其在产业结构方面良莠不齐,既存产业结构层次低、模式雷同、重复建设严重、创新能力弱的中小企业,也存在着附加值高的中小企业,如部分优秀的高科技企业。整体来看,河北省的民营经济处于产业链的中下游。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其核心竞争力不足,很难和国有企业竞争。

三、发展河北省民营经济的建议

如何借助“新36条”,使河北省的民营经济得到更大的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相关机构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一)完善民营企业的生存法律环境

我省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环境的支持。民营经济作为我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法律层面上予以确认。这就要求,河北省结合“新36条”的内容和要求出台适合本省省情和实际情况的政策和法规来引导、鼓励和扶持我省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民营经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和利益,消除民营经济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歧视,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平等、自由的发展空间。

(二)进一步放宽民营经济的进入领域

“新36条”放宽了民营企业进入市场的领域。因此河北省应在“新36条”的内容指导下,放松对河北省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限制,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利润率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和垄断行业。在民营企业进入的过程中使其享受到和国有企业一样的待遇。

(三)改善民营经济的融资环境

一是银行及相关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融资支持,比如建立对民营信贷的专门机构和专项信贷资金;建立多种资产评估体系,比如通过建立健全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通过版权、商标权、技术专利、品牌价值等作为质押物来帮助民间文化企业融资,加大民营企业对河北省文化产业的带动作用。二是河北省政府为民营企业建立政府担保体系。比如苏州市政府投入了50亿元发展了57家担保公司,银行对此非常信任,民间投资者融资难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通过对支持力度的加大,降低民间资本的投资风险,提高其积极性。河北省政府出面投资建立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的担保公司或机构,为我省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降低民营企业融资的难度。

(四)加快民营企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及升级

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带动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这样不仅会加快我省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还会促进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因此政府要进一步完成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并通过资金、税收优惠、补贴等形式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使河北省民营经济借助“新36条”之风获得更快发展,这对优化河北省产业结构、提高技术创新水平、解决就业、提高人民消费水平将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林智军.民间金融发展对我国经济效应的分析[J].民营科技,2011年08期.

资本市场环境分析范文5

[关键词] 市场 高校科技 成果转化

企业有三大基本活动:即生产运营、财务管理和市场运作。市场运作,不仅是一切经营者的必修课,而且也是必须要做好的一项实践活动。高校科技企业是高校社会服务功能的具体实践者,是产学研良性互动发展的纽带和桥梁,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重要渠道。正确认识、把握和不断寻求高校科技企业市场,不仅仅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高校获取社会办学资源、高质量地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探讨我校乃至高校科技企业市场的实践具有积极的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对市场的正确认识和把握

1.认识市场

在经济学中,市场泛指某种产品买方与卖方相互作用以确定价格与数量的一种安排,是买方与卖方交换关系的总和。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有形市场是指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无形市场是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通过多种交易形式达到交易目的的市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形市场正越来越让位于无形市场,这是市场变化的一种趋势。有趣的是:政治的变化是在敲锣打鼓声中进行,而经济的变化则在不知不觉中发生。最近有学者提出更深奥的市场理论,认为市场的真正内涵是由产权,契约和制度构成的组织载体。认为产权确定交易对象,契约协定交易行为,而制度维护交易规则。这个理论从下而上构建了一个市场框架,即产权限定和安排构成市场第一层结构,契约缔结和履行构成市场第二层结构,交易制度安排和维护构成市场第三层结构。

2.市场发展的三段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中市场经历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而买方市场又经历了商品市场、资产市场和资本市场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与三种市场相对应的是商品经营、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

(1)在商品市场和商品经营阶级。商品市场中的商品生产与流通构成了商品经营。在商品市场经营中,政府和法人财产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利用各种行政手段和经营方法,集中资金,组合生产力,构建低价位、大数量、单品种的经营平台,营造营销优势,实现规模效益,获取附加值。所以,商品经营使市场局限于商品低价位高数量的低层次竞争上。目前,商品市场与商品经营处于饱和期,进入衰退期。

