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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非遗的新措施范文1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今年是非遗保护工作的第十个年头,也是非遗保护工作从推进阶段向突破阶段转型的关键年头,承前启后。笔者作为基层非遗保护的一名工作者,站在新的起点、新的时期,更加清醒地意识到,肩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目前非遗保护工作还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有待我们去破解、去突破、去解决、去落实。比如:非遗的规划编制问题、数据库问题、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展示场馆建设问题、后续保护问题、深度挖掘问题、运行机制问题、开发利用问题、机构编制问题、非遗生态问题、新农村非遗保护问题,以及乡镇站所、村两委在非遗保护过程中的作用发挥问题等等,都需要我们广大非遗工作者逐一认真地去分析、去思考。为此,笔者就如何实现非遗保护工作转型升级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着手做好规划编制
规划是非遗保护工作的根本依据,是保障非遗资源有序发展、科学传承的重要基础。我们要根据国遗项目“八个一”要求,对国家级和省级名录分门别类地编制中长期保护规划。同时,要着手调研和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规划》以10年为期限,以“非遗法”、“省非遗保护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各级非遗名录项目为重点,以保护、保存、传承、传播为主要任务,以政府主导、服务、保障为主要条件和手段,对非遗资源后续保护、深度挖掘、开发利用、活态传承、文化生态等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保证非遗资源能够依法保护、依法管理、依法利用,使其真正成为提升软实力、增强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的重要资源。
二、着手提升硬件设施
各地经济基础不尽相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条件也有所不同。而非遗展厅、非遗传习所、非教学基地等硬件设施,对发展和传承非遗项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建成多层次的,能够代表各地形象的,能够促进各地项目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此外,各地要充分利用村级文化俱乐部、村级文化礼堂、村文化活动室等途径,积极开辟非遗场馆建设的新路子。特别是在“美丽乡村”创建过程中,可以试行村级非遗传承展演展示馆建设,探索村级层面非遗保护的新措施、新方法和新模式。
三、着手培育人才队伍
非遗保护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传承人和民间艺人队伍,二是非遗保护和管理队伍。各地党委、政府或文化部门应该及时出台《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非遗中心、非遗馆的人员结构,落实对传承人保护、再传人培养政策和扶持措施。同时,每年举办一期由全县各乡镇文化员参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题培训会,从乡镇一级层面对非遗保护知识进行同步更新,以加强对乡镇一级非遗保护工作的业务指导。在村一级层面,应该将重点加强对乡土文化人才等非遗保护队伍和非遗特色表演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这批队伍在村级非遗保护工作的引领作用。
四、着手完善运行机制
传承非遗的新措施范文2
关键词:非遗;保护;法规;措施;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10-00-02
2011年6月1日,我国首部“非遗”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长期以来,我国“非遗”保护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将结束。
作为一个拥有5000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我国在“非遗”方面可谓璀璨多姿,但是如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在 “非遗”保护工作上也面临着困境和难题。
一、“非遗”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但同时也忽视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许多千百年来相传承的东西正在或已经从人们的生活中褪去。全国各地对于“非遗”保护的状况都不一样,有的地方做得好,有的地方做得不那么好,有的地方甚至做得比较差,也没有能力去做,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
过去,我国在接受 “非遗”方面一直存在一些疑虑和误区,比如说很多人会有疑问:“传统都是好的吗?”再比如说有人也会问:“剪纸怎么成了无形文化呢?纸不是有形的吗?这些年来,这种状况逐步在好转。我国从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到地方政府乃至社会各界,都逐步认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各地申报国家“非遗”名录的积极性在高涨,做得也越来越专业,有一些举措对于保护珍贵的“非遗”确实有很大的帮助。
在“非遗”受到普遍关注的同时,一些地方对于传统文化的态度走向了相反的方向,即大力倡导“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一味地将“非遗”作为功利性赚钱工具使用,使得文化的色彩日益淡化。
我国很多地方在开发和宣传“非遗”时,让专家学者和民众很是担心。比如说某项“非遗”项目在性质上并不适宜公开表演和取悦游客,而是属于较为严肃的民间仪式活动,它或许承载着敬畏天地、祭奠祖先和教育下一代等社会功能,结果却很可能被误用了,让人们去观赏花哨的服饰以及热闹的场景。这样一来,不仅会让那些局外人“误读”其严肃的内涵,还会让应该传承这一“非遗”文化的人们,失去原来对这一仪式所应有的庄严感、神圣感以及敬畏精神。这属于文化内核被误用和置换了。这样的倾向很令人担心。这种纯粹出于商业目的开发,通常都会走样,因为这些人首先并不会去尊重文化,他们只会考虑如何将一项“非遗”包装成商品卖出去,这就会对“非遗”造成很大冲击。
