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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调工作总结范文1
天九镇上半年“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根据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对照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制度,着力抓好今年的“四五”普法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⒈抓全民学法。上半年我们始终把“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在首位,对干部群众以及能够接受教育的全镇公民普及了宪法、行政许可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条例、国务院宋教事务条例、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省统计管理条例、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镇村刊出法制板报期,进村入户送发宣传普法资料多份,组织培训骨干期包括以会代训,考试次,参考人数占应考人数的,平均分数为,使全镇公民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⒉制订了镇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把工作规划下发到各村单位。
⒊同各行政村和镇属单位签订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责任状。
⒋宣传形式多样化。为使“四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不断深入,镇普法办配合各村单位普法机构,先后举办骨干培训班期,刊出宣传板报五期,书写各种标语多条,其中永久性标语多条开展法律咨询次,送法下乡次,宣传资料多份,由于宣传灵活,形式多样,受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普法教育面达到了以上。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工作
⒈组织机构建全,各村居委会均由人以上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镇共有人民调解员人,除此之外,各村民小组还设有维稳信息员人由于组织机构健全,措施得力,各村调委会基本上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
⒉严格执行排查制度,我镇严格按照上面的要求,村天,镇天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对重大民间纠纷及时讨论,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制订处理方案,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上半年调处各类民间纠纷起。
三、安置帮教工作
⒈领导重视。将安置帮教工作列入了党政议事日程,每季度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听取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⒉机构完善。镇、村组和相关单位,凡有“两劳”回籍人员的单位,都成立了帮教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全镇共有“两劳”回籍人员名,对每位回籍人员均由名以上帮教人员负责帮教,并对每位回籍人员进行了走访。
⒊保障经费。上半年镇财政在安置帮教方面投入经费元,保证了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再接再励,全面完成“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农村民调工作总结范文2
一、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改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上半年我所积极学习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务人员礼仪规范,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做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接待法律件,人次,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个。特别是在处理建雄集团与拆迁户不能按时回迁的问题上,我所耐心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劝导拆迁户答应建雄集团合理的补偿条件,后双方达成协议,避免了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二、以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参与处理上访事件,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
去年春节前夕和春节期间,镇三里庄村多名村民因退耕还林政策的执行问题多次群体越级到国务院上访。此事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村民反映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不但会影响该村的稳定,还会在全县范围内引起更复杂的影响。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三里庄问题工作组,镇司法所为成员单位。镇司法所深入到上访户和普通农户家中了解了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并到退耕还林地块实地考察。通过了解确实发现了在落实退耕还林政策的过程中存在着符合政策的没有给予补助、不符和政策的给予补助的问题,但上访户大部分为不符和政策的的农户。原创:司法所建议工作组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政策执行。不符和政策的一律不给补助,因工作失误错补的坚决收回,符合政策的要及时予以补助。要通过严格的公式程序,使该村群众了解问题解决方案等措施解决。
通过近个月的工作,退耕还林政策在该村得到了公平、公正解决。三里庄村村民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镇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⒉为“两委”换届选举出谋划策,加强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
上半年我镇组织实施了村支部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于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直接牵扯到各村村民之间、干部之间、群众与干部之间的利益再分配,导致各种矛盾纠纷成上升趋势。为此我所加大了《村民委员会组织》、《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组织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各类民事矛盾行了排查、调处。为选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东羊坊村是我镇乱村,多年来由于干群之间、干部之间、家族之间的矛盾不断,导致该村社会经济发展缓慢,村内各项公益事业无人问津,村容村貌脏、乱、差。旧县镇党委、政府将该村的下乡选举任务交给了我所。我所认真走访听取村民意见后,认为两委的选举是改变该村落后面貌的契机。
在东羊坊村两委的选举中,我们严格依法办事。引导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利。特别是在村委会的选举工作中,镇政府原计划将东羊坊等三个村的选举推迟到其它村选举结束后,集中人力进行选举。但我所在分析东羊坊村的实际情况和我们所做的准备工作后主动要求和其他稳定村一同选举,不拖选举工作后腿。在组织选举工作时,我们严格执行程序,实现了选举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在该村已选举出了新一届村委会。选举后没有出现因选举工作上访的情况。现在该村新支部与村委会按照民主法制示范村的要求,认真严格履行职务,为村民办好事、实事。东羊坊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得到了镇党委、政府表扬。
在我镇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古城村、盆窑村出现困难,司法所又参加了他们的选举工作。
