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管理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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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管理细则

信用风险管理细则范文1

摘 要 由于信用风险的非系统性、分布不对称性以及数据匮乏等特点,使得信用风险管理一直局限于传统的信贷限额、抵押担保、分散投资等静态的风险管理手段,为此交易商协会于2010年正式推出了信用衍生品业务,即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本文将探讨CRM市场推出的意义、特点和问题以及存在的建议。

关键词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信用违约互换

依据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于2010年10月29日的《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指包括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及其他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简单的基础性信用衍生产品。截止2011年9月末,已有23家机构备案成为核心交易商,40家机构备案成为交易商,26家机构备案成为CRMW创设机构,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至今的名义本金(包括CRMW和CRMA)合计26.8亿且二级市场交易冷清,下文将会探讨其原因,并且提出适当建议。

一、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市场发展的意义

(一)市场主体有效管理信用风险的需要

截至2011年2月末,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和公司债等信用产品总额达3.55万亿元(不包括5万多亿元的金融债券),已成为亚洲最大的信用债券市场。但是,我国在信用衍生产品领域长期空白的状况,使市场参与者难以通过市场化的信用衍生产品高效地对冲、转移和规避信用风险,无法实现信用风险的优化配置,容易造成风险积聚,蕴藏一定的系统性风险隐患[1]。

(二)完善市场风险分担机制的需要

由于缺少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我国债券市场投资者难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便利地分离并交易信用风险,限制了资金充裕的风险厌恶型及资金短缺的风险偏好型投资者参与直接债务融资市场。但是,通过信用衍生产品,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差异化地承担风险,促进信用风险在整个金融系统中重新优化分配。

(三)促进市场价格发现,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作为一种衍生产品,可以有效缓解因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促使市场信息更加公开化,增加市场的透明度,从而能够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金融市场运行效率[2]。

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市场的特点

(一)交易结构简单

CRM明确信用保护针对特定的具体债务,且标的债务类型仅限于债券和其它类似债务,使每笔交易合约都与具体债务对应,在交易结构上比国际通行的CDS更加简单明确,充分体现了标的债务的“穿透性”原则[3]。

(二)市场参与者分层管理

CRM试点业务按照核心交易商、交易商、非交易商的方式进行市场分层管理,确保信用风险向具备相应风险管理和承担能力的机构进行转移,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配置。

(三)提高市场透明度

CRM市场由协会接受交易集中报备、定期披露信息,上海清算所负责集中托管、集中清算,有效确保了市场透明度,为CRM市场的健康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4]。

(四)严格控制杠杆

《指引》通过建立风险控制指标,从任一交易商针对单一标的债务的CRM净买入余额、净卖出余额,任一交易商净卖出总余额与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以及针对单一标的债务的CRM市场总规模等维度进行CRM市场交易杠杆的控制,实现对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防范。

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市场发展的改进建议

(一)落实风险资本缓释功能

《指引》没有对CRM风险资本缓释的具体计量方法作进一步的细致规定,为了调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CRM业务的积极性,应尽快明确CRM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的操作细则,使CRM的信用缓释风险功能得到合理发挥。

(二)丰富市场投资者类型

从目前CRM市场的运行情况看,参与主体主要是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尚未开展交易,导致CRM对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宏观经济金融平稳的作用大打折扣,应积极扩大和培育投资者队伍,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和非金融企业等不同类型机构参与CRM市场,在推动市场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应有的功能[5]。

(三)完善市场运行机制

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起步较晚,数据、技术和人才储备较弱,难以向市场提供客观公允的信用风险信息,客观上加剧了CRM定价困难问题,也影响了减弱了市场流动性,发挥CRM核心交易商的市场基础作用,引导其对CRM进行有效的双边报价,通过做市推动CRM市场流动性提高,建立CRM信用事件决定规则和程序,以及拍卖结算机制,建立健全市场配套机制安排。

(四)搭建外部配套环境

CRM及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会计、税收和法律制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征税处理时,不属于营业税规定的应税义务,以鼓励市场参与者更好地运用金融衍生产品对冲风险。明确CRM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征税处理方式,对用于风险对冲的金融衍生工具应对应其对冲的基础资产,而不是归入其他类,在实践先行的同时,推动解决我国终止净额制度和履约保障制度等制度安排的法律适用性问题,夯实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法律基础。

(五)提高信用风险定价能力

我国的信用债券和信用衍生产品市场起步较晚,对与信用风险相关的基础数据累积时间较短,信息涵盖面也较窄,上述方法的应用受到较大限制,国际通用方法受到较大限制,大多数市场成员都是依托现有的信用债收益率曲线,采取简化的信用利差法和二叉树法进行定价,其在准确性上,仍有一定的改善空间[5]。

参考文献:

[1]尹灼.信用衍生工具与风险管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2]范怡文,孙建.信用衍生品理论与实务.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3]贾碧洁.CDS在中国的发展与改进.财经论坛.2010.1:95-97.

