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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息化发展报告范文1
论文关键词:农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主成分分析法
农业信息化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速农业信息化建设,对于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研究建立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科学和客观地测算以及比较分析我国各地区信息化水平,有助于政府梳理农村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的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农业信息化更是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和重要途径。笔者应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了实用的农业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并用于评价四川省凉山州的农业信息化水平,获得良好效果。
1测算方法选择与指标体系构建
1.1研究综述对信息化水平测度的研究,最早来自美国经济学家Machlup和Porat在知识产业理论基础上提出的信息经济的测算方法。国内相关学者自2000年后开始运用多种方法对农业信息化水平的测度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了研究。
国内外学者普遍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的方法,如波拉特法、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数据包络法、专家评分法和灰色关联分析等。但这些评价方法都一致要求所选用的评价指标之间具有很强的独立性,而这一要求在实际选用指标时很难得到保证,也就是说,指标之间可能存在某种线性相关性。采用这样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显然难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基于上述原因,笔者选择基于主成分分析法对农业信息化水平进行评价,以解决指标体系之间的干涉问题。
1.2主成分分析法基本原理主成分分析法是把多个指标约化为少数几个综合指标的一种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在多指标(变量)的研究中(如m个指标),由于指标的个数很多,且彼此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因而导致观测数据所反映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重叠。主成分分析则可通过一种降维的方法对数据进行简化,从较多的指标中找出较少的几个综合指标,使这些综合性指标尽可能反映原来指标的信息,且指标之间互不相关。通常是取原始m个指标的某种线性组合,适当选取组合系数,使得这少数几个综合指标之间的相对独立性、代表性尽可能完好。
1.3农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根据农业信息化水平的内涵及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研究和政府统计的现状,遵循代表性、全面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比性、动态性等原则,参照其他学者建立的农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有关专家的反馈意见、研究区域的实际情况及研究目的,选取指示性强、数据来源可靠的l3项指标,笔者尝试建立了一个较为简洁实用的农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表1),可用于评价我国各地区的农业信息化水平。
该体系可用于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的横向比较,也可在此基础上拓展到纵向比较。指标中的数据绝大部分可从权威的统计年鉴中获取,个别数据可通过调查和处理获取。通过采用该体系评价后基本上可以反映一个地区的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
2实证分析
笔者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四川省凉山州17个县(市)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在指标体系所涉及的指标中,“涉农网站数量(X8)”可通过网络查询的方法得到,“农村信息员受训率(X10)”可通过农户调查与专家意见调查取得“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X11)”在市(县)年度工作报告中查询,其他指标在《凉山州统计年鉴(2007)》中查得(因《凉山州统计年鉴2008、2009版》正在编印中,故选择2007年数据)。计算过程采用SPSS软件求解。
2.1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对四川省凉山州l7县(市)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原始数据与无量纲化数据略)。
2.2选取主成分和构建综合评价函数由于指标X3、X4、X8数据采用的是凉山州全州的标准化均值,故在因子分析中将该3项指标模糊。设定提取5个因子(因子得分最多的5个主成分,命名为F1~F5),用SPSS软件求得5个因子的特征值、贡献率和累计贡献率(表2),由表2可知,5个主成分的信息携带量已达全部信息的94.970%,能够代表原来的指标信息进行评价。KMO测试值为0.792,表明因子分析效果较好,原有变量信息绝大部分可被因子解释,同时计算出各个因子得分情况(表3)。
根据因子得分系数表,可得到主成分计算模型为
方差的贡献率反映了主成分的重要性,因此,以方差的贡献率(5个主成分的贡献率)作为主成分权重进行综合评价,即可构建评价模型:
运用以上评价模型可求得四川省凉山州17个县(市)农业信息化的评价分值(表4)。
3结论与讨论
农业信息化发展报告范文2
关键词农业信息化;内涵;现状;存在问题;农业院校;策略
中图分类号S126;F30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11-0051-03
ProblemsoftheAgriculturalInformatization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Strategies
JIANG Yan-pingTIAN Xing-guoYANG ZhengLV Jian-qiu*
(Research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and Planning,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Guangdong Guangzhou 510642)
AbstractThe content and status of agricultural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was briefly overviewed in this paper. Based of on the status of its construction,the current prominent problems issues were analyzed,and some strategies of agricultural universities in response to the agricultural informatization construction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were proposed.
Key wordsagricultural informatization;content;status;problems;agricultural universities;strategy
21世纪农业发展的两大前沿高新技术包括农业生物技术及农业信息技术,我国《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把“培养信息化人才”、“推进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等列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1-2]。繁荣农村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举措之一即为大力发展农业信息化。目前,多数高等农业院校已发展成为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主,理、工、经、管、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对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信息资源和人才支撑。
1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内涵及发展概况
1.1内涵
农业信息化即:在农业领域全面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使之渗透到农业生产、流通、消费以及农村社会、经济技术等各个环节,从而为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3]。其内涵主要包括农业资源环境、农业生产、农业科技、农业生产资料、农业产品、农业教育、农业管理、农业金融税收等方面的信息化。目前,农业信息化越来越成为农业生产活动的基本资源和发展动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业越来越成为整个农业结构的基础产业之一,信息及智力活动对农业增产的贡献越来越大。农业信息化建设的不仅包括计算机技术,还应包括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多项信息技术。同时,农业信息化还代表培育和发展以智能化为代表的新的生产力,并使之促进农业发展、造福于社会[4]。
1.2发展历程
世界农业信息技术的发展大致经过3个阶段:第1个阶段是20世纪50―60年代的广播、电话通讯信息化及科学计算阶段;第2个阶段是20世纪70―80年代的计算机数据处理和知识处理阶段;第3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业数据库开发、网络和多媒体技术应用和农业生产自动化控制等的新发展阶段。
2农业信息化建设现状
