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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
一、施工企业工程拖欠款现状分析
1.工程拖欠款逐年增加,长期挂账难以清结。应收账款成为施工企业总资产中比重最大的一块,造成极为普遍的资产虚高、利润虚假的现象。
2.围绕施工企业的工程拖欠款,形成大量的“三角债”,债务链拉长。引发了许多债务纠纷,造成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极大扭曲,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3.施工企业在夹缝中生存。利润丧失,信用降低,正常经营举步维艰,严重影响了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
4.引发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二、施工企业工程拖欠款形成原因分析
1.从政府管理部门角度分析
有的地方政府受错误政绩观影响,盲目攀比,搞“业绩工程”、“形象工程”。为了出政绩,许多项目仓促上马,甚至盲目扩大预算,搞“无米之炊”。要么分文不出,要么要求施工企业部分垫资,给施工企业造成巨额负债经营。
2.从建设单位角度分析
建筑市场供求失衡。只要有工程,即使“垫资”、“带资”也承建,当工程项目到了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时候,发包方没有资金,施工单位即使不愿施工,但由于已投入了不少资金,此时撤出损失会更大,也只能一垫再垫,继续施工,从而致使施工单位资金短缺,并形成恶性循环,影响企业发展。
3.施工单位风险意识淡薄
施工单位风险意识差,对应收工程款的账龄分析、风险程度缺乏辅助管理。只重视找工程抓项目,片面追求“高产值高利润”,不注重对企业自身综合营运能力和资产变现能力的考核分析,不按制度建立坏账准备金风险制度,对应收工程款的计算期、分别超期多长、有无超过诉讼期等问题模糊不清;对客户的资信程度、经营状况不了解;另外,施工单位由于承建项目的地点不同,往往一个地方工程结束了,没有任务就再换一个地方,存在不理旧账现象,造成往来账款管理混乱。
三、施工单位回收工程款的对策
1.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政府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推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把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作为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地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性建设。政府积极带头清欠,树立“诚信政府”的形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特别是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和过程监督。要健全法规,加强执法力度,限制和打击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公平、合理、有序的竞争环境。
2.从建设单位约束角度分析
施工单位要进行信用风险管理,要具备足够的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一方面,施工企业要讲信用。充分认识信用是企业信誉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只有坚持以信用为本,加强信用建设,才能赢得客户,赢得市场,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另一方面,施工企业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生产经营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以及这些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时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我保护,善于防范、控制和转移经营风险。同时,施工单位经营者要加强法制学习,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施工企业行业防范管理角度
(1)自律防范。施工企业应教育每个职工树立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文明施工,确保质量;加强行业、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共同反对和抵制不合理的低价竞争行为;维护行业信誉,坚决反对和抵制工程转包、挂靠施工以及违规分包等有损行业信誉的行为。
(2)加强事前控制,评估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施工企业应深入调查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掌握其信誉度和资金筹集渠道、资金到位情况,争取做到信誉低的工程不揽,资金不落实的工程不揽,巨额垫资的工程不揽,项目相关手续不全的工程不揽,防止工程一开始就形成工程拖欠款。
(3)加强事中控制,对形成拖欠款的环节及时做好工作。在工程施工环节,要做好工程项目中期结算,及时催收工程进度款。对因设计或其他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要提前征得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同意,并保存好相关资料,以备施工结算之用,防止建设单位以结算资料不全为由拖延结算时间,推迟支付结算款。在施工结算环节,要及时办理结算,多方清理工程余款。
(4)加强工程拖欠款的内部财务管理。施工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部门监控下的工程拖欠款管理制度,建立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应收账款年度清查制度,建立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清查制度,设立“工程拖欠款清欠档案”,以便对工程拖欠款分类、排队,随时跟踪清欠进展情况,以免错失清欠良机。
(5)正确运用法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聘请业内信誉好的律师,掌握法律,分析形势,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加强诉讼证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铁证如山;三是注意诉讼时效,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
4.加强信用管理,完善激励和惩罚机制
(1)建立健全的企业信用政策。确定适当的信用期间和信用条件,采用最佳的收款政策,及时回笼资金,积极利用政策催收工程拖欠款,降低平均收账期,提高营运资金周转率,减少因工程款长期拖欠而增加的管理成本、风险成本、机会成本等不利因素。
(2)建立健全应收工程款档案,建立赊销审批制度、应收工程款总量控制制度、赊销客户监控制度、账龄分析控制制度、欠款催收制度以及坏账准备金制度等管理办法,对不同的客户、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收账政策。
(3)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施工单位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对应收工程款提取坏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的提取能很好的应对发包方发生经营状况恶化、财务收支危机、严重法律纠纷等例外事件的发生对本企业造成的影响,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文2
