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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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方案

拆迁工作方案范文1

一、征地、拆迁补偿

1、征地补偿:集镇建设规划范围内所需用地,由镇政府申报市国土局统一征收,再由市国土局实行招拍挂方式进行运作,坚决杜绝个人和集体经济组织买卖土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①征地价格:耕地、宅基地、空基等综合价为2万元/亩;

②征地补偿收入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所有。

2、拆迁补偿:

①按实际丈量面积,根据房屋结构计算价格补偿给被拆迁人,违章建筑一律无偿拆除;

②被拆迁房屋拆迁人自行拆除,所有材料自行处置,若不自行拆除或被依法的,没有拆迁补偿,其房屋拆除材料自行处置。

③再建的拆迁户,不予补偿房屋拆迁费;

④拆迁补偿价格:土胚房、杂屋10元/㎡,砖木结构房屋15元/㎡。

二、宅基地的安排方法

1、坚持一户一宅制和在规划范围内原址安排的原则,进行合理安排;

2、安排户的确认:①以公安派出所户籍为依据;②已婚且与兄弟分开生活,并分割财产的,但户口未进行分户的可视为分户;③家庭成员中夫妻、未成年子女之间有多个户口本的,只能按一户计算;④全家在外工作,原籍在、户籍不在本地的,可作安排,但其将原基地擅自变卖的,不作安排。

3、符合条件可安排宅基地,必须先办好各项手续后,方可按政府统一规划建房,另按《土地管理法》规定时间内未建的,必须缴纳各项规费后重新申报。若建房户建好房屋后进行转让的,必须补交各项规费。

4、宅基地面积。(一)原籍:坚持一户一宅和人均不超过30平方米的原则,按原有宅基地面积剔除公摊面积后,可按现有面积在规划范围内建筑,但最长不得超过15米。(二)外籍:①单户建筑宽4.5米(包墙),长15米;②两户联户建筑宽8米(包墙),长15米。(三)老街已新建房屋的必须同样承担公摊面积。

5、宅基地收费标准:①已被征收宅基地的按实际建筑占地面积、房前屋后预留面积和公摊面积,均按2万元/亩计算;若现建筑面积、房前屋后预留地面积和公摊面积合计超出规定面积(原籍的宅基地安排方法)的按市场价收费。②符合条件可安排宅基地,但没有被征收宅基地的,除按2万元/亩收费外,还必须缴纳规费,如建筑面积超出规定面积的同上。

6、在规定时间内,按谁先拆谁优先安排宅基地的原则进行安排。

拆迁工作方案范文2

按照国道xxx段经常性收费公路工程建设推进要求,需要对xxx村、xxx村约153处房屋、建筑进行征收拆迁。为顺利完成xxx拆迁任务,根据《国道xxx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征收拆迁补偿标准》x政字【2016】31号文相关规定,结合xx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范围与期限

xxx涉及拆迁安置的情况如下:xx村5户,xx村2户,xx村46户(处);拆迁具体四至范围根据拆迁红线图确定;拆迁期限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及原则

xx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实际,拆迁安置方式大致分为两类,即货币安置和集中安置。

(一)货币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办法是指以货币的方式补偿被拆迁房屋及其附着物等,不再选择集中安置自建。

1.适用范围:①xx村、xx村等两村涉及的搬迁户;②xx村非唯一住房户;③红线内的唯一住房户;④自愿放弃集中安置的xx村搬迁户。

2.补偿标准:按照xxxx号文相关规定,结合xxx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二)集中安置办法

集中安置是指以货币的方式补偿被拆迁房屋及其附着物等,并在集中安置点按照“先搬迁,先选择”原则挑选宅基地,进行房屋自建。

1.适用范围:xxx村红线内的唯一住房户,即征迁户所住房屋为xxx村唯一住房。

2.补偿标准:需要集中安置的搬迁户,补偿标准按照xxx文相关规定,结合xxx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3.安置地点:新建护村坝内。