目前,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农业数据库系统、农业信息网络技术、农业专家系统、农业自动化控制技术、农业管理系统、精准农业技术、3S系统、生物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和数字化图书馆技术。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均在农业信息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印度、韩国等发展中国家虽然起步较晚,但农业信息化的发展也较快;越南也认识到其重要性,正在加紧追赶[5]。信息技术在我国农业领域中的应用开始于1979年。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资源、农业、环境和灾害等方面开展了数据库与信息管理系统、专家系统、系统工程、决策支持系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的研究,目前已取得较大的成果,不少已在实际中得到应用,有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全国大多数县已在信息管理中配备了计算机,县以上逐步建立了各级农业信息中心,一些优化模拟模型、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及大型的农业资源数据库已建成,遥感技术已被用于农业估产与灾害预测预报中,在生产实践中,各种农业专家系统和计算机生产管理系统已有应用,且其已开始在我国发挥作用,有些已取得明显的效果[4],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农业信息网络体系进行了初步构建,促进了全国全行业网络指挥调度的有效实现,目前,农业部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的县达到80%,农村信息服务站建立的乡镇达到50%以上;二是在农业生产领域中信息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相关的农垦企业及科研单位等积极开展农业信息化技术的实践,目前农业信息化技术在畜禽养殖、农作物种植、远洋捕捞、草原防火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三是农业遥感监测已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目前已形成农业资源监测系统、大宗农作物监测系统及重大自然灾害监测系统等3个系统;四是启动了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工程“金农工程”。
农业部2002年6月启动了农产品监测预警系统,该系统的作用除了分析预测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供求走势外,还对一些重要敏感的农产品实施动态检测,检测的内容包括产品的价格、供求、进出口等情况,并针对分析及检测的数据,逐月提出监测预警报告。目前,该系统已经在农业信息领域中占据核心地位。另外,为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农业部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进而建立产品信息系统及追溯制度,极大地推动我国农业标准化建设。
3存在的问题
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我国的农业信息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总体来说,农业信息化在我国还未受到足够重视,缺乏全国整体规划,研究与应用发展不平衡。尤其在成果转化与实际应用的开发和推广上存在着一定困难,广大农村地区与城市之间也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严重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3.1基础设施薄弱,投入不足
一直以来,国家和地方对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十分不足,造成了其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农业信息技术研发力度不足、农村信息资源稀缺、信息服务业落后、农村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水平低、不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据目前有关统计,我国还未实现电子化的信息资源可达到90%左右,而仅有15%~20%的计算机利用率及联网率,甚至在很多农村地区没有计算机[6]。
3.2地域间发展不平衡
由于我国不同地区,其经济发展并不均衡,同样的农业信息化发展也存在明显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一般农业信息化发展的程度在东部沿海的省份较高,其不仅发展速度较快,农业信息服务的渠道也很多,该地区很多农民在发展生产过程中知道可以通过网络的途径寻找市场信息;而在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基础较薄弱的中西部地区,由于受到包括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其经济不发达,虽然有些地区实现了宽带到户,但有些地区农民获得农业信息化的主要途径仍然只是电话、电视、广播等。总之,生产者现代化程度及计算机普及率的不同,将直接对当地农业信息化水平产生影响。因此,农业生产者及管理者目前在农业信息化推广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课题[2],即为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信息化途径。
3.3农业信息化法规制度建设滞后
农业信息化立法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比较滞后,致使农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对农业信息市场进行治理没有适合的法律依据,阻碍了农业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和传播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过程的实现。面对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大量的农业信息,消费者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农业信息资源的有效配置仅靠自发的信息市场难以实现,需政府对信息进行投入,并干预信息市场,以全面、及时、准确地为农民提供农业信息服务。但目前我国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主导作用发挥不够,政府对农业信息服务组织的支持、补贴和有效监管机制未有效形成,农业信息产品开发不足,许多农业信息产品尚未得到及时的推广应用,导致信息市场竞争的无序。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开发的农业数据库标准是自定的,全国统一的农业信息标准尚未形成,互通互联性差,并不能适应网络化时代数据共享的需要[6]。
3.4农业信息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开发
目前,农业部门和涉农部门都拥有各自的信息资源,由于目前有效的统筹管理机制尚未建立,信息共享的程度不高。同时统一的标准体系在信息收集渠道、分类分级及信息应用环境等方面还未形成,信息结构不合理,缺乏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各级政府部门不能全面、及时、系统、准确地得到信息。目前,我国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的发展尚处于较低的阶段,大多数资源属于单媒体产品,农业信息资源开发程度不够,利用率不高,农业信息的分析、加工、利用及农业信息市场的培育等进程发展缓慢,完善的信息产品市场目前在许多农村地区还没有及时建立起来,导致农民获取信息的途径比较单一,信息接收方式落后[6]。
3.5农业信息化人才匮乏
信息技术属于高新技术、高科技附加值技术,而农业作为我国的传统产业,其发展优势不足,投入产出比不高。在该种情况下,难以准确定位既懂农业又具备信息技术的人才,且其稳定性也很难保持,尤其是高级农业信息化人才更难进行准确定位。在人才层次方面,农业信息人才可以分为以下3类:研究决策型、推广应用型及新型农民[2]。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形成农业生产决策信息和智能化生产手段的主力军力量是研究决策型人才。但目前由于行业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尚未建立适合该类人才产生的环境条件,即使是一些现有的研究决策型人才,其也很难在农业生产部门能够长期稳定。推广应用型人才是“复合型”人才,其也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和农业知识,目前此类人才的培养尚未形成规模,不能源源不断地培养出该类人才以充实到农业生产一线。另外,我国农民文化素质偏低,不少农民信息意识淡薄,其利用信息资源的积极性不够,对风险性的认识也不足,对信息技术知识和能力的有效利用也缺乏,导致农业信息传播效率不高,在农业生产中具有盲目性。因此,新型农民的培养工作任重而道远。
4农业院校应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策略
4.1对图书馆文献资源加强配置和调整
农业院校图书馆拥有包括大量报刊、图书及电子资源等农业文献信息,其中涉及到的信息资源有些是农民很难接触到的,但又是其需要的,如专利、实用技术、法律、标准、经济信息等。但目前很多高校图书馆的服务对象仅限于该校师生,因此应加强对图书馆文献资源的配置和调整,农业院校图书馆应积极主动地使其所拥有的信息资源跨越学校,走向社会、服务农村。在对文献资源进行配置和整理时,农业院校的图书馆应针对农村的需要,结合自身的优势,对文献资源进行一定的挖掘、整理和调整,可通过成立农业文献中心,对涉农信息进行充分收集,为农村信息服务提供保障;在对涉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时,应以实用的信息为对象进行整理,如畜牧技术、农林栽培种植技术、水产技术及农民关切的法律信息、经济信息、政策信息等。
4.2构筑网络信息平台
农村信息化建设在市场的参与下,其在技术领域得到了大力发展,但通信网络建设本身只能作为农村教育信息化的基础,在技术方面为农村信息化提供实现的手段。目前我国涉农网站的数量不多,与整个网络的发展不成比例,而已有的涉农网站中,真正有生命力的、在农业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的网站更少,这与涉农网站的技术信息能力不足存在必然的关联。农业院校应该根据自身所具备的优势,建立农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以促进现代化信息网络体系的形成,以实现与国内外农业学校、科研院所、政府科技信息网站等的联网,加快农业信息的资源及科技成果的传播和共享。通过对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汇集分析、处理、集成与,可以将最新的信息提供给农业科技人员及农民,为地方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4.3建立农业专家支持系统
在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中,农业专家承担了重要的任务。近些年,很多农业院校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如科技特派员、科技下乡等有效措施,但对大多数农民来说,能够就农业方面的问题直接面对面地咨询专家仍然是一种奢望。农业院校拥有众多的农业技术专家及经济专家,但其绝大多数时间花在教学和科研上,所能够抽出的时间零散且不固定。针对该种情况,需要在农民和专家之间建立一个机动、畅通、灵活的交流平台,而农业院校拥有大量科技、信息及专家资源,完全可以基于自身优势,构建专家咨询系统。
