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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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方案

应急工作方案范文1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编制本工作方案

(二)编制依据

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辽宁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朝阳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县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设立*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正县级调研员冀雅军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主任、应急办主任姚海廷同志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显林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等二十个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徐桂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发生中型以上灾情时,组成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技术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转移安置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等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县中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决定启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调配应急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组织力量深入灾区协助当地政府抢险救灾;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三)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县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二是组织协调抢险救灾,会同专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灾民紧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三是负责抢险救灾综合信息收集、汇总和报告灾害情况,以及会议、活动的组织及各类文件的归档管理等项工作。

(四)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和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1.县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

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的成因、险情进行分析论证,会同气象部门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建立应急监测系统并结合气象资料提出趋势判定意见,指导地方政府制订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协调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管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3.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调动民兵和预备部队参加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4.县发改委:安排灾后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5.县经贸委:负责协调电信、电力、商业、医药、铁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乡镇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和灾区社会治安,设立警示标志和范围;迅速组织交通管理和疏导,及时有效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全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

7.县民政局: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负责对救灾款物的分配、发放和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8.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9.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协助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10.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地质灾害危害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交通管理部门(县交通局、县公路段):负责组织协调所管公路建设工程活动中导致地质灾害和既有公路沿线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12.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导致地质灾害和既有水利工程范围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对主管河流、水库实施调度和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协助县管以外河流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13.县安监局:负责协调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矿山因工程活动或自然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14.县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员,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指导督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1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救济食品、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16.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旅游景区(点)主管部门处置因工程活动或自然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17.县农电局:负责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电力供应;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恢复。

18.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畅通。

19.县气象局:负责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20.县报社、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新闻报导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为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应急配套服务。

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的要求和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的具体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社会影响极大者;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社会影响较大者;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社会影响不大者;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速报时限要求

1.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乡镇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导致者或受害者的行业主管部门应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通讯中断、灾害性质难以界定的4小时)内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同时速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市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灾害导致者或受害者的上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

2.中型(Ⅲ级)、小型(Ⅳ级):乡镇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导致者或受害者的行业主管部门应于灾害发生后及时报县国土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同时速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市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灾害导致者或受害者的上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小型以上灾情报告后,立即报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赶赴现场处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有关部门接到突发地质灾害报告后2小时内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速报的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开展先期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决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并将灾情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地质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一)分级响应程序

1.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各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上级预案在下级预案先启动响应状态的基础上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

2.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工作,按有关规定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3.中型(Ⅲ级)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4.小型(Ⅳ级)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协调、组织城建、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应急响应职责

1.现场指挥部职责,执行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响应指挥部的指令;迅速了解灾情及前期处置情况,成立救灾工作组,研究制定应急施救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情况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响应指挥部报告。

2.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职责: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及时沟通传递和报告现场情况。

(2)专家技术组:由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和地质环境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对地质灾害险情进行调查、监测,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为抢险救灾决策服务。

(3)抢险救灾组:由现场指挥部根据实情确定其组成,主要职责:制定抢险救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和有关医疗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对伤员救治,防治和控制疾病的爆发流行。

(5)转移安置组:由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制定灾民转移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6)安全保卫组:由县、乡镇两级公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警力对现场进行警戒,必要时,实施强制转移和交通管制。

(7)后勤保障组:由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通讯、运输、供电、供水、食品等方面的保障。

(8)新闻报道组:由现场指挥部负责人和新闻媒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报道施救工作情况。

(9)善后处理组:由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灾民的善后处理。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响应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响应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响应与救灾队伍、乡镇、村、组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响应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响应与救灾能力。

县人民政府要储备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用品等方面的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专项资金,把地质灾害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搬迁避险,灾民救济等经费急需。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应根据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习,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八、后期处置

(一)灾民生产生活和恢复重建

灾情稳定后,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应立即开展拟定生产、生活安排计划,组织群众大力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评估重建能力和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落实资金,迅速开展恢复建设工作。

(二)经费和物资

已动用的救灾物资各部门负责及时按原规模补足;实施预算的各项经费支出由审计部门及时组织审计;经审计核定的各项应急经费支出由财政部门及时兑付、结算。

(三)灾情评估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情进行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意见和建议,上报总结报告。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应急工作方案范文2

为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反应行动,提高本区抗御地震灾害整体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地震专项应急预案》和《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协同行动、专群结合。

