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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的维度范文1
【关键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法律法规;专门机构
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预防犯罪,降低刑罚成本,对整个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受到家庭、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起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帮助他们改邪归正是整个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而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适应了这项工作的需要,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概述
社区矫正是一项新的刑罚执行模式,2011年2月通过的刑罚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实施社区矫正,为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该制度实施的目的是帮助犯罪分子矫正犯罪心理和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未成年人由于心理、生理不成熟,容易冲动而导致犯罪,而社区矫正制度为矫正他们的犯罪提供了可能。因此,对未成年犯罪分子来说,要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对他们的重要意义。
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不足
自2003年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以来,该制度在矫正未成年犯罪分子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实施时间较短,管理工作不到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矫正意识淡薄受到传统的重刑主义的影响,尽管社区矫正制度已经实施,但是宣传力度不够,普通民众对其意义认识不清楚,与多数人的法治观念背道而驰,制约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推进。在执行过程中,多数管理人员会对矫正对象实施重罚,而缺乏思想教育,所起的效果不明显。
(二)相关的法律不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对执行主体规定不完善,对执行对象、程序、标准、终止等缺乏细致的规定。缺乏专门的有关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导致在实际执行中没有将成年犯和未成年犯区分开来,难以保障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对象的权益。
(三)管理的方式不健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未成年犯的管理形式过于单一,帮助和教育工作往往出于形式,所起的作用不明显。未成年犯和成年犯的管理教育方式相一致,执行地点固定,公益劳动、教育学习等活动较少,导致很多工作无法落实,影响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专业工作人员缺乏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现有的工作人员素质较低,不能胜任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不能掌握未成年犯的特点,难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工作,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能妥善采取措施处理和应对,制约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完善
为了应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不足,更好地发挥其在矫正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作用,根据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今后可以采取以下完善对策:
(一)树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意识为了更好地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分子,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树立社区矫正意识,加强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宣传活动,落实教育为主,刑罚为辅的刑罚原则。在惩治未成年人犯中要将社区矫正作为刑罚的首选,以更好地矫正他们的犯罪,发挥对他们的教育功能,帮助未成年犯顺利回归社会。
(二)健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而日本、德国等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在规范未成年犯方面的作用,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因此,在规范未成年犯活动的同时,要注重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结合国内未成年犯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针对未成年犯的实施条例,将其与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进行分离,从而更好地指导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就社区矫正执行主体来说,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执行主体,在实际工作中,主要由公安派出所作为主要的执行主体。