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方案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综治工作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综治工作方案

综治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掌控;不断加强和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大走访;努力从根本上提升综治民调水平,力争上半年度综治民调效果取得好的成绩。

二、组织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镇综治民调工作目标的组织实施,成立镇综治民调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治办),由任办公室主任。

三、民调内容

走访活动的内容主要是:1、与人民群众交朋友,加强交流与沟通,改善干群关系;2、了解民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政策与法律、生产、生活中的实院困难;3、广泛宣传社会治安工作成效,正面引导群众对社会治安形势评价;4、收集群众中各类矛盾纠纷和维稳信息;5、协助和配合乡镇干部化解、处置、群众的各类纠纷和诉求。

四、工作要求

1、①3月20日至3月31日完成第一轮进村入户走访活动。②4月1日至4月10日组织召开民情恳谈会,恳谈会由办点干部及支部书记组织群众召开,要求每个村至少一次,人数50人以上。③4月11日至4月20日开展第二轮民情走访,重点是回访第一次走访中有意见、有诉求的群众。④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在4月10日以前组织一次乡镇民情恳谈会,由镇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

2、党政负责人实行每周一次轮流坐班接访制,接访地点设办公室

3、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次安排一天,深入选区,接待选民,采取不周的方式调查了解社情民意。

4、各村(居委会)和部门单位实行轮流服务群众接待制,要求每名干部每周接待服务群众2天以上。

综治工作方案范文2

一、宣传教育主要内容

(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

(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部署。

(三)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的相关知识,包括社会主义荣辱观、公共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

(四)本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

(五)个人卫生健康常识

二、宣传教育主要方式

1、各窗口电子显示屏和公交车内电子显示屏要适时滚动播放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标语。

2、临街窗口单位大楼或门前要悬挂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标语横幅或垂幅。

3、火车站、各长途汽车站要悬挂横幅、出宣传栏、印发整治宣传材料、卫生常识。

4、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对所属用户发送文明礼仪等内容的宣传短信。

5、公交站台、公交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设置文明出行温馨提示标语。

6、各行业(单位)都要根据实际设置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例如建网站,编印简报,设置宣传窗、黑板报、展板、阅报栏,宣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程、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的相关知识、卫生常识等。

7、各行业(单位)都要充分利用“文明市民学校”、每周例会、每日晨会等机会,对职工进行等多种形式整治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以及市民文明行为“三管好”。

8、各行业(单位)都要根据行业特点,广泛组织职工志愿者,适时开展文明劝导等文明实践活动。

三、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行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保证经费,确保各项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市文行办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适时组织有关检查,并把结果纳入对各行业(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总体考核。

综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为法律依据,以市委、市政府在整治工作第二阶段提出“以坚决的态度、到位的措施、快速的行动,坚决遏制住违法违规抢建乱建的蔓延之风”为指导,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措施,坚决拆除非法占用农田、耕地,严重影响重点工程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建筑,坚决查处严重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以出售、出租违法违规建筑牟取暴利为目的违法行为,要以铁的手段严肃法纪,坚决问责查处一批涉及违法违规建房干部、严肃整顿干部队伍。

二、工作目标

在摸清底细,逐一审核,确定对象的基础上,对全县的违法违规建房进行分类处理,拆除确定必拆的违法违规建房,坚决刹住违法违规建房之风。完成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房建设规划、农房现状普查,违法违规建房非法用地和违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检查,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再宣传、再动员。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广告牌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势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发送《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的公告》,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召开县、乡、村三级违法违规建筑重点整治动员大会,通过再宣传、再动员,确保政策法规讲透,思想工作做透,舆论宣传深透,最大限度减少执法的难度和阻力,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和冲突。

(二)继续调查摸清底数,分门别类登记造册(7月10日前完成)。各乡、镇要在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核实违法违规建房有关情况,并将违法违规建房分门别类,登记造册(表格见附1)。

(三)分类处理,区别对待。对全县违法违规建房采取拆除、完善手续、查处三种办法进行处理。

1、拆除处理

重点拆除范围:①码快线、大道、长坪大道、大机线等道路旁非法占用农田、耕地的违法违规建房;②一城两镇(县城、港口街镇、城门乡)辖区内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违规建房;③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违规建房;④套取拆迁补偿资金的违法违规建房及建筑物(搭棚);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违规建房(此类对象待规划编制完成后再审核认定)。

