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意义与价值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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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意义与价值

非遗传承意义与价值范文1

汉中洋县费家窑砖雕瓦塑制作技艺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是我国砖雕瓦塑艺术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独特的地理环境充分体现了秦巴山地人民在工程技术、艺术创造等诸多方面的才能与成就,具有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价值。

人文、地理概况

洋县地处陕西南部,汉中盆地东端。洋县属秦巴山地,谷深峰峻,重峦叠嶂,但自秦以前开子午道,三国以前凿傥骆道,唐初辟羊巴道,元代开黑水峪道,亦有汉江水道,形成东通宁陕、荆襄,西达城固、汉中,北抵眉县、周至可达长安,南去西乡、巴州,为秦蜀鄂通衢。加之山川越秀,阳光充足,气候温和。洋县这样独特的地理环境,使县域成为秦文化,荆楚文化、巴蜀文化及拢文化的交汇之地。

费家窑砖雕瓦塑文化的发展历史

费家窑砖雕瓦塑制作技艺的发展历程可追溯至清朝道光年间1830年左右,该技艺传承至今已有170年多年的历史。清朝中期费氏费功泽费公庸兄弟俩从山东省费县一路逃荒流落洋县纸坊乡,稍后定居于纸坊街村,因持有祖上的砖雕瓦塑技艺,于是从操就业先给乡人制作砖瓦谋生,后来在村上瓦窑建场烧制砖瓦,创立了“费家窑”砖雕瓦塑作坊,家族传承技艺,传男不传女。民国年间,费家后人费德茂从事砖雕瓦塑制作,费德祥从事陶罐制作。上世纪40年代,费清廉接过该技艺传承的重担继续从事砖雕瓦塑制作,并在周家坎开辟过新瓦窑。到了1980年代,费春城中学毕业,因从小对砖雕瓦塑颇感兴趣,父亲便收费春城为徒学习砖雕瓦塑制作。在掌握了砖雕瓦塑制作技艺后,后来费春城还专程到咸阳拜师学习雕塑技艺,一边实践,吸取雕塑制作的技巧,总结经验,是砖雕瓦塑制作技艺日臻成熟,伺候他不断改善磨具,使该技艺形成自己的风格,成为费氏代表性传人。数十年间其制作砖雕瓦塑作品数十万件,作品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传承人费春城至今仍旧专门从事此种技艺产品制作。砖雕瓦塑形式、内容呈现出世俗化、民俗化特征、水滴瓦、花脊、龙穿花脊、照壁砖雕、石质建筑构件等都是这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造型、它们不仅依附于传统建筑环境存在,还具有实用、装饰、文化寓意等功能,与传统建筑环境两者之间形成了密切的共生性发展关系。目前,县内保留较为完整的传统建筑环境可划分为:一,城镇聚落形:洋县城隍庙戏楼;二,聚落庄园形:谢村民居等。

费家窑砖雕瓦塑制作技艺

按古建筑的实际应用来分,可分为砖雕瓦塑两大类。

在选材方面,选取当地村北的原墩梁黄泥、油饼石粉、水、细面砂、草木灰、糯米汤等,用料讲究。

在制作风格上,造型丰富多变,种类繁多,用料讲究,小件半成品结构合理。总体呈现出造型浑厚、古朴、端庄的审美价值取向。表现手法以圆雕、浮雕、镂雕、线刻并用为常见方式。该技艺的制品以汉族房屋建筑风格为基础,是容绘画与雕刻雕塑为一体的高难度技术操作。根据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的特征与种类,可将其分为“瓦塑类”、“砖雕类”两大类型。

制作工艺流程:

瓦塑类:1.配料,瓦塑兽脊类产品制作七份黄土、三份石粉;2.和泥,水加米汤和泥,沉浮四至五天,用泥叉翻转抽打;3.揉泥,反复揉搓泥团,直至不沾木案为止;4.按尺寸裁割成用品形状;5.用木匣塑初形,用草木灰便于脱模;6.画图,用竹签画图;7.塑泥塑雏形,用木竹工具刮削多余部分;8.勾勒刻画图案;9.组合部分,用米汤粘合;10.室内晾干坯子;11.在阴干过程中用绸布打磨修复;12.干透后入窑烧制;13.成后用土掩埋,封窑口、饮水;14.用桐油擦拭烧成的产品,使其光泽油亮;15.稻草包装产品。

砖雕类:1.备料,将烧制好的光板砖打光滑为止;2.用炭笔构图、画图;3.下刀,先刻掉的空余部分,再按图案由浅到深进行刻制;4.修复定形出细;5.修复刀路,用砖粉沫加米汤修复润泽气孔起到填充作用;6.刮磨修饰产品,整体完整;7.最后在完善定形;8.用到草草绳包扎产品。

以上两种砖雕类和瓦塑类的传统技艺方式,其打制工序较为烦琐,且比较系统。所以,费家窑砖雕瓦塑制作技艺在历史价值方面,该技艺已经历五代,在洋县时间久远,影响较大。对研究我国古代的民间居住文化、人文历史、地域文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其一,砖雕瓦塑是古代文化表现形式之一的住宅艺术的必需品。砖雕瓦塑作为民俗艺术的一个重要元素,自然具有浓郁的文化意义,况且砖雕瓦塑制作讲究谙熟历史、文化。特别是中国历代各界人士的身份象征和需要;其二,砖雕瓦塑承载了汉民族许多重要历史文化信息和习惯。体现了古老的民间崇拜和社会文化;其三,砖雕瓦塑制作的手工艺与其说砖雕瓦塑是一种技艺,不如说它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创作,它所创造出的作品代表了一种符号,一种艺术,一种智慧,有不可替代的文化因素,是一种集大成的分化产品。

科学价值。费家窑砖雕瓦塑制作技艺工序繁多,用料讲究,操作细腻。该技艺束带一人的天才创造,所以他蕴藏着严密的科学性和创作性,有明显的科学价值。

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的保护

1.费家窑砖雕瓦塑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的传承与发展也不例外的面临着消亡与变异。目前因古建筑产品的工艺复杂,用途狭窄,所以,商品价格较贱,艺人难以养家糊口,从而制约了其技艺的传承和此行业的发展。②技艺存在于洋县民间纸坊、戚氏一代,懂全套技艺者,现在仅存5人,一直处于弱势群体,但绝大多数工匠对砖雕瓦塑技艺缺乏了解,传统砖雕瓦塑技艺很难得到较好的传播与发展。 在遗产研究与保护方面, 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缺乏学术界关注和系统研究,面临濒危局面。使对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的保护失去了它原有的价值与生存土壤,很难得到整体性、原真性的

保护。

2.策略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我国被广泛关注,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明确阐明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与分类,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法案第二条规定:“本法案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直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的部分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与场所。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通过以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与分类,可以明确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与物质因素的密切关联,不仅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表现形态还与其生存的物质环境具有关联。费家窑砖雕瓦塑依附于传统建筑环境而存在,其打制过程又多在传统建筑环境中完成,形成了与打制技艺相关的打制场地、传统习俗、文化空间等,这些都是将费家窑砖雕瓦技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可获缺的重要构成因素,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所承载它们的传统建筑环境(物质空间环境)。针对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与传统建筑环境之间的相互依存发展关系,提出对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的保护应在传统建筑环境之下完成,这将更加体现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保护的整体性与真实性,突出两者之间相互支持、相互依存的共生性发展关系, 实现对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的整体性保护。

3.保护方法

“合理利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在“利用”中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实现社会价值。所为合理利用,是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复核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规律的、有“度”的利用,时强调对其在当代社会中存在价值的激活。对费家窑砖雕瓦塑保护其真实性的基础上,挖掘其经济价值,实现其作为文化遗产资源向经济资源的转化,促进费家窑砖雕瓦塑与相关文化产业结合,使费家窑砖雕瓦塑成为当地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新契机。选择保护较为完整的聚落庄园,如谢村民居、子房山张良庙、城隍庙戏楼等,通过对传统石雕打制技艺过程的展演,对打制场地、打制工具、打制风俗进行展示,突出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建筑环境(物质文化遗产)的相互支撑关系,明确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

