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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工作方案范文1
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文、活力、和谐”理念为指导,通过全方位、立体化、高密度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辖区广大市民参与创模和创文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满意率,为市顺利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如期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做出更大贡献,确保我区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列。
二、工作安排
各街办、相关部门要以创建国家、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为主要宣传内容,精心策划活动载体,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范围,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
(一)媒体宣传
1、区创建办、环保分局要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梳理,及时挖掘典型,培育亮点,宣传报道我区创模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和成效。
2、区委宣传部要精心策划我区创模专题报道,及时向省、市新闻媒体提供文字和图片资料,力争在媒体报刊上多刊发有深度、有分量的消息、通讯和图片等,大力宣传我区近年来加快生态建设、环境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人居环境发生的可喜变化,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绿色环保意识。
3、区政府办要在政府网站开设创建工作专栏和宣传网页,每周收集整理网民在创建工作留言簿上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区创建办参阅。区创建办负责提供网页宣传标语,并及时在专栏中刊登创建工作动态,加强宣传报道,并及时更新内容。
(二)户外宣传
1、各街办要将辖区所有路段、公共场所现有的公益宣传广告牌全部更换为创模和创文内容。并将辖区主干道沿街围墙设置成以创模和创文为宣传内容的文化墙,力争做到全覆盖。
完成时限:1日前完成摸排,并将统计表报区创建办;15日前设置到位,户外广告牌每三个月更新一次。
2、各街办要督促辖区内所有单位(含中省单位、部队)、企业、社区(小区)、农村设置创模和创文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并将原有的创建宣传栏、墙报、黑板报、橱窗、电子屏等更换为创模、创文的宣传内容。区教育局要负责督促全区各类学校设置或更换创模、创文宣传栏。
完成时限:15日前全部到位,每三个月更新一次。
3、区景观办要按创模和创文宣传要求,规划设置建筑工地文化墙,区市容园林局负责具体实施,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及时设置或更换画面,保持整洁无破损。区市容园林局要在沿街公厕、环卫道班房、环卫车体、自行车存放点护栏等设施上,喷绘或张贴创模和创文宣传口号。
完成时限:底前全部设置完成,底前更换一次。
4、区卫生局、区科技局要利用现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文化科普长廊等卫生、科技宣传阵地,增加创模和创文宣传内容。区卫生局要督促各医疗单位在门诊候诊大厅等电子屏上,插播创模和创文宣传内容,每日循环播出。
完成时限:在底前分批次设置到位。
5、工商分局要动员、安排、督促沿街大型商场、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制作和悬挂创模和创文宣传横幅,做到设置规范、悬挂整齐,并注意做好日常维护。
完成时限:在底前分批次设置到位。
(三)社会宣传
1、环保分局要围绕今年市“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生态魅力”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制定我区纪念世界环境日的工作方案,策划组织一系列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扩大创模工作的影响,提高公众的环境满意率,引导市民树立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环保意识。
完成时限:份为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月,5日集中开展一次“世界环境日”大型主题实践活动。
2、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农林水务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商分局要在相关行业、单位内牵头组织开展“呵护蓝天碧水,你我共同行动”创模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广泛发动,扎实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完成时限:底前分步进行。
3、环保分局要参照市四城联创办《四城联创知识手册》和市环保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手册》,编印我区创模宣传手册、知识提示卡等宣传品,发放到市民群众手中;并制作创模温馨提示、行业规范守则等宣传贴画,向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沿街商户免费发放张贴。各街办和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好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
完成时限:底前完成,份省考前再进行一次全面发放。
4、环保分局要邀请环保专家、职能部门领导,对全区街办、相关部门、驻地单位等创模工作人员进行创模知识培训。
完成时限:底前组织一次培训和考试。
5、各街办和相关部门要组建一定数量的宣传队伍,深入农村、社区、相关行业部门,全面做好创模和创文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各街办要开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民学校”,通过专家讲座、报告等形式,向干部、群众进行创模基本知识宣传培训。
完成时限:对本辖区或本行业的人员的培训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
6、区市容园林局要在每月最后一个周六组织开展创模市容环境大清扫、大擦洗活动,做好部署和督导工作。各街办要发动辖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机关积极参与,用实际行动支持创模。
完成时限:全年。
7、区教育局要继续在全区中、小学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创建环保模范城市进课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课堂”等形式多样的创模、创文宣传和实践活动,提高师生对创模和创文的认识,带动更多的家庭成员参与创建工作。
完成时限: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办、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确保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街办、相关部门要于1日前将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宣传专干名单、联系方式报区创建办。
创城工作方案范文2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举办第七届省园艺博览会为契机,以“四城同创”为载体,进一步树立“精品城市”理念,确立更高的层次定位,大力实施精细管理,精塑软硬环境、精雕内外形象,提升城市内涵、提高城市品位,为发展实现更大突破提供精品城市载体。
二、工作目标
在广度上,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深度上,做到“精雕细琢、精益求精”。通过建立健全推进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标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努力实现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共秩序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管理
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配足配齐城市垃圾中转站及转运车辆,配齐道路清扫车及洒水车;强化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的全天候动态保洁,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果壳箱周边保持整洁;强化沿街单位和店面“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无店外经营、无乱扯乱挂、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树坑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设施保持完好;彻底清除沿街、沿路的破残危旧建筑,大力实施沿街、沿路楼体粉饰出新,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加大餐饮业油烟管理,坚决杜绝油烟污染现象;严格控制破路施工审批,强化道路挖掘修复管理,确保规范文明施工;对影响市容和安全的架空线路或沿墙敷设的各类线路进行整改,做到规范美观,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单位庭院和窗口单位“四化达标”及“门前五包”管理
加强环境整治,开展“精品庭院”和“星级窗口单位”创建;实行动态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池)周边保持整洁;各类设施齐全完好,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彻底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卫生死角等;绿化管养到位,定期修剪、施肥,长势良好,四季有绿;建筑物外立面完整整洁,无破损门窗玻璃,无污损墙面等。单位庭院“四化达标”率达97%以上。
(三)加强居民小区“四化达标”及“门前五包”管理
