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生物治疗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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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生物治疗法

细胞生物治疗法范文1

【关键词】肿瘤;综合序列治疗;头颈肿瘤内科

有研究资料表明,一般情况下,晚期头颈肿瘤患者的5年生存率为30%左右,在对此类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综合序列治疗。本研究将对肿瘤综合序列治疗与头颈肿瘤内科的相关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告如下。

1发展背景

肿瘤综合治疗的相关概念源于上个世纪50、60年代,它主要是指放疗与手术相结合的一种治疗方式,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在对头颈肿瘤的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化疗的地位就得以确立,并被公认为肿瘤治疗过程中的正规疗法之一。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医中药治疗、免疫治疗、激光治疗、热疗、冷冻治疗等治疗方法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并被广泛用于晚期头颈肿瘤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对于此类疗法虽然没有较为正规的选用,但在对某些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同样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功。迄今为止,综合治疗的理念以及内容也远远超过了三大疗法的相关规定。

“序列”治疗主要源于对唇腭裂患者的治疗,在对肿瘤患者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治疗时,一定要根据治疗的先后顺序来对患者进行安排、组合。在对此类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序列的不同直接导致了治疗结果的不同。随着治疗方式的进一步改进,肿瘤内科的内涵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不再仅限于化疗。一般情况下,肿瘤内科主要包含以下8各方面的内容,肿瘤临终关怀、并发症、肿瘤急症、微创治疗、肿瘤预防、生物治疗、药物治疗、肿瘤随访、肿瘤诊断等。由此可见,肿瘤内科含义的不断扩展与肿瘤的综合序列治疗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中头颈肿瘤与微创治疗、生物治疗以及药物治疗之间的关系尤为密切。

2药物治疗

在对肿瘤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其首要治疗方式就是抗癌化学药物治疗,尤其是新辅助化疗,目前,对于此类治疗方式,头颈外科学界还存在一定的争议。近年来,大量的研究资料表明,随着治疗技术、药物以及材料的不断进步,动脉插管的治疗方式也开始得到了复兴,此种治疗方式就是人们常说的介入治疗或靶向治疗。随着循证医学中Meta分析报告的不断增加,头颈肿瘤的化疗也被赋予了新的活力。有学者在其研究报告中指出,采用新辅助化疗的方式来对患者进行治疗,不仅可以降低患者的肿瘤转移率,而且还可以提高肿瘤患者在治疗后的生存率。还有学者在其研究报道中证实,在对肿瘤患者进行诱导化疗后,再对其进行同期放化疗,其抗肿瘤的效果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这种根据一定顺序来对患者进行治疗的方式被称之为序列治疗。

3生物治疗

上个世纪70年代,肿瘤生物治疗的方式被提出,此种治疗方式主要是从肿瘤与宿主之间的关系来着手的,然后,通过对机体进行修饰、调整、调节来对肿瘤进行生物应答,最终达到抗肿瘤的目的。目前,免疫治疗法与生物疗法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已经得到了公认,而且免疫治疗法也是生物治疗法中的关键内容。有学者曾用溶血性链球菌制剂来对鳞状细胞癌进行综合性化疗,合并化疗以及局部化疗均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此种治疗方式在肿瘤的消退、肿瘤浸润淋巴细胞以及治疗前后肿瘤的病例变化等方面均十分明显。

4微创治疗

当前,微创治疗被视为医学发展过程中的主流导向,微创外科是外科中的一个分支,它还需要不断地研究改进。不过,除了微创外科之外,各类降低患者的心理创伤以及身体创伤的疗法,例如靶向介入治疗、消融、激光、低温冷冻以及热疗等治疗方式同样被纳入了肿瘤内科的治疗范畴中。微创外科主要是指那些手术创伤相对较小、不良反应较少以及定位不精确的治疗手段。目前,头颈肿瘤内科的医学技术人员相对较少,且在各个医院中也未建立专业的头颈肿瘤内科体系。因此,有志从事头颈肿瘤内科工作的医技人员,必须尽快建立头颈肿瘤内科体系,以便于能独立开展头颈肿瘤内科的医、教、研工作,完善头颈肿瘤内科的内涵,最终提高晚期头颈肿瘤的治疗效果,达到提高生存率或治愈率并同时达到保障较高生存质量的目的。

综上所述,为了使肿瘤患者得到更好的治疗,单一的治疗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医疗服务的要求,在对肿瘤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序列治疗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因此,在对肿瘤患者,尤其是头颈肿瘤内科的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值得大力推广并普及使用。

参考文献

[1]李晋.短发夹RNA及其在头颈肿瘤研究中的应用[J].医学综述,2013,19(7):1207-1210.

