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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与规划范文1
关键词:城市;建筑;设计;规划
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第三次产业大转移的背景下,我国迎来了城市化进程的高峰时期,现代城市建筑的新概念、交通方式及生活理念的变化,造成传统城市空间的消失,原有维持建筑在城市中角色的有机制约力在城市化过程中逐渐消失,规划师不能用传统的手法对待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必须寻找一种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能够适应各个阶段和层面规划的设计方法,“城市设计”就是一种有效的设计工具。
一、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又称都市设计(urbandesign),很多设计师和理论家对这一名词的定义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现在普遍接受的定义是“城市设计是一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镇功能,并且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门学科”。相对于城市规划的抽象性和数据化,城市设计更具有具体性和图形化,上个世纪中叶以后,很多实务上的城市设计多半是为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提供指导、参考架构,因而与具体的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有所区别。城市设计复杂过程中在于以城市的实体安排与居民的社会心理健康的相互关系为重点。通过对物质空间及景观标志的处理,创造一种物质环境,既能使居民感到愉快,又能激励其社区(community)精神,并且能够带来整个城市影响范围内的良性发展。
城市设计其研究范畴与工作对象过去仅局限于建筑和城市相关的狭义层面。但是,与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建筑学等较有历史传统的学科概念类似,城市设计这一范畴已经开始变化,除了与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建筑学等之间的关系日趋绵密复杂,也逐渐与城市工程学、城市经济学、社会组织理论、城市社会学、环境心理学、人类学、政治经济学、城市史、市政学、公共管理、可持续发展等知识与实务范畴产生密切关系,因而是一门复杂的综合性跨领域学科。其衍生出来的城市设计理论主要专注于城市规划过程中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实践和理论发展。
二、城市设计与城市总体规划
在城市规划设计实践上,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设计都能够处理城市空间等问题,两者关联较高,但两个领域在实践中所产生的效能也有一定的差异。
当代城市设计的主要处理对象是“城市”或是“城市”的一部分。通常情形,城市设计工作可以镶嵌在更大范围、更长期的城市规划工作之中。当城市总体规划将城市区域中的各种主要功能区域(商业区、住宅区、文教区、自然或历史保存区...等)以及其它问题予以确定之时,城市设计便已在各个特定模块之间建立其空间属性,合理深入组织其相关的特性,并随之考虑与其所属物质群体的整体和空间形构。
举例而言,在处理城市交通系统时,城市总体规划不仅考虑大众运输路线所延伸服务的周边其他城市、郊区或乡村,以及这些地区透过大众运输路线与城市所串连而产生的整体社会现象,还要考虑城市内部的公共交通等问题。同时,城市设计需要考虑:公交车站或轨道与社区的关系,例如社区居民如何便利安全地往返于住家与公交车站、公交车站在社区生活中的服务功能与其他社会意涵,轨道、公交车辆行驶与社区景观如何和谐共构、对社区生活的妨碍与防范..等等。此时,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设计相互交融。
另外,两者的差异在于:城市总体规划所处理的空间范围较城市设计为大。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空间尺度,不仅超越城市中的分区还涉及整个城市的整体构成、城市与周边其他城市、镇、乡村的关联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经常需要考虑城市在更大范围中的定位,此处所指更大范围,可以指涉及都市群、“区域”(以区域规划专业角度所认定的区域)、省,甚至经济协作发展网络等,而这些往往是城市设计较少着墨的问题。
城市设计与城市总体规划还在其他几个方面有所差异:城市设计不需要在互为关联的城市机能之间决定城市内各分区的土地使用问题,这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工作。其次,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城市设计比城市总体规划较少涉入城市政策制定的政治过程。
三、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阶段,城市设计要在三维的城市空间坐标中化解各种矛盾,并建立新的立体形态系统。而控规则偏重于以土地区域为媒界的二维平面规划。二者虽然表现出不同的形态维度,但关联度很高。
城市设计侧重城市中各种关系的组合,建筑、交通、开放空间、绿化体系、文物保护等城市子系统交叉综合,联结渗透,是一种整合状态的系统设计。城市设计具有艺术创作的属性,以视觉秩序为媒界、容纳历史积淀、铺垫地区文化、表现时代精神,并结合人的感知经验建立起具有整体结构性特征、易于识别的城市意象和氛围。