信用风险管理细则范文2

一、培育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

商业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金融企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冲动不断增强。由于受到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势必会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尽快培育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是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和全球风险专业人员协会的相关规定,健全的风险管理理念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致性理念。即银行应确保其风险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目标相一致。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银行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提高股东的效益,而进行风险管理则是为了减少失败的概率,降低经营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从而确保银行实现更多的利润。由此可见,银行的风险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目标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2.全面性理念。即银行首先应确保其风险管理能够涵盖所有业务和所有环节中的一切风险,即所有风险都有专门的、对应的岗位来负责。在全面性理念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对于新产品、新业务,银行应确保这些产品、业务在被引进之前就已经制定出适应的风险管理程序和控制方法”。即人们常说的“制度先行”。

3.独立性理念。即风险管理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之间、专门负责风险管理的部门和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要相对独立。独立性理念的实质就是要在银行内部建立起一个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的风险管理机制。因为清晰的职责划分是确保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作的前提。

4.权威性理念。即银行应确保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具有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其客观性和公正性。银行的风险管理势必要渗透到业务部门的运作中,因而很容易受到抵触。如果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强于业务部门的权威性,风险管理工作将难以顺利执行下去,必要的监督可以确保各个岗位职责的充分实现。

5.互通性理念。要求银行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而在银行内部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即风险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各相关部门之间要保持信息的互通渠道。风险战略的出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所能获得的信息是否充分。而风险战略能否被正确执行则受制于银行内部是否有一个充分的信息沟通渠道。因而,信息系统是有效风险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6.分散与集中相统一理念。为了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应有不同的部门来负责,即风险的分散管理。与此同时,不同的风险管理部门最终都应直接向高层负责,由管理层统筹规划,即实现风险的集中管理。风险的分散管理有利于各相关部门及最终力量将各类风险控制好。风险的集中管理则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银行面临的全部风险,从而将风险策略与商业策略统一起来。风险管理过于集中往往使该部门力不从心,不能专心于某类风险;风险管理过于分散则往往容易造成管理真空,甚至违背银行的发展策略。

二、发挥信用评价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随着信用风险管理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更好地发挥信用评价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1.利用信用评价的结果进行信用风险的度量。信用风险是银行面对的最基本的风险之一,而且是最重要的风险。如何度量和管理信用风险一直是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难题。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客户的违约率和贷款的损失率。一般来说,有着较好信用等级的客户,其违约率较低,而信用等级较低的客户其违约率较高,贷款的损失率也较高。为获得不可缺少的大规模的样本,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努力就是必不可少的。

2.根据贷款的信用风险程度,确定相应的资本金水平。做好信用风险管理,预防意外损失,降低破产概率的重要方法是持有足够的资本金,但并不是资本金越大越好,而是要根据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来合理确定。在信贷资产的内部评级走向更精细的趋势下,银行可以根据信贷资产的风险度确定合理的资本金要求。

3.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做好贷款风险分类。实行银行贷款分类主要是为了加强对贷款的风险管理。因此有必要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完善贷款五级分类的方法,通过分析掌握客户的经营周转情况和发展趋势,真实地将贷款按照风险程度分层管理,随时掌握客户的信用等级变化及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对处于风险程度上升的贷款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风险积累、积重难返,有效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

4.根据信用风险状况,计提呆账准备金。现行制度规定将准备金计提的自交给银行,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规定了“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提取呆账准备金的资产的风险大小确定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同时规定“呆账准备必须根据资产的风险足额提取”。由银行自主决定,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建立健全信贷资产质量分类评估体系。

三、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

首先应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其次,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方法,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各种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其他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且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第三,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适应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二是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行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三是改变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框的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并不断摸索以业务主体为中心的管理体制。要逐步实现在业务部门设立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它在各部门之间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进行有效控制。最后,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使用内部评级法和资产组合管理等先进的风险度量和管理重要技术。

信用风险管理细则范文3

笔者多年来从事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结合工作实践及学习思考,对操作风险管理提出探讨。