[2]宋明.胸大肌肌皮瓣在晚期头颈肿瘤术后组织缺损重建中的应用[J].癌症,2008,27(1):58-61.

细胞生物治疗法范文2

目前保乳在治疗过程中越来越被强调,这使得很多乳腺癌女性产生错觉,只要是早期的乳腺癌,就应该保住。

但事实上,目前欧美国家乳腺癌保乳手术的比例正在逐年下降,从原来的60%~70%降到了现在的50%。这是因为,他们在手术前引入了更多的影响学评价,用以判断患者到底是否适合保乳。其实,在某些情况下患者是不适宜保乳的。

例如有多中心病灶,也就是说不止一个肿块。另外,由于保乳的患者术后都要接受放疗,因此如果患者还患有一些不适宜化疗的疾病,如红斑狼疮等,同样不能保乳。此外,如果患者比较年轻,如只有20多岁,那么她在未来几十年的岁月里还要承担着很高的复发风险,因此,医生必须谨慎评估。

据了解,按照美国NCCN乳腺癌治疗的最新指引,35岁以下、有高风险的乳腺癌患者不推荐保乳。

得了乳腺癌就会死掉吗?

许多患者一直觉得“得了乳腺癌就会死掉”,现在治疗乳腺癌的技术在提高。除了手术,患者还应该关注手术后的内分泌治疗。研究表明,大约三分之一雌激素受体阳性的早期乳腺癌患者会出现复发,其中术后的1~3年、6~7年是复发的高峰期。

得了乳腺癌能治好吗?

专家认为,在明确肿瘤病理分期后,及时采取恰当的治疗是关键。针对乳腺癌的不同时期,运用不同的治疗手段。

1.手术治疗。乳腺癌手术切除有根治性手术及姑息性手术。近年扩大根治手术较少应用,因破坏性大,患者自身免疫力降低,疗效并不理想。可行根治手术的Ⅲ期乳腺癌患者,根治手术前区域性动脉插管化疗,5年生存率还能提高。

2.靶向治疗法。按一天不同时段、多层次给肿瘤患者服用,从而收到了“扶正不助邪,祛邪不伤正”的“靶向”治疗效果。

3.放射治疗放疗。是局部治疗手段之一,较手术应用范围更广。放疗分根治性放疗及姑息性放疗。但根治性放疗患者,仍有部分患者残存癌细胞组织,故Ⅲ期早、晚及Ⅳ期患者的5年生存率分别为53.3%、20.7%及9.3%;姑息性放疗主要用于局部复发及区域淋巴远处转移者,特别对骨转移的疼痛有明显的作用。

4.化学治疗。化疗因缓解期短(每个疗程缓解期平均4-8个月),又不能根治,所以中医中药是作为综合治疗的手段之一。手术后化疗可使复发延续。

早期乳腺癌治愈率高吗?

对于早期乳腺癌而言,由于癌肿较小,未发生扩散转移,最为有效的治疗手段为手术切除。经手术切除后的乳腺癌患者5年生存率达60%以上。临床上将5年内未出现复发转移的称之为治愈,即乳腺癌能被治好。

中晚期乳腺癌治疗效果一定不好吗?

不能只认为早期乳腺癌完全有治好的可能,就意味着中晚期乳腺癌和死亡划上等号,虽然治疗较为困难,但只要方法合理,同时病人能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做到长期带瘤生存也不无可能。

临床上中晚期乳腺癌的治疗方法有手术、放化疗、中医药治疗及一些生物疗法。有数据表明,近年来,化疗联合生物治疗已使中晚期乳腺癌的有效率从20%-40%提高到60%-80%,完全缓解率从0提高到15%。

另外,鉴于放化疗对人体的毒副作用,在中晚期乳腺癌的治疗中可合并中医药治疗,以起到增效减毒的作用。对于转移范围广,身体机能弱,已经难以耐受放化疗的中晚期乳腺癌患者,可用中医药进行保守治疗,虽然短期效果没化疗明显,但远期效果好,在改善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方面有明显的作用。

专家表示,如果乳腺癌到了中晚期,除了规范化治疗外,更重要的在于患者自身的身体状况。由于晚期乳腺癌治疗效果受限,患者必须增强身体机能,免疫力好才能抵抗癌肿发展,并更好的耐受各项治疗,做到长期生存。

植入假会不会增加癌变风险?

