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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工作方案范文1
一、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七项考核评价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政府七项考核评价工作,是省、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检验和评定县(市、区)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全面落实2011年省、市政府七项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今年省、市政府七项考核评价的落实工作,增强在全省、全市发展大格局中争先创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把七项考核评价的落实工作作为促进发展、引领发展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要进一步加强七项考核评价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七项考核评价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七项考核评价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县长助理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经贸委、县招商局、县人民银行、县农业局、县工业园区办、县产业化办、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计生委、县教育体育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县文广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局、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房管局、县扶贫办、县水电局、县电信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九个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统计局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九个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分别为:
(一)经济发展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县政协副主席、县旅游局局长,县发改委主任、县统计局局、县国税局局长、县地税局局长、县经贸委主任、县招商局局长、县人行行长、县农业局局、县农业产业化办主任、县工业园区办主任为成员。
(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发改委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上、县林业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为成员。
(三)社会发展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政协副主席、县计生委主任,县发改委主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文广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为成员。
(四)社会稳定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局局长、县综治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为成员。
(五)民生工程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房管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县卫生局局长、县水电局局长、县文广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县电信公司经理金刚为成员。
(六)政务环境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县局局长、县法制办副主任为成员。
(七)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组长,县发改委主任、县统计局局长、县招商局局长为成员。
(八)省评县(市、区)工业发展评价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统计局局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工业园区办主任、县招商局局长为成员。
(九)省评县(市、区)农业发展评价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委农工部副部、县统计局局长、县经贸委主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为成员
九个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所负责考评指标的县级数据汇总送审和上报工作,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努力确保所负责考评指标在全省、全市争先进位。
各相关部门也要相应建立健全考评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1),具体负责七项考评落实的联系沟通等工作。
三、要进一步明确七项考核评价的内容
今年省市政府七项考评工作的内容分为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社会稳定、民生工程、政务环境、固定资产投资七大项,还有全省工业发展和农业发展先进县(市、区)2个单项,具体内容见附件1-9。
落实工作方案范文2
一、专项清理的范围、内容和原则
此次专项清理的范围为现行有效的各级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行强制法》的规定,现行有关行强制的规定与《行强制法》不一致的,都要修改和废止。具体包括: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行强制的对象、条件、种类作出扩大规定的;设定行强制措施或者行强制执行的;规定的行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或者行强制执行程序与《行强制法》规定不一致的。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县(区、开发区,下同)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负责实施(含牵头实施)部门协商配合实施部门提出废止或者修改的初步清理意见,提交本级府法制部门审核。其中,拟废止的,提出废止的理由;拟修改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府法制部门审核后,按相应规定履行修改或者废止程序。
、县府所属部门及乡镇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自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本级府法制部门。
二、时间要求
府各部门要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初步意见及清理情况统计表,于年月日前报送府法制办审核,清理意见应同时报送相关正式文本。
各地区、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清理结果汇总表要在12月1日前报府法制办汇总。部清理工作要在12月10日前完成,清理结果由制定机关向社会公布。
落实工作方案范文3
一、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零售业务处除处长主管外,由一名副处长专门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实施。
2、对上级行的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下达贯彻。
3、针对本部门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部位和业务开拓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
4、根据上一年度对执行规章制度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重点监控行。对重点监控行实行重点监控、重点检查、重点帮扶。
5、配备专职检查辅导员负责检查辅导,检查辅导执行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反馈信息。
二、培训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1、要求零售业务专业人员每月学习规章制度的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2、对零售业务科长和检查辅导员每年对规章制度的培训不少于2次,对全体零售业务专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8小时。
三、调研分析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1、每月组织一次全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汇报会,及时反馈各支行在内控防范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零售业务处根据所反映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2、每半年召开一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案例分析会,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防范风险的手段。
3、定期编发《辅导员通讯》,及时交流各支行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表扬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批评和督促执行规章制度不力的部门和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1、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全面与专项、突击与重点相结合的检查。
落实工作方案范文4
为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镇创建成果,迎接省级卫生镇复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创建省文明镇为契机,巩固省卫生镇成果,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优化城乡发展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努力塑造环境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陶庄新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以巩固省卫生镇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继续加强镇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集镇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全面塑造城镇形象,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镇复查。
三、内容要求
