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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研究范文1
剪纸进入高校美术专业教学得力于近年非遗研究的热潮,是非遗传承发展的新突破。2002年10月22日至23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机构和国家教育部主办,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在京举行。此次会议为高校美术专业非遗学科建设、非遗课程设置开辟了道路。2004年4月,此研究中心策划承办了由中央美术学院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京代表处联合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剪纸国际学术研讨会》及《走进母亲河──中国民间剪纸天才传承者的生活和艺术》大型展览,同期举办的国际会议与展览,参与人数达四百多人。此活动参与者包括教科文及国家政府官员以及文化遗产地政府官员、文化遗产专家学者、民间传承人代表、基层民间文化工作者以及不同地区的高校教师代表、大学生代表、中小学教师代表等。此活动推动了全国范围内中国民间剪纸的传承事业。2004年9月,历经两年普查、收集、记录、整理后编撰出版了大型申遗画册《中国民间剪纸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图像文本──中国民间剪纸天才传承者的生活和艺术》,此画册作为无形遗产申报图像文本,推动了民间剪纸非遗传承工作的开展。2015年3月至4月文化部非遗司与中央美院合作推出“非遗保护与现代生活――中青年非遗传承人研修交流活动”。2015年7月由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推进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高校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十八所高校结合各自专业优势开展了培训工作,剪纸是其中重要项目之一。此次高校活动意义重大,标志着全国美术类非遗高校教学传承工作已经拉开序幕。
满族剪纸在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高校教学研究中具有代表性。一把剪刀、一张纸,材料便捷,使得剪纸在美术类非遗教学传承中具有明显优势。满族剪纸是北方少数民族美术类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1月长白山满族剪纸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满族剪纸成功融入高校美术专业教学在于它的深厚文化内涵和独特审美特征。满族剪纸内涵丰富,涉及萨满文化各方面,如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以及其他细致的民族信仰等知识,几乎所有与萨满教有关的事物都成为满族剪纸表现的题材。满族剪纸地域特征明显,作为东北地区剪纸的代表,与黄河流域剪纸、淮河流域剪纸、长江流域剪纸、江浙及华南地区剪纸齐名。满族剪纸以大气、朴实的风格著称,具有阳剪为主、线条粗犷、以均衡为美的艺术特征。满族剪纸文化底蕴丰富,艺术特征明显,技艺传承完整,因此适于编入高校美术专业教学。通化师范学院较早利用地方资源进行此方面的尝试,取得丰硕的成果,其经验在非遗高校教学传承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00年通化师范学院在全院开设了满族剪纸公选课,授课三十二学时,二学分。在美术系将满族剪纸列入必修课,授课八十学时。2004年通化师范学院满族剪纸课被评为吉林省优秀课程,成为彰显吉林省非遗教学特色的精品课程。[1]通化师范学院的成功之处在于做到了两个重点:以传承为主,注重创新。在教学传承中既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面貌,保持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高度,又发挥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应时展的传承功能。
一、通化师范学院满族剪纸教学以传承为主
通化师范学院满族剪纸课程积极挖掘传统精髓,保证传承正宗。高校非遗传承工作的难点之一是教学传承中要保持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面貌,保持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高度。为保持满族剪纸传授的技艺高度,在满族剪纸课程设置中,教师采取启发式教学,循序渐进地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聘请满族剪纸传承人口耳相授指导学生。聘请满族著名民间艺术家授课情况以列表的形式具体说明:(见表1)