细胞生物治疗法范文3

关键词:综合治疗;头颈癌;局部热疗;临床疗效

Abstract:Objective Discusses the application of analysis a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of patients with head and neck cancer clinical effect of local thermal therapy.Methods Select 23 cases of head and neck cancer patients were treated using the application of local hyperthermia combined therapy,observed the clinical efficacy and 5-year survival. Results After 2 courses of treatment,the incidence of total response rate was 91.30%;5 years of follow-up,the survival rate of 86.96%.Conclusion Head and neck cancer patients with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in the application of local hyperthermia can improve resectability and local control rates of advanced tumors,improve the quality of life of patients,side effects.

Key words:Comprehensive treatment;Head and neck cancer;Local thermal therapy;Clinical curative effect

头颈癌是指发生于头颈部的癌瘤,其中以鳞癌最常见。目前,临床中常采用手术、放疗以及化疗等方法治疗,这些方法能够使肿瘤在一定时间内得到控制,但最终仍无法使肿瘤根本治愈[1]。随着热疗技术的广泛应用,延长了头颈癌患者的生存期,是继手术、放化疗以及生物治疗后的又一种抗肿瘤手段[2]。本文分析了头颈癌患者综合治疗中应用局部热疗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1月~2015年4月我院收治的23例头颈癌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经过CT或MRI检查以及组织活检确诊为头颈癌。其中男性有15例,女性有8例,年龄为29~82例,平均年龄为(47.52±6.19)岁。本组病例的病中包括口腔粘膜癌(8例)、舌癌(8例)、颌下腺癌(4例)以及唇癌(3例)。

1.2治疗方法 本研究组的病例均采用全身化疗与局部治疗进行治。具体化疗方案为[3]:MMC 6~8mg/m2 d1+VDS 4mg/次d1,d8+DDP80~100mg/m2 d1~d3,两组患者均进行2~6个周期的化疗,每个周期为3 w。热疗选用内生场热疗系统对头颈部病灶加热,具体方法为:CDDP 20mg/m2/w+HT 42.5℃/30min+RT 2Gy。热疗均在化疗后即开始或与化疗同时进行。观察本组病例的症状缓解情况,随访5年,记录患者的生存率。

1.3疗效判定标准 本研究临床疗效分为完全缓解、部分缓解以及无效三个标准[4]。完全缓解:患者临床症状完全消失,CT检查病灶部位消失;部分缓解:患者临床症状有所缓解或好转,CT检查病灶部位有所减小;无效:患者临床症状没有出F好转甚至加重,CT检查病灶部位扩大。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5.0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频数、率、构成比表示,构成比采用单样本非参数检验,以P

2结果

2.1本组患者的临床疗效 完全缓解16例(69.57%),部分缓解5例(21.74%),无效2例(8.70%),总缓解率91.30%。

2.2随访5年的生存率及不良反应 随访5年,本组病例的生存率为86.96%。在治疗过程中,本组患者均没有出现明显的全身度副作用,只有2例出现皮肤烫伤所致的红斑、水泡以及脂肪过热造成的疼痛。

3讨论

热疗是通过物理加热装置,选择性的将肿瘤加热至治疗温度,从而杀灭肿瘤细胞。热疗法抗癌机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5]:①热疗对放疗具有增敏作用,热疗可以使DNA修复酶类等细胞蛋白质变性,抑制细胞辐射后的亚致死性损伤修复和潜在致死损伤修复,还可接触肿瘤细胞对放、化疗的抵抗。大多数学者普遍认为是通过提高组织内的氧分压,使得对放疗不敏感的缺氧细胞变得对射线敏感,也可能是通过该便细胞膜的通透性,使细胞对化疗药物变得命,来提高药物对肿瘤细胞的的毒性作用。②互补作用。通过热疗方法杀灭肿瘤细胞必须要达到有效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不然不会起到明显作用。由于机体组织的不均匀性质以及肿瘤组织的血液循环异常,很难使得整个肿瘤组织受热均匀、完全。病灶中央区域缺氧、低营养化,使得该区域的细胞对化疗药物不敏感,从而不能使药物发挥最佳作用。放疗能够加重病灶中央区域低营养化、乏氧,从而增加该区域的热敏性。这均表明了放疗、化疗以及热疗具有互补作用。