二、《非遗法》的中国特色
《非遗法》共6章45条,包括了总则、非物质”非遗”调查、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与传播、法律责任等5个方面。其中,设立了非物质”非遗”保护的3项重要制度,分别是调查制度、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传承与传播制度。
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较为特殊的制度,但是对于整个人类“非遗”保护工作都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我们在国际上也多次讲过这一制度的意义和特点,国际社会,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专家,都对这一制度的创立和实践有非常正面的评价,认为其具有十分典型的中国特点,是中国在”非遗”保护实践领域为人类社会摸索出来的一项有价值的可资借鉴的制度。
而且,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非遗”4级名录制度,从乡、县、市再到国家,一路上来,能比较好地涵盖我国境内各个民族的优秀的、有代表性的非物质”非遗”项目。这也方便了从国家层面较为全面地掌握“非遗”的“矿藏”。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是一级一级往上推荐的,这就能够将那些最优秀的“非遗”进入到国家级名录中来。可以说,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的设定,是“非遗”保护中国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传承与传播的制度而言,也是比较重要的。目前,“非遗”受到了经济全球一体化和文化整合的冲击,传统的生活方式受到冲击,随之而来的是附着在那些传统生活方式上的文化事项的改变乃至消失。我们建立一套传承与传播的制度,是希望通过一种有效的运作方式,让“非遗”能够比较好地传承下去,一些有基础的项目甚至能得到比较好地复兴,一些已经走出人们视线的文化项目也能尽可能地保留一些样本。
三、“非遗”保护的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非遗”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非遗”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国家”非遗”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非遗”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非遗”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非遗”保护协调机构。要建立“非遗”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非遗”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非遗”保护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非遗”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非遗”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严格依照保护“非遗”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非遗”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造成“非遗”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非遗”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非遗”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非遗”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非遗”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性。加强“非遗”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
“非遗”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非遗”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非遗”保护工作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
传承非遗的新措施范文3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社区教育
玉泉区是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的发祥地,是以蒙古族为主体的行政区域,承载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故本文以呼和浩特玉泉区为研究对象,从考察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入手,引入社区教育模式,为玉泉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一个新思路。
