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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方案范文1
通过年度办学绩效评估与表彰奖励,进一步探索教育行政管理的科学方法,完善政府管理的工作职能;进一步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促进素质教育,创建学校特色,提高办学效益;进一步凸显年度特征的指标,确保重点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评估原则:
1、完善“不碰红线、确保底线、争取出线”的评价原则
红线——不碰红线,属于一票否决(是、否)。红线是警戒线,按照依法治校的方针,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根据几年的实践,对有些属于个别人员的违规造成学校碰红线,学校在事前和事后主观上尽了努力,特别是学校能主动化解矛盾,使得造成的负面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此情况可酌情处理。如“无严重师德违规”、“控制案发率、无犯罪率”等指标。此类情况的酌情处理只能定为达标。
底线——确保底线(达标、不达标)。底线是基本线,按照能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必须确保完成上级指定的工作底线。所以,底线也是小红线。在底线指标设计和评估时,一定要考虑可检测、可测评,底线指标做到宁缺勿滥。对前几年设定的不容易测评的指标予以取消。
出线——争取出线(得分)。出线是效益线,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学校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在出线指标设计和评估时,要突出成果与效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重新研究指标权重比例的分配,努力体现评估的导向性、基础性、客观性、可操作性。
2、完善“分级分类按比例综合评定”的评价原则
在出线指标设计和评估时,强调激励与制约,凸显本年度工作特征;进一步科学合理的确定分类的标准;除了考虑学校之间横向比较之外,还要评估学校纵向发展成绩,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
3、遵循“综合评价与专项奖励相结合”的评价原则
对于本年度学校取得的重大成绩,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完善绩效评估工作在指标安排上的缺陷。一次性专项奖励办法另行颁布。
三、完善绩效评估机制
1、建立“年度汇总和在线统计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建立在线统计平台,由校长授权学校行政事务主管,按照有事及时上报、及时审核、及时统计的要求,使绩效评估工作常规化(附件Ⅰ:在线统计操作程序)。对学校取得的专项成绩,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及时予以专项奖励。
健全学校行政事务主管队伍,要按照配齐配强的要求,确定专人担任或兼任学校行政事务主管,以适应校务公开和校务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要求。
2、建立较为完善的绩效评估反馈机制
由区教育督导室负责将每年各单位的绩效评估结果,在学期结束前向学校领导作全面的反馈,使本年度学校取得的成绩、存在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做到目标任务明确,不断促进学校发展。
四、年绩效评估工作参加对象
1、区域内中、小、幼等各类学校、区属职校。其中民办中、小、幼学校参加评估,评估结果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函至学校董事会,学校奖惩由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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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范围
党政机关、各类学校、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为检查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其中,区政府机关、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商业、邮电、文化、交通、旅游、保险、医院、学校等部门和单位为必查单位,其他行业和部门(车站、码头、银行、体育馆、博物馆、公园等)为抽查单位。
二、评估内容
三类城市评估的主要内容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总分计260分,其中主管部门60分,党政机关58分,学校67分,新闻媒体47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28分。总得分在208分以上为通过,234分以上为优秀。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5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省语委关于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评意识,并指定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7年6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对照《江苏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要素和评分标准》组织力量逐条检查、落实整改;组织对辖区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社会用字重点检查和整改,6月30日前完成街道、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设立宣传标语牌,做好环境布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完成自评工作,并于7月1日前将单位自评工作的自查材料及迎评汇报材料上报区语委办。
第三阶段:检查落实,进行预评估(2007年7月)。区语委组织对各责任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的检查,邀请市语委进行预评估,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向省语委提出书面评估申请。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07年8月)。做好一切准备,迎接省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迎评领导机构,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迎评工作。同时,要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查整改工作。
评估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并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确保我区在省级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进一步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迎检工作领导机构(文件另发)。
三、主要内容、检查范围及时间
(一)主要内容
主要评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领导职责、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育发展水平与特色等方面,共22项指标。督导评估重点是近三年(年、年、年)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职责落实情况。
(二)督导评估的检查范围
(1)相关部门:区党群工作部、管委办、教育体育局、财政局、经贸科技发改局、规划建设局、监察(审计)局、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社区管理局、政法办、国土资源局开发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等。
(2)教育机构:区属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等。
(三)督导时间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3月15日—年4月16日)
1、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2、制定迎接省级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召开全区迎检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3、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并将名单报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4、开展业务培训,举办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有关人员参加的迎检业务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到教育督导评估先进县区参观学习。
5、调查摸底。对照《省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摸清现状,找出差距。
(二)自查整改阶段(年4月17日—7月16日)
1、相关部门和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学习领会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对照督导评估标准和本单位职责分年段(年、年、年)总结教育工作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目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查漏补缺,对照督导评估标准完善各种器材、设备、设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3、相关部门、学校指定人员核准有关数据,收集各种资料,并按要求分类、汇总、造册,并全面整理好有关资料。写好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上交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完成全区《省省级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统计汇总表》填报工作。