满族剪纸传承人掌握着名震一方的技艺绝活,每一个传承人既是满族剪纸技艺的精英,又是一座满族剪纸文化的“活”博物馆,他们拥有满族剪纸“原汁原味”的资料,他们是满族剪纸艺术活态存在方式。
为传承正宗,通化师范学院满族剪纸课程内容包括满族剪纸文化内涵及艺术特征理论讲解、满族剪纸技法传授、满族剪纸创作研究三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包括:满族剪纸的艺术特色与满族传统生活方式之间的密切关系,满族传统剪纸材料多元化与生活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满族剪纸的传统题材与宗教信仰之间的密切关系,满族剪纸与其他地区民间剪纸的区别,满族剪纸视觉空间的处理方式,满族剪纸的传统技法及剪技变革过程,满族剪纸纹样的寓意。第二部分包括:纸质满族剪纸和非纸质满族剪纸的技法,大体为折叠、打翅、连接、拼接、纹饰、香火烧孔、手撕、染色等技法。非纸剪纸的材料包括苞米窝儿、树叶、树皮、鱼皮、红辣椒皮等。第三部分满族剪纸创作研究是在学生熟练掌握满族剪纸技法及艺术风格基础上,启发学生以身边熟悉的事物为题材进行综合艺术创作。与教学内容相对应,授课方式包括讲解、提问、讲座、示范、写生、视频、创作实践等。聘请满族剪纸艺术家亲自指导学生,使得民间流传的传统技艺传承有人,艺术家的示范、表演开阔了学生的视野。
二、通化师范学院满族剪纸教学注重创新
从学情角度分析,高校艺术生思维活跃、造型能力强、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因此,通化师范学院在教学中充分利用教学对象思维活跃的优势,激发学生对本地域文化资源固有的亲切感和传承的责任感,使他们能够借助原生态的场域,进一步加深对本地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课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具体表现为三方面:第一,向学生呈现多元的审美标准,拓展学生的艺术认知与思维方式。譬如,满族祭祀剪纸是满族祭祖活动中祈福纳祥的重要祭祀品,其不但在题材上与一般民间剪纸不同,而且在图形创意、视觉思维的运用方面也与众不同,其以独特的视觉思维形式完成宗教实用功能。挖掘满族祭祀剪纸视觉思维的独特性,让学生理解其中蕴含的象征性、意象性内涵,无疑会拓展学生的艺术思维能力。第二,鼓励学生打破规范,寻求创新。第三,组织学生进行田野调查、采访民间艺人、考察手工作坊,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际讲座、省市研讨会、国内外展览。例如通化师范学院每年与市美术家协会联合举办满族剪纸比赛,成立了“大学生满族剪纸研究会”。通化市中小学擅长剪纸的教师多从这些学生中培养成长起来。(见表2)
满族剪纸课程的重点在于传统技法的掌握和题材的创新。如图所示,培养学生的综合创作能力,需要通过掌握传统技法能力和传统文化的理解能力两个方面的相应环节来实现,如要想抓住满族剪纸的精髓,学生不仅要掌握满族剪纸的传统技法,还要具备满族习俗、萨满文化等相关知识,提高对满族剪纸文化内涵的理解能力。可见,综合创作能力的培养呈现动手、动脑的“二维性”。各阶段综合创作能的培养也有明显的层次性,如以传承传统技法为基础,创新才能有坚实的根基。“掌握满族剪纸传统技法、纹饰”是“用满族剪纸传统技法作为解决创作问题的方法”的基础。这种梯度关系决定了综合创作能力的培养必须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综合创作能力的培养分四个阶段,在模式图中表现为四个阶梯,四个阶梯呈递进关系,上一个阶段能力训练需要建立在下一个阶段能力积累的基础上。如第二个阶梯“用传统技法作为解决创作问题的方法”,这个阶段训练需要学生熟练掌握各种满族剪纸技法,包括折叠、打毛、连接、纹饰等,并且要理解各种技法和纹饰适用的寓意,然后按照自己创作的需要重新组合传统元素,设计出新的形式。如果创作需要表示吉祥寓意的植物纹样,可以重新组合满族剪纸中柳枝、生命树、鱼尾草等图案纹饰。又如第四个阶梯“传统技法创新”,这个阶段需要学生在掌握满族剪纸“三棱形葫芦”、“成串的龙尾”、“折叠的元宝形”等立体造型样式后,运用粘贴、打孔、折叠等技法创作出视觉层次丰富的组合作品。坚持源于传统,不囿于传统;源于地域,不囿于地域的原则,才能不断拓展学生视野,提高创作能力。
非遗传承研究范文2
关键词:非遗;湘西苗族鼓舞;旅游;传承和开发
湘西苗族鼓舞,是湘西地区苗族一种独特的民间舞蹈。它以音乐、舞蹈的形式,展示了苗族古老、悠久的历史文化,是外界了解苗族、走近苗族的一个窗口。自湘西旅游业快速发展以来,苗族鼓舞一直深受旅游者的追捧和喜爱。尤其是2006年5月,湘西苗族鼓舞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苗族鼓舞作为湘西民族文化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湘西旅游发展的舞台上大放异彩,表现出了独特的旅游魅力。
一、湘西苗族鼓舞的旅游价值
