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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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

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范文1

河南省开封市中心医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河南开封 475000

[摘要] 目的 观察护理安全干预机制在消毒供应中心管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 通过分层次培训、应用目视管理以及程序化管理构建消毒供应中心风险防范机制,强化主动管理意识。观察2013年8月护理安全干预前后我院消毒供应中心供应物品质量、临床满意度以及护理风险发生率,并作统计学对比。结果 护理安全干预后消毒供应物品仅有5件不合格、4件发生风险,明显低于护理安全干预前的108件不合格、154件发生风险。且护理安全干预后临床满意度更高,前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在消毒供应中心日常管理中实施护理安全干预机制有利于提高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质量水平,临床满意度也随之提升,具有积极的临床意义,应予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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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护理安全干预;应用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12(a)-0048-02

[作者简介] 唐景花(1970-),女,河南开封人,本科,主管护师,研究方向:护理。

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的重要构成部分,其负责无菌物品供应、诊疗器械灭菌消毒与清洗等工作,对医院医疗安全以及医疗质量水平具有重要影响[1]。基于此,该研究2013年8月—2014年3月期间探讨护理安全干预机制在消毒供应中心管理中的应用效果,希望有所帮助,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该院通过分层次培训、应用目视管理以及程序化管理构建消毒供应中心风险防范机制,强化主动管理意识,旨在提高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质量;消毒供应物品总计61558件,涉及该院所有临床科室。以2013年8月前未实施护理安全干预机制时该院消毒供应中心工作情况为对照,消毒供应物品总计61474件,涉及该院所有临床科室(实施护理安全干预机制前后的消毒供应物品总数与所涉及科室的类别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观察护理安全干预机制实施前后供应物品质量、临床满意度以及护理风险发生率的变化。

1.2方法

①分层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专业水平。鉴于该院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专业层次差异性较大,因此不宜采取统一化培训,以免工作人员因水平差异而无法良好掌握。而以全员培训为基础,采取分层次模式进行培训和考核,将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分为高年资护士、普通护士、护师以及护工四个层次,其中高年资护士以强化其管理、教学以及科研能力为主要目的;护士群体则在确保基础理论与操作熟练掌握的前提下强化培训检查包装、清洗以及灭菌等细部环节操作;护师则以培训监测技术为重点;护工群体应区分岗位对其实施相应的岗位技能培训。②实施程序化管理,确保工作质量。程序化管理模式在建立标准化工作流程并严格落实的基础上保证人员操作统一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个体差异因素的影响。该次研究结合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2]相关内容,针对个工作环节设立标准化工作流程,涉及器械清洗、物品回收、物品包装、不同类别器械清洗、物品储存与发放等多个流程。同时根据岗位差异设置了相应的工作流程,并针对各类设备设施设立操作流程,由专人负责监督各岗位工作流程落实情况,确保执行力度。③应用目视管理。目视管理是利用留言板、标识以及色彩等各类工具将管理者的意图以及要求呈现给被管理者,由此促进自主管理以及自我控制。首先是标识管理,针对各岗位操作人员加强技能与知识培训,将各类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张贴在显眼处,重要的操作部件应设置易区分标识,确保工作人员安全使用各类设备,降低操作失误率。其次是色彩的应用,应按照不同工作区域提供相应颜色的拖鞋,在明确区分颜色的基础上实现完善的区域控制与管理[3]。最后是应用留言板,利用留言板向各班次以及各岗位工作人员传达近期特殊事件以及工作变动与革新,持续性推动工作改进。

1.3统计方法

该次数据采用spss16.0软件对该研究的数据进行统计学的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应用χ2检验。

2结果

2.1护理安全干预机制实施前后消毒供应物品合格率对比

与护理安全干预机制实施前,实施后消毒供应物品合格率更高,前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护理安全干预机制实施前后供应物品护理风险发生率对比

与护理安全干预机制实施前,实施后供应物品护理风险发生率更低,前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护理安全干预机制实施前后临床满意度对比

与护理安全干预机制实施前,实施后临床满意度评分更高,前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3讨论

