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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方案范文1
一、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
(一)分工负责制度
建立政府综合统计和行业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由市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采取整体设计、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协同实施。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所管理行业法人单位的统计调查,并根据需要协助统计部门开展限额以下法人单位及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二)统筹协调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由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组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督促、推动服务业统计工作。
(三)评价考核制度
为了规范和促进服务业统计工作,提高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对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服务业统计工作列入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内容。
二、服务业统计工作方案
(一)统计范围及调查对象
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以下15个门类:(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批发和零售业;(4)住宿和餐饮业;(5)金融业;(6)房地产业;(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教育;(12)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5)国际组织。
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全市范围内从事服务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行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以及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包括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与没有登记注册而实际从事服务业经济活动的个体户。
(二)统计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1、财务统计及方法
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内容以全面反映服务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和满足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基本需要为核心。主要掌握服务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产负债、收支、盈余等情况。由市统计局负责制定《*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调查制度另发),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对象分为法人单位(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和个体经营户两大类,并实行在地统计,具体调查对象名单由市统计局提供,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业务统计及方法
业务统计主要以反映行业业务活动的实物量及行政记录情况。由行业管理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制定本部门业务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在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抄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
(三)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
限额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调查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一季度报告期为1~2月,二季度报告期为1~5月,三季度报告期为1~8月,四季度报告期为1~11月,年报报告期为1~12月,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报送时间分别为3月12日、6月12日、9月12日、12月12日前,年报为次年1月底前,从2009年二季度开始试行,2009年年报正式实施。
限额以下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行季报调查制度。一年调查4次,一季度报告期为1~2月,二季度报告期为1~5月,三季度报告期为1~8月,四季度报告期为1~11月,上报时间与限额以上法人单位相同。从2009年三季度开始试行,2010年开始正式实施。
业务统计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按行业管理部门统计制度规定上报,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在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抄报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
(四)组织实施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制定全市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编制数据处理程序,审核、汇总、评估和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
市统计局根据统计制度确定并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供法人单位名单,指导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协助做好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承担行业管理部门以外服务业行业的限额以上单位的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审核、汇总、上报本地区服务业统计报表。
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部门管理行业单位的财务统计调查和本部门业务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分析等工作,及时向市统计局报送有关统计资料。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上级管理部门和市统计局的指导下,负责对本部门管理行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数据处理和上报,对本部门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向同级政府统计部门抄报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没有承担具体统计调查任务的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和协助统计局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业务要求高,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和本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
2.做好统计保障。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服务业统计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所需经费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服务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3.规范统计基础。人事(编制)、民政、工商、税务、质量技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名录库,为服务业统计调查提供基础服务。加强统计台帐和规范化建设,做到数出有据,保证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部门工作方案范文2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管雪云任组长,副教导员彭远胜、副大队长刘戈云、副大队长孙喜先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公安交警部门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喜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期间的部署、协调、指导等工作。办公室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和措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实现“两个下降,四个不发生”。即:春运期间,死亡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交通事故总起数同比下降;