但社区矫正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公安机关在执行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尽管后来制定实施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同时由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尽管这种运行机制在矫正犯罪分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无法保证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的矫正和教育,其存在的缺陷与不足难以解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不足。为此,有必要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并逐级设立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组织协调体系,从而提高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效率。
(四)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与成年犯相比而言,未成年犯有着自己的特点,因此,在进行社区矫正的时候,要注重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工作人员选拔和录用机制。在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不仅要保证数量,更要保证质量,录用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工作人员应该掌握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知识,能够胜任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另外,还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更好的开展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
四、结语
综上所述,今后需要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以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甄贞,管元梓.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完善[J]. 河南社会科学,2013(5).
城市设计的维度范文2
关键词: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适用
掌握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为检察机关确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是否继续适用羁押措施,是否适用附条件不,以及采取何种矫治和教育措施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司法实践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要掌握这些必须通过社会调查。本文试图对检察机关适用社会调查制度作一粗浅的分析。
一、检察机关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在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时,由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组织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并在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后制作出书面社会调查报告,该报告将会成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作出决定或者裁决的重要参考因素。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从法律层面肯定并倡导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人民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和机构进行。”“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调查。”“人民检察院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法院。”
综上,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充分强调了社会调查制度在保护和关爱未成年方面的重要作用,这些规定体现了社会调查制度在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适用。
二、检察机关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阶段
(一)社会调查制度在审查逮捕中的适用
审查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捕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逮捕的制度。《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
因此,在涉嫌犯罪的前提下,是否采取羁押的措施,取决于该未成年人是否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而所谓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人的存在对社会所构成的威胁,也就是再犯的可能性。影响社会危险性因素包括本人的素质特征和犯罪前后的态度,其关键是个人的素质特征,即年龄、性格、爱好、以往的一贯表现、为人处事的方式、道德等一系列的品格特质。个人的素质特征必须依靠社会调查来体现,通过对未成年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村委会、社区的表现情况、个性特点和社会的认可度,确认其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为其作出是否需要羁押提供依据。
(二)社会调查制度在审查中的运用
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提起公诉的活动。《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意见。可以结合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办案提供参考。”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处罚的未成年人,可以作出不决定。”