推进综合物业管理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大力开展“精品小区”创建活动;实行动态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池)周边保持整洁;各类设施齐全完好,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彻底清除乱搭乱建、阳台外晾衣架、遮阳棚等;坚决杜绝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泼污水、卫生死角等现象;绿化管养到位,定期修剪、施肥,长势良好,四季有绿,绿地、花坛内无种菜、无杂物、无垃圾。“四化达标”率达95%以上。
(四)加强城市出入口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和要求,规划和建设好新沭路、老泗路、支路等十一个城市出入口,大力推进整治活动,全力打造城市出入口景观,全面树立“窗口”形象。
(五)加强背街后巷市容环境秩序管理
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大力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满足需要的垃圾收容设施,垃圾日产日清;配齐专职环卫保洁员,配足垃圾清运车辆和保洁工具,加强巷道普扫和动态保洁,确保巷道路面无积尘、无垃圾等;大力实施旱厕改造工程,街巷现有旱厕一律进行水冲式厕所改造,彻底解决旱厕污染问题;加强市容秩序管理,全面清除背街后巷乱搭乱建、乱扯乱挂、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等,并对巷道两侧建筑物立面粉饰出新,确保整洁美观。
(六)加强市场商城管理
完善环卫市政等配套设施,严禁店外经营、市场外溢、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等现象;及时收集、清理垃圾,保持市场商城内外环境整洁有序。
(七)加强广场管理和绿化管养
严格落实绿化管养责任制,加强全天候动态保洁,做到绿地及公园广场内无垃圾、杂物等;及时修剪、除草、治虫,做好春秋绿化补植、增植工作,重点做好三大园林景观精品片区、20个精品庭院和20条精品道路工作,提升绿化品味、档次;加强公园广场设施维修工作,保持各类设施完好、整洁。
(八)加强水环境管理
清除水面及河、湖岸坡上的垃圾、杂草、蓝藻及白色污染等;清除水体内有害的水生植物(水花生等);清除河、湖、沟、渠内乱设的渔网、围网、鱼簖等,对污染较重的河道要采取换水等措施,确保水质不低于四类。对中心城市范围内主要河、湖水面及坡岸安排专人保洁,并做到长效管理。
(九)加强宾馆饭店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刚性”管理规定和“门前五包”责任,确保达到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健康、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
大力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整修工程,全面排查市区缺失、破损的果壳箱、窨井盖、路牙石、道板砖、各类配电箱等,并及时维修、更换、添置到位,确保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完好。
(十一)加强工程渣土规范管理
认真执行《市市区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渣土处置清运“市场准入制度”、“保证金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对施工工地全面落实“三定四有”管理(定责任人、定联系人、定清理时限;有硬化道路、有围墙围挡、有沉淀池、有冲洗设施),对渣土车辆和商砼运输车辆实施GPS管理,并对渣土清运车辆实行颜色、标识、号段“三统一”管理;严肃查处无证清运、私拉乱运、抛洒滴漏等行为,坚决杜绝渣土飞扬现象。
(十二)加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
严格执行《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制度和广告牌匾制作准入制,强化源头监控,注重细节管理,严把广告制作关、材料关、工艺关,从源头上提升户外广告设计、制作档次;大力整治各类违规设置的“爆闪灯”、小灯箱等,彻底清除条幅、布幔等广告;强化跟踪督查、检查,做到市区无一块“白皮广告”和霓虹灯“缺笔少画”现象,进一步扮靓城市。
(十三)加强流动摊点疏导管理
按照“疏堵结合、方便市民、规范管理”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市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在城区统一规划、建设一批流动摊点疏导点,疏导规范流动摊点摆卖,把流动摊点打造成一道靓丽的风景。
(十四)加强路灯照明及亮化工程管理
实施市区照明亮化“集中控制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和路灯改造工程,加大对新建亮化工程的监督监管,大力推广节能控制器及LED、无极灯等新型绿色节能光源,进一步强化路灯管理维护,确保亮灯率始终保持在99.9%。
(十五)加强公厕管理
严格按照公厕管理规定,做到专人管理和服务,严格执行开放时间,加强日常保洁和设施维护,达到环境卫生标准,确保设施完好。
四、考核评比
(一)组织分工
对照精品城市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在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分别由市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工商局、旅游局、文明办牵头,成立15个考核评比小组。
1.主次干道考核组
各牵头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创建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考核小组人员要相对固定,名单报市精品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月要全程参与检查评比,没有特殊情况,检查人员不得随意调整。检查车辆由各考核小组牵头单位安排。
(二)考评办法
1.计分办法。各考核小组依照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计分量化考核的办法进行量化打分,即各考核小组对照百分制考核标准(详见附件),逐条逐项进行量化打分。
2.排名办法。对各项检查所涉及的责任单位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并根据十五项检查综合情况对四区政府(管委会)排名。
3.奖惩办法。实行红黄旗评比制度,即每月依照最终排名,对单位庭院检查评比前20名、居民小区检查前10名、宾馆饭店检查前5名、市区公厕检查前5名、城市出入口检查前3名、背街后巷检查前3名、绿化检查前3名、市场检查前2名、水环境检查前2名、工程渣土检查前2名、户外广告检查前2名、照明亮化检查前2名分别授予流动红旗一面;对以上各类检查后2名,分别授予流动黄旗一面。年终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工作安排
考核原则上实行一月两考核制度,即每月组织集中考核评比和暗访检查各一次,集中考核评比时间为每月18—24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加大检查力度或是无法按时检查的,由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频率和检查时间作适当调整。每月集中考核评比期间,各考核评比小组分类排出考核名次,列出存在问题,由牵头负责人签字认定后,于25日将考评结果书面报送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发督查通报,将每月考核排名情况于次月8日前在电视台、《日报》和网上予以公布。
五、推进措施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区(管委会)、街道办(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精品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面负责,认真组织。城管、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按照序时进度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区(管委会)要研究建立创建资金的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通过出台“以奖代补”政策等方式,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创城工作方案范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创建纲要(—2020年)》,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全创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对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负总责,要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切实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1.将安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一项基本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民爆、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将安全发展作为招商引企、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前提条件,凡不符合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标准低下的,一律不得批准承接引进。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以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对煤矿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从严查处生产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滥采乱挖行为;对危险化学品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储存行为;对烟花爆竹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从严查处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组织生产和改变工房用途;对道路交通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无牌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从严查处酒后驾驶、“四超”(超员、超载、超速、超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行为;对水路运输重点打击无船舶检验证书、无船员适任证书、无名称无标识船舶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消防要重点查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和生产、储存、经营、居住“多合一”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清理非法用工、非法承包、非法转包、非法挂靠专项行动,从严查处无证上岗、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挂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相关部门配合。
