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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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概念

国际贸易概念范文1

【关 键 词】竞争优势/比较优势/国家竞争优势/国际贸易成因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9世纪初,李嘉图在斯密的绝对优势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比较优势论,成为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石。100多年来,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基本上没有跳出比较优势的范畴。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由哈佛大学迈克尔·波特教授提出的竞争优势论异军突起,尤其是1990年《国家竞争优势》一书的出版,引发了理论界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关系的热烈讨论。

波特对竞争优势的研究经历了从企业和产业层次向国家层次、从参与国内竞争向参与国际竞争演进的过程。他早期的研究,如1980年的《竞争战略》和1985年的《竞争优势》在分析产业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竞争优势的概念。到了1986年的《全球产业竞争》,波特开始将其理论架构延伸到国际竞争的背景当中。而成为里根政府产业竞争力委员会成员的经历,使波特意识到国家环境对于企业竞争的成功所扮演的关键角色,因此他开始探寻一个国家创造并保持其产业竞争优势的因素,终于在1990年出版了《国家竞争优势》。可见,产业竞争力始终是波特研究的核心。当研究重心提升到国家层面和国际竞争后,波特将衡量一国某产业是否具有竞争优势的最佳指标确定为该产业是否具有向众多国家持续、大量出口的能力。这样,在客观上,竞争优势理论对传统的由比较优势引发国际贸易的理念提出了挑战: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究竟哪个是国际贸易的真正动因?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梳理代表国际贸易理论主流的比较优势论与新兴的竞争优势论之间的关系,这对于明确国际贸易理论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国内对此问题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国家竞争优势》刚刚问世,国内对此理论还缺乏系统的了解,因此,这一时期的相关文献中的某些认识违背了波特竞争优势论的本意,从而不能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对比作出正确的评判(注:如熊贤良虽然开创性地指出了竞争优势与比较优势的一致性,但同时强调一国货币汇率的低估会导致竞争优势与比较优势的分离,使该国在不具备比较优势的领域也能具有竞争优势。而波特认为低估本币虽会带来一时的出口增长,但这不具有可持续性,并将损害该国长久的竞争优势,因而并不认同这种由汇率因素引致的优势(参见波特著《国家竞争优势》,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内对波特的竞争优势论已经有了全面的了解,但在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对比中,都把比较优势的概念仅仅停留在20世纪30年代的资源禀赋论的层面上(注:波特本人在其著作中谈到比较优势时,将这一概念限定在资源禀赋论的层面,并认为在现代经济中比较优势概念应该让位于竞争优势概念(参见波特著《国家竞争优势》,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再版序第1页,正文第11、14页),国内学者的上述观点可能是受此影响。),由此,符正平(注:符正平虽然注意到了当代就比较优势内生性和动态性的研究成果,但在与竞争优势的对比时,仍主要将比较优势的概念停留在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时代,强调比较优势采用的是“静态均衡分析方法”,没有将当代比较优势论的研究成果充分纳入其对比分析中。)认为竞争优势概念与比较优势概念是互补的,且在当代,竞争优势更为重要;洪银兴、谢娟认为必须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才能形成真正的出口竞争力;盛晓白甚至认为竞争优势的概念全面超越了比较优势的概念,将会取代比较优势,成为未来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

俄林在1933年创立的资源禀赋论虽被誉为是比较优势论的集大成之作,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经过这半个世纪的发展,比较优势论已经不再局限于资源禀赋的理念了。随着里昂惕夫之谜的提出,二战后,国际贸易理论经历了20年的大发展时期,再经过20世纪70~80年代的整合归纳,形成了被称为国际贸易新理论的一系列贸易理论,使比较优势论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和发展。所以,理应将20世纪80年代初的、经过发展了的比较优势论与这一时期诞生的竞争优势论进行比较,才能准确地把握两者的联系和区别。

由于对国际贸易成因的阐释是国际贸易理论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也是学术界就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关系论争的一大焦点,因此本文将就比较优势论和竞争优势论对这一问题的解释进行比较。又由于比较优势论基本代表了至20世纪80年代初国际贸易理论的核心和主流,因此这一比较也将揭示竞争优势论在国际贸易成因探索历程中的贡献及其地位。