未成年人主观恶性的大小直接反映了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而犯罪原因和动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主观恶性的大小,这些可以通过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个性特点、身心状况和家庭关系等进行综合判断。社会调查报告恰恰为检察机关考察未成年人是否需要判处刑罚、犯罪情节是否轻微或者免除刑罚提供了参考资料。一般而言,作出不决定中的“犯罪情节轻微”应从主客观两方面来评判,客观方面体现在对被害人,对社会实际造成了的伤害,主观方面主要体现在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可以从犯罪原因、犯罪动机及其成长背景、一贯表现、家庭和社会关系、人格特性等方面来综合分析。因此,在审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是作出是否需要提起公诉决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寻找未成年人最佳处罚方式的重要依据。
(三)社会调查制度在缓刑建议中的运用
缓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特定情况,依法对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人民检察院提出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建议的,应当将未成年被告人能够获得有效监护、帮教的书面材料一并于判决前移送人民法院。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所反映未成年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大小有利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同时,调查报告所反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和社区的情况也是未成年罪犯具有有效监护、帮教条件的证明材料,能保证缓刑的正确实施,从而在社区内实现矫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在检察机关的运用
(一)检察机关社会调查的启动时间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承担着审查批捕、审查职责,因此在受理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审查案件后,检察机关可以启动社会调查,检察机关可以自行开展社会调查,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或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将社会调查的结果作为办事案件的参考。
(二)完善检察机关社会调查流程
检察机关不管是自行开展社会调查,还是委托有关部门或组织开展社会调查,社会调查工作要规范,应制定一套完整的调查程序,指导规范调查行为,从程序上保证调查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在肯定社会调查制度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也应当对其公正性给予充分关注,完善一系列的监督制约措施。一是必须有2人参与调查行为。必须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以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二是回避制度。调查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之间存在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时,应自行回避。三是严格按照我国有关证据的规定进行收集,在收集社会调查报告内容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法律中有关证据的规定进行。调查的内容采用书面形式,必要时要有音像、视频等资料,尽量减少对口供内容的依赖。四是保密制度。调查人员不得泄露在开展调查、参与诉讼中获取的案情及未成年人隐私等信息。五是明确调查时限。在审查逮捕阶段,调查人员要在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五日内完成社会调查工作,并制作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在审查阶段,调查人员要在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十日内出具《社会调查报告》。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方式和内容
社会调查一般由社会调查人员直接到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工作的地方进行调查,调查方式如调查问卷、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不定期地对未成年人进行访谈;见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所在单位的领导;深入学校、社区、村委会了解未成年人的平时表现等等。然而,这些方式很难准确把握调查对象的人格特征,分析和预测其以后的行为。因此,应当完善调查方法,既要发扬传统调查方法的优势,又要积极采用人格理论、人格心理学等领域的优秀研究成果,通过人格测量等方式来更好地进行人格调查。同时注重各种方法应相互配合使用,通过综合分析,使调查内容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实用。新刑诉法明确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而我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更细化了这一规定,社会调查的内容包括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社会调查仅凭借原始的调查材料是不够的,应当制作专门的书面报告。报告既要对调查的过程予以介绍,也要对调查取得的材料予以梳理,并最终根据调查材料形成一定的结论。社会调查报告内容要和当事人所犯案件性质相结合,注重个案的特殊性,重点收集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确定、刑罚裁量以及教育矫治相关的有效材料,而不要把它变成空洞的陈述。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社会调查的书面记录和书面材料等原始资料,有时还可能包括心理、生理、人格等方面的测评结论;另一方面就是对有关原始材料进行整合、分析得出概括性调查结论,然后依据调查结论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社会调查报告中应当尽量附有证明这些客观事实情况的相关文件。