4.宅基地分配原则:①坚持“先搬迁,先选择”的总原则;②所有征迁户,必须准备相关手续,即宅基地证、房产证、批条、原生产队下放土地手续等一切可证明土地属性的手续、证明等;③未能提供相关手续的,由村民代表评议其房屋的合法性;④安置地宅基地分配按照拆迁顺序进行,即第一个拆迁的唯一住房户,第一个挑选宅基地,有两户以上唯一住房户同时拆迁的,抽签决定挑选顺序,按照抽签顺序挑选宅基地。

三、其他事宜

1.一宅多户等问题:征迁户必须提供相关手续,如分单、地契、卖契等。所有征迁户,按照2019年为界,家中有2个及2个以上20周岁以上未婚或已婚男孩,且均为唯一住房的,原则上可以申请多处宅基地。

2.拆迁房屋权属问题:国道xxx红线内外,所有补偿到位的土地及宅基地、闲散空地、空闲宅基地等,一律归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拆迁工作方案范文3

1、坚持确保工程建设需要的原则。创造一切条件,克服一切困难,用最短时间完成征地拆迁任务,满足工程施工条件。

2、坚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确定铁路补偿安置办法,兼顾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3、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按照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注重原则性与实际性相结合,妥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证平稳顺利开展工作。

4、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实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全过程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任务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沿线乡镇,要以做好铁路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为已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铁路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期完成。

1、铁路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办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各项手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征地拆迁办公室,通过乡镇发放给各村和农户,拆迁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铁路征地拆迁办公室直接发放到所有权人。

2、征地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负责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履行审批手续,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村民委员会确定征地数量、地类和权属等,分别与各村签定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3、房屋拆迁工作由征地拆迁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拆迁公司完成。

4、被拆迁人新建房屋的宅基地及各项手续由县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和沿线各乡镇协调解决。

5、河道占用、水利设施迁移工作由县水利电力局负责。

6、占用电力设施的拆迁工作由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

7、沿线文物发掘保护工作由县文体局负责。

8、征地拆迁基础资料、各项前期准备和协调指导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项工作,由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

9、执行政策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监察局负责。

10、征地拆迁和建设期间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

11、群众上访接待工作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相关政策规定解释由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由县局和公安局共同负责。

12、对沿线有恶意投资的及拆迁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的由县纪检监察、检查机关负责调查处理。

三、征地补偿

1、征用集体土地

(1)土地补偿费

旱田670元/亩×8倍,水田(园田)1200元/亩×9倍。

(2)土地安置费

旱田670元/亩×15倍,水田(园田)1200元/亩×15倍。

涉及青苗按一年产值标准补偿。

2、征用林地

(1)林地、林木的补偿依据林业规划设计院的调查文件与各权属单位签定占用林地协议进行补偿。

(2)个人承包及一次性买断的林地按林业部门有关规定或承包合同执行。

3、住房宅基地按有收益的土地补偿标准计算,每户最高为330平方米,多余面积按旱田标准计算补偿。

被拆迁的农业户新建房屋所需的宅基地由所在地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解决。宅基地面积每户为270—330平方米。被拆迁的非农业户(在村规划区范围内的)由乡镇、村民委员会统一协调,有偿解决宅基地。

4、临时占地

取料场、拌和场和施工便道临时占地,按年产值和实际占用年限另外加一年地力损失计算补偿,由施工单位负责表土复原,土地平整,达到复垦的要求。对需要向已承包的荒山取料时,终止承包合同,按承包年限和承包额折算补偿费。

5、土地类别以有效证件为依据。

四、房屋及附属物拆迁

按*县2009年房屋拆迁指示价上限执行,实施过程中可上下浮动15%。

(一)房屋拆迁

楼房结构:1150元/㎡六成新以下为900元/㎡

砖混结构:900元/㎡六成新以下为700元/㎡

砖瓦结构:850元/㎡六成新以下为650元/㎡

土木结构:700元/㎡六成新以下为500元/㎡

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成新度和房内设施评估价格进行补偿,由房主自己负责拆除,拆除旧料归己。