局部热疗法作为一种能显著提高肿瘤治疗效果的手段,能够有效提高头颈癌晚期肿瘤的可切除性和局部控制率,延长了患者生存期[6]。热疗还是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的,但是无论是热疗本身还是热疗联合治疗所致的不良反应均是可以耐受的。相关研究表明,局部热疗几乎不出现全身毒副作用,主要是局部烫伤和疼痛,我们应该有效利用冷却装置和选择合理的加热装置,来降低或避免这些情况的出现[7],而且我们也可以通过聚焦超声技术将肿瘤分割成多个区域分别进行加热,以确保良好的均匀加热和加热深度。除此之外,细胞对热耐受的发生使得细胞对热抗拒,从而降低热疗效果,并且还户降低细胞对放疗以及化疗药物的敏感性。热耐受的出现主要是由于热休克蛋白的表达,这种蛋白具有诱导生成的普遍性,可以明显提高细胞对各种应激反应的耐受力,从而影响热疗的临床疗效。我们可以通过加热1~2次/w的方法,有效避开热耐受发生的时间;而且我们还可以通过基于热增敏剂来提高细胞的热敏性。热疗方法的选择性抗肿瘤作用以及对放疗、化疗的增敏作用,确立了骑在肿瘤综合治疗中的关键地位。随着加热技术和测温等辅助装置的不断优化改善,热疗辅助治疗必将在提高肿瘤综合治疗的效果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研究结果表明,经过2个疗程的治疗,本组病例总缓解率为91.30%;随访5年,生存率为86.96%。

综上所述,对于能够达到有效治疗温度的表浅肿瘤,热化疗的疗效明显。在头颈癌的治疗中,局部热疗联合放疗能够获得更高的局部控制率以及远期生存率。

参考文献:

[1]任国欣,郭伟.局部热疗在头颈癌综合治疗中的应用[J].中国口腔颌面外科杂志,2004,01:60-63.

[2]马胜林,吴稚冰.热疗在肿瘤治疗中的应用[J].中国医刊,2004,12:9-12.

[3]郑家伟,邱蔚六.头颈癌研究现状与展望[J].实用肿瘤杂志,2000,06:429-432.

[4]郭传,张大庆.现代医学头颈癌治疗史[J].中华医史杂志,2002,03:52-56.

[5]李笑梅.头颈癌患者的区域免疫与IL-2的局部治疗[J].口腔颌面外科杂志,1995,01:31-34,37.

细胞生物治疗法范文4

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审核工作,事关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的及时拨付,事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形象,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一、医疗费用审核的作用

建立适合当前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的新农合筹资、运行和补偿机制,为最终实现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扎实工作和新农合制度的及时兑现,减轻了患病农民的医药费负担,有效防止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体现新农合制度互助共济,保障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使用,非常重要。其中,重要一个环节就是对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控制。

医疗费用审核是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主要包括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治疗方案、用药、检查、住院标准、收费标准、诊疗与药品补偿范围以及起付线、补偿比例的掌握等。

对新农合医疗费用的认真审核和有效控制,有利于保障合作医疗基金安全、取信于民,有利于促进定点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医疗费用的审核主要是防范不法人员伪造住院资料,借用新农合有关证件诈骗新农合基金,以保证基金安全,确保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

各定点医疗机构分中心审核人员及县合管中心审核人员,要严格执行参合病员住院期间发生的医药费审核报销制度,认真对住院病人发生的费用与医院进行核对,防止不法人员伪造住院资料诈骗新农合基金。也可以提高县外住院患者住院资料申报质量,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参合农民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直接关系到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新农合的健康发展。在新农合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切实为农民健康和新农合制度建设服务。

二、费用审核应坚持的原则

1、事实求是的原则。审核人员要事实求是,客观真实地对医疗费用进行认真审核。

2、依法合规的原则。审核人员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医疗费用报销的文件,严格执行县政府办公室南政办[2009]15号文件。审核中,要严格执行参合人员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慢性病门诊的医疗费用及住院分娩定额等补偿费用规定,属于自付项目、不予支付项目、不符合诊断超用药目录范围用药等不予补偿的项目,坚持不予补偿,

3、及时准确的原则。审核人员对参合患者或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医疗费用单据,要及时、准确地进行审核,以便及时拨付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故意拖延审核时间。

4、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核人员在费用审核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对审核结果兑现补偿进行三级公示制度,县级公示栏设在县合管中心。乡(镇)公示栏设在乡镇政府和乡镇定点医疗保健机构。村级公示栏设在村委会和村卫生室。公示栏必须附举报(咨询)电话。

5、全过程审核的原则。审核人员要对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治疗方案、用药、检查、住院标准、收费标准、诊疗与药品补偿范围以及起付线、补偿比例和本次补偿金额的掌握等进行全过程审核监督。