5.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尾矿库、易燃易爆仓库、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和水库、桥梁、电网、铁路等重大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点(段)、病险水库、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桥梁和地质灾害区、矿山采空区等重大隐患部位,要实施重点治理,严防漏管失控;落实隐患现场查处和治理责任,严格落实隐患追究制度,强化重大隐患领导包案、分级督办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重患必停”制度,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五落实”。
由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消防支队、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旅游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郑州铁路局办事处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落实公共隐患治理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7.坚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强力推进瓦斯区域治理。年年底前完成瓦斯区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年年底前建成一批煤矿瓦斯区域综合防治示范工程。推进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年年底前选择一批具有较好技术基础的矿山,分别在地下采空区非胶充填、露天矿坑回填和胶结充填采矿等方面进行区域工程示范。
由市煤炭局牵头落实,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8.建立健全与周边地市的危险化学品区域协作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运输跨地区联合执法和防控。
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加强轨道交通周边环境治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由市公安局牵头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公用事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建立健全强对流、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年年底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由市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1.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企业安全诚信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检察院、监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3.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把安全素质作为公民素质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开展职业技能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训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开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动员行政村和社区对辖区村(居)民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周”和“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组织各级政府、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识灾辨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开设一定课时的安全教育课。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教育局、总工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4.严格安全任职资格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机动车驾驶等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强化各类从业人员岗前、岗中、转岗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年底前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规定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比例不低于30%。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质监局、总工会配合。
15.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培训内容,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局、财政局配合。
16.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专业技术队伍。加大市、县、乡镇(街道办)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在职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监管监察和管理人员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7.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设的制度措施,编制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设社会安全文化和政府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文化;年年底前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政府、社会、企业、班组和职工等不同层次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分行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示范班组创建活动。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
18.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和试生产安全监管监察,从严打击违法违规施工和超批复试生产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科技局、气象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
19.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认证许可。严格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监察。对现有不符合产业安全规划、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的企业,监督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改造或在年年底前实施转产、搬迁、关闭。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工商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0.依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淘汰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设施。加强对矿用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易燃易爆、易中毒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测检验。
由市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煤炭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1.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年6月底前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2.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达标活动。年年底前煤矿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省级以上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全部达到五级以上标准;冶金、机械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牵头落实,市质监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3.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登记、分析和危害程度分级,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备案工作。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分级;年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煤炭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4.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年年底前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信用评定;年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信用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等。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气象局、煤炭局、银监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四、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