(二)自建住人附属房屋

1、砖混结构400元/㎡

2、砖木结构300元/㎡

3、坯瓦结构200元/㎡

(三)附属物拆迁

1、电话迁移:80元/部

2、有线电视:200元/部

3、营业性用电、生产动力电的供用电线路迁移及补偿(须持有用电许可执照和初装正式发票及其他相关手续),按拆迁时供电部门的规定办理。

4、砖房:100元/㎡

5、砖围墙(高1.5以上):150元/m

6、菜窖按建筑面积(砖石结构):50元/㎡

7、板厕所:50元/个

8、砖木厕所:300元/个

9、手压井:500元/口

10、畜棚:200元/个

11、板仓房:30元/㎡

12、土房:60元/㎡

(四)农村农民地上物补偿价格

1、塑料大棚:6元/㎡

2、砖砼温室大棚:12元/㎡

3、各类蔬菜:5元/㎡

4、园内贝母:按每平方米计算验斤、按当时市场收购价格给予一个栽培期补偿(按每平方米抽样平均计算)。

5、草莓:5元/㎡

6、各类树木补偿:按每株行距、间距为1.2米计算

(1)各类果树:已达至产果龄的每棵50元。未达到产果龄的,每棵10元。

(2)其它各类树木:

胸径5公分以下(不含5公分):10元/株

胸径5—10公分(不含10公分):20元/株

胸径10—20公分(不含20公分):30元/株

胸径20—30公分(不含30公分):40元/株

胸径30公分以上:50元/株

(3)当年插的苗木不在补偿范围之内。

(五)水库、池塘:按修建工程量计算补偿。

(六)电力、电汛、广电:按工程改造审定后的预算进行补偿(必要时实行招投标)。

(七)坟迁移每座300元。

五、林下经济作物补偿

1、对林下经济作物补偿由拆迁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认定,按照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提出合理的补偿价格,经拆迁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认定后签定协议进行补偿,如果被补偿方不同意评估结果,可至法院裁决。

2、对被占用的林下经济作物给予所有权人补偿后,其被占用的林下经济作物由拆迁领导小组根据季节和经济作物的生长特点,以及工程进度要求决定处置方案。

对在征地范围内恶意投资的,按国家法律规定不予补偿。

六、优惠政策

1、主房达成拆迁协议并在10日内完成拆迁的奖励300元,15日内完成房屋及地上附属物拆迁的每户再奖励500元。

2、优先办理农业拆迁户异地建房的各种手续,相关部门在拆迁户集中区现场办公、一站式服务。缓收农业拆迁户异地建房耕地占用税;免收办理房照涉及的规划、国土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收房照和土地使用证工本费。

七、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铁路的项目建设,工作中不允许为了部门和局部利益,出现梗阻现象。

2、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做好被拆迁户安置及新建房屋宅基地选址等工作。要善于化解矛盾和问题,按时完成任务。

3、县国土、林业部门,要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履行审批手续,并争取按收费的下限标准上缴费用。

拆迁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拆迁、和谐拆迁、依法拆迁,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努力营造和谐的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实现工程建设与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机结合,按期高质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加快路北拓长康段工程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创造和谐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上级要求,路北拓长康段,房屋拆迁7户,征地面积1450平方米。该路段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在县工程建设指挥部领导下与我镇指挥分部包干负责的办法。

三、组织领导

1、统一标准,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号文件,坚持“一个标准,一视同仁”,该兑付的补偿金百分之百兑付到位,不开口子、不打折扣,不优亲厚友。

2、统一领导,包干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在上级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由长康镇政府包干负责。

3、统一步调,整体推进。我镇按照拆迁工作总体部署,分步骤、有计划实施,服从安排,统一步调,整体推进,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工程建设用地如期交付使用。