一、操作风险的定义

操作风险,一般意义上指因操作流程不完善、人为过失、系统故障或外来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广泛存在于银行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是银行经营管理面临的基础风险之一。商业银行日常工作中,典型的操作风险事件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雇佣合同及工作状况带来的风险事件、客户或产品以及商业行为带来的风险事件、有形资产损失、经营中断或系统出错,以及涉及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管理的风险事件等。

巴塞尔委员2003年公布了《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稳健原则》,2004年修订的《新资本协议》中,明确地将操作风险的衡量和管理纳入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框架,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一起纳入资本监管的范畴,并把操作风险明确定义为“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二、操作风险的特征

操作风险事件难以在事前充分预期,并往往来源于制度、系统缺陷和人员舞弊行为,具有较强的内生性,即使建立相对完善的内控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也难以充分预计未来持续期内的所有变动因素并彻底杜绝内部舞弊所造成的违法违规行为,但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相比,操作风险存在以下特征:

一是具体性,操作风险因素存在于银行的各项业务中,操作风险事件前后之间有关联,单个的操作风险因素与最终形成的操作性损失之间难以定量分析和界定,不易分散及量化,不同类型的操作风险具有各自的具体特性,与相对成熟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识别和计量方法不同,操作风险的准确识别和计量手段还需要银行进一步研发和完善。

二是分散性,操作风险管理主要涉及银行内部经营管理中各方面的不同风险,包括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相对较低的日常业务流程处理上的小错误,以及发生频率低、造成损失相对较高的大规模舞弊、自然灾害等,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多是外生性风险不同。操作风险与各类风险相互交叠,涉及面广,需要建立全面操作风险管理的体系,结合实际采用多种方法来覆盖分散于各项活动中的操作风险。

三是差异性,银行不同业务领域操作风险的表现方式存在差异。业务规模小、交易量小、结构变化不太迅速的业务领域,虽然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不一定低,但是发生操作风险的频率相对较低,而业务规模大、交易量大、结构变化迅速的业务领域,受到操作风险冲击的可能性也较大。从风险与收益的对应关系看,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一般原则是风险高收益高,风险低收益低,但银行不能保证因承担操作风险而获得收益,而且在大多情况下操作风险损失与收益的产生没有必然的联系。

四复杂性,引起操作风险的因素较复杂,如产品的复杂性、产品营销渠道的拓展、人员流动以及规章制度的变化等都可能引起操作风险。而通常可以监测和识别的操作风险,与由此可能导致的损失的规模、频率之间不存在直接关系,常常带有鲜明的个案特征,与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客户和交易对手方,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市场上的各种价格波动不同。银行风险管理部门虽然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操作风险管理不同时期的重点,但不易确定哪些因素对于操作风险管理来说是最重要的。

三、国内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状况

新资本协议实施以来,国内商业银行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结合自身实际,对操作风险识别、评估、控制、报告等关键程序进行了规范,推进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了操作风险管理的内在机制,操作风险管理的框架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是,与国外大银行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操作风险管理未与业务发展同步。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社会与经济环境快速发展、商业银行全球化和综合化经营的趋势下,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产品、服务的复杂性提高, 各项业务超常规发展,操作风险的类型不断演变, 在认识不到位、风险管理手段不足的情况下,发生操作风险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增加。

二是操作风险管理手段还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偏重信用风险, 未设立独立的专业部门承担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责,而是由非独立专业部门牵头负责或由各专业条线内部控制,对操作风险管理的统一的政策标准还不完善, 尚未建立起全面、系统地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导致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操作风险管理的手段还显单一,主要采取定性管理、指标考核、质量控制等,在建立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库、开展自评估、采用风险缓释工具等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以及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建立银行内部操作风险计量系统、采用定量和定性标准结合的资本计量模型、量化分析等操作风险计量方法方面,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还存在差距。

三是流程化、系统化地操作风险管控还需要改进。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是过程与结果的结合,环环相扣,才能取得较好结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以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管理为例,按照操作风险管理及公司治理等要求,商业银行建立了包括风险预警、信贷授权、尽职调查、客户评价与项目评估、统一授信及集团风险控制、信贷独立审批、贷后管理、资产质量监测和考核、资产保全、内部审计及检查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信贷风险管控制度,但是因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操作风险事件及损失远大于其他环节的风险及损失,反映出在信贷管理的全流程风险控制中统一、整体化的风险控制还需要改进和加强。

四、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及原因

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复杂多样,涉及不同类型的业务操作及各业务环节、产品和经营管理层面,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产生不同的操作风险,按风险成因主要表现为以下类型:

一是内部程序不当导致的操作风险,主要是银行因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制度管理不当、业务政策存在偏差、监督检查不到位,且未及时予以完善等原因,导致实际操作或执行困难,甚至给蓄意不法者留下漏洞而造成的风险及损失,如:贷款业务审贷未分离、会计业务关键岗位长期未轮换、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等。这类情况的影响较大,使一些违规行为有可乘之机,容易诱发重大违规事项或案件,危害性较大,需要及时完善内部控制予以防范。

二是人员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主要是银行员工主观上不遵守职业道德,违法、违规或违章操作,或工作疏忽等行为导致的风险及损失,以及客观上业务岗位人员数量配备不足,或员工的自身业务能力及素质与岗位要求不符而导致的风险及损失。如:员工从事或参与社会高息融资活动、挪用银行资产或客户资金、发生业务差错等。前一类情况发生不多,一旦发生,后果及影响严重,即小概率大损失事件,需要加强员工行为排查防范于未燃,后一类情况情况较多,风险一般不大,即大概率小损失事件,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操作及业务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

三是业务系统故障导致的操作风险,主要是银行IT系统、机具设备等因技术故障、设备失灵造成系统服务中断、数据错误等影响业务正常持续运行而导致的风险及损失。如:系统因感染病毒、遭到黑客攻击及软硬件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导致系统瘫痪、崩溃,影响正常对外营业。这类情况发生的概率小,但影响较大,后果严重,损失严重并给银行带来负面声誉风险,需要通过完善应急机制,并加强演练,在故障发生第一时间响应并有效发挥作用。

四是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主要是银行因外部不可预见的破坏性因素导致的风险及损失。如:自然环境灾害、社会动乱、暴力行为等。这类情况发生的概率小,其影响及后果事前不易评估,但应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并有明确、清晰报告路线,在发生此类事件时使上级管理机构能够及时获得信息,迅速应对,将风险降至最低。

五、完善操作风险管理的建议

相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更加难以事先计量和预测,完善操作风险管理的关键是过程控制。操作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强化内部控制,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在操作风险发生之初能够及时、有效地识别和处置风险。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及风险内控管理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银行各级员工的综合素质。通过对业务操作、多岗位轮换,以及公司治理、外部监管标准、职业操守、典型案例等培训学习和监督检查, 提高员工履岗能力和尽职度,将操作风险管理落实在每一个员工的职责及行为中,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操作,培育良好的风险内控管理文化,促进制度执行力的提升。

二是按照公司治理及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明确各部门的定位和职责,合理确定各部门的管理边界,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有效制衡的内部管理架构。针对操作风险易发部位制定有关管理细则,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强化责任约束,提高各层级人员的工作尽职度。

三是结合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完善操作风险识别计量方法和工具,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技术。根据新巴塞尔协议风险资本计量的要求,结合实际逐步开发适合本行特点的内部风险计量工具及相关的管理办法,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操作风险历史数据仓库,为按高级法建立计量模型、分析测量风险、分配资本奠定基础。

四是做好操作风险管理工具与业务流程的结合。将操作风险管理嵌入业务流程,完善人控、机控手段,并建立完善操作风险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关键风险点的调查分析,建立不同管理层次、不同条线的关键风险指标,并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及时维护更新,对操作风险实时监控和早期预警;逐步建立主动识别与管理操作风险的内在机制,推动由被动承担风险向主动掌控风险转变,有效识别防范操作风险。

参考文献

[1]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新资本协议》、《操作风险管理》文件.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信用风险管理细则范文4

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 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也在优化升级。新常态下大宗商品贸易企业面临产能过剩、创新能力不足、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风险。机遇与挑战并存,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在新常态的经济形势下,企业为了扩大销售,获取更大的市场占有率,赊销等信用销售的交易方已经成为企业日常业务的经营方式及获取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但信用销售在给企业带来更多重要商业机会的同时,客户的信用问题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困扰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采用信用销售,由于货物和服务的提供与货款和服务费的回收之间存在时间差异,势必导致信用风险的存在。近年来,钢铁企业因风险管理不善导致停产、破产事件屡屡曝光,不仅对企业本身有重大的影响,也使钢贸企业面临了信用风险集体爆发的危机。由于信用风险相互传染的特性,一旦一家大型企业发生信用危机,必将危及到地区及行业经济的正常发展。企业必须认识到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1 风险成因

缺乏信用理念。信用理念是企业处理内外关系的基本价值观,也是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动力源。一些企业不重视信用管理,甚至对客户的很多重要信息都未了解就进行交易;有的企业片面追求合同数量,忽视其后艰难的帐款回收;还有的企业虽初步认识客户信息管理重要性,但注意力往往集中到新客户、小企业,但事实上正是那些熟悉的老客户、知名的大企业更容易违约,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近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不良变化,相关行业受冲击较大,资金较为紧张。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易在短时间内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其信用骤降甚至缺失,导致前期开展的业务规模超出客户实际信用,形成风险.

