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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额度调整政策范文1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然而,我国住房公积金矛盾较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运作。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同时也能够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选择产生重要影响。
一、房地产市场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推动了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现目前,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一大支柱行业,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了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大幅度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环境。然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城市,城市周边人口不断涌入城市中心区域,导致我国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现目前,我国房地产行市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较易出现房产泡沫现象,这些问题主要体现以下方面:①开发投资同按揭负债增长过快。开发投资是房地产行业检测房地产市场活动的重要标准。2009年一些发达国家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逐渐降低,然而我国的房地产却呈现出投资上涨的趋势,同时增长也相对较快。据有调查关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的房地产投资金额高达3.63×107亿元,同比去年上涨了18.6%,已成为自1994年来上涨速率最快的一年。同时,2009我国房地产形成资金拉动8个百分点,消费资本为4.6 个百分点。净出口呈现为-3.8 个百分点的负拉动情况。②存在较为严重的租房空置现象。现目前我国的住房空置现象较为严重,据有关权威调查数据显示,我国2010年的空置住房面积超过2×109,这也体现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水平,很多人购买房地产不是用来居住,而是进行着以盈利为目的的房地产交易,使得我国房地产出现了没有房产供一般民众购买,同时投机人员手中空置着很多住房的现象。
二、房地产市场现状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选择
现目前,随着我国房地产的不断发展,我国住房公积金矛盾较为突出,住房公积金需求量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运作。因此,房地产市场现状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房地产市场相辅相成
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贷款政策应当符合房地产的市场发展需要,同时房地产的市场变化也会直接影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选择。我国房地产自2003年便得到了快速发展,房地产价格不断增高,推动了人们购房的需求。此外,近年来住房公积金也积累了大量沉淀资金,其使用率也普遍不高,为了提高其使用率以及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各地有关部门都相继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适时调整,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取消多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等政策。住房贷款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同时房地产市场的膨胀也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出了新的扩张要求,二者相辅相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越大,贷款规模越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房地产行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也相对较大。
(二)适时进行适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由于其利率相对较低,使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了大多数人们进行购房贷款的首选,同时在住房按揭贷款市场所占比例也相对较大,已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影响因素。房地产市场一旦出现萎靡、不景气现象,政府便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适当调整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复苏。同时,住房公积金的规模也相对有限,无资金拆借市场和资金融通平台,加上住房公积金具有流动性,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一旦过高,使得存货比率突破警戒线时,就算房地产的发展能够推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进一步扩张,住房公积金也难以满足扩张需求,相反却应当采取降低最高贷款额度、调高首付比例等相关紧缩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虽然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相辅相成,然而却并非一成不变,应当根据房地产的市场状况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情况进行逆市调整。
(三)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资金应急机制
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制定是各级地市住房公积金委员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房地产市场的具体发展情况来进行的,然而各级地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并不是常设机构,对于住房公积金的调整不能够一蹴而就,加上房地产市场存在一定风险,难以对其变化进行预测。因此,各级地市应当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资金应急机制,来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的安全。在建立住房公积金资金相关应急机制时,各级地市住房公积金委员会可以参照商业银行进行存贷比率控制的相关做法,同时以住房公积金存贷比率为基准设定预警级别,当住房公积金存贷比率超过警戒线时,根据预警级别采取不同的贷款政策,并形成机制化,以方便管理住房公积金,同时确保资金安全。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现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开发投资同按揭负债增长过快和存在较为严重的租房空置现象等问题,使得我国住房公积金矛盾较为突出,直接影响了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运作。因此,在进行房地产市场现状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选择时,应当坚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房地产市场相辅相成原则,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适时进行适当调整以及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资金应急机制,保障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运作。
参考资料:
[1] 范祥林.房地产市场现状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选择[J].长三角,2010,04(6):25-26.
[2] 都向明.论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J].城市建设 ,2013,(17).
