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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的定义范文1
广州番禺,莲花山下,狮子洋畔,制造企业星罗密布。
即便是传统制造业和实体经济略显萧条的当下,这里仍然有不少工厂开足马力,夜以继日地生产。作为国内最知名的定制家居品牌之一,诗尼曼的智造车间正在利用全自动信息化生产线,应对全线飘红的客户订单。
长期以来,定制家居是一个野蛮生长、技术壁垒有限的行业,然而诗尼曼这家发轫于珠江之滨的企业,却在十来年间,把家居玩出了万千花样,从一个小作坊变成在全国拥有上千家专卖店,产品与口碑俱佳的明星级企业。
这样一家企业,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一位企业家,以及怎样一种力量?
一针捅破天
解读今年50岁的辛福民,以及拥有14年历史的诗尼曼,可以放在传统产业如何在新环境中重新崛起的大追问中。
2003年,靠卖纱窗起家的辛福民,怀揣20余万元创建定制家居品牌诗尼曼。与当时很多洗脚上田、白手起家的家居行业老板不同,辛福民受过良好的教育,做过高校教师,干过房地产和互联网,学历背景和职业经历决定了他的格局够大,视野够广阔。
基于此,诗尼曼成立之初,辛福民就选择了由高打低,用“定制”进行降维攻击。
彼时,家居市场并无“定制”概念,成品家具是顾客的主流选择,而带有“定制”元素的木工家具,却因为受到生产周期和生产效率制约,无法在市场有更大的作为。辛福民敏锐地察觉到,在消费升级趋势下,满足顾客个性化需求的定制化产品一定是家居市场爆发的方向。
于是,辛福民单点突破,把“定制衣柜”作为“针尖”,想要一针捅破天。诗尼曼第一个门店面积不到100平方米,楼上办公,楼下卖货,员工仅有四名。没有人想到,这个毫不起眼和默默无闻的小门店,日后会成为中国定制家居领域的明星品牌。
事实上,从创业者到企业家的气象转换,没有人能一蹴而就,甚至一开始就要面对企业生存的压力。
诗尼曼初创阶段,进卖场,只有犄角旮旯,参加展会,被归入五金建材类别……凡此种种,辛福民没有任何怨言,而是抱着“好产品自然会说话”的坚定信念,带领员工埋头苦干。此后数年间,凭借着高性价比的衣柜产品和优质服务,诗尼曼在广州站稳了脚跟。
然而,辛福民并不满足,他想要诗尼曼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全国知名品牌。
2008年,金融危机袭来,辛福民却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扩大产能,从占地两亩的工厂搬到一个占地22亩的工厂。当时很多人并不理解辛福民的这种“冒进”,殊不知,这种逆势而为的底气,其实来自于辛福民对行业的信心。
危机背后是生机,事实证明,辛福民是对的。定制家居正在不断蚕食着传统成品家具的市场份额,并逐渐发展为一个新的细分市场。诗尼曼扩大产能后,很快便以凌厉之势席卷南粤,继而剑指全国。
5年后的2013年,诗尼曼再次上演了战略性胜利的好戏码,斥资建成占地150亩的番禺生产基地,并引进智能化生产线,使产能再次扩大了数倍。这一举措的直接结果是,诗尼曼连续4年增速超过70%,经销商数量发展至上千家。
何以得天下
“企业想要长久发展,就必须让你的经销商赚钱!”辛福民的话掷地有声。
很多传统企业的经销体系,厂商是割裂的,厂家只是把经销商作为渠道和终端。在固化思维之下,一些厂家为了完成销售指标不断向经销商压货,让其苦不堪言,有的甚至与经销商争夺利益。
相比之下,诗尼曼始终将经销商的利益放在首位。在辛福民看来,诗尼曼不只是品牌,更是经销商与消费者沟通服务的平台。只有服务好经销商,才能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具体而言,诗尼曼围绕经销商提供了一套堪称“全程保姆式”的服务体系,涵盖店面选址、人员培训、市场推广、渠道引流等。另外,诗尼曼还成立了商学院,全国巡回对经销商团队进行针对性培训和指导,传授经营管理之道。
辛福民认为,“给经销商真正的帮助是输出方案、输出团队,一起战斗。”
比如,有的经销商不擅长营销,诗尼曼就会派出市场营销人员协助经销商制定推广方案,组织促销活动;有的新经销商缺乏经验,突然遇到大批量订单时手足无措,诗尼曼便会立即抽调设计和安装人员“江湖救急”;又比如,为了杜绝总部与经销商争利,无论是在诗尼曼自营电商平台“家居100”,还是在天猫、京东旗舰店,消费者购买任何一款产品,都必须点击进入所在区域的实体店下单,采购和服务由当地经销商完成。
虽然这种全程保姆式服务比其他厂家付出得多,但这恰好体现了诗尼曼的决心,要让各地的经销商变得优秀,使其拥有强大的获单能力和销售能力,享受品牌和业务增长的红利。
这种“共生”关系带来的是双赢,对于诗尼曼来说,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经销商队伍,可以强化终端能力。反之对于经销商来说,抓住一个优秀品牌不仅能赚钱,还能让他们在初创阶段少走弯路,少缴“学费”。
销商王文强对此深有体会。早在2011年,王文强就加入诗尼曼成为山东济宁地区的经销商,一个80平方米的门店,一年销售额达到1 200万元。躺着赚钱的日子让王文强有些找不着北,辛福民便鼓励他不要小富即安,要有更大的愿景。在诗尼曼总部的支持下,王文强2014年进军济南市场,3年时间开了3家门店,并创造了月销售额300万元的佳绩。