25.煤矿。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小煤矿兼并重组。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全面强化煤矿水害预防、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等方面整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监管监察,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年年底前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保持在0.8以内,2020年年底前控制并稳定到0.5以内。
由市煤炭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产煤县(市、区)政府配合。
26.道路交通。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人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校车、旅游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旅游局、质监局、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7.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步伐,推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化,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和自动化监控进度,集中整治影响公众安全的尾矿库、采空区等方面的隐患,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监督新建、扩建项目依法进园区建设,引导现有企业迁入园区,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强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治理整顿,年年底前完成泄洪河道、水库安全距离内各类井工矿山的清查和关闭工作,年年底前基本解决矿山企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等突出问题。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8.消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狠抓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从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严格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年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标准。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将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林业局、园林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9.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年年底前建设领域各项秩序得到全面规范,非法承包转包行为和重大施工事故、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铁路局办事处、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0.冶金、建材和机械制造。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
31.特种设备。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制度,建立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年年底前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内、死亡率控制在0.38人/万台以内。
由市质监局负责落实。
五、创建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
32.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管理网络。行政村和社区要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县(市、区)政府应当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装备水平,年年底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所办公条件和监管执法装备等应当达到标准要求。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33.做好村镇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把安全作为重要前提,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合理布局。按照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农村客运交通网络,支持客运公司开拓农村客运市场,提高农村交通网络的覆盖水平和通畅程度。到年,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达沥青或水泥路,与就近城镇开行客运车辆。
由市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分别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4.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结合“三夏”、“三秋”深入开展安全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安全村规民约,推进开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条街建设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防火、用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用机械、集会等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和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等公共场所隐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委员会、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民政局、消防支队、气象局配合。
35.深入开展安全村镇(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安全村镇(社区)。年年底前全市3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年年底前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
六、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
36.强化城市发展安全规划、城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
由市规划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七、完善安全发展支撑体系
37.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年年底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年年底前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配合。
38.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年年底前形成市级安全生产科研协作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安全专家组,培育发展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咨询、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产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市财政安排的科技、安全生产等专项资金要对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攻关进行支持。加快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吸收矿山、化工、安全工程等专业人才,为高危行业提供技术支撑。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9.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年县(市)全部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和国家、省的四级互联互通。继续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建成市、县(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卫生、环保、电力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指挥统一、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40.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年年底前建成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并达到标准化要求,形成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培训师资管理和教材审定。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1.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的建设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启动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区)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平台,年年底前建成煤矿、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营运驾驶人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消防支队、质监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2.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创建经费的保障力度,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级创建保障资金每年不低于100万元,县(市、区)不低于50万元,乡(镇、办事处)不低于10万元,市级创建保障资金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程序报批。要将公共安全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检测检验、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创建基层基础建设等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有关部门要督促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