城市设计的维度范文3
关键词:高职学校; 体育; 德育; 智育; 美育; 多维度课程教学设计
中图分类号:G807.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3)09-140-002
1.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学校体育课程改革实验和探索一直在深入的进行之中,学校体育新课程标准的颁布,为整个体育课程的教学改革方向指明了方位,体育课程教学所要达成的五个目标,即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与传统的三基目标(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基本技能)教学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教学目标既是教学的出发点、归宿和依据,又是达成教学目标反思的参照对象。课程教学设计是运用系统方法,将学习理论与教学理论的原理转化为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策略、教学评价等环节细化过程。
维度(Dimension)通俗的讲就是人们分析的目标对象所采用的分析角度。维度的视角理论,维度是指一种视角,而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是一个判断、说明、评价和确定一个事物的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条件和概念。
高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高职学校的体育课程教学对象并不为了面临高考升学的学生,培养目标也有别于普通高中,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同时,更偏重于应用型人才和实用性人才教育方向。如何把握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之间区别和联系,多维度体育课程教学设计理念,可以使德智体美疏密适度、分合有度,避免课程教学设计思路出现混乱。
教育家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中说过:“所谓健全的人格,内分四育,即体育、智育、德育、美育。”今天,德、智、体、美四育的维度中,学校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旧是智育与德育,体育与美育相辅佐也是不争的事实。新课程标准的目标确立,为体育课程教学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毕竟不能脱离体育教学的实际,一些本不完全属于体育课程教学实施的重点目标,过于强加或挤占在体育课程教学之中,显然,这是不合适或是不科学的。能否准确把握体育课程设计的总体方向,使体育课程中的教学内容丰满活泼而不是臃肿死板,在设计中兼顾德育、智育、美育的精华极为关键。要紧密衔接德、智、体、美四个维度综合要素,注重健康,培养能力,提升素质,服务专业的课程设计理念,通过体育教学达到体育课程的目标。
2.体育的育与德育、智育、美育的育共性维度的认识
体育、德育、智育、美育是学校教育的四个维度,这四个维度是一个整体,是相互支持、具有紧密逻辑关系。体育以育人为本,则强调育体育心。体育教育除了向学生传授体育的知识、技术以及增强他们的体质外,还要把道德品质教育、终身体育思想教育、美育教育贯穿始终。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共存,在维度的理论上各自体现不同重点和难点,德育教育强调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的教化过程,而具体的行为表现上毕竟控制的空间和时间有限,如能将德育教育扩展在体育教育之中,将会更有效发挥德育教育的功能。智育教育是传授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的活动,智育教育系统庞大涉足课程领域广,体育与智育融合并不矛盾,体育对智育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也能够解决一些非智力因素对智育的影响。美育教育是培养审美观和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过程,实践证明,音乐、美术等课程,是实现美育教育的重要途径。体育与美育的一些课程过去常常不被重视,而今素质教育已经将体育与美育的地位大大提升,体育与美育本身就有许多的融合点,也是校园文化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如果将体育、德育、智育、美育四个维度作为一体化来认识,不难看出中职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中,德育不好出危险品、体育不好出废品、智育不好出次品、美育不好出赝品。因此,只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才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3.体育课程教学设计中德育、智育、美育多维度互补
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在教育过程中有着多维度的互补关系,四育的作用不能替代和抵消,体育解决的是如何提高受教育者的体能体质;德育解决的是受教育者健康心理所要求具有的心理素质,提高品格、品味和品质;智育解决的是如何提高受教育者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能力;美育解决的是使受教育者得到审美能力的提高和感受美的水平提高。
3.1体育课程教学设计中的德育因素
寓德育教育与体育之中,是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的前提。体育课程设计中,德育不仅仅是专职德育工作者的事,体育教师也应承担共同使命和责任。体育课程承载着教书育人的责任不亚于其它学科课程,利用体育教育的教学手段对中职学生身心实施全面影响,必须建立思想认识或是学习态度之上,体育课程设计缺少德育因素渗透于体育教学之中,体育课就极有可能变为玩耍课、打闹课,尽管课中的形式热热闹闹,但课程实质有可能是空洞无味的。
3.2体育课程教学设计中的智育因素