拆除方法:分自拆、助拆和三类,鼓励自拆。

拆除程序:拆违范围必须在摸底的基础上,由县公安局、建设规划局、国土局、房产局、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联合认定,拆违要在市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下派督查组指导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预案由县执法局协同各乡、镇制定,整个执法过程、法律程序由县法制办审核把关。在拆除(自行拆除除外)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程序到位;必须做到“一户一预案”或“一户多预案”;必须注意现场掌控群众对立激烈情绪和出现极端行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拆迁公司参与拆违;必须有县、乡、村领导到场现场指挥拆违。

2、完善手续处理

完善手续处理范围:①在村民集体建设用地上未经审批原拆原建的;②经分户后符合建房条件的或无房危房户。

完善手续办法:在整治工作结束后,给予补办或完善相关手续。

3、查处处理

对不属于拆除和完善手续的其它违法违规建房对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开展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7月31日前完成)。由县建设规划局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完成集镇及村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好公寓式居民小区统规统建点、农民集中居住统规自建点、农民适宜旧宅基地上散建的统规改建点的选址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让农民建房有规可循,有图可查,有地可建。有关乡镇要在7月28日前对规划文本和图纸建立文字和电子档案,并同时将备份光盘报送至县建设规划局,由县建设规划局上报至市建设规划局。农民申请在公寓式居住小区购买住房或在农民集中居住点自建房的,相关职能单位要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按照“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的工作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建审批。

(五)开展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房现状普查(7月31日前完成)。县房产局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完成村镇房屋现状普查,全面掌握当前大规划区内农村房屋的总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为有效遏制今后违法违规建房提供有力依据。有关乡镇要在7月28日前将《村镇农房普查入户详表》、《村镇农房普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统一交到县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治办”)。由县整治办上报市整治办。

(六)开展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非法用地、违法房产开发专项检查(7月31日前完成)。由县国土局和县公安局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查处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和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建房、违法房产开发及相关单位收取费用违法违规供地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未按期按质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在整治工作中领导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行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过问,亲自督导。县公安局、建设规划局、房产局、国土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实施规划编制,农房普查,非法用地情况、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检查三项重点工作,要按时间节点完成市、县整治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2、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县整治办督导组必须全程督导第二阶段各单位完成工作的情况,要根据方案的六项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制定督查方案,要督导拆除对象拆除到位,督导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督导县定点包村工作组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旬一调度,县整治办实行一天一上报,各乡、镇必须每天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综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提升功能区品位和档次,把打造成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璀璨明珠。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分块实施,两级承担、快速推进”的要求,在传统民居——穿斗悬山式民居中汲取营养,将改造范围内的民居打造成为舒适耐用、美观大方、具有特色的现代民居,并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做好美化、绿化和亮化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统一协调原则。将改造范围内的民居风格定为有传统特色的现代新民居,做到协调统一、风格一致。

2.经济实用原则。在改造中,既要照顾到街景的需要,又从住户使用的实际需求出发,尽量考虑造价,做到既美观又实用。

3.简便易行原则。改造中,要尽量尊重原有建筑,在街景造型与实施难度上找平衡点,使改造既有一定的街景效果,又简单好操作。

4.费用分担原则。市级财政和县(区)各承担一半。

三、工作范围

改造范围为济广高速公路出口至龙虎山大道路口段大道两侧民居,全长8.6公里。

四、工作任务

(一)全力搞好村(居)民房屋改造

1.对需改造的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并提出具体意见。

2.依据规划设计施工图,动员大道两侧村(居)民支持配合房屋改造。

3.针对不同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村(居)民房屋逐一进行改造。

(二)全面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1.对沿线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2.对沿线所有广告宣传牌、路标路牌进行彻底清理,按照规范,合理布局,做到美观实效。

3.动员沿线各个单位和村民,对单位庭院和村民院落进行综合整治,达到庭院硬化、绿化、美化,没有违章的目标。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道村(居)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市大道村(居)民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大道沿线民居房屋改造图纸设计工作;2.负责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改造技术指导工作;3.负责工程进度款的拔付工作;4.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余江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分别成立相应工作组,负责此项工作。工作组主要职责:1.负责大道辖区内的村(居)民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负责大道辖区内的村(居)民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治安环境。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

整个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10月21日—11月1日)

各工作组依据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改造设计图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并将调查摸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房屋改造实施阶段(11月1日—12月25日)