回归商业的初心
一家企业的风格,往往就是这家企业老板的风格。以此为维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诗尼曼以及它所释放出的稳健感。
外界看辛福民,觉得他是行业里的学院派,一方面善于思辨,另一方面却低调务实,步步为营。而辛福民审视自己,却认为他只是遵循了最基本的商业规律而已。
辛福民时常会想起小时候在山东农村老家生活的场景:肥沃的土地上,母亲辛勤地耕种,施肥,在泥土芳香中收获丰硕的果实。对标诗尼曼经营管理之道,辛福民将其总结为四个字:“万物生长”。
事实上,诗尼曼在发展过程中的确做到了稳健与有序,既没有“拔苗助长”,也没有“打激素”。比如,诗尼曼不打价格战,而是注重对经销商的培养,让他们参与到诗尼曼的整个生态体系中去;又比如,诗尼曼从不做花里胡哨的营销,因为开店速度和销售额的飙升就是最好的广告;诗尼曼甚至很少讲C2M、F2C、柔性供应链等热门概念,因为在经销商看来,诗尼曼雄厚的设计实力和工厂实力,就是好产品的保证。
在公司治理方面,辛福民提出了“分好钱,分好权,有愿景”,让各级员工、经销商不仅成为了诗尼曼的“利益共同体”,更是一种“命运共同体”。
世间的真理都是朴素的,而支撑一门持久生意的商业思想也是朴素的。从一个人内心深处流出来的真情,是可以流入到另一群人内心深处去的。多年来,诗尼曼和员工、经销商确实形成了同心圆与手足情的关系,辛福民重感情,经销商也感恩诗尼曼为他们带来的改变。
万物生长。中国定制家居行业,大风正在过境。
生物质的定义范文2
关键词:侵犯生命权 损害赔偿 算定标准
1 制定分区域统一的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
各地的侵犯生命权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存在极大的差异。不仅省与省之间的赔偿标准差异明显,即使是同一省内的不同城市之间赔偿标准的差异也是十分明显的。这种状况的存在,对于一些不具有当地户口却在当地生活的受害人赔偿标准的确定制造了很大的难度,并且没有相关的条文对此进行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较大,因此对于达成个案的公平是一项严峻的考验。
中国幅员广阔,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生活水平、人均收入并不是一致的,因此要求全国指定统一的赔偿标准是不现实的,但是同一省内应制定统一的标准,因为省内的地理面积相对狭小,各地市的生活水平也相对差异较小,所以制定统一的标准并统一实施是可能的并且是可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生活水平数据,权衡制定侵犯生命权损害赔偿金物质损害赔偿的最高和最低赔偿限制金额。其标准主要应以死者生前住所地平均生活水平为基准,同时考虑相关的各种因素。这样即以客观基数为基础同时又有一定的弹性,只要能够控制好全国各地范围内特别是在同一地区同类型案件的弹性幅度,就能够避免出现过于悬殊的判决结果,同时也可以保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能真正合理合法的使用。这样各级法院就有一个明确的参照标准,有利于实现审判的公正。由于现行统计指标体系中并无直接的平均收入指标,但平均收入指标可根据“人均可支配收人”乘以平均负担系数还原计算,即“平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平均负担系数。”而且,地处同一省的范围内,各地市之间的交流相对频繁,人口流动状况比较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各市的人在同一个城市中出现了一种融合,因此制定统一的标准对于这种现状更为有利,更能达到相对的公平。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即“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对于一个侵权行为中造成两个以上不同地方的当事人,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同一的标准赔偿。笔者认为,这段话主要从两个层面去理解:①如果两个以上的受害人居住于同一省内的不同城市中,无论他们的户口有无区别,均“应该”按照同一标准赔偿,并且还应该就高不就低,最大限度的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②如果两个以上的受害人来自不同的省份之间,那么则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由法官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裁量,二人的索赔金额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有所区别。
2 制定有区别对待的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