智育的难点在于如何使受教育者对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转化为智能的提升上,体育课程虽没有赋予开发智力的重大责任,可是智力因素仍然是学好、练好、掌握好体育教学中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基本技能的关键。体育课程设计中智育因素的介入,能有效地提高体育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而提高学习效率和练习效率。例如,计算机辅助体育教学,教学模板的使用,都能够全面实施新教学方法和手段,让学生接触到更新、更多的学习知识的方式方法。
3.3体育课程教学设计中的美育因素
美育独具形象直观、生动活泼、诱导启发、潜移默化等鲜明的特点和作用,培养中职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与审美理想,陶冶他们的情操,提高他们的感受美、鉴赏美以及创造美的能力。体育课程设计中,美育因素的体现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美感集中表现为教学中形态美、动作美、韵律美、动感美、静姿美,表现于外在与内在美的统一,审美能力提高体现在感受、欣赏、表达、创造,进而形成真善美的高度统一。
4.体育课教学程设计中多维度层面的可操作性
4,1学情分析与说明
把握职业教育的根本,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德育及教育因素细化于体育课程之中,职业教育的文件与举措都围绕着最终培养目标上,即中职学校学生必须具备强健的体魄和坚强的意志品质。学情分析与说明到位与否不可忽视,遗漏课程设计这一环节,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五大模块的实施只会是一句空话。
4.2教学目标与任务
教学目标与任务是体育课程设计中指南针或方向舵,没有教学目标作为支撑,教学任务难以高质量的完成。为实现教学目标,教师应该把教学活动的组织建立在教学任务之上一一展开,学生通过体能的练习和运动技能的学习,不但可以增进身体健康,而且可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进而开发智力,形成良好的审美情趣,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使自己得到全面发展。
4.3教学手段与方法
教学手段与方法一直被视为体育课程设计中的难点与重点,也是考验教师基本功的重要环节。当今社会,科学与技术日新月异的高速发展给教育领域带来巨大影响,同时知识更新的周期也大为缩短,传统的体育教学形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引入、吸收和应用其它学科课程新教学方法已迫在眉睫,不断尝试新教学方法与手段,分析对比其中教学效果,也是业务水平提高的集中表现。
4.4教学评价与反思
体育课程教学过程中德、智、体、美全面兼顾,单凭一两次课就能收到惊人的效果,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也违背教育科学。没有人能够保证每次课程教学设计中做到面面俱到尽善尽美,也没有人能够像药剂师那样课程教学设计中精确按德智体美维度处方进行配比量化。因此,留有余地是较为合理的设计思路,通过评价——反思——再评价——再反思的过程,找准德智体美四个维度的协调分量浮动区间。
5.体育课程教学设计既保持体育本质又联系德、智、美
首先,体育、德育、智育、美育与各自课程目标重点不同,同样是育人为本,但目标有所侧重。体育课程教学设计只有在把握好教学目标的关键点,才能将德育、智育、美育的精华融会贯通。
其次,体育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方式,仍离不开特定的场地设备,实施教学易受客观条件所限,动态的组织教学难度较大,没有文化底蕴的教学,甚至忽视德育、智育、美育存在,也是会事半功倍。
再次,体育课程教学设计中,巧妙地以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的运动方式,将规则与裁判、道德与品行、言谈与举止方面等等予以评价,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鼓励什么、避免什么等社会适应能力所必须的要素,体现在真善美的尺度把握上。
最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是口号,不是修饰词,有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就有什么样的产品。体育课程设计除了与德、智、美三育有一定比例的交叉重叠关系外,体育教育中还包含了卫生安全教育、文化娱乐教育等,由此可见,体育课程教学设计本身也属于比较复杂的工作,是上好体育课的前期必要工作。
6.结语
高等职业学校体育课程教学设计,是为了使体育教学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健康、促进生产和生活技能的掌握,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储备必要的运动技能、保健知识以及良好心理素质。
有了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多维度课程教学设计理念,不等于就一下子解决了实际操作问题,从“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战略高度出发,除了向学生传授体育的知识、技术以及增强他们的体质外,体育课程教学设计还应将德育、智育、美育巧妙地融合为一体,真正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育人的方针。
参考文献:
[1]毛振明.《体育教学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07
城市设计的维度范文4
[关键词]:城市规划;设计;弹性控制;动态;合理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在我国传统的城市规划设计中,设计方应首先勾勒城市区域的理想设计蓝图,然而,从现阶段的城市设计建设时间来看,城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会受到投资计划的不确定性、城市结构的变化及其他种种因素的影响,最终都很难完整实现最初的城市设计构想。因而,当前我国城市的发展变化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与偶然性。此外,当前城市中突出存在的热寂效应也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例如汽车数量的增加使得城市道路不断拓宽,而新修建或扩建的道路设计又是否能为道路的后续加建或拓宽留下余地;为举办各种大型洲际运动会耗费巨资修建的体育建筑赛后是否能继续用于支持城市的发展建设。通过将弹性控制应用于城市规划设计,利用弹性与可变取得时间与空间的平衡点,从而有利于构建合理有效的时空复合结构体。
1弹性控制的内涵
1.1弹性控制的概念