整体性原则也是当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原则。在“抢救为主、合理利用”的同时,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域整体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规划的制订和保护措施实施,都被置于阳县地区整体文化发展产业之中,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当地旅游产业的结合,选择具有较好石雕技艺传承关系的民居,如谢村民居,利用原有建筑或修建新的建筑设施,以生态博物馆的方式,对米脂传统石雕技艺的历史传承、打制习俗、传统工艺、艺术特征,及其石雕文化含义进行归纳、总结、 展示。其次通过在生态博物馆中开设培训班等形式培养技艺传承人,促进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的传承发展。在客观上也促进了洋县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从保护的角度来说,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主要是将其“洋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整体规划之中,使其成为洋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所维系和修复的生态环境的组成部分。针对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与传统建筑环境的相互依存发展关系,提出在新农村建设中三者(新农村建设、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洋县传统建筑环

境)相互支持的共生性建设模式,为费家窑砖雕瓦塑技艺在当代背景下创造最基本的生存土壤环境。

结语

非遗传承意义与价值范文2

一、非遗保护困境与出路的研究范式探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在当代情境之下如何操作方可绝地反击是目前大热的一个思考向度,一时间众说纷纭,大有“百家争鸣”之势。笔者认为,对于现存的种类繁多而看似彼此互不相关的多种非遗保护困境与出路探析提法,均可以根据其研究方式归入两类范式:“逻辑学范式”和“现象学范式”。“逻辑学范式”的思考向度是抽取出最简单的共同范式。其研究方式注重于从纷繁杂多的内容分析现场中抽离出一个具有普遍适应性的“公式”,以逐渐形成一个规范体系。“逻辑学范式”的优点在于可以使非遗保护工作规范化、步骤化、框架化,使得非遗保护实践确实做到“有方法可循”,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广泛的重要意义。但其封闭性空间向度与无实质内容的理想框架形式,往往会导致非遗保护或是落入模式化了的框架之中,使实际保护实践敷衍了事真正的非遗保护越走越远;或是使得非遗保护受制于主流话语权的操控之中,对非遗进行潜移默化的意识渗透,使得保护手段异化成为破坏手段,“伪文化”或“被同质化”、“物化”的非遗层出不穷。[1]“现象学范式”则是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做法,从个案的现象本身入手以期最终抵达本质层面。“现象学范式”采取消解中心、解放思想、逃离权威的做法,其在实践中往往跨学科进行个案分析,拒绝对所有个案采取统一对策。但“现象学范式”本身也并非尽善尽美,其缺陷在于容易导致某种离散与互不相关。“现象学范式”将非遗保护个案独立于非遗保护体系之外运作,其看不到总体保护体系,未能及时有效地借鉴体系之内早已存在的优秀经验与经验教训。[2]为了避免论述偏颇的弊病,较为理想的做法便是借用刘勰《文心雕龙》所提的“唯务折衷”方式,综合此二范式之所长,对非遗在当前时代视域中的传承保护之困境与出路加以探析,以期为濒危非遗项目的保护工作提供全面、具体、恰到好处的思路整合。

二、“逻辑学范式”探析

(一)“无人的非遗”

“无人的非遗”困境主要表现在传承主体的缺失与保护主体的越俎代庖之上。非遗传承链的断裂问题往往是导致特定非遗个案濒危的直接因素。非遗保护应当采取“保护主体搭台,传承主体唱戏”的形式。在此,非遗的传承主体直指非遗传承人,而保护主体则是一个涵括了政府与其他民间相关群体在内的概念。首先,传承主体应当自觉担当起非遗保护实践的“唱戏”主角要务。当非遗的传承主体无有效性的保护作为时,保护主体再如何努力都回天乏术、收效甚微。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当代情境之下,非遗传承主体往往会因为缺失一种对于文化体认的自觉而导致特定非遗个案的“边缘化”危机。在此,必须警惕本族文化在非遗传承保护中“被精英化”的陷阱。在此,“民族认同”是个重要的心理无意识表征层面,指涉“在民族互动过程中以民族间的差异性为基础而产生的”。[3]换言之,“民族认同即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4]缺乏最基本的民族文化感知基础,是导致非遗保护传承日渐力不从心的直接原因。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使文化视阙下的集体智慧结晶及核心价值观获得其在公众心理认同机制中的合法性与穿透力,继而将“民族凝聚力”透过“创新传承”模式与“审美教育”的纯粹向度自然内化。于是乎,在保护传承实践运作中,非遗所包孕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因子便于潜移默化中重构中华民族文化之时代精神内核,契合时代语境的崭新可持续发展模式应运而生。要走出“无人的非遗”困境,我们应当首先聚焦于培养非遗传承主体的“民族认同”上。其次,保护主体的适度协助是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当前,非遗保护传承作为一个尴尬的在场,经受着双重压迫———“后现代”的解构与“精英文化”的意识形态渗透。针对此况,传承主体应当各司其职,各显神通,共同为非遗的传承保护实践“搭台”。同时,在“后申遗时代”,传承主体必须警惕一个职权行使的“度”的问题,切勿越俎代庖,喧宾夺主。如在政府方面,其正确的向度应当是采取高屋建瓴、总揽全局的“引导式”做法,集中全社会的物力财力资源以建构非遗的有效性保护传承空间。政府作为“领路人”,可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直接开展针对“传承主体”的评选、认定与培训工作,试行新型的教育理念而将传统的“师徒传承”观念拓展为“师生传承”方式,或面向更为广义层面的社会受众而进行非遗相关知识的社会普及活动等,诸如此类的举措均对杜绝“无人的非遗”窘境具积极意义。综上,对抗“无人的非遗”的保护困境必须综合调动非遗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的主动积极性,并能确实保证“权职分明,和而不同”的保护实践局面。

(二)“物化的非遗”

针对非遗精神性、抽象性、无形性的特质,当代的非遗保护实践往往借助科技手段将其转换为具体的有形物质形式。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存在一个非遗“物化”的困境问题———高科技对于非遗本身文化内涵的“冻结式保护”模式运作以及“保护性破坏”行为。首先,非遗项目被“冻结式”地保存于博物馆、档案馆、数据库之中成为人们凝固的记忆标本是个较为普遍化的运作陷阱。“冻结式保护”将非遗的序列边缘人为关闭,彻底隔断其时间与空间的维系,而将其视为一个独立自足的统一运作系统,如此保护行径实则变相提前宣告了非遗的消亡。其次,“物化的非遗”往往可能将某些意识形态层面上的分歧淡化、隐去,乃至于完全消解。扎根于“传统”与“自然”的非遗,以原始朴素的纯粹生命体验为思维向度,其基础意识层印记着人类童真时期的隐喻式的原初符号表达———巫术、图腾崇拜、神话传说等。这些因子似乎与“科学”话语主导的时代视阈格格不入。而当非遗诉诸科技手段进入“物化”程式之中时,这些因素被人为地遮蔽了。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非遗相关信息,大抵都是带上明显官方印记的“赞歌”与震撼人心的“呼吁”,但对神秘、未经“物化”浸渍的非遗却知之甚少。要抵达真实,只有直面现场,身临其境地到特定的非遗知识承载空间中进行考察,否则其保护传承只能是落入闭门造车的程式。再者,作为没有文字记载而仅靠口传心授方式得以传承的非遗,利用高科技手段将其转化为具体物质形态以保存下来是必要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非遗原本传承方式的单一与脆弱。但在当前媒体话语膨胀、图像泛滥的现场,如何建立非遗知识的“纯粹性抵御场”以消解高科技潜移默化间的“霸权意识渗透”是个重要思索维度。毋庸置疑,科技的仿真手段较之非遗知识本身似乎能够给予其受众更多的真实感与具象感。如此一来,诉诸科技手段而造就的虚拟现实仿佛拥有令人难以抗拒的精神魅力,其在某种意义上赋予了具象化后的非遗更为广泛的公众穿透力与知识合法性。在日常生活“拟象世界”潜移默化的意识形态渗透中,社会受众对于科技虚拟后的非遗产生了某种欲望(我们暂且不论其为消费指向抑或审美指向)。“非遗意识”被移植至大众流行心理层,保护传承的工作被误认为是初具成效。然而,问题却亦接踵而至:活态无形的非遗本身与被科技固定下来的固定物化的拟象之间是否存在本质上的差异?“物化的非遗”作为一种模型生成的具象,其所传达的信息是否可以保证非遗知识的纯粹性?另外,作为后现代视阈重要表征方式之一的科技手段是否会在运作的同时,将其“解构”策略(消解深度,瓦解叙事)一并带入意义生成与传播的现场,从而引起非遗在浑然不觉之间的“异化”?倘若科技的在场当真存在置换概念的操作———将非遗变作“空壳文化”,借其幌子大行科技话语表征之实———抵抗的空间与时间向度是否需要斟酌一个合法性的问题?科技本身内涵着一种科学独霸的话语冲动,其彻底摧毁人文叙事知识历史根基的内在欲望甚至一度将人文叙事逼仄至危机失语的非合法化状态。如此,慎用科技手段开展非遗传承保护以预防其“保护性破坏”行为。总之,非遗保护可借用高科技的一臂之力,但切莫让高科技喧宾夺主,使得非遗的高科技保护本末倒置,在触及原则性问题的时候应当首先顾及非遗的保护。切忌将非遗保护等同于“束之高阁”式的“盖棺定论”。非遗的保护在于传承发展,非遗是动态流变的过程,而非永久固定下来的、仅仅是摆在博物馆等场所中供研究的静态遗产。非遗保护的目的在于传承与发扬,如将非遗通过高科技形式的胶片具象化,使得非遗保护向有形的形式转化;适度的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相结合以收获经济利益并达到非遗的宣传效果;以及通过建立动态型的流动开放展览馆模式来进行非遗的保护,都是非常成功的做法。#p#分页标题#e#