一、玉泉区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玉泉区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按照我国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条规定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划分,可分为:(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包括;王昭君传说、月明楼的传说、四眼井的传说、御泉井的传说和皮裤裆街的传说等;(2)传统艺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包括大召壁画和小黑河南台什村民间山曲;(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包括:蒙古族香牛皮靴制作技艺、“蒙奥神”膏药制作技艺、《梦回元古》皮囊酒壶制作工艺、《梦回元古》皮雕艺术花瓶制作工艺、民间木嵌技艺、传统银奖制作工艺、铜匠、手工皮毛制作工艺和王一帖膏药等;(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包括查玛、西水磨九曲灯和走山登高民俗传统;(5)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大盛魁行商文化、青城德兴源烧麦和庆春园肉油旋制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的保护应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建立保护名录、民族之方式、以学术研究带动保护、生产性方式保护、保护传承人、多元文化教育方式。”目前,玉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于保护和开发的初级阶段,尚未完全进入具体传承阶段,玉泉区已建立非遗保护名录,截至2013年,玉泉区文化局与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合作,用了7年的时间,完成了对与玉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汇编工作,并出版了《呼和浩特玉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一书。该书整理了玉泉区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称、传承人、生存状况、保护措施和申报情况,为下一步非遗的保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据笔者统计,玉泉区现有的2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9项非遗还处于收集整理阶段;仅有9项有传承人并采取了产业化的模式经营;4项基本并没有保护措施,甚至4项没有保护措施的非遗中,3项非遗已面临濒危的生存状况。所以,对玉泉区的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要刻不容缓。除此之外,笔者了解到,玉泉区现阶段正在准备重新撰写《玉泉区志》,其中对非遗也将进行整理和记载。上述玉泉区对非遗的保护尚不全面深入,缺乏动态性和系统性,甚至由于某些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方式过分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文化的本质。换句话说,如果对某种文化进行比较优质的保护和开发,那么接下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让这种文化以最能融入人们生活的方式传承下去,为世世代代人所学习和创新,使其与本民族融为一体,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就扮演着不能替代的重要角色。“从根本上来说,非遗的保护和开发是为了文化传承。教育传承不仅能引发对民族活态文化的再认知,促进民族传统文化整合发展,而且被视为现代社会保护非遗的最佳形式。”
二、玉泉区“非遗”的社区教育保护模式实施的必要性
通常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保护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社区教育)三个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家庭结构和教育观念发生了变化,出现了现代文化压过传统文化、经济资源代替文化资源,而且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家庭教育面临着由父母教育转变为隔代教育,文化的传承也就面临着断带的危险。美国社会学家爱德华・希尔斯认为,一种文化要成为传统,至少需要三代人的两次延传。显然,家庭教育已不能够满足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同样学校教育也并不如人意,“随着应试教育的价值导向、整齐划一的课程设置和脱离现实生活的教育模式以及民族文化的整体性、宗教性、内隐性和群众性特征,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出现传承目的敷衍化、传承内容碎片化和传承过程形式化等问题”。
总之,对于非遗的保护和传承途径就应定位在社区教育中。首先,社区在一个人的一生的文化习得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且社区教育在地域上涵盖了家庭和学校教育;在内容上补充了家庭及学校教育的不足;其本质与家庭及学校教育一样都是为了充实人的精神生活,实现人的健康全面成长。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利用的目的,不在于‘对’非遗进行守护,而应该在‘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守护和创造人类丰富生活之中得以发现”。而社区教育的本质功能是给社区内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职业的全体居民,提供尽可能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多样化的教育机会,满足他们的教育学习需求。在满足其教育需求的同时完成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从这点看非遗保护与社区教育发挥着共同的价值,都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实现人的发展。