三、认真调查摸底、开拓思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去年月份,我所核实我镇现有安置帮教对象人,全部为男性。涉及到个罪名。安置帮教对象回归社会后出现了多种情况,大多数人能够正视现实,生活、思想稳定,但仍有部分人社会交往复杂、思想、生活不稳定,有的安置帮教对象生活水平过低,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当地平均标准,可能导致重新犯罪。特别是那些人户分离的安置帮教对象,司法所、派出所和农村基层组织都不能准确的了解这些人的情况,这给安置帮教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司法所针对这些情况,起草了《关于镇对刑满释放及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方案》,现已颁布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和原则,提高了安置标准,并根据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信息联系制度、备忘录制度、协议书制度定期走访谈话、重点对象管控制度等项制度。根据安置帮教对象的实际情况将采取项措施予以帮教。
经过排查,我所还解决了安置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稳定了安置帮教对象的情绪。北张庄村的张某,在服刑时患了严重的关节炎,现在生活不能自理,靠多岁的父母照顾。司法所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通过村委会、民政科,协助其办理了农村低保手续,使其生活有了着落。
四、精心准备,严格把关,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工作在我所进行试点
去年月份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展开,我所为了完成社区矫正工作,首先加强了对矫正工作的业务学习,提高了全所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了工作程序,了解了社区矫正政策。其次通过县检察院和派出所了解了辖区现有的符合矫正条件的矫正对象人数和基本情况。最后通过严格把关,于去年月日在全县首先接收了名档案材料齐全的缓刑、假释人员为矫正对象。对档案材料不全的司法所暂不予接收。现在我所正在对名矫正对象进行走访,并制定矫正个案。
五、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法律宣传成效显著
⒈组织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学习,提高了我镇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
今年上半年我所在镇机关共组织法律学习活动次,主要是利用机关学习期间普及《行政许可法》和《宪法》知识。通过学习,使机关公务员进一步了解了《宪法》修改的内容和意义。基本掌握了行政许可的程序、实施的方式等知识。
⒉继续开展《法律伴你成长》活动,从未成年的心理、生理特点入手,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做到实处。
我镇上半年青少年犯罪情况明显减少,特别是中、小学无在犯罪现象发生。这一情况好于我县其他地区。我所坚持年《法律伴你成长》系列法律教育活动上半年的重点放在了中小学生不良行为的矫正上,针对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制定了矫正方案,使学生能够自觉改正不良习惯。
通过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了学校和司法所的联系。学校十分欢迎我所的法制教育。去年我所和学校签定了法制教育协议。在工作中我们注意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并注重学校周边的法制环境建设,原创:为未成年的成长提供一个洁净的空间。去年寒假后开学第一天,我所就应邀为大柏老小学、中学的师生讲了法制课。
六、整顿民调组织,提高人民调解质量
上半年各调委会共调解民事纠纷件,预防矛盾激化一件,避免人伤亡。去年我镇各调解委员会全都进行了重新选举,通过民主选举,广大村民选举出了自己信任的调解主任和调解委员。
今年上年调解数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但调解质量有所提高,调解成功率达到。
总之,我所上半年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下半年要继续努力工作,完成县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下半年我所要抓好以下工作:
⒈加强民调组织的建设和培训工作。
⒉继续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⒊做好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建设。
⒋做好全镇,特别是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工作。
农村民调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村民村民自治法律保障司法救济
我国是一个农村大国,村民占我国人口80%,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主要取决于村民的民利是否得到保障,村民的困难是否得到合理帮助。近年来,农村经济始终得不到大的发展,甚至有一些诱发不稳定的因素,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存在问题是一个大的原因。因此,研究村民自治中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救济具有特别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我们通过对湖南不同地区的20个行政村村委会建设情况、村民民主法制意识、村社会治安、村民自治等方面内容的调查,发现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颁布以来村民自治工作尚存在诸多突出问题。现就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以及法律保障和司法救济谈谈粗浅的看法,以供实际工作者和理论界参考。
一、村民自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所谓村民自治,是指我国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农村基层组织形式。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农村实行的特点而实行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它有利于调动村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激发村民的政治热情,有利于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有利于农村的稳定与和谐发展。然而,目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也较多。
1、村委会选举中存在一系列问题。①选民不具代表性。目前农村95%以上有文化、有能力、有本事的村民都到大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谋求发展,村里剩下的大多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的青少年。而选举时间一般都定在村民大部分离开村庄的时候,造成有文化、有能力、有本事的村民无法当上村委会干部,很显然村委会选举具有不公平性;②选举方式违背常理。发选票时不宣布交选票时间和注意事项,到了某一天突然喊要交选票,并说没填选票的选票作废,同时选票交上去后也没当着村民的面统计票数和公布投票结果,使人很难相信投票结果;③统计选票弄虚作假。在发选票时,有的人向村民不着边际的空口许诺或者请吃饭、喝酒、抽烟、给钱拉选票,有的甚至相互勾结,任意涂改选票。④用金钱代替选举。某村规定村民如果不愿参加选举可交代替选举费20元,村民既失去了金钱,又失去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⑤村民对选举很冷淡。每当选举村组领导班子时,有的村民随便写个名字算是完成了任务,一旦被选上,也是推三推四,有的到外地打工去了,不愿履行职责。
2、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干部工作方法落后,民主意识、法律意识都极为缺乏,甚至存在严重腐败现象。他们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有的死搬教条,有的大事小事少数人说了算,甚至个人说了算,有的依靠权力压迫村民。例如:某村一个青年村民帮助他的一位朋友卖牛肉,碰到几个村干部来收税,这位卖主事先没有办理交税手续,村干部便对其罚款,于是双方发生争吵,几个村干部开着车来到卖牛肉的农民家里,以澄清事实为由带走这位青年村民,直到第二天这位青年村民家里接到罚款通知,交300元才将其赎回。此外,粗涉村民生产经营权,占用耕地不给补偿费,任意挪用村办企业资金,随意撤换村办企业负责人,强行向村民摊派不合理的负担,不向新当选的干部交接工作,使民选村干部上不了岗,即使上了岗也履行不了职责,不推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管理,上收村民的权利等现象也屡见不鲜。