(三)“被同质化的非遗”

“被同质化的非遗”是当代非遗保护的又一困境。首先,这里存在一个关于“文化相对主义”视域下的“精英文化”压迫机制问题,一个指涉文化自尊与自信窘境的问题。在当代全球一体化情境下滋生的“精英文化”往往是使用“自然化”策略对“边缘文化”进行意识渗透的。“自然化”策略是掌握话语权的社会主体在构建“自我/他者”等级关系中惯用的伎俩,目的在于使得“差异”本身剥落“被强加的意识形态”的痕迹,继而表征成为一种与生俱来、不证自明的因素。如此一来,“差异”被期望可被永久固定而防止意义随情境的滑动倾向。我们必须认清的一个事实是:当代主流的意识形态往往是举着“尊重文化多样性”的旗帜大行“文化霸权”之实;“精英文化”对于“边缘文化”的意识渗透总是在“自然化”策略的掩护之下潜移默化进行的,“自然化”策略总是将“边缘文化”“定型化”作一种劣等文化形式。“鉴于对少数者声音的历史性的持久否定,我们必须认识到少数话语首先是主导文化对少数文化系统地摧毁的结果。[5]因而,在进行非遗保护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警惕“精英文化”的“自然化”策略压迫,确保非遗保护个案中的传承主体是在怀揣着本民族“文化自尊与自信”的基础上进行传承实践的。在这点上,我们可以采取的葛兰西“霸权”移置“主导”的思路。作为霸权的来源,权力被精英阶层的不同主体所争夺,文化间的谈判产生。而在此文化谈判以实现霸权的过程中,主导意识不可避免要被重设,边缘意识从而可以获得绝地反击的契机。

其次,“文化孤立主义”的制造的非遗保护困境。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应当时刻警惕“文化相对主义”向其极境向度发展而落入“文化孤立主义”的窠臼。“葱剥到最后是空的”。[6](P4)作为对抗“精英文化”与“文化中心论”而诞生的“文化相对主义”,其核心内涵在于消解文化不同形态之间的等级之分。但在为异质文化的多元存在局面大唱赞歌之际,“文化相对主义”本身却又存在一个悖论:如果所有文化都将其定位作“最优秀的文化”而自足于其内部价值标准与自有方式,盲目排外乃至于压制其它“异己”文化形态的话,“文化孤立主义”的转向便会不可避免。在“主体/他者”幻想建筑的同时,“文化孤立主义”关闭了其所有的序列,自行终止与任何异质文化的对话与交流。在非遗的保护过程中我们应当时刻警惕非遗个案陷入“文化孤立主义”的黑洞之中,盲目排他,乃至于无视基本事实与历史动态的演变进程,苑囿于一己的封闭空间内,采取静止片面的观点虚构着自身的种种“文化原貌”叙事。于是乎,真正的保护越走越远。此外,后现代语境下的非遗保护传承还存在一个“时代情境异化”的陷阱,这是导致非遗保护举步维艰的又一要素。哈拉维用“积体电路”(IntegratedCircuits)指称当前后现代语境下的混乱、平面化、网络状的社会与文化现实。当代的文化情境存在一个消解深度、瓦解叙事的向度。[7](P273)在这里被聚焦的问题包括非遗纯粹性捍卫的可能性。后现代以“支配的信息科学”(InformaticsofDomination)的即兴生产代替意义的谨慎再现,时代视域下的主体期待习惯了文化的“平面化”与“网络状”的表层混乱表征模式。[8](P278)文化发展总是通过“离异”与“认同”两个维度的相互作用而向前推进的。[9](P1)如此,后现代语境下的“文化转型时期”大背景给非遗保护实践提出了一个悖论:非遗活态传承中的动态流变因子与时代情境之间的相互抵触而又唇亡齿寒的矛盾关系。一方面,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核心的深层文化结构维度与时代情境下的流行文化表征意识形态相抵触。在非遗保护实践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警惕时代情境对非遗所进行的遮蔽、封存,乃至“异化”、“同质化”意识渗透行径,防止非遗发展掉入“空壳文化”的陷阱;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文化动态因子特质,却又在一定层面上赋予其随时代境遇的发展流变以合理性。德里达在其著名的“意义的循环”理论中提到过,在现存的二元对立秩序下,任何对于意义作出终极阐释的努力都是徒劳的,阐释只会导致更多的阐释,终究都不可避免地落入意义循环的怪圈。对抗“被同质化的非遗”切勿对非遗个案作刻意的意义扭转,如此之举只会给非遗本身带来意识形态操控层面上的书写印迹,让“原汁原味”越走越远。

事实上,对于非遗意义的阐释有如羊皮卷的书写,初始的意义从来不会消逝,只会不断地被重释、叠加。非遗作为一项纯粹的存在本身,其意义被时代视域下的不同主体所期待,继而以编码的方式植入其中。在经由共时性与历时性的双重动态演变之后,非遗的意义实质也随之发生了“羊皮卷书写式”的流变:初始的意义从未被抹杀(有些记忆只是暂时被封存了起来),而新的阐释已经完成了其渗入、叠加的进程。如此,只要依旧存在薪火相传的非遗传承主体自觉地对其族群文化进行体认,只要非遗个案中的特定文化群体认同基因未被社会机制抽离而作为一种“经验的存封”淡出人们的视野,只要非遗个案依旧是作为一项活态传承的文化遗产而非被冻结式地保护或者完全从世界上消匿,那么非遗的核心初始意义就可对抗其被同质化的危险而得以完整性保存。换言之,对抗“被同质化的非遗”的出路首先在于重构非遗传承空间并保障其传承主体的有效性实践。刘启锐在电影《岁月神偷》中曾指出:记忆是种权力而非本能。非遗作为一种活态的、无形的、靠口传心授得以传承的文化遗产,其价值核心在于自身所承载的集体无意识层面的生命记忆。在这里存在一个文化自觉的体认问题。对抗“被同质化的非遗”,我们还必须采取措施加强传承主体的“文化自觉”。这是一个难题,却有同时是一个突破口,非遗的传承主体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一责任。同时,这是一个属于社会大众流行心理层面的问题,政府应当大力推行非遗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在当前文化氛围内潜移默化地加入“非遗大众保护意识”因子,在时代视阈下的大众流行心理中形成一个“集体无意识”层面。#p#分页标题#e#