总的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离不开社区教育,文化的保护要注重文化土壤的培养和培育,如果离开了其所产生的地域,其文化的进一步传承和振兴就无从谈起。因此,要从社区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要立足于本地,服务于社区,选择和设计适合本社区非遗保护的教育模式,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充分体现地域特色。这样才可以说是找到了文化保护的源头,而不是断章取义。另一方面,社区教育也同样离不开非遗,尤其是在文化资源,特别是非遗资源丰富的少数民族地区,社区教育与非遗就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关系,二者相互渗透,相互扶持。 玉泉区非遗社区教育保护模式的实践途径
社区教育作为非遗保护的一种模式,既包含了传承人的保护又包含了多元文化教育模式。为了实现非遗在玉泉区能够完整的、生态的、持续的、动态的保存下来并传承下去,形成比较适应当地的、本土的又不片面的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模式,玉泉区的社区教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践。
1.挖掘社区教育新资源
社区教育资源涉及其教育内容,教育主体及教育形式。之所以选择社区教育来对非遗进行保护和传承,是因为它能够更好的调动并整合社区内和社区外的资源,那么为了更好的保护非遗,社区教育可以通过挖掘本地区社区的非遗教育资源来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在非物质文化资源比较丰富的玉泉区,社区教育应该被赋予新的内容。
首先,充分利用社区学院和社区教育中心。玉泉区有两所社区学院,分别是小召街道办事处・五塔北街社区科普大学和内蒙古老年大学大南街办事处小西街社区分校;此外,玉泉区拥有其小西街社区于2010年6月14日与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大学联合成立的社区教育学习中心等社区教育资源。应把两者作为非遗保护和传承的重要场地。
其次,把非遗传承人作为社区教育人力资源纳入社区教育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部分领域,如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一般是由传承人的口传心授而得以代代传承、延续和发展的。”所以,非遗在融入社区教育的过程中,传承人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这样不仅可以在经济生活中对传承人进行支持,还能在精神上给与鼓励。以此为非遗的传承人提供了更好的传承空间和传承条件,使其的传承更便利,还能够提升其社会声望,并实现其自身价值。
再次,挖掘玉泉区中23项非遗中包含着的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及其传承形式。在此基础上,社区教育应把非遗的内容融入到社区学院和社区教育中心的课程设置中,丰富社区教育内容。社区教育内容可分为:职业谋生型、文化消费型和主体发展型。那么,玉泉区的非遗可按社区教育内容类型一次予以补充和充实。如针对职业谋生型的社区教育内容可融入蒙古族香牛皮靴制作技艺、“蒙奥神”膏药制作技艺等技术培训;文化消费型内容可融入传统艺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的学习;主体发展型内容根据社区居民的自身发展需要融入相应的非遗内容。这样社区教育在内容上保护了非遗。
此外,玉泉区的非遗在融入社区教育内容和形式中时,最重要的是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需求层次,不同年龄有不同的需求。因此,社区教育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层次来引入其非遗内容,如针对青少年,设置讲述民间传说的方式去了解本民族或其他民族的文化,这样会对其更有吸引力;针对老年人设置一些有关民间医药相关的非遗课程,包括“蒙奥神”膏药制作技艺和王一帖膏药等。这样通过社区居民的充分参与,完成非遗在社区教育模式下进行保护。通过上述种种方式,不仅避免了社区教育形式过于僵化,内容缺乏吸引力的情况出现,而且可以让社区居民体会自身文化的魅力,认同并欣赏其他民族的文化。
2.多元文化整合
玉泉区是由蒙古族、回族等少数民族以及汉族等民族构成,所以其文化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既有民族传统文化的脉络,有面临现代文化的冲击。玉泉区之所以选择社区教育来保护非遗,是由于社区教育能够在其本身的系统化之上,建立对民族文化整体化、系统化的保护,而不是断裂的、分散的技能培训。韩红杰也认为教育应该形成一种具有生机的传统文化整体氛围的浸润,不能仅仅把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特定表现形式和手段割裂出来进行技能型的培训。由于这种教育太偏重形式,受教育者很难意识到这是一种文化的传承。那么作为一种比较系统的非遗保护模式,一方面,社区教育完成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整合,实现非遗文化的纵向发展;另一方面,社区教育可联系玉泉区各个社区内外各种资源,不仅可产生非遗自身力量的保护,还能借鉴其他地区非遗的保护形式,完成非遗横向发展并实现文化创新。不仅如此,社区教育可整合或融合玉泉区各民族文化,在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促进玉泉区内各民族之间的民族关系发展,这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团结有重要意义。
3.充分利用社区的文化传承场
非遗的保护离不开传承,而传承又离不开传承方式和传承场,那么社区教育作为一种传承方式,针对不同的非遗形式,要选择符合它的社区中的传承场,如大召壁画作为一种非遗,它的教育传承场当然要在大召寺进行,因为只有在寺庙中这些非物质文化才能够表达出他们的真实面貌。此外,仪式作为一个传承场是不容忽视的,无论是宗教仪式还是祭祀仪式,都可以通过仪式进行非遗的教育,使民族的传统文化包涵着的优秀民族宗教信念和价值观,挟着本民族的各种深层心理与精神信息,在这个过程中深入人心。