由市财政局、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银监局、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创城工作方案范文4
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关键,努力提升我局整体形象,为顺利实现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部署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2013年3月份)。组建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文明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职
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引导机关干职工提高认识,自觉参与。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创建(2013年4月至9月底)。严格按照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分解表中责任单位的测评标准,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全面实施创建,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全面完成
创建任务。
为顺利达到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相关要求,我局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
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的作用。开展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汽车零配件、手
机、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为保障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加大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1、多方面多渠道宣传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充分利用“3.15”、“端午”、“中秋”等节假日活动机会,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2、利用巡查等监管措施时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的政策法律宣传,明确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
(二)加强对已发证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监管工作
我局将根据食品生产安全监检计划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细则进行巡查监管。通过现场查看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了解原料来源,过程控制、添加剂使用等情况,
消除食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在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
(三)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食用槟榔、肉制品、饮用矿泉水、面粉制品、湘莲、糕点、酒类等易发、多发问题食品。特别是针对非
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一非两超”)的问题,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备案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省质监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制定下发了《全县食品生
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备案的程序规定》。届时,我局对本县所有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备案管理,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全面迎检(2013年9月至2013年10月底)。我局将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测评标准为止。
三、创建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成立县质监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同志任常务组长,其他党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尚上任办公室主任,成员:胡京燕、曹立明、姚鲲、彭雨娥、林丛龙、彭亮、赵建安、吴铁根、欧阳敏、甘浩。每位干部职工都应把思想统一到全县创建工作
上来,深入广泛进行宣传,做好群众发动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人人关注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对照标准,狠抓落实。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发挥职能作用,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查,明确奖惩。我局将严格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制,建立督查奖惩机制,对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甚
至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创城工作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严格落实《测评体系》要求,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我县实现经济强、百姓富民风好、生态美的幸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资料部分
1、Ⅲ-7加强文化教育
1)②提供本县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等活动的图片资料。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
2、Ⅲ-13诚信建设制度化
1)③说明重点领域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本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的情况(说明报告)。
责任股室:建管股、安全股、物业管理中心
责任人:、、
3、Ⅲ-14“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④提供建筑工地围挡等构筑物刊播公益广告的情况(图片资料)。
责任单位:质监站
责任人:
4、Ⅲ-20市政公用设施
1)①说明本县逐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1)②说明本县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2)①说明本县优化街区路网结构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2)②分别统计近两年的县城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数据表格)。
2)③分别统计近两年的县城建成区道路面积率(数据表格)。
5)①说明本县加强城镇水源地保护于建设和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效果(说明报告)
责任股室:城建股、自来水公司
责任人:、
5、Ⅲ-32社区环境
4)②说明本县不断改善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服务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自来水公司、煤气化公司、供热总站
责任人:、、
6、Ⅲ-34公共场所秩序
1)③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对本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近两年内是否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作出评价(正式发文)。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
7、Ⅲ-44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提供本县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责任人:
8、Ⅲ-46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②说明本县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自来水公司、煤气化公司、城建股
责任人:、、