(四)非遗的当代“消费符码”转向机械复制时代的一大特征首先是知识与商业合谋,文化消费变得异常昂贵。作为审美,乃至于文化层面的奢侈品,非遗这一素被称作人民智慧结晶的历史文化积淀物却开始了从人们日常的消费比例中日渐被抽离的征途。它们被迫以“物化”形态作为特定族群的历史记忆标本,被冻结存封于诸如博物馆、档案馆、私人收藏者的橱窗中,还硬生生地给贴上了“文化奢侈品”、“高级审美趣味”一类的标签。如此,非遗不幸在传承过程中被消费符号化了。又或者,非遗就直接被揪着耳朵扔进了“文化产业化”的大熔炉,还美言其曰:非遗的生产性保护途径。只是,当传统文化因子在被商业化摆上了机械化复制时代轨道之刻,精神文化维度的相关物已被统一移离了其特有的专属区。而非遗本身的价值内涵,也就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被改写、分解、抽离,甚至被伪造的危机。作为特定族群文化记忆传承的动态因子,非遗首先是作为一种区域文化符码存在的,是人类历史文化多样性的瑰宝。但生产性保护背后的商业运作机制,其关注焦点却在大规模的生产普及与经济效益之上。如此冲突的直接后果是导致非遗本身的文化内涵被商业化过程潜移默化地抽空,贵州侗族的傩文化与祭萨风俗就曾落入此陷阱。“生产性保护”是个有待商榷的保护手段,因为在实际操作中,非遗“被产业化保护”的度始终是个边界模糊的问题。在“后申遗时代”的今天,我们似乎应该采取“激情的疏离”的态度,从沸沸扬扬的非遗“产业化开发”呼吁现场中抽离出来,冷静再思考这一商业化做法的实际可行性。

三、“现象学范式”探析

(一)诉诸现象本身

在“后申遗时代”,非遗保护的手段正逐渐形成一个类似于“逻辑学范式”的规范体系,各类非遗保护模式框架基本成型,似乎所有个案都可以从中轻易对号入座。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非遗保护工作规范化、步骤化、框架化,使得保护实践更加易于落实。但世界上尚找不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如果所有的非遗个案都一以贯之以其所属种类的保护做法,那么必然会导致非遗保护走向模式僵化、形式化、敷衍化的命运。对于非遗的保护,我们似乎更应该采取的是一种对现存的时代境遇下流行的“逻辑学范式”采取“激情地离散,理性地反思”的态度,抽离模式化、抽象化的后现代狂迷的“逻辑学范式”现场。对于非遗保护个案,我们应当诉诸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面向意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动采取具体的“现象学范式”,主动逃离权威、消解中心、发挥创造力,并注意克服“现象学范式”可能导致的某种离散化与互不相关的弊病。对于非遗保护项目采取个案分析策略,对目标非遗保护对象加以内部能力与外部情境因素两个维度相结合的思考,并结合其优势、劣势、机会、威胁相关要素加以整合,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策思考。如此,便可避免落入非遗保护个案分析层面上的偏颇陷阱,并能有效避免以呆板有限的模板框架套用所有个案的敷衍性保护实践。

(二)个案分析———赫哲族伊玛堪的传承与保护

1.濒危的非遗:“伊玛堪”“伊玛堪”是赫哲族的曲艺说书形式,唱说交融,浑然一体,被誉为北部亚洲原始语言艺术的活化石。“伊玛堪”的主要代表性作品有《满格木莫日根》、《木竹林莫日根》、《满斗莫日根》、《阿格第夏日莫日根》、《亚热勾》、《西热勾》等,演出风格有“大唱”(以说为主)和“小唱”(以唱为主)之分。其腔调因内容不同而各异,历代演唱人在“赫尼那调”基础上演化出如欢乐调、叙述调、女调、少年调等。“伊玛堪”故事篇幅通常较长,一个故事要唱上好几天才能完成。其唱腔又各具特色,随区域与“伊玛卡乞发”(演唱艺人)的不同而不同。演出者身穿“鱼皮衣”,可以即兴在演出过程中将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编入“伊玛堪”之中,加以润色。“伊玛堪”是赫哲族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项艺术品类与审美娱乐方式,是赫哲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璀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11月23日,“伊玛堪”在第六届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会议被列合国“急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面对濒危的命运,保护“伊玛堪”的行动刻不容缓。

2.“现象学范式”的运作诚如胡塞尔“回到事物本身”的呼唤,“现象学范式”拒绝宏大叙事,主张通过“绝对意识”(AbsoluteCon-sciousness)[10](P107)关注研究对象本身。在实际操作中,“现象学范式”往往采用发散性的创新思维,集思广益式地对非遗保护个案进行跨学科的深入具体分析,而拒绝使用已经僵化定型的“程式化”规范进行实践操作。因而,“现象学范式”下的非遗保护往往诉诸诸如SWOT分析模型、PEST分析模型等途径对非遗保护个案进行全面剖析,力求将对象置于时代情境背景之下,综合其自身的优劣势以及外在环境的机会与威胁等相关影响因素,以为非遗保护个案“量身定制”适合的保护方案。如表1为“伊玛堪”的SWOT分析。

非遗传承意义与价值范文3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非遗产业化;非遗生产性保护;传承与创新

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抓住新农村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推动我国农村非遗的保护,不仅是为了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更是实现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新农村建设中非遗产业化对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意义

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从而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而非遗产业化正是新农村建设中开发保护非遗,发展文化产业的一项重要内容。非遗产业化是指由政府主导、将非遗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引向市场参与竞争,借助市场拓展非遗的生存空间。非遗生产性保护是通过“产业化”经营而达到“非遗”核心技艺和核心意蕴的保护。两者对立统一,相辅相成。非遗生产性保护是非遗产业化的前提,非遗产业化是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升华。在新农村建设中非遗产业化对非遗生产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一)非遗产业化为非遗注入新的生命力,促进农村非遗资源的开发利用

我国的文化生态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量非遗以其最传统的方式保留在农村,它是深厚中华文化的历史积淀和直接来源。农村文化的内容种类繁多,其中属于非遗的包括各类民俗活动、民间文学、民间戏剧和各种传统技艺,等等。这些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是本民族本地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是因为它是一个民族的生活习俗、历史渊源、生存环境等许多内容的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总和。非遗同时具有商品属性,只要通过合理挖掘其价值,使其成为人们新的消费需求,就能实现它的商品价值,进而推动该地域相关产业的综合发展,并使这一特色文化不断发展壮大。唯物史观认为,经济决定文化,文化对经济具有反作用。当今社会创新性地使用了“文化经济”的概念,即由文化与经济融合催生,两者紧密结合,相互渗透所形成的以经济为依托的新文化形态,或者说以文化为内涵的新经济形式。非遗作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的产业化可以促进文化体系的进步,形成传统与时代相结合的发展新平台,有利于文化内涵的提升,加强文化对经济的反作用,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非遗产业化有助于非遗生产性保护

非遗不能独立地存在,它必须依附于某个特定的载体方能发展与传承。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市场已成为非遗最好的载体与传播空间。要实现非遗的保护与发展,市场化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①以生产促保护,将非遗融入日常生产生活,这有利于保持它们的生机与活力,为非遗拥有更广阔的市场提供了可能。要有效保护非遗的传承就必须使该文化形式具有一定的规模。而产业化追求规模经济的动机与非遗得以存续和发展的规模前提是可以有机契合的,走产业化道路,将零散学习,私相授受的传承方式转变为按照市场运作的经济形式,并统一规范、整合资源、形成规模、产生利润。只有这样,非遗才能顺应新的时代潮流,并找到自我图强、自我发展的道路。产业化也为一些政府资金所未涉及的非遗项目提供了自我发展、自我保护的可能。