水利工程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水源、动力和社会安全保障,在发展过程中,业已形成相互协调的多层次水利行业管理体系,承担着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任务。随着水利建设迅猛扩展,项目类型不断丰富,水利工程由传统计划管理模式向按照基建程序、实行三项制度、加强规范管理转变,建设管理体制也日渐规范和完善,管理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经营管理逐步完善,经营能力不断增强,同时通过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整顿水利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在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等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招标行为,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初步形成以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管理机制,保证了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2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
2.1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
在水利建筑市场培育发展中,信用秩序建设已经成为市场关注焦点,目前水利工程信用体系建设中,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失信,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缺乏科学系统的合同管理体系,工程应收款项管理不到位,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对工程质量产生误解;二是缺乏高效的合作企业资质管理体系,以低充高、违法租借、一证多用甚至用假资质、假资信证明、假资料办理工程资质、无证经营、违法挂靠现象时常发生;三是缺乏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标段划分过多,标书费过高,拼命压价发包、对中标单位提出回扣,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索贿受贿、损害施工企业利益。
2.2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
透过这些现象,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长期以来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环境不佳,是信用缺乏的原因;二是法制建设滞后,缺乏有效的信用失信约束和惩戒机制,是信用缺失的制度原因;三是信用教育培训不足,员工信用意识不强,是信用缺失的企业原因;四是信用保障体系缺乏统一规划,企业信用管理未能规范化、流程化是信用缺失的技术原因。这些都是信用体系建设应该注意并必须克服的重点。
3水利工程信用体系建设途径与措施
在建设中,总体思路要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建设水利行业信用体系,逐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3.1建设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要紧抓信息化建设项目机遇,建立覆盖行业的以信息采集、分类、保护、使用、、联网与交换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管理平台和交换中心,这是提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交互,增强信用信息的通用性、开放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信用信息的专业化、标准化和市场化,建立起以信用评价、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为主要内容的信用服务平台。在建设中,要按照“谁组建项目法人,谁负责信息公开”的原则,明确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项目信息公开。省厅在水利网站开设专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各市县区水利主管部门要依托政府网站或市水务局网站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进行公开,专栏布局形式要尽量保持一致,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实现全省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
3.2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备案
要按照管理权限和分级审核原则,认真核实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单位)个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中的信用信息,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息,尤其是结合关键岗位“压证上岗”要求,对压证人员进行全面信息公开。同时加强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的认定工作,要按照“谁查处、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均要公开,督促各企业将诚信体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3.3严格审查资质资格,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
要强化市场主体动态监管,严格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审查,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建设市场准入条件,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权限和任意扩大经营范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选择要按省厅相关文件要求采用遴选方式确定。同时开展重点项目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结合专项治理等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实行“压证上岗”、参建单位人员不到位、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质量低劣、套取资金等不良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杜绝不良行为发生,提升水利市场服务水平。