(三)检查指导阶段(7月17日—8月6日)
1、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认真对照督导评估评分细则,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
2、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好校园文化、美化建设,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3、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
4、起草管委会汇报材料,写好区教育工作专题片脚本。
(四)复查提高阶段(8月7日—9月10日)
1、全面收集各项资料,完成迎检的各项工作。
2、邀请省市教育督导室来区进行过程评估。
3、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工作,全面完善过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
4、完成乡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专题片的摄制编辑工作。完成乡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情况资料汇编。
(五)迎检阶段(9月11日—9月30日)
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
(六)迎接省教育督导室“回头看”检查(11月上旬—12月下旬)
对省教育督导评估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迎接省“回头看”检查工作。
五、主要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其重点是评估检查政府落实教育工作改革发展的情况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和协调,把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迎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和责任,全面做好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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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二、目标任务
从2011年起,力争5年内我区所有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硬件设施功能基本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到位,成为三星级以上劳动保障工作站。
三、评选对象
全区所有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四、评分标准
(一)平台建设(15分)
1、设立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并正常运转。(2分)
2、落实劳动保障协管员,并参加了就业再就业政策培训。(2分)
3、设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3分)
4、制定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并上墙公布。(3分)
5、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纳入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3分)
6、开展文明服务、公开服务、承诺服务。(2分)
(二)业务工作(70分)
1、及时掌握辖区内劳动力基本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负责采集辖区内就业岗位信息,掌握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积极做好城乡劳动力推荐就业工作,切实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分)
2、开展“零就业家庭”认定工作,协助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参与组织实施各项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10分)
3、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初审、推荐和跟踪服务,协助镇(街道)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初审工作。(10分)
4、做好辖区内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动态管理及扩面工作。(6分)
5、协助做好辖区内被征地农民的动态管理工作。(4分)
6、及时掌握辖区内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与培训后就业创业情况,并组织参加各类就业培训。(10分)
7、做好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5分)
8、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做好调查研究和政策咨询工作。(10分)
9、承办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5分)
(三)台帐管理(15分)
1、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情况和失业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涉及人员的基本信息,并输入计算机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7分)
2、《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零就业家庭认定和就业援助》、《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情况》、《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情况》、《就业培训人员情况》等基础台帐建立完整并实施动态管理。(8分)
五、评定办法
(一)评定机构
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星级评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就业局、各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组织实施,区财政局给予资金支持。
(二)评定等级
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星级评定按照评分标准考评分数,并根据分数评定等级,给予挂牌管理;所评定等级五年内有效。考评分数在85分以上并通过社会测评的评为“三星级劳动保障工作站”;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上并通过社会测评的评为“四星级劳动保障工作站”;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并通过社会测评的评为“五星级劳动保障工作站”。
(三)评选步骤
1、自评。每年底,由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以向所属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星级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评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星级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表(见附件)、自查报告等各一式三份。
2、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推荐。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受理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星级评选申请后,要按照方案的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初审,得分85分以上的可推荐参与星级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评选。
3、社会测评。由区就业局召集组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社区代表组成星级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评定社会测评小组,对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推荐的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4、区就业局认定。区就业局根据考评得分、社会测评评选出星级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并颁发奖牌。对授予“三星级劳动保障工作站”的,给予5000元实物奖励用于改善社区信息平台硬件建设;对授予“四星级劳动保障工作站”的,给予7000元实物奖励用于改善社区信息平台硬件建设;对授予“五星级劳动保障工作站”的,给予9000元实物奖励用于改善社区信息平台硬件建设。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星级化管理是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有效载体,是提高就业再就业工作水平的新举措,各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星级工作站评选活动的责任感。
评估工作方案范文5
一、评估范围和内容
三类城市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等管理工作情况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情况以及向农村的辐射作用的发挥等,其中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要求为关键指标,任一项关键指标未达标准的市暂缓评估。各项评估指标总分为260分,其中党政机关58分,学校67分,新闻媒体47分,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28分,综合管理情况(主管部门)60分,总得分在208分以上为通过,234分以上为优秀。