(三)非遗产业化有利于非遗的传承与创新

非遗产业化,使人们对它们的前景有了很好的展望,从而保持着高涨的传承积极性,这种创新性的保护方式为非遗的保护奠定持久、深厚的基础,促进人类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同时也扩大了就业,促进文化消费,将非遗的保护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有利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以非遗产业化是符合非遗发展特定规律的。当然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并不是保护非遗一成不变,时代在变迁,人们的生活观念和习惯在变换,要想非遗永葆青春,必须赋予其时代内涵。适当地使用现代技艺,融入时尚元素,在汲取传统文化精髓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去满足当代的市场需求,才能为文化的传承铺设一条更为宽广的道路。要实现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务必要明白:保护传统手工艺不等于盲目排斥机械化,否定创新。对非遗的保护关键是对传统核心技艺的保护,只要保证了这一点,机械化并不被排斥。

二、当前我国农村非遗产业化传承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农村非遗保护是整个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文化遗产更是面临着人为破坏和自然损毁的双重威胁。不少青年人崇尚现代文明,对民族传统和民间艺术缺乏热情,民间文化后继乏人,非遗很可能因为没有继承人而失传。目前,农村非遗保护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一)认识不到位,缺乏非遗生产性保护意识

当前,宣传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很大,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而对于新农村建设中非遗保护的宣传还有些不够。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对于新农村建设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在理解上一定程度存在“新农村建设就是新村庄建设”的偏差。一些地方官员对农村非遗的保护重视不够,而且对非遗重要性的认识往往只停留在其旅游开发价值上,忽视其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因而难以很好地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片面追求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重开发利用,轻抢救保护。

(二)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法规、政策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当前我国关于农村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政策法规不健全,与农村非遗保护的紧迫需求不一致。我国农村非遗内容丰富,表现形式多姿多彩,如何通过立法确立抢救、保护的认定标准,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重要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这个标准的确立都有一定的难度。没有明确确立农村非遗保护标准,不到位的农村非遗保护的政策和法规,影响了农村非遗有效的生产性保护。

(三)管理力量薄弱,专业人才匮乏,非遗开发不足

当前,许多农村尚未建立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非遗保护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工作难以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别是一些历史文化村落,村民委员会难以承担依法管理的职责。同时,非遗生产性保护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但实际上现有的专业技术力量非常薄弱。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随着老艺人相继离世,一些口传身授的民间非遗未能传承。目前农村缺少创意设计人才也是非遗传承创新的一大瓶颈。非遗产业化因人才缺乏而难以为继,许多有市场潜力的非遗资源得不到开发利用。

(四)注重非遗产业化的眼前利益,忽略可持续发展

非遗的产业化与市场化,为一些厂家提供了赚钱的机会,但他们往往过分地追求眼前的商业利益而违背了产品所赖以生存的文化精神,偷换了文化精髓,使之失去原生性。长此以往的发展,会起到“脱胎换骨”的作用,这就剥夺了后代一睹这种非遗原有风采的机会。始于经济角度的开发容易导致对非遗的误读。从产业化角度开发利用非遗资源,能有效地拉动地方经济增长,但从具体实践来看,开发商往往对非遗生产性保护认识不深,热衷于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忽略了非遗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特征。目前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多以经济为导向,忽略了生态文化发展的规律,导致文化旅游业难于持续发展。我们必须保持非遗的完整性,尊重历史,在发展的同时保证它们的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而不是肤浅地只注重眼前利益,自私地剥夺了后代领略非遗风采的机会。

(五)目光过多地停留在经济潜力较大的非遗项目

走规模化道路的产业化经济将零散学习,私相授受的民间技艺按市场化模式进行运作,完成自我发展。但在具体实践中,开发商在利益的主导下,往往只对潜在经济价值高的非遗项目感兴趣,使得那些经济价值相对较小的项目失去了一展身手的舞台。但是从非遗自身的角度来讲,它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所以这种忽视正在无形地将部分非遗推向消亡边缘。

三、新农村建设中非遗产业化传承创新的宁波经验

我国农村非遗保护目前主要采取生产性保护措施。非遗生产性保护就是在保护非遗核心技艺和核心意蕴不变前提下,将非遗资源转化为产品,既传承又创新,推动非遗产业化,使非遗在生产中得到保护。我国于2006年提出“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农村文化产业就是农民依据市场需求,把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商品的一种现代生产。农村文化产业的主要行业包括乡村旅游产业、手工文化产业、园艺产业、地方土特产业等。目前,我国农村非遗生产性保护取得了卓越成绩,因为其具体的艺术产品形象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已通过生产性方式进行保护,除了对文化进行传承和保护,农民也在保护过程中获得经济收益。以宁波为例,介绍宁波在新农村建设中非遗传承创新所取得的成绩与经验。

(一)打造“三位一体”的非遗宁波传承模式,推动非遗生产性保护

宁波创新非遗传承模式,2006年在全国率先提出“三位一体”模式:做到非遗项目、项目传承人、传承(传播)基地三联合;创建非遗展示馆,做到政府、企业、个人三联建;加强生产性保护,做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三联动。这为非遗传承创新提供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生态土壤,最大程度地保护了非遗的生存空间,非常有利于非遗的产业化发展和生产性保护,对非遗传承创新具有探索性的意义。“近年来,宁波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创新实践,积累经验,探索规律,‘三位一体’保护模式推出3年多来,全市建立了市级以上传承性、传播性‘三位一体’项目208个,有21项非遗列入国家级名录,象山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被文化部批准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通过‘三位一体’建设,大大激发了传承人和学校、企业、旅行社、行业协会等单位的保护积极性,使一批濒临消逝的非遗项目重获新生,实现了大部分非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如‘三金一嵌’传统工艺全部与市场接轨,恢复传统生产;奉化布龙、宁海耍牙、宁波走书、甬剧、木偶摔跤、犴舞、北仑造趺、渔民号子、奉化吹打等众多非遗项目,或走出国门展示风采,或进入校园培育传人,或登上舞台成为精品……”[1]宁波的经验告诉我们,对农村一些有群众基础和社会需求的非遗项目,采取传承核心技艺、创新非遗产品和刺激市场需求等方式进行生产性保护,增强非遗项目的造血功能,把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

(二)首创传承基地与传承人挂钩,走产业化之路,促进非遗活态传承

宁波市全国首创传承基地和传承人挂钩,这一做法在2009年出台的《宁波市非遗传承基地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②传承基地与传承人挂钩,既可以给传承人搭建平台,解决传承对象难以物色、场地等问题,又可以使传承人在传承基地专心传授技艺,从而使非遗得以传承和弘扬。如宁波拥有包括朱金漆木雕、金银彩绣等在内的不少生产型传承基地,在那里,人们既能参观“静态”的藏品陈列,又能看到一条龙的生产过程,看到“活态”的传承。位于鄞州区横溪镇的宁波朱金漆木雕艺术馆就很好的使传承基地和传承人相结合。工人作为传承人在其中向游人展示朱金漆木雕的技艺,艺术馆又给工人提供一个展示其技艺的舞台,同时还可以使游客真实地感受到朱金漆木雕的技艺,有益于该技艺的传承与发展。“包括朱金漆木雕、金银彩绣等在内的不少生产型传承基地,把厂房和艺术馆结合起来,既有静态的藏品陈列,又通过产业化之路,促进非遗转化为工艺产品进入市场,实现活态传承。这些传承基地还集聚、培养了一大批传统工艺技师和工人,使传统工艺薪火不息,活力永续。”[2]另外,宁波为了扩大非遗传承人队伍,将一些容易普及且趣味性强的非遗请进校园。如“金银彩绣”“宁波走书”“泥金彩漆”“鱼拓画”等技艺主要是把学校作为传承基地,请传承人到学校讲课,介绍这些技艺,学生将这些技艺作为选修课进行修读。这些非遗技艺传承者可以从学生中物色新的传承人,学生毕业后到基地从事非遗生产工作,使技艺不断延续下去。