3.4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信用评价是专业机构采用公正、科学、权威的资信考核标准,对企业的基本素质、经营水平、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测定企业履行各种经济契约的能力和可信任程度,审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等级,并将相关信息在公开专栏向全社会,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信用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真正起到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拓展能力和服务政府市场监管。
3.5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信用是一种资本,让守信者获得社会奖励,让失信者得到法律的惩罚,在资质资格认定、招标投标等活动中,应当全面查询、有效使用信用信息。对守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大支持力度,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要加强监管,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及时予以曝光。要正确使用信用信息,不能利用诚信奖惩机制设置市场壁垒,搞地方保护或行业保护,不能对处罚期满的市场主体附加其他限制条件。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监管、评优评奖等水利建设市场运行与监管的各个环节,对守信者给予激励,对失信者予以惩戒,使水利建设市场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环境。
3.6大力开展信用管理培训和信用管理服务
从水利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入手,进行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知识的技术培训,帮助企业打造一支精通信用管理理论与实务的专业队伍,同时发挥水利工程协会服务会员优势,整合资源,帮助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开展信用管理工作。
3.7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和手机报、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大力宣扬守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倡导诚实守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自觉守信意识。
4结语
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体系
由于工程建设市场的发展需求,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监理,对于提高工程建设市场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在进行实际的市场调研基础上,普遍存在信用行业监管不足、信用意识缺失、信用评级制度不完善以及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会给监理行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而本文在分析国外的建设行业信用管理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监理行业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有效的应对策
1.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状况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影响,信用缺失问题越来越严重,全社会热衷关心信用问题。我国党和政府在国家重大会议上就一遍遍强调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增强社会各界的信用观念认识,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信用。然而,在我国长期的社会发展中都是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工程建设隶属于政府的管辖范围,由政府直接拨款进行投资建设,通过一定的行政手段进行监督管理。在改革开放后,我国建立明确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将诚信和信誉作为监理企业的河核心要求,要求监理企业树立诚信守法、公正以及科学的从业准则,制定明确的监理企业诚信行为的评介标准。而且,这种信用体系的建立,可以依据不同地区的市场条件合理设置国家政策指导下的信用管理的具体规定。例如,北京、上海以及江苏等地,不断加强信用意识的宣传,使监理市场的信用建设不断进入规范化的程序。
我国目前的监理行业的信用建设虽有成效但增速较慢,企业的信用规模不断扩大,但相比政府和银行的信用建设来说,处于较慢的速度。而且,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规模比较小,达不到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信用需求,出现一些工程纠纷和施工企业受处罚的情况增多,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的正常运行。
2.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的信用体系建设较晚,我国加大对工程监理行业的体系建设的关注和投资,一些积极措施的应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外的信用体系建设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在社会发展的需求下需要进行及时的改进。
2.1企业的征信行业建设与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不相适应
在我国,信用建设的时间较短,其规模也不大,相应的信息数据库建设也不全面,使得信用服务较为单一,一些信息数据开放程度降低,不能对监理企业形成吸引力,对建设监理企业的信用信息不能完整的公开,出现很多的信用交易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监理企业的信用建设停滞不前,不能深入扩展监理企业的信用体系的建设。
2.2我国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信用意识不足
从全社会的信用建设来看,普遍存在信用意识不足的问题。因为信用意识不强,导致很多的工程建设监理部门出现了不讲信用的行为。甚至一些监理企业为了逃避监理过程中的法律责任,亦或是为了钻空子获得一些不正当的利益收入,监理企业进行资产申报时做假账,以不实的信息招揽业务,实行低价投标等多种不正当的方式提高过程建筑的任务量。
2.3监理信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信用评级
在我国的企业信用建设中,工程监理企业信用对于自身的商业秘密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工程监理行业的信用建设和运行关乎工程企业的利益,需要合理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但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建立相应的企业信用体系,对于工程建设的信用记录以及征信组织的相关监督制度不健全,一些涉及反对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中提到过诚实守信的原则,但是没有形成一定的完整的体系,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的发展要求,出现很多的工程监理企业失信的行为。
