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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范文1
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城乡容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随着全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快速发展,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对资源的依赖性越来越高,生产生活废弃物也大量增加,如何有效利用资源,特别是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已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近年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关政策规定,强化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固定经营者9户,相对固定从业人员35人,年交易额在1000万元左右。但是,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网点缺乏有效管理,经营秩序比较混乱;有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不健全,功能不完善,资源利用率低,二次污染严重等等。《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县直及省市驻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化进程,促进全县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加强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规范化、产业化,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体系,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居民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基本构建起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社区回收站点和集散交易市场(初级加工分捡站)三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使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城市达到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乡镇)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形成集中回收加工循环链条,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
三、主要任务
(一)清理整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按照“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织落实、检查验收’’四个步骤,由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工商、公安、建设、环保等部门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和审核登记,对无照流动摊贩和收购摊点,对外承包、挂靠、租赁以及转租、转借营业执照的回收企业和收购站点,未经登记不合法、不规范的再生资源市场,以及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回收利用企业(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今后,凡需经营再生资源回收活动的企业、个体经营者,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从业标准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并按规定向同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变更手续。回收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还应向经营场所所在县公安机关备案。开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获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后,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自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所在地同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备案。
(二)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的原则,在充分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商贸流通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逐步建立以城市社区和乡镇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网点,建设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1、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按照“便于交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提高行业科技水平。原则上城关规划5户。哈达铺、沙湾、南阳、理川各规划1户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现有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要不断壮大实力,积极延伸报废车辆回收网点。
2、规划建设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再生资源市场。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选择建设一处再生资源市场,主要承担城区再生资源整理、加工和交易功能。市场内每个摊位经营面积应不低于100平方米,储存场地要相对固定,有围墙隔断,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再生资源市场的设立应符合城市服务功能与环保要求,不得在城市主干道、排泄道、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地500米区域内建设。
3、建设再生资源分拣处理站。结合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一处再生资源分拣处理站。再生资源分拣处理站应具有废品储存、分拣、初级加工、信息收集等功能,必须备有合格、完善的消防设施,地面全部硬化,装卸运输道路畅通。站内设废旧金属交易区、旧货交易区、生活废品交易区、废旧物资分拣区等区域。
4、健全社区(乡镇)收购站点。鼓励社区自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指导社区居民分类处置生活废弃物。城区一般每2000户左右家庭设置一个固定收购站点,乡镇所在地设1-2个简易收购站点或固定收购站点,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可设立流动回收车。鼓励在乡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建立乡村物业管理站,建设田间垃圾收集设施,对农村垃圾(废旧农膜、塑料制品、农资包装瓶袋等)进行定点堆放、定期处理。
(三)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经营行为。把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作为市场秩序整治的重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卫生和质量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对不认真履行回收企业职责和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企业(市场)要)要严肃处理,坚决取缔。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注册工作,严格注明经营范围,其中废旧市政公用设施、生产性废旧金属应当由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进行收购和处置,签订收购合同,并对出售者情况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加强流动收购管理,针对流动收购人员数量多、身份复杂等情况,对流动收购实行“亮证式"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外出流动收购,需佩挂本单位制发的工作证件;从事再生资源捡拾、收购活动的闲散人员,需佩挂由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制发的流动收购证件。实行收购登记和报告制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前来出售再生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验证登记,收购企业发现有出售可疑物品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扣留可疑物品、赃物。从事流动回收活动时,不得影响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做到日收日清,不得超时堆放、焚烧废物。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的,应当符合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拆解的汽车“五大总成”,必须作为废旧金属交售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不得利用汽车“五大总成”及其它零配件组装机动车。