1.5组织机构

1.5.1组织领导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1.5.2领导机构

根据市政府和市地震局的要求,成立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隶属于区应急委,平时负责区内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协调,震时自动转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5.3办事机构

设立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区地震办,作为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

1.5.4工作机构

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是区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担负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部署的日常相关工作,并在区域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区地震应急预案要求承担相应的应对、处置工作。

1.5.5专家机构

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平时为区域防震减灾提供政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发生地震突发公共事件时,参与区抗震救灾指挥工作。

2预防和预警机制

2.1信息监测与报告

2.1.1信息监测

建立区防震减灾测报网络体系。各街道、镇和重要监控目标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平时配合区地震办收集、传递、分析本区域地震活动和前兆信息;震时及时向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本社区震情、灾情、民情及应急处理情况。

通过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理中心的震情实时监测系统,与市地震应急处理中心联网,快速、及时掌握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震情,为区震情分析、震灾处置提供基础材料。

2.1.2信息报告

一旦发生地震突发公共事件活动和前兆信息,有关单位和社区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110)、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

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到报警信息后,应马上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分析判断是有感地震还是破坏性地震,及时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并按照相关规定,迅速向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应急办报告。

2.2预警预防行动

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应急办的指令,随时进入警备状态。

2.3预警级别及

2.3.1预警级别

按照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参照市有关规定,本区地震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3.2预警信息

根据地震信息有关规定,需要通过区应急委报送市应急委,由市政府地震相关预警信息。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

3.1.1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参照本市规定,本区地震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要求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3.1.2响应等级

对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本区建立四个响应级别,即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应对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地震突发公共事件。

3.1.3响应程序

对应急响应级别,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应急办指令,分别启动区有感地震应急预案、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镇的应急预案分预案。

3.2指挥和协调

3.2.1本区域发生一般、较大的地震突发公共事件

指挥机构: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中心(由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自动转为)。

区有感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主要成员部门分工:(略)

3.2.2本区域发生重大、特大的地震突发公共事件

指挥机构: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

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主要成员部门分工:(略)

3.3应急处置

3.3.1一般、较大的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由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中心按区有感地震应急预案处置。

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程序(略)

3.3.2重大和特大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由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按区重、特大地震应急预案处置。

区重、特大地震应急处置程序(略)

3.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以及可能引发的一般次生灾害,由负责应急物资供应的有关部门提供抗震救灾人员必须的头盔、应急灯、常用的救援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放射性物质以及火灾等严重次生灾害,则由消防队、民防特种救援队等专业应急队伍,使用专用设备实施抢险救灾,以避免应急人员不必要伤害。

3.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采取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和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应在社区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各街道、镇应急领导小组事先要向群众交待应急疏散撤离方式、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的位置,紧急情况下组织、指挥群众安全撤离灾区;区公安部门应制定应急安全保卫措施,及时维护灾区现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区民政部门应建立救济物资供应站,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救济物品;区卫生部门应组织医疗应急救护队,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

3.6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报请区应急委同意后,可动员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社区内个人参加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参与抗震救灾。

3.7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按照中国地震局公布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规定》要求,由区地震办会同区民政局负责进行地震灾害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有关部门予以帮助。

3.8新闻报道

根据国家和市有关地震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规定,对现场新闻媒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3.9应急结束

地震应急现场危险状态消除和得到控制,由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请示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同意后,宣布解除或调整应急相应等级。区域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完成,由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报请区应急委同意、必要时请示市应急委后,方可宣布解除、调整应急相应等级或终结报告,终止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后期处置

4.1善后工作

4.1.1实施经济救助

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后,区财政局和区民政局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经济救助。

4.1.2安抚、清理及防疫

区民政局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受、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区卫生部门应立即派遣医救防疫队进驻灾区,抢救输送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区市容部门应立即组织实施污染物收集、灾区现场清理等工作。

4.1.3补偿、褒奖及抚恤

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要制定地震灾害事故赔偿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等级标准,按法定程序进行赔偿。对因参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而伤亡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褒奖及抚恤。

4.1.4组织恢复重建

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要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并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组织恢复、重建。

4.2社会救助

4.2.1组织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性救济救助制度,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

4.2.2明确救助程序

明确政府救济、司法救济的程序、方案;组织协调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社会救助程序和要求,并明确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与管理等事项;有条件的,还可明确社会心理上援助的单位和方案。