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不发生辖区内国省、县道严重交通拥堵,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不发生涉警负面舆情。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路段:县内国省道沿线;
县城通往乡镇的主要道路;
事故多发路段;
客货运车辆通行集中路段;
城乡结合部和穿乡过镇路段;
景区道路;
平面交叉口及桥梁、隧道、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路段。
(二)重要节点:1月28日至2月4日是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
2月9日至11日、2月20日至23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程期间;
农村地区集市、庙会及与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期间。
(三)重点车辆:严管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公交车辆、“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严管危化品运输车辆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防泄露、燃烧、爆炸事故;
严管重型货车和挂车,严防超载、疲劳驾驶肇事肇祸。
(四)重点违法:“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停车,农村地区无证驾驶、面包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货车超限超载,拼装报废车、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以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降低安全风险
1.滚动清理源头隐患。各中队要紧盯“两客一危”、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等八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零”不放松,按照“车车落实、人人过关”的刚性标准,坚持每天分析、每周通报、定期考核、及时督办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确保“带病”驾驶人不开车、“带病”车辆不上路。1月18日前将排查出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名单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严禁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
2.排点道路安全隐患。各中队要按照省政府“10.18”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现场会精神,会同公路、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以省道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的全面、滚动、常态排查。
3.推动道路隐患治理。各中队要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及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建立隐患电子台账,提出治理意见,统一上报大队,大队要函告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并向社会公布提示,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治理措施,跟踪治理进度,确保道路隐患分期分批整改到位。
(二)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主动防范
1.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中队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采取上门走访、集中排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对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资质、动态监控、安全教育管理等情况开展深入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人驾车上路。对在企业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要视情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联合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切实落实监管要求。1月20日前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地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约谈。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各中队要积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治安等部门深入生产销售运输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违规运输行为。路面执法中要加强对厢式货车和客车行李舱的检查,注意发现违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问题。
3.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各中队、秩序科要对运输企业涉嫌违法犯罪,导致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要协同刑侦、治安、法制等警种开展深度调查,查摆深层次问题,严格责任追究,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刑事责任,并及时予以曝光,倒逼车辆生产改装、道路经营、道路运输企业、行业落实主体责任,堵塞隐患漏洞,主动防范事故发生。
(三)扎实开展路面违法整治,净化通行环境
1.提升执法严管效能。各部门要按照信息化勤务机制要求,加强交通违法、事故数据的分析研判和预警提示,要把查处违法与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紧密衔接,有针对性加强执法检查。要严格落实国省道错时联勤制度,加大显性用警和现场执法力度;
要强化网上网下联动,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对违法车辆实施监测拦截、精准查缉,提升执法实效,切实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2.集中开展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各中队要针对春运期间超员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和问题,按照省厅交管局和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1月28日至2月4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2月9日至11日、2月20日至23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程期间开展三个波次的全县集中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重点查处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面包车超员违法行为,并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依法顶格处罚。对客运车辆要开展三必查:即出站必查、出城必查、过境必查;
对重点客运场站,要派驻民警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开展警示提示;
对客车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要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对严重超员的,要按照立案标准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超员违法、经处罚不改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处罚到位,坚决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违法,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
3.深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各中队要积极配合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推进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确保货车自觉进站检测;
要进一步优化联合执法模式,实行驻站联合执法的超限检测站,并严格按照要求派驻民警;