6、权责一致的原则。审核人员的职责、权利和应付的责任是统一的。

7、审核回避的原则。审核人员对直系亲属、同学或战友的费用,要实行回避制。

三、费用审核的依据

1、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

3、《省医疗服务价格》、

4、《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出入院标准》。

四、费用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审核人员要尊重参合患者自主选择县内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就诊,由乡镇分中心从网上初审,并将审核结果及时上传到县新农合中心。县新农合中心网上复审的重点是整个治疗环节的可行性审核和补偿认定。初审与复核结果不一致时,以复核结果为准,其损失由初审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中心审核人员要对初审的资料严格复审。县内患者住院费用审核结束由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患者及医疗机构负责人均签字方可补偿给参合农民。

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规定的执业范围以及自身医疗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入出院标准,合理收治参合农民,不得推诿或截留病人。严格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医疗服务价格等,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规范性。

参合者平均药品费用比例为:二、三级综合医院50%;县中医院与专科医院55%;乡镇卫生院60%左右。参合者平均目录外药品费用比例为:省、市级医院25%;县级医院10%;乡镇卫生院5%。必须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时,须征求住院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同时注明“自费”字样。

五、费用审核的内容

新农合补偿审核人员是接触农民报销资料的第一人,也是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人,要通过对医疗证、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病历等审核,发现其真实性。审核的内容是:

一是审核身份证明(就诊证)。主要认真审核病人的身份证明,就诊证与病历上的住址是否相符。

二是认真分辨发票的真伪。

三是认真审核出院小结。主要审核入院标准与出院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规范等。

四是反复查对出院小结与费用清单。主要审核是否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提高标准收费、私立项目收费、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收费等,费用清单与患者发票是否一致,与病历是否一致,与执行医嘱是否一致,是否执行《安徽省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是否未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抗菌素、超药典与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无适应症用药、指征改善后未及时停药、单张处方未按《处方管理条例》超品种、超用量、大处方用药、升级用药、无指征使用营养支持性辅助药品、自费药品比例过大、药品费用比例过高等情况,与定点医疗机构收入是否一致等。

五是审核病历。主要看病历书写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超用药目录、计价是否合理,病历与患者是否一致,病历是否符合出入院标准,住院天数情况、是否有分解住院,费用与结账单是否一致,病情诊断与治疗是否一致其他违规情况。

六是审核处方。处方书写是否规范,处方是否超出药物目录,用是否合理,计价是否合理,是否分解处方等。

七是审核化验单。化验单书写是否规范,与患者是否一致与病历是否一致,化验是否合理等。

八是审核特殊检查材料。主要审核是否有无指征辅助检查、重复检查、与诊治无关检查、应互认而未互认的检查。特殊病人需要特殊检查是,检查单据与费用是否一致、与病历是否一致,特殊检查是否合理,价格是否合理等。

九是审核结算凭证。就医参合农民签字认定,审核人签字,负责人复核签字。

十是是否存在无处方、无医嘱、无检验报告单、无发票的医药费用,是否存在虚假费用,是否执行《安徽省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必须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时,须征求住院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并注明“自费”字样,同时应将新农合住院病人每天发生的医药费用,以适当方式告知病人等。

六、费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我们在新农合医疗费用审核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以下几种问题。

一是不合理服务。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个别医生可能利用医疗服务的特殊性,诱导参合农民过度利用医疗服务。如不合理化验与仪器检查、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大量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延长患者住院时间、扩大住院指征,将门诊、慢性病或其他疾病转为住院治疗。降低入院标准,医院采用可报销医药费用等方法,诱导不需要住院的小病患者住院治疗。不坚持出入院标准等,导致合作医疗基金低效使用,造成资源浪费。

二是不合理收费。定点医院违反国家物价政策,如分解收费、滥收费等。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及串换药品。为搞挂床住院、假住院提供了方便。为患者开出药品回家治疗。为参合病人办理“挂床住院”,串通参合病人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

三是不合理补偿。如定点医院顺从个别参合患者不合理要求,改写病历、随意转诊等;虚挂住院病人,造假病历,与患者串通记空账套取基金。医务人员不验证而登记诊治,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外的药品、不予补偿的医用耗材及治疗项目等纳入补偿范围;串换药品补偿,把目录外药品在清单中改成可补偿药品;将不属于新农合补偿范围的疾病通过弄虚作假后补偿等。