生物质的定义范文3
方法:自制3个批次的生脉饮样品溶液及阴性对照溶液。按HPLC法进行检测,绘制上述几种活性成分的色谱图,测定样品溶液五味子乙素和人参皂甙含量。
结果:HPLC图谱各成分色谱峰清晰,各活性成分线性关系良好,精密度、稳定性、重复性之相对标准偏差(RSD)均小于5.0%。
结论: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生脉饮中五味子乙素和人参皂甙的含量具有灵敏度高、重复性好、操作简便等优点。
关键词:生脉饮五味子乙素人参皂甙鉴定分析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R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3-0293-02
生脉饮具有益气生津、养阴复脉等功效,临床上主要用于气阴双虚、心悸气促、脉细自汗等证的治疗[1]。目前临床上对其主要活性成分含量的检测已有多种技术,但考察指标仍较欠缺。本次研究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建立了生脉饮中主要活性成分五味子乙素和人参皂甙(人参皂甙Re、人参皂甙Rd、人参皂甙Rb1、人参皂甙Rg1)的含量测定方法,有利于对其成药进行质量控制,现将研究资料报道如下。
1实验材料与方法
1.1仪器及试剂制备。参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生脉饮组方,取红参50g、麦冬100克、五味子50克各3份,粉碎为粗粉,分别以5∶1,4∶1,3∶1的比例加入65%乙醇作为溶剂进行渗漉,收集漉液将其浓缩至约200ml,加水300ml稀释制成3个批次的生脉饮样品溶液。对照品人参皂甙Re、人参皂甙Rd、人参皂甙Rb1、人参皂甙Rg1、五味子乙素均购自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缺红参、五味子的阴性样品按处方工艺自行制备。乙睛为色谱纯,水为重蒸馏水。色谱仪采用LC-2900型高效液相色谱仪,P2910型微机宝石恒流泵。
1.2测定方法。色谱柱:phenomsil C18(4.6mm×250mm,5μm)。流动相:乙睛-水,流速1.2mL・min-1;检测波长:210nm;柱温:30℃。阳性对照品溶液制备:精确称取人参皂甙Re、人参皂甙Rd、人参皂甙Rb1、人参皂甙Rg1、五味子乙素,加入甲醇制成对照品混合溶液。各组分含量分别为80.4μg/mL,68.5μg/mL,182μg/mL,146μg/mL,18.2μg/mL。精确称取生脉饮样品溶液20mL,于大孔吸附树脂(D101)加样。先以20%乙醇溶液冲洗两个柱体积,弃之不用,再收集三个柱体积的65%乙醇提取液,浓缩,加甲醇溶解转移到20mL量瓶内定容,过滤膜,留20μL滤液作为样品溶液。按药典组方分别称取剔除红参或五味子的其他药材,参照上述样品溶液制备方法制备不含红参、五味子的阴性对照品。
2结果
取人参皂甙Re、人参皂甙Rd、人参皂甙Rb1、人参皂甙Rg1、五味子乙素阳性对照品溶液,样品溶液,以及无红参、五味子阴性对照液在前述色谱条件下进样,获取对应的4张色谱图,详见图1。
该色谱图显示,在阳性对照品色谱图相应的保留时间点,样品溶液也出现了人参皂甙Re、人参皂甙Rd、人参皂甙Rb1、人参皂甙Rg1以及五味子乙素的色谱峰。而无红参、五味子阴性对照液在相应位置并未出现上述活性成分的色谱峰。说明生脉饮制剂中其他成分对人参皂甙和五味子乙素的测定没有干扰,该测定条件是可行的。
3讨论
人参皂甙和五味子乙素是生脉饮组方中的主要活性成分,其药理作用的发挥依赖于多种化学成分的协同作用,单一活性成分含量的高低难以全面反映中药复方制剂的疗效[2]。因此,对成药中各种活性成分的定量测定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次研究从生脉饮中的主要活性成分和制备工艺出发,选择了高效液相色谱法(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HPLC)作为人参皂甙和五味子乙素的测定方法。其原理是将具有不同极性的单一溶液或不同比例的混合溶液、缓冲液等作为流动相泵入置有固定相的色谱柱,在柱中实现各成分的分离,再进入检测器开始测定,从而实现对样品的分析定量[3]。这种分析方法具有高压、高效、高灵敏度、分析速度快、应用范围广等优点[4]。
在具体测定试验中,为使人参皂甙和五味子乙素的5种活性成分能够被同时检测出,笔者先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获得人参皂甙、五味子乙素的最大吸收波长分别,并比较了不同波长下特定成分的色谱图,结果显示在210nm下人参皂甙、五味子乙素的吸收峰均能被检出,故将检测波长确定为210nm。在比较了乙酸乙酯、乙醚、氯仿等溶剂和大孔树脂的提取效果后,发现大孔吸附树脂(D101)的提取率最高,故将其选为生脉饮的提取介质。
同时笔者考虑到生脉饮中人参皂甙和五味子乙素的极性差异较大[5],试验前考察了多种梯度洗脱系统,结果显示以乙腈-水系统分离效果较佳且峰形较好,故确定采用该流动相体系来完成梯度洗脱。
