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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方案范文1
一、征地、拆迁补偿
1、征地补偿:集镇建设规划范围内所需用地,由镇政府申报市国土局统一征收,再由市国土局实行招拍挂方式进行运作,坚决杜绝个人和集体经济组织买卖土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①征地价格:耕地、宅基地、空基等综合价为2万元/亩;
②征地补偿收入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所有。
2、拆迁补偿:
①按实际丈量面积,根据房屋结构计算价格补偿给被拆迁人,违章建筑一律无偿拆除;
②被拆迁房屋拆迁人自行拆除,所有材料自行处置,若不自行拆除或被依法的,没有拆迁补偿,其房屋拆除材料自行处置。
③再建的拆迁户,不予补偿房屋拆迁费;
④拆迁补偿价格:土胚房、杂屋10元/㎡,砖木结构房屋15元/㎡。
二、宅基地的安排方法
1、坚持一户一宅制和在规划范围内原址安排的原则,进行合理安排;
2、安排户的确认:①以公安派出所户籍为依据;②已婚且与兄弟分开生活,并分割财产的,但户口未进行分户的可视为分户;③家庭成员中夫妻、未成年子女之间有多个户口本的,只能按一户计算;④全家在外工作,原籍在、户籍不在本地的,可作安排,但其将原基地擅自变卖的,不作安排。
3、符合条件可安排宅基地,必须先办好各项手续后,方可按政府统一规划建房,另按《土地管理法》规定时间内未建的,必须缴纳各项规费后重新申报。若建房户建好房屋后进行转让的,必须补交各项规费。
4、宅基地面积。(一)原籍:坚持一户一宅和人均不超过30平方米的原则,按原有宅基地面积剔除公摊面积后,可按现有面积在规划范围内建筑,但最长不得超过15米。(二)外籍:①单户建筑宽4.5米(包墙),长15米;②两户联户建筑宽8米(包墙),长15米。(三)老街已新建房屋的必须同样承担公摊面积。
5、宅基地收费标准:①已被征收宅基地的按实际建筑占地面积、房前屋后预留面积和公摊面积,均按2万元/亩计算;若现建筑面积、房前屋后预留地面积和公摊面积合计超出规定面积(原籍的宅基地安排方法)的按市场价收费。②符合条件可安排宅基地,但没有被征收宅基地的,除按2万元/亩收费外,还必须缴纳规费,如建筑面积超出规定面积的同上。
6、在规定时间内,按谁先拆谁优先安排宅基地的原则进行安排。
拆迁工作方案范文2
按照国道xxx段经常性收费公路工程建设推进要求,需要对xxx村、xxx村约153处房屋、建筑进行征收拆迁。为顺利完成xxx拆迁任务,根据《国道xxx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征收拆迁补偿标准》x政字【2016】31号文相关规定,结合xx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范围与期限
xxx涉及拆迁安置的情况如下:xx村5户,xx村2户,xx村46户(处);拆迁具体四至范围根据拆迁红线图确定;拆迁期限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及原则
xx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实际,拆迁安置方式大致分为两类,即货币安置和集中安置。
(一)货币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办法是指以货币的方式补偿被拆迁房屋及其附着物等,不再选择集中安置自建。
1.适用范围:①xx村、xx村等两村涉及的搬迁户;②xx村非唯一住房户;③红线内的唯一住房户;④自愿放弃集中安置的xx村搬迁户。
2.补偿标准:按照xxxx号文相关规定,结合xxx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二)集中安置办法
集中安置是指以货币的方式补偿被拆迁房屋及其附着物等,并在集中安置点按照“先搬迁,先选择”原则挑选宅基地,进行房屋自建。
1.适用范围:xxx村红线内的唯一住房户,即征迁户所住房屋为xxx村唯一住房。
2.补偿标准:需要集中安置的搬迁户,补偿标准按照xxx文相关规定,结合xxx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3.安置地点:新建护村坝内。
4.宅基地分配原则:①坚持“先搬迁,先选择”的总原则;②所有征迁户,必须准备相关手续,即宅基地证、房产证、批条、原生产队下放土地手续等一切可证明土地属性的手续、证明等;③未能提供相关手续的,由村民代表评议其房屋的合法性;④安置地宅基地分配按照拆迁顺序进行,即第一个拆迁的唯一住房户,第一个挑选宅基地,有两户以上唯一住房户同时拆迁的,抽签决定挑选顺序,按照抽签顺序挑选宅基地。
三、其他事宜
1.一宅多户等问题:征迁户必须提供相关手续,如分单、地契、卖契等。所有征迁户,按照2019年为界,家中有2个及2个以上20周岁以上未婚或已婚男孩,且均为唯一住房的,原则上可以申请多处宅基地。
2.拆迁房屋权属问题:国道xxx红线内外,所有补偿到位的土地及宅基地、闲散空地、空闲宅基地等,一律归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拆迁工作方案范文3
占地拆迁和安置以满足第五个单项工程建设需要为原则,尽量减轻占地拆迁任务,合理控制经费开支。工程建设用地尽可能利用流湖圩、药湖联圩掌握的国有土地进行调剂,涉及外县土地和通过调剂确实难以解决的用地,参照国家同类工程有关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本工程建设性质适当给予资金补偿;建设范围内群众的房屋拆迁、占地等补偿,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依法按照价值评估和损失赔偿原则据实进行;凡涉嫌违章的建筑物,由有关单位负责自行安排拆迁。
二、组织领导
占地拆迁和安置工作在县鄱阳湖二期防洪工程*县第五个单项流湖圩、药湖联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拆迁安置组的具体协调下,以石岗镇、松湖镇、流湖乡、厚田乡为主,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进行。按照任务和职责分工,做好占地拆迁和安置工作,确保工程按期实施,确保社会稳定,确保群众满意。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占地、拆迁范围、数量和补偿标准的确定由拆迁占地安置办公室主持进行,有关乡镇积极配合工作。
