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监督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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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督方案

财务监督方案范文1

[关键词] 国有资本 出资人 财务监督

国有资本出资人财务监督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其实质就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企业的财务监督,是从出资人的目标出发,以企业中的国有资本运动及其体现的企业行为为客体实施的监督,是国资监管链条中最基本、最基础和最核心的环节。

于长春,伍中信提出为了弥补国企出资人缺位所导致的财务监督弱化,政府推行了会计人员委派制、财务总监制或稽察特派员制。比较分析这三种财务监督的方式可见,会计人员委派制适用于非企业单位和机关;财务总监制适用于大型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稽察特派员制改为外派监事会制,不仅是把政府行为转变为代表国有资本所有者的企业行为,而且更适用于对重点国有企业的监督。也有学者认为,对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治理结构中财权的分配与监督进行改进,是出资者实现对经营者监督的一条重要途径。在许多情况下,由于两权分离的制度安排,企业的财权更多地给予了经营者,企业的理财行为也更多地表达了经营者的意图。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会计监督

会计监管既是国有资本出资人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也是出资人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会有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因此,会计监督应该包括财务预算管理、财务决算管理、利润分配、重大财务事项监管、会计制度等基础内容,会计监管的范围就是出资人财务监管对象,是出资人财务监管的基础。

1.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为总揽,提高财务决算编审质量,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全面反映企业资产财务及现金流量状况。

2.以推行全面财务预算为龙头,实施出资人财务预算核准制度。

3.健全重大财务事项报备、核准及审批制度,规范企业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4.加强企业国有资本监督管理,做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防范资本减值风险。

二、审计监督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审计监督既是《公司法》赋予出资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重要手段,在具体实践中,审计监督又分为财务决算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和专项审计调查等具体工作内容。

1.以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为主旋律,重点关注和评价决策失误、管理不善、舞弊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2.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解决国有企业问题尚需要深入触动微观机制中最为本质的问题,即企业的控制问题。

三、综合评价

评价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重要工作方法。一是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需要从总体的角度对所出资监管的企业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二是以出资人身份对监管企业进行的绩效评价,以国内行业标准和国际行业标准进行分析对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出资人决策能力,也有助于促进企业与同行业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标。

另外,加强境外企业资产财务监督,维护境外国有资产合法权益,保障境外国有资产的安全与保值增值。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提高认识,切实履行所投资境外企业的出资人职责,认真落实境外企业的资产财务监督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强化董事会监督。通过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制度,把所出资企业塑造成为真正的现代企业,为理顺和规范国资委与所出资企业关系,实现出资人代表到位、权利到位、义务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奠定体制基础。建立事会制度以后,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主要从建立监管制度、选派股权代表和董事、对董事会进行业绩考核等方面履行出资人职责。

参考文献:

[1]于长春伍中信:2000.弥补国有企业出资人财务监督缺位的几个问题.会计研究,6:2~7

[2]刘浩孙铮:2004.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研究.会计研究,9:31~35

[3]谢志华:1997.出资者财务论.会计研究,5:24~29

[4]宋文阁:简论构建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会计之友,2007年第一期上

财务监督方案范文2

随着企业集约化发展模式的推进,财务管理作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重要手段,在加强企业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在信息化时代,充分利用企业每一项资源并最大程度的发挥资源的效用已经成为企业能否占据行业制高点的关键,而财务管理作为调配企业资源的重要工具,对于企业能否有效配置、使用资源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财务管理的内容是每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国移动四川公司成立于1999年,自公司成立开始,就一直按照“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规划发展。至2014年年底,公司的用户数已经突破6000千万,网络覆盖四川省所有乡镇。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发展中也面临着一些财务管理问题,这些问题对于公司的发展也有一定的隐患,需要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基于此,本文重点围绕中国移动四川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展开分析,并结合最新的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二、四川移动财务管理存在的不足

结合四川移动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实践情况,本文认为目前其财务管理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预算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四川公司而言,一个健全的预算管理体系可以对内部财务进行全面、有弹性的控制,从而促进整个公司的健康发展。尽管四川移动已经建立专门的预算分析团队,也实施了较长时间的全面预算管理。但是,由于公司内部组织层级多、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不畅通,因而导致预算管理在内部不同层级以及不同部门之间难以有效搜集详细数据,从而预算管理体系呈现出不健全的状态。具体来讲,全面预算管理与财务核算的结合不足,目前公司的财务核算虽然包含预算信息,但该预算项目的选择是由业务口员工进行操作,选择是否准确就会导致该费用在核算上归口与预算归口的差异。

2.资金管控有待加强,效率效益有待提高。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资金集中能够更好的发挥其效益,从而增强竞争力。对于四川公司而言,现金是其血液,离开现金企业就会由于资金链断裂而陷于崩溃的危险中。公司虽然坚持“收支两条线”的模式,但在资金管控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不仅影响了资金的利用效率,而且还增加了资金流失的风险。一方面资金收益管理方式单一,现有资金没有充分发挥应得的效益;另一方面营收资金集中归集产生的手续费依旧是公司成本的一部分,能否更多的利用银行免费的金融服务降低这块费用,将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3.财务信息系统不完善。一个完善的财务信息系统是当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工具和途径。对于四川移动而言,为了及时、准确而有效地对省、分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掌握、分析,就需要构建一个高效的财务信息系统。然而,四川移动财务信息系统较为繁杂,不仅没有能够对分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和分析,而且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也缺乏有效核实途径,这就会致使财务的准确性及时性难以保证,并会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