公积金额度调整政策范文2
该帖称,按照现行规定,当年的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0.35%)计算,上年结余的公积金按三月整存整取利率(2.6%)计算。由于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如果你每月的公积金是1000元,一年下来能拿到多少利息?结论是22.75元。“这就是一斤瘦肉的钱。这一收益率当然也远低于理财神器余额宝约4%的收益率。”
据了解,在目前规定下,公积金是可以获得增值收益的,比如说通过购买国债、专户存款利息收入等。但这笔增值收益和公积金缴存者无关,而是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每年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的公积金还在账户里睡觉,是时候叫醒它了。
活用公积金购房赚租金
家住沈阳市的林先生不久前正在为如何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而发愁。他在2006年结婚的时候买房,积蓄不少,加上双方父母的资助,购房资金很充裕,他和妻子小于的公积金就一直处于“雪藏”状态,从未使用。
当他在朋友那里听说目前公积金的存款利率很低时,就下定决心要把自己家的公积金盘活。“眼下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为年化2.60%,相当于银行储蓄3个月的利息,那笔钱放在里面就相当于在贬值,得想办法把它取出来。”
然而,公积金只能用来装修或者买房。林先生考虑之后,做出了一个大胆的选择:买套房子,让公积金不再在账户里睡觉。
在选房的过程中,林先生也有自己的“规划”――尽量少动用手头的现金,随着股市的向好,他希望自己可以多配置一点资金在股市中,因此买房的时候,他觉得不能购买那种总价很高的房子。“最好是总价不高,可以用纯公积金贷款解决的房子,那样我就可以轻松很多。”按照目前的政策,林先生夫妻可以使用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如此一来,加上我手头剩余的10多万元资金,买个小两居还是可以的。”
按照这样的目标,林先生果然找到了一套总价在70万元左右的两室一厅房子。按照最新的规定,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的利率为4.5%,林先生选择了20年的贷款期限,60万元的贷款金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算下来,每个月需要还款大约3800元。这个支出与他们夫妻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额度相差1200元,因此买房的压力并不算大。
买下这套房子,除了首付的10万元现金,林先生几乎没有什么其他投入。加上这套房子所处的地段不错,每个月还有2200元的租金收益,除了抵消掉其每月缴纳公积金还贷不足的缺口外,还能有1000元的收益。
提取公积金用于房租支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许多人没有充分利用这一规定,致使自己用个人收入缴纳房租,却又让公积金闲置浪费。
租房者如果能够提供正式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发票等相关凭证,就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按照以前的政策规定,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一般为5%)的部分,可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交收入证明、租房合同和发票等。
目前,一些地方考虑到职工家庭工资收入的变动和当地的房租水平,调整了净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比例,有的甚至直接取消了这一比例。租房者只要能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便可提取公积金,从而减轻租金压力,但对提取的额度会有一定的限制。如上海规定,每月可申请提取的公积金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扣除家庭月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且每月最高可提取不超过1000元;对于符合支付房租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每半年一次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买理财品适当增收
2009年以来,许多地方的公积金都可以按月提取,如在北京,若办理了按月提取公积金业务后,被提取的公积金将按月打入申请人的联名卡中,申请人可以随时支取和查询,并自由支配;也可以将月供还贷账户直接设定为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从而使公积金提取账户与月供还贷账户合二为一,将按月提取的公积金额度自动转化为房贷月供支出,这种方式可以称之为“月冲”方式。
对于已有住房,或者购房时为一次性付款或已全部还清贷款的,可考虑给自己的公积金做出更能有效发挥其作用的安排。
理财专家分析说,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余额是按现行定存3个月的基准利率2.60%来计算,如果可以预见两年内不会动用这笔资金,应该将账户余额提取出来投资。可存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或购买银行一年期以上理财产品、信托类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以及债券型基金。
如果将4万元放在公积金账户里,一年下来可以累积的复利为1040元。但如果选择一家存款利率“一浮到顶”的银行来存款,利息将达3.30%,一年的利息收入为1320元。而换作购买一年期以上理财产品,目前的预计收益率普遍在4.5%左右,这样算下来,一年的收益可以达到1800元左右,这比让其躺在账户里睡觉要高出760元。
公积金额度调整政策范文3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
1 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作用,增强职工维权意识,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1 可以利用当地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进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等基本政策的的宣传,要做到简单、明了、易于接收。对于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宣传,人们即使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问题不是很关心,也会被动地感受与认知,从而慢慢地接受与了解;
1.2 可以通过网络宣传。在当今信息社会,网络无处不在,通过网络了解世界,是人们越来越普遍的生活方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与政府网链接或专门开通住房公积金网站,让广大职工通过网络及时准确地了解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或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规定。也可通过网络查询,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的相应信息,让广大职工做到心中有数。
1.3 各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定期进行上门宣传。通过到重点和难点单位宣讲住房公积金政策,我们要让广大职工和企业主及单位领导充分地认识到住房公积金与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同样是职工应享有的权益、是同等重要的,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主与单位负责人应尽的义务。
1.4 也可通过公积金管理部门向各缴存单位、职工发放宣传资料或小册子(资料要简捷、易懂、易记),让广大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及企事业职工书面了解自己应享有的住房公积金义务和应享有的权益。