在护理质量各类评价指标中,护理安全是其中最为有效的一项,而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护理安全管理牵涉到各个环节与细节。因此构建科学的护理安全干预机制并不断加以完善,确保其在护理安全管理中得到切实应用,成为临床护理管理人员应深入研究和思考的课题。护理安全干预旨在利用有效的护理安全管理手段强化工作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强化其风险防范意识以及自我管理能力,推动护理工作由被动管理逐步过渡至主动管理,以此来减少护理缺陷事件,改善整体护理质量。此外,护理安全应重视高位防范机制的建立,关注前馈控制,以此来保证护理安全管理的效果;应重点防范风险事件易发人群和环节,强化监督与抽查。同时各区域人员也应着眼于物品质量、安全防护以及操作风险等环节,在遵循科室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个性化预防措施,全面防范风险发生[4-5]。

该次研究发现,护理安全干预后消毒供应物品仅有5件不合格、4件发生风险,明显低于护理安全干预前的108件不合格、154件发生风险。且护理安全干预后临床满意度更高,前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相关文献[6]记载相符,充分说明实施护理安全干预机制对于临床护理工作质量的改善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在消毒供应中心日常管理中实施护理安全干预机制有利于提高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质量水平,临床满意度也随之提升,具有积极的临床意义,应予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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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柯爱霞.消毒供应中心人员职业素质培训与管理探讨[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3,29(z1):218.

[2]林秋霞.护理新理念在消毒供应中心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2,28(6):55-56.

[3]郑朝敏,甘晓琴,聂智容,等.PDCA在手术室腔镜器械送消毒供应中心清洗灭菌中的应用[J].重庆医学,2014(8):1010-1011,1012.

[4]莫军军,戴新娥,王群,等.移动数字化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应用[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3,29(26):4-6.

[5]崔妙玲,黄文新,岑颖,等.广西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集中管理现状调查及分析[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4,30(1):39-41.

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范文2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推荐。涉及限制公众自我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以下是为大家推荐应急管理工作措施参考资料,欢迎你的阅读与借鉴。

应急管理工作措施一

为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编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资料: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3、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4、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应急终止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效能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职责与奖惩;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推荐。涉及限制公众自我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按照《xx》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二)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状况,每年对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本区公共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三)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状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本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一般、较大、重大、个性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践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状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本区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按有关程序审议,审议透过的本区部门应急预案应报政府应急办备案。

(五)应急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资料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潜力。

(六)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七)统计汇总报告。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详细登录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分布状况。

(八)补充、更新和轮替。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做好本级、本行业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短缺物资进行补充,对有保质期的物资实施更新和轮替。

(九)基础设施推荐。加强应急通信、应急供电、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医疗救护以及效能运输、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

(十)督导检查。每年年末对有关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落实状况、救灾物资年度消耗状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应急物资短缺状况指导有关部门提出补充计划。对因突发事件救灾而造成的物资亏空,有关部门尽快将应急物资补充到救灾前水平。

三、应急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类别应急工作的专业人才库,并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织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参与相关预案的修正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修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根据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组织应急管理专家,就本系统本行业公共安全形势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开展调查研究或带给专业咨询,为领导决策带给科学依据。

(十二)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每年年底,组织专家队伍和有关部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及应对工作状况进行预测分析研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次年初总结分析报告,分报区政府体育场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十三)应急队伍统计分析。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每半年对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普查,对各类应急队伍的区域分布、工作任务、人员、装备、培训演练状况进行统计,更新数据库信息。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带给决策依据。

(十四)应急队伍培训。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要对相应类别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潜力。

应急管理工作措施二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潜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资料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矿长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贴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持续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状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资料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潜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潜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潜力。

12、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支援。

13、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14、本制度解释权归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应急管理工作措施三

一、监控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高度的职责心,认真完成好安全防范监控任务。

二、遵守监控室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不随意摆弄设备,密切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中断监控录象、删除监控资料或将监控资料挪为它用。