4.财务监督制度有待提升。对于四川公司而言,建立一个健全有力的财务监督制度是其实现管控的最重要途径。然而,公司目前暂无一个对全省而言都强有力的财务监督制度。这一方面是由于各分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所导致的,另一面,公司应加强财务监督意识,通过季度性、年度性财务汇总就可以对整个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的想法已经跟不上目前形势的发展。这种意识也是导致财务监督乏力的因素之一。在这种情形下,公司已有的财务监督、财务审计、内部控制等制度并没有得到充分执行,从而导致公司财务风险的有效控制力度不足。

三、四川移动财务管理的完善策略

1.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的落实。真正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对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提升资源效率并增强公司管控力十分重要。四川移动及其各个分公司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得到省公司管理层的支持,并将全面预算管理作为实现其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工具。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省公司及各个分公司的财务情况作出具体的、可操作的预算管理方案。这就要求各个分公司以及省公司的现金流、资产负债等情况被详细收集起来并运用专业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在制定出全面预算管理方案以后,需要将财务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至各个分公司,分公司还需要将目标分解至其内部的各个部门、各个员工,并将目标分解方案提交至省公司备案。这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措施,否则所制定的全面预算管理方案便会由于缺乏执行途径而流于形式。

2.强化企业资金多维管控、效率效益全面提升。资金能否充分利用是衡量公司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改善四川移动财务管理水平,应该对资金采取多元化措施,以提升资金利用率。

2.1加强资金收益管理。根据资金支付与存量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增加资金利用率,提升资金收益。

2.2依托资金杠杆效应,继续与各大银行进行协商,力争获得银行更多的免费金融服务。

2.3以资金集中为基础,将全面预算充分纳入管理过程,深入开展精细管理,平衡资金余缺,使有限资产充分发挥应有功效,实现整体效能,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实时监控,提升资金收益质量,发挥财务管理的决策支撑作用,从而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3.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系统。为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必须构建一个高效、简洁而实用的财务信息系统。财务信息系统应该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将各个分公司与省公司的财务系统进行一体化处理,从而提升财务信息的传递速度以及共享水平。通过该套财务信息系统,省公司可以对分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对其中存在的风险可以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进而提升整体的运营水平。同时,该套财务系统还应该具备调整和控制的功能,即省公司可以通过该系统对分公司做出财务方面的操作,从而减少由于渠道不畅所导致的机会流失、问题加重等经营障碍。

财务监督方案范文3

摘 要 随着高等教育办学规模迅速扩张,业务范围日益复杂化,要构建一个完善、健全的内控制度,同时还要健全外部监督机制的保障作用,通过加强对高等教育领域的财务监督会进一步规范高等院校在快速膨胀过程中的经济行为,最终目的是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 高等院校 财务监督 内控制度 外部监督 会计委派制

一、当前我国高等院校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

1.资金运动简单与资金管理复杂之间的矛盾。高等院校的资金业务绝大多数是花钱的直线运动,相对简单,但业务量大、连接点多,对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都有较高要求。一般来说,综合性大学的年资金业务量都有数百亿元,需要管理的各类项目少则几千个,多则上万个,加之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致使财务部门大部分人力物力要投放在资金的日常管理上。如果学校层面不予重点支持,部门自身很难提升财务工作水平。

2.发展需求和资金供应的矛盾,这是目前公办高等院校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作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准公共服务机构,学费收入、产业收入、社会捐助收入等难以弥补财政拨款不足。面临教育市场的竞争压力,很多高等院校不得已“内外债并举谋发展”,压缩人员经费,将各种经费指标压在教师身上,而教师业务员化的直接后果就是影响教学质量,滋生学术腐败。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高等院校发展的瓶颈。

3.预算管理存在的缺陷。一些高等院校在预算机制方面,不严格分解指标,并且没有建立相应的跟踪、分析和评价机制,对校属各单位的各项预算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益难以做出准确的分析评价;另一方面在预算执行中,预算内容不实,预算约束力不强和预算执行不了的情况时常出现,甚至发生先上项目,后预算的情形。

4.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从整个学校来说,不少高等院校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领导决策随意化,为后面的风险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学校内部财务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在业务操作和管理上缺乏应有的控制流程,非程序化行为严重,造成学校资产大量流失,比如私设“小金库”、商业贿赂、挪用国家资金等。存在问题最突出的是基建、图书采购、设备采购等管理部门。

二、加强高等院校财务工作监督对策

1.建立高等院校预算监督体系(1)建设好高等院校内部的监督体系。为了增加预算工作的透明度,在预算制定过程中,财务处必须接受来自校内各方面的监督。在预算制定过程中实施监督的单位主 要包括同级审计机构、民意机构如教、职代会或其常设机构、参谋咨询机构等。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高等院校应广泛听取各方面对预算方案的意见并进行修订,使预算方案 更加科学、全面、合理。(2)加强财政监督。

2.健全高等院校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完善健全其内部监督制度,一是要遵循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适用性的原则,以保证内部财务监督制度更加适应财务管理的需要。二是要按照《会计法》对单位内部财务监督制度的基本规定,明确财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章、纪律要求,做到职权明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明确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高等院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一般包含六个步骤:即立项专家进行可行性研究,批准授权、主办单位执行、资产管理部门验收、审计部门审计,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其中的后三个步骤都与高等院校财务监督的职责密切相关,为了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在以上三个步骤中的作用,应重视高等院校会计财务制度的全程监督,以提高高等院校财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避免因职务不清相互推委造成管理失误,有效防止因权限集中、职务重叠造成的贪污、舞弊、决策失误。