(二)土地(含水塘)征用和调剂工作,由相关乡镇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进行。
(三)房屋拆迁工作。第五个单项工程建设房屋拆迁主要由石岗镇、松湖镇、流湖乡、厚田乡政府负责组织进行,县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做好拆迁前期的实地调查,反复核实所拆迁房屋的种类和面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可能出现的拆迁“钉子”户,要依据有关工程条款,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决不能因房屋拆迁出现的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四)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拆迁户原则上就近安置,由所在乡镇政府会同县城建局进行统一规划。靠近集镇的原则上统一安置到小城镇,远离城镇的安置规划成新农村,对低保户按照政策安置。拆迁户在规划区内建房的,可免交重建、占地应缴纳的各类行政性规费。不愿在规划区建房的也可自愿选择。拆迁中的过渡住房,由拆迁户自己投亲靠友解决,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政府协助调剂解决。
(五)影响工程建设的通讯线路,由县电信局负责处理;影响工程建设的输变电线路由县供电局负责,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封闭,并利用现有条件,疏通新的交通道路。
四、占地拆迁范围和补偿标准
(一)占地范围和补偿标准
1、占地范围:
(1)堤身压占地和水面;
(2)取土范围内破坏的土地。
2、占地补偿标准:
(1)水田:2000元/亩;
(2)旱地:1500元/亩;
(3)水塘:500元/亩;
(4)林地:800元/亩;
(5)坟墓:300元/座。
3、青苗补偿标准
(1)水稻:早期300元/亩,中期800元/亩,成熟期1000元/亩;
(2)棉花:4-6月份400元/亩,7-9月份1200元/亩,10月份1000元/亩,11月份600元/亩,12月份200元/亩;
(3)种植莲藕:500元/亩;
(4)其它作物:200元/亩-400元/亩;
(5)粗养鱼塘:300元/亩;
(6)人造林木:3-5元/棵;
(7)果木:从幼苗到成熟20元/棵-60元/棵;
荒山、荒地、荒坡、荒水及栽种在堤身上的树木、作物不予补偿;
已经通知有关人员不要种养,如仍自行种养的,不予补偿;
青苗补偿只作一次补偿,不进行重复青苗补偿。
(二)房屋拆迁范围和补偿标准
1、拆迁范围
凡堤内脚线30米的建筑物均列为拆迁对象。对以户为单位的建筑物群落,以主房为准。主房涉迁,附属建筑物并拆;附属建筑物涉迁,一般只拆附属建筑物,不拆主房。
2、补偿标准
(1)框架460元/㎡,砖混320元/㎡,砖木160元/㎡,
棚屋70元/㎡,简易棚30元/㎡;
(2)厕所、猪牛栏、鸭棚:
砖混70元/㎡,砖木45元/㎡,简易20元/㎡。
(3)屋基础:
砖结构20元/㎡,片石结构30元/㎡,混凝土结构50元/㎡;
(4)围墙:砖结构20元/㎡,片石结构30元/㎡;
(5)压水井400元/口,穿井800元/口;
(6)水泥地面,晒谷场:20元/㎡。
拆迁规划确定并告知后,*的设施不予补偿。
占地拆迁工作必须详细登记、严格测算,并按规定在编制好相应图表的基础上进行,防止出现混乱。
拆迁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拆迁、和谐拆迁、依法拆迁,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努力营造和谐的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实现工程建设与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机结合,按期高质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加快路北拓长康段工程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创造和谐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上级要求,路北拓长康段,房屋拆迁7户,征地面积1450平方米。该路段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在县工程建设指挥部领导下与我镇指挥分部包干负责的办法。
三、组织领导
1、统一标准,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号文件,坚持“一个标准,一视同仁”,该兑付的补偿金百分之百兑付到位,不开口子、不打折扣,不优亲厚友。
2、统一领导,包干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在上级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由长康镇政府包干负责。
3、统一步调,整体推进。我镇按照拆迁工作总体部署,分步骤、有计划实施,服从安排,统一步调,整体推进,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工程建设用地如期交付使用。
4、统一规划,合理安置。我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土地总体利益规划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实行补偿征收,采取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做到补偿到位,安置保障落实。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3月15到3月20日)宣传发动。主要是成立机构,召开村组干部会、拆迁户主会、群众代表听证会,张贴预征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公告到村组,广泛宣传政策,全面动员群众,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阶段:(年3月21日到4月9日)勘测核实、签订协议。对红线范围用地、房屋等进行勘测,由国土部门、镇、村、组、户同时到场勘测,分户登记造册,填报征地拆迁补偿表,填报征地拆迁补偿表格,按具体补偿标准计算补偿金额,并以村组委单位进行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年4月10日到年4月24日)兑付征地补偿、安置拆迁户。根据上级要求,凡在规定期限内交付土地的,再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土地补偿金。房屋和简易房等其他建筑物拆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的,再支付剩余百分之五十的补偿金。再建基地选址及建设,拆迁户的安置由镇村负责落实。