二、比较优势论对国际贸易成因的探索

(一)比较优势论对国际贸易成因的探索历程

1776年亚当·斯密提出绝对优势论,认为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异是产生国际贸易的原因。1817年大卫·李嘉图发展了绝对优势论,提出比较优势论,认为只要两国在生产成本上存在相对差异,即生产两种商品的成本比例存在不同,就能产生互利贸易。由于斯密和李嘉图所使用的成本概念是指劳动成本,即生产单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在将其转化为商品的货币成本后,便会发现不论是绝对优势还是比较优势都意味着具有货币成本绝对低廉的优势。正如李嘉图本人在阐述了比较成本模型后,紧接着指出:“因此,毛呢在葡萄牙所能换得的黄金如果不比输出国所费的黄金多,就不可能输入葡萄牙;葡萄酒在英国所能换得的黄金如果不比葡萄牙所费的黄金多,便也不可能输入英国”。又由于斯密和李嘉图使用的都是完全竞争模型,因此生产的货币成本等于销售价格。所以,对李嘉图的以上表述可以归纳为,只有当一国生产某商品的货币成本(同时也是其国内销售价格)绝对地低于另一国家国内同一商品的销售价格(同时也是其国内生产成本)时,国际贸易才会产生。俄林将此概括为:“贸易的立即原因,永远是按货币表示的商品能从区外比在区内生产更便宜地买进”。

1933年,俄林在继承赫克歇尔的思想的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资源禀赋论,指出各国在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的禀赋方面存在的差异,是最终导致各国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的根源。这样就将国际贸易的成因进一步建立在了外生性生产要素的禀赋差异的客观基础之上。20世纪50年代以来产生的国际贸易新理论在比较优势的范畴内进一步补充和发展了对国际贸易成因的解释。被统称为新要素理论的诸多理论分别引入了技术要素、人力技能要素、研究与开发要素、信息要素、规模经济和管理要素等等内生性的生产要素,丰富了对比较优势来源的解释。格雷和兰卡斯特在产业内贸易理论中引入了商品异质性的概念。异质性为每种商品提供了有别于其他同类商品的特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相对于同类商品的非价格形式的垄断优势。商品的异质性成为了继商品价格的国际绝对差异之外的另一种引发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林德提出的代表性需求理论摆脱了以往从供给角度阐释国际贸易成因的束缚,开辟了从需求角度进行研究的新视角。国际贸易动态理论则认为,比较优势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因素。由筱原三代平提出的“动态比较成本说”指出,一国可以通过政府政策干预,开发要素资源,形成比较优势。

强调内生性生产要素的作用、引入商品异质性的概念、关注需求因素、提出比较优势动态化的观念,国际贸易新理论极大地补充和完善了比较优势论对国际贸易成因的解释,使当代的比较优势理论远远超越了20世纪30年代资源禀赋论的理念。

(二)比较优势范畴内的众多理论尚待整合

为了便于和竞争优势论的比较,笔者将比较优势论解释国际贸易成因的逻辑结构大致归纳如图1所示。该图仅仅是将比较优势范畴内的众多理论简单拼接而成的,事实上还不存在一个能够涵盖整个逻辑结构、完整地描述国际贸易成因的理论。

比较优势范畴内的每种理论都对国际贸易的成因提供了一种独到的看法。虽然各理论之间有着一定的互补性,但总体而言,汇聚于比较优势范畴内的理论为数众多,略显纷繁、杂乱,具体表现为从形式上看,各理论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比如,作为比较优势来源的各种因素之间会发生怎样的相互影响?对于这类涉及数个理论间相互关系的问题,我们尚无法直接找到答案。此外,比较优势理论体系内对同一主题的论述又往往散见于诸多理论之中。比如,就生产要素在比较优势形成中的作用这个主题,资源禀赋论和统称为新要素理论的许多理论各就某一特定种类的要素的作用作了静态的阐述,产品生命周期论就产品生命周期中由于产品要素密集性的变化而引发的比较优势的转移作了论述,“动态比较成本说”提出了要素的动态开发可以扭转比较成本的劣势、创造比较优势的观点。因此,有必要对上述理论进行归纳,形成统一的要素理论。 转贴于

三、竞争优势论对比较优势论的整合与完善

从客观上看,在对国际贸易成因的解释方面,竞争优势论整合了比较优势论的观点,并有所补充和完善。

国际贸易概念范文2

关键词:国家风险;国际贸易;外商直接投资;FDI

现代经济发展已经趋于全球化发展,由于商品、服务以及资金的便利流动,国际贸易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各国间国际贸易的形式呈现多样化,最常见的形式主要包括非直接出口、授权经营、外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以及信用贷款等方式。近些年来,全球投资和贸易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诸如亚洲金融危机、美国次贷危机以及欧洲债务危机已经屡见不鲜。因此,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必须面临国内和国外的金融风险双重压力。为了更好盈利就必须将投资或贸易过程中所面临到的风险加以分析和评估。“国家风险”概念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概况对外贸易时所面临的风险。本文拟从国家风险的各个角度分析对外贸易不同形式下投资者所能面临的风险,以便于新的投资者在投资时选择适当的形式开展国际业务。