缺少客户信用管理信息体制,不能准确判断客户信用状况。有些企业在与老客户合作中,缺乏动态信用信息,有的企业对新客户缺乏足够的信用信息,以偏概全,导致判断失误。还有的企业在利益诱惑下,只看重能给企业带来较大经济利益,而忽视其信用等级,一心只想成交,结果货、款两空。对客户信用的跟踪维护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客户信用的下降或缺失,导致在客户信用较低或无信用的情况下,仍继续与其开展信用业务,直到发生信用风险,悔之晚矣。

对客户信用额度备案的监督管理不足。存在超客户信用额度开展业务,或先开展业务、后备案客户信用额度等违规业务行为,形成风险。

客户信用预警机制不完善。对已预警或已发生风险的客户,内部运行管理机制不顺畅,通告不及时。由于业务分工不同,许多客户的宝贵信息,分别集中在不同业务部门或一些具体业务人员手上。如各部门间缺乏必要、有效的沟通,业务人员不注重信息的上报,这样就影响客户信息的有机联系及完整性,这样便不利于管理者对客户信用做出准确的认识和判断,导致多家经营单位与低信用或无信用客户重复开展信用业务,形成风险。

2 风险发生后对企业影响

(1)应收账款不能按约收回、预付账款不能按约提货。(2)所购货物质量与合同严重不符。(3)存货发生丢失、一物多卖(抵),无法提货或权属不清。(4)价格下行不止损,赌市场,造成跌价损失。(5)单一客户业务规模过大或多家二级公司与同一客户开展业务。(6)固定客户业务弃单不提货,上下游或者担保方关联。(7)抵押资产难以变现或价实不符。(8)托盘业务规模越滚越大,无法终止退出。(9)业务过程中出现伪造单据,合同的情况。(10)合作客户“跑路”“失联”造成公司资金、货物的长期滞留甚至流失,导致亏损。

3 风险解决方案

(1)建立完善客户信用管理制度体系。结合公司总部各部门和二级公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修订贸易业务管理办法。适时推进其他相关制度、细则的修订和建立,并指导二级公司建立完善客户信用管理的机构及制度。在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客户信用管理系统,开展客户信用评估管理

客户信用评估:企业应建立客户资信评估制度。组织业务部门对客户资信进行动态评估,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客户资信评估管理工作,加强客户资信资料的收集与跟踪。

客户信用等级:企业应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做出综合性评估,并以定量化的方式,对客户的信用等级做出评定。销售部门应按照不同的客户风险级别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

销售人员信用评价体系:企业根据销售人员个人业绩以及日常业务过程中销售人员承诺履约能力、日常客户资信管理记录的分析,综合评价销售人员的信用执行能力,从而作为下一步对该销售人员所负责客户授信的重要评判依据。

(2)指导、监督二级公司客户信用管理工作。要求二级公司加大对信用客户的跟踪与维护力度,实时掌握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对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控制业务规模,缩短业务周期;对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须及时上报并重新评价客户信用。

(3)监督、监控二级公司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建立客户信用额度备案台账,并实时监督、不定期抽查客户信用系统使用情况。按季度整体排查客户信用系统,同时要求二级公司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对于超客户信用额度开展业务,或先开展业务、后备案客户信用额度等违规业务行为,须制定处置解决方案。

(4)加强客户信用的动态管控。建立客户资信数据库?