(四)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支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运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要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限制高消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各类企业设计、生产产品和包装物时,要提高原材料的利用效率,优先使用可再利用和可资源化的材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再生资源,不能自行利用的,要及时向回收经营者交售,无法回收再利用的应当妥善处理,促进产品包装的减量化和再利用。扶持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鼓励优先购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相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选择采购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建立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制度,由企业申报,县经委组织初审,报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集中审定。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价格、品种、流向等信息引导和有关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行业规章制度,提高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不断推进回收行业自我整合和规范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薛统为组长,县商务局局长王贵锋为副组长,工商局、环保局、综治办、公安局、发改委、经委、建设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再生资源行业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局长王贵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发改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重大问题的协调和重大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通信业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税收的认证,负责推广应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县财政、公安、工商、环保、发改、科技、建设等其它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管理的有关工作,加强联系,及时交流、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三)加大扶持力度。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支持力度,采用资金补助和项目贴息相结合的方式对回收利用企业给予资助,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对新建、改造、整合的回收网点和新建的初级加工分拣站给予补贴,对再生资源利用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可以采用贴息等方式提供贷款;对经认定并获得省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的企业建设项目给予贴息和相应的税收支持。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经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发改部门批准,可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范文2
众所周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对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湖北省一直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通过大力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带动和促进了全省再生资源行业走向规范和健康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湖北省共回收废旧通迅设备21.81万t、废家电371.55万台,其中通过家电以旧换新规范回收的废旧家电230万t、废钢铁707.13万t、废有色金属159.56万t、废纸257.1万t、废橡胶16.19万t、废塑料90.11万t,湖北省已建、在建、筹建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共有30家,年回收及循环利用有望达到1260.22万t,循环利用产值有望达到323.11亿元,在湖北省循环经济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武汉、襄阳、荆门、宜昌等4个城市先后被商务部批准为全国第一、二、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其中襄阳、武汉两市已于2010年、2011年分别获批财政部、商务部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并分别获得中央专项支持资金3400万元和4900万元。2010年,湖北兴业钢铁炉料公司、湖北鑫丰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还被财政部、商务部批准为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项目,各获得中央专项支持资金1800万元。
在我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湖北愈发显示出强劲的中部力量。
全省总动员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之一,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起步较早。2010年1月1日,《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场所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作为武汉市地方标准正式实施,填补了湖北省在该领域的空白。
此后出台的《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明确,2012年武汉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达到2200个,建成9~10个规范化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1个再生资源产业园,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92%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2%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规范化市场进行交易和集中处理,基本消除二次污染,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
按照规划,至2015年,武汉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达到2553个,建成60个分拣中转站、10个规范化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2个综合性再生资源产业园,武汉市95%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5%以上的社区及乡村设立规范的回收点,95%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规范化市场进行交易和集中处理,全面消除二次污染,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2%以上,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幅提升,行业技术水平显著提高,行业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节能减排的水平显著提高,成为全国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典型示范城市。
据了解,到今年年底,为期三年的武汉市回收体系建设将基本完成。其中,规范化回收点新增400个,累计达到2200个,新建成8~9个规范化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九成以上回收人员将纳入规范化管理,九成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点,九成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规范化市场进行交易和集中处理,二次污染基本得到消除,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
综观湖北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热络景象,岂是武汉一家独美?