总之,对拥有多项非遗的玉泉区而言,把社区教育引入其中,在保护非遗的同时,不仅能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使不同民族文化之间进行交流、借鉴与融合,吸收各民族优秀文化成果并创新传统的民族文化。又能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实现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新局面,特别是针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及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和发展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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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非遗的新措施范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15111108128”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赴屯溪区、休宁县、徽州区和歙县调研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非物质文化保护和创新性发展情况,深入了解了全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第一个跨省区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面积13881平方公里,包括安徽省黄山市全境、宣城市绩溪县,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总人口200万。2010年“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程”项目入选2010年十大“国家文化创新工程”。2019年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入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正式公布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为首批公布的七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之一。我市作为保护区核心区域,近年来一直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实施科学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原生态、原真性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发展旅游和文化创新深度融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保护区和管理条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试点保护工作条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项目保护工作条例》等,结合黄山实际,先后出台《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黄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黄山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落实非遗保护利用工作机制。
2.全面做好普查登记。全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涉及民间舞蹈、传统手工技艺、民间传统知识等项目,包括世界级2项(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和程大位珠算法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非遗名录),国家级21项,省级63项,市级127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33人,省级154人,市级658人;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处,省级传习基地(所)27处,省级非遗教育传习基地5处,市级传习基地85处。现存的非遗种类和数量均列全省第一。
3.深入落实保护措施。成立黄山市非遗保护中心作为保护区常设机构运行。设立专项资金作为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开设“非遗贷”、“徽艺贷”等个人循环贷款,重点支持非遗企业生产和经营。成立黄山市文房四宝协会、徽菜烹饪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扶持建立徽派雕刻博物馆、徽墨文房博物馆等博物馆集群,依托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行知学校等非遗传习基地,开设相关课目,多渠道加强对非遗传承的保护和扶持,增强传承人的技能培训,致力培养非遗特色人才,进而带动行业兴起。
4.着力打造文创品牌。积极开展非遗品牌赛事和专题展示。组织了两年一届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歙砚技能大赛等非遗品牌活动。举办“徽匠神韵——安徽徽州传统工艺故宫特展”“明月清风——故宫博物院藏新安八家书画展”等专题展览。打造了歙县徽州古城非遗夜市、屯溪黎阳IN巷非遗购物节等知名景区旅游品牌项目。通过专题宣传、实物展示、活态展演等多种方式,积极推介我市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提升地域文化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系统繁复的大工程,目前仍存在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1.工作经费仍不足。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拔付和政府财政投入,我市作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核心区域,“十三五”规划中建设资金需求约3亿元,我市每年争取和投入经常性非遗工作经费仅有1250万元左右,“十三五”期间共争取到资金仅550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非遗各项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且吸引社会资本较少,群众参与度低,文化消费比重仍然不高。