综合各项指标可以发现,本实验HPLC图谱各成分色谱峰清晰,各活性成分线性关系良好,精密度、稳定性、重复性之相对标准偏差(RSD)均小于5.0%。说明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生脉饮中五味子乙素和人参皂甙的含量具有灵敏度高、重复性好、操作简便等优点,可用于生脉饮制剂的活性成分测定和质量控制。
参考文献
[1]张磊.生脉饮的临床应用进展[J].按摩与康复医学,2011,2(10):49-50
[2]李明,程艳玲,麻京豫.生脉饮内涵、外延及应用探讨[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2,14(15):240-241
[3]蔡小军,许惠琴,方泰惠.生脉饮对气阴两虚型心肌缺血病证结合大鼠模型的研究[J].中药药理与临床,2011,22(2)3-6
生物质的定义范文4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日益突出,此种现状反映到法律的层面也出现了一定的物质差异,尤其是与财产等相关的因素更体现出差距的明显。当相同的案件发生在不同的地区而导致数额差异巨大的判决结果时,人们纷纷表示抗议,并上升到公平正义的法律高度,渴求一种两全的方法出现来减小甚至消除这种差距。
1 制定分区域统一的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
各地的侵犯生命权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存在极大的差异。不仅省与省之间的赔偿标准差异明显,即使是同一省内的不同城市之间赔偿标准的差异也是十分明显的。这种状况的存在,对于一些不具有当地户口却在当地生活的受害人赔偿标准的确定制造了很大的难度,并且没有相关的条文对此进行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较大,因此对于达成个案的公平是一项严峻的考验。
中国幅员广阔,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生活水平、人均收入并不是一致的,因此要求全国指定统一的赔偿标准是不现实的,但是同一省内应制定统一的标准,因为省内的地理面积相对狭小,各地市的生活水平也相对差异较小,所以制定统一的标准并统一实施是可能的并且是可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生活水平数据,权衡制定侵犯生命权损害赔偿金物质损害赔偿的最高和最低赔偿限制金额。其标准主要应以死者生前住所地平均生活水平为基准,同时考虑相关的各种因素。这样即以客观基数为基础同时又有一定的弹性,只要能够控制好全国各地范围内特别是在同一地区同类型案件的弹性幅度,就能够避免出现过于悬殊的判决结果,同时也可以保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能真正合理合法的使用。这样各级法院就有一个明确的参照标准,有利于实现审判的公正。由于现行统计指标体系中并无直接的平均收入指标,但平均收入指标可根据“人均可支配收人”乘以平均负担系数还原计算,即“平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平均负担系数。”而且,地处同一省的范围内,各地市之间的交流相对频繁,人口流动状况比较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各市的人在同一个城市中出现了一种融合,因此制定统一的标准对于这种现状更为有利,更能达到相对的公平。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即“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对于一个侵权行为中造成两个以上不同地方的当事人,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同一的标准赔偿。笔者认为,这段话主要从两个层面去理解:①如果两个以上的受害人居住于同一省内的不同城市中,无论他们的户口有无区别,均“应该”按照同一标准赔偿,并且还应该就高不就低,最大限度的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②如果两个以上的受害人来自不同的省份之间,那么则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由法官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裁量,二人的索赔金额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有所区别。
2 制定有区别对待的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
社会统计可以为国民提供年度及季节经营运行统计,也可以为行业提供总量统计及行业发展变化统计等等。目前,它已经成为侵犯生命权损害赔偿金数额确定的重要参考数据。