确定为到站处罚的,要逐一明确接通知后到站的时间,全力保障联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要协同公路、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核查确定重点货源企业,并通过安装称重设施、巡查、驻点等方式加强货源企业监管。
4.抓好重点区域保畅通。按照往年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情况,城区及乡镇道路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拥堵,影响百姓正常通行。各中队要提前谋划,找准拥堵原因,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长时间拥堵。1月20日前排查易拥堵路段和施工路段,并逐一制定交通疏导和分流绕行方案。
(四)狠抓农村交通安全防控,补齐管理短板
1.深度应用“农村信息系统”。各中队要持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应用,健全完善人、车、路等基础信息,推动实现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线部署、进度控制、监督预警、考核评价等动态管理,形成农村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的局面。
2.深入开展农村大劝导活动。各中队要依托农村“两站”,发动农村“两员”,突出重要节假日、学生上下学、农村赶集日以及民俗活动等时段,在乡镇、主要道路、集市庙会出入口、学生上下学等路段,以面包车、三轮车为重点,劝阻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把住出村、出镇主要关口。
3.推进农村面包车专项治理。各中队要健全完善农村面包车基础信息,发动农村“两员”进村入户开展走访,并将车辆和车主信息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要严把农村面包车检验关,重点检查车辆座椅、安全带以及是否喷涂核载提示、举报电话等,发现农村面包车非法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要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集市,加大农村面包车遮阳膜颜色过深、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超员、无牌无证等违法查处力度,净化面包车通行秩序。
(五)突出恶劣天气应急管理,提升应对水平
1.加强预警提示。政宣科要密切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获取最新气象信息;
各中队要采取视频巡查、巡逻检查、询问过往司机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天气变化情况。各中队要主动协调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在桥梁、隧道、涵洞、山区道路等易结冰的路段,提前做好融雪除冰物资以及机械的准备。政宣科要通过各类媒体恶劣天气预警提示,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
2.加强巡逻管控。各中队要要切实加强路面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放在路面,特别是要加大对国省道的桥梁、隧道、涵洞、山区等易结冰路段和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密度,及时发现路面结冰等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不利因素,全力预防因低温雨雪天气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多车相撞事故。
3.加强应急处置。一旦出现部分路面结冰情况时,各中队一是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融雪除冰,并视情采取提前放置警示牌、压缩车道、警车带道、间断放行等措施。一旦出现大范围、长距离路面结冰情况,要全力做好交通疏导工作,视情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并通知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停运相关道路的客运班线。要协助做好滞留车辆和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高速交警的协调配合,加强相邻县际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二是要加强与高速交警的协调配合。在高速公路出现较长时间拥堵情况下,严格按照《吉安境内高速公路畅通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会议纪要》要求,协助高速交警在收费站外延配合疏导,引导分流车辆有序。
(六)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注重警示教育
1.做好阶段性出行大提示。春运启动前,政宣科要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公布节日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春节期间,要针对自驾出游增多的特点,广泛介绍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提高自驾出行人员安全意识。年前集中返乡和年后集中返程期间,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发送提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提示不疲劳驾驶、不坐超员客车、不超速行驶。1月27日前,要春节假期“两公布一提示”,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提示。
2.开展重点群体大宣传。政宣科要用好短信和“双微”平台,及时向营运驾驶人通报交通事故和恶劣天气信息,提示不超员超速、不疲劳驾驶,告知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切实增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中队要向广大乘客宣传安全乘车知识,劝告使用安全带,公布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和微信二维码,及时受理、查处交通违法,兑现奖励,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3.开展执法整治大直播。政宣科要利用今日头条等平台开展严管执法直播行动,以案说法,争取取得“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要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春运一线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挖掘交警队伍中坚守岗位、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事迹和温暖感人故事,宣传队伍形象,弘扬正能量。
(七)大力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倡导文明出行
1.通报运输安全状况。春运期间,各中队每周要梳理汇总涉及营运车辆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情况,对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向安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建议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规“叠加”惩处。对运输企业存在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
2.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各中队要充分借助和发挥信用制度的重要作用,继续按照省厅交管局下发的《关于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通知》要求,要及时将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失信等信息按规定的内容汇总后每月14日前上报大队ftp/办公室/2019春运工作文件夹,由办公室汇总报至支队和省厅交管局。
3.加强信用文化宣传。政宣科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平台等媒介,组织开展“文明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号召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春运的守护者;
要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增强信用威慑力,弘扬诚信文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诚信经营、文明出行的春运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出行保障。经相关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国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24.6亿人次,同比下降0.8%,自驾出行持续增多,道路出行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客货统筹难度加大,道路保安全畅通任务繁重。大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要特别加强交通出行保障,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要给予优先通行便利。