3、村民自治意识淡薄。首先,村民觉得自治只是一种形式,与原来体制没有区别,是“换汤不换药”,行使权利的积极性不高。其次,民主意识淡薄。有的村民在选举时阻挠计票、砸坏票箱、强迫他人选自己;有的村民在选举中把选票抢过来撕毁,使其他选民的劳动化为乌有;有的村民只要权利不履行义务,连合理的负担也不愿承担;有的认为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自己没有投票赞成某件事,因此自己就可以不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有的甚至以家族、宗族名义任意干预村委会工作。第三,村民一直存在一种怕官的思想,遇事不敢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4、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笔者曾对50个村民做过调查,问他们“无论你在家里还是在外地工作,当你做每一件事时,你是否想过自己的行为合法?”结果显示:回答想过的有9人,从没想过的有41人。这充分说明我国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农村经常发生遗弃子女和父母的,拐卖外地妇女的,销售假酒、假药等违法犯罪事件。少数村民无视法律,由“小偷小摸”发展到拦路抢劫,有的地方赌博、聚众斗殴之风盛行。
5、基层普法工作流于形式。农村普法纯粹是为了应付上面检查,据某村干部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只负责整理材料,上级来检查不出错就行了”。他们办公室墙壁上挂着《依法治村工作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2004年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计划》、《创“无重罪新犯村”竞赛活动计划》等完全是做样子的。
二、村民自治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村民自治并没有真正有效保障村民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村民往往受到不公正的待遇。那么,村民自治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1、历史原因:封建意识对村民和农村干部影响很大。①“小富即安”思想影响村民,使村民在权益受损时只是一味忍让,不去谋求法律解决。②“民不与官斗”思想影响村民,村民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只是自认倒霉。③一些农村干部认为自己是“父母官”,不是为村民服务,而是把村民当成是统治对象,任意欺侮。
2、现实原因:①中国农村经济、文化教育水平落后是重要原因。由于受教育不够,村民法律意识普遍缺乏,无法理解“法治社会”的真正含义。由于经济水平不高,当权益受损时,他们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打官司。②对村民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不够,村民往往依靠道德与约定俗成的道理来维系人与人的关系。③为村民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很少,村民求得法律帮助非常困难。④基于各种原因,村民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超过对民利的追求,对选举权、村民自治权不很看重。⑤农村基层惩治腐败不够。惩治违法乱纪村干部取证难、受理难、处理难;个别领导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使本来简单的案件变得复杂,甚至走向反面。
三、村民自治中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救济
根据目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要使村民自治真正能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形式,成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模式和新方向,最关键的是要抓好村民自治中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救济。所谓村民自治中的法律保障就是指为保障村民享有充分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而提供的法律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中的司法救济就是指村民的权益受到侵犯时给予司法援助。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使村民真正享有当家作主的民利,使村民委员会真正成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真正的自己的组织。首先,要组织村民认真学习《村委会组织法》。通过学习提高村民的村民自治意识和民主法律意识,保障村委会选举顺利进行。其次,加强对村委会干部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乡镇党校要定期举行学习班,培训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干部,使村干部知法、懂法,克服作风。
2、加强对村民的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向村民印发《村民普法简明读本》,通过电视设置政法频道,播放法制教育节目,定期给村民放映法制教育电影片,一方面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让村民了解自身的民利,以及如何打官司,如何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提高村干部的素质,使村干部在工作中能坚持“以人为本”,想村民之所想,急村民之所急,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村民生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此外,要对村干部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察活动,提高村干部工作质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在农村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3、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以及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作用,真正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少数农村治安混乱,违法犯罪行为频繁发生,除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和村干部无视法律原因外,乡镇司法所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以及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侵犯,一方面要对乡司法所、综治办、村调解组织和治保组织进行整顿,督促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在村设立司法专干,负责处理村民的纠纷和治安保卫工作。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村律师工作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应吸引律师到农村去为村民服务,大中专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应不定期去农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总之,只要党和政府重视农村工作,全社会关注农村问题,那么村民自治就会真正变成现实。
参考文献:
[1].蔡诚、刘忠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148.
[2].汪太贤、艾明,法治的理念与方略[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
农村民调工作总结范文4
(一)司法局的主要做法
