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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省、及我市经济工作和价格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措施,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各项价格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现我市2013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调控目标,从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1.督查内容。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重点检查我市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15种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价格水平调控目标实现情况(详见附件),督查各项关于保障市场供应,畅通流通渠道,规范收费,缓解物价上涨对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的影响等相关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履行价格调控责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价格监管水平,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努力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
2.督查方法。市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组将采取听取书面汇报、抽查工作台帐、实地调查调控效果等方式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分定期和不定期二种检查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的督查,根据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不定期督查。
3.注重整改落实。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或违法违规现象,要深入查明问题原因,并及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于涉及政府机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检查中发现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监察局约谈相关责任人。
三、组织领导
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工作由市监察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共同实施。市发改委和市物价局主要负责价格调控具体目标的实现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市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各项物价调控措施落实以及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物价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各镇、街道、板块、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物价调控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部门责职,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确保各项物价调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督查工作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
规模企业总数突破120家;
建设重点项目100个以上;
实现房屋征收面积100万平方米;
建设安置房面积100万平方米。
二、工作职责
成立区“转型发展攻坚年”区领导督大项目指挥部(见附件1),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及各项运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重大项目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督查、项目建设宣传工作;项目前期工作业务培训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领导督大项目工作实行“联系有责任、协调有权威,责任单位抓落实、联系领导抓督办”的工作机制。
1、督查项目区领导职责。围绕项目进度目标检查督促,协调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指挥部联席会议解决。
2、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召开本单位的项目调度会,将本单位所负责的项目进展情况及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以旬报形式报至区领导督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3、项目属地及项目单位职责。区领导督查的重大项目属地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征地、拆迁、环境保障等,并为项目建设提供全程优质服务。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制定项目建设工作计划,包括项目进度目标要求和确保完成任务的措施,并及时向项目联系领导、责任单位及指挥部办公室汇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调度机制
1、坚持现场调度。督大项目的区领导,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深入项目现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项目建设,要求推进不力的项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梳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一般性问题,协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指挥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2、坚持联席会议调度。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项目联系领导推进重大项目情况的报告,会诊、督办、解决重大问题。
督查工作方案范文3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三新”主题教育活动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成员:张建强、时小军
二、督查时间、内容
(一)2月
26日---3月1日,督查筹备阶段工作情况。
1、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看会议记录;
2、是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否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查看文件;
3、是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规划是否分阶段、分层次制定,并且细化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4、活动载体设计是否科学,查看结合各中心办实际是否紧密;
5、每3天是否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条信息。
(二)3月5日---3月8日,督查集中学习阶段情况。
1、查看学习资料是否发放到位;
2、是否开展报告会、辅导会、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知识竞赛、学习考察等活动情况;
3、是否学完了规定的学习篇目,查看个人笔记和集体学习记录,统计笔记字数;检查个人心得体会,统计体会篇数;
4、查看领导辅导讲稿;
5、是否组织统一考试,汇总考试情况。
(三)3月14日---3月17日,督查讨论提高阶段情况。
1、围绕“七个如何”是否都进行了认真讨论,查看讨论记录;
2、是否开展“五看五增强”活动,逐条对照检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查看有关记录、资料;
3、开展“融入大都市、我来献一策”活动,查看汇总梳理的情况;
4、中心办目标任务是否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个人承诺是否公开,查相关文件和个人承诺;
5、查各中心办履行职责的承诺是否报镇“三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看是否在媒体上作出公开承诺;
6、领导班子成员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承诺,查看会议记录;
7、干部个人在“三新”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向本人如实反馈,查看相关资料;
8、干部个人承诺是否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查看有关资料;
9、“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三、几点要求
1、要严格按照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尤其要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认真检查,确保“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督查工作方案范文4
一、检查范围
凡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和本年度取得注册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采取资料审查、企业自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监管队负责区域内企业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三、检查内容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评级实施细则》、《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实施细则》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和等级评级;经营企业按照《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等级评定表》进行常态化检查和等级评级。
四、实施步骤
自查上报阶段(3月25日至4月10日、6月20日至7月10日)。
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评级实施细则》、《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实施细则》内容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市2010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表》(附件1),《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常态化监管情况表》(附件5);经营企业按照《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等级评定表》进行自查,填写《市2010年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表》(附件2),《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常态化监管情况表》(附件8)。
企业提交如下资料:
(1)《市2010年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表》(附件1、2),《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常态化监管情况表》(附件5、8)一式两份(生产、经营企业适用);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交《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表》、加盖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生产、经营企业适用);
(3)加盖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产品制造认可表或注册登记表)(生产企业适用);
(4)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生产、经营企业适用)。
企业所有申报资料需要提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纸质版采用A4幅面打印。
审查阶段:(4月15日至5月10日、7月10日至11、9月10日)。
各监管队根据分工组织对辖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按照《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评定表》(附件3)进行,并现场填写《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级别评定结论表》(附件4)。经营企业按照《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等级评定表》(附件6)进行检查,并填写监督检查等级评定结论。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况免于现场检查:
(1)在2011、2012年度日常监督检查中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事件、国家局和省局质量监督抽验合格的企业;
(2)2012年因变更、换证等原因通过现场检查验收且日常监督检查被评为A级的。
各监管队依据检查情况分别于6月10日、9月30日前连同以下资料汇总药械科:
(1)企业提交的资料(一式一份);
(2)《市2012年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表》(生产、经营企业适用)(一式一份);
(3)《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常态化监管情况表》(生产、经营企业适用)(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和信用评级工作,认真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督查工作方案范文5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正年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小山同志、市安监局局长孙建中同志任副组长,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建工局、质监局、环保局、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安委办负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具体督查工作由专门成立的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负责实施。
㈠综合督查组
综合督查一组:督查湖西片,由安监、环保、公安消防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安监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二组:督查北片,由建工、安监、公安交巡警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公安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三组:督查东片,由监察、安监、农机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监察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四组:督查临城片,由总工会、质监、安监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总工会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五组:督查南片,由安监、交通、水务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交通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各综合督查小组对督查责任片抽检乡镇不少于2个,抽检乡镇由各综合督查小组组长确定。
㈡专项督查组
1、道路交通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督查组:由市建工局组织实施;
3、危险化学品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4、非煤矿山、冶金、船舶修造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5、烟花爆竹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6、内河水上交通督查组: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7、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督查组:由市质监局组织实施;
9、水利督查组: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10、农业机械督查组:由市农机局组织实施。
督查期间市安委办设总联络员一名,负责与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联络协调督查相关事宜,掌握督查动态。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设联络员一名,由各组长在本单位参加督查人员中指定,负责与总联络员联系,便于合理安排督查工作计划。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驻邮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㈠非煤矿山、船舶修造、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㈡道路交通、水运、客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㈢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㈣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㈥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㈦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三、督查内容
㈠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等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
5、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08]15号)和扬州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6、针对重大危险源、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8、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协调部署以及进展情况。
㈡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
四、督查工作安排
㈠督查工作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㈡督查时段安排
第一阶段:4月22日-5月25日,重点督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发动和自查情况。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各乡镇园区先行对所辖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并发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
5月4日-5月25日市各督查组按照分工赴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市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动员部署和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8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以及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6月19日-6月28日市各督查组再赴相关地区对事故隐患申报、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事故隐患公示、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整改建档等制度和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漏查漏报。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查出隐患能得到治理消除。
7月21日-31日,市各督查组重点对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已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并收集整理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还要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特点,重点督查非煤矿山、地下设施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等是否治理到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措施是否到位。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于7月底前提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扬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
㈢反馈督查意见
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每一阶段都要适时要向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督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㈡分门别类,实地检查。督查组按照督查内容,对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等不同类别和层次的对象都要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尽可能多查一些重点单位和企业,扩大覆盖面。
㈢对照台账,随机抽查。各督查组要对照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上报隐患单位进行验证式检查,查看上报情况是否准确、数据是否真实,重点抓住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零隐患上报的单位。
㈣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各督查组每到一地,都要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㈤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在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现场处理。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督查对象,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并在下一阶段督查时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和问题在奥运会召开前得到解决。