2009年,襄阳市成为全国第二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截至去年年底,襄阳市共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1480家,年回收量达到175.6万t,年回收总值约122亿元。
近年来,襄阳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去年襄阳市829个标准化回收网点、4个分拣中心、1个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已基本建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已经投入使用,提前一年时间完成了试点城市项目建设任务。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011年襄阳市商贸企业前10名纳税大户中,再生资源企业占5家,为襄阳市申报国家再生资源基地起了重要作用。
今年2月,经过国家商务部的评审和公示,湖北省宜昌和荆门两市成功入围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城市里的“金山”
提起湖北的再生资源回收,就不能不提格林美。2008年成立的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创立了中国废旧电池和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模式,成为开采中国城市矿山资源的示范模式。武汉格林美于2010年8月9日成功中标湖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对全面推进湖北省电子废弃物回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已进入高成长期。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城市矿山资源储量日渐增长。目前,我国正处于产品技术提升和产品更新换代的高峰期,电视等主要家电的综合报废数量年均为7000万到8000万台。汽车的报废量也逐年增加,2011年汽车报废量近300万辆,由此可见,我国城市矿山储量渐趋充沛。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可再生资源具有较强的节能减排优势。
为此,我国政府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可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并把“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作为七项重点工程之一。此外,还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扶持政策,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确定了以销量计缴的原则,每台家电征收额在10元左右,并保留了适时调整征收标准的空间,从而对处理企业的补贴从每台十几元大幅上升至85元/台左右,这必然会驱动着我国可再生资源朝着规模化和环保化方向大发展。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范文3
为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74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年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不含宁波),专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企业和相关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近几年没有发生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行为。
(三)申报项目的实施期为**年7月1日—**年6月30日。
二、资金支持的范围及方式
(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重点支持采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居民区设立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收购网点;支持围绕产业集群设立固定或流动的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培育。重点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通过吸收加盟、资源整合及开设连锁网点等方式做强做大;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硬件设施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改造提升。重点支持符合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有产业依托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硬件设施投入和信息化建设。
(四)再生资源回收人员培训及相关研究。重点支持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开展的业务培训工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共性技术研究和开发。
对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投入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补助。
三、申报有关要求
(一)项目数量
根据**年资金规模,本次项目申报由市一级统一汇总,上报的项目数量分别为:所辖县(市、区)数量9个以上(含)的市,报6个项目,其中市本级不超过2个;所辖县、(市、区)少于9个的市,报4个项目,其中市本级1个。各地汇总上报的项目中,属于供销系统的项目不少于50%。
义乌市单独上报1个项目。
(二)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文件、申请表(附件一)、企业概况表(附件二),申请文件内容包括申报补助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进度和预计绩效等内容;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点建设、项目实施、投资额度等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书;
3.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专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4.经过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属于培训或科研项目的,应出具项目实施费用开支情况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以电脑打字的形式填报,并装订成册。申报表格可在省经贸委网站
(三)申报程序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范文4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商务部、建设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2.《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3.《商务部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指导意见》;
4.《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5.《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6.《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7.《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第三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市行政区划范围,面积约为1.82万平方公里。规划对象包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交易市场、分拣中心、回收站(点)、回收亭、流动回收车等。
第四条规划期限