1、加强特殊人员管控,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一是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在规范组织管理、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基础管理六个方面狠下功夫。制定出台《*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建立并完善矫正对象大走访、集中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和心理矫治等各项制度,强化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增强矫正效果。有计划地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定期排查。除各矫正工作站每月组织矫正对象学习和劳动外,今年3月,建立*县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深化“社区矫正阳光志愿者行动”,按1:1的要求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二是扎实开展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督促乡镇建立健全归正人员台帐,严把“接茬关”、“安置关”,对归正人员及时造册建档,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及时走访和进行法制教育。落实一帮一结对、重点归正人员管理等制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根据归正人员的就业政策、市场信息来源相对闭塞的实际,主动为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
2、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我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队伍整体作风明显转变,服务为民的意识不断增强。开展“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倡导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风尚,开展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集体领导。根据效能建设需要,及时进行联网路径改造,强化效能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全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落地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方便群众法律咨询和申请援助,今年,共接待法律咨询456人次,代书356份。建立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做好“农民工维权”援助网络的延伸工作,使援助网络向各乡镇、社区以及县直相关部门延伸,形成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的全县法律援助网络。建立民工维权快速反应机制,积极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将长期被拖欠工资、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得不到赔偿、家庭零就业和无法返回生产岗位的四类农民工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及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快速办理。今年10月份,*县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浙江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4、深化“*经验”,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深入贯彻省厅“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活动的相关意见,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公装备,今年,沙铺乡和大源乡完成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面实行“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模式,为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加强乡镇司法助理员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能力。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对全县600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坚持每月一排查和调委会主任例会制度,各司法所均已制定辖区内不安定因素预警方案,大调解格局初步形成。积极主动参与贵溪2.17重大火灾事后调处工作,使该事件得到全面调处。此外,*司法所调处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多万元的重大纠纷,赤石乡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专项调处,其他乡镇司法所均组织开展对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进行的预防分析。
5、有效整合职能资源,积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
一是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保企业就是保发展,保发展就是保民生”,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积极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制定出台“企业法律服务年”活动方案,组织律师开展企业结对和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消除企业治理方面存在的法律缺陷。组织律师与浙江振鹏工艺品有限公司和浙江和信玩具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定期上门开展“法律体检”,分析和梳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其量身定做“法律体检报告”,有效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是全面推进公证服务,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强化内部管理,实行受理与办证分离制度,推行要素式公证书,规范公证工作。主动为长垄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杨柳河二期工程、普光二期房屋位置抽签、县农贸市场摊位经营权招租等县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现场监督公证。与紧水滩镇乌弄坑村结对,免费提供涉及“三农”的公证法律服务。承办各类公证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
三是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切实当好法律参谋。指派公职律师参与县领导重大接待工作,跟随县领导下访解决群众亟需解决的法律问题。今年共参与接待13次,参与解决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突发事件3起。为政府重大案件提供诉讼服务,成功金源国际大酒店项目转让纠纷。
四是整合现有资源,服务新农村建设。以农村法律指导员为基础,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58个行政村设立法律顾问。牵头成立了由专业律师和公证员组成的农村法律顾问业务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和解答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涉及的疑难法律问题。
6、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制氛围