一、国家风险

在20世纪50年代所研究的国际银行的跨境业务中可以找到国家风险的研究雏形,最初将某一国家金融机构为另一个国家或本国企业的境外投资提供贷款时,可能出现的海外信贷违约风险成为国家风险[1]。国家风险在学术界至今没有统一的定义,研究的视角不同对国家风险的定义也会有所区别。在国际贸易事务研究中当中最经常提及到的概念分别是“国家风险”、“政治风险”和“风险”。在研究国际贸易中所面临的国家风险问题之前,就必须先区分这三个概念。早在上世纪60年代起“政治风险”开始出现于西方学者研究的著作当中。政治风险定义为会对跨国贸易公司利益的产生负面影响的政府行为。其主要分为宏观和微观因素[2]。“风险”是指在国际借贷过程中借贷国家不愿意甚至是无法偿还其他借贷人的外债可能性问题[3]。随着上个世纪70年代在银行界兴起的国际借贷开始“国家风险”这一新的概念也在国际间普遍兴起。“国家风险”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所涉及的层面要比前两种类别的风险会更宽广一些。总的来说,“国家风险”可以概括成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与国别相关联的风险。其主要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各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地理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因此,从定义上来看“国家风险”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政治风险”和“风险”都只是属于“国家风险”的一个部分。

二、国际贸易的形式

现代社会中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特别是2015年12月人民币加入SDR方便了国际结算之后,国际上业务交易量将会持续增长。因此,国际业务中所面临到的问题也将会越来越多。为了保证经济以及商家或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必须对国际贸易过程中所能面临的问题提前做好风险管理准备。而对于企业或者主体本身而言,了解清楚国际贸易的不同方式也是有利预防风险的一种方法,换句话说,不同进入外国市场的方式将会面临不同种类的国家风险,由此看来,只要摸清了企业或者主体是以何种形式进入外国市场,那么相对来说所面临到的国家风险也能概括出来。在Braun的研究中将国际贸易按照是否产生资金投入以及是否有在当地产生价值的程度大小将其分为图1中的五种主要类型[4]。间接投资是参与国际贸易程度最低的一种贸易形式,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间接投资是最为安全和适合的投资方式。间接投资的方式可以是直接出口产品或是对目标国进行投资。特许经营或者是合资公司这种形式也可以将业务延伸到国外,例如麦当劳、肯德基等著名的美国快餐业就是利用这种形式将自己的业务散步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见图1)与第一种方式不同的是,特许经营只需要向目标国提供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和版权等),这样特许经营者可以不用通过任何财力物力方面的投资扩大自己的业务。直接投资(FDI)最为直接的一种接触国际贸易事务的贸易种类,通过直接在目标国家进行投资进行扩展业务。这种方式的贸易形式所面临的危险最多,但公司或者人享有最多的权利利弊各有。所以,应该结合自身特点选择不同国际业务扩张形式。证券投资和信用贷款这两种方式的贸易形式有别于前面三种形式,主要是以注入资本的形式开展业务,因此需要注意在国际事务中的法律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形式的风险。不同的形式所涉及的问题不同,因此区分了它们之间的差别就可以合理管理风险。

三、国家风险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在了解完国际贸易的种类之后,对于研究贸易过程中所面临的国家风险便可以迎刃而解。国家风险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主要是针对国际业务中能影响企业或者国家在内的一切相关方面。总的来说主要是从政治、财务以及经济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不同的贸易形式所面临的国家风险也会不同。国家风险也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所以对于量化风险的工作来说也会有一定难度,一般多以定性分析的方式给投资者提供建议。Meyer在其关于国家风险的研究中将国家风险按照政治、社会和经济三个方面进行细致分析,基于他的研究理念也可将国际贸易中不同形式所面临的风险种类不同进行详尽研究。由于进行国际交流形式的不同,因此在过程中所遇到的风险也会不同,总的来说国际关联度越高的贸易形式,其所面临的风险也会更多。不同国际行为所面临的风险种类具体分类方式如表1所示。根据Meyer的研究将国家风险分为四大种类的风险,其中关于政治风险主要是在国际交往中由于当地国家或者地区的政治制度、政治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所可能面临到的风险。这其中主要包括如转移支付的风险、没收风险、运营风险和贪污风险。国际贸易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最后资本流动,但由于不同的国家体制不同很有可能会影响资金的支付转移,所以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国际贸易都会面临转移支付问题。没收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国家限制出口或者进口,所以对于有货物或者服务等实物贸易类型就会遇到此类风险。而对于金融往来性质的贸易形式可以适当避免没收风险。运营风险主要是指在贸易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到公司或者企业内部运营情况,对于有实物经营的贸易形式就必须注意到此类风险。贪污风险是在扩张业务的过程中,贸易公司为了或许自身利益来贿赂国家政府机构,所以对于直接投资这种形式的国际贸易多见该类风险。在国际贸易中不得不面临兑换货币,因此对于金融交易过程就会遇到汇率风险。信用贷款方式的国际扩张也会存在违约风险即债务风险。直接投资方式的国际贸易中所占的主导权最大,因此面临的风险种类也会越多。所以,在运营过程中也会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在地理特殊性质中所遭遇的不可避免的自然风险。