1.5 可以在街道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与承办银行等相关单位定期地上街或到公共场所进行集中地宣传,这样可以起到以点带面、影响广泛、意义深远、事半功倍的效果。
1.6 可以在城区主要干道或场所设置广告牌、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广告牌、宣传栏、宣传标语的内容要及时地更新,要作到准确无误、通俗易懂、主题突出。
1.7 可以通过知识竞答、晚会、歌咏比赛、体育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
1.8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对外公布服务地点、咨询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公开办事流程、做好窗口服务建设,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
2 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网站的开通与正常维护及更新工作。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始终把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2.1 做好中心内部的信息化建设。
每一个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或管理部应开通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和监管网络系统(内网),这样即满足了住房公积金“数据集中存储,业务分级管理”的要求,也实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管理的实时和同步,住房公积金归集模式也由过去委托银行单独管理转变成委托银行和“中心”共同管理。当然现在有些市与市之间、省与省之间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没有联网或系统的多样性及政策不统一也导致其必然具有一定局限性。最终的目标就是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监管系统的全国统一性与全国联网。
2.2 做好中心外部的信息化建设
首先应开通住房公积金对外服务网站,作为为广大职工服务的信息化平台,网站必不可少,住房公积金网站可以集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咨询、数据查询、经验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凡单位开户、人员增减、基数调整、职工支取、转移、贷款等业务可以直接从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同时网站还可以通过“问题解答专区”,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缴存以及公积金的支取使用等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 。
其次就是通过网络终端。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与银行合作,通过银行柜员机、触摸屏、发行住房公积金卡等终端为广大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利益服务。例如: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行的住房公积金金穗联名卡,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量身定制,既具有金穗借记卡的所有金融服务功能,又具备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公积金贷款查询等特色功能。
其特色功能有:
2.2.1 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明细查询功能:
持卡人可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所有自助服务终端上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计息明细。
2.2.2 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贷款明细、还款计划查询功能: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持卡人可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所有自助服务终端上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余额、每月的还款明细,以及未来还款计划,查询结果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打印。
2.2.3 住房公积金支付功能:
对于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支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划转至职工本人的联名卡,持卡人可在全国农行网点和ATM支取现金及消费。
2.2.4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卡功能:
公积金借款人以联名卡作为还款卡的,按照约定将月还款额在还款日前足额存名卡中,管理中心在扣款结算期内,委托银行从联名卡中扣款。
2.2.5 住房公积金批量划付功能:
为方便公积金借款人还贷支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支取划付公积金申请,管理中心在贷款偿还期内依据还贷支取的有关规定计算申请人应该支取的公积金,在约定时间每年两次集中划付至借款人名下的联名卡中,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其他的如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该卡是面向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发放,集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审批后提取、贷款发放与还款功能及个人储蓄、结算和消费等功能于一身的多功能联名借记卡。其功能优势主要体现在: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与借记卡账户相关联,通过银行卡这一便利的支付工具进行住房公积金查询和专项应用,实现一卡多功能,满足缴存个人多样化金融需求。 还有如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卡等。
3 认真受理缴存方面的职工投诉,加强行政执法、督促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排除困难,不受干扰,不循私情,对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未缴或少缴的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罚,维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4 坚持实行缴贷互促机制,利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查时机,通过计算职工在购房时的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督促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明市2011年的可贷额度为借款人及其房产共有权人离、退休年龄内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当职工缴存基数低时,其按2倍计算的可贷额度就少。
可贷额度=(借款人当前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距离退休剩余工作年限×12+借款人已缴纳住房公积金金额)×可贷额度计算倍数+(房产共有权人当前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距离退休剩余工作年限×12+房产共有权人已缴纳住房公积金金额)×可贷额度计算倍数。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倍数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调整的。