4.4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养高素质的农业信息化人才
精通农业及信息化知识,能够在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各类优秀人员才能称之为农业信息化人才[7]。在农业信息化建设各要素中,该类人才是最具活力和创造性的因素。农业院校在综合考虑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现实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专业特色和优势,对学科的专业结构进一步进行优化,以为农业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在专业设置方面,农业院校的信息类本科专业,应开设农业信息科学或农业信息技术等专业方向,因此有条件的农业院校可对农业信息科学或农业信息技术等专业方向进行合理设置。在课程设置方面,在开设必要的基础课和信息类专业基础课的基础上,还应针对不同的专业方向,开设计算机在农业上的应用课程及现代农业技术课程等专业课程,如精确农业、农业专家系统、网络农业、虚拟农业等。在实践教学环节方面,应着重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包括课程设计、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等环节,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开展农业科学的科研实践,以使学生在实践中寻找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提高其综合能力。在教学管理中,应实行更加灵活的学分制管理,使信息类的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对畜牧学概论、农学概论、水产学概论、林学概论、农业机械化概论、农村与区域发展概论等基础课程进行选修。
4.5建设农业信息人才培养基地
农业院校传统的农学类专业资源为信息类专业与农业实用技术科学的结合提供了坚实的保证,农业院校具有构建农业信息人才基地必备的条件和不可替代的地位[8-15]。基地的建设和运作要发挥政府、学校和农民的积极性,农业厅应起到主导作用,充分履行政府的引导、协调职能,与农业院校一起制定相关政策。农业院校负责组织教学团队、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及教材配套等工作,有计划、成体系、分专题地对在校全日制学生(作为辅修课程)、地市县农业信息人员及广大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完毕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其结业证书。结业的农业信息人员要协助市县农业信息中心搞好技术支持、信息采集以及基层信息员业务培训等工作。同时,结业的在校学生也可到市县农业信息中心实习,以从中获得更多的实践经验。这种订单式的培养模式能在农业信息化人才培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5结语
农业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保障农业信息化的有效开展和顺利实施[16-20]。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是高校的三大职能。新形势下,农业高校已成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多元主体之一,应充分发挥其在科技、人才、信息等方面所具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为推动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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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息化发展报告范文3
【关键词】信息化 农村信息化 信息化建设 农村经济发展
我国引进“信息化”的概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落后于欧美等国大约20年,而农村信息化产业的起步更晚,与欧美等国的差距更大。当今社会,许多城市居民都在运用互联网学习、交友、办理各种业务,但这些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却还是遥远的梦想。不仅仅是因为那难以承受的电脑价格和上网费用,也有文化水平的限制和传统思维定势的羁绊。因此,政府必须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农村实际情况,搭建不同层次的传播平台,促使信息化能下乡,能进村,能入户,能让广大农民以其能接受的价格获取大量的有效信息。
因此,如何促进和推广农村的信息化进程?如何使农民在21世纪真正享受到信息化所带来的飞跃?下面,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分别描述和分析农村信息化的现状、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农村信息化现状报告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不是农业强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全国约13亿人口中有74471万是乡村人口,占57.01% ,城镇人口只有56157万,占的42.99%,城乡人口比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农业基础脆弱,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是我国经济结构中最突出的矛盾。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或农业强国。农村人口比率大,农村现代化水平低,农民收入低,城乡差距大,医疗卫生条件差是我国目前农村的现状。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已不仅仅是三农的问题,而是我国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增长的问题,是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
进入21世纪以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村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特别是通过实施广播电视及电话“村村通”工程,有效地提高了农村地区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和固定电话普及率,2004年底已通固定电话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9.9%;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得到加强,农牧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市场供求等信息,以及农民生活的各类信息初具规模,许多地区的农民已经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终端较方便地获得生产生活中的所需信息;各有关部门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格局开始形成,农业、气象、科技、教育、广电等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农村信息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信息技术在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和涉农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也十分明显,而且仍然呈扩大的趋势。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央关于“三农”工作政策的实施效果,必须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农村信息化面临的问题
农村信息化在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面对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加上我国信息化起步完、发展不平衡等一些现状,我国农村信息化服务面临如下一些问题。
(一)农村信息化所需的基础设施落后
农村信息化的建设和实施必须有一定的基础设施作为基础,而我国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落后、农民收入低及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等因素都直接影响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想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必须解决好这一问题。
(二)信息采集、信息处理比较落后,信息、传输滞后。
目前,普遍存在的农业信息采集标准化程度低,指标体系不健全,采集方法还不够科学,覆盖面不够,对农业信息体系内部各信息采集渠道缺乏合理的整合和规范等,影响了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此外,还存在信息处理手段落后,传输工具落后等问题。很多地方缺乏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手段,在信息处理方面有的还停留在手工阶段;对采集到的信息分析加工能力严重不足,影响了运行效率,降低了信息的使用价值。另外,还存在着信息传输网络不够畅通、农业信息的有机集成以及信息共享性差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影响了农业信息化的建设。
(三)高层次的农业信息技术开发人才缺乏
农业信息化建设对人员素质的要求与其他信息行业有着明显的不同,它需要的是既懂农业又了解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信息技术是一项高科技,其开发应用需要高科技人才,既懂农业又懂经济和信息技术的综合性人才非常缺乏。目前是懂农业的,不懂信息技术,而掌握信息技术的,又对农业知识知之甚少。因为农业信息技术开发人才的匮乏,所以难以进行大项目的攻关。
(四)农民信息意识比较淡薄