湘西苗族鼓舞作为湘西地区苗族一种传统的艺术表演形式,随着湘西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了湘西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载体,在推动湘西旅游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1.苗族鼓舞满足了旅游者求新、求异的多种心理需求,社会价值显著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既有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的求知需求、又有了解旅游地民俗民风、感受异域文化的求异需求,更希望在旅游活动中能够实地感受、亲身体验、个别参与,实现求新和求乐。而湘西苗族鼓舞的古老、异质、独特、参与性恰恰全方位的满足了旅游者的多样化需求:苗族鼓舞是一种体现苗族先民战争、生计、民族交往、文化娱乐等多种文化元素的舞蹈形式,通过欣赏苗族鼓舞可以让旅游者获得更多的苗族历史文化知识;苗族鼓舞中还有许多涉及祖先崇拜和的表现形式,如“傩堂鼓舞”等有别于土家文化和其他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容可以让旅游者更深切的感受苗族的异质文化;与其他类型的舞蹈不同,苗族鼓舞集音乐、舞蹈的艺术表演形式于一体,内涵丰富,满足了旅游者求知的心理需求;尤为特别的是,苗族鼓舞为旅游者参与其中提供了比较简单便捷的办法,旅游互动性强,满足了旅游者求乐的心理需求。
2.苗族鼓舞生动体现了湘西苗族民俗旅游文化,文化价值显著
苗族鼓舞从历史、宗教、精神、艺术等方面全方位展现了湘西地区苗族的文化精髓,它反映了苗族先民战争迁徙的历史,表现了苗族先民在自然环境下农耕、狩猎的情境,具有很强的历史价值。苗族鼓舞是苗族先民精神和情感联系的纽带,其既是苗族先民原始的的体现,又是苗族祖先勤劳勇敢、顽强拼博的民族精神的展示,具有很强的精神文化价值。苗族鼓舞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既有动作上的美、又有音乐上的美、更兼具服饰之美,具有极强的艺术价值。恰恰是因为苗族鼓舞将多种苗族文化特色融合在一起,因此在各个苗族民俗文化村、各种苗族节庆活动中,都能欣赏到富有文化内涵的苗族鼓舞。
3.苗族鼓舞的旅游带动效应明显,经济效益显著
2005年在吉首德夯举办了中国首届鼓文化节,仅仅是参加鼓文化节的代表队就有21支,有来自八个省、区、市的鼓手近1000名,文化节的举办对于推介湘西旅游资源、扩大湘西旅游知名度起到了重要作用,活动举办期间,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旅游者。围绕鼓文化节,活动主办方又举办了各种主题活动,为旅游者进行延伸旅游、增加旅游者的停留时间创造了条件。2013年,吉首举办了首届国际鼓文化节,并将这一节庆活动发展成为湖南省三大文化旅游节庆品牌之一,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以吉首市为例,2013年鼓文化节举办以来,吉首连续实现了旅游产业的井喷发展,到2014年,吉首接待旅游者人数91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8.8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长58%和70%。
二、湘西苗族鼓舞旅游传承和开发现状
1.湘西苗族鼓舞旅游传承与开发的主要区域分布
苗族鼓舞作为一种集生产、生活、娱乐、健身、竞技等多元素为一体的民间舞蹈形式,主要分布于湘西的苗族村镇,但在不同村镇苗族鼓舞的类型有所交叉的同时也有所侧重:如吉首市、保靖县、花垣县及凤凰县腊尔山、禾库、两林、山江、大田和勾良等地区的“花鼓舞”;古丈等县区的集体性舞蹈“团圆鼓舞”、“跳年鼓舞”;保靖、花垣、凤凰地区的“猴儿鼓舞”;同时,各地区还包括有直观反映生产生活状况的基础鼓舞“女子单、双人鼓舞”、“男子单、双人鼓舞”几大类。在这些地区的苗族村镇,以苗鼓为特色的民俗旅游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催生了一个个民俗文化旅游村,打造了许多乡村旅游品牌。
以苗族鼓舞为特色的旅游村镇
2.湘西苗族鼓舞旅游传承与开发的社会认可度
资源带来收益,品牌创造价值。苗族鼓舞的旅游影响力为许多落后的民族村镇带来了人气,带来了知名度,带来了经济效益,大大增强了当地政府和居民进行苗族鼓舞旅游传承与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湘西苗族鼓舞传习所所在的吉首坪朗村上至白发苍苍的老人,下至尚在读书的学生都会打苗鼓,产生了州级苗鼓传承人,成立了两支苗鼓表演队。保靖县葫芦镇在继承原有的苗族鼓舞打法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艺术创作,创作了“八合鼓”、“撼山鼓”、“迎宾鼓”、“湘拳鼓”等十多种不同风格的打法。为了扩大旅游影响力,各县市还积极进行对外文化交流,弘扬湘西苗族鼓舞的文化、艺术与精神魅力。2009年,在“第九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全国民间鼓舞鼓乐大赛”闭幕式上,花垣苗鼓取得了中国民间艺术的最高奖项“民间文艺山花奖”。