控规的重点问题是建筑的高度、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数据,依然是数据平衡问题,例如底层架空奖励容积率的做法就是一种典型的平衡做法,而城市设计的重点是建筑高度(不同于规划中的高度规定)、风格、室外空间与界面、人车交通解决方案、整体材质色彩等等。此阶段的首先要进行宏观层面的城市设计运作,即城市设计的深层内涵研究,以此确定其具有决定意义的“依据”内容。如构建适宜的布局结构、整体景观设计等,宏观层面研究工作内容是城市设计运作的核心工作。控制性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城市历史环境特色的研究、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利用、结构骨架构思、绿化及步行系统设计、景观视廊的组织、城市结点系统的构思等。
其次,城市设计还要对局部地区的空间环境作进一步控制与整合,将地块与空间转化易于限定和控制的符号、文字、数字,对控规提出的技术数据做一定的整核,用分析和规划控制引导指标形成对不同层次间的界定与表达、并要近远期结合,针对不同地段的城市空间做时序上的统筹安排,并提出不同的控制意见。同时,由于控规用地地块划分较为机械,小地块之间互联不够,运用整体城市设计的手法可以很好的解决控规系统内部无法克服与协调的问题。
城市设计与规划范文2
2009年初,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开展“街区规划”试点项目,以特定街区作为试点,探索将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纳入规划管理的可行性。在历时2年的编制和研究过程中,承担此项任务的成都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组,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
1前期研究———充分作好与规划管理对接的准备首先,考虑到城市设计主要内容需落实到规划管理平台,在城市设计编制调研阶段,就应该采取“一体化”的编制思路,与规划管理对接。在现状调研阶段,除了对用地权属和建设现状进行详尽的调查外,还应该详细收集、整理规划局历年的行政许可信息,并与已批和在办项目充分协调。同时,深化研究规划区与周边地区的对接关系,以及上层次规划对本区域的目标定位,确定规划区发展方向和承担的城市职能,保证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方案的可实施性。
2规划方案———以量化为基础确定形态方案一般的城市设计在构建形态和空间时,往往会追求方案效果,忽视对于规划区建设承载能力的思考,以致最后实施难度较大。所以,在设计方案阶段,首先应以量化分析为基础,再进行方案设计。由于成都市的地块建设量控制,主要依据《成都市技术管理规定》中形态分区所确定,而形态分区由于各分区面积较大,常常出现各地块基准容积率均相同的情况,导致了各地块在开发建设后,建筑高度、建筑体量趋同。因此,我们采用了在保证片区内建设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同一开发主体的不同地块之间,可相互转移开发建设量的规划方式,以此调整整个片区的空间形态,形成疏密有致的空间格局和富于变化的形态。
3控制内容———深化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设计成果一般应包含三部分主要内容,分别为分析研究、方案设计、设计导则。其中,设计导则提出的各类设计控制要求,应结合规划控制的各项指标,共同落实到地块图则中去,直接作为落实规划管理的依据。可以说设计导则是衔接管理最为直接的部分,控制内容也只有通过设计导则衔接控规和规划管理。因此,为使后续编制人员能准确理解城市设计对于各地块的控制要求,在设计导则编制阶段应尽量避免使用描述性语言,需采用“量化、定性化”的方式对控制内容进行明确。
4控制力度———确定刚性和弹性控制内容在城市设计编制完成后,控制内容的雏形就基本形成,但控制内容进一步落实到控规还需要在制定时,将控制内容进行必要的分离,分别形成刚性和弹性的两类控制内容。对于可量化的指标控制体系,如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退界退线距离、连续面宽长度等内容应在控规中通过刚性指标和图示予以控制。但对于建筑形态、建筑风貌、交通引导、环境设计、功能业态等非量化性控制体系,应相应制定弹性控制内容,进行必要的引导。
5成果表达———与现行规划管理平台对接目前,成都市的控规详图是通过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图以及道路工程规划图进行控制管理的。因此,针对形态控制需新增一张控制图纸。由于不同城市设计的控制内容不尽相同,在图示化表达的规范性上,不易限制过死,但需遵循刚性控制内容定量、弹性控制内容以引导方式为主的表达方式。
二、结束语
城市设计与规划范文3
关键词:城市规划;特色;可持续性
前言
现代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人类居住环境的复杂化,产生了城市规划设计理念并得到不断发展。城市规划设计理念是关于一个城市较长时期内的战略性发展指导,其任务一是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和城市的发展规模;二是综合部署城市各组成部分的用地,对工业、交通、住宅、商业、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等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布局。城市规划设计是约束城市规划的重要学科,对城市规划和城市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城市规划设计存在问题
1.1不注重地方特色,盲目套用,城市结构形态环境雷同