三、掌握各监控点的分布及其监控范围,密切注意重点监控区域,及时对监控信息复核处置。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可疑状况,立即进行现场复核(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电话询问等);对已确定的可疑状况,迅速通知巡逻人员出警,并与巡逻人员持续联系,配合其抓获或查证可疑目标;可疑状况经复核或巡查确认后,及时向领导汇报;遇状况紧急或突发事件,迅速拨打相关报警电话。

四、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并存档保留。每一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存盘保留,并做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带给有效线索;对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灾害性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违纪违规事件等录像另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另存档保留,必要时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五、爱护和保养好监控设备。每周二上午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杀毒、除尘等),对电视监控主机和摄像头实行定期擦拭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修;若发现异常状况立即关掉电源,及时报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随意启动机器,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每日交接班时,应将当班发生状况以书面及口头两种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应检查设备的工作和室内清洁状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七、持续通信联络畅通。保证有线电话、无线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占用监控室电话处理与监控、报警、指挥无关的事情。

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范文3

关键词:基层供电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应急管理;事故调查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26-0098-02

安全管理的实质是风险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和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对于形成安全预防机制、规避和化解安全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风险管理的应用将使安全管理更科学、更全面、更规范、更有针对性,从而使企业的安全基础更加牢固。基层供电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应急管理及事故调查体系。

一、安全风险管理

基层供电企业应该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组织,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评估及作业安全风险预控实施工作,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形成完善的安全风险管理评估报告,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及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整改记录。

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步骤为:风险培训―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处理。其中风险培训、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是核心内容,也是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1.安全风险培训

基层供电企业必须坚持安全风险的全员参与,要立足班组、立足现场,加强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防止电气误操作等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开展现场紧急救护、消防等基本安全技能的培训,加强对有关事故案例的剖析,从事故教训中发现薄弱点,提高风险意识,养成主动识别危害、控制危害、规避风险的习惯。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的人员有所侧重,在工作过程中检验学习,提高学习效果。

2.安全风险辨识

基层供电企业必须结合企业生产运行实际,从电网设备、调度运行、继电保护、通信自动化等生产运行的各个方面,全面查找电网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系统辨识电网安全危险因素和薄弱环节,为安全风险分析、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风险控制提高基础数据和资料。

3.安全风险评估

安全风险评估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是依据《供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及辨识防范手册》,按照一定的周期和程序,开展查评工作;二是对已经掌握的风险数据进行归纳分析,确定各层次的管理短板、薄弱环节和薄弱部位。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估:第一,生产运行环境。从设备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因素导致人为责任事故、运行和作业环境三个方面,评估生产运行环境中可能导致触电、高处坠落等人身伤害事故或误操作事故的风险,从而加强生产运行环境安全风险防范。第二,机具与防护。从安全工器具、专业机具和防护用品等方面评估机具与防护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定期维护、保管等是否符合管理要求,以及应用过程中是否正确规范等。第三,人员素质。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以及生理、心理素质等方面,评估企业不同层次人员安全素质方面的风险,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第四,现场管理。从作业组织、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业过程安全控制措施、应急工作准备等方面评估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风险,加强企业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第五,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从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的制订与执行、“两措”管理等方面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4.安全风险控制

控制电网安全风险的目的是: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不发生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和电网稳定破坏事故。为此,需要从单一事故方面加以控制,才能避免以上多重事故发生。

一是设备因素。需要加强对设备的运行监视、巡视,开展设备状态检修,发现隐患和缺陷及时处理。需要加强对安全自动装置的检查、校验,低周减载容量应满足要求,确保安全自动装置正常投运。需要加强通信及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保证保护通道及通信畅通完好,自动化信号及采集数据正确,不影响电网事故正确处理。

二是人为因素。生产人员需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反事故演习,提高防范电网风险的能力。调度运行人员根据系统负荷情况,合理安排系统运行方式,加强电网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继电保护人员需要确保设备主保护、无缺陷运行,确保整定正确;现场运行人员操作时需要认真核对现场设备状态,加强现场的操作监护,防止走错间隔、漏项及跳项操作。