信息需求不强烈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工作的逐步开展,我国农民群众开始需求信息服务,有的还比较迫切。但是,从整体、全局上来看,增强信息意识是农村信息化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五)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实体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质、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或存在误区,因此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明显的不足,从而影响了信息化建设的进程;还有政府的管理人员对信息化建设的内容认识不深入,把信息化建设单纯理解为计算机的操作,没有意识到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往往认为计算机软硬件的配备就意味着信息化建设的完成。这些不完整、不全面的认识导致农村信息化建设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
三、我国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对策与分析
(一)增强信息意识,为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在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实体都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和不足。因此,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必须卓有成效地开展农业信息知识宣传和教育,增强政府管理部门及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信息意识,提高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以观念的更新、思想的解放,来推动农业信息化的建设。
(二)农村信息和商务平台建设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中国铁通应各具特色,发挥其优势,开发农村的信息资源。
(三)加大资金投入,为农村信息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农村信息化建设是高技术、高投入的社会公益性工程项目,必须依靠政府的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在已有的资金投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以保证农村信息化建设持续、健康地发展。
(四)以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和农村中小学为重点,加快农村信息化人才培养
农村中小学是当地的文化中心、信息传播中心和人才培养中心。要结合国家“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计划”工程的实施,努力使农村的每一所中小学都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方式接入互联网,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信息化的综合功能,同时也为传播农业科技、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打下基础。
(五)社会各界合作促进农村信息化发展。
信息化的技术应用及其内容建设比网络建设更为重要,而这项巨大工程是运营商无法独自完成的,因此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及信息通信业的相关企业紧密合作,合力打造农村信息化“内容服务产业链”。
综上所述,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对我国农村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加快农村信息化.才能用市场信息引导广大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这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消灭贫困,奔向小康的重要途径之一。我相信,只要规划合理、措施得力,加上政府的正确引导与支持,我国农村信息化建设一定会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农村的经济发展也将会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平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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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息化发展报告范文4
一、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存在的现状
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特点是起步晚、发展速度快,但问题依然突出。自1996年“中国农业科技信息网”开始运行,到目前,我国的农业信息网络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基础,初步建成具有较强技术支持功能的信息网络中心和国家农业核心网站,全国农业网站总数已达2200多个;农业部建立了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系统和国际农业生产贸易信息系统等,全国蔬菜市场经济信息服务系统运行良好;大部分省、市建立了农业信息中心,建成了一些大型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农业专家系统等,县、乡级农业信息中心正逐步建立,全国已有7000多个乡镇建立了信息服务机构,占乡镇总数的18%。另外,我国广播电视和通讯业的迅猛发展,使农村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和电话,部分乡村开通了因特网,为农民直接通过综合信息网络来获取农业生产和市场信息奠定了基础。但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与城市之间也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严重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目前,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业信息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投入不足。
长期以来,由于中央和地方偏重于城镇信息化建设投资,对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十分有限,不但造成农业信息化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业信息化网络和传播体系不健全,而且导致农业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不足、信息服务业落后和农村信息资源稀缺,农业信息化程度不高,农村信息服务产业化水平低,信息进村入户难,且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据统计,目前我国约有90%的信息资源尚未电子化,计算机设备的利用率和联网率仅为15%-20%,农村许多地区甚至没有利用计算机。
2、农业信息化法规制度建设滞后,政府没有很好发挥主导作用。
由于农业信息化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问题,使农业信息化建设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农业信息市场管理无法可依,不能实现农业信息收集、整理、筛选和传播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由于大量的农业信息具有公共物品性质,消费者“搭便车”心理及存在交易成本等特征,自发的信息市场难以使农业信息资源有效配置,需政府进行信息投入和对信息市场进行干预,并为农民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农业信息服务。但目前我国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上,主导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形成政府对农业信息服务组织的补贴、支持和有效监管机制,农业信息产品开发不足,许多农业信息产品没能及时得以推广应用,信息市场竞争无序。当前我国各地开发的农业数据库大都自定标准,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农业信息标准,互通互联性差,不适应网络化时代数据共享的需要。
3、农业信息资源没有有效开发利用,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较低。
我国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目前尚处于较低发展阶段,大多属于单媒体产品,农业信息资源开发不足和利用率低,农业信息的加工、分析、利用及农业信息市场的培育等发展缓慢,许多农村地区还没有完善的信息产品市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不完善和信息服务手段落后,信息的渠道不畅,农民获取信息的途径少,信息接收方式落后。
4、农业信息人才匮乏。
我国对农业信息人才的培养重视不够,投入少,培训机制不完善,农业信息人才缺乏,尤其是基层农业信息管理服务人员数量少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使农业信息专业库数据的建设和更新速度缓慢,农业数据库与农业信息系统等的开发总量不足。同时,由于我国农民文化素质偏低,不少农民信息意识淡薄,信息资源利用的积极性和风险性不足,缺乏有效利用信息技术的知识和能力,使农业信息传播效率不高。农业生产的盲目性较大。
二、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具体表现
信息的统分和畅通是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历程,也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完善的过程。农业信息化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而起步,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而不断获得新的发展。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之后,农业部随即提出了《加强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的总体构想》,并在全系统大力推进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拉动了加强农业信息化的序幕。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在1996年、2004年信息发展的两个关键时期,先后两次召开全国性农业信息工作会议,对全国农业信息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并于2001年开始实施十五农村市场信息行动计划。以中央出台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为标志,我国农业信息工作已初步完成了基本框架的构造阶段,开始步入健全完善和提高阶段,正在实现发展阶段的历史性跨越。经过前10年的全国上下的顽强探索,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1、组织体系逐步完善。