由于我国的监理企业在信息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漏洞,能够公开的准确信息比较有限,对于许多工程监理企业提供的资料都很有限,而且很多时候都缺乏一些客观性和可信度,对于监理企业的财务报表的审核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在进行信用评级工作中存在很多的不合理之处,使得评级的结果并不客观,不能如实地反映过程监理企业的实际信用状况。
3.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由于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信用建设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导致企业的竞争力严重降低,对于企业的资本和资源创造的价值大打折扣。有些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信用意识不强,导致不良风气盛行,对整个行业的秩序建设形成影响。一些经营者的道德意识和诚信意识不强,对某些工程的收费相对降低,形成一种恶性竞争。这种不良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客户和社会的利益。所以,加强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需要提出具体的对策进行改进。
3.1加强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信用档案监理,促进信息的公开
我国的工程监理档案的建立和使用,需要由建设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信息进行强制连接,从而连通道银行、税务等多个部门,将多方面的信息进行整合。同时,建立一个专职的工程监理行业协会加强信用信息的档案管理,聘用专业资信机构进行信用评估。通过多项评估工作,加强监理企业的信用奖惩措施,促进监理企业自觉维护自身的信用。
3.2建立健全监理企业的信用法规和奖惩机制建设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下,既要讲求信用,又要加强法制建设,将信用的自律和法律的他律作用进行结合。因此,国家要加强关乎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建设,对于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及时地废止或是修订,完善企业信用的法制基础。
良好的制度需要合理的奖惩措施进行保障,激发企业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监理企业的信用建设,可以促进监理企业在贷款和行政建设方面的特殊优惠,而且信用度高的客户,在贷款优惠中可以降低一定的利率价格、一些失信的监理企业会进行长时间的曝光,必要时需要采用一定的经济法规和法律进行制裁,加大对工程失信成本的惩罚力度。
3.3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教育和研究
工程建设的监理企业,其信用体系的建设以顾客的需求和从业人员的信赖为基础,因此监理企业需要加强基本的信用意识,树立诚信立本的理念,将信用管理的意识运用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而且,我国的监理企业信用建设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加强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从而减少评级困难,为工程监理的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束语:
在目前的工程监理行业信用体系问题较为普遍,信用缺失的问题导致监理信息的公开不透明,监理企业没有发挥实效作用。而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理信用建设至关重要。建立合理的奖惩措施,完善信用评级的相关制度,从而不断促进我国工程建设的监理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工程建设市场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玲,王刚.试析当前建设监理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J].经营与管理,2009(11)
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文4
(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 610072)
(Sichuan Zhongcheng Coal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Chengdu 610072,China)
摘要: 在建筑市场中,任何项目均有风险,协作项目的风险尤为突出。完善协作项目风险管控体系,规范协作项目风险管控流程,提高风险管控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协作项目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多种项目管理模式协调发展,对企业经济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及稳步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Abstract: In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any project has risks, especially the collaborative projects. To improve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collaborative projects, standardize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processes of collaborative project, improve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executive power and strengthen the effective management and oversight of the collaborative project can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a variety of project management models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nd is essential for the expansion of business economic scale, the economic benefits and the steady, health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关键词 : 建筑施工企业;协作项目;风险管控;方法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mpanies;collaborative projects;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methods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6-0151-03
0 引言