四、结束语

国家风险的研究在全球化经济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是必不可少的议题,应该从各个方面入手来研究国家风险问题。只有更深入研究才可以将国际贸易中所面临的风险管理工作做到未雨绸缪。这样一来也帮助投资者更好的选择恰当扩张的方式去开展国际业务,也避免了全球性经济或金融危机的爆发。

作者:向茜 单位: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参考文献:

[1]王巍,张金杰.国家风险[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2]BouchetMH,ClarkE,GroslambertB.Countryriskassessment:Aguidetoglobalinvestmentstrategy[M].JohnWiley&Sons,2003.P.10

[3]徐莹亮,路昊阳.关于国别风险与风险的若干思考[J].新金融,2012(3):14-17.

国际贸易概念范文3

一、修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通则》(以下简称“2000年通则”)的原因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最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买卖双方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采用国际贸易术语,可以简化磋商程序和合同内容,节省谈判时间和交易费用,从而提高交易效率。①买卖双方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采用国际贸易术语,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②国际商会自1936年起草第一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来,就不断定期对其进行修改以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发展有个趋势,每隔10年,国际商会就会推出新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目前世界上免税区的增加,国际货物贸易电子信息化技术的普遍使用,货物运输安全性的提高③,船舷这一概念在划分国际货物买卖双方风险中的实际作用,连环贸易,伦敦保险协会2009年修改了货物保险条款等,使修改“2000年通则”成为可能和必要。根据国际货物贸易实践的发展,为了适应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和国际贸易数据交换电子信息化的发展,为了使国际货物贸易更为安全、便利和规范,为了进一步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鹿特丹规则》衔接④,国际商会征求了各国家国际商会的意见,来自130多个国家的国际贸易专家和法学家提供了2000条修改建议,在此基础上,国际商会对“2000年通则”的内容和形式做了6次修订,做了必要的修改、调整和补充,最终形成《2010年通则》。

二、《2010年通则》内容的主要变化⑤

与“2000年通则”的规定比较,“2010年通则”规定的主要变化如下: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个减少为11个。“2010年通则”删去了“2000年通则”的4个术语:DAF、DES、DEQ、DDU,新增了2个术语:DAT、DAP。

2.贸易术语分为两大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和仅适用于水运的贸易术语。第一大类: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EXW、FCA、CPT、CIP、DAT、DAP、DDP。第二大类: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3.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2010年通则”有助船舶管理公司弄清码头处理费的责任方,明确标明货物买卖双方支付码头处理费的责任。

4.取消了“船舷”的概念。“2010年通则”删除了FOB、CFR、CIF下以货物越过船舷作为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界限的规定,规定:卖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前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现代运输方式的滚装滚卸船方式和集装箱运输已在国际贸易运输中广泛使用。在采用滚装滚卸船运输方式下,货物是经打开的船门直接运进和运出的。而在集装箱或多式联运情形下,货物实行的是门到门、仓到仓运输。因此,货物越过船舷这一风险划分标准在实际中已不起作用,应予取消。⑥

5.规定了连环贸易中国际货物买卖双方责任义务的划分。在商品的销售中,尤其是大宗货物买卖中(矿产贸易中很常见),货物经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由于连环贸易中货物由第一个卖方运输,作为中间环节的卖方就无须装运货物,而是由“获得”所装运的货物而履行其义务。“2010年通则”的相关术语中同时规定了“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义务。

6.将“2010年通则”适用于自由贸易区内部货物销售合同和国内货物销售合同。“2010年通则”不仅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也适用于自由贸易区内部货物销售合同和国内货物销售合同。《2010年通则》在一些地方作出明确说明,只有在适用的地方,才有义务遵守出口/进口所需的手续。

7.电子文件取代纸文件。“2010年通则”顺应国际贸易的电子货运趋势,规定在货物买卖双方同意下,电子文件可取代纸质文件。随着电子信息化技术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的广泛使用,电子文件可以取代纸质文件,顺应了国际货物贸易数据电子信息化趋势。

8.引入了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2009年版本的保险条款。

9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在各种术语的A2/B2和A10/B10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或提供帮助取得安全核准的义务。