2.保护力度尚不够。主要是受市场经济影响,非遗项目中经济效益好的,保护传承的积极性高、效果好;经济效益低的,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应尽的保护。现今社会对非遗项目的保护意识依然较为淡薄,部分非生产性的项目,特别依靠是口传心授的非生产性的非遗项目,传承的老艺人或知情人数少,年事高,技艺正面临着失传,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的风险。加上自然性损坏、不合理利用和过度开发等原因,造成文物破坏消亡的速度加快,保护形势严峻。
3.?专门人才较匮乏。目前,非遗保护基层组织机构仍较薄弱。部分区(县)专门保护工作机构尚未建立或健全,且没有专门工作人员,保护工作队伍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流动性大、基础薄弱等问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能适应非遗保护工作的需要,亟需建立一支对非遗工作充满热爱,具有非遗专业知识和技能,愿扎根、拼命干、肯钻研、能创新的队伍。
4.市场活力还不高。非遗传统工艺的开发虽然被开始重视,但是适应市场需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机制仍处于探索之中。大多数非遗传承人擅长的是非遗传统的技艺,制作的是传统的产品,产品创新、研发和营销的精力、经验严重不足。受传承主观、客观等多方面制约,大多非遗工艺还是属于家庭作坊的生产模式,仅仅停留在个性化的消费阶段,没有条件形成大规模公司化经营,导致有些非遗项目只是以静态被动接受的方式存续着,没有在市场中激发活力。
三、工作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我市非遗门类众多,分布面广,文化表现形式不同,自身传承发展规律也不尽相同。因此,要针对各地非遗门类的共性和个性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成立相应机构,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地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财政每年经常性非遗工作经费要适度倾斜,加大对非遗保护资金的投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且要按照财政年度收入比例逐年调整增幅。同时,也要鼓励吸收多渠道投资,形成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为非遗传统工艺保护和振兴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撑。
二是要进一步培养专业队伍。要从非遗传统工艺传承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落实相关人才政策措施,支持和推进生产性示范基地和传习研学基地建设,为非遗项目传承人带徒授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载体。要加强对专业人才和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培训,引导他们深入开展非遗技艺的探索研究,通过不断实践创新,促进他们成长为更具实力和活力的非遗传承群体,开发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非遗传统工艺产品。
传承非遗的新措施范文5
关键词: 民间非遗 高职院校 传承模式
资料记载,湖南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11大类320多项(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00余人。几百项非遗技艺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镇化速度加快,很多以前的行为习惯受到冲击甚至改变,从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途径来看,它们已逐渐失去生存的土壤。这个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一是因为学成所需要的时间长,二是因为经济收益不高。2015年,文化部启动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试点工作,委托了全国57所高等院校开展非遗研修和培训工作,对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手工艺传承人或资深从业者进行研修。2016年我校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作为57所高等院校承办之一,也利用暑期举办了首期文化部湘绣、侗锦、瑶锦非遗技艺传承人普及培训班,来自省内近60人参加了培训,在传承人群、社会各界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在湖南很多民间技艺已逐渐开始失传,像花鼓戏、侗歌芦笙、蜡染、木雕、凤凰扎纸、花瑶挑花、制扇技艺、木板滩头年画等非遗技艺得不到很好的传承。作为从事教育培训工作者,我们在民间走访时发现,像陶瓷、湘绣、泥塑、餐饮等能够契合现代人审美情趣和生活习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的传承已经不是问题。这些技艺在我们学校已成为技艺传承的典型,尤其是湘绣专业,通过十年的创新与发展,培养了大批湘绣手工技艺传承人,绣女设计与工艺一届比一届出色,这是因为我校在办学发展中不断探索得到经验,在专业构建中建立了一批大师工作室,形成了具有产业链的“大师+教授”领衔的强大师资队伍力量,培养了一批批以“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具有高端设计的非遗手工技艺人才。
随着各种非遗技艺培训工作的深入,2016年5月我校作为非遗培训试点,举办了湘绣、侗锦、瑶锦非遗传承人群普及培训班活动,主要以湘绣、侗锦、瑶锦传统手工技艺、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为切入点,分为研修、研习和普及培训三个层次。研修是委托机构针对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手工艺技者或资深从业者进行研修培训,研习指的是学习者进入高校一些大师名师工作室及传统工艺类企业研究学习,普及培训指的是委托相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传统手工艺为重点,对从业者进行培训。我校校企合作处(培训中心)主要以普及培训为渠道,学校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班的工作。非遗技艺培训主要通过湘绣、侗锦、瑶锦非遗代表传承人现场演示教学,湘绣技艺与工艺培训学员,着眼于“强基础、拓眼界、传技艺”的要求,充分训练学员对刺绣工艺技巧技法的掌握能力。同时,使学员之间、学员与传承人之间的互相交流培养感情、传达友谊、提升技艺。传承人及大师的引领教学,师傅带徒弟“现代学徒制”模式培养技艺人才,提高学员作品的艺术表达力、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促进传承人及学员就业增收,使学员学有所成,技艺传承得到社会性的良性发展。