2011-2015年。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发展目标
第五条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在充分规范整合和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优化回收网点布局,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质量和水平,构筑回收网点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同步发展的格局,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规划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既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宏观管理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依据再生资源产废量、人口分布、交通状况、环境保护等优化网点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3.保护环境、便民利民。各类回收网点设置既要方便购销、又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确保合理的服务半径,方便交售、便于运输。
第七条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时间,初步形成以城市社区回收网络为基础,集散交易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使90%以上的社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90%以上从业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所有再生资源进入指定的集散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利用,基本消灭二次污染,逐步形成网点布局合理、回收方式多元、功能健全完善、管理科学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集约化和产业化。
第三章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内容
第八条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包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集散交易市场、分拣中心、回收站(点)、社区回收亭、流动回收车、再生资源信息平台等七部分内容。
第九条综合利用产业基地
通过行业布局调整和传统产业整合升级,打造具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为一体、产业化、生态化、可持续的综合产业基地。规划在高新区千河工业园占地面积171亩,建设我市西部丰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形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精深加工运营管理规范的回收利用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其信息技术、培训服务、示范引导作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第十条区域集散交易市场
按照经济发展需要和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用于集中回收、交易、初加工社区回收站(亭)、流动回收车回收的再生资源。市场应具有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服务中心“五区一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规划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两处,一处在陈仓大道底店路口,占地100亩,另一处在金河工业园区,占地面积300亩。
第十一条分拣中心
按照新建与改造、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原则,规划建设集中对再生资源进行分类、挑选、清洗、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分拣中心,实现交易市场和再生资源加工企业的有机衔接。分拣中心具有完善的交易区、分拣区和储存区,实现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废纸张、废玻璃、废橡胶及其他类物品的分类存储。在城区及九个县分别规划建设占地20-200亩以上的专业或综合加工分拣中心11个。
第十二条社区回收站(亭)、流动回收车
遵循统一规划、安全环保、规范服务原则,在大型社区和人口密集地区,以社区居民数或住户数为依据,设置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和回收亭;在居住分散的社区设置从属于回收站(亭)的流动回收车,统一管理,构建城市再生资源最基层的回收网络。
1.回收站(点)
回收站(点)原则上每个行政区域、大型社区或居委会设立一个回收站(点),即常住人口平均每10000人设立一个回收站(点),经营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社区回收亭
社区回收亭以居民户数为依据,每1000—1500居住户(常住人口5000人)设置一个回收亭,每个回收亭10—15平方米,服务半径500—800米。
3.流动回收车
流动回收车是从属于回收站(点)的流动业务网点,主要为不适宜建固定回收亭,居住分散的社区提供废旧物资回收服务。每个社区或居住点常住人口2000人左右设置一辆流动回收车,全市规划设置898辆。通过对现有流动回收车整治规范,实现统一外观,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制作,统一编号和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再生资源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再生资源数据统计、供求信息、市场监测分析、行业规范管理、政策、政府监管系统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畅通的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的信息交流渠道。规划由市丰茂物资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市再生资源信息平台,为回收站(亭)、交易加工中心、回收企业、工商企业等提供信息服务,主要包括远程监控,远程回收数据登录交换、电子记账、电子支付、电子统计系统等,并与全国再生资源信息网点链接,为客户提供信息、预约回收、网上交易等全方位信息化服务。
第四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及循环利用,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推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第十五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是“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中重要的专业规划,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把《规划》实施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第十六条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项目实行用地优先安排,地价适当优惠等政策,并对税收地方留成和财政规费给予减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十七条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等方式,进一步壮大规模,提升经营能力。积极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第十八条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监管,各级商务、发改、公安、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整顿废品回收市场,规范企业行为,清理不符合《规划》的回收站点,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回收利用秩序。