3.加强高等院校基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个环节。事前监督是保证建设资金合理使用的有效措施之一。财务部门应通过细致深入的工作,了解掌握准备支付或约定支付的资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发现问题就及时制止纠正,把问题解决在经济活动发生之前。如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与设计文件、年度投资计划的内容是否一致,有无计划外工程或任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与供货或生产单位签定的设 备、材料订货合同,是否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货款和预付定金的支付条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等。拨款阶段是事中监督,主要是通过资金的拨付、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以提高资金的利用和投资效益。

4.加强高等院校财产监督。一是加强对高等院校校办企业投资的监督,对校办企业的投资要作好可行性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决算程序;二是加强资产处置监督,对高等院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等必须建立严格的鉴定和审批制度。从严、从紧加以控制。加强高等院校资金的监督。一是加强对高等院校教学、科研收入的监督,也就是对其收入的项目和标准是否合规、合法进行监督;二是加强资金支出的监督,应当把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劳务性支出等作为重点对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5.完善高等院校收费监督系统。(1)要强化对收费管理的内部会计控制,并运用预算控制方法确保其预算有效执行。(2)发动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主要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高等院校收费活动的监督。(3)社会监督既包括高等院校内部群众监督,也包括收费对象对高等院校各单位的外部监督,既包括对收费管理部门的监督,也包括对收费影响的监督,是一种全面的、广泛的监督。要保证社会监督的有效进行,必须建立一定的渠道,使社会监督的各种信息能迅速准确地反馈给决策管理部门和职能监督部门。

财务监督方案范文4

【关键词】 利益相关者; 上市公司; 财权配置

遵循“股东至上”的逻辑,将企业财权集中地分配给股东的基本思路显然是与财务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工业经济时代相适应的。然而随着企业对知识资本和外部资源的日益重视以及世界各国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各利益相关者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关注,“股东至上”逻辑受到了日益强烈的挑战,利益相关者理论已成为企业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系列多变契约(Freeman& Evan,1999)。这组契约形成的物质基础是各利益相关者为企业投入的专性资产,包括股东和债权人投入的财务资木、经营者和一般职工投入的人力资木、供应商和客户投入的市场资木、政府投入的公共环境等。正因为利益相关者(缔约方)不同形式的投入,使得他们与企业形成了一定的产权关系,相应的拥有了获得收益的权利。因此企业的发展取决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长期合作,目标是为各利益相关者服务,所以企业的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都应有机会享有相应的企业财权。

一、财权配置对象

财权是派生于企业所有权而又不完全受制于企业所有权的,关于企业财务方面的一组权能,包括财务收益权、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的过程就是财权配置,它是利益相关者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上市公司根据各利益相关者向公司提供的资源性质来配置财权,各个利益相关者借此承担相应的风险和分享相应的收益。要实现财权的有效配置,首先就要弄清楚哪些是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者。

利益相关者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必须对该公司进行了投资;第二,应该承担公司一定的经营风险;第三,按照弗里曼(1984)的定义,“利益相关者必须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人”。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必须与公司活动有关,这种关系可能是主动的,也可能是被动的。第四,Clarkson认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不仅关注当前的财务收益,而且应该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根据以上特征,本文把利益相关者界定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经营者、员工;外部利益相关者,包括债权人、供应商、政府等。

从利益相关者理论来看,不管是股东还是债权人、政府等,作为公司专业化的投资主体和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他们都对公司拥有相应的财务利益和财务权力要求,公司的理财必须对这些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财务要求做出积极地响应。但是,利益相关者平等地享有财权并不一定是均衡地分配给各个利益相关者,可能是相对倾斜某一类利益相关者。

二、财权配置的原则

本文认为利益相关者财权配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三权分立与权力主体之间互相制衡原则

不同性质的权力应由不同权利主体行使,公司的财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别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监事会享有。这样在权利主体不重叠的情况下,有助于制约某一主体权利过度扩张行为,防止财权配置失衡,达到权利主体之间的有效制衡。

(二)权责利统一原则

财权配置的权责利统一思想就是,在利益主体拥有一定财权的基础上,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其一定的利益回报,将利益主体拥有的财权与相关责任、利益充分联结起来。

(三)财务收益权和财务控制权相对应原则

股东作为主要投资者和风险承担者,其应享有主要的财务收益权和控制权,体现在财权配置方面则是正常经营状态下对财务收益分配权和重大财务决策权的绝对占有。当公司偿债能力不足时,财权转移给债权人,同时债权人也享有公司财务的“剩余权力”。

(四)集权和分权相结合原则

公司财权必须依据集权与分权的原则进行分配,使各利益相关者都能拥有公司的财权,既要避免财权过度集中所带来的高风险,又要防止财权分散所带来的低效率。

三、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配置

目前我国很多企业仍然存在着“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企业财权过度集中于经营者,造成财务决策短期化、财务信息失真、侵蚀企业利润等现象,企业内部并没有真正的相互制衡的权力机制,更没有考虑到外部的财务治理主体的财权配置制度。企业财权配置应该具有依存性,在企业处于不同的财务状况时,应该有不同的治理结构,也即财权安排随着企业经营状况改变而调整。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拥有明确的财权分配制度以及相机治理机制的企业为数不多。

在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上市公司的财权配置,要明确各利益相关者应分享的企业财权,同时依托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和相机治理机制来实现。

(一)股东的财权

股东向企业投入了权益资本就必须分享制度安排所赋予的财权。股东的财权应该包括重大财务决策权、财务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财务决策权包括重大投资权、重大融资权、财务预算决算审批权、利润分配与亏损弥补批准权、注册资本变更权、重大资产处置权等,这些权利只能由股东会行使,不能委托给他人。