5 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联系,确保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应缴尽缴。
财政部财综[2005]52号文第四条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长期住房储金,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按照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缴存比例,安排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并确保预算安排的住房公积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于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要尽快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不得拖欠住房公积金;对于历年因财政困难拖欠的住房公积金,要采取措施逐年予以补齐,确保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应缴尽缴”。对于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或季反馈给财政各职能科室,通过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拨款加强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进行日常监督。
6 建立跟踪催缴制度,确保单位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
住房中心可按上年度已缴交单位,按银行或按单位总数比例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通过每月月末查询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情况,发现已欠缴或到月末当月应缴还未缴存的单位,可通过本部门相应责任人员用电话或到单位走访的方式,督促单位及时地缴存。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可与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签订相关协议,通过制定相应的激励和考核机制〔例如:可以通过考核承办银行的每月归集率(每月单位实际缴存额/每月单位应缴存额)或每月公积金的到位率(每月实际缴存单位数/每月应缴存单位数)〕对承办银行进行住房公积金归集考核以加强单位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另外也可通过考核承办银行的每年新增开户数以达到住房公积金归集面的扩大。
7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省内联网和全国联网。
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和住房公积金的用途的增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已深入人心,如何维护职工权益、方便职工办事及住建部对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各省级监管部门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全省联网及全国联网已是当务之急。
首先,2011年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已高达2.1万亿元,通过联网监控有利于上级部门从根本上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其次,联网监控有利于维护职工权益,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事项。联网监控后,住建部能够每月公布每座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进度,并对不能够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重点城市和单位进行督办,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我们住房公积金内网的联网,可以防止在这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另一城市不认的情况。在另一城市购房贷款时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
8 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人民银行之间的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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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化本市住房制度改革,支持和鼓励干部、职工购房,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以及《关于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的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人是指受委托人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借款人是指具备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向委托人提出借款申请的自然人。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或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的职工,以在本市购买的自住普通住房作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行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的政策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具体办理;并委托人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权利与义务。年度贷款计划由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
第六条 贷款对象,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或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的职工。
第七条 贷款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二)具有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参加住房货币分配的证明;
(三)银行存款达到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0%以上(含20%);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签订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每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第三章 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 贷款额度。办理贷款,每笔贷款额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借款人在离、退休年龄内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或所获得的住房贷币分配补贴总额计算;其配偶、同户成员或非同户的直系血亲,经本人同意,也可以计算其份内额度;
(二)经不高于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80%计算;