截至2004年底全国所有的省份、97%的地(市)、80%的县级农业部门都设有信息管理和服务机构,67%的农业乡镇设有信息服务站;发展可向农民直接传递信息的农村信息员17万人。
2、网络平台初具规模。农业部建立的中国农业信息网具有较强支持服务功能,是著名的中国农业信息“批发市场”,构建了办公网络平台,开通了指挥调度卫星通信系统,初步建成了以中国农业信息网为核心,集20多个专业网为一体的国家农业门户网站,访问量在全球农业网站中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2004年底,各省级农业部门、80%左右的地级和40%的县级农业部门都建立了局域网和农业信息服务网站。全国乡镇信息服务站中,有计算机并可以上网的约占80%。农业信息服务网络正快速向中介组织、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乡村以及经纪人、种养大户延伸。
3、信息采集与资源开发渠道日趋完善。
通过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等方式,建立了基本覆盖农业、市场、资源等重要内容的信息采集系统36条,省级农业部门大都建立了定期农业农村经济形势会商会制度,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特别是农业部在2002年6月,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和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对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棉花、糖料、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进出口、价格、供求形势及世界农产品市场态势跟踪监测分析,每月监测预警报告,在调控农产品市场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4、信息覆盖面逐步扩大。
农业部建立了以“信息日历”为主要形式的信息工作制度,形成了部属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农业节目、农村杂志社和中央农业广播学校等媒体为主,各相关媒体参与的信息窗口;各地农业部门也都与有关媒体联合,开辟信息渠道,努力扩大信息服务范围。
5、电子政务凸显成效。在信息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遍推广应用,农业部门的调控引导、监管服务等政务工作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信息系统为申报单位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一些地方农业部门通过网络系统,实现了监管事项的办事程序、过程和结果的三公开。电子政务工作的开展,使农业部门行政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加快我国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建议
根据我国农业信息化的现状和所取的得成果,笔者对加快我国农业信息化发展提出了以下建议:
1、重视和加强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
农业信息化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政府必须重视此项工作,并充分发挥其组织领导的作用,从国家立法、资金投入、政策扶持和管理协调等方面来促进农业信息的发展。首先,制定中国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农业信息化的中长期规划,并选定部分目标,重点突破,借鉴日本的经验,抓好信息市场的法制、法规建设,制定一系列制度性规则和运行性规则,约束市场各方面的行为,促进市场的有序发展,并注重依法保证信息质量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知识产权等,维护农业信息化主体的权益。其次,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农业信息系统的多项硬件建设,重点支持农业科技信息数据库和多种信息产品的研制开发、协作和服务,加强全国农业信息科学的学科建设,加强农业科研机构的建设等。同时注重多渠道增加农业信息化的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个人、外商投资农业信息化的建设。由各级政府组织协调涉农相关部门和企业制定信息设备投入、信息资源开发等规则,建立健全农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服务机构,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减少重复和浪费,实现农业信息的共享。
2、加快农业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首先,加快农业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我国信息网络起步晚,但发展较快,农业部“中国农业信息网”已有1000 多个地、县入网。中国农科院建立的“中国农业科技信息网”也已经初具规模。然而我国的基础网络设施还存在着参差不齐、设备低下、宽带不足、网速慢的弊端,因此,必须采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建立集多个农业信息网络于一身的高速、宽带的全国性农业信息广域网络,由于这部分工作投资大、技术难度高,可采取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拨预算,专业公司招标承建的方式,较快地推进基干网络的建设。市级以上的农业部门可以有选择地组建有自己地域特色的农业信息网,如农业气象信息网、农业地理信息网等。并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吸收与利用发达国家的先进信息技术成果,积极参与全球农业信息共享,使每一个农户都对国内市场乃至世界市场行情有充分的了解,从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生产品种,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其次,充实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大批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但其数量和质量不足以形成农业信息产业。因此,在不断扩大现有数据库容量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的质量。并大力挖掘信息资源,把农业信息视野扩展到农业及相关的各个领域,以充实现有数据库的内容,逐步建立大型综合性数据库及专业特色数据库。与国际信息网络联网,为农民及时提供准确的国内外农产品生产、供给、需求、价格变动趋势的市场信息,减少农民进入市场的成本和风险,在农产品贸易中争取主动。再次,抓好农业科技信息网的建立。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充分重视信息技术在农业科技传递推广中的作用,农业科技资源大多掌握在各级政府主办的科技研究或普及机构的手中,而这些机构多靠政府预算维护,政府应使这些机构全部联网,并规定这些机构必须无偿地向农民提供各种技术信息,从水土保植或良种的推广作用,通过网络将技术服务送到农家。
3、增强全民的信息意识,充分发挥民间在提供市场信息方面的作用
信息技术在当今世界农业中已相当普及,农民靠信息引导进入市场,组织生产,政府靠信息进行宏观调控,制定农业政策,信息技术的发展已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但目前,我国广大农民、基层科技人员和政府部门的有关领导信息意识仍较淡薄,使本来就稀缺的信息资源得不到利用,这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极为不利,因此,要通过各种手段与媒体,宣传普及农业信息知识,提高全民的信息意识,和自觉利用信息、依靠信息的积极性,将稀缺的信息资源转化为现实的农业生产力。日本在市场信息提供方面,建立了一套民办为主,官方监督的体制,有效地解决了信息提供的准确性、及时性及全面性问题。我们应充分借鉴日本的经验,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规定各地的批发市场有义务及时地将每天的各种农产品销售及进货数量、价格上网公布。由于市场信息工作做得越好,它的交易量就可能越大,而且与农户的切身利益有关,因此,由民间提供的信息一般具有真实性和及时性,对整个农业生产能产生良好的指导作用。
农业信息化发展报告范文5
关键词:新农村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模式;AHP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6.12.028
Information-Building and Evaluation System of the New Rural in North of Jiangsu
WANG Dong
(Xu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Xuzhou, Jiangsu 221008,China)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theoretical knowledge of the use of information, the use of qualitative analysis, quantitative calcul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n this basis, new North Jiangsu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in rural areas model was proposed, the North Jiangsu rural informatization construction of new evaluation indicators were refined and the northern Jiangsu area of new construction of rural information evaluation system was established. The use of systematic analysis of the ideas, AHP, experts points as well as the composite index scoring method for north of Jiangsu, created a new measur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rural areas of the evaluation methods which was suitable for the north of Jiangsu and provided a basis for the government to develop new rural areas.