在现实中,不同股东对公司财权的大小要受到股东的权力偏好、风险态度、持股比例、法人治理结构的设置,内部人控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财权在不同股东之间的分配是非均衡的。普通股东、大股东、用手投票的股东、能力强的股东所掌握的财权要优先于小股东,用脚投票的股东的财权。

(二)经营者的财权

经营者包括董事会和经理层,其财权由董事会财权、经理人员财权组成。董事会是公司法人的经营决策和执行业务的常设机构,经股东会的授权,能够对公司的投资方向及其它问题作出战略决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经营者财权中占主要地位,其拥有的财权主要有:财务决策权,包括投资决策权、中型融资权、财务信息披露权;财务监督权,包括对经理人的监督与评价;财务执行权,包括对股东会有关决议、制定有关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制定融资方案等。

经理人是公司业务的执行机关,负责处理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经理拥有的财权主要体现在:财务决策权,包括小额日常性投资权、小额流动资金融资权、日常资产交易处理权等;财务执行权,包括组织实施董事会有关决议、组织实施投资方案、融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监督权,包括对下级部门经理的监督。

但是由于经理层处于企业财权的中心,过度的赋予经理层财权也会形成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因此,经理层在享有一定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对股东、社会、员工的责任。

(三)员工的财权

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赋予员工必要的财权,既有助于充分利用员工的人力资源,又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员工作为人力资本的供给者,其财权主要是财务收益权、参与财务决策权和财务监督权。

具体表现就是良好的工作和福利、身份归属感、良好的工作条件、能够参与管理、希望企业长期生存发展。如富士康频发的跳楼事件,使企业的管理模式、工作强度、职工社会保障及对职工权利的忽视等都在考验着现代公司的管理模式。

(四)债权人的财权

债权人为企业投入债务资本,就要求从企业获取剩余利息。由于债权人与企业双方的利益非均衡性、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和风险偏好不平等性等,就会导致企业的“后机会主义行为”,使债权人也存在着收不回本息的风险。为了降低风险,债权人就必须通过信贷合约、破产机制等制度参与企业财权的分配,对企业行为施加影响和约束。债权人应该享有重大财务决策权、财务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如果企业处于破产清算状态,重大财务决策权就由股东会转移给债权人,因为这时债权人成了其事实上的主要风险承担者,重大财务决策权应该由债权人享有。另外,也应该享有监督权和收益权。

在现实中,重视债权人在企业财权配置中的地位也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如果债权人掌握了部分重要的财权就可以有效地监督股东(尤其是大股东)的行为,从而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其次,在股权分散的企业中,由于存在委托关系和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的重大决策权实际掌握在经营者手中,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局面。债权人作为企业的出资者,如果恰当运用手中掌握的财权,就可以有效地监督经营者行为,抑制内部人控制。第三,有利于形成银企之间的互动关系。我国企业的债权人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银行将资金投入企业后,如果不能行使有效的财务监督权,易使企业在使用债务资金时不考虑或少考虑银行的利益,从而产生银行不良债权问题,打击银行向企业注入资金的积极性。反之,在企业财务治理权配置中若有银行等债权人的一席之地,则可以有效地发挥它们的财务监督职能。这样,不但能激发它们的投资热情,还可以促使企业债务资金得到有效利用,最终形成良性、互动的银企关系。

(五)供应商的财权

供应商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生产资料的供应者,他们的投资是由公司的产量或规模决定的,因而与企业密切相关。因此,供应商享有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权,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决定其供货方式和收款方式,进而考虑是否给予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六)政府的财权

政府为企业提供公共环境资本(包括制度公共规则、优化信息指导、改善生态环境等公共产品)就要从企业征收税收。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企业剩余收益的不稳定,也要承担税收风险,所以政府也应当取得相应的财权。

政府的财权表现:一是制定公共财务制度;二是执行公共财务制度。公共财务制度一般包含在公司法、税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中。公共财务制度的执行主要体现在税收上,政府通过征税,增加财政收入,维持运行,同时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公司税收是政府税收收入的主要源泉之一,公司经营不善与偷税漏税都会减少政府的收入,妨碍政府运行。另一方面,政府的税收收入用于对公共环境的投资,优化投资环境,也会有利于企业的长远生产发展,因此政府拥有适当的财权应该和企业形成良好的互动。

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逻辑下,将股东、经营者、员工、债权人、供应商、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纳入上市公司财权配置范围,让他们分享公司的财权,既实现了共同所有权的制度安排,还能促进企业的价值增长,企业专有性资源投入者的利益通过制度规范得到维护,这将有利于他们之间的长久合作。同时将他们置于公司财务治理的框架内,可以使他们之间的利益在同一个制度安排框架内得以协调和均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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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督方案范文5

[关键词]转轨经济;资本结构;财务配置权

一、引言

财务治理的两大核心问题是通过资本结构的合理配置实现“剩余财务控制权”和“剩余财务收益权”的对应以及通过财务治理权的恰当安排保证资本结构的最优决策。我国对财务治理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从汤谷良(1994)最初提出的对“财务的产权思考”算起,也不过10年的时间。其间学术界讨论最多的一般是“财务治理”的定义、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或公司治理的关系、对“财权”的研究以及对财务治理理论体系的初步探讨等。从对财务的产权思考到“财权”的提出,从财务治理概念的提出及其范畴的界定到“财权”的配置,从对现实中财务治理问题的提出到财务治理理论体系的构建,无不说明我国的财务界一直在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财务理论而不懈努力,在众多理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财务治理理论的研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初步形成了以“财权”为核心的财务治理理论体系,为以后的研究指明了大致的方向。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学术界对财务治理的研究还存在着亟待改进的地方:一是对财权概念体系和财权配置等财务治理的基础性理论缺乏深入的研究。二是以规范研究为主的财务治理研究不能同西方基于有效市场以数量技术研究为主的以资本结构的财务契约理论为核心的财务治理研究结合起来。实际上,他们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西方对资本结构等财务问题的研究始终渗透着权力的分配问题,而中国的财务治理研究也不可能脱离企业的投资、融资和财务分配而孤立地进行。