城市规划中“技术乌托邦”的思想与文化的趋同性带来城市规划色的缺失。我国目前城市规划设计模式是以功能主义的基础,以规划技术作为主要规划手段的模式。尤其是文化的趋同在城市的规划与建设中成为现实,技术性文化占主流地位的结果是城市规划与人居环境日趋同质化。城市规划对特色的认识有待全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1.1仅注重规划中的物质特色,忽视了小城市特色中的非物质要素。城市规划中注重城市内容要素的共性方面,没有注意到诸如山川水势、建筑材料、文化、历史、地方技术等构造城市素材的特色方面。
1.1.2城市特色应是一个整体,从结构形态规划,用地总体布局到详细规划、单体设计的各个步骤,从城市总体景观到街道、建筑都是其特色所在。我国小城市详细规划的模式是先由道路交通控制划定的地块的大小、形态等,然后在地块上布置形态各异的体量并依此而制定详细规划,各个建筑单体也标榜自我,以营造各自的特色,正如某学者指出:“各个建筑单体追求特色,正是造成当前城市(镇)缺乏特色的主要原因”。城市规划设计中套用大中城市的规划模式,造成城市原有特色的消失。在规划设计不注重原有的地形、景观特色,造成城市特色多样性的减弱和原来良好的社会空间与城市肌理的破坏,这也是减弱城市特色的一个方面。
2.城市规划原则
为了合理地进行城市规划设计,规划时必须采取合理地采取适合的原则:
2.1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环境与资源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布局,提高城市环境综合质量,寻求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努力实现发展生态环保效益型经济的目标,使规划统筹安排、持续发展。同时把握城市社会经济与城市发展趋势与规律,调整城市用地的功能布局、交通网络系统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2.2客观原则:以科学的态度充分认识城市发展建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规划即具高起点、高标准、长远性,又要与实际密切结合,寻求切合实际的城市开发策略、发展指标与阶段目标。使规划适当超前,兼顾现实。
2.3特色原则:充分提炼城市自然、历史、文化、现状特点,发挥较好的自然条件优势,在城市形象和整体空间环境研究的指导下,进行城市景观特色的创造,使规划精心构思,体现特色。
3.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各阶段的应用
城市规划主要研究内容是以城市社会发展需要,来确定城市功能和土地利用,在研究过程中需运用城市设计的理论和方法,但从其过程和结果来看,主要是二维空间的工作;城市设计是以城市空间形体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三维空间的规划设计工作,它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3.1城市设计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运用
城市总体规划是从宏观角度对城市的功能结构、产业构成进行空间布局和调整,其规划的结果将会形成较为合理的城市宏观空间布局,从而大致确定了城市居住、商业以及公共设施等的不同功能的建筑分布状态。我们知道,不同功能的建筑具有不同的外部特征,从而也就形成了城市的雏形。所以说在总体规划的色块图上,实际已经决定了城市的大致空间形态。
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是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布局的基础上,研究城市空间形体环境的总体布局。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系统的布局,重要的、标志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布局,城市轮廓线的布局等,使整个城市的空间形体,形成一个完整有序、有机统一的整体―即城市范围内的空间形体布局。
3.2城市设计在城市详细规划中的运用
详细规划能够更为明显的体现城市设计的思想,通常有一种误区,就是一提到城市设计就会想到群体建筑的空间布局,其实我认为这只是城市设计较为深化的一种形式,也是城市设计对城市的作用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城市的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能够控制城市大致的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风格等较为模糊的城市形象。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上承总体规划,下启修建性详细规划,因此其城市设计更注重其特有的“连续性”特点。从“承上”角度,城市设计应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并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合理的修正;对特定地段要从整体环境人手进行详尽的城市设计运作。从“启下”角度,城市设计既要匠心独运,为后续设计留有伏笔;又要避免规定过死,应为后续设计工作留有较大的创作余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的内容、深度与指标体系的完善与否,以及对设计部门工作的评价,将直接关系到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服务对象――规划管理的效果。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必须充分注意城市文化的延续与创新。文化环境的存在,是决定城市设计特色的灵魂。城市有特色的街、巷、古树、广场和历史建筑,规划中都要从景观方面加以保护。这是形成城市特色的重要方面。城市设计要尊重地方风貌和人文环境,并将其融合在现代设计语言里,形成城市文化的特色。有价值需要保护的建筑,周围新建筑的体量、尺度,甚至设计细部,都需与其呼应,其中建筑高度的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到了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的大致形态其实已经能够以显现出来。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是深化完善特定地段的控制性空间定位的详细规划,使其内容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