在现代建筑市场中,协作项目已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内容,在企业市场经营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协作项目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如何规范风险管控程序,加强协作项目风险管控能力,防范和规避协作项目经济、法律等风险,确保企业经济效益和维护企业社会声誉已是当务之急。
1 协作项目风险管控中存在的问题
在建筑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协作项目的存在是一种市场需要,协作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重点是对项目风险进行管控。然而,受自身管理实力、项目分布等因素的影响,协作项目在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
1.1 协作准入制度不健全,项目投标风险较大 在企业长远发展、科学发展方面,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缺乏足够的思考和规划。基于眼前暂得利益的考虑,在协作项目准入方面,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没有一套系统的评估制度,对项目合作人的经济实力、技术实力、综合管理能力等因素缺乏严谨的、完整的、具体的考核标准,项目协作准入的随意性较大。协作项目在经营方面有着或多或少的资源关系,对项目的获取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然而,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协作合作人单纯依靠所谓的“关系”,并未认真研究招标投标市场政策和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恶意要求使用资质围标,恶意使用投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证书,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社会形象、资质和注册人力资源声誉造成了较大风险,影响了企业在建筑市场上的良性发展。
1.2 项目分布点多面广,实施过程风险偏大 目前,稍具规模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具有多个资质,专业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桥梁、地基与基础,甚至矿山、隧道等领域,这就决定了协作项目类型多样、地域广等特点,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造成了一定难度。协作项目的分布点多面广,各个专业工程的跨度较大,部分项目处在偏远山区或人烟稀少的地区,而建筑施工企业在各个专业工程领域的人力资源有限,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协作项目的安全、技术、质量、进度、工期、资金坐支等风险必然给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带来经济、法律乃至政治风险,造成经济效益得不偿失的现象。
1.3 风险制度执行力不够,风险管控效果欠佳 当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比较重视承包项目的风险管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承包风险抵押、安全风险抵押、民工风险抵押制度,积极防范协作项目实施带来的各种风险。然而,绝大部分协作项目合作人还没有完全认同这些管理制度,总认为建筑施工企业管得太紧、办事程序复杂,办事效率较低,对企业的风险管控持消极不配合态度,不及时完善业主合同、内部承包协议的签订手续。同时,建筑施工企业针对“管松了要出问题,管严了合作人不配合”的现象暂时未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导致现有风险管控制度的执行力不够,执行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的现象。
1.4 合作人综合实力不强,企业面临后期风险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对协作项目合作人缺乏有效的评估,往往会出现协作项目基于特殊原因通过了项目评审,或者协作项目没有进入评审程序就得到默许进行施工,企业并不能真正掌握项目合作人的真实综合实力,面临着后期项目实施过程的各种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对施工条件变化、人工材料涨价、管理不到位等因素造成可能损失时,协作项目合作人优先考虑自身利益,而不会考虑项目整体的运行,工程项目往往会因此陷入困境,合作人也会甩手走人或者与企业解约。作为合同主体,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业主、建设行政部门的责任追究风险,乃至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2 完善协作项目风险管控的方法
针对协作项目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从规范项目协作风险控制和实施过程风险管控方面着手,完善协作项目风险管控及决策机制,加大风险管控力度,提高企业防范、控制、规避风险的能力。同时,对协作项目合作人要提高服务质量,做好耐心解释、换位思考工作,强化多层次、多元化的合作,吸引真正具有综合实力的社会资源进入企业,促进企业经济良性发展。
2.1 提高协作准入门槛,防范项目合作风险 根据市场行情,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协作项目预先制定项目合作的资金实力、技术实力、人力资源实力以及管理费标准,对潜在风险较大的专业工程设置协作禁区,提高准入门槛,积极防范合作风险。协作项目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交协作申请之时,由经营部门牵头,财务、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投标等部门配合,对协作项目合作人的资格、资信度、技术实力、经济实力、工程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的全面审查,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项目拒绝合作。此外,在协作项目投标、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要逐步完善《协作项目合作人综合实力评估表》,职能部门配合据实填报,由企业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后由合同管理部门、经营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投标部门存档备案,作为合作人后续项目考察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2.2 规范项目投标程序,有效控制投标风险 近年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加强和规范施工招投标活动的政策,对招标准备、扩大市场竞争、招标文件编制、投标资格审查、串标行为查处、项目监管实施等十二个方面作了更严格的规定,明确规定将加大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资格的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评标工作程序及行为,对恶意低价中标、围标、串标等行为加重处罚力度,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违规行为将计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企业的信用度将受到降级,1~2年内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投标等处罚。在协作项目投标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的投标、经营、合同管理等部门认真研究各类协作项目管理的文件规范,深刻理解并灵活掌握文件规定,吃透文件精神,严把协作项目报价关,严格控制恶意低价中标、串标、围标痕迹过于明显,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合理规避投标过程的相关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此外,建筑施工企业还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职业)资格证件管理力度,努力降低专业人员证件因协作项目投标文件使用带来的风险。