在有外力作用时,物体发生形变,外力作用消失后,物体的形变也随之消失,则可认为这个物体具有弹性。从管理层面看,即指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环境适应能力或可塑力。弹性控制指的是组织系统能够根据内部条件或外部环境的变化,灵活调整控制行为,从而使自身得以保持某种特定状态。将弹性控制应用于城市的规划设计,在城市设计控制框架运用弹性原理来积极引导与激励控制要素,激发城市建设的能动性,从而提高城市建设的运作效率,促进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1.2弹性控制的作用
广义上看,弹性控制对于城市规划设计主要有激励与约束两个作用。狭义上看,城市规划设计的弹性控制主要是城市设计控制框架下的弹性引导,这种弹性是有限的,其主要目的在于使所构建的框架具有开放性、动态性和平衡性,从而完善城市建设的市场投资环境,协调城市建设各利益主体的博弈,增强对多元投资主体的吸引力,进而提高城市规划设计的可操作性与灵活性,使城市建设得以和谐发展。
1.3弹性控制的矛盾
城市规划设计的弹性控制既倡导弹性激励,又强调约束控制,其本身构成了一个多元矛盾的集合体,也使得弹性控制对城市建设的引导和控制具有双重作用。如果弹性控制合理恰当,会对城市的建设发展具有规划与设计有效地促进作用,而如果控制不当,则可能会其反作用,对城市的建设发展形成阻碍。在制度经济学中,交易成本是用于评价制度有效性的重要标准,一般而言,交易成本越高,制度的运行效率反而越低,弹性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城市建设的交易成本,增加了政府与投资主体的谈判和推诱过程,降低了城市建设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部门对于城市建设具有一定的掌控权力,弹性控制的存在又为某些人员创造了权力寻租的条件,破坏了制度的运行环境和价值理论。因而,在实践中应使弹性控制应用策略简练明晰,并有效监督控制策略的实施,确保城市规划设计的弹性控制朝着正确的方向运行和发展。
2弹性设计的控制要素
弹性控制主要有土地使用、目标体系和指标体系三个控制要素。
2.1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时城市规划设计的最终结果体现,也是对规划理念与思想的实践阐释。只有充分有效地梳理和整合土地使用,才能保证城市设计的实效性。在城市规划设计实践中,应根据相关规划文件的规定,对土地使用进行科学合理的细化与局部整合,并注重土地的混合使用与控制的层次性,将城市居民的居住、工作与游憩活动紧密联系起来,实现土地使用的多元化,全方位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从而增加土地使用的弹性。
2.2目标体系
城市设计主要是对影响城市物质空间的决策环境进行设计,如设计目标、设计导则与实施策略等,并据此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建设。在确立城市设计目标前,应认真分析研究城市物质空间的发展,整合社会、经济、文化等多元价值的需求,首先确立城市设计的主目标,以主目标为核心确立各分项的子目标,将主目标和各子目标结合起来,构建系统的城市设计目标体系。
2.3指标体系
城市设计指标是城市物质空间的数字化体现,在城市规划设计的弹性控制中,通过设计指标对建成环境进行理性分析。城市设计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技术经济指标与用地平衡指标,通过这些指标来约束与制约城市的建筑体量、空间结构与空间模式。在市场经济下,指标体系一般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博弈结果的体现,因而,应对指标体系实施弹性控制,使城市规划设计更具动态性和灵活性,促进城市设计的有效实施。
3弹性控制的应用策略
3.1土地使用的兼容策略
土地使用的兼容策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街区土地的混合使用与土地使用的兼容。居住区域内的土地应具有多种使用功能,应包含一定规模的休憩和商业用地,同时在工业或商业用地中也应设计一定规模的居住用地,从而将居民的居住、工作与休憩紧密联系起来。城市规划设计应具备一定的前瞻性,以弹性控制为主导,赋予土地一定的使用兼容性,当周围环境发生改变时,应根据地块的特点,灵活合理地变更地块的使用性质,如将居住用地转变为商业用地,使土地使用更具多样性与丰富性,增添城市的活力。此外,通过合理使用土地,还能促进土地性能发挥的最大化,全面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如某块土地原先为纯粹的居住用地,通过改进现有部分居住用地,增加居住用地可利用空间,从而腾出部分居住用地用于转变为商业用地,该地块成功转型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的混合使用地块,即增加了居民生活的丰富多彩,又增加了整体地块的使用效益,从而极大地增加了该地块的土地利用效率。
3.2目标建构的动态策略
目标建构的动态性包含时间维度的动态性与空间维度的动态性。从时间维度上看,应将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结合起来,并根据城市的发展进行灵活调整。其中,近期目标主要用于解决现阶段的城市问题,因而应具有较强的实施操作性,远期目标主要服务于城市的未来发展,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从空间维度上看,应先确立主导目标,并与辅导目标结合起来构成由多元目标构成的目标体系。主导目标主要是解决城市建设的主要问题,因而应具有较强的倾向性,辅助目标主要侧重于解决城市建设某一层面的问题,并辅助解释主导目标。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内外环境与实施效果的变化,灵活调整主导目标与辅助目标。
3.3实施管理的奖励策略
实施管理的奖励策略主要可分为两类:①对历史建筑或街区进行保护的奖励策略;②对提供公共空间或其他公共物品进行的奖励策略。奖励方式包括面积奖励与资金奖励。面积奖励即增加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用在具体的实践中,可表现为增加原街区的建筑面积,如果是在城市风貌严格控制区段,政府可能不会允许增加建筑面积,但会给予开发商其他区段相应的建筑面积奖励。资金奖励主要指减少开发商的征税比例,也包括货币奖励。在实施管理的奖励策略时,应综合考虑公共物品的资本投入与公共空间的规模等请客,合理划分多元的奖励层次,并构建相应的规章制度,公平、高效地实施奖励。
结束语
弹性控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目标体系和指标体系三个控制要素,在城市规划设计的弹性控制中,应通过实施土地使用的兼容策略、目标使用的动态策略和实施管理的奖励策略,更好地开展城市规划设计的弹性控制,促进城市建设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城市设计的维度范文5