3.3城市设计在建筑设计中的运用
建筑设计是建筑单体工程的设计工作,是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的继续和具体化。在建筑设计中应从城市整体角度,考虑建筑单体设计,用于塑造良好的整体建筑环境建筑设计过程中城市设计手法的运用也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因素。好多建筑师往往较少的考虑建筑体周围的环境因素,而仅拘泥于建筑单体本身的形体设计,忽视了建筑体与其周围的城市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很多优秀的建筑实例可以证明,好的建筑一定要与其周围的城市环境和谐融洽,运用城市设计的思维模式进行建筑创作可以说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解决建筑与城市的关系,也是作出优秀建筑设计的一条有效途径。
4.结语
城市规划最主要的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的城市,应具备展示城市形象、满足人们活动需求、改造城市环境的功能。不断优化城市建设、利用保护城市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以使城市成为一个生态型、文化型和生活型的市民城市。
参考文献:
[1]涂军飞.浅谈城市规划建设新模式[J].科技创新导报,2008(08).
[2]曾浦成.我国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16).
城市设计与规划范文4
关键词: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整体与部分
城市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全球化浪潮来袭,一个国家能否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获得国际地位,主要是依靠城市的竞争力。而建筑是组成城市的重要因素,也是城市的重要象征。就像我们提到上海,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东方明珠,提到迪拜,想到迪拜塔,当然还有北京的故宫,悉尼的歌剧院,等等。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的关系密切,建筑设计是城市规划设计的一个部分,而城市规划设计是包含建筑设计的一个整体。在城市的景观设计中,我们必须做到放眼整体,同时关注部分。只有做好了建筑的设计,在部分上达到极致,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一部分,同时也放眼整体,使每一部分都能在城市这样一个大环境中达到协调,才能拥有美好、和谐的城市景观。
一 建筑设计
建筑是组成城市这个整体的基本细胞,我们每天可以看到的建筑物有大厦、桥梁、堤坝、高架快速路、电视塔等,另外城市建筑的内容也能够细微到桌椅、灯具甚至标志物。城市建筑设计主要是指在建筑物建设之前对与建筑物有关的所有事项进行通盘的考虑并设计解决方法。
在未来,建筑设计从理念到实践都会发生一些变化,因为随着能源结构、技术手段、环境状况等因素的改变,未来的建筑必然会向绿色化发展,这种建筑风格旨在节约能源、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做到人与自然和和谐共处。
二 城市规划设计
建筑设计主要是关心在某一特定空间的某一建筑,很少关心它的邻居及与之相共存的整体环境,缺乏对城市空间的总体认识和把握。而城市设计则是对城市从整体形象上的把握,即使是具体到任何细小的局部,设计师依然会对其进行设计。城市设计以城市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作为主要对象,一个好的城市设计在于整体环境的和谐、优美,不仅仅是单纯的单体建筑设计。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进步,我们依赖GIS技术可以越来越理性的进行城市规划设计。
三 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的关系
城市规划设计是一门关于在实践中安排城市规划和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相关联的实用性学科,它这要解决的是城市建设中的面和线的问题。建筑设计是在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关于建筑物建造的学科,是解决城市建设中面和点的问题。只有这两个问题都得到解决,才能树立和谐、优美的城市形象。那么,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呢?总的来说,就是城市设计规划为建筑设计提供总的指导和框架,而建筑设计实现城市的总体规划设计,并加以完善和丰富。
就城市规划设计对建筑设计的指导而言,主要在定位、定量、定形、定调这四个方面。定位,是指这个建筑物应该建在什么地方,这必须与城市的整体环境协调。定量,除了协调建筑物的容量、尺寸、角度以外,还要保证建筑物的容积率等。定形,主要是控制建筑物的高度和体积。定调,就是协调建筑物的风格,试想一下,一幢欧式洋房出现在一片低矮的四合院周围,会造成怎样的效果?