9、Ⅲ-48人居环境建设
1)②分别说明本县支援农村改路、改水、旧村改造的具体措施和投入资金情况(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责任人:
10、Ⅲ-52形成长效机制
3)①说明作为县文明委成员单位落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的情况(说明报告)。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
(二)实地考察任务
1、Ⅲ-5融入日常生活
物业管理等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责任单位:物业管理中心
责任人:
2、Ⅲ-14“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建筑工地围挡:
①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责任单位:质监站
责任人:
3、Ⅲ-34公共场所秩序
1)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站、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①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②无停车乱收费现象;③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推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⑦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马路市场、流动商贩:①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人:
四、保障措施
(一)要明确责任和任务。知责才能更好地履责。各股室、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准确掌握各自的工作责任和任务,做到心无旁骛,心中有数,心中有底。
创城工作方案范文6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一)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大行业专项检查、重点企业检查、发票专项整治、涉税案件、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力度,联合国税局、公安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重点场所发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解答纳税人涉税问题。(责任科室:各科室、稽查局)
完成标准:同金融部门一并做好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督促纳税人按期申报、缴纳税费;除税费管理员对纳税人进行日常检查外,稽查局全年稽查户数不少于18户;完善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和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完成时限:同金融部门做好企业信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在一季度完成;稽查局稽查户数均在二、三、四季度完成;税收宣传活动分别于4月份和12月份完成。
(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化法治地税建设工作,做好地方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试点工作,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规范行政行为;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免收税务管理费用;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千名税干进企业、税收服务到万家”、“大企业直通车”服务活动和“企业满意机关”、“群众满意科长”、“社会满意窗口服务单位”“三满意”创建活动。(责任科室:各科室、稽查局)
完成标准: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领购发票免收发票工本费,执行时间从当地政府批准的时间开始。开展“三满意”等活动按方案组织实施。严厉查处向纳税人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完成时限:各项工作按月考核,按季奖惩。对须由县(市、区)地税局负责审批的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延期的,应报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将延期的原因和时间告知申请人。
(三)“窗口”服务规范化。按照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合理进行窗口设置、区域划分、正确使用内外标识;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落实办税服务厅一次性告知、免填单服务等举措,努力提升“一窗式”、集约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开展“面对面”纳税辅导,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依托纳税人学校,开办《税法讲堂》;完善纳税人意见和投诉的快速响应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拓宽纳税人维权渠道。(责任科室:税费服务科)
完成标准:公开服务标准和程序,管理规范;在税容风纪、言行规范、工作态度等方面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
完成时限:每季对纳税人进行1次培训;投诉件办理及时,全年无延时办理或未办理投诉件;每月对办税服务大厅工作进行考核。
(四)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在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中,主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反腐倡廉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党建工作和党员教育,从思想上正确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创建内容上主要是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好务,为纳税人服好务,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责任科室:各科室、稽查局)
完成标准:继续争创市级、市级、省级文明单位或最佳文明单位,争创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办税服务厅争创市“社会满意服务窗口”、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
完成时限:年末。
(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方位、多形式地组织开展各种文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文明创建活动氛围,以单位信息网络平台、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推动全员参与,确保参与率达到100%。
完成标准: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大于80%。
完成时限: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完成。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工作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标准:能按时完成创建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年末。
(二)开展单位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卫生责任区值班制度,具体细化到每位工作人员,一周一查。对公共区域陆城办税厅下水道和电缆沟进行重点清理整治,确保水、电、气、管道安全。检查更新消防、防盗设施,确保公共区域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全部畅通;对机关大楼和陆城办税厅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新;对消防水带进行更换;升级防盗设施,对重点部位加装监控设备。(责任科室:各科室、稽查局)
完成标准:办公区域环境整洁,无各类暴露性垃圾、无纸屑、无其它各种杂物,办公室内部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墙壁上无蜘蛛网、窗明几净,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卫生检查。各项防盗安全设施完备,无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年末。
(三)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按照市爱卫办和社区统一要求,积极组织人力、财力、物力,深入、切实做除四害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标准: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要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完成时限:年末。
三、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积极组织参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各项活动,做好办公区域和所属住宅区九桂园小区绿化工作,确保园林绿化达标,完成创建办各项交办的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标准:各项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干净,办公场地花草树木做到无病虫害、无杂草,枝叶及时修剪成型,完成陆城办税厅绿化改造工作,增加红叶石楠苗木200棵,增加绿地带50㎡,做到见缝插绿,闲置空地花草全覆盖。
完成时限:2012年底。其中,陆城办税厅绿化改造工作完成时限为2012年4月。
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积极组织参与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活动。加强环保意识教育,广泛宣传和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普知识。(责任科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