企业应建立客户资信数据模型,制定和落实客户资信调研计划,及时维护和更新客户资信数据库。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完善内控业务流程、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落实企业内控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将内控理念融入企业的日常经常管理过程中。

通过运营管理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横向联动,实时监督、每月不定期排查客户信用系统及业务运行情况,做到系统性管控。优先保障优质客户业务开展,大力压缩不符合公司战略导向的大宗商品业务的信用规模;及时调整、收回客户信用系统中的冗余、闲置信用额度;对存在逾期情况的业务,不再增加其信用额度备案,防范风险隐患的扩大。

动态管理公司合作客户群。推动建立白名单(合格类)客户、灰名单(限制类)客户和黑名单(禁止类)客户清单,并及时公布和更新相关客户信息。将客户清单与ERP信息系统有效结合,并在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维护,严禁对黑名单(禁止类)客户新开展信用业务,从业务执行的源头上控制客户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细则范文5

一、前言

在当前的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付款方式所占份额正逐步增加。信用付款在为出口商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一定程度地带来了信用风险。根据我国商务部2005年的一项抽样调查,中国出口贸易的坏账率平均约为5%,远远高于发达国家0.25%至0.5%的平均水平。为了解决信用风险对于出口企业造成的潜在性危害,现代企业纷纷开始探寻出口信用保险这一新方式。对于出口企业来讲,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一方面可以得到国家扶持,更好地开拓市场、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对于改善企业现金流、改善筹资资金结构、降低财务风险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次研究对于出口企业可能遇到的风险种类及成因进行了详细分析,并结合自身经验总结出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提升企业利润的有效措施。

二、我国出口企业信用风险种类及成因

第一,商业风险原因。

商业风险是指由于国外客户导致的风险,其种类及成因如表1所示:

此外,由于债务人所在国的国家出现征收、战争、动乱、汇兑限制等重大事件,使得债务人无法偿付国外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债务,也成为了影响我国出口企业经济贸易活动的新因素。

第二,出口企业自身原因。

除了上述外部原因,出口企业的一些自身问题也可能导致风险,如表2所示: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给我国出口企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中国政府及时推出了向中小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省市补贴政策,并通过提高出口产品出口退税等政策帮助出口企业渡过难关。我国出口企业也对上述信用风险的危害性加强认识,并积极探索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企业风险的有效措施。

三、应用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出口企业的重要作用

第一,保障风险并促进出口。

通过由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各项国家风险和商业风险,能够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对外贸易过程中的外部风险保障,为出口企业的稳定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此外,通过借助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转移渠道,可以帮助企业更有效率地选择贸易伙伴,并以更加灵活的结算方式、交易手段提升竞争力,从而扩大交易机会,创造出口增量。

第二,支持融资并补偿损失。

出口信用保险可以提升企业的信用条件,构建多种方式的融资渠道,使企业在国际、国内资金市场上获得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满足其出口和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的风险保障作用,最终体现在对企业的赔款上。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赔偿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损失,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

第三,提供正确政策导向。

出口信用保险通过倾向性的保险政策和灵活的费率调节手段,有针对性地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配合国家外经贸和产业政策的实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历程,准确地体现了国家政策导向的转变。由于以上的功能特性,出口信用保险对促进各国的出口和对外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工具。

四、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出口企业信用风险的措施

第一,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增强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政治风险和商业信用风险。出口企业通过按时申报适保范围内的出口项目,可在发生保单所列风险时规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索赔。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在承保前会对相关企业做资信调查,从而便于投保企业挑选信用好的买家开展业务往来,提高投保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

第二,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提高企业自身信用等级。

中小企业在从事外贸业务时,主要存在资金不足和汇率风险的问题。目前,出口信用保险针对其开展了赔款权益转让和出口票据保险两种服务方式。其中,赔款权益转让是指在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基础上,签署企业、中国信保与银行三方“赔款权益转让”协议,将保单项下外贸企业从中国信保获得赔款的权益转让给银行。出口票据保险方式是以银行为投保人,重点解决出口企业获得出口票据项下资金支持的保险业务。借助于上述出口信用保险,能提高我国出口企业的信用级别,并获得资金和市场支持。

第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

首先,设立单独的信用管理部门,并负责客户的信用状况、交易形式、放账时间、收账步骤等工作。其次,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与分析,使得企业从与客户的交易中获取最大利益,并将客户的信用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内。第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通过账龄管理和跟踪分析,来监督客户的账款支付进度,对不同账龄的客户采取不同的管理政策,并实施对客户不间断的跟踪监控,一旦发现客户有财务危机尽早采取措施,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

五、结论

信用风险管理细则范文6

随着我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立商业银行破产制度、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破产变得越来越迫切。如何防范商业银行经营中面临的各种风险,降低或控制其破产的可能就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具体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风险的来源和风险管理的现状,然后结合我国经济运行和宏观政策,从国家、银行和储户三个角度提出了控制商业银行破产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