根据近几年非遗技艺培训的成效,我校已经逐年扩大参与其他院校和企业的规模,培训内容从以传统工艺为主拓展到非遗保护发展至各领域。今后,传承人群的研修、研习和培训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根本性、常态化工作。
除了学校有效的人才培养传承模式外,其他没有进入高校的非遗传承与发展保护需要政府多提供政策和经济支持。对于民间其他各项非遗项目,政府首先要出于对地域文化的保护投入资金,投入人力和物力,让它能够传承下去。其次,对于传承人的培训,过去从政府层面更多做的是非遗保护的管理人员的培训,现在非遗传承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传承人群的断裂。据调查显示,至2016年全国已有250多位国家级的代表性传承人相继去世,这给非遗保护带来了很大的挑战。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后继乏人,形势比较严峻。如今的社会环境对想要哪些学习技艺的人不是太有利,他们都普遍比较浮躁,非遗技艺学习需要沉下心来,要专心耐心,下的工夫要很长久。这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政府要给予传承人及其学徒一定的奖励和补助措施。再次,文化部的非遗培训针对的是传承人群,而非传承人。非遗传承以前都是手口相传,师傅带徒弟,没有很大的创新,皆以传统手工技法相授。传承人进到高校以后接受学院式规范性、系统性的教育,从理论和实践技能、文化素养和传承能力及审美观念上都有全面的发展性。很多学校积极开展非遗培训活动,极大地丰富了教学内容,创新了办学模式,在促进传承人群、企业和院校的对接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不一定都是被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才可以参加,他可能是掌握着某一种技艺还没有被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的手艺人。这样的人在社会上还是比较多的,对这样的人群进行培训,能够把传承人的队伍扩大。
湖南民间非遗是传统文化,种类繁多,技艺精湛,传承创新,传播发展,以高校培训传承模式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最直接的发展保护。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活下去活跃起来,还是需要设计与创新。要跟随时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时俱进,提升非遗衍生产品和服务的设计水平,提升文化创意水平,需要各院校进一步扩大传播,加强培训,创新培训手段,优化培训内容,在非遗项目中加入创意元素,在传统文化里注入新鲜的血液,同时打造对外传播品牌,让湖南更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创新发展,走出国际,享誉全球。
参考文献:
[1]徐守盛.切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湖南非遗,2016.07.
传承非遗的新措施范文6
关键词:非遗传承;职业教育;非遗教育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第18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三款中指出:“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2013年的《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结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研究和管理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借力于学校教育的一大组成部分的职业教育,此举是教育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之一。
一、非遗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必要性
1.非遗是中华文化的富贵财富,时代要求职业教育更有文化内涵,内容更加多样化,而引入非遗的内容,无疑迎合了这一需求。一旦与非遗结合,职业教育将成为非遗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解决非遗问题的有力途径之一。
2.作为地方性院校的职业教育,从地方学术和教育的功能性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前沿阵地。一方面,职业院校担负着培养技术实用型人才的任务,与此同时,他们还担负着文化传承的任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之一是其典型的地域性,作为地方类职业教育,本应牢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地域文化发展,文化育人、进而传承和开拓创新。与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结合之后,职业教育将更具亲和力,在教育和人才资源上拥有优势,可以为非遗传承提供良好的平台,并有利于相关的科研创新的发展。
二、职业教育与非遗相结合的意义
1.非遗教育有助于提升职业教育水平。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极其丰富的教育资源,体现出了爱国主义情怀、创新精神、审美意识、意志品质等教育价值。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人文历史的根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文化传承的使命感,培养一大批非遗研究的专业人才。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不仅有利于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也具有重要意义。