10.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的表述方式的变化。“2010年通则”进一步明确了国际货物买卖双方承担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所有规则的表述也更加简洁明了。

11.“2010年通则”注意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鹿特丹规则》衔接。相关的法律概念和术语,尽可能采取一致的表述,加强实用时的一致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认识

到目前为止,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8个版本,但是“2010年通则”实施之后,并非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其他年代版本就自动作废。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即新版本生效,旧版本并不失效,这与国内法的修订效果是不同的。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自愿采用“2010年通则”内容,也可采用其他年代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但是,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在援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时,必须在合同中或者订单中指明是那一年的版本。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一种任意性规范。一般来说,它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通常不具有普遍的强制性,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⑦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适用,同时,也可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条款,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合意做出修改,但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旦采用并订入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⑧

国际贸易惯例不是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除非得到国家的认可,惯例是不具有普遍的拘束力的,它的适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它对当事人就具有拘束力。⑨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习惯是不同的。国际习惯是国际法最古老的、最原始的渊源,在国际条约大量制定以前,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国际习惯对所有国家有约束力,除非某个国际国家一直反对某项国际习惯的养成和存在。

不同版本国际贸易惯例是对不同时代和不同技术条件下国际贸易实务作法的固定化、一般化、具体化和明确化,便利国际贸易双方当事人更好地履行国际贸易中的义务和享受国际贸易中的权利,从而避免国际贸易纠纷的产生。

《2010年通则》已经正式生效,值我们关注、学习、探讨和研究。

注释:

①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专论(下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P528.

②黎孝先,石玉川,王健,主编.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第二版,P54.

③http:///view/91596.htm,2011年7月9日登录.

④http:///view/91596.htm,2011年7月9日登录.

⑤《Incoterms(r) 2010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ICC Publication No.715,2010 Edition.

⑥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专论(下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P532.

⑦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专论(上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P143.

国际贸易概念范文4

1.电子商务的概念

所谓电子商务,就是以网络为依托,教育双方在世界范围内无需当面就可以开展相关贸易活动,具体包括网络交易、网上购物以及电子支付等综合的新型贸易运行模式。互联网是当前国家发展潮流,而作为互联网的衍生物,电子商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类工作与生活。研究发现,在网上申请贸易许可证的比例已经超过80%,而且国际电子产地证前法律达60%以上。

2.电子商务的特点

不同于以往商务模式,电子商务的运行平台为互联网,数字化技术网络平台将更多虚拟空间提供给电子商务主体,电子商务的具有以下特点:①虚拟化、电子化。以网络的方式开展双方磋商、贸易、合同签订与支付等,交易具有虚拟化;②全球性与开放性。不管在全球何处,只需通过互联网就能够对登录各地、各国网页,直接与他人交流;③无纸化和高效化。可在最短期限内完成产品原料采购、生产产品、销售及运输等相关流程;④交易透明化。也就是说,交易双方自洽谈到交易结束都在互联网中进行,信息传输会计,可彼此核对交易信息,避免信息伪造现象;⑤互通性。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直接谈判与交流,将相关意见反馈在商家或者交易一方的网站中,以实现彼此良性互动。

二、现代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交往的影响

1.对国际贸易运输制度的影响

在现代化电子商务平台中,能够创建一个具有非常强大功能的物流系统,而且该系统是交通、仓储、运输以及物流等信息的综合体,以查看物流系统的方式知晓国际贸易运行与物流情况,依照系统查询结果能够有效监控与管理国际贸易运输,由于电子商务在贸易中的不断渗透,国际贸易运输体制也会发生改变。

2.对国际贸易方式的影响

作为一种现代化交易模式,电子商务必须以网络平台的方式展开贸易来往,通常电子商务平台具有非常高的信息量要求,电子商务是将物流、资金、信息以及商品等综合起来的一种贸易流通模式,这种运行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转变着以往国际贸易形势,为发展国际贸易提供了更为多层次化与全方位的进步与发展空间。

3.对国际贸易范围的影响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有助于国际贸易范围的扩充,更加密切了国家和国家、地区和地区以及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联系,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就可实施贸易往来,而且不会产生时间矛盾与冲突,同时解决了以往国际贸易中受空间与时间的制约与限制,有效扩充了国际贸易范围。