第十九条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把再生资源回收变为全民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经市政府批准后生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范文5
果说京东、苏宁等电商引爆的家电价格战有营销炒作的嫌疑,那么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淘宝”大战则是真刀真枪,硝烟弥漫。除了比拼谁的回收价格高,还大打上门服务牌,各尽所能争夺原料。参战的既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正规军”,也有随处可见踩着三轮车收废品的“游击队”和家庭作坊式的“破烂王”。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上表示,中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已达1万亿元人民币,吸纳就业人口2000万。
“实际上,就业人口2000万属于保守统计,很多收废品的从业者是游击队,并没有统计在内。”北京工业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程会强研究员对本刊记者说。
据北京市商委调研统计,北京市从事再生资源行业的劳动者是11.2万人,但这不包括散兵游勇。如果算上流动从业者,大约有20万人。北京市仅在工商局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就有1617家,而其中的规模化企业没有几家。
程会强指出,“我国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还处于初级阶段,有待于通过国家政策和规划加以提升,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前景很好,潜力很大。”
科技部的《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中显示,2010年,我国回收废旧金属、废塑料、废旧电子电器等八类社会消费品的废弃物综合利用量达到1.49亿吨,相当于节能1.79亿吨标准煤,占当年全国能源消耗的5%以上,减排二氧化硫393.1万吨(占当年全国减排总量的17.9%)、废水102.5亿吨、固体废物10亿吨以上。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北京市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大约500万台;汽车保有量突破500万辆,理论报废量超过20万辆;而生活垃圾达到634万吨。“这些废弃物如得不到科学处理,既浪费宝贵资源,又对首都环境造成污染。”
据报道,一块手机废旧电池如果被随意抛弃,可污染的水资源达到6万升,相当于3个标准游泳池,而一只普通的聚酯可乐瓶通过自然降解,耗时则长达50到100年,但只要回收利用一吨这种塑料瓶就可减少3.2吨碳排放量。
超级宝藏
在德国流行这样一句话:“今天的垃圾是明天的矿山。”人们日常丢弃的垃圾,如果回收利用,其实可以变废为宝,成为源源不断的“超级宝藏”,蕴含巨大财富和商机。
当一次原生矿产资源越来越少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全球再生资源加工而成的钢占总产量的45%,铜为35%,铝为22%,铅为40%,锌为30%。据测算,目前我国可以回收而没有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价值高达300~350亿元。每年约有500万吨左右的废钢铁、20多万吨废有色金属、1400万吨废纸及大量的废塑料、废玻璃等没有回收利用。
程会强介绍说,美国的“城市矿产”回收利用是1.29亿吨,总量与我国相当,但单位废物产值是我国的4倍,利用率非常高。日本对“城市矿产”高度重视,多种稀贵金属的储量排在世界首位,黄金储量达6800吨,占到世界黄金储量的16%,超过了黄金大国南非。白银储量6万吨,占全世界总储量的23%,超过了银储量世界第一的波兰。从一次资源储量来说,日本是个资源贫国,但从二次资源储量来说,它又是个资源大国。
解振华认为,中国的循环经济虽然发展较快,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循环经济未来大有可为。据有关机构估计,到2015年,中国循环经济相关产业产值有望达到1.5万亿元。
“我们预计,今后再生资源产业每年会有20%~30%的增长。”在首届中国再生资源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管爱国分析称。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10年组织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
“城市矿产”是对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产生和蕴藏在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其利用量相当于原生矿产资源。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回收利用一吨废钢可炼钢0.8吨,节约铁矿石2吨至3吨;回收利用一吨废旧线路板,可提炼400克黄金;回收利用1吨废塑料瓶,可节约6吨原油。”
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回收——化电子垃圾为资源》报告显示,中国将成世界第二大电子垃圾生产国。据统计,目前全世界电子垃圾以每年3600万吨的速度增长,其中中国年产230万吨电子垃圾,仅比电子垃圾最大国美国少70万吨。这份报告指出,到2020年,中国的废旧电脑将比2007年翻一番到两番,中国的废弃手机将增长7倍。
报告推测,每吨线路板和每吨手机分别含大约200克和300克黄金,而金矿石的平均品位只有每吨5克。这意味着,同样是一吨量,电子垃圾的“含金量”是金矿石的40~60倍。
目前,我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共有28家。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要求,达到多元化回收、集中化处理、规模化利用。这28家示范基地,东中部地区占到80%以上,其中东部15家,中部8家。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范文6
一、要从城市的地方立法和制度上来培育、支持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在地方法制中除强调城市居民的国民义务外,还应突出规范城市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废弃物处理的权力和责任。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应创新性的采用地方法制手段来使市民逐渐自觉形成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的国情意识,对城市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和产业,开展工作打下社会基础和法制基础。
二、政府是城市资源回收利用的倡导者和指挥者,一方面应该明确在现行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光靠经济杠杆,城市再生资源的企业和产业自身很难生存、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城市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和产业的发展目标不在于创造税收,而在于保护城市环境、节约有限资源、解决城市就业,保证城市可持继的向前和谐发展。因此政府应牵头在法制、资金、技术、财税、人才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培育,采用多种方式来补偿、转换其成本的支付函数。
三、政府应采用公益和福利的招标方式,来引入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民间资本、国际资本参予城市再生资源产业的运营和发展,鼓励“内引外联”的方式,用市场、产权、土地、时间等特许经营制度来换取资金、资本。这里再提出一种社会集资的方法,它是效法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的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的公益事业彩票。为其融资造血输血参与中心城市解决就业、保护环境、珍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