在当代社会中,建筑和城市设计之间的边界逐渐被淡化。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建筑和城市设计发展的主要趋势是立体化的发展,在发展同时,建筑和城市空间的关系会被不断地加强。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这种需求,我们就要用科学方法进行城市设计。
商业空间以及垂直维度
1.商业空间的理论
在现代社会中,商业空间主要是指商业综合体,其不仅包含商业的基本职能,还包含着休闲、娱乐、文化、交通等公共职能。商业空间在布置上要依附于城市的公共空间。比如,把商业店铺与中庭、广场、花园等空间结合在一起。这种布置模式有利于商业空间的运营,使商业空间对人们的吸引力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在现阶段,商业空间的职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拓展,使商业空间具备越来越多的城市职能。商业空间具备多样性和开放性等特征,是现代城市中的重要公共活动领域。
2.垂直维度的概念
在概念上,垂直维度代表空间体的垂直方向。维度一词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概念,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维的意思是几何学和空间理论的基本概念,空间的每一个构成元素都叫做维。但是在本文中维度的含义只是空间的界定。在空间理论中,垂直维度和水平维度直接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在进行商业空间的垂直维度设计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把垂直维度当做立体化发展中的一个绝对向量,而是应该把垂直维度理解成为与水平维度相对的一个空间维度。
3.垂直维度的人性化设计
垂直维度设计的人性化,就是指在进行垂直维度设计的时候要使垂直维度的设计能够满足人们的生活和发展需求。
人性化垂直维度空间设计的需要
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性化的垂直维度设计将也变得更加的复杂。在人性化的垂直维度设计中,垂直维度的设计主要是为了满足人性化的需求,但是人性化的需求不是固定的因素,而是会随着生活方式、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变化,不断变化,人性化的垂直维度设计在发展中要不断满足变化的人性化需求。
人性化空间设计的理论
(1)人性化空间设计
人性化的空间设计主要有3个方面的特点。1.内容广泛。在人性化的空间设计中要考虑到人在空间环境中的行为,人们之间的个性和共性,自然生态等多个方面的内容。2.历时性变化。这种特点主要是指人们在不同的时代,在人性化的需求上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为了适应这个方面的特点,在空间设计中就要以人性化的某个方面的侧重需求作为切入点,结合其他的因素进行空间设计。3.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在人性化的空间设计中,涉及到的知识不仅有建筑学,还有环境心理学、建筑心理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
2.商业空间设计
在进行商业空间设计的时候主要考虑的因素是消费者的因素。为了使商业空间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就要在设计的过程中对消费者的心理和消费者的行为进行研究。其中消费者的心理主要是指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消费动机、不同消费者的心理差异。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是指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非消费行为。
3.基于人性化垂直维度的设计理论
基于人性化垂直维度的设计理论主要有4种,分别是空间活力营造理论、空间联通和渗透理论、空间补偿理论、尺度控制理论。
基于人性化的商业空间垂直空间设计
1.功能与业态组织
在人性化的商业空间垂直空间设计中商业空间的功能和业态组织在垂直维度的分布上都要呈现一定的规律。其中在功能的分布上,应该把零售的功能集中分布在中底层,把休闲服务类的功能集中分布在中高层,把商务办公分布在人流较少的地方;在业态组织分布上,把主力店分布在不同的楼层,同时还可以把一些没有关联的业态组织组合在一起。
2.交通与视线联通
商业空间使交通的汇集地点,在进行交通与视线联通的时候,应该对室内外的东线的组织进行综合的考虑,确保商业空间的交通枢纽的功能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3.空间补偿
在人性化商业空间垂直维度设计中,其需要补偿的空间主要是广场、街道、公园三个空间。其用来补偿的空间主要是底层空间、次级空间、地下空间。补偿的方式一般是释放底层空间、利用次级空间、地下看见补偿。
4.尺度控制
在商业空间设计中涉及到的尺度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分别是环境尺度、近人尺度、建筑尺度、细部尺度。其中环境尺度的控制方式一般是统一环境尺度、设计天际线;建筑尺度的控制方式一般是对尺度进行科学的划分;近人尺度的控制方式是建设设施丰富近人尺度空间;细部尺度的控制方式是对细部进行科学的设计。
结束语
城市设计的维度范文6
关键词:城市设计导则;多元性;动态性;民主性;法制性
1 城市设计成果的内容组成
业内对城市设计的成果并无统一规定,从各设计院近年参与城市设计提供的成果内容来看,基本上可以归为文本说明类和设计图则类。
1.1文本
1.1.1设计政策
设计政策是现代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之一,它既包括设计实施或投资程序中的规章条例,也是为整个操作过程服务的一个行动框架和对社会经济背景的一种响应,是一种保证城市设计的图纸文本转向现实产品的设计策略。这种设计政策一般由城市设计人员提出,最后体现在有关城市条例和法规之中。
城市设计政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与现行规划法规和运行体制的结合。如在美国,至今已有1000多个城市实施了城市设计制度与审查许可制度。虽然美国并没有专门的城市设计法规,但有关城市设计的政策和法令研究却很普遍。
1.1.2城市设计导则
城市设计导则是城市设计最基本也是最富特色的成果形式(也称之为设计准则)。由于城市设计以公共利益作为设计目标,因此为了控制不同的机构和民间开发者的城市开发活动,在开发设计的评价和审核时,就必须以遵循城市设计目标和城市设计导则为标准,通过导则来保证开发实施的环境品质和空间整体性。亦即对城市某特定地段、某特定的设计要素(如建筑、天际线、街道、广场等)甚至全城的城市建设提出与整体的综合设计要求,因为城市设计政策和规划还不足以驾驭城市空间环境中的特定要素。