二、转轨经济与内部人控制

转轨即从一种制度向另一种制度的转变过程。在正统的新古典经济学中,转轨经济也就是从计划经济转向一种接近于新古典理想的完全竞争市场的过程。这种新古典理想的完全竞争市场以生产要素的完全市场竞争定价和股东的公司治理模式为主要特征。青木昌彦(1995)则认为新古典的股东的公司治理模型可能并不是惟一有效率的解决办法,可能存在着与某一社会特定制度、文化更为互补的另一种公司治理结构。因此,他从时间系列的定义开始,将整个过程划分为计划经济制度、后转轨制度以及两者之间的转轨过程三个阶段。他认为转轨经济时期的特征为:一是所有的企业都改组成了公司,但其所有权结构处于界定过程之中。二是国家不再拥有罢免企业管理层的权力,但行使这种权利的确定的权力主体尚未出现。这种划分是比较概念性和绝对的,若直接应用于我国经济的分析并不合适,笔者认为更恰当的表述应该是大部分企业都已改组成了公司,其所有权结构尚处于界定过程之中;国家对企业经营的干预不断减少,对企业管理层任免的权力逐渐向市场过渡。

对内部人以及内部人控制的定义目前尚存在一些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内部人主要指经理和工人(青木昌彦,1995)。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内部人是指“直接参与企业的战略决策以及具体的生产经营决策的各行为主体”。后一种对内部人定义的界定更适合于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分析,因为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一个突出现象就是大股东与经理层合谋共同侵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样,内部人控制即“企业的内部人掌握了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若从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对应与否进行界定,内部人控制可分为两类,即:格罗斯曼与哈特提出的企业内部人掌握的剩余控制权;米尔罗姆与罗伯特提出的企业的内部人不仅掌握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而且还掌握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还可分为:“合法的内部人控制”和“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合理的内部人控制”和“扭曲的内部人控制”等(吴淑琨、席酉民,2000)。内部人控制本身无所谓好或不好,它只是内部人控制问题产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费方域(1996)认为,在两权分离、内部人控制的企业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使得无法以较低的成本协调契约各方的目标时,内部人控制问题就产生了。

转轨经济中内部人控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复杂性使得外部人监督的信息成本大大增加;二是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国有资产的人缺乏足够的动力去监督内部人,这主要是由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不一致所造成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不一致会导致廉价投票权,从而内部人只需花一定的成本就可以收买这种廉价投票权:三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改革、对法人财产权的过分强调和片面理解以及地方政府的默许甚至共谋。

三、转轨经济下资本结构与财务治理权的配置

(一)资本结构决策的目标:剩余财务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对应

资本结构理论的发展表明,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并非像莫迪利安尼和米勒所论证的那样不相关或由于避税效应而使得负债越高越好,企业的最优资产负债率为100%。由于债务同时具有税收优惠和破产成本双重作用,存在一个最优的资本结构。

剩余财务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应决定了剩余财务控制权是以剩余索取权这一状态为依存的,企业融资契约安排能否实现两者不同状态下的统一是决定其优劣的重要标准。而实际上,企业资本结构安排以及债券和借款的种类对剩余财务控制权随剩余索取权状态的转移起着重要的作用。另外,不同类型的债券以及长短期债务的组合有助于企业剩余财务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应分布,从而激励内部人作出更大的努力或影响控制权的重新分布。债券有可转换债券、认股权债券等不同的种类。这部分债权与股权的比例决定着股东能够在多大的程度上行使控制权,当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权或债券人行使认股权时,原股东的权利将会被稀释,从而降低原有股东的控制权。哈特和穆尔(Hart and Moore,1995)认为,短期融资负债契约的治理效应主要体现为对企业的清算与约束经营者对自由现金流量的随意决定权方面,而长期负债融资契约的治理效应主要表现为防止公司经理人的无效扩张。由此可见,由于清算所导致的剩余财务控制权的转移更多地是与短期负债融资契约相联系的,侧重的是一种事后的惩罚;而长期负债融资契约主要是与剩余财务控制权的恰当行使相关的,即制约拥有剩余财务控制权的内部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作出不利于外部投资者的财务决策,侧重的是一种事前的控制。它们通过事前控制和事后惩罚而共同实现剩余财务控制权的合理安排。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资本结构的最终目标虽然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但它是通过剩余财务控制权的合理配置以及使剩余财务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最大对应来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资本结构的目标就是实现剩余财务控制权与剩余索

取权的对应。

(二)内部人控制下的财务治理权的合理配置与资本结构优化

财务监督方案范文6

关键词:第三类成本 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 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制