三是天气及偶然因素。关注雷、雨、雪、雾、连续高温对电网输变电设备的影响;定期对变电站周围的环境和输电线路进行检查与巡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做好消防设备的检查及机房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爆工作,防止发生火灾、偷盗和人为破坏。

5.安全风险处理

针对风险程度的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于制度执行力不强、执行不规范等管理类缺陷,采用加强督促检查等手段纠正基层单位的工作偏差,保证制度一丝不苟地得到执行;针对具有一般风险的单位,采用“提示”(批评、评价意见等)的方法通报,提出整改要求;风险中等的,给予“警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专项督查等)的处理,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到期验收。对于风险较高或已发生事故的单位,给予责任追究。

对于各种类型的风险处理,采用不同方式的响应进行整改。其中综合性的、重大的风险纳入公司级别的风险响应工作范畴,实施全面整改和隐患整治。

6.风险管理的考核与持续改进

把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进行专题汇报和布置,纳入企业的正常管理和考核中。安全风险管理小组要及时跟踪了解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进展,分阶段对风险管理教育培训以及风险辨识、评估、控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改进。

二、应急管理

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应与日常安全管理相结合,由事后单纯应急处置,转向事前预防和事后应急处置相结合。为了更好地应对供电生产运行突发事件,正确、有效和快速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保障电力供应,应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1.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基层供电企业应该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部门、班组三级构成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明确电力调度机构作为电网事故的现场指挥中心,落实应急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投入,形成职责明确、信息畅通、上下互通、指挥有力的指挥体系。

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按照以下应急预案体系结构,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安全和稳定工作实际及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编制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社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一般划分为电网安全类、人身安全类、设备与设施安全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社会安全类应急预案。其中电网安全类包括电网调度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要变电站全停应急预案,重要客户停电应急预案。人身安全类: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设备与设施安全类包括电力设施大范围受损抢修应急预案、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社会安全类:突发应急预案。

基层供电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符合如下要求:在机构设置、预案流程、职责划分等具体环节,要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保证预案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应符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应符合电网安全生产运行特点,编写格式规范、统一,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的框架内容。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要进行预案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署,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3.做好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工作管理,将应急预案纳入企业培训规划和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制订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开展对各级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新上岗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

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开展社会停电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

4.应急实施与评估

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对企业和社会有严重影响的稳定突发事故,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按预案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接受应急领导,请求应急援助;做好信息对外工作,减少事件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其他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服从地方政府的应急抢险指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所需的电力供应,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组织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对每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相关防范措施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范文4

2危化品从业单位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对应急管理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应急管理包括应急管理体系、制度的建设,装备、物资的准备等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但一些企业的主要领导危机意识不够,对应急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做得好,不需要进行应急管理,对应急管理缺少主动性,重视不够,对应急管理需要的人力、装备、资金,不愿意投入,把应急管理仅看作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认为与其他部门没有关系。还有部分企业将应急管理等同于事故后管理,忽视了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这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难度。

2.2应急预案实用性不强

一些企业编制应急预案,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对预案的编制工作不够重视、不规范,甚至有些企业编制应急预案没有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也没有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只是简单套用其他单位的预案来应付检查,很多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符合;部分企业由于预案编制过程短,人力资源有限,编制人员水平不一,虽然应急预案编写大的原则很齐全,但预案体系不完善,预案和实际工作脱节,具体的细节流程不够明确,没有落实应急指挥权属和部门间的衔接问题,现场处置措施缺少实效性;还有一些企业预案编制完之后往档案柜里一放,没有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企业内部或外部变化、演练结果等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或者没有下发到各车间及相关人员,也没有组织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培训,仅有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了解应急预案。这些做法会降低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影响应急处理的效率。

2.3应急演练效果不佳

进行应急演练有时涉及的单位、部门较多,区域较广,费用较大,一些企业为了减少成本,只演不练,或只对响应级别较低的项目进行演练,对一些后果严重、响应级别较高的关键环节反而不进行演练,使演练趋向形式化;甚至有时怕麻烦而不进行演练。还有一些企业不了解演练的作用,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在演练前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演练后不进行总结和评价,达不到演练的目的。