(2)在资产市场和资产经营阶段。资产市场与经营,即生产要素市场与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人、财、物及技术、管理、商标等有形与无形生产要素的流动与优化组合构成了资产经营。具体表现在通过有偿转让、租赁、承包、联营、兼并等形式使生产要素在市场中展示企业强劲的竞技力,增强企业创优增效的实力。例如技术通过市场流动,转化为生产力;资金通过市场流动,实现时间与空间上的最佳融通与高效配置;人才通过市场流动,可以充分挖掘人力资源的智能和潜力等等。资产经营使市场体现了产品质量与品牌及品牌群的高层次竞争,我国正处于这个市场的炽热化阶段。

(3)资本市场与资本经营阶段。资本市场与经营,即产权市场与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股票、期货等产权要素在市场中的流动与优化组合构成资本经营。资本经营通过优化经济结构和资源配置,促进资产经营,规范企业规模与产业集中度的关系,增强企业市场化程度。具体表现在社会资产物质形态上的所有权流动与重组,通过参股、控股、合并、破产、重组等形式,让产权要素在市场中优化组合,实现资本增值。在经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发展有近百年历史,仍不断地为资本主义发展开发商机。在我国,资本经营目前尚处于雏形阶段,但已经显示了巨大发展潜力。资本经营是在提高和完善商品经营、资产经营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一种高层次的经营模式,具有综合性的市场功能,能够从系统性、有效性、适应性多视角开发资本商机,成为企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

在目前市场经济不规范的条件下,资本要素和资产要素混合互动,错位生存,资本中包含着资产、资产中包含着资本。马克思曾指出:“资本运营是黄金通道,而资本的本质特征在于产权运动。产权循环运动“会产仔,或者说它至少会生金蛋”。

二、我校科技企业市场环境分析

1.对现状的基本分析

山东理工大学校产总公司作为学校产业管理部门,是在学校与企业间架起的一道“防火墙”。学校赋予校产总公司的三项职责(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对学校经营性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承担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任务)定位已经明确。自2001年以来,校产总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现有校办产业经营性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和公司改制,成立了山东理工大奥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控股了山东理工光电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趋于完善,产权关系更加明晰,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并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近年来,完成销售收入3760万元,实现利润287万元,取得了股东投资回报率131%的骄人业绩,较好地完成了“对学校经营性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的任务,并得到了可持续发展。但是,公司大部分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较差、产品生命力不强,职工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在经营上公司对学校市场客观依赖性较大,社会市场开拓效果不理想,公司把目光停留在了商品经营的平台上,处在一种市场低层次竞争环境之中,也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现有校办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上,而对“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承担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任务”职能理解不到位,校产总公司产业化发展和职能的全面发挥离学校党委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放眼山东高校科技企业发展,这种现状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同时我们也意识到,高校科技企业不存在校内和校外市场之分。因为在经济学中没有“校内市场”这个概念,在现实中也成了思考问题的人为“障碍”。市场不分内外,只能分为现有市场和潜在市场。当然作为校办企业的现有市场以校内为主,这是我们不能放弃并需要进一步开发的市场。潜在市场是我们尚未充分挖掘和满足的需求,无论内外都要注意开拓和维护。由于校内市场的规模限制,要想发展壮大,必须大力开发校外的潜在市场。至于经常提到的从校内市场到校外市场的转型,目的也是激励我们尽快去拓展潜在市场。我们感到高兴的是,去年以来,我们校外市场、尤其高科技产品赢得的校外市场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在“从校内市场到校外市场的转型”中实现了突破。