1970年,旧金山城市设计计划在实施中曾遇到一些困难。这使人们感到,若不将计划翻译成特殊的设计准则,就难以保证城市环境在微观层次上的质量。于是,1982年该市制定了中心区设计准则。它不仅包括形体项目,而且还有一套引申出来的、包括七部分的附录及进一步的解释准则。
从准则的表达性质上讲,又有两类,一种是规定性,一种是实施性的。规定性的准则是设计者必须遵守的限制框架,如在某地段规定建筑的容积率为10,则所设计的楼层面积不得超过基地面积的10倍;而实施性准则则不同,它为设计者提供各种变换措施、标准及计算方法,所以,它不再说容积率是多少,而是指定这一地段设计中开敞空间和环境所需达到的阳光数量,以及建筑物和开敞空间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容量,至于建筑容量、高度等则不限定。实施性准则的优点在于把标准化的量度应用于所有的设计地段,但并不要求对该地段产生标准的三维空间形态,因此,形式是多变的,它比规定性准则更富有设计创造潜能。
1.1.3维护程序
这是现代城市设计特有的成果形式。在为数不少的实例中,起初城市设计搞得较好,但使用几年后,环境就大为逊色,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缺乏维护和监督管理程序。
维护程序体现了现代城市设计的动态性、过程性和整体性。在过去,设计一般只关心新的创造,忽视了为维护和管理而设计,误以为城市管理机构和使用者负责,但事实上,有关管理机构对此并不重视,有时他们重视维护公共空间,但也需要来自公众的合作,其中不少维护措施本身就是城市设计的基本内容。如在外部空间设计一系列铺地、花坛、凳椅、栏杆等小品,这不仅是空间景观艺术的要求,而且是维护环境所要求的。显然,维护程序比一般人认为的复杂的多。
1.2图则
城市设计图则是将城市设计内容用图形文字和数据表达,以便对城市用地空间环境进行全覆盖的控制管理。它包括总图、分析图和各指标要素控制图等几部分,以便与规划一道对城市空间环境进行既严格又便利的实施管理。总图是城市总体综合设计在图面上反映,它包括道路、绿化、地块界线与编号以及综合要素控制汇编表等内容;分析图是各个控制要素体系之间的关系分析、一般包括用地形态分析、视觉景观分析、交通系统分析、步行空间分析、绿化系统分析、历史文脉分析及其他重要的分析等;各指标要素控制图是总图中重要控制要素在图面上的展开和具体表达。
一般来说,整体城市设计的成果主要构成包括设计政策、准则、说明和相应的图则。例如上海陆家嘴城市设计成果包括设计政策、设计准则和设计方案等三部分;局部城市设计构成主要包括准则、说明和图则。
编制城市设计图则时必须以城市规划为基础,其地块界线可与城市规划用地界线保持一致,亦可视具体情况进行适应性变动,但两者必须协调起来,避免互相矛盾。
2 城市设计成果编制的基本特点
2.1多元性
城市设计是由多种力结合,共同参与作用的结果,这些力的来源包括设计人员的思维方式和对城市设计的基本认识、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艺术修养、市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方法、投资商的个人喜好和对公众利益的尊重以及社会本身的政治经济环境等。城市设计成果编制的基本特点就是试图适应、协调多种力的关系,尽量避免各种力的冲突和矛盾出现,使之达到一种最优的组合结果,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的和谐统一。
随着城市设计学科的深入发展,设计创作和管理实施组建成为其工作内容与方法的两个方面,而且作为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直接指导城市设计的实践。实际上,城市设计既是一种对设计的管理,也是一种对管理的设计,城市设计同两者紧密联系。从行为科学角度来看,城市设计活动具有一般设计思维所具有的特点,如创新思维、产品思维、类型思维和黑箱思维等,从管理科学角度上讲,城市设计对目标、计划、组织等要素也同样重视,如目标导向、计划先行、组织协调与政策控制等环节。
2.2动态性
城市设计不仅是由多力作用的综合性结果,而且处在一个连续不断发展过程之中,从而导致了城市设计不存在一种终极蓝图。社会在运动,城市在发展,各种驱力因素亦相应在变化,城市设计不是在一张白纸上勾画理想蓝图,而是象复写纸一样在城市原有形态基础上不断重塑复写创造,因此这种过程性需要我们对原有环境给予重视和尊重,尽量避免打破原有城市社会网络骨架,并给发展留出广阔的天地,这种时间维度的适应特性决定了城市设计成果的过程性特点。
在城市设计的过程中,设计意图通过政策引导逐渐趋于最终目标,其中具象的“产品”与“过程”穿行。城市设计的“触媒”理论就是针对城市设计这种“产品”、“过程”交替出现的引导方式所提出来的。触媒理论认为,城市环境中的各个元素都是相互关联的,这种关联不仅仅存在于外在的视
觉形态方面,也存在于内在的经济联系。如果其中一个元素发生变化,它就会像化学反应中的“触媒”一样,影响或带动其他元素发生改变。
在设计过程中,由政府启动的,用作触媒的先期建设项目往往具有可视形象,具有“产品”特征,能够激发或限制城市某一特定片区内建设活动的发生或者影响建设速度的快慢,进而影响城市设计的“过程”。例如,在美国圣保罗市下城区开发设计中,为了启动对下城区的开发,由政府提供“城市开发行动资金”,成立了“下城区再开发管理局”,集设计、融资、管理于一体。先期进行开发计划研究,吸引开发商投资,他们通过空中步道、GA LTl-ER广场、大众公寓和滨河公园等“触媒”产品的先期建设引导整个开发过程。
2.3民主性
城市设计不只是由某些专业人员及行政权威人士独掌的一门高深学问,它所蕴含的大众性、市民性的特点需要广大市民、各种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参与,而且亦只有这种参与才能给城市带来活力和振兴的机会。
当代城市设计中,公众参与的范围已经越来越大。网络时代的到来,为公众参与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例如,在国内许多大城市的重要城市设计项目其方案的评选工作已经采用了网上公示以及市民网上投票等公众参与形式。城市设计的关注人群已经不仅限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政府、开发商、公众这三方的利益群体,而扩展到利益群体与非利益群体、使用者与非使用者、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
现在国外许多旧城复兴、旧城改造就很好地考虑了市民参与的因素,因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例如日本高山市历史地段的城市设计改造和横滨市的城市创造运动,其城市设计成果本身就是市民和其他各方面协力参与创造的结果,因而环境极佳,民众喜闻乐见,真正具有一种城市家园的感受。
2.4法制性
城市设计成果编制极为强调其自身的法制性,这不仅表现在文本表达用政策和准则等形式构成,而且其内容应符合法制管理建设的要求。
任何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城市设计活动都是在某种建设法规和条令下进行的,也都伴随有相应的改善、调整原有立法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