Key words: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in new rural area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odel; AHP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加强我国农村信息化建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途径[1]。 “十三五”期间,苏北的农村扶贫开发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苏北农村处于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环境之中。社会发展程度低和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落后,提高苏北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必须依赖于农村信息化的建设。苏北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信息化建设,改善目前信息化服务落后的现状,使得贫困地区人口可以享受到现代技术的发展,及时接收先进的思想与理念[2]。对于江苏省而言,特别是苏北的新农村建设信息化是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苏北的新农村建设对于改善苏北地区的落后现状,带动苏北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 苏北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
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苏北地区的农村信息化水平也在逐步提高,但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仍然有一些问题存在。
(1)苏北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但集中化程度较低,且分布比较分散,这使得苏北农村信息化建设缺乏统筹安排,难以实现统一布局和管理,使得信息化建设缺乏后劲。
(2)苏北新农村信息化建设重复建设现象较为突出。江苏省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发达地区率先进行新农村信息化建设,而苏北地区进行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缓慢,同时苏北内部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平衡,同时在进行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进展不一致,缺乏统一规划,造成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资金浪费。
(3)苏北农村信息化建设缺乏目标性,信息化程度较低。苏北在新农村信息化建设过程由于缺乏资金与技术,使得很多地方的农村信息化建设缺乏指导,目标不明确,且技术含量较低。
(4)苏北农村信息化建设存在“信息孤岛”现象。苏北各市在建设信息化过程中,缺乏信息和资源共享,影响了农村信息化功能的最大化发挥。
2 苏北新农村信息化建设评价体系研究
2.1 新农村信息化建设评价体系的指标选择
结合苏北地区新农村信息化的特点、信息经济的测度理论及相关领域指标体系的研究,根据国家信息化体系六要素(信息资源、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技术、信息产业、信息人才、信息化环境)和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分析[3-4],并充分考虑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本文界定了农村信息化水平测度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并从这六个方面摄取了具体的评价指标。本文采用“综合指数法”对苏北新农村信息化效果测度评价分析[5]。通过比较分析苏北新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数”和“子项指数”,来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评价。通过专家打分法得出了新农村信息化建设评价指标的权重,具体权重及指标见表1。
2.2 苏北新农村信息化建设评价结果分析
本文在选取指标的基础上通过苏北各市统计年鉴及农业信息化相关统计资料,选取苏北五市2014年的各项指标数据,从而计算苏北各个城市的综合指数,具体结果见表2。从表2中可以看出。农村信息资源方面,淮安得分最高,宿迁得分最低。这说明淮安在广播电视覆盖率以及农村互联网发展方面相较而言要更快一些,而盐城、宿迁、连云港则需要进一步加强。盐城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方面优势最为明显,徐州次之,宿迁的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徐州在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农业信息产业、农村信息人才、农村信息化环境方面有较明显的优势,淮安在农业信息人才和环境方面较弱,盐城的农业信息产业发展稍弱。但宿迁在这些方面表现均不理想。
根据结果,苏北五市的信息化建设综合总指数的排名为: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
3 提高苏北农村信息化水平的对策建议
苏北农村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发展相对滞后。这种状况已成为苏北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为实现苏北农村地区信息体系水平的提高和缩小城乡差别以及全社会信息化建设,根据前文对苏北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体系评价,现提出以下建议。
3.1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
苏北地区要把农村信息化建设放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地位,强化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工作,将农村信息化建设落到实处[6]。尤其是要结合苏北的地区特点,结合当前农村信息化的发展现状和问题,完善信息化建设的各个环节的相关制度标准,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
3.2 强化农村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是统筹整合涉农资源和信息,因此要加强涉农信息的共享和整合,强化统筹规划。此外,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推动不同地区间的涉农信息共享[7]。推动农村信息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为信息资源的共享降低制度障碍,提高信息采集和共享的效率。
3.3 加强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
要进一步加大对苏北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导,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力度[8]。政府投入不仅仅要关注于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更需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软环境建设。因此,应充分发挥苏北农村和农业管理部门在信息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各部门的积极性。
3.4 提高信息共享效率,降低信息成本
农民所需的涉农信息涉及科技、教育、气象、水利等多个方面,这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性和效率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通过建立农村信息化网站、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来提高信息共享效率[9]。同时鼓励农业中介组织、大的涉农企业集团以及相关的民营企业结合自己的服务对象和业务,开设特色化的农业信息化网站,降低信息搜集成本。
3.5 提升苏北农村信息化人才的教育水平
人才是农村信息化的关键,要促进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就需要一大批懂技术、会应用的信息化人才。苏北农村信息化人才培养有以下途径:一是加强高水平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地方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培养专门人才;二是加强对农村信息化的普及教育,逐步培养一支适应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农村专业技术队伍[10]。同时还应积极组建成由农民、农业技术人员、市场信息员等相关方面构成的信息服务队伍,以便及时获取和传递信息。
3.6 加强对苏北农民的智力支持
苏北农村中大多数有知识和能力的青壮年都外出打工,留守农村的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信息化意识不强,缺乏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因此,需要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农民信息技术培训基金,明确培训的重点对象,以点带面,逐渐扩大培训对象范围。建设农村信息化培训中心,强化师资力量,加强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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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息化发展报告范文6
关键词:农业商务信息;模式创新;公益服务;商务运营
中图分类号:F30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60(2009)02-0052-06