2.我校科技企业市场优势分析

企业谋求发展的市场途径有二条,一是通过产品变现实现收益;二是通过股权变现实现收益。通过产品变现实现收益需要在商品市场经营中加强市场营销环节,包括一系列营销策略的制定和实施。通过股权变现实现收益需要我们到资产与资本经营中寻找市场机会。近年来,高等教育事业由精英向大众教育的快速发展为高校科技企业提供了太多的机会与可能。例如山东理工大学,2001年在校生不足1.1万人,到现在已经突破了3.2万人,在山东高校保持领先发展的优势。这在征地、扩招、职工建房、内涵发展等方面,使学校和职工成了最大的受益者。这种保持领先优势带来的综合效应,也深深激励和鼓舞着校办企业的每一个员工,我们也成功尝到了跟随学校发展带来的甜头。我们的建材分公司和印业分公司产品在学校有很高的市场份额,我们教学设备分公司数控机床产品和计算机分公司工程项目因为有后续的研发支持,也更加增强了社会竞争力,而且在学校也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另外,我们有广泛的校友资源,有着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可以转化为市场优势。最大的优势是来自学校的学科建设群和庞大的可经营性资产,以及良好的人际关系,这正是作为高校科技企业的潜在市场。这个市场的开发及其渗透足以支撑并覆盖高校科技企业经营领域和规模以及可持续发展。我们说一个企业有优势,不仅指企业能做什么,更重要的是在哪些方面比竞争对手做的更好,具有不可模仿的独特能力。

三、努力在服务山东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中寻求市场空间

1.行动计划的提出

教育部(2005)2号文件明确指出:“高校发展科技产业,要以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并实现产业化为目的,重点孵化具有本校学科特色和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企业。”2006年初,山东理工大学与山东省经贸委共同签署了“服务山东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强省计划的重点是依托我校学科优势加快发展山东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及制药、新材料三大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轻工、纺织、机械、化工、冶金、建材六大传统产业,突出抓好电子信息、汽车、船舶、石化、家电、食品、服装纺织七大产业链。作为我校发展的优势背景,“服务山东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对于我校社会服务功能的切实发挥,对于校产总公司切实承担起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任务,都是一次大检阅、大发展的机遇。为此,我们确定了在机遇面前坚决“跟进、服务、承载、实现”的工作思路。并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心,将是以学校作为公司虚拟的研发中心,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平台建设为重点,实施有效资源配置和可经营性资产的优化组合,在提高商品经营和资产经营基础上,大力发展资本经营市场,努力实现高层次的经营和竞争态势,体现高科技企业的高效益增长。

2.关于工作的基本思路

我校认证科技企业近期工作的目标与计划,可以概括为“建好三个平台、两个桥梁、通过多种模式实现”。三个平台是:积极参与服务山东制造业强省信息联络平台建设、切实抓好成果转化和高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全力搭建投融资和资本运作平台;两个桥梁分别是搭建校企横向课题研发立项的桥梁、运作盘活学校闲置资产和设备的桥梁;多种模式指利用直接投资、控股参股、直接转让或孵化后转让、技术服务等多种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模式。为此,公司将展开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成立科技开发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职能部门、各院系、各实验室、广大科研人员内部,掌握信息、宣传公司、扩大影响;二是积极主动与学校科技处、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联系,建立校内外科技人员及科技成果信息库、校内仪器设备信息库,掌握相关基础资料;三是发挥公司贴近社会和市场优势,广泛深入社会企业,发现市场需求,寻找和创造技术合作机会;四是在科技处具体指导下,积极参与服务山东制造业强省计划及各项重要活动,积极参与校企技术合作洽谈会;五是做好业务深化和跟进工作。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的步伐。一旦时机成熟,选择合适的模式进行运作,实现规模扩张和资本增值;六是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干事的工作与文化环境,为广大科研人员服好务。

从2005年开始,校产总公司已着手对校内科研项目进行考察和论证工作,成功转化了我院机械工程学院赵玉刚教授的“教学用数控机床”项目,成立了山东理工大奥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教学设备分公司,围绕教学型数控机床的生产和销售、数控技术培训、厂矿企业数控技术改造三项业务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工作。2006年全年完成销售额300万元,利润突破100万元。该项目的成功运作不仅为校产总公司带来了市场转型和发展的契机,也为校产总公司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也必将为我校服务山东制造业强省计划的推动实施产生带动作用。

资本市场环境分析范文6

一、价值管理与业绩计量指标的选择标准

(一)价值管理与价值创造。20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世界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和全球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使得企业竞争日益激烈。这种变化一方面对企业保持持续竞争优势提出挑战,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现在财务管理对企业价值创造的关注。汤姆・科普兰提出的价值管理,正是对这一关注的积极回应。

