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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范文1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是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应对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油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依据
(一)指导思想
油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实现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出发,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公司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基本依据
油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市县级政府制定的消防法规和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二、油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的责任主体
(一)油田企业
油田企业是社会消防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的责任主体,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最终都需要企业通过自身的消防安全建设来落实。只有全面提高油田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消防工作才会有坚实的社会基础,火灾危害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控制。因此,突出抓好和全面推动油田公司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具有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意义。
(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要紧紧依靠政府的领导,把油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纳入政府消防部门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当中,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当中,上升为政府行为,最大限度地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考核奖惩到位。
三、油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为了提高应急预案的执行力度和效率,油田公司层面应该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分管安全保卫的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单位)成员组成。其中总指挥应该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各分管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则包括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和相关技术骨干人员。
消防应急指挥部职责在于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专业工作组。在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油田公司应该设立以下六个专门工作组:
(1)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组)。其主要职责在于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和协助消防部队开展工作。义务消防队可进一步细分为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物资疏散小组等。
(2)疏散组。其主要职责在于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3)安全防护救护组。其主要职责在于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转送医疗机构。
(4)火灾现场警戒组。其主要职责在于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5)后勤保障组。其主要职责在于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6)机动组。其主要职责在于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二)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1、报警: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消防中心和保卫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保卫部、消防中心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3、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三)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四、探索与反思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加强对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是油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没有这个保障,公司就不可能健康发展。为此,政府部门和公司内部的规划、消防等部门要认清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编制工作纳入公司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考评范围,作为消防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并把公司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加大对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确保公司消防规划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调查,科学研究,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是公司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具有可行性、科学性和超前性。因此。在预案编制之前,应当全面收集、研究与公司消防规划有着用关的基础资料,摸准现有的消防水源、供水网络、河流、湖泊、邮电通讯能力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公安消防队器材装备等涉及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队、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和装备的基本情况,了解和掌握公司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掌握好第一手资料。
(三)因地制宜、科学分析,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预案
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过程中,要对事前调查掌握的有关市政管网布局,自来水厂、消防供水能力、城市(社区)发展预测、人口密度、建筑特点、火灾规律及消防通道等多方面的资料和数据进行仔细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反复征求规划、基建、电信、供水、供电、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达成普遍共识。然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兼顾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的要求,处理好消防安全布局与公司其他功能分区、消防车通道与生产运输道路、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等方面的关系,确保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四)健全制度,严格执法,确保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有效实施
预案编制完成后,如果不认真抓好实施,将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因此,油田公司要制定与公司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可操作性的法规和规章,建立公司领导任期规划管理责任制,将预案管理纳入考核公司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决定升迁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公司基建、消防等部门要把公共消防规划纳入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当中,凡是公共消防规划中没有消防方面内容或规划中消防内容深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都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科学、合理地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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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尚春明,崔宝辉.城市综合防灾理论与实践[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范文2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车站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车站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车站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车站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受车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
(三)车站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五)义务消防队员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六)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等工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车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二)车站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员工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员工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车站应当每年对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车站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员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车站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车站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车站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存入车站消防档案。
(三)义务消防队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前后也应当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定期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车站消防档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应以候车室、售票室、宿舍、食堂、锅炉房、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定期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车站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车站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人员应上报至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车站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五)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车站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车站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六)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车站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六、消防值班制度
(一)车站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六)值班人员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车站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七、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九、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车站义务消防队负责。
(二)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六)车站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2、未经允许,不得在候车室、宿舍、售票室、配电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3、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4、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车站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车站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车站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车站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7、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全年无火灾事故,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
(二)对违反车站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范文3
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可以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打下基础,同时也使大家进一步掌握了紧急疏散及逃生自救的方法,掌握了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也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那么你知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总结该怎么写吗??为了方便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欢迎阅读!