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以“法律六进”为总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作“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获审议通过。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月、《消防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有效促进了专业法的宣传,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向企业职工宣传《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新建县信用联社职工法制学校,并在县电力职工法制学校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法律讲座。开展“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本文来自,加强对外来工及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权工作。不断规范农村法律指导员工作,积极为村委会及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会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举办学法培训班,并对全县干部(职工)分批开展学法用法建档考试。邀请*市律师协会会长胡祥甫律师为全县200多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作应对金融危机的专题法制讲座。全面推进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组织开展省、市、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复评工作。今年,我县推荐申报的*村、*镇*村等3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检注册工作,对公证处执业情况和公证员的年度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各职能科室对照责任制自查和组织执法人员检查的方式,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及备案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依法办理、执行及备案情况,法律服务业投诉查处及备案情况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全年未出现违法违纪等情形,也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年,全县各调委会共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975起,其中调解成功947起,调解成功率97.1%,协议履行率100%;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35件,其中涉外案件158件,涉港澳台案件11件,无一件错证、假证;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19件,办结1525件,其中民事1515件,刑事10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五年内共接茬归正人员432人(今年接茬归正人员113人),其中当年重新犯罪3人,重新犯罪率为0.7%;共有189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年底在册119人,期满解矫69人,终止矫正1人,再犯新罪1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全县现有县级民主法治村125个,县级民主法治社区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17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3个;对全县3800余名干部、职工分批开展学法建档培训考试,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一般干部职工参考率98%、合格率100%。
(三)存在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离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我县14个乡镇司法所,除四个直属所外,均为乡镇内设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由乡镇人员兼任,工作难到位;由于乡镇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导致各司法所工作差距较大,职能作用发挥不一。
2、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几年,我局人员调动频繁,各项工作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人员、法律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程度离现阶段的工作任务还有一定距离。
农村民调工作总结范文5
一、20*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回顾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的工作要求,从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日常事务等方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20*年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县7个乡(镇)已经全部解决了司法所长配备问题,7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已经争取县编制委员会给予核定编制,并纳入事业单位统一进行招考录用。到目前为止所有岗位已经招收就位。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人员已经全部得到充实。同时,我们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司法所、派出所、基层中心法庭“两所一庭”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主动争取,花时间、花精力,切实抓好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县已列入司法所建设项目5个,已竣工4个,忙丙、军赛2个司法所正在做着项目前期申报工作,两个所新建项目已纳入2009年发改部门编报投资计划,目前已经批复可研报告,预计今年可以破土动工。在硬件建设中,我们还积极做好中央政法补助专款、装备项目的规划工作,申报装备项目,强化基层办公自动化建设的硬件施设投入,在第三期装备项目规划中,县局已经为各基层司法所列报配备了设备器材,并且现已经采购到位,有的司法所已经投入使用,极大改善了基层的办公条件。
二是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框架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软件建设。各司法所制订了《司法所工作制度》、《岗位工作职责》等十二项管理制度。订制了司法行政徽章、牌子、公章标识,有的司法所还完成了政务公开样,承诺服务栏,法制宣传栏的悬挂公示上墙。基本达到规范化司法所建章立制的要求。为做好基层司法工作提供了有章可循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我们以县城搬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矿山治理、山林水土、市场营运、民工工资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和人民群众为重点,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把矛盾从事后处置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首先,各级调解组织大力开展“我为和谐做贡献”的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每月一小查,每季度一大查的要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巡查,真正达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筑起“第一道防线”。其次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自身建设。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调整充分了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集送出去和就地等形式对部分乡村调委会成员进行法律文书、调解知识培训,搭建了人民调解网络,逐步提高调解队伍的自身素质。