三、国际贸易中对电子商务的实际应用

1.互联网营销

从根本上说,电子商务的出现,导致国际市场营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创新国际贸易营销具有促进作用,而网络营销就是一种新型市场营销模式,相比于传统营销模式,国际网络营销分为网络定制营销、网络互动式营销。其中,网络互动式营销汇总,通过电子营销模式帮助商家考虑企业利润与客户需求,并寻求可以满足顾客需求与增加商家利益的营销策略,这样顾客就可参与到营销活动中,有效提升了国际贸易中顾客的地位,也增强了顾客的主动性与参与选择性。顾客与商家在电子商务中的关系极为密切,由此一对一贸易关系得以形成,该贸易关系在国际贸易中是非常重要的。而网络定制营销是由于顾客与企业彼此了解,可实现国际销售信息的定制性,而现代化电子商务以定制销售为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很多跨国企业采用创建企业网络的方式为顾客提供给服务。互联网营销明显不同于工业时期的营销模式,以往营销以人员推销和传统广告为主要促销手段,而网络营销则以顾客为主动方,网络营销的主要特征是严格遵循网络礼仪的同时能够巧妙运用网络利益,以此取得最佳营销效果。

2.现代化国际贸易方式

应用电子商务对创新国际贸易方式具有促进作用,将传统主要是纸质单据流通的交易方式与国际贸易流程摒弃,以形成最新国际贸易方式。以往纸质文件具有较高重复率、效率低、错漏多以及费用大等不足,所以,纸质文件会对贸易发展产生很大阻碍。而电子商务则对纸质文件问题进行了全面客服,基于以往贸易方式,整体贸易流程环节多达19个,电子商务仅需要7个环节。由此可以看出,电子商务有助于国际贸易流程的变革,从而实现贸易管理信息化、电子化、实时化、自动化以及规模化,有助于国际贸易管理效率的提升,对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也具有推动作用。

四、总结

国际贸易概念范文5

关键词:国际贸易结算;双语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2-0138-02

一、《国际贸易结算》课程开展双语教学的目标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持续、快速地增长,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国际贸易结算作为涉外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越来越受到国内外银行的广泛关注。作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的必修课程,不少高校的《国际贸易结算》课程也开展了双语教学的教学改革与实践。

《国际贸易结算》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程,涉及到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法、外贸单证等课程的综合运用。近年来,随着国际信贷、外汇买卖等金融交易量的迅速增加,国际间非贸易结算的笔数和金额均已大大超过了国际贸易结算,但是国际贸易结算在整个国际结算中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就国际结算实务而言,贸易结算较之非贸易结算要复杂得多,它几乎使用了所有国际结算的手段和方式。不懂得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就不能从事国际结算的操作,也不能胜任进出口贸易的业务工作。因此,《国际贸易结算》双语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在理论原则指导下教导学生办理国际结算业务,侧重于业务程序的来龙去脉和基本操作方面的教学。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国际结算的专有词汇的英文表述,基本理论和基本业务知识,学会使用外语完成各种结算方式的基本操作程序,培养学生在掌握课程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专业英语应用能力。

二、开展双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完成《国际贸易结算》双语课程的教学目标,国内高校积极进行该课程双语教学的实践与改革。在开展双语教学中,有些高校较好地实现了贸易结算双语课程的教学目标,既让学生掌握了该课程的专业知识,又让学生的专业英语能力得到了提高。与此同时,也有些高校的双语教学改革效果并不理想,未能顺利地实现教学目标。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开展双语教学的师资力量不足,师资能力有限。由于《国际贸易结算》双语教学改革不少高校是近几年才开始进行实践的,在探索初期,许多高校出现“师资慌”的情况,即年长的专业水平高的老教师外语口语表达水平有限,不适合从教双语课程,而许多擅长外语口语表达的年轻教师,由于教学时间短,经验资历浅,专业积累有限,采取这种新型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也不甚理想。

2.《国际贸易结算》双语教材较少,难以满足多种院校课程教学的需要。目前还没有正式出版的《国际贸易结算》双语教材,不少院校都选择使用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结算:理论・实务・案例(双语教材)》或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结算(英文版)》等教材作为替代使用。显然这些替代教材并不能完全适应贸易结算双语教学的需要。

3.贸易结算作为一门综合性较强的专业课程,在教学过程中着重介绍了UCP600、URC522、《托收统一规则》等国际惯例,以及各国票据法的内容,可以让学生较好的掌握国际贸易结算有关的基本概念和相关规定,不足之处是教学内容太过理论化,实践性不强,学生也不容易理解和掌握。如果在教学中侧重介绍案例,着重实训过程,不重视基本概念和基本规则的介绍,又会使得学生的基本知识掌握不系统、不扎实。因此在实际教学中理论教学和实训的比例不好掌握。另外,在教学过程中,双语比例的把握也有一定的难度。英文和中文的比例既影响了学生对于该课程专业英语的学习水平,也影响到学生对于基本概念和学科知识的理解水平。孰多孰少、孰轻孰重都会直接影响教学的水平和效果。