2.职业教育有力推动非遗保护。职业教育增加了非遗保护的传播途径,依靠职业教育培育传承人,为非遗储备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断层问题日益严重,作为一大教育群体的职业教育一直是丰富非遗传承人的受众群体的最佳方式之一。在职业教育院校内做好相应的人才储备工作可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顺利传承。另一方面,通过职业教育加强了非遗项目理论建设。
三、非遗进入职业院校的问题:教育基础相对薄弱
1. 在校学生对非遗了解不深,尚未形成很深厚的校园基础。根据一些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大师的介绍,目前一些“年轻大学生不愿意学习传承项目,成长速度又太慢, 非遗代表人们只能干着急。”人才短缺、对年轻大学生的吸引力不足,如今已经成了制约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一大短板。另外,校园文化建设缺乏特色,缺乏与地方文化的充分融合。院校开展具有“非遗”色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更是少见。
2. 目前,职业院校开始开设非遗教育类的课程,但是数量有限,且师资力量相对比较薄弱。从事非遗教育与研究的师资队伍也严重匮乏,非遗教育课程教材体系的匮乏等问题也比较突出。非遗保护工程的迫切需要和社会对非遗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日益增长与“非遗”人才培养缺少系统性和理论形成了矛盾。
3. 教育领域与非遗的学科发展与课程建设尚未进入实质阶段。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我国还没有创办国家级的文化遗产管理学院,教育部也没有较高级别的文化遗产学科设制,基本是以相近专业替代式发展文化遗产专业学科的。对于文化遗产实践的需求,教育领域的学科开拓严重滞后。同时,专业研究缺乏社会学视野,具有针对性与实践意义的个案研究成果较少,大量科研项目资金的投入,得到的是文本式的空泛理论,而现实的文化遗产问题并没有得到建设性的研究或解决。
四、非遗传承与职业教育结合途径的探索
要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结合,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调整专业设置,加强专业建设,更新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式,实施对口培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研究和管理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1.结合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建设开展“非遗”教育。首先,结合学校的教学实际与人才培养特色,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及选修课,培养新一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其次,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高职院校专业、课程设置上向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倾斜。除此以外,还可以请非遗方面的专家、代表性传承人以及相关研究人员担任兼职教师,进一步增强学生对“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积极性,深刻体悟当地“非遗”文化精神。
2. 发挥第二课堂作用开展“非遗”保护与传承各种主题活动。由于职业教育学时较短,课时比较紧张,可以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积极开展“非遗”保护与传承各种主题活动。树立高职学生人生观、价值观、文化观、艺术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3.加强“非遗”教育师资建设与传承人培养。职业院校应制定“非遗”教育师资队伍培养方案,邀请相关专家以及民间文艺工作者,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艺术类课程师资队伍的培养,有计划地对相关教师进行培训,定期举行相关“非遗”教育实践活动和教学研讨等,培养一批集保护、科研和传承为一体的专业教师队伍。
4. 在现实生活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往往依靠师徒授受的传、帮、带教习模式,因此,还应将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传承人聘为学校的名誉教授,承担部分实践内容的教学或专题讲座,民间艺人大师与学校教师共同授课,进行示范教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教学实践密切结合,使教学和传承融为一体。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在学校开设“非遗”工作室,使之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实训中心,并挑选一些有潜质的学生收为徒弟,成为后辈的传承人。与此同时,还可以发挥高职院校学科专业交叉、专业人才聚集的优势,推进“非遗”教育人才队伍的建设。
非遗是中华文化的宝贵财富,然而,目前大多数非遗项目面临着传承危机。如何更有效率、更科学地传承非遗,与职业教育相结合显然是一个值得尝试和关注的途径。基于时代的要求,职业教育将面临巨大挑战,使得其更有文化内涵,内容更加多样化。那么在职业教育中引入非遗传承,无疑迎合了这一需求。在各大职业院校中开展“非遗”教育,对我国非遗保护和发展职业教育都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G].于海广,王巨山.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概论.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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