3.湘西苗族鼓舞旅游传承与开发的方式
从湘西各地苗族鼓舞旅游传承与开发的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打造“鼓文化村”、“鼓乡”的旅游品牌传承湘西苗族鼓舞文化。如吉首德夯被称为“中国鼓乡”、保靖葫芦、古丈默戎号称“苗鼓之乡”。二是通过举办民俗旅游节庆活动传承湘西苗族鼓舞文化。如苗族传统节日“四月八”、“六月六”、“跳花节”,节庆旅游活动德夯中国鼓文化节、吉首国际鼓文化节、吕洞山民族民间原生态文化艺术节、湘西州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生态保护节等。三是通过各种类型的苗族鼓舞演出传承湘西苗族鼓舞文化。在湘西州、市、县举办的各种活动中都可以欣赏到精彩绝伦的苗鼓表演。2012年,央视“心连心”艺术团赴湘西州慰问演出,开场节目《太阳鼓》雄伟壮观、震撼人心,节目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后,让国内外的许多旅游者闻声而来。更为难得的是,不仅仅在湘西州内能够欣赏到湘西苗族鼓舞,湘西苗族鼓舞足迹更是遍布中国。在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上、在“第九届香港国际青少年艺术节”中人们都听到了苗鼓声声。
三、湘西苗族鼓舞旅游传承和开发的路径
1.对苗族鼓舞的基本元素进行加工提炼,满足现代旅游传承与开发的需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历史遗留下来僵化的“文化化石”,而是文化的主体在与孕育文化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并在自然、社会、历史和人文环境的变化中“创新”,具有延续性和变化性的活态存在物。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过程中,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的居民从生产和生活实际出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传承与创新,另一方面外来文化的影响也必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新的文化元素,苗族鼓舞同样如此。在保持苗族鼓舞基本元素的基础上,对苗族鼓舞进行艺术加工,有利于促进苗族鼓舞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满足现代旅游传承与开发的需要。在对苗族鼓舞进行创新的过程中,两类人群应担当起主体责任。一是鼓王等湘西苗族鼓舞的传承人。传承人多数从小学习湘西苗族鼓舞,对于苗族鼓舞无论是从艺术把握还是精神领会都较普通学习者更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鼓王石顺民将戏曲艺术融入鼓舞表演,使女性表演者的表演更轻盈灵动,增加了苗族鼓舞的观赏性。此外,歌舞团、艺术院校或者是景点景区的专业艺术团体中,不乏高水平的音乐、舞蹈人员,他们兼具理论水平、艺术功底和实践经验,是湘西苗族鼓舞传承创新的理想人选。
2.在旅游院校、苗族民俗旅游区点普及苗族鼓舞,夯实苗族鼓舞的群众基础
湘西苗族鼓舞虽然有较高的群众认同度,但是群众参与程度却并不高。一些原生态的鼓种如铜鼓舞、木鼓舞、踩鼓舞等已经濒临消失,加之一些深谙苗族鼓舞艺术的老艺人年事已高,虽然身怀绝技,但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往往力不从心。此外,现代文明的影响,许多年轻人或外出打工,或者认为苗族鼓舞是一种过时的民族艺术,影响了苗族鼓舞的传承。湘西现有的各个村镇的苗鼓队大多数以中老年为主,年轻人寥寥无几。因此,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学习苗族鼓舞势在必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校园是近年来各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采取的一种新举措,通过培养年轻一代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使年轻一代在掌握传统技艺、艺术的同时,增加年轻一代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认同感。在苗族鼓舞的保护与传承方面,湘西州也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音乐舞蹈学院都开展了苗族鼓舞的教学,保靖县葫芦中学、湘西州民族中学等在课外活动时间开展了苗族鼓舞的普及。