4.传统的结算课程虽然在各个学校的学科体系中都被设定为专业必修课程,但是各个学校在教学课时的安排上却差异很大。对于课时安排较少的结算课程,中文授课勉强能完成该课程基本内容的介绍和学习,如果改成双语课,课时的限制就会影响其完成基本教学内容,从而影响整个课程体系的完整,以至于不能达到原定的教学目标。

5.在结算课程改为双语课后,许多学校针对该课程的教学效果评价机制并没有改变,即大多数学校仍然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等方式来评价。这种评价方式无法针对学生专业英文应用水平的提高进行评价,因为对于双语课的教学效果评价过于片面。

三、提高《国际贸易结算》课程的双语教学效果,积极进行双语教学改革的建议

正是由于在开展《国际贸易结算》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存在上述问题,各学校需要在师资队伍建设、教材选用、教学方法与手段、课程结构优化、教学效果评价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改善和提高。

1.针对许多学校开展贸易结算双语教学课程中出现的师资不足的问题,建议各学校加大力度配备新进教师担任双语课程的教学工作。与此同此,可以协调相关学科的授课教师加入授课工作。对于原来从事贸易结算课程的授课教师外语表达能力有限,从而影响双语教学的教学效果问题,建议各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的安排相关授课教师进行外语培训和深造,提高教师的外语表达水平。培训方式可以采取要求专业外语培训专家来校进行,也可安排教师去培训机构进行,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安排教师去国外高校学习和深造,以提高培训效果。不少学校外语部往往有对外语言学习的国际交流项目,建议这些项目的申请范围也扩大到双语教学的授课教师,以提高教师的双语授课水平。

2.积极组织和开展贸易结算双语课程教材的编写工作。建议有条件的学校根据自己学校的学科设置与专业要求编写适合自己双语教学需要的专业教材,以满足教学需要。

3.多种教学方法与手段相结合,提高双语教学的授课效果。

(1)在贸易结算双语教学过程中,要尽量使用全英教学,营建英语环境,创造学生使用专业英语的机会。

(2)在尽量全英授课的努力下,根据学生的外语水平和接受能力来适当安排中英文教学的比例。在票据概述、结算方式等前面的章节学习中,建议使用全英教学的同时,将专有名词翻译成中文,方便学生接受。例如,在介绍汇票时,先用英文介绍“Bill of Exchange”、“Draft”,接着介绍其中文名称――“汇票”。用这种中英文对比的方法介绍专有名词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记忆重要概念。对于这些专有名词的解释则建议尽量使用英文。例如,在解释汇票的概念时,应介绍“A Bill of Exchang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requiring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

(3)对于字数较多的英文释义,教师一定要留给学生充分的消化时间,并且可以通过提问问题、要求学生作答等方法来与学生互动,督促学生自主思考和理解概念。例如针对汇票的英文释义,教师可以提出问题:“Can you tell me how many parties are involved in this implication?”学生在努力寻找答案时,自然会对这段英文释义进行研究和思考。通过积极的互动,授课教师可以及时掌握学生对于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情况,方便在教学活动中随时调整双语教学的进度和讲解的深度。

(4)为了让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增加课程的趣味性。授课教师可以多收集一些相关多媒体图片和视频等资料,展示给学生,方便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最后,在知识点讲解结束后,尽量给学生布置一些实践性较强的作业,以督促学生对所学内容进行复习和研究,同时提高其使用所学知识为实践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在课程结构上,学校应适当增加双语教学的课时,以完成全部教学大纲知识点的学习,让学生系统掌握贸易结算课程的知识点。相较于中文授课,在双语教学中,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接受过程较长、难度较大,因此讲授同样的知识点,双语课程需要的课时更多,各学校应依照具体情况来合理安排。

5.在评价双语课程的教学效果时,传统的闭卷或开卷考试只能测试学生的书面外语水平,对于听、说等其他方面的语言能力无法考察,建议学校可以结合面试、实践性操作测试等方法,综合评价《国际贸易结算》课程双语教学的效果。

参考文献:

国际贸易概念范文6

关键词: 微课程 国际贸易专业 设计与开发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微信、微电影的盛行,我们的学习进入“微”时代。可汗学院的反转课堂和TEDed在线微课程的出现与发展,掀起了教育领域的微课潮流。目前,微课程的研究已经成为广大教师的研究热点,许多一线教师对此展开了较多研究。但现有的相关研究大多停留在理念和前景阐述层面,对微课程的实践设计层面的研究还相对比较缺乏。本文首先对微课程的概念和研究现状进行梳理,然后以国际贸易专业微课程为例,从实践层面对微课程的设计开发进行了研究,最后基于微课程设计开发的思想进行反思与展望。