对于建筑物来说,必须满足城市规划的思想,才能做到与环境协调。这就要求建筑者必须要有整体观念和环境观念。整体观念要求把建筑看作是城市物质整体的一部分,而环境观念要求把建筑与其周围的其他环境因素看作有机整体,注重空间的相互渗透和联系。
四 正确处理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的关系
首先,我们应该科学对待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是一种社会空间与物质空间相结合的实践活动。由于城市及其建筑的特点,我们要做到的是,在一百年,或着更长的时间后,我们的城市及其建筑还不至于必须要被更换,这就是说,在城市规划时要站在更高的立场上看时代的发展与变迁。其次,建筑设计必须满足于城市规划设计。既然建筑设计是城市规划设计的一部分,那么我们就必须使这个局部满足整体。注意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即使很小的建筑也可以取得非常好的景观效果。最后,我们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城市规划设计评审制度,因为城市是大家共同的,有了好的城市环境,民众的生活会更加便利、愉快。
五 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思想
“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思想,是指在城市发展进程中,要充分考虑和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使城市的每位居民都享受到平等、自由的权利和安全、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在城市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时,我们必须首先有这种“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思想。首先,设计建造者必须有关注人的权利与价值的意识。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1.有合理的交通规划。城市越来越发展,但是居住在城市中的人出行却越来越难,交通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大城市共同面临的难题。合理的交通不仅是城市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保证,同时也是居民能够在其中幸福生活的前提。2.保持适度的城市规模。现阶段,世界各国的城市都在扩张,但是大城市的问题日益暴露,水资源、环境压力、治安压力、市政资源共享都已成为顽疾,所以必须保持一定的城市规模,切勿盲目扩张。其次,在城市规划中,还要注意其连续性,也就是在上文中说到的,在数年后,城市还是有其特别地存在价值,因为在时间的洗涤之下,它有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宜居,“以人为本”要求必须要使城市中的人能够因为城市便利的交通、完善的设施、优美的环境、和谐的氛围而生活得更好。
结语:正确处理好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建设我们美丽和谐的城市。
参考文献:
[1]董晓峰,建筑设计的发展趋势,[M],房屋建筑学,2009
城市设计与规划范文5
关键词: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关系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analysis of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urban planning and architectural design to reveal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ty planning and architectural design, and shows that they have the relative independence, continuity and integration of development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interaction, etc. Is put forward in practice, necessity and the inevitability of urban designers and architects to cooperation.