(三)非遗传承基地走产业化之路,促进非遗创新发展

有人说生产性保护是非遗的“自我造血”,非遗传承基地走产业化之路,促进非遗不断产生新鲜血液,笔者认为这是对该类保护措施最贴切的解说。以宁波市鄞州区的非遗项目金银彩绣为代表,看看它是怎么实现自我造血的。当裘群珠得知从事金银彩绣的人越来越少,这项技术的传承面临着莫大的困境时,她主动出击,筹资成立了宁波金银彩绣公司,为金银彩绣文化设立了一个关键的传承基地,使金银彩绣不只是停留在展品的行列。在艺术品生活化,日用品艺术化的发展目标的指引下,研发、生产家居软装饰品,宗教用品和艺术收藏品以及提供度身定制、纯手工制作高档服饰的服务,将中国元素融入精品当中,以文化引领时尚,打造高端非遗产品。尤其是家居软装饰品以及以钱包、服饰为代表的生活用品的推出,紧随艺术品生活化,日用品艺术化的发展目标,使文化根植于生活,深入到群众,大大提高了产品的文化附加值。通过生产扩大了金银彩绣的影响力,展现其特有的魅力,金银彩绣生活品的推出,完成文化与生活的紧密结合,生活中有文化,文化中有生活,是保持金银彩绣健康发展的基础,巧妙地完成了非遗的自我造血。金银彩绣公司还巧妙地结合目前市场的消费需求推出了相关的服饰与汽车坐垫等产品,为非遗的创新推广再添一翼。

(四)开展文化旅游,促进非遗保护,提高非遗品牌知名度

文化旅游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文化活动,本身具有传承、发展和保护非遗的功能。文化旅游业是非遗产业化的重要途径,它的发展有助于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旅游业的发展可以全面展现非遗风采,赋予非遗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给予它们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沃土,为其发展提供最有力的支撑。实践证明,非遗保护得越好,其利用价值也越大,旅游业和其他产业才能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宁海县把国家级非遗“十里红妆”打造成博物馆,成为知名的旅游文化品牌。另外,根据笔者指导学生对宁波市鄞州区农村进行实地调查,在收回的286份问卷中,有237位接受调查的对象对开发民俗旅游这项非遗的市场化措施颇感兴趣(表1),所以通过这种为大家所接受的形式来发扬非遗是很明智的举措。以鄞州区的“梁祝传说”非遗为例,非遗对发展旅游经济有着积极作用。梁祝文化公园是全国唯一的爱情主题公园,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梁祝文化产业园的规划和开发深入挖掘了梁祝文化的内涵,巧妙运用梁祝文化资源的独特性、稀缺性、产业优势和国内外的影响力,打造“东方爱情圣地,国际浪漫之都”。梁祝文化产业园的设立,突破了文化观光的消费层面,将梁祝传说渗透到旅游活动中,挖掘旅游项目的历史内涵,提升其文化品位,不仅使旅游过程更加丰富多彩,也增添了梁祝传说这一非遗的魅力,更有利于梁祝文化的传播和非遗品牌的塑造。可见,将非遗渗透到乡村旅游活动中,在开发旅游资源、打造旅游产品、策划旅游项目、宣传旅游形象时会更有说服力,也可以使旅游资源产生整合效应,塑造个性鲜明的旅游品牌,借助旅游业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四、我国新农村建设中非遗产业化传承和创新的对策

对新农村建设中非遗的开发利用要以文化遗产观为指导,遵循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规律,非遗产业化开发要适度。对非遗应“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既要保护传承,又要创新发展。通过总结和归纳宁波市农村非遗传承创新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目前农村非遗保护的现状,提出新农村建设中非遗产业化传承和创新的几点对策。

(一)充分利用传媒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农村非遗宣传力度

现代生活已经越来越依赖传媒,在实地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有87%的人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传媒方式来了解非遗的,所以充分利用媒体手段对非遗的保护工作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需要实现文字、图像、视频、实地活动开展等多种样式的综合形式,建立起立体的、互动性强的感知环境,营造出融合性强的文化氛围。用现代科技诠释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赋予其强劲的生命力,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追求,在文化、传媒与大众三者之间编织牢固的网络,达到理想的宣传与保护效果,这是实现非遗产业化的重要基础。

(二)完善农村非遗产业化的法律保障与管理机制

法律保障是开展农村非遗保护的前提条件。由于农村非遗保护法律的缺失,对农村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有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因此,要尽快出台有关指导农村非遗保护的政策,使农村非遗产业化有据可依。在继续推动地方法规建设的同时,规范地方非遗保护工作。完善管理机制,不断督促基层工作。政府对非遗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社会的认可程度,只有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非遗的保护力度,设置相应机构,委任专人负责,建立权、责、利考核机制,严格监控非遗保护的每个环节。避免出现个别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而扭曲非遗原有的精神内涵,必要时进行干预。

(三)完善农村非遗生产性保护和传承机制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工作机制,但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缺陷。今后需要进一步改进农村非遗生产性保护和传承机制,比如通过建设相关制度保护农村非遗项目以及传承人、建设农村非遗保护基地、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建设非遗展示馆与非遗博物馆等方式,更好地促进农村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的开展。另外全国性与地方性的非遗博览会,也可以成为非遗生产性保护成果集中展示区,有利于非遗的保护。如今,还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扩大农村非遗的影响,如把互联网打造成为农村非遗销售与传播的主渠道之一。

(四)增强农民“文化自觉”意识

著名社会学家晚年提出“文化自觉”这一重要思想,他主张每个民族都要通过文化自觉来重新审视自己的文化和他人的文化,找到本民族文化的“安身立命”之地,最终达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境界。而民族文化自觉后的具体行动就是保护本民族的文化遗产。我国广大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同时,也是农村非遗保护的坚实力量。因此通过加大农村地区非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农民的相关教育制度,可以提高农民群体对于农村非遗保护的整体素质。并且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可以使农民深刻认识到保护非遗对他们自身的重要意义,从而培养他们自觉保护非遗的意识,引导和鼓励他们主动参与非遗的保护工作。

(五)通过非遗教育,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

非遗是植根于民族民间的活态文化,它依靠传承主体而存在。为了促使农村非遗传承人更多地投入到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中,政府给予主要传承人一定资助,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培养非遗传承人方面,除了设立奖励制度外,还鼓励有志青年把传统的生活方式、祖传的技能不断延续下去。此外,通过积极搭建农村非遗的生产、交流平台,充分挖掘农村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潜力,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非遗教育。针对目前国民对于保护非遗意识薄弱的情况,我们应当加强教育与宣传力度,认真做好非遗教育普及工作,与学校联手,进行宣传教育,免费传授相关非遗技艺。

(六)合理开发与活态传承相结合

农村非遗保护真正需要的是通过合理开发使它能够活态传承下去。农村非遗只有与民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联系,才具有持续稳固的生命力。宁波市鄞州区探索出了一种新模式,就是建设生态博物馆群。这种博物馆群的主要模式是使非遗在其所属的环境中完整地被保护起来并传承下去,同时结合非遗的产业开发,既解决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又提高了传承人和当地村民的生活水平。

作者:鲍展斌 黄亚男 单位:宁波大学

注释:

①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2〕4号。

②宁波市政府《宁波市非遗传承基地管理办法》,2009年5月。

参考文献

非遗传承意义与价值范文4

关键词:传统文化 价值体系 价值意义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3-0386-01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创造的文化,已有五千年的历史。它是中华民族在特定的地理环境、经济形式、政治结构、意识形态的作用下,世代形成、积淀,并为大多数人所认同而流传下来的中国古代文化,至今仍在影响着我们。

一、中国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是作为人类精神传统和价值传统的文化形态,可以从三个方面认识理解。