(二)以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落实为龙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认真抓好规划的中期检查督促工作。一方面我们遵照市委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指导。另一方面,我们充分总结经验,制作展牌,录制专题片,积极迎接市委检查组对我县规划的中期检查、考核。通过努力,我县贯彻落实规划的执行情况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顺利通过了市级中期考核验收。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行业依法治理力度和法制宣传力度,狠抓禁毒防艾、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土地清理、环境保护、城建监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全县建立健全执法资格、执法公开、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全县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推进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在电视上公开承诺“三力”建设事项,同时,行政审批单位还认真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
三是继续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突出普法主体工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普法办和乡(镇)司法所积极投入到“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六进”活动中,整个活动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培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懂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推动全县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加强对青少年、中小学生、下岗职工和外来务工、返乡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用法的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普法和治理氛围。全县普法机关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联合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条街和“送法下乡”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紧紧围绕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经营权证书补换发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及时送到基层老百姓手中。
五是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持久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我们认真总结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经验,积极扩大创建活动的范围。不断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到目前为止,全县71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已经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创建面已经达100%。
六是创新普法方式,强化普法学习考试。为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按照“三贴近”的原则,不断创新普法思路。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现代的传媒手段,电脑网络、手机短信、电视等宣传媒体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清理整治,县林业局开展的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同时在今年全县首届民间民俗“阿数瑟”对歌会上,参赛宣传单位还把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排成象声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进行演出宣传,既活跃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又普及了法律知识。20*年,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10场次,出动宣传车100多辆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展出宣传图片2000多余幅,解答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余人次。组织处级、乡科级和一般干部职工普法考试达5*0人。
(三)创新方法,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围绕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实行全面帮教,重点监控,建立健全刑释解教统计台帐,对刑释解教“两劳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失控,不漏管,对履行效果不理想,思想波动较大,有严重重新违法犯罪侧倾向的人员纳入重点帮教视线。进一步完善县乡各级安置帮教机构的工作制度,强化预防、落户、接收、帮教四个工作环节。派出基层股同志参加省上举办的刑释帮教工作一整套软件运用管理培训,主动掌握两劳回归人员的基本动态,社会关系,宣传安置帮教政策,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工作“向一线延伸”。充分发挥帮教组织、社会志愿者和家庭亲属的帮教作用,开展“一对一”的社会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加强与劳动、工商、民政等刑释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和领域,使各项帮教政策、规定落实到位,解决回归人员的后顾之忧,体会到社会的接纳和温暖,杜绝因生计困难而重新犯罪。据统计20*年共有16名刑释回归人员,这16名人员都基本得到了安置落实,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现象。
(四)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两大职能,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年,全县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一手抓人民调解,一手抓法律服务。一是全县法律援助机构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积极努力构建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工、青、妇等群团援助机构为辅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形成了以专职法律援助人员为主体、律师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密切配合,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络格局和工作格局。二是广泛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针对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刑事指定辩护减少的实际,法律援助中心主动调整工作方法,积极克服办案成本增高,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等困难,把法律援助案件由过去以刑事援助为主转向大量的民事法律援助,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办法,适当放宽援助条例,将农民工,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家庭虐待、遗弃等方面的案件纳入了援助范围,并极力主张以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利益诉求,节约了司法办案成本,缓解减轻了审判机关的工作压力,促进了老百姓之间的和谐相处,收到了很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其中县法律援助中心38件,世安律师事务所承办8件,在这些案件中刑事案件34件,民事案件12件;写作法律文书38件。