3加强应急管理的措施

3.1加强培训,提高重视

全员参与的应急管理培训是保证应急预案贯彻实施和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的重要环节。培训可以针对不同人员分层次进行:一是对领导层加强意识培训,争取领导对应急管理的重视,保障在应急管理中人力、应急装备、资金的投入,更好地在技术、设备、能源、环保、物资供应等部门协调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这是推动应急措施有效落实和应急工作全面展开的前提。二是对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预案内容的培训,提高其事故应急处置和协调能力,这是防止事故扩大化的保证。三要对岗位操作人员普及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基本的危险识别技术,使他们掌握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现场应急控制操作。通过全员培训,树立全员危机意识。可以让每一位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到应急管理过程中[4],提高对应急管理的重视和贯彻力度。

3.2强化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

危化品从业单位在生产、储存或输转过程中使用的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和副产品,可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性,而且其生产工艺控制可能会采用高温、高压等参数,这会增加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因此危化品从业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提高应急管理的针对性尤为重要,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前提。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延伸到日常管理工作就是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和建档,进行定期的检测和评估,实时的监控与及时的预测预警等。

3.3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的关键是具有可操作性。企业应针对现有应急预案中对一些细节不够明确的地方进行修改完善,根据故障的大小制订相应(大、中、小)应急预案细方案,确定“3W+2H”原则[5],即由哪一级领导指挥(Who),人员在哪里集中(Where),各级人员做什么(What),由多少人参加(HowMuch),怎么做(HowDo),都应具体明确,所有人员根据应急预案就知道自己的岗位在哪里,该如何做,按照事先设定的方案进行各类应急故障的处理。编制、修订预案时尤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应急预案中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应形成有系统、分层次、上下衔接、职责明确的应急预案体系。

(2)预案编写人员要对本企业的风险隐患特点、重大危险源状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的内容要全面,尤其要包括在事故或隐患发现的早期,相关操作人员进行控制、预防和消除的手段、方法,监控危险的措施及联系汇报制度;确定事故发生后的急救机构和相关职责、预案启动程序及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人员,对内对外报告、联系及协调制度,明确施行现场救援或急救的措施、要点,制定出防止事故扩大,尽可能减少损失的方针和措施。

(4)编制预案人员根据企业的技术、人员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安全监管部门也可以组织专家评审应急预案,加强对企业编制预案的监督检查,帮助企业充实完善应急预案。

3.4进一步提高演练的实效性

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范文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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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范文6

(一)按照省“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与省交通、建设、国土、水利、环保、气象等部门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及信息共享机制。

(三)州(地、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政府部门间的应急联动、联席会议、资源共享等制度规范,指导企业应急救援队建立健全接警处置等管理制度。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加强指导协调,推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区域性矿山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达标考核,进一步加强省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快省区域性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

(二)依托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加快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建设步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和第一期建设任务。

(三)依托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加快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田等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民用航空、水力、电力等行业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矿山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的州、县,要采取政企联合等方式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队。

(四)加强大中型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贯彻落实好《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对尚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的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其与邻近具备相应能力的专职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

(五)推动工业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选取基础扎实、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大中型企业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部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公安、地震、气象、环保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建立完善政府、部门和企业间协调畅通、快速联动的应急救援机制。

(二)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省、州(地、市)安全生产应急机构职能,、、等安全监管部门要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安全监管部门要设专职应急管理人员。

(三)监督指导大中型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报预警机制,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工作,建立省、州(地、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培训和演练情况。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的管理。通过落实预案审查、备案等制度,促进政府、部门、企业预案的上下衔接和资源共享。

(二)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没有应急预案或预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或重大危险源没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组织省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州(地、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监督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冶炼企业和交通、建设、教育、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应急演练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建设

(一)加快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项目建设步伐,第一期主要建设应急管理支撑系统、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子系统、应急知识库及事故案例管理子系统、应急救援事故总结分析子系统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充分整合现有调度指挥、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等信息系统,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