四是违法违规行为。虚高服务项目,扩大执业范围等。①临床上不考虑病人及费用使用效果,辅助检查没有选择性,无指征是进行全方位辅助检查;②在选择诊断手段及治疗方案时,不把疗效放在首位,做辅助检查项目不是由低到高进行,如无原则地使用B超、CT、核磁共振等,进行无疗效的治疗、手术,造成合作医疗基金的浪费;③辅助检查项目与临床症状、体征或病情记录不相符;④辅助检查项目及治疗项目与该病诊断依据不符;⑤同一辅助检查项目在较短的时间内反复使用。如常规检查和肝功能等系列化检查7内一次,B超检查14天内一次,CT检查21天内一次等,不按时间规定,重复使用;⑥一次进行多个(3个以上)部位器官的检查项目;⑦已经明确诊断,但仍进行不必要、重复的各种检查;⑧使用没有确切疗效的治疗技术,如无指征使用血疗、氧疗、音乐疗法等。

例如:(1)、患者,男,30岁,单纯性阑尾炎入院。

诊疗清单有:①三大常规检查;②B超;③腹透加腹部正位片;④心电图;⑤彩色多普勒;⑥椎管内麻醉;⑦5%葡萄糖盐水250ml+丁胺卡那0.4mg静滴7天,10%葡萄糖500ml、氨苄青霉5g静滴7天,5%葡萄糖盐水500ml+头孢唑啉5g静滴7天,10%葡萄糖500ml+头孢噻肟纳5g静滴7天,出院时还带阿莫西4盒。一个单纯性阑尾炎无菌手术,无合并感染,若预防阑尾手术切口用药,不应超过三天,但该患者预防用药贯穿整个住院期间。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预防性用抗生素不应先选头孢类:⑦处理应该扣除5%葡萄糖盐水500ml+头孢唑啉5g静滴7天,10%葡萄糖500ml+头孢噻肟纳5g静滴7天等不合理收费若干元。

(2)、患者,女,24岁,剖腹产入院。

诊疗清单有:①接生费200元;②剖腹产费750元;③观察费100元;④结扎费300元。根据《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处理扣除①接生费200元,③观察费100元④结扎费300元等不合理收费600元。

(3)、患者,女,因慢性盆腔炎住院。

住院总费用3439元。诊疗清单有:①膀胱冲洗432元;②灌肠192元;③红外线144元;④激光40元;⑤微波576元;⑥阴道上药192元等。根据《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应扣除等项目不合理收费15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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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核中应注意的问题

审核中,一是要注意申请补偿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二是要注意对医疗服务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合理收费的审核。

(一)申请补偿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

1、关于对材料完整性审核。

(1)、住院补偿

①办理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时须提交:就诊证,病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出院小结或病历,正规财务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原件,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不能提供电脑票据的),参合人员住院审查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

②符合住院补偿条件的新生儿,筹资时未出生且未随父母一起参合的新生儿在产后7日(含7日)在因疾病住院而发生的住院费纳入住院补偿。

③办理意外伤害住院补偿的,若无他方责任,则按照正常补偿范围,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一个月以上无异议,无举报或调查确认后,须按规定提供已批准的审核认定材料,方可兑付补偿金。

④同时参加商业保险的,住院治疗终结时,可将出院小结或病历、财务票据、费用清单等材料先交保险公司索赔,再持住院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保险公司的理赔单(其中复印件必须加盖原就就诊医院财务专用章),到本辖区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办理补偿手续。

(2)、慢性病门诊补偿

须提交:《慢性病就诊证》,门诊医疗费财务票据,处方(电脑打印财务票据列出明细费用的不需处方),患者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门诊医疗费用补偿

须提交:《就诊证》,门诊医疗费财务票据处方(电脑打印财务票据列出明细费用的不需处方),患者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住院分娩定额补贴

须提交:就诊证,病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出院小结或病历,正规财务票据,孕产妇系统管理手册分娩记录页复印件。

2、关于对材料真实性审核。

(1)、病人基本医疗信息一致性。患者身份证明及医疗财务票据、出院小结、相关病历、医疗费用清单中涉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出入院日期、医疗总费用必须一致。

(2)、病人基本医疗信息与参合信息一致性。登录**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软件,查核病人基本医疗信息须与参合信息一致。

(3)、财务票据审核。财务票据必须为正规财务票据,票据无涂改,必须盖有医疗机构收费专用公章;票据入出院日期必须与病情一致,有无门诊转住院或挂床住院等;票据是否有非正常连号情况,尤其手工开出的票据。

(二)医疗服务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合理收费

的审核。

1、关于对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审核。

(1)、出院小结或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处方书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诊断是否明确,有无涂改痕迹,内容有无缺失、过于简单,医师签名是否完整等。

(2)、通过出院小结、病历中疾病诊断、诊治经过纪录,审核医疗费清单、处方合理用药、合理诊疗情况。通过医疗费清单、处方中治疗用药、诊疗检查项目纪录,审核病历、出院小结真实。