1.传统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遗传基因。美国人类学家拉尔夫・林登认为:“社会遗传即文化”。就是说传统文化是人类社会的遗传基因,没有传统文化,也就没有现实社会。反过来讲,传统文化是引导社会合理发展的最终准则。泰勒认为:“文化或文明从一种广泛的人种学的意义上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其他所有人作为社会成员所获得的一切能力和习惯。”因此,人类社会是人类文化的体现,文化传统对现实社会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

2.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存在根基。美国文化学者希尔斯在《论传统》中所云:“传统是新信仰和行动范型的出发点,就是其注脚”。在希尔斯看来,一个社会离开文化传统,也就离开了前进的方向和行动的准则。一个民族的文化品质,是在文化传承中确立的。英国当代学者吉姆・麦克盖根讲:“文化指形成意义的实践和习俗。”没有特定的文化传统,也就没有特定的文化形态。丧失文化传统,也就意味着一个民族的退场。

3.传统文化是人类的终极身份证。人的社会属性来源于文化属性。因此,传统文化是人作为有思想的动物的源价值和终极身份证。中国五四思潮中的个性解放精神,就与中国传统诗学中的狂捐品格相关联。郭沫若就十分倾慕屈原放浪不羁的诗风。现实总是对作为社会深层意识形态的传统文化的折射与回应,而具有高度精神遗传特征的人类,无论如何是不能彻底超越传统文化对它的影响的。上个世纪初,罗素就向世人急呼:“中国至高无上的伦理品质中的一些东西,现代世界极为需要。”罗素的呼吁是我们重新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高度。

二、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结构

中国传统文化价值目标集中表现为对“内圣”和“外王”的追求,即成就道德人生和建立道德社会;“修身”和“德治”是其主要的文化价值手段;“礼”是传统文化价值规则体系。

“内圣”指的是理想的道德人格和道德理性。“外王”指的是治国平天下的事功。在儒家总的价值趋向中,“内圣”是占主导地位的。《大学》篇非常明确地表达了中国传统文化体系的价值目标和手段,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又曰:“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大学》所提出的“修身”旨在达到“内圣”之境,治国平天下属广义的“外王”。 “内圣”而“外王”的过程就是从“修身”到“德治”的过程,是道德向政治生活扩充的过程。伦理道德政治化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鲜明特点之一。孔子早就说过:“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朱熹更将王道、德行的价值调控作用从政治扩大到历史、生活等广阔领域。他说:“古之圣人致诚心以顺天理,而天下自服,王者之道也”。又说:“能行其道,则不必有其位,而固己有其德矣”。这样的人,“用之则为王者之佐,伊尹大公是也;不用则为王者之学,孔孟是也”。从中国社会的文化发展历史来看,当“德治”不能发挥作用时,便会辅之以“刑”,“以刑配德”,“礼正其始,刑防其失”。“德”、“刑”两手并用,是中国传统文化价值手段系统的重要特点。

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一种“礼治”文化,“礼”是传统文化价值规则体系。 “礼”规范、约束着人的行为,维护着社会对道德的追求,成为“成德”、“治世”的有力保障。

三、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冲突中的价值意义

当代社会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代文明的畸形膨胀与传统文明的倾覆。人类文明由两大形态构成: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外显,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的内涵。从这个意义讲,精神文明决定着物质文明。而人类的精神文明又由两大范畴组成:工具理性与价值传统。工具理性决定着人类生存实践的智能水平和物质进步,是人类物质生产的重要保障;价值形态规范着人类的社会行为和道德情操,是社会和谐、国家稳定的重要基础。令人遗憾的是,当今社会,以工具理性为基本要素的现代文明的泛滥,使长期以来作为人类社会行为准则基础的价值传统正在坍塌。两大精神形态的失衡,必然带来社会的振荡。

西方一些独具慧眼的学者早就意识到现代文明与传统文明的失范所带来的社会危机,并试图开出补救药方。希尔斯在《论传统》中宣称,后现代社会的任务,就是“将某些启蒙传统与启蒙运动后继人试图加以抛弃的某些传统结合起来。”

事实上,现代文明并没有给人类带来应有的满足与和谐。相反,我们看到的是高技术带来的发展不平衡与反差,又由这种不平衡与反差引发出持续的利益冲突和强弱对立,以及财富带来贫富悬殊与社会不公,然后又由此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与社会冲突。重新审视传统文化,从传统文化的价值范畴中去吸取有利于当代社会健康发展的价值精华就尤显重要与急迫。

参考文献

[1]王峰,许悼云.江山代有题材出[N].华商报,2008-11-22

[2][3]张祥龙.中国传统文化的危机[E B/ 0 L]. 2006-10-071 .

[4]张旭鹏.文化想象c“欧洲观念”的建构[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

[5]朱狄.原始文化研究:对审关发生问题的思考[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16.

[6]吉姆・麦克盖根.文化政策研究[A] .陶东风.文化研究精粹读本[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83.

[7]郭沫若.论诗通信[A].赵家璧.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C].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6.348.

非遗传承意义与价值范文5

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重要精神,更好地发挥各类学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和传承中的积极作用,探索传承新机制,推进杭州市富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2012年4月,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在中小学启动了富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创建工作,2012年下半年,区文创办、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在职业高中启动非遗文化元素产业化平台建设。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已有越剧、剪纸、根雕、瓦刻、皮贴画、香袋、龙舞、孝道文化、竹纸文化、罗隐传说、鼓亭锣鼓、梅花锣鼓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12所学校得到有序传承,创建了12个非遗传承教学基地。

学校教育是非遗传承的重要途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是民族智慧的象征,是民族精神的结晶。然而,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变,与传统农耕文明相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快速消失,面临被现代化进程淹没的危险。如何保护和传承非遗,是值得人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民间文化,作坊式的“师傅带徒弟”是最主要的传承方式。师徒制的传承方式,不仅数量少、成才慢,且知识结构窄、文化层次低,难以吸引到新鲜血液。学校教育的对象是人,学校教育是文化传承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是文化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从教育的视野去研究非遗保护和传承问题,是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

非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文化的多样性和重建正确的文化价值观,这一初衷决定了只有在青少年心中播下非遗保护的良好种子,构建非遗传承的长效机制,才是保护非遗最为深刻和有效的办法。而求知欲旺盛的青少年一旦接触这些凝结着各民族生存智慧结晶和生命精神积淀的非遗文化时,会被它们丰富的形式、杰出的成就及意义非凡的内在价值所撼动,增强他们的探索和学习欲望,增强他们的民族自豪感。正因如此,富阳区一些教育者很早就自觉地把非遗项目引进校园。比如,富春四小从2006年就开始探索如何将传统越剧表演与社团活动相结合,开始了越剧传习活动,培育戏曲新苗。2009年,该校成为浙江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2013年被授予浙江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先进集体。

非遗进校园的几种模式

近年来,富阳区在非遗进校园的实践探索中,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模式,即专业模式、课程模式、社团模式。

专业模式

职业高中突出非遗技能专业特色,结合学校专业设置,开展校企合作,建立名师工作室是非遗技能传承的有效途径。富阳区职业高级中学自2012年起在区文创办扶持下,投入60万元,建成了根雕传承人培养实训基地、根雕作品展示室、根雕产品生产工作室、根雕校外实习基地等一批教学基地。为了解决师资问题,学校实施“筑巢引凤”策略,建立名师工作室,招聘名师来校任教和传授技艺;另一方面选派本校教师和优秀毕业生去参加师资培训,目前已建立起专兼职结合的师资团队。学校还和高校联合办学,实施3+2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习根雕的学生拓展发展空间。

课程模式

将非遗文化作为校本课程引入课堂,建设校园特色文化,这是富阳区非遗进校园的第二种模式。三桥小学以瓦刻作为教学传承项目,考虑到这一课程对操作要求较高的实际情况,课程从三年级开始进行,针对不同年级的认知水平和操作技能,设置不同的具体要求。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又逐渐提炼出了瓦刻教学的五种课型:实录汇聚基于网络环境下的瓦刻欣赏和以作品展示为主的欣赏课、以基本技能练习为主的训练课、以专题拓展为主的创作课、参观学习的活动课和以装饰为主的整理课。