Keywords: architectural design; Urban planning and design; Relationship between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
城市规划设计是一门正在完善和发展中的综合性学科。一方面,它有其相对独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另一方面,其具体的方法和操作技术又与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城市规划等学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正确地掌握并处理好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对于体现一个城市的风貌、展现城市生活模式与社会文化内涵有积极的意义。因此,本文将阐述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从而使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在实际操作中能相互协调,共同创造出高品质的城市景观环境和空间环境。
一、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的区别
城市规划设计是在宏观上对城市经济、社会、空间的综合布置具体安排和科学管理。而建筑设计是针对某单建筑而言,是对城市规划、法律条款、区域规定进行具体落实。对二者进行区别对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和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明确二者的区别以便对二者进行合理结合从而创造出更优美、和谐、宜人的城市居住环境。二者的不同点具体如下:
确定性不同
建筑设计是由开发商提出具体的设计目标及要求,再由设计师由相关的专业知识结合地理环境、风土人情等提供各种满足设计目标的备选方案以供选择,可以说建筑设计是一种由问题找答案的过程,而城市规划设计却没有具体的备选方案。城市规划设计不是简单的按建筑设计去找答案,而是自己要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以此作为建筑设计的目标。
设计的复杂性不同
在建筑设计中大多以象征意义为主,设计师具有形象思维能力即可,面对于一个城市规划设计师不仅要有形象思维,还要有高度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总揽全局对城市进行系统、合理的规划。现代的城市规划设计不仅仅是对物质、工程的规划,而是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发展规划与环境规划。所以对规划师的专业要求越来越高,同时为了追求高质量、高效益的规划,城市规划设计都由各专业人员协作完成。
3.任务的综合性
建筑设计的过程是对答案的搜索过程,设计程序也是从一般到复杂的过程。而城市规划设计则不同,它从工作的开始就要考虑多目标的衔接,是城市基本要素关系的建立与处理、系统分析与综合的过程。在面对城市居民的需求时,各要素间还存在着矛盾,因此,城市规划设计必须妥善处理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又因规划的单一性,所以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无“模”可套、无“法”可推。
4.目标的超前性
一般情况下,每栋建筑物设计前其性质和功能都己确定,建筑设计基本上是一次终极目标的静态设计。但城市规划设计却没有终极目标的稳定性,其规划的整个工程都是对末来目标的探讨,并在社会发展与进步中进行修改调整,它是一种动态设计。
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的关系
1.建筑设计应服从城市规划设计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因而城市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而城市以空间与环境利用为基础,由建筑、绿化、道路、水系、人文风景等共同组成的服务于人的空间地域系统。人在任何时候都在领会城市,城市提供给人们的各方面感受便是城市空间,我们对城市空间进行分析及设计,使人活动的区域空间和各区域空间之间的关系协调,就是城市规划。而城市规划设计是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间的联系、建筑群的整体形象,以生态的、可持续的观点延续城市的历史,展望城市的未来,因此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设计对城市的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建筑作为城市构成的基础要素之一又必须服从于城市内容,他们之间在空间上是点与面的关系,好的建筑如同凝固的音乐,是城市的灵魂,但建筑也不能脱离城市环境,必须与城市环境相融合,因此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同等重要。
2.建筑设计与场地设计应协调
建筑设计不仅仅是对单个建筑物体的设计,还牵涉到场地设计问题。场地设计是为满足一个建设项目的要求,在基地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基础上,组织场地中各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设计活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设计使场地中各要素和谐,其中,建筑物是场地设计中的核心内容,与其它要素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分析如下:
(1)从工作内容上看。场地设计即是整个建筑设计中除建筑物单体的详细设计外所有的设计活动,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工程设施等的总体安排以及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与工程设施的详细设计。
(2)从建设流程来看。实际建设流程中,一般首先是业主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并取得了相应的用地,然后再委托建筑师来设计,建筑师是在业主所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开始工作的。设计者在进行具体的设计前要做细化和完善设计任务的工作,包括项目的组成内容,并对这些内容的规模、形式等一些有关问题做出较为明确的认定,同时要与业主协商,以取得一致的意见。