4、统一规划,合理安置。我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土地总体利益规划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实行补偿征收,采取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做到补偿到位,安置保障落实。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3月15到3月20日)宣传发动。主要是成立机构,召开村组干部会、拆迁户主会、群众代表听证会,张贴预征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公告到村组,广泛宣传政策,全面动员群众,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阶段:(年3月21日到4月9日)勘测核实、签订协议。对红线范围用地、房屋等进行勘测,由国土部门、镇、村、组、户同时到场勘测,分户登记造册,填报征地拆迁补偿表,填报征地拆迁补偿表格,按具体补偿标准计算补偿金额,并以村组委单位进行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年4月10日到年4月24日)兑付征地补偿、安置拆迁户。根据上级要求,凡在规定期限内交付土地的,再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土地补偿金。房屋和简易房等其他建筑物拆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的,再支付剩余百分之五十的补偿金。再建基地选址及建设,拆迁户的安置由镇村负责落实。

第四阶段;(年4月26日到年4月30日)接收县里验收。落实各项工作,接收上级全面考核。

五、职责分工

1、积极做好工程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妥善处理辖区内工程建设相关事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按照县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负责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总体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情况汇报。

3、负责辖区内征收土地和拆迁协议签订,确保按期交付使用。

4、负责做好辖区内拆迁户安置工作,确保拆迁户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5、负责辖区内征收土地、房屋拆迁等经费发放,到到专款专用。

6、施工单位进入工地后,负责协调好辖区内的房屋租用、施工场地租用工作,给施工单位提供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拆迁工作方案范文5

一、拆迁范围

环巢湖旅游大道工程涉及我乡莲花、刘河、跨湖、新建四个村(社区),基本上是沿大堤20米范围内的村庄房屋,从下派河莲花渡口至蒋口河电灌站长约8.6km。

二、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拆迁补偿标准、搬家费、过渡费及相关奖励措施按县方案执行。

房屋拆迁安置统一实行货币安置。货币安置对象是指有主房被拆迁的户,以人均30㎡为上限(人口界定时间为拆迁公告公布之日),给予500元/㎡安置补助金。安置实行集中安置和撤并安置,由群众自愿选择。

三、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严店乡环巢湖旅游大道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同志组成。

(2)指挥部下设组织机构如下:

1、新居建设组:

组长:

成员:

2、拆迁安置组:

第一小组:刘河社区

组长:

成员:

刘河社区两委成员

第二小组:新建村

组长:

成员:

新建村两委成员

第三小组:莲花村

组长:

成员:

莲花村两委成员

第四小组:跨湖村

组长:

成员:

跨湖村两委成员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为顺利做好环巢湖旅游大道拆迁安置工作,必须按以下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8日至7月31日)。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白修建环巢湖旅游大道的目的和意义,同时发放拆迁通知书。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1、核查确认阶段(8月1日至8月6日)

四个拆迁安置小组分赴各村,挨家挨户对三榜公示内容予以核查确认。一是房屋有效面积及其它附属物数量的确认;二是拆迁安置对象的确认;三是拆迁安置人口的确认。

2、公示阶段(8月7日至8月21日)

①8月7日至8月9日进行第一次公示;

②8月10日至8月14日进行第二次公示;

③8月15日至8月21日进行第三次公示,同时公示8月22日为拆迁日。

3、拆迁阶段(8月22日至9月10日)

三榜公示无异议后,指挥部审核把关,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兑现拆迁补偿,帮助群众搬迁、拆迁。从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20日内即9月10日前一次性整体搬迁拆除结束的,经验收合格,按其房屋补偿款数奖励10%,逾期不予奖励。

五、组织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和村(社区)两委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履行好协调、保障和服务的职责,增强团结协作意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乡、村干部要全力以赴,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发挥自已应有的能力,全身心投入,确保拆迁工作如期按质完成。

拆迁工作方案范文6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

作人员业务能力。

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房拆迁工作,专门抽调了机关、站办等26人到镇征迁办集中办公,由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镇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严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分析探讨拆迁工作中碰到的各种实际情况,熟悉掌握拆迁政策,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经常抽出时间到拆迁办顾问关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展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上下联动,深入工作一线,做好拆迁工作。