社团模式

学校成立各种非遗项目的社团,让学生们根据兴趣自由选择,这样既可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还可以习得民间传统技艺。富阳区许多学校采用了成立社团传承非遗文化的模式,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富春二小的剪纸社团、富春七小的舞龙社团、城镇职高的香袋社团等,时常被邀请参加文化展示展演,代表学校参加省、市、区组织的比赛活动与展示活动,或者去周边学校交流。

学校传承非遗的实践探索

学校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内容、教师队伍等会使学校形成自己独特的学风和学习氛围。在创建非遗传承教学基地的实践中,学校从引入何种非遗项目、达成何种目标、如何进行课堂教学、如何培养师资队伍、如何编写非遗教材等方面都应进行深入探索。

明确培养目标

学校在设置非遗项目时首先要考虑它的育人功能。富阳区城镇职高引进的非遗项目是香囊制作技艺,学校提出“小香囊,大产业”的目标,成立了“香囊技艺传承与产业化建设联合体”,融入学校计算机平面设计、医药、电子商务、金融事务四个专业,通过教师教学、学生实践,对学生进行文化创意思维能力、创新设计、制作技艺、市场营销策略特别是网络营销、成本核算等技能的培养,提升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除了传授现代化知识外,学校还通过香囊这一载体传播和传承传统文化,增强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使学生认识到非遗对国家的重要意义,形成传承和保护非遗的积极态度,最终转化为自觉传承和保护非遗的行为。

纳入课程建设

开发和设置非遗教育课程是实现学校非遗教育目标的一条重要途径。富春四小在开展“越剧艺术进课堂”的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主渠道进行渗透。在学校音乐课中加入了越剧学唱、赏析的内容;美术课中,也加入了越剧服饰欣赏,戏曲头饰欣赏、设计、制作等内容。在各个有关越剧的课堂教学中完成了教学目标、教学课时、教学计划、教学教案、教学反思各个环节的认真落实,让全体学生都参与到越剧教育中来,了解越剧、欣赏越剧、表演越剧,从而帮助学生拓宽视野,提升艺术素养。另一方面,富春四小将越剧特长生组建成社团,形成梯队,系统学习越剧表演的“四功五法”,通过越剧专业演员进行教授,确保了传承活动的专业性。

组建师资队伍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教师队伍和质量决定着学校非遗教育传承和保护的成败。富阳非遗项目传承学校都非常重视教师队伍非遗相关知识的在岗培训,纷纷将民间艺人和非遗传承人聘为学校荣誉教师,让其在学校实施非遗教育并且培训在岗教师。富春二小把学习剪纸作为校本课程纳入正常的美术课教学之中。从一年级开始,分年级、分学期确定学习内容,并将学习剪纸的成绩纳入学生美术成绩考核。学校聘请了剪纸传承人每周三下午到校给剪纸社团教授剪纸课,两名美术老师也参与学习。传承人已经在学校授课三年,两名美术老师本身就有很好的美术功底,经过传承人的指导,早已驾轻就熟,可以自己创作剪纸作品,并胜任学校的剪纸教学。富阳区12处非遗传承教学基地,都有非遗传承人担任荣誉教师,学校有专职教师从事非遗教育,组建了一支非遗教育的专兼职队伍。

编写非遗教材

教材是学科的支撑,是学科内容的载体。12所学校在非遗传承教学实践基础上,都编写了校本教材,为非遗教育的持久性发展打下基础。以三桥小学校本课程《瓦刻》为例,教材主要以美术学科为基础,以接近社会、贴近学生、学以致用为原则,选择符合小学生的身心特点。教材分上下两册,内容涵盖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综合探索4个学习领域。在教学过程中还特别强调:创设文化情境,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审美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进行综合性与探究性学习。

注重环境建设

非遗传承意义与价值范文6

然而,不同集体、群体或个体的人对非遗会有不同的价值诉求,在一定条件下,这些诉求会形成对非遗实践的共谋,从而形成具有时代、民族、阶层、地域特点的非遗实践观念和标准。非遗作为代际传承的文化,面临着后代是否愿意传承、能否按照其规律传承的风险。现实的、功利的社会共谋与非遗自身的代际风险,改变了非遗发展的自然进程。非遗正在被按照现代的文化标准和价值诉求进行阐释、实践。非遗及其内在的精神正在被新的技术、艺术、政治或经济的目标所改变,突出表现在如何认识非遗实践性及其“道”“器”关系上。

非遗是一种代际传承的活态文化实践,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实践而言,非遗实践有自己的特殊性,表现为过程性、多样性、精神性等。过程性是非遗之活性和生命力的体现,非遗就像一条流淌的河流,永不停息。多样性是非遗之“器”性和形式的表现,非遗就像大自然一样五彩缤纷。精神性是非遗之“道”性和原动力的反映。多样性与精神性是非遗的外在形态与内在本质、个性与共性关系的体现,也是非遗实践结构的组成部分,过程性则是多样性与精神性矛盾运动的结果,是非遗实践生命力的重要体现。

“道”与“器”是中国传统思想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范畴。《易经》言:“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一般而言,“道” 指事物的内在本质,所以是无形的、抽象的;“器”指事物的外在表现,因而是有形的、具体的。“道”与“器”是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非遗实践的内在精神就是“道”,实践使用的工具、技术实践形式及产品是“器”。“道”与“器”的对立统一是非遗实践的基本动力,也是非遗传承中“变”与“不变”的辩证要求。

我国在评审和宣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把非遗分为十大门类,包括民间文学、传统戏剧、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这种分类基于现有的学科分类,便于操作,在非遗保护初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也容易局限人们的视野,许多人就单纯地从现有学科的视角认识非遗,重视非遗之“器”,即实践工具、技术与实践形式、产品,忽略了非遗之“道”,即实践工具、技术及实践形式、产品背后的精神因素。

认识的局限和功利的目的,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非遗保护中重“器”轻“道”的倾向。如以狮舞、麒麟舞、鳌鱼舞、龙舞、鹤舞等为代表的民俗舞蹈,都有一种被过度舞蹈化的趋势,各地举办的狮舞、麒麟舞、龙舞比赛,把民间舞蹈搬上舞台,为了取得好的舞台效果,专门派一些舞蹈专家到基层民间进行辅导、改编,把一些民俗仪式性的东西去掉,甚至将乐队现场伴奏改为录音伴奏,把民间的狮子、麒麟、鳌鱼、龙、鹤的道具按照舞台需要进行改造,甚至用舞蹈学校的学生来替代本地民众,使民众从主人变为旁观者,使这些民俗舞蹈的本来意义面临消失的危险。再如以剪纸、年画、刺绣、灯彩等为代表的民间美术被过度美术化、工艺化,其中的美术构图与工艺要素成为被关注的重心,而对为什么要进行这些非遗实践,以及这些实践活动对当地民众的意义等问题却不甚重视。还比如,像“扒龙舟”这种民俗仪式,本身就是与神诞游神、元宵节游神等相似的传统游神驱邪民俗的一种,竞赛只是“扒龙舟”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我国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把“扒龙舟”归在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扒龙舟“竞技化”认识的倾向,在这种倾向的引导下,许多地方的“扒龙舟”已经取消了相关的民俗仪式,甚至改变了时间和地点,变成了一种纯粹的体育竞技。

根据西方的“结构功能理论”与“需要层次理论”,非遗实践取决于非遗结构、功能与人的需要。从非遗的结构、功能看,非遗实践的内在结构与精神功能是其真正推力。从人的需要来看,非遗所属民族的、族群的、地域的传承人基于生理、安全和社交等的需要,是非遗最基本和最持久的动力。在大多数非遗精神驱动力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实现功能满足需要的精神观念及其方式——民间信仰。民间信仰指那些在民间广泛存在,属于非官方、非组织,具有自发性的一种情感寄托、崇拜以及伴随着精神信仰而发生的行为和行动。民间信仰是作为非遗最深层的精神出现的,它支配着非遗实践的观念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