一、文献回顾

委托理论是解释现代企业制度中不同利益集团矛盾产生和发展原因的重要理论。詹森(Michael Jensen)和麦克林(William mecklin)认为,关系是“一个人或较多的人(即委托人)聘请别的人(即人),履行一些服务,包括把一些决策权委托给人。”由于存在委托关系,就产生了成本问题。成本是指“在部分所有的情况下,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却热衷于追求额外消费。于是企业的价值也就小于企业完全所有者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差异即被称为成本”。从经济性质角度看,成本的组成内容包括委托人的监视费、人的担保费和剩余损失三部分。严若森(2005)认为成本可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成本由所有者与经营等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产生,是在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博弈中总的价值减少。其产生原因主要是由于经营管理者与股东的目标函数不一致,经营管理者总希望将公司的资源转化为自己的私人利益;而股东总希望经营管理者努力工作,减少在职消费,以实现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因此,公司不得不承担监督成本或约束成本;第二类成本发生在不同出资者之间,是大股东与小股东、股权投资人与债权投资人之间利益冲突与博弈产生的公司总价值的减少。具体又表现为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问的成本,股权投资人与债权投资人之间的成本。其产生原因一是隧道行为(tunneling),即大股东利用金字塔式的股权结构把低层企业的资金转移至高层企业,从而使小股东利益受损。小股东会因此提出保护其利益的要求,从而使公司承担更多的成本(如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累积投票制、征求投票权等)。二是债务融资增加的费用,即项目融资时股东偏好收益高但风险也高的项目,因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其潜在损失有限而潜在收益无限;债权人在项目成功时的潜在收益是有限的,而当投资失败,债权人有可能只获得低于债券票面的清偿。因此,债权人会对资金的使用和投向加于更多地关注,设置更加严格、苛刻的合同条款,公司会为债务融资承担更多的成本。

成本分为第一类成本和第二类成本的观点,根源于企业委托关系可以分为第一类委托关系和第二类委托关系。但这种分类似乎并未穷尽现代企业制度下委托关系及其引起的成本的内涵。干胜道(1995)分析了两权分离条件下的企业财务关系,首先提出所有者财务观念,谢志华(1997)提出了出资者财务观点,汤谷良(1997)提出了经营者财务观念,认为所有者财务“主要是一种监控机制而不是一种决策机制”,经营管理者财务主要是财务决策和财务执行问题;王满(2002)将财务监督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个体系,认为“外部监督足以维护单位外部利益相关主体(如所有者、政府、债权人等)的利益为目标,由独立于被监督单位之外的主体来执行,以单位整体作为监督的对象,通过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再监督来实施和实现”。“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系统主要是微观层面上的财务监督系统”,“公司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实质上是通过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四者之间的制衡关系,实现对经营者的监督”。现有财务理论及其财务监督理论将经营管理者作为财务监督的对象,而没有认识到处于企业所有者与资产最终使用者之间的经营委托链中间环节,在接受所有者监督的同时,又具有对下的监督职责和监督权力,并且在现实中可以单独形成一套有别于所有者财务监督的运行体系,这有待于人们继续探讨。

二、第三类成本的主要内容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从终极出资者到最终的财产使用者之间,实际上还存在第三类委托关系,即企业不同层级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关系,这主要是因为作为经营管理者在其行使法人财产所有权时,要将暂时受托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出资者资产,委托给下属不同层次的经营管理者进行使用或管理。该类委托关系的层级有:(1)公司董事会与总经理管理层的委托关系。公司董事会作为法人财产所有者,掌管公司法人财产使用的战略决策权,要对公司的长期经营战略进行决策,对涉及公司重大的财务投资、融资、对外担保和生产设备购建等财务事项进行决策,并将决策结果委托给总经理管理层执行;(2)总经理与职能部门、子(分)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的委托关系。总经理管理层作为公司经营管理执行层,要将董事会的决策变为公司的经营行动,需要把董事会的决策分解成具体的行动方案,委托给下属执行;(3)子(分)公司与其下属机构和职工的委托关系。同样,子(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也要把总经理的指令分解成具体的行动细节,委托给下属执行。在国有公司内部存在的上述委托关系,客观上会形成不同层次经营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下层有可能通过蒙蔽上层,取得超出职权范围的利益。

由于第三类委托关系的存在,决定必定存在第三类成本。该类成本是由于企业内部不同层级经营管理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存在着利益目标差距和努力程度差异等矛盾,上层经营管理者需要对下层经营管理者激励与约束而造成的企业总价值减少。第三类成本的隐性表现形式是下属经营管理者不愿充分发挥其潜能努力增加企业的价值,使实际产生的价值低于企业应有的价值;其显性表现形式是能用货币价值形式表现的、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为了激励下层经营管理者而增加给下属的薪酬奖励支出,为了约束下属经营管理者而支出的监督费用等。第三类成本的主要内容包括:(1)搜寻和掌握下属者真实信息的费用。主要是指上层经营管理者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花费的下派财会人员或下设财务机构、建立一套定期提供财务信息系统所花费的费用;(2)下层经营管理者“懒惰”造成的企业价值减少。是指下层经营管理者由于自己的目标函数不能如期达到,而采取不努力工作给企业价值带来的损失;(3)下层经营管理者额外职位消费多支出的价值。是指下层经营管理者利用职位便利,扩大自己的职位消费范围或频率,使企业多增加的费用支出;(4)下层经营管理者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造成的企业价值减少。主要是指下层经营管理者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按照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偏离上层经营管理者的指令进行决策,而给企业价值造成的损失;(5)激励下属经营管理者的奖励支出。是为了调动下属积极性,按照其经营业绩大小给予的奖金、福利、带薪休假及高额退休待遇而给企业增加的支出;(6)企业旨在约束下属不当财务行为所花费的监督成本。主要是指企业高层经营者为了约束下属经营管理者的财务行为,在内部需要建立财务监督机构,增聘监督人员,设置财务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下属经营