但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传承的角度看,在旅游院校或旅游专业、民族旅游区点广泛开展苗族鼓舞教学则更有利于苗族鼓舞的传播与推广。通过在湘西中职或高职的旅游管理专业开展苗鼓教学,能够使旅游专业学生更透彻的理解民族文化,进而弘扬民族文化,而在民族旅游区点开展苗族鼓舞的教学则有利于营造良好的非遗传承氛围,实现湘西苗族鼓舞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3.进行村落民俗的旅游原生态传承和开发,赋予湘西苗族鼓舞鲜活的生命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静止的文化,而是动态的文明,其所特有的原真性、活态性、民俗性、本土性、整体性、人本性等特征,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某个民族或某地群体民众传承的,生存于生活中,不脱离生活的‘生活文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不应脱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土壤,而旅游者希望欣赏和感受到的恰恰也是原汁原味的民族文化。村落民俗的旅游原生态传承方式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需要,也反映了旅游者的真实诉求。就湘西苗族鼓舞而言,倡导村落民俗的原生态旅游传承与开发方式,就是要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使当地居民尤其是年轻一辈能够从旅游发展中获取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通过旅游富民进而增强年轻一辈学习、传承民族文化的动力,使他们能够愿意留、留的下,愿意学、学的好。具体而言,就是要保护孕育苗族鼓舞的本土环境,在苗族村寨进行旅游开发。开发中,不仅仅是将这样一种传统艺术形式搬上舞台,供旅游者观看欣赏,更重要的是在苗族鼓舞的原生地培育土生土长的苗族鼓舞艺术人才,进行苗族鼓舞的艺术创新,并在原生地通过举办苗鼓大赛、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吸引旅游者,通过当地居民的节庆活动、日常习俗等将苗族鼓舞长久的传承下去,并保持民族村寨恒久不衰的旅游吸引力。
参考文献:
[1]陈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中的湘西苗族鼓舞探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2.
[2]陈勤建.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若干问题[J].江西社会科学,2005,(2).
非遗传承研究范文3
【摘要】
目的 将宣肺咳喘方提取物制成滴丸,并优选其成型工艺。方法 采用正交设计并结合单因素平行实验的方法,以滴丸的硬度、丸重差异、溶散时限、圆整度为评价指标,优选滴丸成型的药液温度、冷却温度、滴头口径、滴速、滴距等的工艺条件。结果 最佳工艺条件为:药液温度90 ℃,滴头内径4.1 mm,滴距5 cm,滴速45滴/min,冷却温度10 ℃。结论 建立的工艺可行,所制滴丸符合滴丸制剂的质量要求。
【关键词】 宣肺咳喘滴丸 成型工艺 正交试验
Abstract:Objective To optimize the preparation process of Xuanfeikechuan dripping pills.Methods Orthogonal design and parallel experiment were used to optimize the temperature of drug,temperature of cooling, internal diameter of burette, dripping distance and dripping speed. The hardness, weight variation,resolving time and grain roundness were used as criteria for evaluation.Results The optimum dripping condition was as follows:the temperature of drug was 90 ℃, the temperature of cooling was 10 ℃,the internal diameter of burette was 4.1 mm,dripping speed was 45 drops perminute,and dripping distance was 5 cm. Conclusion The moulding techniques are feasible an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quality standards of Xuanfeikechuan dripping pills.