六、工作要求
㈠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和督查工作计划,在督查前要对督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且明确人员分工。督查组组长对本组督查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做到合理安排、务实高效。参加督查的人员由督查组负责管理,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如更换督查人员需经组长同意。各组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与被督查单位以及市安委办的沟通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
㈡各专项督查方案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专项督查要督查该重点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各专项督查的进展要与综合督查的三个阶段相协调、相衔接。
㈢各督查组要抓住重点,突出行业特点,做到部门和区域相结合、整体和局部相结合,督查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各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督查活动取得实效。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收集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加以推广,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㈣在督查期间,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合力。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督查期间,不得在履行督查职责之外干预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和企业的正常工作。
督查工作方案范文6
为全面了解掌握XX乡各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破解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力度,确保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组织实施好国家、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检查验收,经XX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督查验收方案: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督查”安排
1.督查范围。XX乡各行政村管辖区。
2.督查时间。从2020年8月15日-9月4日(各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阶段)。
3.督查内容。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备战省级验收组织推动情况。包括: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宣传发动、现场推动、实际成效等。
4.分组安排。
XX片、XX片两个督导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XX片(XX村、XX村、XX乡、XX村、XX村、XX村、XX村)督导组。
组
长:XX
XX乡人大主席
成
员:XX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站督导员
XX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站督导员
(2)XX片(XX村、XX、XX村、XX村、XX村)督导组。
组
长:XX
XX乡副乡长
成
员:XX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站督导员
XX
乡环保员
上述督查人员原则上相对固定,若有特殊情况可适时调整。
5.督查成果运用。集中整治期间,每天督查成果进行工作群曝光,既反映当前各行政村组推进情况,又要重点反映存在的问题,存在未整治到位,未达标的明确整改期限(每天的问题在三日内整改到位)。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督查考核”安排
1.督查范围。XX乡各行政村管辖区。
2.督查时间。每月的25日—3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与各行政村共同商议确定)。
3.督查内容
(1)资料台账建立情况。主要督查各行政村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以来,各项工作的各项资料收集、整理、归类及台账建立情况(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督查方案、门前三包、村规民约等)。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主要督查各村农村环境卫生状况、环卫基础设施配置、日常清扫清运及第三方治理监管考核等情况。
(3)农村“厕所革命”情况。主要督查各村是否开展改厕技术指导和培训;是否建立完整改厕资料台账;改厕进度是否能够达到完成今年目标量的需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改厕技术指导到位情况及改造质量是否达标。
(4)农村污水治理情况。主要督查各村是否按照省、市、县、乡部署进行农村污水治理梯次推进;2020年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情况、“十三五”期间已建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施运转情况。
(5)村容村貌提升情况。主要督查各村开展以清除生活垃圾、污水塘沟、农村生产废弃物,清理乱堆乱放、乱拉乱挂,整治乱搭乱建等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情况;当年新农村建设村点村庄整治情况;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等。
(6)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情况。主要督查各村是否安排长效管护配套资金;长效管护机制是否全域推开及管护效果。
4.督查方式
每月定期对各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状况进行实地督查,督察排位情况乡每月进行通报。
具体督查安排:
XX片、XX片两个督导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XX片(XX村、XX村、XX乡、XX村、XX村、XX村、XX村)督导组。
组
长:XX
XX乡人大主席
成
员:XX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站督导员
XX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站督导员
XX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站督导员
XX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站督导员
(2)XX片(XX村、XX、XX村、XX村、XX村)督导组。
组
长:XX
XX乡副乡长
成
员:XX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站督导员
XX
乡环保员
XX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站督导员
XX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站督导员
上述督查人员原则上相对固定,若有特殊情况可适时调整。
三、XX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乡自验工作安排
根据《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检查验收办法》(X农办字[2020]X号)文件要求,结合XX乡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实际,XX乡对各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要先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于2020年9月7日前将全面完成。
1.验收办法
(1)乡对行政村验收。乡参考省级检查验收办法,制定本乡镇辖区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自查验收办法。乡辖区行政村按照要求整治完成后,书面向所在的乡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组建专班,对申请验收的行政村,采取每个村组过的形式进行检查验收。
乡检查验收:9月4日—7日
具体督查安排:
XX片、XX片两个检查验收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XX片(XX村、XX村、XX乡、XX村、XX村、XX村、XX村)督导组。
组
长:XX
XX乡人大主席
成
员:XX
XX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XX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站督导员
(2)XX片(XX村、XX、XX村、XX村、XX村)督导组。
组
长:XX
XX乡主任科员
成
员:XX
XX乡副乡长
XX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站督导员
附件:XX乡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内容及标准
附件:
XX乡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内容及标准
将垃圾、污水、公厕等环卫设施,道路桥梁、河塘沟渠、小型水利等基础设施,休闲广场、健身设施、活动室、停车场、绿化亮化等公共服务场所纳入日常管护范围,实现管护无死角。
(一)环境卫生干净。
加强对XX公司生活垃圾收运及清扫保洁工作的监管与配合,实现全乡卫生保洁常态化,村庄内垃圾桶配备齐全,公共区域和房前屋后无垃圾、无污水、无杂草、无乱搭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农业废弃物,无生产性垃圾、无建筑垃圾、村庄主次干道两侧等公共地块无暴露垃圾、池塘沟渠无漂浮垃圾、田头地块无散落垃圾、旮旯角落无陈年垃圾。禁止和严厉查处偷倒乱倒行为,严禁焚烧秸秆。
(二)河塘水体洁净。
做到无污水直排、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清澈无异味。河堤完好平整,无暴露垃圾,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侵占河道。桥面干净整洁,无损坏,无堆积物。
(三)道路安全畅通。
路面干净、路基完好、路面无坑槽破损、无淤泥,排水通畅。桥下地面、通道及涵洞内无堆积物,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路口和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道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无棚房和违章搭建,无非公路标志和非法广告,无未经审批的杆线。道路上无打谷晒场、焚烧秸秆、损毁道路安全设施和绿化等损毁路产、侵犯路权现象。
(四)公共设施完好。
加强对村路灯、厕所、休闲广场、围墙、绿化带、停车场、污水处理、健身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0%。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加大对古村落、古建筑的维护、修缮。
(五)绿化养护到位。
保护村内古树古木,爱护花草树木,村内公共绿化实施专人负责养护管理。
(六)镇容村貌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