1、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以“洁、净、绿、美、亮”为标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一是要切实整治乱停车现象。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强镇区交通管理,实现镇区交通顺畅、车辆停放有序。二是要切实整顿乱设摊、乱张贴。进一步规范无证摊点的管理,对乱张贴现象一旦发现立即清除。三是要切实清除乱搭建,对于影响市容环境整洁和影响行人通行的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除。四是切实落实长效保洁制度,加强对背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清理工作。五是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的维护工作。对于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箱、果壳箱等基础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镇区内河道保持整洁,无漂浮物。六是要切实监督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环境整洁和扬尘控制设施到位,建筑物料堆放整齐,不占道施工,不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运输车辆要密闭严密,防止遗、洒、飞、扬,确保垃圾不落地。七是切实加大绿化覆盖率。增加镇区主要道路两侧和主要河道两侧河道绿化种植密度,提高绿化观赏性,做到镇区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0平方米以上。
2、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排污治理措施,防止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做到镇区空气、地表水、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镇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处置率达95%以上,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100%,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
3、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投入,镇区道路路面平整,道路硬化率100%,下水管网覆盖率达60%以上,破损彩砖和窨井盖及时更换修缮。对集镇不符合条件的公厕进行改造,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对条件差的村级卫生服务站尽快进行改造提升。
4、开展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的整治活动。加强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美发美容店、小浴室和小歌舞厅”等“五小”单位的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单位的规范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活动。要求各单位做到亮证经营,各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率达100%,卫生设施完备并正常使用,索证索票登记齐全,公共场所禁烟标志醒目。严格控制食物中毒、饮水污染事故发生。
5、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活动。以巩固星级文明菜场为抓手,落实业主管理责任,加强市场秩序管理,做到文明管理,文明经商。达到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整齐划一,无占道经营,秩序良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做好保洁工作,环卫设施齐全,垃圾箱清洁,无暴露垃圾。除四害措施落实,下水道出入口有铁丝网等防鼠设施。给、排水设施完善通畅,下水道无污泥。公厕有水冲式设施,清洁卫生。
6、开展“除四害”整治活动。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采取集中、分块等措施,开展常态化“除四害“活动,加强对餐饮业、菜场等“除四害”重点单位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措施,消除盲区。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7、加强传染病预防与控制。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疫情报告规范,无漏报、迟报现象发生。镇区免疫规划接种门诊符合规范化标准,接种和管理规范,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安全注射率100%。建立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中长期规划,扎实组织实施。
8、开展社区、单位、居民小区卫生检查和整治。做到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院落内无杂物堆放,无违章搭建,无乱涂乱画,乱拉乱挂。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小区内无家禽家畜放养,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开展规上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开展定期卫生评比活动。
9、开展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村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月考工作,落实常态管理。各村要开展调查摸底,梳理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投入,组织开展“三清三改”整治活动,即清垃圾、清沟渠、清小广告,改厕所、改道路、改环境。确保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路边无杂草。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使行政村的环境面貌有根本改观。
10、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全镇各村(社区、养殖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网络健全,设施齐全。利用黑板报、橱窗、镇报、村级简报、横幅、手机短信、文艺活动等形式开展健康宣传活动,倡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群众卫生状况满意率90%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下旬)
1、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1)加强巩固省级卫生镇领导机构建设,成立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召开迎接省级卫生镇复查工作动员大会,将巩固省级卫生镇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专项工作组。
(3)各部门、村(社区、养殖场)、企事业单位根据统一部署,对照《省卫生镇(乡)标准》,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于3月5日前上交镇爱卫办,并进行层层宣传发动。
(4)将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各项整治工作经费,确保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经费有保障。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1)根据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要求,结合省级卫生强县创建工作,制订整治工作宣传活动方案。
(2)根据宣传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美化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复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4月底)
根据复查工作要求,集中精力,整合资源,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1、自查自纠,梳理问题。
(1)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根据省级卫生镇标准,逐条梳理,做到拾遗补漏,细化实施方案,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2)对照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大力开展各项集中整治工作,要边整治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从制度上遏制不达标现象的回潮和反弹,以确保省级卫生镇十大项工作持续达标。
(3)组织专门人员收集、整理创建资料,建立创建基础档案。
2、完善机制,加强督查
(1)建立联村(社区、养殖场)联单位制度,指导村(社区、养殖场)和单位全面开展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
(2)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汇总资料。
(3)建立督查巡视制度。创建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反馈各类困难和问题,督促整改,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4)建立限时整改制度。制订问题反馈工作流程,快速反应,力求实效。
(5)建立主要路段包干制度。发动镇辖区企事业单位,以党员、工青妇志愿者服务形式,划分片区及主要路段,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包干辖区主要路段卫生工作。
3、齐抓共管,综合整治
(1)各专项工作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任务分解和重点整治任务,开展整治工作。
(2)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积极发动干部群众,从严、从细抓好环境整治的落实,各村(社区、养殖场)和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改变镇容镇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3)完成复查工作自查及各项指标台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接受省爱卫会专家组暗访。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8月)
1、督查整改,查漏补缺
(1)召开迎接省级卫生镇复查推进会,部署“迎检”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
(2)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组织专项督查小组和人大、政协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对个别尚未达标的项目,明确工作时限,治理达标。
(3)完成复查工作自查及各项指标台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查漏补缺。
(4)接受省爱卫组织考核组对我镇复查工作的考核验收。
2、巩固提升,重在长效
(1)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巩固、创建工作向深度发展。
(2)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全镇各级干部和责任部门要统一思想,围绕巩固省卫生镇工作的目标,层层落实复查工作责任,创建办、爱卫办、村建站、行政执法、环卫组、卫生院等部门及各行政村、社区要切实按照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目标及分工职责做好各自巩卫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互动联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组织、责任、资金、措施四落实,保证有步骤,有成效地组织实施和推进。
2、广泛宣传,形成合力
巩固复查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需要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复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和要求,确立“政府牵头、部门协调、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社会大卫生格局。切实把复查工作转化为全镇人民的自觉行动,营造人人参与复查工作的氛围。