第四阶段;(年4月26日到年4月30日)接收县里验收。落实各项工作,接收上级全面考核。
五、职责分工
1、积极做好工程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妥善处理辖区内工程建设相关事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按照县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负责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总体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情况汇报。
3、负责辖区内征收土地和拆迁协议签订,确保按期交付使用。
4、负责做好辖区内拆迁户安置工作,确保拆迁户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5、负责辖区内征收土地、房屋拆迁等经费发放,到到专款专用。
6、施工单位进入工地后,负责协调好辖区内的房屋租用、施工场地租用工作,给施工单位提供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拆迁工作方案范文5
一、拆迁范围
环巢湖旅游大道工程涉及我乡莲花、刘河、跨湖、新建四个村(社区),基本上是沿大堤20米范围内的村庄房屋,从下派河莲花渡口至蒋口河电灌站长约8.6km。
二、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拆迁补偿标准、搬家费、过渡费及相关奖励措施按县方案执行。
房屋拆迁安置统一实行货币安置。货币安置对象是指有主房被拆迁的户,以人均30㎡为上限(人口界定时间为拆迁公告公布之日),给予500元/㎡安置补助金。安置实行集中安置和撤并安置,由群众自愿选择。
三、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严店乡环巢湖旅游大道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同志组成。
(2)指挥部下设组织机构如下:
1、新居建设组:
组长:
成员:
2、拆迁安置组:
第一小组:刘河社区
组长:
成员:
刘河社区两委成员
第二小组:新建村
组长:
成员:
新建村两委成员
第三小组:莲花村
组长:
成员:
莲花村两委成员
第四小组:跨湖村
组长:
成员:
跨湖村两委成员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为顺利做好环巢湖旅游大道拆迁安置工作,必须按以下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8日至7月31日)。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白修建环巢湖旅游大道的目的和意义,同时发放拆迁通知书。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1、核查确认阶段(8月1日至8月6日)
四个拆迁安置小组分赴各村,挨家挨户对三榜公示内容予以核查确认。一是房屋有效面积及其它附属物数量的确认;二是拆迁安置对象的确认;三是拆迁安置人口的确认。
2、公示阶段(8月7日至8月21日)
①8月7日至8月9日进行第一次公示;
②8月10日至8月14日进行第二次公示;
③8月15日至8月21日进行第三次公示,同时公示8月22日为拆迁日。
3、拆迁阶段(8月22日至9月10日)
三榜公示无异议后,指挥部审核把关,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兑现拆迁补偿,帮助群众搬迁、拆迁。从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20日内即9月10日前一次性整体搬迁拆除结束的,经验收合格,按其房屋补偿款数奖励10%,逾期不予奖励。
五、组织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和村(社区)两委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履行好协调、保障和服务的职责,增强团结协作意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乡、村干部要全力以赴,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发挥自已应有的能力,全身心投入,确保拆迁工作如期按质完成。
拆迁工作方案范文6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
作人员业务能力。
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房拆迁工作,专门抽调了机关、站办等26人到镇征迁办集中办公,由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镇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严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分析探讨拆迁工作中碰到的各种实际情况,熟悉掌握拆迁政策,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经常抽出时间到拆迁办顾问关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展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上下联动,深入工作一线,做好拆迁工作。