3.场地设计应服从城市规划设计
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一是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上;二是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它们会对场地设计尤其是布局形态的确定构成决定性影响,分析如下:
(1)对用地性质的规划。具体建设项目的选址上,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这一项目只能在某一允许区域内选择基地地块;对用地进行开发的场地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该地只能做一定性质的使用。
(2)对用地范围的控制。规划是由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共同完成的。
(3)对用地强度的控制。是通过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来实现的,通过对容积率、建筑覆盖率最大值及绿化覆盖率最小值来限定,可将基地使用强度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之内。
(4)对建筑用地范围的控制。由建筑范围控制线来限定,即基地允许建造建筑物的区域。规划中一般都要求建筑范围控制线从红线退后一定距离。
(5)要求规划中对建筑高度、交通出人口的方位、建筑主要朝向、主人口方位等方面的要求,在场地设计中也应同时予以满足。
三、正确处理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的关系
1.重视城市规划设计对建筑设计的指导作用
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末的百余年中,现代建筑与城市规划设计所呈现出的是一场颠覆性变革,其间充斥着无数由逐渐演变而引发的突变,突变而构成的嬗变。“嬗变”是一种发展、一种由矛盾双方交锋而产生的推进状态,一种呈螺旋式或波浪式的上升或前进动势、一种总体上积极的趋向,是实践的作用及其相互间渗透的结果,更是在人类起源、成长、壮大进程中的一种必然性的体现。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相互激发既促成嬗变,又产生巨大的动能,影响波及广泛,对建筑、城市及整个社会进程和人类发展都发挥强劲的推动作用。在新时代的召唤下,现代建筑设计、城市设计也必将与规划、景观设计及相关领域密切结合朝着人性化、多元化、复合化、互通化、生态化、长效化等更优化的设计方向。
城市规划的实质在于合理利用城市的土地和空间资源,协调城市功能布局以及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其着眼点远离建筑物质形态而偏向于社会的整体平衡。城市的建设大都还是由许许多多的、彼此并不一定相关的个体项目构成。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对城市社会的空间环境设计,改善人们的生存空间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城市设计作为一种在定性、定量图文结合方式下的弹性控制方法,可以直接指引到具体建筑单体的设计层面。城市建设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化过程,特点在于设计城市而非设计建筑物,它是弹性而非具象地引导建筑设计,从总体上引导土地的合理利用,保障生活环境的优良品质,促进城市空间的有序发展,同时为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供一种长效的技术管理支持。
2.立足建筑设计,做好城市规划
建筑是基础,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起着引导作用,通过规划将建筑组合形成有机的建筑群体空间,因此在对建筑进行设计时应考虑以下问题。
(1)结合环境。处理方法是先从城市区域规划设计出发设想建筑与大环境的结合:建筑的整体轮廓上,与周围的现有建筑呼应,立面上虚实对比、色彩处理与环境格调相协调,流线上符合环境的肌理。然后从人的感觉出发想象建筑局部小环境的处理。通过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来感受塑造空间。
(2)造型。应有自己的风格,整体性强、简单中体现复杂,不变中起变化。这方面本人喜欢板材效果,直接、明了、轻佻。
(3)理性。承传历史文脉,用抽象化的手法引用或延续历史的痕迹。
这方面最重要的是把视线集中在人的视觉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思考,视线所能及范围内着重考虑。高层建筑顶部以及多层不上人屋顶等视线不能及处采用简洁处理,体现一定秩序,满足可能的俯瞰效果,并从墙面倾斜、局部层高处理等来控制人的视线和控制小环境。如曲面玻璃可将天空反射向地面,使局部低层或镂空引进阳光等。
建筑作为城市的重要构成要素,同时也反映出城市文化和历史。重要的标志性建筑是一个城市的象征,它的好坏对一个城市的形象有着很大影响。所以在建筑方案设计时不仅要关注建筑物本身,而且还应关注其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即要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指导下对建筑进行设计。
结语
综上所述,在设计领域中,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是两个有着共同交集的设计集合,它们在许多理论和观点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二者在城市建设中,处在不同层面,担当着不同角色,各自有着不同的利益,往往会产生矛盾。只有认真研究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相互合作,实现建筑与环境及城市一体化的现代化城市设计。
参考文献
[1]于元飞,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之我见[J].网络财富,2010(7)
城市设计与规划范文6
关键词:城市规划设计;历史文化名城
引言