用药是否存在以下不合理现象:药品使用适应症与临床主要诊断不符合,贵重药品无指征使用或用法不合理,目录外药品不合理使用,单张处方超品种、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药品间有配伍禁忌等。

诊疗是否存在以下不合理现象:无确切疗效的治疗、手术,无指征、无选择地全方位辅助检查,已明确诊断仍重复检查或短时间反复同一辅助检查等。

2、关于对合理收费的审核。

(1)、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是否执行《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目录》标准,省级医疗机构按100%,市级医疗机构按90%,县级医疗机构按85%,镇级医疗机构按80%的比例折算收费标准,有无擅自定价和分解收费现象。

(2)、药品价格是否符合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有无擅自定价和分解收费;

(三)医疗费用不予补偿、部分补偿费用的审核。

1、不予支付补偿范围

(1)、《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试行)》(皖卫农[2009]128号)中规定的不予补偿诊疗项目:

服务项目类

①挂号费、院外会诊费、远程诊疗费、家庭病床费等。

②自请特别护理费、优质优先等特需医疗服务费以及点名手术附加费等。

③病历工本费、疾病证明书费、微机查询与管理费、各种帐单工本费、磁卡费等。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①各种美容项目。如雀斑、粉刺、疣、痤疮、祛斑、色素沉着与脱发(含斑秃)、白发、脱痣、穿耳、鞍鼻、按摩美容等项。

②各种非功能型整容、矫形手术和生理缺陷治疗等。如重睑术、隆乳术、割狐臭、矫治口吃、矫斜眼、屈光不正、视力矫正等手术项目。

③糖尿病决策支持系统、睡眠呼吸监测系统、微量元素检测、骨密度测定、人体信息诊断、电脑选择最佳妊娠期、胎儿性别与胎儿发育检查等诊疗项目。

④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健美、戒烟的诊疗项目。

⑤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除住院分娩)等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婚前体检、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

⑥各种医疗咨询(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饮食咨询、疾病咨询)、各种预测(包括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各种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医疗鉴定、亲子鉴定)、健康指导等项目。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①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②眼镜、义眼、义齿、义肢、助听器、健脑器、皮(钢)背心、钢围腰、钢头颈、胃托、肾托、阴囊托、子宫托、拐杖、轮椅(残疾车)、畸形鞋垫、药枕、药垫、热敷袋、压脉带、输液网、提睾带、疝气带、护膝带、人工肛袋等器具。

③各种家用检查检测仪(器)、治疗仪(器)、理疗仪(器)、按摩器和磁疗用品等治疗器械。

④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治疗项目类

①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人类器官源或组织源以及获取器官源、组织源的相关手术等。

②除肝脏、肾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造血干细胞(骨髓、脐血)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③前列腺增生微波(射频)治疗、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血疗)、麻醉手术后镇痛新技术(止痛床)、内镜逆行阑尾造影术等诊疗项目。

④镶牙、种植牙、洁牙、牙列不整矫治、黄黑牙、牙缺损、色斑牙、烤磁牙等诊疗项目。

⑤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催眠疗法、磁疗法、水吧疗法、氧吧疗法、疗法、心理治疗法与暗示疗法(精神病人除外)、食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等辅助治疗项目。

⑥各种不育(孕)症、障碍的诊疗项目。

⑦各地科研、教学、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类

①就(转)诊交通费。

②空调费、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电炉费、电冰箱费、食品保温箱费和损坏公物赔偿以及水、电、气等费。

③陪护费、护工费、洗澡费、药浴费、理发费、洗涤费等。

④门诊煎药费、中药加工费。

⑤文娱活动费、报刊杂志费、健身活动费。

⑥非治疗性膳食费。

⑦鲜花与插花费。

⑧卫生餐具、脸盆、口杯、卫生纸、床单、枕套、扫床巾、尿布等一次性物品的费用。

⑨肥皂水、垃圾袋、灭蚊药器等生活用品的费用。

⑩医疗机构自行提高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的费用或自定的收费项目。

其他类

①因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自杀、戒毒、性传播疾病引发的诊疗项目。

②出国以及出境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③不遵医嘱拒不出院以及挂床住院发生的诊疗医药费用。

④未纳入物价政策管理的诊疗项目。

⑤属于他方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

2、不符合《安徽省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2009版)》(皖卫农[2009]92号)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级别的药品不予补偿。