(三)最高贷款额暂定为16万元,今后,根据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不足时,借款人可向受托人申请商业性购房抵押贷款,并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条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第十一条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二条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应到受托处填写借款申请书,并连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交受托人审查。
第十三条 受托人审查同意后,将借款申请书连同有关资料送委托人审批。
第十四条 委托人审查批准后,借款人按规定办理房屋抵押及保险等有关手续,并与受托人签订借款合同。
第五章 贷款抵押、偿还
第十五条 借款人必须将所购住房用于贷款抵押,以预售房产(期货)作抵押,应将预售房屋合同和市国土房管局出具的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交受托人保管,预售房单位在办好《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并交受托人保管之前,如借款人违约,预售房单位承担连带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责任。
第十六条 抵押房产的价值以具有资格的广州市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格为准;未经受托人同意,借款人已抵押的房产不得再作其他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赠予。
第十七条 借款人在办理房公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同时,又申请了商业性购房抵押贷款的,对所购房产进行处分时,所得款项须按比例偿还。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到期的贷款本息,超过银行宽限期仍不偿还的,受托人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十九条 贷款采取按月偿还方式。如借款人连续6个月没有按借贷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通知预售房单位内代为偿还。
第二十条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受托人应在三十日内将抵押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权益文件退回借款人,并到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受托人可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分:
(一)借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之条款;
(二)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规定的条款尝还本息;
(三)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续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其继续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其继续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措款合同之条款。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经协商采取作价转让或拍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除与处分抵押物有关的税款;
(三)偿还抵押人所欠贷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
(四)剩余部分退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贷款本息和违约金、赔偿金时,委托人、受托人有权向贷款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六章 抵押物及贷款保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在抵押合同签订前,必须到受托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指定险种的抵押物及贷款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借款额;并将受托人列为保险合同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四条 抵押物及贷款保险期限应与抵押期限一致。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保险合同,否则,受托人有权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在保险期间,抵押物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因借款过错而造成的损毁,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章 贷款监督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应保证贷款专款专用,否则受托人有权提收回贷款。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事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原合同内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七条 借贷方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而获得贷款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贷款资格,由受托人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并由委托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追究处理。
第二十九条 因受托人或委托人的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损失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县级市可参照办法执行。
公积金额度调整政策范文5
一般来说,房贷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的自住型房贷者;另一类是利用房产解决资金周转问题的人。贷款目的不同,在选择房贷产品时也应有不同的考虑。
自住型房贷者:利息节省是关键
对于这类房贷者来说,在选择房贷产品时,最关心的是节省贷款利息。而在节省贷款利息方面,有以下几种房贷产品可供选择。
1.双周供
双周供是指将按揭贷款的公平款方式从原来每月还款一次变为每两周还款一次,每次还款额为原来月供的一半。双周供还款的频率高,每次还款的金额较少,故投资者承担的压力较小。
分析:在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双周供这3种还款方式中,等额本金是最节省利息的,但是,由于等额本金是递减式还款,前几个月的还款额相对高一些,对于很多工薪阶层的人们并不适合。权衡利弊,双周供介于其他两种方式之间,既能达到节省利息的目的,又不会过多增加借款者的还款压力。
2.固定利率房贷
固定利率房贷是指在房贷期限内,不论银行利率如何变动,借款人都将按照合同签订的固定利率支付利息,不会因为利率变化而改变还款数额。其优点在于利率不随物价或其他因素的变化而调整,而将未来的利率风险锁定。缺点是一旦利率水平降低,在房贷利率固定情况下,和其他浮动利率贷款相比,购房者有可能要多支付利息。
分析:虽然固定利率并不能绝对节省费用,但是,的确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利率上调给贷款者带来的风险,不必担心因利率的上调而使总体的利息支出“水涨船高”。尤其是对于那些投资型的房贷者来说,还款固定,便于安排资金。
但是,如果计划短期内提前还贷,或想增加还款额的购房者,最好不要考虑申请固定利率房贷,因为要交纳较高的违约金。而且,目前固定利率贷款的利率是高于普通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如果加息预期失败,不但不能够节省利息,反而会比普通商贷要多支会利息,得不偿失。