4.2.3规范捐赠管理

全区救灾捐赠活动实行归口管理,由区民政局根据受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统一组织实施灾时应急动员捐赠行为,必要时可建立专项救灾捐赠基金,用于抗震救灾。

4.2.4经常性捐赠与应急捐赠

将经常性捐赠与灾时应急动员捐赠有机结合,广泛动员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等公益型社会团体和组织开展互助救济活动;加强与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有关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做好吸纳国际援助的各项工作。

4.3灾情调查和总结

区地震办会同区民政局应迅速开展地震灾情的调查分析、检测,提交震害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综合评估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由市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评估。

5保障措施

5.1队伍保障

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和重建以及地震科普队伍的建设与投入,建立一支与区防震减灾工作特点相适应的地震人员队伍。

区公安、消防、驻区武警、医疗救护、民防、建委和社区保安等抢险救灾队伍是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主要救援力量,承担本区的抗震救灾任务。必要时可由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向驻区部队求援。

5.2财物保障

资金、物资是保证地震应急工作的物质基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应当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财政预算中预留相应资金用于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应急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以及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在本区统一的救灾物资存储、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中,确保抗震救灾所需的救灾器材和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积极开拓与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兄弟区县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区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其中本区医疗单位的药品储存、供应由区卫生局负责。

区民政局负责设立灾民安全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

发生重大、特大地震突发公共事件时,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可依法向社会统筹、征用救灾所需的各类装备、物资等资源。

5.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必须保证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展。震灾发生后,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要及时对灾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区建交委负责救灾交通设施的抢修和修复。

5.4通讯与信息保障系统

依托和利用政务网和公众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体系。

通过区府800兆集群通信网实施与市应急联动中心、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和区应急办的应急指挥通讯保障。

通过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中心信息平台(待建)与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实行震情信息、专家决策、应急处理指令的双向视频音频传递。

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整合全区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必要时,可以紧急调用或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区信息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信息、通信管理资源与技术支撑。

5.5建设工程质量保障

区地震办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工作;区规划局负责将防震减灾的要求融入区建筑总体设计规划中,并把好建设工程立项前的抗震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应依法加强区域内在建或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坚决杜绝质量低劣的建设工程,切实保障各类建筑物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5.6社会稳定的保障

社会稳定是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区公安分局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灾害事故现场的警戒,应确保社会稳定,遏制灾区犯罪率的上升。开展群防联防,积极发挥街道、镇、社区保安在维护区治安和社会稳定中的协助作用。

5.7医疗救护保障

区卫生局负责震时医疗应急及救护的实施。全区各医院应做好应急医救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治疗。发生重灾时,应立即组织医疗急救队开赴受灾现场实施抢救工作,并向灾民提供精神和心理方面的帮助。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灾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应加强饮水和食品的卫生管理,及时控制和隔离传染源,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宣传教育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是地震灾害中非工程预防的重要措施。要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学校科普教学计划;要向全区公布有关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简本、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地震应急法律法规,使单位和个人明确在防震减灾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大力普及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科普常识,增强市民防范意识,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6.2培训

加强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领导成员、地震应急管理人员和抗震救灾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抗震救灾技术装备的建设和先进救援器材的配备,提高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和快速抢险救灾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6.3演习

适时开展抗震救灾训练、演习,增强救灾队伍的实战技能、各部门协调配合能力,不断完善、充实区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7监督检查与奖惩

应急工作方案范文3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活动,切实做好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震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师生在灾害降临时的自救自护能力,推进 “平安校园”建设。

二、组织领导

1、工作领导组

组 长:程润祥(联校校长)

副组长:张午红 赵拴明(联校副校长)

成 员:联校工作人员和各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爱琴担任。

2、督查分工组

赵拴明包点水峪中心、郝润祥包点移穰中心

张午红包点连庄中心、赵来存包点巨城中心

李宝平包点龙庄中心

三、教育对象:巨城联校各学校所有师生

四、时间安排和时间安排:

3月28日上午安全教育

3月28日下午防火应急演练

五、实施过程

1、正式演练前一周准备工作:

(1)学校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师生学习防震防火减灾知识,普及《防震防火减灾安全知识问答》内容,让师生明确演练的必要性和基本步骤。