价值管理(VBM)是以战略为导向的、基于价值的管理。价值管理从其产生伊始便与企业价值创造密不可分,其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强调企业的一切战略制定、战略实施都要围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个战略目标而进行。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要保持竞争力需要对其整体战略业绩的实现加以计量,核心就是利用价值管理衡量企业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因此,对于企业高层管理者而言,实施价值管理,有助于管理层了解企业的价值是怎么创造的,从而将注意力集中在识别企业的价值活动、优化价值创造过程上来;通过整合作业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内部管理,以最经济有效的方式创造价值,获得比竞争对手更强的竞争优势,并将这种竞争优势持续地保持下去,这种持续的竞争优势便是企业价值创造的战略业绩核心所在。因此,实施价值管理并不是最终目的,通过价值管理达到预期的价值创造才是终极目标。

(二)战略业绩计量指标的选择标准。仅仅建立一个目标体系,即使是建立在价值基础上,也不可能自动地使企业达到预期,既定目标的实现需要财务管理系统对企业价值创造计量的支持,从而在基于价值的战略管理与能创造真正价值的企业活动之间搭起一座桥梁,实现战略目标与经营活动的一致。战略业绩计量指标将成为这座桥梁的主要支柱,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并非所有的财务指标都适用于价值管理下的业绩计量,战略业绩计量指标应有其自身的特点,而这些特点将无疑成为衡量企业价值创造的业绩计量指标的选择标准。

1、关注现金流,强调“现金流量至上”原则。价值管理观点认为,公司价值的产生不是基于已经获得的会计历史数据和市场份额,而是基于与适度风险相匹配的企业已经获得和未来可能获得的自由现金流量。自由现金流量的变化代表着企业实际的、可控制支配财富的变化,也是投资者所关注的焦点,更是价值管理的基础和出发点。因此,战略业绩计量指标应充分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这一点在以往的计量指标中并不受重视。

2、考虑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价值管理其实也是一个预测过程,涉及到估算预期流向股东的财富的现值。因此,价值管理下的企业价值不是历史价值,而是一个现值的概念,是考虑了未来各种风险因素后的价值。战略业绩的计量指标也需要充分考虑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只有这样的指标才能真正反映企业战略业绩。

3、计量指标的层次性。价值管理能否有效实施,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战略业绩计量指标能否真正反映组织内部各个作业层次的业绩,因此一项好的计量指标不仅可以用于衡量企业整体的战略业绩,而且也可以用于下属各层部门的业绩观测与考核。层次性使企业的价值管理目标渗透到企业各个环节的活动中去,使上至高级管理者、下至基层作业者都能感受到来自价值管理的压力和动力。

二、战略业绩计量财务指标

(一)自由现金流量。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价值管理的基础和出发点,是被现代财务管理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认同的。正如沃伦・巴菲特在伯克希尔・哈萨威公司1992年年报中所说的那样,“任何股票、债券或企业今天的价值,都取决于该项资产在其剩余期限内预期所能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用恰当的贴现率计算的折现值大小”。今天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用自由现金流量来管理公司以创造企业价值,而不再是传统的会计指标(如销售利润率、净利润),这种观念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传统指标的可调整性、滞后性等自身缺陷无法为价值管理提供相关、可靠的财务信息,更无法为战略业绩的评价提供重要线索。自由现金流量是企业筹资决策、投资决策和经营决策的结果,并不是任由财务人员操控的简单数字运算结果。以自由现金流量为基础折现后的企业价值剔除了主观估计判断因素,特别是对于贴现率的选择上充分考虑了股权资本成本,为企业高层管理者能够更准确地分析市场风险、成功地实施价值管理、可靠及时地评价战略业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经济增加值。经济增加值(EVA)作为企业业绩优势的度量器,是价值管理的核心。EVA强调“公司经营利润必须能够补偿投资者投资风险的必要回报,投资收益率高低并非公司经营状况好坏和价值创造能力的评估标准,关键在于其是否超过公司包括债务和股权在内的所有资本成本”。企业的价值就在于其增值的能力,所以EVA为正,或虽然为负但负值正在减少,则说明企业创造了价值,价值增加;EVA为负,或虽然为正但正值却在减少,则说明损害了企业价值,价值减少。价值管理正是通过对EVA在价值锁定、价值控制两个方面的分析来反映企业价值创造的战略业绩的,从而为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指明方向。