一、引言
农业商务主要是指涉农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网上农业商务信息服务是指基于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电信网络等电子信息网络,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消费者、农村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有偿或无偿信息及交易平台等其他服务的活动。网上农业商务信息服务为市场交易者提供了信息服务,信息服务者同时取得了经济收益,它属于初级阶段的农业电子商务。
在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从种植、养殖,到加工、流通等各环节汇聚了全国7万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万左右农村合作及中介组织、近100万经营大户、200多万农民经纪人,他们是中国网上农业商务信息服务最重要的应用主体,对信息服务有巨大的需求。与此同时,在农业商务信息服务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1)由于中国涉农信息由不同部门归口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信息服务管理机制,各部门和各单位分别依靠各自独立、相对薄弱、不尽规范的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源开发,标准不够统一,体系建设存在交叉重复,信息资源尚不能得到充分共享;(2)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还有较大差距,信息采集、处理、分析、等手段落后,难以满足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3)信息的采集面相对较窄,采集、分析和缺乏统一的标准;(4)信息分析形式和窗口的实用性、统一性和固定性较差;(5)现有的信息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技术人才不足,培训工作滞后等(张玉香,2003)。这些因素影响了信息服务质量,使得农业商务信息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在结构、质量、有效性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缺口。由于中国农业电子商务有效的需求市场尚未成熟,在网上农业商务信息服务发展的初期,为了更好地满足网上农业商务信息的需求,发展农业电子商务,达到“以信息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目的,就必须完善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创新商务信息服务模式。
二、文献回顾
陈国庆等(2007)区分了公共产品纯度,认为公共产品纯度受多种因素影响,根本因素是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因素是制度约束性和可分割性,而可变因素则是收益性。根据公共产品纯度,从解决市场收益的角度出发,可以构建起公共产品纯度和公共产品市场之间的联系。除去纯粹的公共产品之外,其他类型的准公共产品供给者可以多元化。在准公共产品市场中,完全由市场机制推动公共产品供应和需求均衡,政府的作用仅仅是促成一般市场的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充当公共产品供给者;二是管制交易对象,制定一般市场准入条件、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三是制定交易价格,维护等价交换原则,如果交易价格高于自由交换价格,政府要调节其利润,以维护公共产品消费者利益,如果交易价格低于自由交换价格,政府要给予补助,以维护公共产品供给者利益;四是维护交易秩序,对违规者给予处罚,以保护一般市场有序发展。
农业商务信息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市场供给。刘丽伟(2007)认为:首先,农业信息基础设施是一种公共产品,它所提供的服务不仅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而且外部正效应明显;其次,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具有需求迫切、基础薄弱、覆盖面广、受益民众多等特点;最后,农业信息产品多具准公共产品的特性,政府应在投资和发展上发挥主导作用。金晓伟(2007)认为,根据美国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观点,公共物品的公共性会因为技术水平、消费人数、消费范围、需求弹性等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导致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边界变得模糊,这种不确定性决定了政府和市场都可以成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杨永忠等(2008)的研究表明,政府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外部压力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力趋势之下,对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般会选择多元主体供给模式,因为,一方面,公共产品投入对于工农业生产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落后地区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的数量增加与质量提高能显著减少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可见,现阶段对农村公共产品采取多元主体供给具有可取性。“二元准公共产品”联合供给应选择合作推动,在公共产品多元主体供给的动态过程中,应注意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的协同效应,使“二元准公共产品”实现更好、更持久的多元化提供。
另外,准公共产品供给的收益性是供给主体多元化的现实基础。如果公共产品的供应没有收益,或者收益不能支付成本,也没有补助渠道,其无法完成等价交换,此时,准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缺乏足够的激励,市场上对于准公共产品的需求将无法得到满足;只有公共产品供应有收益,才有足够多的市场主体进入到准公共产品市场中来。农业商务信息的供给可通过以下三种形式获得收益:第一,部分农业商务信息的供给能够通过等价交换直接获取收益,例如农业中介信息网站以会员制形式向会员收费;第二,虽然某些农业商务信息的供给无法直接获取收益,但信息提供者凭借自身优势可获取收益,例如农产品价格信息的提供者通过网站免费信息汇聚人气,吸引企业在该网站上做广告,获得广告收益;第三,补偿收益,即政府给予补助,使信息供应者获得收益,例如各级政府的农业信息门户网站等(易法敏,2008)。
三、中国农业商务信息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及其功能
1.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作为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的主体,其主要功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农业信息服务的总体规划和宏观政策;二是搭建农业信息服务基础平台(传输网络、信息标准化以及开展技术研发);三是信息市场建设,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信息窗口;四是建立农技推广体系。
2.科教单位
科教单位借助政府的委托事务和政策优惠以及企业组织和个人的资金资助来实现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实现社会公共福利的最大化。可以看出,科教单位在社会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尤其是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农业信息服务具有一定的公共物品属性,因此,科教单位是农业信息服务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3.农业行业协会
农业行业协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市场化原则和方式,介于农业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社会协调性组织,具有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的基本功能。行业协会能通过与行业内企业间的关系、与政府间的关系、与社区间的关系以及与其他行业间的关系,完成市场机制和政府部门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任务。
4.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
从事农业信息服务的个人包括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村信息员负责为农户提供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的信息服务,其服务方式相对灵活,信息服务的针对性也比较明显;目前,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所限,中国农村经纪人队伍为数不多,但它将是农业信息服务中具有很大潜力的主体形式。
5.IT企业、电信部门
IT企业和电信部门在农业信息服务领域中能够起到重要作用,是从事农业信息服务的主要部门。目前,由于不看好农业领域的投资回报率,经营风险较大,真正专门从事农业信息服务的IT企业为数很少,这是造成目前农业信息服务领域企业数量少的根本原因。为了农业信息化组织主体的均衡发展,应当充分发挥IT企业和电信部门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中的功能。
6.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业、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组织、经营大户