城市是人类发展到文明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城市也是人类从穴居时代走出来的一个重要标志,城市是随着人口聚集和生产力的发展而形成的,城市是人类财富和智慧的结晶,城市建设反映了时代的经济特征和文化特征,城市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知识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出现的,城市的文化价值是它延续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我们看古今中外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这些名城为什么能够成为世人关注和向往的圣地呢?这里的奥秘就在于其这些城市保持了本民族和特定历史时期的积淀,我们要把最具价值的文化遗存完整保留下来,并且把这些文化宝库留传给我们的后代。这里所说的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着丰富的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征,并且具有重大的历史价值或者革命价值的城市。文物古迹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古代文化和民族文化沉淀积累的承载体,也是历史和文化发展的见证。
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可以概括为点,第一,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这里,对古城格局和传统风貌提了保护和延续两层意思,对现状完好的应予保护,新的建设则要求延续,延续格局和风貌特色应成为古城地区的建筑创作设计的一项原则。新建筑的形象要考虑与传统建筑的对话与联系,作到既有时代感,又与历史相呼应。历史文化名城中格局的构成是综合的,就其字面的意义讲是平面的布局、道路的走向等,但格局和风貌是不可分的,现在一些古城拓宽了历史上的道路,两边盖起了高楼,格局似乎还存在,风貌却全然失去了,这种作法是不合适的;第二,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第三,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风貌特色。
2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设计策略
名城保护规划应体现出对物质要素的保护,也应运用景观设计的方法,即将城市设计的概念引入名城保护规划之中,规划将城市风貌景观和特征景观,物质景观和人文景观加以归纳,划分为两大类,即眺望型景观和游览性景观,并以此为基础,考虑景观的价值和开发条件进行分级,这样就明确了保护重点和开发利用的方向,作为下一阶段的详细规划整治规划和城市设计的依据,景观设计在名城保护规划中的运用,强调的是对一切景质要素的控制规划,这样就体现了名城保护规划的控制性,城市景观分布的空间性,要求名城保护规划具有与之相适应的空间结构,即不同的城市风貌区和景观区之间的过渡和衔接,规划从满足观赏和游览的要求出发。对不同景观风貌区内的人文景观和建筑景观集密地区确定为切点,再以街道轴线作为连接和过渡空间。以空间性的点、线、面结构。把城市风貌区,节点有序的组合在一起,构成相互协调、有机联系。新旧组合的城市景观序列,增加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方便游览。有利于促进名城保护工作、新区建设和旅游业的发展,景观设计的运用。应避免以往名城保护规划仅就文物点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范围作出规划安排。这样将规划控制范围扩大到全部城市区域及其周围地区。对名城历史风貌保护和塑造新的城市形象适应现代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及环境保护都是有益的。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优秀历史文化遗存的规划保护应由点及面,名城保护规划中不但要明确对文物主体的本身进行有效保护。保存其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同时更重要的是以点带面。即以文物点保护带动以地方文化和历史文化内涵为内容的历史文化环境的保护,让优秀的历史文化遣存在它本来产生和发展的文化氛围中。继续存在和发展下去。使生活在现在的人们能感觉到历史性的生活气息,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加以利用。一方面可以为旅游业发展提供资源条件,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一方面可以为人们提供学术研究提供实物价值。可以提供丰富的游览和观光体验,应注重历史信息保留的原真性,在为旅游开发需要对各类文物保护点和历史文化遗存徊以修复和恢复时。应做到整旧如旧。局部更新的保护方法,不要把现代人工修饰和现代建筑手法的痕迹。破坏了历史遗存的原有格局和意境。从而达到恢复和保护的目的。使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环境和主体得以完善停留,对文物古迹和历史遗存的开发利用。即各类景点和游览点的开辟应从长远保护和发展的角度出发加以考虑。以文物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和长远保护的目的出发。
3 城市空间的发展与保护
城市空间的发展与保护应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要解决城市空间的发展与保护应遵循以下三种发展模式:
1)城市的集聚发展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发展不快的古城。
2)郊区化,表现在城市区域内母城、子城的发展相互关联以及空间结构、建设郊区的空间与古城空间相协调,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发展比较快的古城。
3)分散化城市发展。表现在城市的城乡关系、城市与区域发展的相互协调的网络关系用于发展快的古城。
4)传统建筑面貌的继承与发展。城市的风貌总是受到政治经济因素、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地理气候等的影响,而不能单纯地理解为建筑物的风格。城市风貌也包含城市结构、布局、标志、天际轮廓线、街道广场等。因此各个城市具有其独特的个性。我们在继承文化遗产的同时又要吸收现代科学技术,创造时代的新气息,还要处理好新老建筑的关系,使它们在高度、尺度、线条、色彩等方面与邻近老建筑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