(二)加强便民服务。大队各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依托交警临时执勤点设立爱心驿站,为过往群众提供指路、饮水等便民服务。
(三)关心关爱民警。各中队要严格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涉警负面舆情。大队领导要通过开展慰问、合理安排休整等形式关心民警和警辅人员,要加强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树立队伍良好形象。要强化执勤安全防护,落实岗前安全检查提示,配齐佩戴所需防护装备,对谩骂殴打民警和辅警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切实保障执法安全。
(四)强化值班备勤。春运期间,大队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信息化勤务要求,强化勤务调度检查,特别是恶劣天气期间应急指挥调度,确保快速反应、快速指挥、快速处置,确保勤务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信息报送要求,大队将另行通知。
(五)做好信息报送。办公室一是于1月16日前报送春运前约谈提示重点企业统计表(附件2)上报支队ftp/秩序科/2019春运工作文件夹;
二是1月18日前,上报本地春运工作方案、联系人名单、电话等信息上报支队ftp/秩序科/2019春运工作文件夹;
部门工作方案范文3
一、考核内容(100分)
(一)为__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成效(60分)
主要考核部门在发挥职能作用时对促进__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到的推动作用。年终由市级领导、乡镇、街道及开发区领导,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测评。其中,市级领导测评30分(一类30分,二类20分,三类10分);乡镇、街道及开发区领导测评20分(一类20分,二类15分,三类10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测评10分(一类10分,二类8分,三类5分)。
(二)民生工作情况(30分)
1、有民生工作职能的部门,完成《__市20__年民生行动计划》中分配的任务得20分,完成“千户特困户结对救助活动”任务的得10分,否则按比例加减分。
2、其它部门完成“千户特困户结对救助活动”任务的得30分,否则按比例加减分。
(三)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情况(10分)
1、参会率(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会议)。
2、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和贡献。
3、临时布置的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只扣分,不加分。凡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每旷会一次扣1分;凡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公益活动,每漏参加一次扣1分;凡市委、市政府布置的主要工作,未完成一项扣5分,下不保底。
(四)招商引资及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只加分,不扣分)
1、招商引资
根据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得分直接加分。
2、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每扶持新上1户民营经济企业加5分,上不封顶。
(五)特殊贡献
对__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部门,领导班子给予特别奖励。具体标准、考核办法、奖励方式同市直部门。
二、考核方法
1、分项考核。
2、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3、民主评议。
三、考核结果运用
部门工作方案范文4
关键词:口岸 海事部门 验收 职责
口岸是供人员、货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国(关、边)境的港口、机场、车站、跨境通道等。口岸按开放程度分为一类口岸和二类口岸。一类口岸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开放的口岸(包括中央管理的口岸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部分口岸),是指允许中国籍和外国籍人员、货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国(关、边)境的海(河)、陆、空客货口岸(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类口岸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并管理的口岸。是指仅允许中国籍人员、货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国(关、边)境的海(河)、空客货口岸,以及仅允许毗邻国家双边人员、货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国(关、边)境的铁路车站,界河港口和跨境公路通道。
1.口岸开放验收的法律依据
在口岸开放工作中,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及文件,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以及国家其它查验部门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和文件,这些政策规定和文件主要有:1985年9月18日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1993年6月15日国务院的《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开放口岸检查检验配套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1993年12月4日国家经贸委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开放口岸检查检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及经费来源问题的通知》;2002年12月23日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已开放港口口岸新建码头启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2月22日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年3月24海关总署、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交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五部委的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对清理整顿后保留的原二类口岸进行处理的意见》;2005年9月5日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部、质检总局、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关于确认港口口岸开放范围意见》的通知;交通部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1989年7月3日交通部转发《关于在港口建设中要保证有关配套设施的
通知》的通知;1989年1月20日交通部关于在港口建设中要保证有关配套设施的通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06年的《中国海事局关于加强海事系统口岸管理工作的意见》;水上安全监督站配布条件及设施设备配备要求(行业标准JT/335-1997)等。
这些规定和文件要求是海事部门在对口岸开放验收过程中的重要政策依据。
2.海事部门在口岸开放验收工作中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口岸管理的政策,口岸的开放是要经过验收并审批,新开放的口岸,在开放前必须对其交通安全设施、通信设施、联检场地、检查检验等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及办公、生活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宣布开放。
对一类口岸,分两种情况进行验收,一种是新开放的一类口岸,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另一种是在已开放港口口岸范围内新建的外贸作业区或涉外码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口岸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边检、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口岸有关单位对其生产、安全、查验和监管条件等进行验收,合格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启用,同时报海关总署备案。如需要增设查验机构、增加查验人员编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对于二类口岸,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口岸办公室或其它主管口岸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在口岸开放验收的过程中,各级海事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参加国家及省口岸主管部门组织的对一、二类的口岸开放工作进行验收。