管理者进行监督考核,为此需要多增加的费用支出。

三、第三类委托与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的关系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第三类委托关系及其成本存在,客观上需要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这样一个财务监督层面,因为:(1)法人财产所有权分属不同层级的经营管理者。法人财产所有权中,经营管理决策权与经营管理执行权的分离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普遍现象。经营管理决策权的拥有者和各层次经营管理执行权的拥有者分属不同层级的权力主体,前者为了迫使后者在其掌管范围内的财务行为,完全按自己的意志或不脱离自己规定的框架,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并形成日常监督制度。这种监督不可能由于所有者财务监督的存在而放弃;(2)经营者自身经济利益需要保护。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目标不同相似,不同层次的经营管理者对企业也有各自不同的经济利益要求。上层经营管理者要考虑终极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和债权人出借资本的还本付息,希望企业价值最大,能够完全满足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要求。因此,希望企业运营顺利,在其经营期内完成任期目标,最后得到自己的应得报酬,借此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等。下属经营管理者亦有各自的打算,期望获得个人收益和社会地位,并不断提高。从利益角度出发,不同层级经营管理者必须充分利用各自的权力,对其能够顾及的领域或范围实行财务监督;(3)下属人行为需要约束。现代企业中的层层关系,使企业内部的各层次经营管理者都处在链的某一环节,上一层次的人是下一层次人的委托人,不同层次的人为了完成上一层次委托人规定的任务或业绩,需要调动下属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使其努力勤勉,克尽职守,同时也需要配之相应的监督,以督促其不“偷懒”,在财务行为上不“越轨”。运用财务监督手段能够对人在使用、经营、处置企业财产时受到财务制约,从而规范其操行;(4)缺少监督会造成第三类成本失控。企业上层与中下层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是客观存在的,中下层经营者利用私有信息,可以取得较多的额外利益,增加企业的成本,这对上一层经营管理者不利。从价值运行方面看,良好的财务监督程序、方法和规则,能有效地增加信息的透明度,降低成本。对企业各层次的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能够直接、及时减少不必要的财务支出,降低企业的运营费用、管理费用和其它支出。因此,经营管理者严格财务监督,可以有效控制下属人员的成本费用开支,降低成本;(5)人违规财务行为需要及时惩处。人财务行为能否一直合法合规是现实中没有办法保证的。对人违规财务行为进行惩处,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警示后来的违规者。要达到这一目的,及时对下属经营管理者违规行为进行惩罚,上层经营管理者需要经常性、及时性的财务监督,才能将违规财务行为减少到较低水平。作为一种对人的监督压力,经营者财务监督的存在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企业最高层次的经营管理者与不同层次的经营管理者之间,由于各自的利益目标不同,其对待企业资产的使用及其经营管理的努力程度不同。为了监督下属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失误,不同层次的经营管理者都需要设计一套隶属于自己的财务监督体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监督在相当的程度上,是为了降低第三类成本,维护经营管理者的自身利益。

四、第三类成本对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的影响

(一)影响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的目标 财务监督的目标受制于财务目标,从企业财务目标理论观点看,现有的企业财务目标理论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利润最大化为企业财务目标;(2)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企业财务目标;(3)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财务目标;(4)企业财务目标多层次观点。笔者赞成财务目标多层次观点。所有者有其财务目标,经营管理者也有其财务目标,而且不同层级的经营管理者财务目标会存在差异,不能用一个目标代替所有不同利益集团的财务目标。所有者财务监督目标是为了维护其投入实物资本的权益即剩余索取权,同样,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目标是为了维护其人力资本投入的权益,即薪酬及其他个人利益索取权。在出资者退出企业经营管理后,经营管理者取得了法人财产所有权的全部权力,其不仅要对企业原始投资人负责,也要对全部债权人负责,保证投入的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保值增值,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并通过这一方式,使自己或小团体的个人利益得到最大满足,包括个人财务利益、社会地位和声誉等方面。从法人财产所有权角度看,企业总部高层和不同层级经营管理者的财务监督目标是通过维护法人财产所有权的整体利益而实现其自身利益的。因此,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必须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财务目标,设汁符合企业实际的财务监督体制,千方百计严格内部财务监督,降低下属不同层级经营管理者的成本,保证企业整体财务目标实现。从这一角度看,如何降低第三类成本,成为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能否实现其财务目标的关键。

(二)影响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的特点 第三类成本影响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的特点有:(1)第三类成本决定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的作用范围是一个封闭式的运行系统。与出资者财务监督相比,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要达到降低第三类成本的目的,其作用范围只限于企业内部,即只对企业不同层次的经营管理者财务行为发挥监督作用。在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中,各层次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都同处于一个公司中,都是围绕公司内部的各不同层次职能部门和管理机构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执行上层的监督指令,将指令层层传递下去,同时把监督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反馈给上层,促使上层调整财务政策和相关的监督指令,再通知下层执行。如此循环往复,形成一个封闭式的运行系统。(2)第三类成本决定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的日常工作是保证下属的财务行为不偏离上层经营管理者的战略决策和整体目标。下属不同层级经营管理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构成第三类成本的重要内容,降低该类成本的发生频率,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必须在企业日常财务运行中,设计监视和督促下属不同层次的经营管理者财务行为的制度,保证下属按企业规定和上层指令处理财务活动,不偏离企业整体目标和战略决策。因此,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的运行,通常表现为对下属执行上层财务决策指令的过程及结果实行监督,在公司的日常财务活动中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监督权限的行使过程与执行上层财务指令、进行正常财务活动的过程紧密结合在一起。(3)第三类成本决定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需要建立内部提供财务信息的子系统。降低不同层级经营管理者之间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成本,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需要建立内部提供财务信息的子系统。这套内部使用的财务信息系统有别于对外提供的财务信息系统,其主要作用是向上层经营管理者提供内部管理所需要的财务信息。(4)第三类成本决定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要偏重日常监督。下属经营管理者严重违规是造成第三类成本扩大的风险来源,为了防止该类事件的发生、或减少其发生的频度和力度,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必须在制度设计方面考虑如何尽可能杜绝该类事件发生,将日常监督作为重点,并以此