3、坚持标准,严格整治
对照省卫生镇标准,开展各项任务的自查自纠和整治。落实各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要着力于市容环境、农贸市场、“十小行业”、城乡结合部、环境保护等难点问题,加大督查和整治力度,确保复查工作取得实效。
落实工作方案范文5
促进全市煤炭产业健康发展,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按照“提高门槛、严格准入、打击非法、淘汰落后、整合资源、提升水平”要求,近几年煤矿整顿关闭的基础上,再淘汰关闭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扩能提高一批,实现减少矿井数量、改善安全设施条件、提高管理水平的工作目标。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年关闭20处小煤矿的任务。
二、关闭对象
各产煤县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进行排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重点关闭以下九类煤矿: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不足、技改扩能达不到6万吨/年的煤矿;
(二)布局、井田划分不合理的煤矿。其它予以关闭;
(三)不同采矿权人被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且影响安全生产的保留1个矿井。
(四)存在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等重大隐患。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
(五)越层越界开采。
(六)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而擅自组织生产或经整顿后验收不合格的煤矿;
(七)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重超标排污的煤矿;
(八)安全生产状况不好、近三年来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
(九)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政策确定应当予以关闭的煤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家法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管理局、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煤矿关闭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全市煤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要相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产煤县市区政府是煤矿关闭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把煤矿关闭工作列入年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层层分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煤矿关闭任务。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煤矿关闭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清理和纠正不符合煤炭工业发展规划、违规越权核准的新建煤矿建设项目;市经委负责认定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的矿井,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并对关闭煤矿的生产许可证依法作出处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认定资源接近枯竭矿井,清理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及采矿许可证范围相互重叠的矿井;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存在重大隐患矿井依法作出停产整顿指令,认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市环保局负责认定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未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重超标排污的矿井;市工商管理局负责对关闭煤矿的有关证照依法作出处理;市公安局负责对关闭煤矿实施停供火工产品、为煤矿关闭工作保驾护航;供电公司负责对关闭煤矿停止电力供应;市监察局负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应当关闭而未关闭及由此引发事故的责任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明确工作任务。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本地关闭和保留的矿井名单,于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会审后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对确定关闭的煤矿,由县市区政府依法作出关闭决定,并在当地媒体公告,按有关要求关闭到位。从月开始,各产煤县市区政府每月25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各地煤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
加大对煤矿关闭工作的指导、服务、扶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积极推动关闭工作。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关闭煤矿工作给予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研究相关经济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措施,保护关闭企业的合法权益,大力扶持关闭企业平稳过渡或顺利转产、二次创业。要建立完善煤矿整顿关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煤矿正常退出机制,不断巩固、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果。
落实工作方案范文6
使全镇上下各级干部都能深刻认识到抓落实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真正把抓落实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成其事;真正杜绝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低水平落实现象,坚决确保全镇各项工作高效推进、落实到位。
二、问题梳理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经过认真查摆梳理,各村、镇直各单位在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推进全镇重点工作、领导批示交办工作、常规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低水平落实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在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方面,传达学习不及时、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到位、有偏差。
(二)在推进全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方面,目标责任不明确,任务分工不详细,职责分解不具体,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推进不迅速、工作质量不达标。
(三)在落实领导批示及交办的工作方面,领会不到位,办理不及时,落实措施不具体、落实水平不够高,特别是遇见“难、险、重”工作时,尤其遇到“险”的工作,个别干部退缩、互相推诿,缺乏敢于担当精神。
(四)在开展常规工作方面,工作流程繁杂,工作效率不高,故意敷衍应付,工作缺少创新。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力度。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确保传达到位,领会精神实质到位。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做到二者紧密结合,确保工作方向明晰,工作开展有力,工作结果着实。
(二)加大落实全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力度。按照镇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全镇重点项目和工作目标任务,各村镇直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掌握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特别是要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明确具体负责人,以责任制抓落实、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落实。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加强经验总结提炼,着力创新工作机制,力促工作加速推进。同时,严把质量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重点工作项目。
(三)加大落实领导批示工作力度。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事项,认真领会领导批示精神,提前做好预案,明确责任,做好分工。在办理过程中,要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做到时间保证,努力提高办理实效,确保领导批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遇到“难、险、重”工作时,领党员干部要树立担当意识,做到用于担当、乐于担当、善于担当,特别是遇到“险”的工作,要坚决杜绝被动应付、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行为。
(四)加大落实常规性工作力度。各村、镇直各单位应该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梳理归纳,推进流程管理,切实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具体职责,拒绝敷衍了事。同时,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探索推广有效管用的工作模式,确保各项常规性工作有效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5月1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以上4项整治内容,认真查摆“不落实”问题,开展细致、全面、彻底的自查工作,及时纠正查摆出的问题,并如实报告自查自纠情况。
(二)整改阶段:(5月1日—7月31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不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搞好整改工作。
(三)总结阶段:(8月1日—8月30日)
在整改结束后,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对整改工作认真总结,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再次整改,直至彻底整改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抓落实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村、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抓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