在确定预期损失数额时可以借鉴英美法国家的做法,把下列因素考虑在内:①原告在受到伤害之前的基本收入能力;②侵犯生命权是永久性的,则要考虑原告的预期寿命,因为原告的预期寿命越长,其潜在的预期收入损失总额越高。在同一标准的基础上,要授权法官根据个案来考虑收入等等来进行调整,在一个大体统一的范围内根据个案进行讨论。原告在受到伤害之前的基本收入能力是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因为即使从道德的角度出发出考虑,同一个地区中作为受害人的一个身无分文的流浪汉和一个富翁的生命价值虽然是相同的,但是他们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却有天壤之别,这样的差别无论对于家庭成员的生活消费还是生活品质都是有影响的,因此把两者的赔偿金额等同不能说是公平的。二者应存在合理的差别,有区别的平等才是公平的真正含义,而不仅仅是数额的一致才是公平。现实中的案件复杂多变,法律所规定的只是一个大的框架,由于个案的些许差别导致各个案件的判决也是各不相同的,这只有依靠法官运用专业知识并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来作出。这就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而各个法官的素质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作出的判决也会有所区别,这种区别有的是合理的有的则不是。因此,笔者建议制定出有所区别的赔偿标准,对于一些可能发生的情况在司法解释中给予明确,并划分出档次,使法官能够对常发生的情况有基本的法律规范可以依赖,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自由裁量的弊端,达到形式意义上的公平。
法的公平价值是法的基本价值之一,也是最重要的价值之一,因此它必须及时反映实质公平,特别是作为社会基本结构能够被人们广泛认可的公平,即法应当以社会公平为宗旨和标准,因此当社会公平与法律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应该理性的去寻找,去谋求更高的社会福利。在这种情况下实质公平是可舍弃、可牺牲的,法的形式公平并不总是要服从实质公平的。它在一定限度内可以高于实质公平。在法治的要求下,某些实质公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是允许舍弃的。这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某些表现为具体公平的实质公平可以被牺牲。个案中的具体公平与抽象公平总是难免存在冲突,为了维护既定规则的普遍性和一致性,某些个案中的具体公平可以被加以妥协。第二,某些表现为实体公平的实质公平可以被放弃。即在诉讼过程中所得到的诉讼结果或目标的某些实质公平不能得以实现,因此只能保护形式公平从而牺牲了实质公平。
法治作为一种制度模式,它通过公平的诉讼机制的运行来缓解放弃实质公平所引起的矛盾,使当事人通过程序过程公正、合理的运行,来认可、接受法律。王利明说,目前“争议较大的是死亡赔偿金的支付。实践中存在对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按不同标准支付死亡赔偿金,城市居民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比农村居民高一倍至二倍,一度引发‘同命不同价’的争论”。至于赔偿标准,他明确表示“倾向于原则适用统一标准,适当考虑个人年龄、收入、文化程度等差异”。这样才会使侵犯生命权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的制定更趋于人性化也更为合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为制定分区域统一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提供了借鉴。通过侵犯生命权损害赔偿金的完善来体现被害人的收入状况,从而维护被害人的继承人的权利。
笔者认为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规定一个相对确定的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是可取的,考虑到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威慑和惩罚功能以及一些其他的社会经济效益因素,规定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为补偿性损害赔偿数额的三到五倍也是合适的。这样一方面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可以对侵权人起到威慑和惩罚的功能,另一方面法官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和各地经济的发展水平,在此幅度内自由裁量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以实现个案公平。
参考文献:
[1]陈现杰.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损害赔偿金计算的几个问题.法律适用.2004.4.