3.海事部门在口岸开放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人员编制及查验配套资金来源未能获得国家政策明确支持。由于历史的原因,海事机构经历过多次的体制改革,2000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其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上世纪80及90年代,由于政企没有分开,当时各地的港务监督与港务(航)部门是在一起办公的,港口企业与港务监督部门都属于交通部直接管辖。国务院于1985年9月18日的《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此规定是口岸开放过程中查验部门履行职责、验收查验配套设施设备是否满足要求及获得相关配套资金的主要依据。由于当时的港务监督与港口企业同时隶属交通运输部,因此,《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关于港监、船检所需的办公、业务和生活用房的投资,由交通部门负责解决,所涉及的人员编制问题也没有在规定中明确。这给现阶段在口岸开放验收工作过程中,海事部门向港口企业或地方政府争取配套资金及查验配套设施设备,以及由于口岸开放后需要增加海事人员编制等一系列工作带来了比较大的困难。目前,虽然在各级海事部门的努力下,在口岸开放验收过程中也与其它查验单位一样争取到了相关的待遇,但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工作开展起来比较艰难。
(2)各级海事机构的职责不明确。根据国家对口岸开放验收的相关政策规定,交通运输部及各级海事部门参与对一、二类口岸的验收,但目前对于各省级下属的分支海事局及海事处如何参与验收没有明确的职责规定。在验收过程中,各地分支海事局及海事处的角色没有明确。
(3)验收项目不明确。根据目前国家、交通运输部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规定,对一、二类口岸开放所要求的查验配套项目,海事部门没有统一的标准,日常的操作是由海事处或分支局按照习惯向港口企业或地方政府提出需求,没有政策方面的依据,这给验收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究竟海事部门参加验收,要验收什么项目?与此同时,也可能会导致对一些特殊要求的码头所需要的配套设备设施出现漏提情况,一旦错过了在验收时提出要求这一最佳时机,在验收合格审批之后就很难要求企业或政府提供。
(4)验收标准不明确。没有明确的验收项目,所以造成了对口岸开放验收过程中出现了在验收标准要求不明确的现象,即我们所提出的要求,哪些是达到了相关的标准要求。没有标准,就很难按照要求验收。
(5)验收后对存在问题如何跟进没有规定。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对一、二类口岸组织验收后,对于查验配套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在验收后如何跟进督促企业或当地政府解决存在问题,目前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造成了很多码头或口岸开放验收后存在的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
(6)验收程序和流程没有明确规定。国家对一、二类口岸开放验收工作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具体到各级海事部门,在口岸开放过程中各级海事部门如何验收却没有明确规定。是先由驻地海事处先验收?再由分支海事局验收?或者分支海事局及驻地海事处都不用验收,直接由省级海事部门验收后,再参加国家或省政府组织的验收?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4.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及解决:
(1)全力推动国家制定出台《口岸开放管理法》。口岸是我国与世界其它各国经济活动的重要桥梁和进出通道,每年国家大量进出口的人员和货物都通过口岸进出,因此,口岸在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查验部门目前开展工作的最高政策依据是1985年9月18日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是国务院的一个行政文件,法律层次低,十分不利于各级查验部门及各省开展口岸管理工作。所以,交通海事部门作为查验单位之一,要与其它查验部门一起推动国家立法,制定《口岸开放管理法》,为各口岸查验部门口岸管理提供更高层次上的法律依据。在推动立法的同时,要将海事部门目前存在人员编制及查验配套资金来源未能获得国家政策明确支持这一问题通过国家立法而解决。
(2)制定口岸开放验收的项目及验收相关标准要求。要根据口岸开放的类别及规模,制定口岸开放海事部门对人员需求及查验配套设施设备项目的标准,这些项目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人员需求标准。根据码头或泊位的年吞吐量,测算海事部门的工作量,按照工作量测算出需要的海事人员数量,并明确海事人员构成,以此为依据向编办提出海事人员编制需求。
②办公及业务用房标准。根据测算出来的人员数量需求,要制定工作人员办公场所面积标准,此标准要考虑工作用房、休息室、会议室、娱乐室等。
③办公设备标准。包括办公家具、电脑、相机等一系列办公及查验业务需要的设备。
④CCTV(工业电视)监控设备标准。
⑤网络设备标准。
⑥交通工具标准。
⑦海事巡逻船码头要求。
⑧直升飞机停机坪标准。
⑨VHF通信设备标准。
(3)制定对码头开放验收的基本条件及资料的核查项目及核查标准,核查的项目应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码头验收情况。
②进码头航道是否满足设计水深要求;是否经过扫测。
③码头航标设置情况及是否经过航标部门的验收。
④码头的防污染设备验收情况。
⑤码头的国际保安证书情况。
⑥码头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情况。
⑦应急锚地的设置情况。
部门工作方案范文5
同志们:
现在开会。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内容是安排部署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镇镇长及分管副职,县直相关单位分管副职,各中心派出所、城区派出所所长,各刑警中队长。
议程有三项,一是由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同志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二是由公安局长同志宣读《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三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志作重要讲话。
首先请书记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
下面,请宣读《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现在,请书记作重要讲话
刚才,书记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局长宣读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书记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在全县深入开展好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作了动员部署。书记的讲话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请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再讲三点意见:
一、迅速学习传达。
各级各部门会后要立即学习传达这次会议精神,把广大政法干警和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书记的讲话要求上来。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二、密切协作配合。
专项行动的任务目标和措施要求已经明确,政法机关及各镇、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戮力同心,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助力经济强县、美丽建设。
三、加强督导检查。
县纪委、政法委要加强督查,按照会议的要求严明纪律,严格问责。要通过专项行动,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各种痞霸的同时,锻炼政法干警及党员干部,切实提高促发展、保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部门工作方案范文6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你办关于上报贯彻落实《2018年XXXX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2018年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中第四项扎实开展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中的第一、二小项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XX纪委按照《2018年八师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围绕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各项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强力推进、取得实效,为人民群众营造“风清气正”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