2.3 完善合同评审制度,积极组织合同谈判 针对协作项目,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合同评审制度、合同追踪制度和信息反馈渠道,建立由造价、技术、安全、财务方面专家组成合同评审小组。协作项目中标后,合同管理部门合同评审小组及协作项目合作人,深入研究合同条款、业主特殊要求与规定,对业主合同进行评审,充分预测合同风险,采取积极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有效减小合同风险量。合同评审通过后,造价、财务、安全、质量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合同谈判工作,一般项目以协作合作人为主,企业派员参与谈判进行把关。重点、重大项目企业派专员负责,和协作项合作人共同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在挖掘合同潜力的基础上,力争扩大合同预期效益。
2.4 及时签订业主合同,完善内部承包协议 实际工作中,协作项目合作人主观上认为只要上缴管理费,其他的事情建筑施工企业就不能也不必多管,这种认识上的差异导致合作人不积极开展业主合同签订工作,工程项目已施工较长时间却未签订施工合同的现象也大量存在。在协作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根据协作项目备案情况,积极与项目合作人沟通,必要时可以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与项目业主涵接,按照《建筑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合同可控的前提条件下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在签订业主合同的基础上,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法律、人力资源等部门应从服务和监管的角度,按照企业项目内部承包管理制度,与合作人及时签订项目内部承包协议、安全目标责任书、质量目标责任书,以及廉政合同和人事劳动合同,防范和规避协作项目在安全、质量、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等方面的风险。
2.5 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全面实施动态管理 协作项目的过程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项目管控措施到位对于防范风险和提高效益有着积极作用,在过程动态管理中宜做到松紧有度、全面监控。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协作项目监管细则,对项目安全、技术、质量、经济运行等方面实施动态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施工现场各种管理要素的控制,对项目的材料供应、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监督控制,确保项目风险处于受控状态。建筑施工企业还要强化服务意识,设置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工程综合服务团队,分专业分行业加强对项目安全、技术、质量、造价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及时解决项目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提高协作项目整体经济效益。
2.6 增强资金风险意识,严格资金支付程序 协作项目在资金使用上面临的风险较大,部分项目承包人素质不高,潜意识里希望尽快尽多领取工程款,会通过与业主、监理勾兑套取或透支工程款,这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运行构成了严重威胁。针对这种现象,企业要增强资金风险意识,主动与协作项目业主、监理保持经常、必要的沟通交流,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内部监督控制的同时,防范和杜绝项目承包人透支工程款而不用于项目本身施工而带来的经济和法律风险。在资金支付方面,进一步完善工程款支付程序,在确认工程款到账情况下,由协作项目合作人填写付款申请表,通过专业公司/办事处初步审核,安全管理、工程管理部门签署付款意见,审计、财务部门根据协作项目内部承包协议和承包人履约情况进行审定及合理支付。
2.7 协作项目总体评价,建立协作资源数据库 通过对协作项目实施风险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对合作人的实际施工能力、经济实力、管理能力、资信度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综合评估,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确定协作项目合作人的综合能力水平。对综合能力不合格的合作人,在再次合作时可采取不合作或提高风险保证金缴纳比例等措施,以避免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在对协作项目总体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协作资源数据库,在企业各职能部门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和发挥协作资源的积极作用,为企业开拓新领域做好铺垫工作。通过协作项目的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在每个专业资质方向发掘2~5名优秀的合作人,并通过对协作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完善协作项目承包管理制度和办法。同时逐步建立属于企业自己的核心施工管理团队和项目内部承包团队。在后续的协作项目合作中,选择信誉良好、资金实力较强、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能力较强的协作项目合作人。
3 结束语
在协作项目的风险管控中,建筑施工企业只要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控制度的执行力,严格执行风险管控流程,建立协作资源数据库,强化协作准入和项目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果,加强对协作项目的指导,就能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为企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积极保障,有效推动企业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尹志军,陈立文等.我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进展研究[J].基建优化,2002-08.