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镇拆迁办针对每一个地块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在拆迁工作展开前,组织专人负责对每一户拆迁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充分掌握拆迁户的家庭人员状况、产权的合法程序等资料,做到上门前“心中有数”。另外镇拆迁办还因地制宜,明确了内部分工和工作职责,设置了政策组、挑房组、签约组、拆迁组等工作小组,对每一项工作做到“分组包干”、“落实到人”,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前期保障。
3、耐心细致,克服困难,扎扎实实做好重点地块的拆迁工作。
(1)“*中学迁建地块”共涉及农民私房拆迁36户,由于*中学开工时间较紧,涉及的拆迁户中有几户是原盐湖公路拆迁户,这次拆迁已是近几年内第二次拆迁了,这给拆迁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针对这一情况,镇拆迁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时落实人员,制定拆迁计划,积极展开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镇拆迁办工作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烦的工作精神,深入到每个拆迁户家中开展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拆迁动员工作,始终做到笑脸待人,以诚取信。为了确保与每位拆迁户的户主见面,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拆迁办的同志放弃了休息时间,利用中午、晚上、节假日上门做工作,平均每户要上门5—6次。36户拆迁户中,大多数拆迁户通过工作人员的宣传解释,都能配合拆迁工作,但其中有一户拆迁户“叶××”在工作人员第一次上门时,态度较差,不让工作人员进门,但最终通过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该户也同意配合拆迁工作。在整个工作过程中,面对拆迁户提出的各种要求,工作人员耐心地一一做好了解释,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到拆迁户的利益,切实为拆迁户做好服务工作,取得了广大拆迁户的信任,在较短的时间内较顺利地完成了评估签约工作。
(2)“董家弄”地块拆迁工作,前几年由县其他部门负责实施,但因种种原因,剩余29户拆迁户未签拆迁协议。*镇党委、政府在接受这项任务后,十分重视,及时落实镇拆迁办开展工作。镇拆迁办深知“董家弄”地块拆迁工作的复杂性,充分发扬不怕困难、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迎难而上,多次召开工作分析会,探讨解决“董家弄”拆迁问题的一些可行性方案,并分6次召开了拆迁户的座谈会。通过座谈会的形式,进一步与被拆迁人沟通,并及时发现了许多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出谋划策,利用各种关系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使整个地块的拆迁工作有了可喜的进展,至今“董家弄”地块已全部完成签协和腾空交房工作。
(3)见缝插针,及时做好零星拆迁工作。根据拆迁工作任务,镇拆迁办在完成大项目地块拆迁工作的基础上,见缝插针,落实专门人员对一些小地块的零星拆迁项目实施拆迁工作。先后做好了“中心路”、“百尺南路”等地块的拆迁工作,共完成了11户,建筑面积2183.72平方米,为其他小型项目的及时开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县城农民私房拆迁工作的几点体会
通过一年来的辛勤工作,县城农民私房拆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对于如何做好这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攻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体会:
(1)、领导重视是关键。农户拆迁事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局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各级领导的重视是工作能否顺利进展的关键。在这次拆迁中,县、镇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相当重视和关心工作的进展,多次深入到拆迁现场和征迁办了解工作情况,明确了工作思路,鼓舞了工作干劲。同时,各拆迁户所在单位和城南、建新村的领导也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推进了工作的开展。
(2)、合理的政策是保障。这次县政府出台的[20*]28号文件,明确了县城农民私房拆迁的具体政策,这一政策充分考虑了被拆迁户的利益,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广大拆迁户的肯定。同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镇拆迁办始终做到坚持原则,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对先期签约的农户该奖励的一分不少,对后期签约的农户不该享受的奖励坚决不给,充分体现了“谁先签、谁受益”的工作原则。
(3)、耐心细致的工作是“法宝”。农户拆迁工作是一项面对面的群众工作,部分农户思想上有情绪,态度相对较差也是可以理解的。镇拆迁办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始终做到耐心细致、不烦不躁,不计较个人得失,要根据工作的特性,在白天正常工作基础上,充分利用休息时间上门开展政策宣传,把政策解释到位,工作做实做细,一次不行去二次,五次不行去十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正是依靠这种兢兢业业的实干精神,攻克一个又一个“堡垒”,终于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