设计相关制度。因此,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主要依靠发挥企业内部常没监督机构的日常监督作用,将第三类成本减少到最小额度。(5)第三类成本决定内部控制制度构成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的制度基础。内部控制制度是在内部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及其人、财、物、产、供、销不同环节之间,形成的一整套相互牵制,互相制约的运行制度,其发挥作用的好坏,直接影响第三类成本的大小。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要达到降低第三类成本的目的,必须发挥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才可取得防微杜渐、事半功倍的效果。从理论和实践角度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构成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的制度基础。

(三)影响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的纽成内容 首先,监督企业下属各层次的财务收支活动合法合规成为主要标准。降低第三类成本,要求不同层级经营管理者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企业整体经营目标组织财务活动,不出现违法违规财务行为。因而,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将下属财务收支行为的合法合规作为其主要监督标准,包括监督下属经营管理者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经营,不得超越企业经营目标规划其分管范围内的财务收支,不利用其掌管的财务权限越出企业整体经营目标发生财务行为等;其次,监督企业下属严格预算执行成为日常主要工作。第三类成本主要发生在下属经营管理者的日常经营行为及其财务活动中。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制度,可以较好地规范下属经营管理层的财务收支,减少企业的第三类成本总额。因此,监督企业下属年度预算执行,不突破其规定的预算范围和预算开支标准,成为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机构的日常主要工作;再次,监督下属合法合规取得个人利益成为重要任务。不当取得个人利益是第三类成本的组成部分。保证下属经营管理者按规定取得个人利益成为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的重要任务。为此,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系要用制度规范和检查监督下属经营管理者的个人财务行为,对其执行企业财务决策的行为进行正常的监督和考核等,以约束其职权范围内可能涉及个人利益的财务行为;最后,监督下属对更低层次的经营管理者进行财务监督成为重要工作内容。如前所述,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的目标是保证企业整体财务目标实现。为此,需要对不同层级经营管理者的层层关系进行规范和校正,督促下属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这包括督促检查最低层级经营管理者的财务收支,考察其上级是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等。在此前提下,考虑其组织机构、职权划分、监督程序和监督方法的设计。

五、构建第三类成本要求基于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制的思考

体制是社会科学的范畴,是对人们在各种社会活动中的责权利关系的安排而形成的组织制度。企业财务监督体制是在企业不同财务监督层次之间,确定财务监督组织机构和人员的权力、监督责任和利益的制度,构成经营者财务监督体系的主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财务运行正常,既定的财务关系得以维持。财务监督体制的主要内容是:界定企业不同层次财务监督组织机构的监督权限。包括终极所有者的财务监督权限、法人财产所有者的财务监督权限、不同层次经营管理者的财务监督权限等;规定企业不同监督层次所属机构和人员的监督责任。包括尽可能地用明确的制度或条文规定不同财务监督层次的具体办事机构,这些机构和人员在财务监督中各自的责任,以利对其进行考核和再监督;确定对财务监督人员的激励办法和制度。包括实行薪酬、奖励、退休金计划和期权激励等方法,并将其制度化,这是保证财务监督机构和人员严格履行职责的重要措施,确保前两项内容实施的手段。

设计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制,要从有利于兼顾所有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构建能够有效降低第三类成本的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制,这要体现在具体的体制设计中:

(一)按监督权限适度集中方式设计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的领导体制 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的领导体制是指在企业不同经营管理层内部,明确财务监督负责人,采取集权方式或分权方式实行财务监督,界定相关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范围的制度。笔者认为,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的权力应适度集中,并由高层财务负责人执掌,尽可能减少企业内部的监督层次,以降低监督成本;

(二)按照精干高效、尽量减少层级的原则设计财务监督的组织机构及其权责划分制度 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组织机构的设计,可本着减少层级组织的原则予以规范,不要求实行财务管理权限与财务监督权限配套制度,即一级财务管理权不一定配套一级财务监督组织机构。现实中许多企业按规模大小设计财务监督组织机构的制度已经体现了这一原则,如在大公司或企业集团,按总部、子公司、孙公司等层次设置财务监督组织机构,小企业只在企业中设立与财务运行管理机构平行的财务监督组织机构。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界定不同层级财务运行管理组织的财务管理权限与监督组织机构的监督权限等,主要是界定董事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子(分)公司财务机构等的财务运行管理权与监督权。另外,要规范不同层次财务监督权限,包括规范不同监督组织和责任人员、特别是企业总部财务监督组织和人员的财务监督权责界定、子公司或下属工厂财务部门和人员监督权责等;

(三)根据内部委派制的要求设计财务监督人员的管理制度 财务监督人员实行经营管理者领导下的内部委派制,有利于保证经营管理者的财务指令畅通,可以形成对下属财务行为的较好约束,减少第三类成本。因此,应按照内部委派制的要求,在不同层次的财务监督组织机构中,配备财务监督人员,确定财务监督人员的隶属关系和业务管理方式,制定财务监督人员的激励约束制度等。

(四)以尽可能减少中间能量递减为标准设计经营者财务监督指令的传导方式 上层经营管理者的财务监督指令是直接落实到财务监督部门执行、还是通过下属经营管理者传导给所属财务监督部门执行,财务监督机构和人员按何种方式实行监督等,是经营管理者财务监督体制设计的重要方面。为了减少中间能量递减,较好的方式是实行经营者财务监督指令垂直传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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