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文5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科室各项工作中。各科室按照《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列出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要按照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与各行政执法科室签订《2015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的要求,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开展依法行政学习活动。按各科室要把学法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学法、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的能力。
(三)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今年县政府确定今年为“法治建设提升年”,经局党委同意,确定在全局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印发《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局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做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继续将法制考试贯穿全年,并训及学习成绩与年终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评议考核挂钩。提高局行政依法人员执业意识,促进建筑市场诚信经营;通过每周一例会学法制度,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提高局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依法执法水平;加强全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15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是《县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各执法科室认真做好本科室“六五”及《县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普法总结。
二、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切实加强建设领域的制度实施。认真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个”法定程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工作制度,做好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发挥其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增加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的责任感,确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评估机制。把观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执法科室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搞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网上公开、备案管理工作。
(三)各执法科室应结合行业管理实际,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修订与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政策文件,保持政策执行的上下统一性。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时进行修订完善,并加快推进行政处罚网上办理工作。
(二)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案卷抽查,重点对局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的程序、证据、事实、法律适用进行自查,推进我局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建设工作。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法治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继续梳理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立的审批事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对审批要件和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制定和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行网上办理;要坚决取消没有依据和不必要的材料,优化流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根据新的行政诉讼法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文6
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谈些个人看法。
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招标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我国招标业务起步晚,招标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对于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
二、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一)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7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依法行政,从招投标程序上把好关口。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个公开、严把五个关口,保障招投标规范运行。“三个公开”,即招标公告公开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邀请招标进行网上公示;中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通过网上公告、公示,使招标范围面更加广,给更多潜在的投标人一个机会,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在招标程序上严把五个关口为:一是严把招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关,确保工程建设合法化。对未报建工程,不批准进入招投标程序;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不批准参加投标。二是严把招标文件审查关,确保招投标工作质量。对招标文件实行审查备案制度,对招标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有违反政策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不修改的不同意发标,有效的控制了招标单位压级压价垫资等违法违规的行为。三是严把程序关,确保招投标活动依法运行。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告时间、范围,标书编制时间,中标公示时间都依法进行了限定,有关部门全过程监督,发现程序违法,判定中标结果无效。四是严把评标定标关,确保中标公正合法化。招标单位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评标办法评标,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公证,保证评标定标客观公正合法。五是严把合同签订关,确保招投标成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并与质检、建管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资格预审、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3、进一步强化杜绝招投标过程中违法现象的具体监管措施。
在招投标过程中屡屡出现诸如“围标”、“陪标”、“串标”以及围法分包的现象,关键在于没有有效可行的监管措施,在这方面全国各地的建设主管部门都在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定措施,关键看成效。一是明确建设工程发包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除5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2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2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系统、100万元及以上通风空调、电梯和单独出图的分部分项可由建设单位单独招标发包外,其它部分均应整体招标发包。二是单体工程施工招标不允许划分标段,群体工程确需要划分标段时,每标段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30000平方米。三是扩大资格预审最低入选数量。四是限制业主专家评委人数。将业主专家评委人数“下限化”,限定为1人,降低资格预审时招标人的信誉打分值,减少招标人的倾向性影响。
(二)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要解决串标、陪标现象,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 “豆腐渣”工程。
(三)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四)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招投标过程中人为因素
评标办法主要是采用两种评标方式:一种是综合评标法;一种是合理范围内底价中标的方法。合理范围内底价中标规定: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二类以下(含二类)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工程概算1000万元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实行合理范围低价中标。专业工程单项概算500万元以下且不含设计的招标投标应优先采用合理范围低价中标的定标办法。基本步骤是:按照投标文件初审、技术标书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等步骤进行。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权利标”、“人为标”,到了一定作用,保障了所有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对招标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机构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水平后,放入招标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