商业银行;破产;破产风险;风险控制

一、引言

在市场化改革和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双重作用下,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不断扩大,风险控制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国内外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给予了普遍的关注,并开展了许多相关的研究与实践。OmotolaAwojobi&RoyaAmel(2011)在研究影响银行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因素时认为,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创新使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不再局限于信用风险,而是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在内的各类风险。姚益龙和毛小锋(2003)指出我国通常都是由人民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对问题银行实施拯救,即便这些银行破产,所有的损失也要全部由国家承担。这种单一的损失弥补机制将不利于调动存款者对银行监督的积极性,不利于发挥银行对风险控制的主观能动性。李洪江(2001)指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必须从政府、银行和企业这个三角关系入手,对三者进行系统性的改革。否则,单方面地改革不会取得理想的效果,既便是在短期内达到了目的,如果没有制度保证,从长期看都将最终走向失败。杨满仓(2007)通过研究总结法国BNPP银行的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散技术得出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的方法有:培育银行自身的风险文化、IT系统对风险控制自动化和风险分析方法的国际化、保险公司对信贷风险的分散等措施。

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步伐日益加快,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浮动的幅度加大,实际缩小了存贷利差,给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等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在着力提高竞争力的时候,强调业务发展较多,银行的风险控制大多建立在不完善的制度规定、不健全的内部控制和不完全的信息系统基础之上,还远远没有形成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因此,商业银行不能一味地追求规模的扩张,而需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水平,避免由于环境改变造成的破产危机。本文分析了在市场化改革加快的大环境下商业银行面临的破产风险,在此基础上分别探讨了国家、商业银行和储户应对该风险的相关策略,对保证商业银行健康长远发展、加快金融自由化、维持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二、问题的提出:商业银行破产风险

(一)商业银行破产

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银行能够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银行既然有赚钱的目标,那么自然也该有破产的风险。在竞争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当商业银行经营不善、存贷款利差缩小到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营活动时,或因不良贷款产生流动性危机,那么破产倒闭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真正允许银行破产,可以推动我国存款利率进一步市场化。但是,商业银行的破产也会给金融体系和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商业银行破产具有很强的传导性。如果一家商业银行因经营不善暴露出流动性风险而面临破产,可能导致储户对整个银行业的信心丧失,从而形成系统性金融危机。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破产具有强烈的负外部效应。大规模的银行破产将导致存款保险机构无法提供足够的赔偿基金,储户遭受巨大的损失。同时,由于商业银行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处于特殊地位,一旦破产涉及的利益主体范围广泛、数量众多,包括债权人、股东、职工在内的社会各界将面临无法消除的损失。因此,清楚地识别商业银行经营中面临的各种风险、降低或控制其破产的可能就成为当务之急。

(二)商业银行破产风险的分类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破产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五个方面: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得不到偿还的可能性,或者是其投资项目的质量恶化造成违约,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当前,国内不少企业经营不景气、自身效益差,还有一些企业利用兼并、破产的机会逃避债务,致使商业银行出现大量的呆坏账。如果不及时化解巨额的信用风险,一旦出现突发因素就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均说明了信用风险的潜在危害性。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此外,金融市场秩序混乱也会引发市场风险:一些企业将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投入股市,间接危害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企业发行的债券大部分也都是由国有商业银行担保或发行,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到期清偿,企业破产的风险就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经营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没有足够的现金来弥补客户存款的提取而产生的支付风险。其最大危害在于具有强烈的传导性: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时,商业银行由于肆意发放信用等级低、质量差的贷款导致到期无法收回资金,从而造成严重的流动性危机,包括很多商业银行在内的大量金融机构由于流动资金不足而纷纷倒闭。

4.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和经营利润虚盈实亏两个方面。资本金具有不必偿还和可以承担经营风险的职能,能够帮助商业银行抵御较大的流动性危机。目前,我国许多商业银行的资金结构并不合理,不良负债的比例过高,资产质量低下,达不到《巴塞尔合约》规定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较大的财务风险。

5.操作风险

引发操作风险的原因主要有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员工素质管理不到位和社会变革转型不适应等。当前,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时容易产生大量的不确定风险,使其面临的破产风险进一步加大。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银行业风险的增多,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和控制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风险管理上,商业银行普遍成立了资产负债管理机构,定期监测、考核资产负债的各项指标。在内部控制上,各商业银行普遍设立了稽核部门,对信贷资产质量和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实施了监督。但同国外相比,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这表现为:

第一,破产风险控制意识不强。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过分追求经营规模,看重短期目标,而把风险控制看成是业务员创造利润的绊脚石。由于一直以来,我国都对商业银行提供隐性担保,政府往往会为银行的亏损承担责任,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对破产风险的认识严重不足。