对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进行改造。改造措施:加木结构斜屋面,统一盖小青瓦;外墙刷白,局部加线条;外窗加仿木防盗窗格;外门换仿木防盗门;底层贴青砖墙裙。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

全面检查验收县(区)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七、保障措施

1.各工作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综治工作方案范文5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加强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保护、防止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积极推进我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加强我县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我县建筑工程的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得到有效控制,为我县建设北新城营造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市容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建设规划局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四、工作内容及职责

(一)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牵头整治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容貌、施工扬尘污染及工地车辆未经冲洗出场、车轮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建筑施工噪音污染扰民行为。配合市容、交警部门整治运输建材和建筑渣土车辆沿街撒漏、污染路面现象。按要求派出领导和人员力量协助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此项工作由县质监站具体负监督执法,加强督查管理。具体整治内容:

1.建筑渣土外运;

2.建筑工地控尘;

3.建筑工地控噪音;

4.建筑工地环境卫生。

(二)建设立长效机制

实施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提升行动计划,按照科学规范、系统完整、长效实用、开拓创新、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建立和完善施工工地管理长效机制。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10日—5月31日)。在5月31日前对本县在建项目开展环境综合集中整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深入开展建筑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全县每个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督促其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一线施工作业人员,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环境综合整治的自查自改。

全县建筑施工企业也必须在5月31日前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开展环境综合集中整治工作,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分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并报送至县建设规划局质监站。

(二)全面铺开、整体推进阶段(2013年6月1日至9月31日)。组织对全县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深入开展建筑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在检查基础上,我局将组织重点督查。

(三)巩固提升、常态管理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针对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研究并实施解决办法,把建筑工程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引向深入,基本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快建设、完善功能阶段(2014年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同时,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促使建筑施工的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

1、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2011年城乡清洁工程渣土清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履职。建设单位是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是土方开挖、土方运输的第一监管责任人,对围场内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渣土管理、扬尘管理、噪音管理负全面监管责任。施工单位负具体管理责任,监理单位负监督管理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内部检查制度。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每月对所属项目进行一次月检查,施工项目部及监理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联合周检查,检查必须形成检查记录,整改事项须有整改核验记录,以上记录,应完整备查。

2、建立县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责任承诺制度,从2013年4月15日起,所有的建设项目在申办施工许可证时,建设、施工、建监理单位必须按要求签订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责任承诺,县质监站以此为执法依据之一,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监督管理。

3、建立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对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布置。

4、以县质监站为主,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到县质监站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监管内容,实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到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质监站每周班子会的议事范畴。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对+0.00以下施工项目,建立覆盖建设、施工、监理各级管理人员的信息联动网络,并加强督查。各监督执法小组对日常监督要认真做好监督记录,每周需将本小组监督情况汇总上报县质监站主要领导,县质监站每周将全县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情况汇总上报常务副组长。

5、局领导小组负责带队组织县质监站、建管股、法制股、规划房产监察中队等相关部门,每月末开展一次为期2天的联合执法检查。严肃依法查处违反环境综合整治规定的行为,联合执法检查结果上报局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综治工作方案范文6

认真贯彻落实“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的指导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基础业务考核与考察群众安全感相结合,听民声,解难题,夯实基层基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治河渡镇综治民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付强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周伏祥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刘绍华、司法所长曾国祥、综治专干张志勇为成员,办公地点设镇综治办,张志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民调内容

1、本村场治安状态;2、本镇治安状况与往年比较情况;3、吸、贩毒现象;4、抢夺抢劫现象;5、盗窃现象;6、严重刑事犯罪;7、黑恶势力现象;8、赌博现象;9、群众之间矛盾纠纷;10、家庭暴力现象;11、公安民警形象;12、法官队伍形象;13、检察官形象;14、司法官干警形象;15、包村干部进村工作情况;16、党政干部队伍形象。每项的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等五个层次。

四、民调结果运用

全年民调成绩在综治工作年度百分制考核中占10分,实行一季度一讲评,镇综治办每季度对排名倒数1-3名的单位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全年有一次诫勉谈话的,取消呈报县、镇评优资格,二次诫勉谈话的予以“黄牌警告”,三次诫勉谈话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民调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电话调查

4、上门暗访

六、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农村广播网等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防盗、防抢劫(夺)等方面知识,提高全镇人民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2、成立机构,各村(场)和相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综治民调工作班子,制订好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