涉农企业和农户等是信息服务的最终用户和接受主体,同样必须要增强他们获取信息、使用信息和利用信息的意识和能力。涉农企业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销售或者服务业务的企业,它通过自身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间接地带动和从事农业信息服务。
以上几种主体在农业商务信息服务体系中的角色如下:政府部门是公共产品提供者,其作用是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并为整个商务信息服务提供基础设施;科教单位和行业协会作为中国既有的农业信息推广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以提供公益信息为主,同时也可以提供部分市场化信息;农业信息员和农村经纪人也有提供公益信息的义务,但以提供市场化信息为主;IT企业和电信部门是市场化信息提供者,这两类市场主体通过提供信息获取收益,同时提高整个农业商务信息供给体系的技术水平;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业、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组织、经营大户是农业商务信息的接受者,他们既从政府部门、科教单位和农业行业协会获取公益信息,以开展基本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从IT企业和电信部门获取市场化信息并支付信息成本,这种成本将通过信息提供的市场价值得到补偿。农业商务信息服务体系中公益信息与商务信息在各主体间传输过程详见图1。在整个农业商务信息供给体系中,农业商务信息服务的效果和效率来自于各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只有各主体之间形成既和谐、统一,又分工明确的功能结构,才能够真正实现为农业信息服务的目标。
四、中国农业商务信息服务模式创新
(一)农业信息服务发展趋势
美国作为当今世界电子信息产业的第一大国,电子信息技术的全面发展支撑了新经济的高速增长,其农村信息服务高度发达,农业信息化发展的经验为许多发达国家所模仿;日本作为因地制宜发展应用型农村信息服务的典型代表,其发展经历对区域农业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德国利用关键技术的发展带动农村信息服务;印度借助其软件产业高速发展的契机,在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下,从农村信息需求入手,结合行政体系,采取公私合营模式,走出一条可持续性解决农村信息最后一公里的新路(陈立平,2006)。中国与上述四国在农业信息服务方面的发展状况详见表1。
发达国家在农业商务信息服务和农业电子商务领域的成熟度比较高,应用发展也比较快,其发展趋势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服务形式网络化。农村信息服务发展的基础是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发达的计算机网络,先进的计算机通信网络使农业生产者能更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市场信息,有效地减少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2)信息服务主体专业化。农业电子商务依托信息咨询和电子交易两类电子商务平台,向着专业化方向发展。信息咨询平台定位于市场信息的网络化传播,以提供农业市场信息、农业生产咨询信息等内容为主;电子交易平台则定位于农业商品交易的电子化,以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服务的网上交易等内容为主。农业电子商务的专业化发展,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过程日益精细,操作方式也大大改进,促使农业现代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3)信息服务内容全程化。随着农业企业或农户对商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信息及时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业电子商务逐渐渗透到农业生产经营的整个阶段,从而实现电子商务对农业生产经营的全程化服务。(4)信息服务系统集成化。随着互联网、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网络技术日趋大众化以及现代农业对信息资源和信息技术开发利用的需求日趋综合化,单项信息技术或单一网络技术往往不能很好地满足用户的实际需要,因此,需要通过多种信息技术的结合与集成,实现对分散、混乱、低质的农业信息资源的共享和集成。
(二)中国农业商务信息服务:公益服务与商务运营相结合
信息产品中既有纯公共产品也有准公共产品,因为公共产品具有外溢性、消费者“搭便车”心理及存在交易成本等特征,自发的信息市场无法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所以,对具有纯公共产品特性的信息,政府负有直接投资和发展责任,应向公众无偿提供;对具有准公共产品特性的信息,市场机制可发挥一定作用,但因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外溢等特征,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对具有商品特性的信息,可以从体制、机制等角度将其推向市场,鼓励有农业商务信息提供能力的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则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即农业商务信息联合供给可以选择政府供给与市场供给合作推动方式,并在多元主体供给的动态过程中,注意政府供给与市场供给的协同效应。例如,通过政府供给提供的基础平台推动市场供给,首先给市场供给主体带来增量收益,并通过信息渠道广泛传播,增强市场供给主体对参与农业商务信息供给的激励;通过市场供给主体的商务信息供给所产生的补充作用,促进政府供给的积极调整和回应,由此带来经济和社会效应。上述政府供给与市场供给协同促进,可以使农业商务信息这种“二元准公共产品”实现更好、更持久的多元化提供。
从现实来看,我国农业商务信息的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已经越来越突出,仅靠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方式已经很难满足农村市场主体对于农业商务信息的需求,必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来弥补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因此,农业商务信息服务模式创新的基本思路是,充分利用农业部门在农业信息资源方面的优势,结合电信部门等社会力量在网络和信息传播方面的技术与资金优势,发挥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在资源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1)加强信息利用开发工作,完善现有信息采集渠道,加大资源开发力度,丰富信息资源量;(2)充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挖掘各部门各领域的信息资源潜力,发挥各类资源的效益;(3)鼓励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农村信息化关键设施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要选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与电信运营商等各种社会力量的合作;(4)引导、建立和完善农业商务信息服务市场,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资合作、参股分成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
通过农业信息服务模式创新,最终达到的基本格局是公益服务和商务运营并存,政府公益性信息服务和商业性信息服务在各自发展的基础上,逐渐呈现出融合发展的趋势:一方面是继续以事业法人主体为代表的、以网站服务为主的公益性信息服务;另一方面,运营商、媒体、IT企业等市场主体登上了信息服务的舞台,他们以电话、手机短信、电台、电视台和平面媒体等为载体,以完全的市场化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商务运营。主体及其利益的多元化给农业信息服务带来了新的契机:电信运营商、传统媒体、各涉农部门、社会力量、企业等都来参与信息采集、分析和,从而形成多家单位、多种体制、多种资源、多种媒体、多种服务方式交织在一起的局面。农业商务信息服务体系结构详见图2。
五、结论
高效率高质量的信息服务组织体系,必须通过政府的主导,进行机构、队伍、信息网络、农业信息数据库和组织管理制度的建设。在农业商务信息服务建设中,重点要加强农业商务信息服务市场建设。农业信息市场建设包括信息网络建设、数据库建设、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及发展农业信息咨询业。应建立市场信息收集的畅通渠道和机制,及时将农业商务信息利用网络进行传输,向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行情和信息引导,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
农业商务信息服务业要顺应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循着公益化服务、市场化经营不断分开,业务不断细分的路径逐步向前发展,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目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培育农业农村现代服务业、流通业、传媒业等产业为重点,通过产业振兴推动事业发展,不断拓展农业农村信息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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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ode Innovation of the Agricultural Commerce Information ServicesYI Fa min ZHANG Guang hui
(College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South China Agriculture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