一、微课程的概念

对于微课程的概念,目前还没有统一定义。自20世纪60年代起,英美等国家已着手开发“微型课程”(Mini-Lesson或Micro-curriculum),即集中针对某一主题设计与实施的小规模短时课程。

2008年,美国新墨西哥州圣胡安学院的高级教学设计师戴维・彭罗斯(David Penrose)提出了“微课程”理念,首创了声名远播的“一分钟的微视频”的“微课程”(Microlecture),其核心理念是在课程中把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紧密联系起来,产生一种“更加聚焦的学习体验”。

在国内,胡铁生(2011)可视为提出“微课”概念的第一人:微课是根据新课程标准和课堂教学实践,以教学视频为主要呈现方式,反映教师在针对某个知识点或环节的教学活动中所运用和生产的各种教学资源有机结合体①。本文研究的微课程主要是以视频为载体,教师针对某一个或几个知识点设计的时长约10分钟的小课程。

二、微课程的研究现状

“微课程”最终的起源地是在美国,之后国外诸多学者也开始进行“微课程”的研究与设计。从国外“微课程”的演变历程看,主要经历了Mini course,Micro lesson,Micro lecture,最后到MOOC四个阶段。在国外微视频资源开发和应用的研究方面,其典型案例如下图所示:

图1 国外微视频应用典型案例

随着网络在教育中的快速应用和移动学习的盛行,国内学者对微课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微课程的设计、微课程的开发、微课程的应用、微课程的管理、微课程的评价,具体文献数量如表1所示:

表1 国内微课程研究现状汇总

从表中看出,近两年研究微课程的文献增多,并且集中在微课程的设计和开发领域。研究者主要以佛山教育局胡铁生(2011)、华南师范大学焦建利、上海师范大学黎家厚教授为代表,国内的实践案例以广东佛山市微课、华南师范大学“凤凰微课”为主。无论是文献研究还是实践案例,都对微课程的概念、设计及应用模式进行了研究。

三、国际贸易专业微课程设计与开发

(一)《国际贸易实务》微课程框架设计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操作国际货物买卖的实际能力。在之前的教学过程中,由于教学形式比较单一,教学内容也是以教材理论知识为主,大多数学生对传统的面授课程感到枯燥,他们希望能增强课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便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和提高动手能力。《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流程性、操作较强的课程,本文将国际货物买卖操作流程分成若干个环节,将每个环节作为一个专题进行微课程设计,每个微课程10―15钟,有利于短时间内集中学生注意力,并结合各种新技术和媒体,在微课程设计上,突出微课程的交互性和可操作性。具体的课程框架设计如下。

表2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框架设计

(二)《国际贸易实务》微课个案设计

本文从《国际贸易实务》微课程中选取了一个典型案例进行了个案设计。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非常核心的一部分内容,本文选取其中一个常用的贸易术语,按照“创设问题情境―设计情境对话―总结贸易术语买卖双方义务―知识要点自测”进行微课设计。

表3 FOB贸易术语个案设计

四、反思和展望

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资源,微课程已在教育领域得到广泛使用,与此同时,对教师的教学设计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也提出更高要求。微课程的定义和设计开发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系统化,对于一线教师来说,更深入地进行微课程实践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更好地促进改革。

注释:

①胡铁生.微课:区域教育信息资源发展的新趋势[J].电化教育研究,2011(10).

参考文献:

[1]Harald Weinreich, Hartmut Obendorf,Eelco Herder,and Matthias Mayer. Not Quite the Average: An Empirical Study of Web Use[J]. ACM Transactions on the Web,2008,2(1).

[2]Gavin Bennett, Nasreen Jessani. THE KNOWLEDGE TRANSLATION TOOLKIT-Bridging the Know-Do Gap; A Resource for Researchers[M]. SageIndia: IDRC,2011.

[3]刘名卓,赵娜.网络教学设计样式的研究与实践[J].远程教育杂志,2013(6):79-86.

[4]赵健,裴新宁,郑太年,叶莹.适应性设计(AD)面向真实性学习的教学设计模型研究与开发[J].中国电化教育,2011(10):6-14.

[5]彭兰.碎片化社会背景下的碎片化传播及其价值实现[J].今传媒,2011(10):9-11.

[6]苏岩.微视频发展历史研究[J].软件导刊(教育技术),2011(11):33-35.

[7]沈夏林,周跃良.论开放课程视频的学习交互设计[J].电化教育研究,2012(02):84-87.

[8]胡铁生,焦建利.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建设现状分析:以佛山市为例[J].中国电化教育,2009,11-18.

[9]胡铁生.微课:区域教育信息资源发展的新趋势[J].电化教育研究,2011(10).

[10]梁乐明,梁锦明.从资源建设到应用:微课程的现状与趋势[J].中国电化教育,201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