接待来信来访128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28人(次)。三是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活动,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提高服务质量,拓宽证源,积极为群众服务。我县公证处公证员切实加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积极学习《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业务知识,年内派出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建立和完善了公证公开的五项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作用,坚持以高效、快捷、廉政为原则,积极拓宽证源,提高办证质量和服务质量,先后到南伞镇哈里村为当地群众办理了土地租赁合同公证,到军赛乡参加公路建设招投标等公证,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的公证法法律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42件,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公证9件,施工合同公证19件,申明公证4件,抵押登记申明1件,其它合同协议6件,公证收费2.48万元。除上述公证办证外,县公证处还接待群众来访4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90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家。四是积极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服务三农,为当地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职能主导作用,为当地政府或乡(镇)企业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协助公证,见证服务,写作法律文书和办理有关非诉讼业务等,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各乡(镇)服务机构今年共办理出证254件,代书103份,接受法律咨询507人(次),诉讼3件,非诉讼12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业务收费3.68万元。五是抓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自2004年5月我县成立第一家私营世安律师事务所以来,我们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管指导工作,规范律师行为,强化执业纪律和执业操守,有一名副局长专门分管律师工作,使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出现因律师违规而被当事人投诉举报和社会反映的不良问题,律师事务所在不断扩大,健康发展。在抓好规范管理的同时,今年世安律师事务所还积极主动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了律师的职业教育和社会责任感。今年律师事务所还结合新的律师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组织律师和从业人员,对新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按照《律师法》新的规定对世安律师事务所的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改制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今年世安律师事务所共承办各类案件14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代书50份,解答法律咨询160人(次),业务费创收8.6万元,担任法律顾问1家。除此之外,世安所还积极响应县委、政府的号召,出资3000元支持我县泡核桃产业发展。
(五)认真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完成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
一是抓了机关作风建设。根据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我们及时调整了领导分工,首次实行了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加强了对司法所的领导。同时我们加强了行政学习制度,实行领导带班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转变了机关的学风,增强了机关干警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认真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并注重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全年共有5人参加了*省司法厅的业务培训,20人(次)参加了县内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再者,我们认真开展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三制建设,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修订了管理制度,印制了服务指南,建立了信息公开网页,按要求公开了单位的信息,并向社会公开了年内要做到的七项承诺事项,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积极服从服务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年内共抽调35人次参加新农村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土地纠纷处理、泡核桃种植、综治考评等工作,其中,抽调半年以上的8人。积极响应省司法厅关于机关干警到基层司法所顶班学习的号召,年内共抽调6人到6个司法所各顶班学习4个月。三是积极向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搞好扶贫挂钩工作。汶川地震发生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多次参加爱心捐款,共计捐款3110元,其中,78岁高龄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李宗德,不顾体弱多病,妻子无固定职业,儿子下岗,毅然向地震灾区捐款500元,并主动缴纳了200元的“特殊党费”。我局音乐爱好者字少贤与*县音乐爱好者共同发起组织了以“地震无情人有情”为主题的赈灾义演,当晚筹集到善款27万余元,通过*县红十字会转交灾区。同时,我们积极做好扶贫挂钩工作,年内共向勐捧岩子头扶贫挂钩点、*铜厂精神文明挂钩点以及勐捧、南伞、*3个泡核桃种植点支持资金2.3万元,其中,世安律师事务所出资0.3万元。
(六)司法行政队伍不断壮大,实现了各个岗位不缺编,为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今年4月,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县委调整充实了司法局领导班子,新任命了一名副局长,司法局领导班子达到了一正三副,班子力量进一步加强。9月,县委组织部分别从乡镇机关及乡级事业单位任命了南伞、勐捧、木场3个司法所长,至此,7司法所长全部配齐,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已全部落实。司法行政领导队伍不断壮大,领导力量得到加强,对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同时,通过县人事局新招考录用了南伞、凤尾、勐捧3名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至此,7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已全部招收满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量得到加强。至今年11月底止,我局在职干部职工达42名,其中公务员31名,事业人员9名,工勤人员2名。正科级领导5名,其中实职领导职务1名;副科级领导16名,其中实职领导职务12名。有本科学历6人,其中法律本科2人;专科学历26人,其中法律专科9人;中专、高中学历11人。35岁以下22人,36至50岁的16人,50岁以上的5人。无论是领导队伍还是职工队伍今年都得到了充实壮大,首次实现了各个岗位不缺编,为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