(2)在学校的显要位置利用宣传画、板报等形式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防震防火减灾意识,明确开展演练的意义。

(3)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防火减灾知识,并进行安全撤离演练。

(4)安全撤离动作要领:(可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当听到总指挥在校园广播上发出信号时,教师喊:“开始撤离!”在上课教师的指挥下,迅速、有序的、抱头唔鼻撤离教室。以就近撤离为原则,一楼的班级直接跑向指定地点,二楼以上的班级按楼层依次按两班同时沿靠楼梯口的一侧按一路队伍向外撤离。在楼道里不要惊慌,不要喊叫,不要拥挤,避免踩伤,摔伤,冲出教学楼,冲向学校指定的安全地带后,各班迅速集合、班主任清点人数,了解灾情,然后,由年段长把整个年段的情况(灾情)及时、准确地报告校领导。

疏散原则:

(1)以年级(楼层)为单位,疏散。

(2)以班为单位,靠近楼梯的班先疏散,接着再疏散相邻的班。各班教室的前后门必须敞开(平时上课也不准关),①靠近门的学生先疏散,②1、3组学生从前门依次疏散,2、4组学生从后门依次疏散,疏散时要有序,动作要迅速,且不得慌乱、拥挤,避免踩踏事件的发生。

2、正式演练前一天的准备工作。

(1)通过广播进行最后动员部署,并提出注意事项(如安全、口令等)。

安全方面应强调:

①撤离总体要求是“安全、有序、快速”,而首先要保证“安全、有序”。学生在撤离过程中,特别在楼梯口,不准相互推、拉、挤。

②整个演练过程应保持紧张、严肃,不准喧哗、嬉闹。医务人员要做好担架急救准备,并在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与120联系。

3、正式演练

听到号令后,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排队撤离,安全而有序地集结到附近大操场指定的位置上。在疏散途中,如发现拥挤、摔倒,后面的学生或老师应大声喊“站住”,同时停止不动,等险情排除后,在组织学生有序撤离。

撤离地点:各校自定。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提前安排部署,精心设计方案,确保集中教育和演练活动全覆盖。各校(园)长是本学校此项活动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制定好学校的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好学校的防火应急演练活动,确保本校师生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同时,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师生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掌握实效有用的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2、安全教育活动要注重实效,精选主题和载体,突出师生全体、全过程参与。各学校要根据安全工作的特点,精心设计安全教育方案,精选安全教育内容,确保组织开展两项以上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标语、班(队)会、观看安全专题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国旗下安全教育讲话等形式进行安全常识宣传和安全教育,逐步建立安全教育的常态化机制。

应急工作方案范文4

为了提高学校安全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紧急疏散预案。如遇有紧急情况(火灾地震晚自习放学停电等其他紧急情况)发生,全校将按此方案紧急疏散避险。

二预案执行组织机构:

(全校紧急疏散总指挥 职责:指挥调动各行动小组进行疏散救援工作。)

(后勤保障和紧急救援总指挥)

(初三年级教学楼指挥 职责:现场指挥学生按既定的安全方向和地点进行疏散。)

(基础年级教学楼指挥职责:现场指挥学生按既定的安全方向和地点进行疏散。)

(新宿舍楼指挥职责:现场指挥学生按既定的安全方向和地点进行疏散。)

(老宿舍楼指挥职责:现场指挥学生按既定的安全方向和地点进行疏散。)

(操场集中指挥职责:现场指挥学生在操场有序集中。)

三教职工任务分工

1、上课教师:正在上课的教师听到紧急疏散信号后,应立即停止教学活动,按照课堂所在位置给学生讲清疏散通道,迅速组织学生离开教室,在室内学生全部撤离后,随同并组织上课班级的学生撤往安全集结地域。

2、班主任:紧急疏散信号时,未在班上上课的班主任老师,听到信号后,应立即前往自己所在班级上课教室,与任课教师共同组织学生疏散转移。在其他班级上课的班主任老师,首先应担负起任课教师的职责任务,待班主任到达,情况交待清楚,在确无特殊情况需要共同处理时,可以前往自己所在班级。

3、其他未上课教职工:一层值班室的教职工,听到疏散信号后,立即将各大门向外张开,然后分别到楼梯口和大门口关照学生。体育组负责指挥学生。各层未担任班主任和未任课教师,在关照上一层下来的学生的同时,还应组织好本层学生的转移,并全面检查本层各个房间和位置,防止有滞留学生,到上面一层学生和教师全部下来及本层各部位均检查完毕后,方可撤离。