第二,缺乏系统的内部管理机制。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部门大多各自为政、分头管理,因而管理体系、机构设置等方面缺乏系统性,业务流程中存在着职能不清晰、信息不对称、客户管理有漏洞等问题。

第三,风险管理手段落后。我国商业银行评估风险、量化风险的技术比较落后,基本还停留在风险量化的最初阶段。由于成本、技术等原因的限制,一些风险控制的关键参数和计量模型还没有被大部分商业银行采用。

第四,缺乏事前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对于早期风险的防范和新增风险的识别、监测上仍是一片空白,没有形成专门的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由于管理体系、技术条件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原因,银行对于事前风险控制工作显得较为薄弱。

三、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风险控制的对策

笔者认为,国家、商业银行和储户应当各自采取措施从不同方面来规避和控制银行的破产风险:

(一)从国家的角度

1.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制定相关金融法律法规

有效、完善的外部监管可以督促金融机构,促使商业银行加强管理、提高效益,避免出现破产风险。因此,需要分层建立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在区域性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方面的责任。同时,鉴于商业银行破产的特殊性,银行破产的程序和原则有别于一般破产制度。因此,我国需要大胆借鉴和吸收国外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经验,尽快制定颁布有关商业银行破产的法律法规,以及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

2.明晰银行产权制度,区分银行信用和国家信用

产权制度是基础性制度,决定了信贷交易的产权结构模式。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较为单一,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银行治理结构的改善,只有实行股权多元化,才能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因此,必须加快银行产权制度改革,鼓励跨国银行和民营资本为国有商业银行注入新的经营活力,同时在既定的产权制度基础上对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进行优化,改善银行内部治理结构。

3.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作用

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使存款人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保证其存款的安全。2002年,央行颁布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内容、原则、程序和方式做出了总体规范,但仍然存在数据失真、风险披露不足、规范性不强等问题。对此,国家必须设法增强金融信息的透明度,让市场交易者能够有效和准确的预计银行破产的潜在危机,从而自主的避免风险。

4.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实现风险分担市场化

存款保险制度具有保障银行金融安全的功能,如果银行资产质量出现恶化面临破产危机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通过整改等方法帮助并监管该银行。此外,存款保险制度还具有保障储户金融安全的功能,如果出现商业银行无法挽救必须破产的情况,存款保险机构可以按照设定的最高偿付限额赔偿存款人的存款,防止挤兑风潮和金融危机。另外,我国存款保险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如保险最高限额、差别费率等,尽量避免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二)从银行的角度

1.加强经营管理水平,建立有效内部治理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借鉴国际同业经验,完善自身的运作自律体系,逐步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商业银行应以规范业务流程为目标,按照横向制衡、纵向制约的原则,加强上下级、前后台、不同岗位问的监督,完善内控制度和防范措施。此外,商业银行要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审慎的财务和会计政策,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做好员工的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制度的教育。

2.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提高自身盈利能力

从国际经济、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趋势来看,商业银行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发展空间正在逐步缩小,商业银行必须寻求新的发展点和利润来源。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最新的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显示,发达国家在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后,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平均值为40%~60%,大银行可达60%~70%。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在保持基本业务稳定的基础增强创新意识,加快发展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及投行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丰富风险管理手段,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主要包括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理。对于信用风险,银行应主要做好贷款客户的信息收集和资信评估工作;对于市场风险,银行在监管中要把握好资本充足率这一关键指标,对于操作风险,不仅要从制度上严格把关,防止关系信贷和违规操作事件发生,还要注意对交易员或操作员的素质考核和严格挑选。

(三)从储户的角度

1.提高存款人风险意识

商业银行真正允许破产以后,所有破产金融机构的存款赔偿将不可能再由国家负责解决,而是由银行和存款人共同承担破产风险。因此,储户需要改变中国商业银行不会破产的传统观念,正确认识到银行也是企业,也有破产的可能,并正确树立防范银行破产的风险意识。因此,存款人应当在金融企业信息披露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可靠的银行。一旦存款银行面临破产,存款人也应当具有承担相应损失的能力。

2.养成分散避险的习惯和能力

银行破产,储户在单个银行能够获取的赔偿是有额度限制的,超过存款赔偿的部分,将得不到赔偿。因此,储户在存款操作时,不应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而是要将存款分散地存到自己信任的银行之中,以减轻银行破产带来的损失。同时,储户在存钱时须对利率、服务、存款依据的合法有效、存款的安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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