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镇拆迁办针对每一个地块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在拆迁工作展开前,组织专人负责对每一户拆迁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充分掌握拆迁户的家庭人员状况、产权的合法程序等资料,做到上门前“心中有数”。另外镇拆迁办还因地制宜,明确了内部分工和工作职责,设置了政策组、挑房组、签约组、拆迁组等工作小组,对每一项工作做到“分组包干”、“落实到人”,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前期保障。

3、耐心细致,克服困难,扎扎实实做好重点地块的拆迁工作。

(1)“*中学迁建地块”共涉及农民私房拆迁36户,由于*中学开工时间较紧,涉及的拆迁户中有几户是原盐湖公路拆迁户,这次拆迁已是近几年内第二次拆迁了,这给拆迁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针对这一情况,镇拆迁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时落实人员,制定拆迁计划,积极展开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镇拆迁办工作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烦的工作精神,深入到每个拆迁户家中开展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拆迁动员工作,始终做到笑脸待人,以诚取信。为了确保与每位拆迁户的户主见面,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拆迁办的同志放弃了休息时间,利用中午、晚上、节假日上门做工作,平均每户要上门5—6次。36户拆迁户中,大多数拆迁户通过工作人员的宣传解释,都能配合拆迁工作,但其中有一户拆迁户“叶××”在工作人员第一次上门时,态度较差,不让工作人员进门,但最终通过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该户也同意配合拆迁工作。在整个工作过程中,面对拆迁户提出的各种要求,工作人员耐心地一一做好了解释,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到拆迁户的利益,切实为拆迁户做好服务工作,取得了广大拆迁户的信任,在较短的时间内较顺利地完成了评估签约工作。

(2)“董家弄”地块拆迁工作,前几年由县其他部门负责实施,但因种种原因,剩余29户拆迁户未签拆迁协议。*镇党委、政府在接受这项任务后,十分重视,及时落实镇拆迁办开展工作。镇拆迁办深知“董家弄”地块拆迁工作的复杂性,充分发扬不怕困难、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迎难而上,多次召开工作分析会,探讨解决“董家弄”拆迁问题的一些可行性方案,并分6次召开了拆迁户的座谈会。通过座谈会的形式,进一步与被拆迁人沟通,并及时发现了许多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出谋划策,利用各种关系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使整个地块的拆迁工作有了可喜的进展,至今“董家弄”地块已全部完成签协和腾空交房工作。

(3)见缝插针,及时做好零星拆迁工作。根据拆迁工作任务,镇拆迁办在完成大项目地块拆迁工作的基础上,见缝插针,落实专门人员对一些小地块的零星拆迁项目实施拆迁工作。先后做好了“中心路”、“百尺南路”等地块的拆迁工作,共完成了11户,建筑面积2183.72平方米,为其他小型项目的及时开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县城农民私房拆迁工作的几点体会

通过一年来的辛勤工作,县城农民私房拆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对于如何做好这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攻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体会:

(1)、领导重视是关键。农户拆迁事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局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各级领导的重视是工作能否顺利进展的关键。在这次拆迁中,县、镇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相当重视和关心工作的进展,多次深入到拆迁现场和征迁办了解工作情况,明确了工作思路,鼓舞了工作干劲。同时,各拆迁户所在单位和城南、建新村的领导也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推进了工作的开展。

(2)、合理的政策是保障。这次县政府出台的[20*]28号文件,明确了县城农民私房拆迁的具体政策,这一政策充分考虑了被拆迁户的利益,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广大拆迁户的肯定。同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镇拆迁办始终做到坚持原则,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对先期签约的农户该奖励的一分不少,对后期签约的农户不该享受的奖励坚决不给,充分体现了“谁先签、谁受益”的工作原则。

(3)、耐心细致的工作是“法宝”。农户拆迁工作是一项面对面的群众工作,部分农户思想上有情绪,态度相对较差也是可以理解的。镇拆迁办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始终做到耐心细致、不烦不躁,不计较个人得失,要根据工作的特性,在白天正常工作基础上,充分利用休息时间上门开展政策宣传,把政策解释到位,工作做实做细,一次不行去二次,五次不行去十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正是依靠这种兢兢业业的实干精神,攻克一个又一个“堡垒”,终于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