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总结1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巩固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我们中坨小学小学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系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要求,抓落实
我校德育处抓住这一契机,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学校德育处对全校师生进行了假前“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升了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并下发《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杜绝家庭中每个消防安全隐患的发生。开学后,我们将自查表进行了收集整理,全校师生每个家庭都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无一遗漏,达到学校提出的安全要求。
二、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集中排查工作。学校对校园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校园安全通道等进行了排查,保证了各种消防工作的安全到位。同时,做到门卫值班人员持证上岗,保证功能室、教室配备灭火器等,逐一排查结果,保证了师生的安全。
(二)开展校园的“四个一”活动。
首先,开展了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学校在学期末及开学初,将“四个一”活动进行具体落实,并与开学初开展一次“开学第一课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及时送到学生身边。此外,学生家庭消防作业,是反映“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是否得到落实的有效体现,我们设计了“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消防安全自查表等,并督促家庭中落实,效果挺好。
(三)开展了“大手拉小手”消防科普活动。
学校结合区局文件要求,开展了“大手拉小手”消防科普活动,针对我校特点,我们在假前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召开了家长会,对家长及孩子进行了消防安全常识问卷考核活动,并利用假期,开展了“打手拉小手,消防安全记心中”手抄报比赛活动。
(四)开展消防宣传实践活动。
期间,我们在家长信中,布置了德育作业,进行一次与消防安全活动相关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以小队为单位,进行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形成了有一定范围和影响力的消防推广小队,受到村民认可和好评。
总之,消防工作至关重要,学校会一如既往进行消防宣传推广及实践活动,杜绝任何安全隐患,为创造平安学校、平安家庭做出更多的积极的贡献。
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总结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逃生、自救、互救意识,小学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安全疏散应急演练,在演练过程中,教师沉着冷静,指挥若定,同学们临危不惧,迅捷有序,演练取得圆满成功。现就疏散演练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演练活动组织到位
为了确保演练活动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刘德华为总指挥的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全校教师会议,部署演练工作。会上,刘校长要求全体教师首先从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危机意识,抓住这次演练机会,在学生中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本次演练,一定要注意活动本身的安全,保障措施一定要到位,以确保这次演练活动顺利进行。
二、周密筹划,演练预案安全可行
学校认真制订了周密细致的演练预案。就演练的时间、路线、内容、对象作了具体的说明,演练的具体操作程序、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作了一一讲解,对各班主任以及相关教师作了具体的分工。为了确保演练活动按预案顺利进行,要求班主任教育学生,明确疏散集合地点、疏散顺序和注意事项。听到警报后,全校学生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快速、安全进行有序疏散,不得收拾物品,互相拥挤推搡,不得重返教室、大声喧哗、乱开玩笑。如发现有人摔倒,应即时扶起,帮助其一起迅速逃离危险地。
三、秩序井然,演练效果良好
学校通过广播下达警报,上课教师指导学生有秩序地迅速撤离。到达指定位置后,各班班长马上清点人数,向现场指挥汇报。
这次活动全部学生从教室撤离到目的地用时1分05秒。演练按预案进行,整个演练过程既紧张、激烈,又有条不紊。这次演练活动不仅仅是消防疏散演练,也是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疏散的演练。再次落实了该校应付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提高了实际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增进师生之间的患难真情,真正掌握了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达到了预期目标。
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总结3
本学年,在上级主管部门、园领导的监督管理下,幼儿园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扎扎实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学校、师生生命的安全。
一、高度重视,提高消防安全
工作的认识幼儿园将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重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教师、幼儿中广开展消防知识的教育活动,提高全园师生安全防范的意识,做到消防安全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幼儿园建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掌握灭火的知识与技能,熟悉幼儿园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日常的防火安全。
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了解火灾危害和自救逃生常识
为了让全校师生进一步认识火灾危害,掌握一旦发生险情自救逃生的常识,各班利用图片、故事、观看专题片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幼儿园还重新修订了《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疏散路线,将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然。
四、制定措施、落实制度
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增强教职工的岗位责任,使防火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三个结合:全校的检查和重点部位检查相结合,平时小检查和节假日大检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
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总结4
我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地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及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园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并召开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的精神要求,认真部署相关工作,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效地消除校园火灾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1、暑期放假的前一周,各班均能认真组织开展一堂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课,向幼儿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火灾防患意识,掌握逃生和自救自护的基本技能。
2、幼儿园利用安全宣传专栏、家园宝、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保证人人参与到活动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暑期各班老师能督促家长协同幼儿进入“__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完成“2018年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完成率达100%。
三、体验消防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_月__日组织全园幼儿和教师到__消防中队参观,学习各类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与消防官兵进行消防知识互动及观看火场逃生自救演练。结合我园实际,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逃生演练以及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对应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全园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治校园火灾隐患
暑假期间,认真按照《人员密集场所等四类场所排查整治标准》,建立消防安全台账,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同时,领导小组成员对全园进行一次“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保证校园内不存在火灾隐患。但校园周边__处废品收购站,仍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严重影响校园安全和威胁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园将不断加强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园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高防控能力,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树立火灾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我园将继续加强日常消防工作管理,常抓工作不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有效地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总结5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和教师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校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努力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长消防安全知识,先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营造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氛围。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组织教师对文件进行学习。同时充分利用学校的校园网、宣传橱窗、黑板报、学校广播、闭路电视等宣传阵地进行大力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二、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和教职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考试。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的消防安全进行打检查,并消除存在的隐患。同时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