1、价值锁定。根据波特的价值链分析可知,价值管理应首先将注意力集中在各部门之间的作业流程上,通过识别企业的价值活动,了解哪些作业是在增加价值,哪些作业是在消耗价值,哪些作业是价值创造的关键领域,即实行价值锁定;提高增加价值的作业产出率,对同类作业的活动进行优化整合;削减损害价值的作业支出,对此类非增值作业进行改造调整,将资本支出控制在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水平上,从而便于集中企业资源扩大关键领域作业,创造EVA。企业的管理者通过EVA指标及价值驱动因素分析可以十分有效地发现各部门运营状况和资本费用之间的因果联系,各部门业绩水平对企业整体战略业绩的贡献程度,从而提高企业内部业务流程的效率,降低资本成本,最终实现企业价值的增值。这部分增值价值越高,说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强,企业越具有竞争优势。

2、价值控制。EVA指标作为企业战略业绩计量工具的一大特点就在于其可依据各部门层级逐层分解。即不仅有企业整体的EVA指标,各责任中心或下属分部也会根据本中心或分部的作业性质,得到分部EVA指标,并最终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员工的身上,使价值的创造活动得到切实有效地控制,强化了价值管理的目标。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将EVA分解到各责任中心或分部时,必须谨慎理解EVA的含义,寻找适合部门经理的业绩衡量指标。由于有时部门经理的决策和行动的结果被大量他们不可控、却影响EVA的因素所左右着,为了能全面综合、真实地衡量业绩,在管理上必须寻找和EVA密切相关,且容易取得、更容易被部门经理直接控制的价值驱动因素。这些驱动因素作为EVA的组成部分,更适合责任中心或分部的业绩评价和价值控制,从而发挥EVA的激励作用,促进企业整体EVA的提高。

价值创造是一个循环反复、逐步积累的过程,任何一个企业价值的实现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高层管理者要站在企业战略管理的角度,从培养企业核心竞争力出发,整合企业各部门功能,自上而下建立以EVA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下而上建立实现EVA目标的标准业务流程,将企业内部价值管理与外部环境分析相结合,根据环境变化有效利用企业资源,及时调整经营活动,形成企业持续的价值创造流程和独特的管理模式,从而保持企业竞争优势。

三、战略业绩计量非财务指标

通常情况下,财务指标是以单周期的历史业绩数据为基础的,偏重于短期业绩的评价,而非财务指标大多数偏重于长期业绩的衡量,尤其在企业竞争优势的建立和维持方面,非财务指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价值管理下的战略业绩计量指标在全面实施EVA的基础上,应引入非财务指标作为辅助计量工具,以弥补EVA重视短期利益的局限性。

我们不妨考虑将平衡计分卡和EVA结合使用。由卡普兰・诺顿发明的平衡计分卡作为一种战略业绩评价系统,突出的特点是“将企业的远景、使命和发展战略与企业的战略业绩评价联系起来,然后把企业的使命和战略转变为具体的目标和评价指标,以实现战略和业绩的有机结合”。它不仅包含财务指标,而且还通过顾客满意度、学习和成长的业务指标来补充说明财务指标。这些非财务指标作为价值创造的驱动因素,能从长远的角度密切关注企业提高竞争能力并获得未来增长潜力的无形资产等方面的进展,充分弥补EVA在这方面的不足。

(一)投资者满意度。企业的价值创造最终是通过资本市场得以实现的,投资者对股东价值回报的期望越高,说明投资者对企业战略业绩的满意度越高,企业在资本市场上所反映的价值也就越大,EVA值也越大。因此,投资者满意度可以作为衡量企业战略业绩水平的有效辅助工具加以关注。

(二)员工绩效评价。实施EVA,能使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投资者一样关心企业战略的实施和价值的创造,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对成功的渴求。高层管理者可以通过激励机制、奖金薪酬等措施在员工的绩效水平与价值创造之间建立非财务指标评价体系,如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对公司的忠诚度等,从而促进基层作业效率的提高,保证EVA驱动因素分析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