3.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或自建、翻建、大修)住房职工发放的一种政策性担保委托贷款;贷款发放委托银行,并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方式。
分析:近几年来,政府连续上调商贷利率,而与此产生鲜明对比的是,公积金贷款相比十分微弱。目前,5年期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32%,5年期以上利率为4.77%。对于普通房贷者而言,即使商贷使用的是下浮15%的优惠利率,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仍为6.04%,二者相比利率差为1.27个百分点,这将直接影响到房贷者的利息支出。同时,公积金贷款还有一些优惠政策以弥补款额度较低的不足。
解决资金周转问题的贷款者:让房贷动起来
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利用房产进行资金周转是一个十分明智的选择。对于这类房贷者来说,目前可以选择的房贷产品也很多,每一款都有其特定的适应人群,作为借款者切勿盲目行事,要根据自身特点比较分析后再进行选择。
1.循环贷
循环贷是指借款人将按揭房抵押给银行而获得一个贷款额度,在对应的时间和额度内可以分次提款,循环使用。根据额度确定方式的不同,“循环贷”可分为自主额度和综合额度两种。对于前者,要想获得较高的额度,只要客户所选择的还款方法使本金摊还的速度比等额月供快,两者之间的差额就可供客户使用。
分析:循环贷的实质就是抵押贷款。办理循环贷,房产需经重新评估,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但用途较为局限,不能用于炒股,基金投资等风险性投资,且不能提现。
2.随借随还
招商银行推出的此业务是指客户通过房屋抵押获得个人授信额度签订协议后,可以通过招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自助办理个人借款和还款业务,具体包括自助借款、自助提前还款和自动提前还款3项功能。通过“随借”功能,客户用多少借多少,借多少钱计多少天利息;通过“随还”功能,客户可根据自己的家庭财务状况,结合自己的职业规划自行设计还款计划,可实现当天还款,当日结息。
分析:随借随还是一个具有极强综合理财功能的房贷产品,它的问世也使房贷成为家庭理财最重要的工具之一。该业务具有最能省息、足不出户、自动审批、瞬间到帐、无纸化手续等5大特点。但选择该产品的房贷者需要注意,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已还款额度范围。
3.置换式房贷
置换式房贷是指对全额付款购买商品住房,取得永恒所有权证书不超过2年的自然人客户发放的贷款。与普通个人住房贷款相同,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贷款成数最高为七成,贷款利率也执行相同标准。
分析:贷款成数、利率、期限都与现行个人住房贷款相同,一般情况也可享受优惠利率。但是置换式房贷审批比较严格,不但要求申请者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不超过2年,而且必须是因需清偿购房所负债务而申请的贷款。
4.同名转按揭
同名转按揭是指正处在按揭期间的借款人,为了增加(减少)贷款金额或延长(缩短)贷款年限,把住房按揭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
分析:同名转按揭操作相对简单,其最大特点是,可以利用处于抵押当中的房产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同时,在利率上也会有一定优势。但是对于办理此业务的房贷者来说,重新申请贷款数不超过原购房价;抵押房产不小于60平米,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5年。
5.抵押消费贷款
借款人将自己或他人(如亲属、朋友、同事)拥有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和种消费用途,如买房、装修、买车、出国、旅游、留学等。抵押后的房产仍然可以正常使用或出租。
分析:对于想要办理抵押贷款的借款者来说,首先手中的房产必须是完全产权。在贷款额度上,各银行会根据抵押房屋类型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贷款额度,普通商品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评估值的70%,别墅、商铺的贷款额度则不超过其评估值的50%。对贷款期限各家银行也有不同的规定,但期限大都比较短,一般分为1年、2年、3年、5年等不同档次,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一般按照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执行,但也有银行会根据个人资信状况最低下浮10%。而且银行要求申请抵押贷款的房产年龄不超过15年。另外,经济适用房和以成本价购置的房产,很多银行是不接受办理的。
6.气球贷
公积金额度调整政策范文6
在刚刚过去的一周,不少城市的新房成交量环比大幅下滑。
与此同时,多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却仍在频频收紧。继北京宣布使用公积金或商贷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都由原来的六成提高至七成后,4月8日,苏州市区、昆山也收紧了公积金政策。两地均规定,贷款额度调整为账户余额的10倍。
相关人士认为,收紧公积金政策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配合楼市调控节奏,二是地方公积金余额不足。
点评:在全国各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不少城市的房地产成交量出现了“断崖式”的回落,这是3月透支后续成交的一种表现;另一方面,各地政策面的不确定,也促使市场逐步从恐慌转变至观望。总体而言,整个3月已大幅透支市场“能量”,至少在上半年内楼市成交或是一个逐步向下“摸底”的阶段。
住建部摸底国五条落实情况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已经获知住建部摸底各地国五条落地执行情况。基于各地不同的楼市情况,原则上住建部不会出台“一刀切”的调控政策,但是考虑到地方存在依赖土地财政等情况,或放松调控,住建部也将对各地的调控效果进行汇总、并分析测评。
“不排除基于当地的楼市情况,要求其调整政策,”一位人士表示,汇总、评估的报告也将上报国务院。
报道称,住建部正在筹备有关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等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点评:过去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都是头疼医脚,因而出现了房价越调越涨的怪象。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
万科首季148亿拿地翻9倍
4月8日,万科公布3月份销售数据,今年一季度累计实现销售面积371.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436.5亿,同比增40%。一季度销售均价11750元/平方米,同比增14%。与此同时,万科拿地热情高涨,一季度斥资148亿拿地,同比增加889%,翻了将近9倍。
点评:素有土地市场风向标之称的万科,一季度大举拿地,一是补货的需要,二是对于未来楼市的谨慎乐观。但是,万科总裁郁亮表示,从目前存货情况分析,一线城市房价不存在大涨的可能。
退房令3年收效甚微
2010年3月18日,国资委要求78家非房地产主业的央企对地产业务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只保留16家央企从事房地产业务,但一年后,获批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又增加了5家。
三年过去,由于种种原因,退房令的执行实际上雷声大雨点小,而真正退出者也寥寥无几,相反“国”字头的房地产企业甚至逐渐稳固了其行业巨头的地位。
点评:一来,过去的一年,房地产行业还是最赚钱的行业,二来,国资委并没有给出78户央企退出房地产业的时间表以及具体进展。核心问题是,退出与否,从政策层面来说并无强制性的要求。
任志强:老百姓用离婚抢房表达不满
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会在海南举行,华远董事长任志强在2013年博鳌论坛上表示:“从三个方面中央政府发出一个信号,要继续关注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