三、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学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演练活动做到事前有计划、有预案,通过演练活动使学生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技能,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主动遵守各项安全行为规范。
四、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通过班会课、午读观看视频、国旗下的讲话、黑宣传橱窗、板报、手抄报等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全体学生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也让学生掌握不少有关消防安全的知识。
五、布置一次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的“我所熟悉场所灭火逃生预案”的家庭作业,填写一张“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引导中小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
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手抄报比赛。
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范文4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 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 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 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 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 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 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 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 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 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 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 奖 惩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 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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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范文5
一、检查范围
1.列入“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工作”所有场所;
2.××县辖区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场所的三分之一;
3.节事庆点、景区景点和旅游热点场所;
4.中小学校舍。
二、检查内容
1.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地下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4.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运行是否正常。
5.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7.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8.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9.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10.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结合本文来源:文秘站 器是否好用。
11.活动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安全应急准备情况。
12.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有明显标志。
13.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完好有效。
1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是否熟悉应急操作程序,是否能熟练操作控制设备。
16.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的值班人数是否符合不少于两人的要求。
17.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是否健全。
18.消防控制室是否有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是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19.消防控制室是否有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0.消防控制室是否有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记录是否规范。
21.消防控制室是否有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是否有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22. 消防控制室是否定期保存和归档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23.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1月30日。
四、检查形式
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错时检查两种。错时检查主要是在夜间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检查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营造消防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要督促各单位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检查人员应当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资料供查验:
(1)有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
(2)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各项防火检查、值班记录、培训教育等台帐记录;
(4)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5)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和对建筑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的记录;
(6)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静电、防雷)等记录资料;
(7)燃油、 燃气设备安全装置和容器检测的记录资料;
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范文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校抵御火灾能力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本着对学校安全、对师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起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牢固树立“消防工作、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的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以“119消防日”为契机,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扎实做好学校各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重点,创新教育方法,丰富宣传形式,努力在宣传实效上下功夫。
1.有针对性、选择性的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可以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刊、黑板报、校园橱窗等宣传阵地,出一期消防教育专刊;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开一次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班队课;发一批防火安全宣传品;播放一场防火灾事故专题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图画展;举行一次消防安全征文活动;分发一份消防安全倡议书或致家长的一封信;悬挂一幅消防安全标语或横幅等“十个一”活动;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可以组织学生“进红门”或参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等活动,努力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良好安全教育氛围。
2.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组织开展一次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演练脚本可参考附件1),熟悉紧急情况下如何自救、如何逃生,增强师生防火逃生和应急疏散演练能力,学生参加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要达到100%。
三、全面排查和整治校园各类火灾隐患。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秋冬季节气候干燥,火灾多发的特点,对学生集体宿舍、食堂、图书室、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活动,重点检查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健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科学、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良好、火灾隐患是否排除。要重点查看学校师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要特别对学生食堂、配电室、化学药品库、实验室、微机室、锅炉房、学生宿舍的电源、火源等库房设施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全面整改,务必要做到整改责任到人,整改经费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消除,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四、认真分析总结,扩大影响。
活动结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的小结和上报工作,在11月24日前登录“xx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 )-管理系统-数据统计分析-疏散演练-演练详情模块中上报:1、疏散演练方案上传;2、演练过程照片上传;3、进行演练总结并将《xx市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反馈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上传。xx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帐号及学校管理员使用手册详见瑞教办安〔2017〕10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