3、药品使用不合理、不规范的不予补偿。如重复用药、用药不对症、过度用药、无明确指征使用二线药品的。

4、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未执行《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目录》标准,对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5、开展未获得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或超出自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的诊疗服务项目不予补偿。如使用超出医疗机构级别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以及医生超级别用药、超范围执业。

6、不合理化验与仪器检查不予补偿。如大量的化验和检查、重复化验和检查、滥用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检查。

7、与输血有关的血液调济费、储血费、送血费不予补偿。

8、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的不予补偿。如本来服务项目已包含的医疗服务和一次性医用耗材费用的,仍重复收取费用不予补。

9、自立项目收费的不予补偿。

10、部分支付补偿项目

(1)、《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试行)》(皖卫农[2009]128号)中规定的支付部分费用补偿项目: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①应用γ-刀、Χ-刀、Χ-射线计算

机体层摄影装置(CT)、心脏及血管造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彩色B超、脑地形图等大型医疗仪器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②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项目。

③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治疗项目类

①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疗项目。

②心脏起博器、人工瓣膜、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各种支架、各种吻合器、各种导管、埋植式给药装置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及安装或放置手术项目。

③心脏搭桥、心导管球囊扩张、心脏射频消融等手术项目。

④冠状动脉造影、心脏激光打孔术、肿瘤生物治疗中的T淋巴细胞回输法、肿瘤热疗法等诊疗项目。

⑤各种微波、频谱、远红外线等辅助治疗项目。

11、对部分支付补偿项目按以下比例折算可补偿费用

③全血费、各种成分血、血浆、氧气费按总费用的70%折算可补偿费用。

12、几种特殊住院补偿审核

(1)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审核

①能确认无他方责任的,参照住院补偿规定审核补偿。

②不能确认无他方责任的,参照住院补偿规定标准的拟补偿额的70%审核补偿。

计算方式:补偿金额=[(住院医疗总费用-不予支付费用-起付线)×相应段别名义补偿比]×70%。

如参照住院标准计算拟补偿额低于最低补偿标准,按最低补偿标准的70%补偿,即:补偿金额=住院医疗总费用×30%×70%。

③确认有他方责任的或属于不予补偿范围的,退回申请材料,不予补偿;

④有他方责任但无法履行赔偿责任的特大意外伤害(住院总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对其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参照住院医疗费用规定标准的拟补偿额的50%审核补偿。

计算方式:

新农合认可的医疗总费用=实际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5000

补偿金额=[(新农合认可的医疗总费用-不予支付费用-起付线)×相应段别名义补偿比]×50%

如参照住院标准计算拟补偿额低于最低补偿标准的,按最低补偿标准的50%补偿,即:补偿金额=新农合认可的医疗总费用×30%×50%。

⑤因意外伤害二次住院治疗,医疗费参照住院补偿直接办理。须提供财务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

(2)同时参加两种以上保险的住院医疗费用审核

①同时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补偿待遇与未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同等对待。

②同时参加由政府举办的两种以上的医疗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在校学生,办理新农合补偿时,仅对已补偿后的余额进行审核、结算与补偿。

计算方式:

新农合认可的医疗总费用=实际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已获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新农合认可的医疗总费用-不予支付费用-起付线)×相应段别名义补偿比

最低补偿金额=新农合认可的医疗总费用×30%

(3)参合农民住院期间发生的与本次住院疾病有关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住院统筹进行补偿。

(4)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只适用与认定的慢性病病种有关的门诊医疗费用,与慢性病无关的门诊医药费用,应予以剔除。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斥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同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每半年补偿一次,同时不再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偿。

八、费用审核的纪律要求

为遏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增长,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为参合农民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对新农合收费项目及价格、报销范围、补偿比例和本院直补情况进行公示,坚持参合农民使用《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外的诊疗费控制范围之内。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出入院标准。凡应门诊治疗的不得诱导病人住院,对参加了新农合的病人住院必须严格查对,做到人、证相符,并要注明为参合农民,不得冒名顶替。住院病历、医嘱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书写,不得伪造或任意涂改。住院病人均不得挂床,不得故意拖延住院时间。可做低档检查却做高档检查,可一次检查诊断的而做重复检查,不该住院的收为住院。住院以后需作基本护理的而不给护理,出院时要严格掌握带药量及种类,急性病带药一般不超过3天,慢性病带药量不超过7天,禁止使用与该病无关的药品。不得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及串换药品,也不得顺从参合人员不合理的需求,与患者串通记空帐等套取农合基金的现象发生。生必须事先告知,并经患者或家属及医院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为此,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应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参合人员不遵守管理规定,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补偿资金外,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当年及次年参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