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是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评估主要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规定如下:
1.综合管理: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一。
2.党政机关:共评估4个单位,其中定点评估市政府机关,市教育行政部门,其余2个随机抽取。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二。
3.学校:随机抽取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高校)各一所。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三。
4.新闻媒体:定点评估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3家媒体。随机检查电视台任一频道的1档新闻节目、1档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以及所有频道自办栏目的片头;随机检查电台任一频道1个小时以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播音(主持)为主的节目;抽看政府网站3个以文字为主的页面。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四。
5.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随机抽评1条繁华街道,1家大型商场,1个长途汽车站,1所综合性医院。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五。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
市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各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省语委《关于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接检查的意识,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7月)。
各责任单位根据《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整理、准备有关台账资料,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1.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要求,逐条对照,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2.完成迎评台账资料的准备和自查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评表送市语委办公室。
3.各职能部门7月底前分别完成城区内街道和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xx年8月至20xx年9月)。
通过集中整治,确保各责任单位达到评估指标要求。
1.市语委对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全市迎评材料。
2.在市各责任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语委加强重点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
3.市迎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迎评推进会,确保各项迎评工作按时完成。
4.9月中旬,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四个方面进行互查。
5.市语委于9月底组织模拟评估检查。
6.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向省提出评估申请。
第四阶段:检查评估(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1.做好接待准备,接受省语委组织的评估检查。
2.按照检查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制订完善管理措施(4月底前完成)。
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订政府和行业、系统语言文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相关行政措施中体现对语言文字的管理要求。涉及到的主管部门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财政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广电局、人事局、公安局、民政局、经贸委、对外经贸局、法制局、总工会、团委、妇联、人武部、工商局、邮政局、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人民银行、 教育局、姜堰镇人民政府等。
(二)建立迎评台账材料(7月底前完成)。
1.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要按照任务分解表的项目和评估指标要素进行准备,并于7月底前报市语委办公室汇总。
2.主管部门的台账资料由市语委办按照省评估指标体系,分类汇总,装订成册。
(三)设置规范用语用字公益宣传牌(8月底完成)。
1.市语委办负责在人民(北、中、南)路、振兴(北、中、南)路、罗塘路、姜堰大道、三水大道、步行街、淮海路、长江路、古田路等路段分别设置永久性公益宣传牌1块,具体地点由市城管局和市语委办统一安排。城区各学校在校园内设置2块以上永久性公益宣传牌。
2.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教育系统、公共服务行业等都要在本单位设置宣传(提醒)牌。市交通局负责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上设置宣传(提醒)牌。宣传(提醒)牌由市语委办统一制作。
(四)强化社会宣传。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迎评的社会舆论宣传,主动积极营造浓郁的迎评氛围。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江苏省社会用字管理暂行条例》以及评估的有关标准要求等材料印发到基层单位和学校。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刊播有关迎评工作信息、动态以及迎评方面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全体市民都能了解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性和自觉性,共同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应用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明确责任
对照《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分解。
1.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负责管理和督查。
2.城区人民(北、中、南)路、振兴(北、中、南)路、罗塘路、姜堰大道、三水大道、步行街、淮海路、长江路、古田路等必查路段的不规范用字由市语委办牵头检查,督促整改由市城管局负责,工商、公安、民政、交通、市文明办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市语委办组织力量检查记录不规范用字,市城管局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其他街道由城管部门负责牵头检查,督促整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广告用语用字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3.城区学校、幼儿园的用语用字及迎评环境布置等,由市教育局负责。
4.姜堰电视台、姜堰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对上述单位进行督查。
5.姜堰汽车站和公路收费站等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由市交通局负责。
评估工作方案范文6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开展2019年县政府(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分别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司法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开展后评估工作。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
(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实施情况
1.实施主体:县教育局
2.文号及实施时间:。
3.实施情况:该文件实施以来,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有程序可依,有效的保证了治理过程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解决了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4.评估意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已经指导县完成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19〕9号)中所要求的的2020年年末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任务,因此该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予以废止。
(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情况
1.实施主体:县卫生健康局
2.文号及实施时间:柳政办发〔2019〕39号,2019年11月12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