生物质的定义范文5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收到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后,于11月10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此前,10月中旬,由袁荣祥副主任带队赴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征求意见,10月下旬又征求了省级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2003年我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来,先后实施清洁空气、大气复合污染防治专项和新一轮治气“三大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有所提高。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气污染负荷仍然较高。2014年,全省11个设区市中,除舟山外其余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69个县以上城市中,仅有9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很有必要重新修订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环资委认为,省人民政府提请的修订草案针对本省大气污染防治现状、特点及监管需要对上位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和必要的创设,内容基本可行,建议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关于完善和细化部门监管职责及追责问题。法律的有效实施最终还是要落实在具体可行的部门监管职责及追责上。修订草案第四条第一、二款和第五十七条虽已依照大气行动计划及其分工方案对部门职责及追责作了规定,但由于部门监管职责不够明朗以及问责追究相对较轻,这不仅容易造成部门间的相互推诿及不作为的现象,而且也容易降低法律的适用性。目前,上海、江苏等地对部门监管职责及追责都作了较为明确的具体规定,为把“对监管者的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又考虑到与长三角地区的法律衔接,建议修订草案鉴借兄弟省市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部门监管职责及追责条款,切实达到部门监管职责清晰、问责追究有章可循。
二、关于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问题。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上位法对未达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作了规定,本修订草案对此没有涉及。但由于目前多数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就显得格外重要。为使这项制度在我省更具操作性,建议修订草案除上位法规定外,应进一步明确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内容,包括空气质量、因素分析、阶段目标以及各阶段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这项制度在我省更好地贯彻实施。
三、关于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总量控制及削减问题。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总量控制及削减对整个大气污染防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修订草案第九条对行政区域和一般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作了规定,但由于我省“低小散”的“块状经济”明显,区域性污染相对比较突出,加上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直接影响着我省的大气环境质量。如果只按行政区域和一般排污单位分解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就容易造成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变相转嫁或被平均的现象,从而规避法律对其总量控制及削减的要求。因此,建议修订草案除行政区域和一般排污单位分解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外,应重点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分解落实总量控制及削减指标,从而实现行政区域和重点区域、一般排污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双控”的目的。
四、关于企业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和实时数据传输责任问题。企业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是确保数据准确的重要前提,而企业监测实时数据又是企业举证和环境监管部门的法律证据。修订草案第十三条虽对企业尤其是重点排污单位监测作了规定,但由于目前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偷排偷放时有发生,给环境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及时查处带来难处。为强化企业尤其是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建议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企业尤其是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和实时数据传输的责任,并辅以明确、严厉的违法惩罚措施;同时,将企业监测实时数据作为企业举证和环境监管部门的法律证据,以确保企业尤其是重点排污单位举证有据、环境执法部门监管到位。
五、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问题。秸秆处置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修订草案第四十一条对秸秆处置尤其是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目前一些偏远山区农民祖祖辈辈都有靠露天焚烧秸秆的传统习惯,它既可烧死害虫及虫卵,又可肥地。偏远山区集中秸秆处置成本很高,具体实施比较难。为使秸秆处置更切实际,建议修订草案依据上位法第七十七条授权条款,在城镇、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主要干道以及大气环境特殊保护区附近,可以先划定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区域,以确保这些区域真正做到有令禁止、有令能止。
生物质的定义范文6
1、热力学术语:熵热力学中表征物质状态的参量之一,通常用符号S表示。
2、生物学术术语:熵是一个系统中"无秩序"的程度,也表征生命活动过程质量的一种度量。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