4、宿舍学生疏散时,宿舍管理员负责指挥疏散。宿舍管理员首先打开防盗门,并立即进行报警取得援助。

四紧急疏散的信号及

当紧急情况(火灾地震)发生时,应及时发出紧急疏散的信号。有广播电铃哨声人工疾呼等。采用何种方式依当时情况而定。在电源和电铃系统可以使用时,宜采用电铃信号加校园广播,电铃信号为连续的两短一长声;在电源或电铃系统损坏或不便使用时,可采取哨音信号,哨音信号也为连续的两短一长声。信号的由决定紧急疏散的校长或校领导通知相关人员实施.紧急疏散信号从开始,应连续不断,直至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场所方可停止。

五疏散通道划分

1、上课期间疏散通道划分

上课期间紧急疏散通道以教室所在位置划分。基础年级教学楼的八(1)和八(2)由东侧楼梯疏散,其他各班都从中间楼梯下来。初三教学楼各班和在其他各室的学生都顺楼梯下。平房学生可从教室直接到达操场。注意不能在楼梯上拥挤,以免造成践踏事故。

2、课间和自由活动期间疏散通道划分

课间和自由活动期间紧急疏散通道以学生个体所在位置划分。学生在哪个班级位置活动,就沿上课时间所在班级或者各功能用室规定的疏散通道下楼。

3、中午睡觉和晚上睡觉时间疏散通道划分

中午睡觉和晚上睡觉时间紧急疏散以各宿舍所在位置划分。

六安全集结地域

学生撤出楼门后,应尽量靠远离建筑物一侧的道路,迅速向操场中心位置集结。各班班长和体育委应主动招呼本班同学集中在一起。班主任到达安全集结地域后,应立即清查本班人数和损伤情况,迅速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关照学生。

七具体组织实施;

教学楼紧急疏散

第一种情况:上课时候

(1)听到紧急疏散信号班主任(任课教师)即刻打开教室前门,靠后门同学迅速打开教室后门,全体师生迅速把自己的椅子放到桌子下,1至4排学生一个跟一个走前门,4排后学生按倒顺序一个跟一个走后门,排2列纵队依次按规定线路向学校操场疏散。学生走完后,上课教师再次检查教室内是否仍有学生留下。如果有,要及时将该生带离教室。学生迅速撤离时,禁止携带物品。

(2)学生离开教室后,上课教师仍站在楼层拐弯处配合楼层负责人管理学生快速疏散,以防止学生拥挤踩踏。学生排2列下楼梯,相互之间要关照。楼层办公室内未上课教师听到警报后,应立即前往楼梯口,协助管理人员组织学生疏散,直到楼层所有学生撤离为止。

(3)各层面的管理人员必须等到学生全部撤离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擅自脱岗。

第二种情况:课间

听到紧急疏散信号后,课间值日的老师要迅速组织,相关的责任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往自己的责任区域,履行职责。相关的楼层上的学生仍按第一种情况紧急撤离;楼层外的学生听到信号后迅速向操场撤离。

学生宿舍紧急疏散

1、宿舍管理员首先打开防盗门,临时负责指挥疏散,并立即进行报警取得援助。各寝室学生要在楼长和室长的安排下,迅速有序疏散。组织机构成员要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相关人员指挥学生疏散。

2、疏散顺序与线路:

(1)紧急情况发生时,晚间值日教师要迅速打开在楼道维持秩序

(2)每一层寝室学生均从就近的楼梯下,迅速到篮球场或操场。

八注意事项

学生方面:

1、接到疏散命令后,要沉着冷静,听从指挥,撤离时动作要快,但是严禁争先恐后,推拉他人。遇到障碍,最前面的同学要设法快速排除障碍,保证后面同学顺利撤离。

2、如有学生跌倒,后面的一两名学生应快速将其扶起后继续撤离,其他同学要绕行,不要围观拥挤,更不准往上压。

3、撤离过程中,如有擦伤碰伤等情况出现,应先撤到安全地带后再找保健老师进行包扎治疗。

4、在清查人数时,如果发现人数不齐,不要回原处寻找,应立即报告老师,教师向领导汇报后由领导处理。

老师方面:

1、决定紧急疏散的校领导要全面掌控情况,在命令紧急疏散信号的同时,应及时拨打“119”“120”“110”等相应请求救援电话,并按排一人专责迎接救护人员和车辆的到来。

应急工作方案范文5

一、指点思想

切实实行县政府应急治理本能机能,坚持以报酬本、预防为主、依法治理、正面指导,经过各类有用方式,普遍宣传和普及应急治理司法律例和相关知识,进步全社会对应急治理工作的参加认识和责恣意识,促进《突发事情应对法》深化落实,为构建调和新发明平安不变的社会情况。

二、组织指导

县政府成立宣传周活动指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洪军任组长,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县政府应急治理办公室主任姜文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应急办、农经、经贸、教育、公安、城建、民政、国土、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卫生、环保、广电、体育、安监、旅行、动监、地动、气候、消防、食物药品监视治理、供电等部分和单元担任报酬成员的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县政府应急办,担任详细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响应的组织指导机构。

三、活动布置

(一)组织方式。由县县政府应急治理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直各部分共同,新闻媒体参与,企事业单元及社会集团一起参加。

(二)宣传内容。以《突发事情应对法》为主线,依照天然灾祸、变乱灾祸、公共卫生、社会平安等四大类别,辨别开展指导论谈、预案解读、案例分析、经历交流、专家讲座、科普宣传、设立宣传板等活动,并在县县政府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宣传。

1、指导论谈。指导小构成员单元担任人要承受县新闻媒体采访,结合部分和单元本能机能,引见本部分、本单元抓好应急治理工作的经历及进一步贯彻施行《突发事情应对法》、《县突发事情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下步工作布置。

2、预案解读。指导小构成员单元要结合《突发事情应对法》、《县突发事情应急预案文件汇编》,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发事情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并印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宣传。

3、案例分析。指导小构成员单元要结合案例,深化分析激发缘由、措置方法等,并在宣传活动周时期向群众进行宣布道育,增强群众自救认识和身手。

4、经历交流。指导小构成员单元要构成工作经历资料,进行交流,促进工作。

5、专家讲座。约请有关专家,举行《突发事情应对法》讲座,组织各乡镇、相关部分和单元进行集中学习。

6、科普宣传。县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播发、刊载《突发事情应对法》以及有关应急治理司法律例和相关知识。

7、设立宣传板。月27日,在兴隆三百门前设立集中展区,指导小构成员单元要辨别制造宣传板,规格为长3米、高1.5米,要附带图片和文字阐明,每个单元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担任发放宣传单和承受群众征询等。月28日—31日,展板由各单元在本单元门前等适宜地位摆放。县县政府要在重点道路和明显地位吊挂口号横幅,各乡镇也要设立展板、吊挂口号横幅。

8、网站宣传。要在县县政府网站上宣传《突发事情应对法》、《县突发事情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以及宣传周活动开展状况。

应急工作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电梯运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增强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确保老百姓出行安全。

二、工作范围

但尚未安装动态监管系统的电梯。全区已经安装且登记注册。

三、工作任务

根据各使用单位的不同状况,按照《某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办发〔〕12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安委会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居民小区应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3月、2012年7月启动建设,力争在2012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

四、工作目标

有效监督电梯维保人员定期维护保养,保障运行安全。准确、全面记录电梯故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电梯使用者人身安全。

并将故障信息第一时间发送至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提高故障处理效率。及时发现电梯故障。提升故障处理效率。自动保存故障记录和维保记录,使产权单位全方位掌握电梯运行状况。增强电梯周期检验的一次性合格率。

大大减轻工作量,节约运营成本。实时监控故障管理。节约管理及运行成本,降低电梯因故障而产生的零件更换及其它意外支出。

五、组织机构

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立某区在用电梯安全运行监控和应急呼救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安监局、某质监局为成员单位。

由某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某质监局。负责全区在用电梯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将该系统建设作为服务大众和保障群众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电梯动态监管系统在平安某”建设中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统一建设标准

由某移动分公司统一承担该系统的建设运营,按照某区政府与中国移动某公司签订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具体事项由各电梯使用单位与该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建设协议,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确保资金到位

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各单位要保障建设资金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独立承担各自系统的建设和运营费用,各居民小区按照业主自筹、运营商让利、政府支持等多种方式共同出资完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