Key words:Xuanfeikechuan dripping pills;moulding techniques;orthogonal design
宣肺咳喘方来源于部颁标准中收载的中药紫茶颗粒,由紫花杜鹃和矮地茶两味药材组成,具有祛痰止咳的功效,用于寒性咳喘[1]。紫茶颗粒原工艺是采用传统的水提醇沉法合并提取精制药材。根据各药材有效成分的性质[2,3],本文改用大孔吸附树脂等精制工艺,分别得到药材的有效部位,进一步以药效学为指标配比优化得到了宣肺咳喘方。滴丸具有生物利用度高、起效快、剂量准确等优点。本文参考文献[4],将宣肺咳喘方提取物制成滴丸,以满足临床急症的需要。现将其成型工艺条件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 仪器与材料
宣肺咳喘滴丸提取物(自制,过100目筛,记为ZC),聚乙二醇4000(PEG4000,汕头市光华化学厂),聚乙二醇6000(PEG6000,汕头市光华化学厂),二甲硅油(镇江市宏扬硅氟材料厂),液状石蜡(广州市创博华工有限公司)。滴丸机(广东药学院药物研究所),ZBS6E智能崩解试验仪(天津大学无线电厂)。
2 方法与结果
2.1 药物与基质混合方式的选择
以ZC与基质(PEG 4000)融合的难易、流动性的好差来确立药物与基质的混合方式。方法一:ZC加入熔融的基质中,搅拌均匀;方法二:ZC与基质混合后,熔融,搅匀;方法三:ZC加少量乙醇溶解后加入熔融基质中,搅拌均匀后挥去乙醇。结果判断:混合情况根据药物与基质混合均匀所用的时间来衡量,如所用时间较长,则混合较困难,反之则混合容易;流动性是用玻璃棒将溶融的料液搅起,玻棒成45°,如料液成细流流下,没有间断,则说明流动性好,如有间断,则说明流动性较差。结果见表1。
表1 药物与基质混合方式选择(略)
Table 1 Mixing mode of drug and matrix
结果表明,方法二的混合方式,药物与基质融合性较好,流动性好易于滴制,且试验时间适中,所以采用药物与基质混合后再熔融搅匀的方法。
2.2 载药量及基质选择
据文献报道,载药量与基质种类对滴丸成型影响较大[4,5]。根据ZC提取物特点,选择水溶性的聚乙二醇(PEG)为基质。称取适量基质与药物混合,水浴90 ℃熔融,搅匀,观察其流动性,冷却后手捏判断硬度。结果判断:硬度判断采用冷却后手捏的办法,如较难捏碎,说明滴丸较硬,如较易捏碎,说明较软;流动性判断同“2.1”项。结果见表2。
表2 载药量及基质选择(略)
Table 2 Drugloading rate and matrix
结果表明,单独用PEG6000作为基质,且载药量定为20%时,滴丸的硬度好,药液流动性适中。因此,载药量定为20%,选择PEG6000作为基质。
2.3 冷却剂的选择
水溶性基质可选择液状石蜡或甲基硅油等作为冷却剂,为了使丸型圆整,冷却剂应与液滴密度相近,使滴丸在冷却液中缓缓下沉,充分凝固。采用液状石蜡和甲基硅油进行实验,将熔融后的药液滴入盛有冷却剂的量筒中,观察液滴在不同冷却剂中的沉降情况及滴丸的圆整度。结果发现液滴在液状石蜡中迅速跌落,丸型较扁,而在甲基硅油中缓缓下沉,丸型圆整,因此采用甲基硅油作为冷却剂。
2.4 滴头口径的选择
将熔融后的料液加入滴丸机贮液池,分别采用不同口径的滴丸进行滴制实验,结果:滴头内径为2.0 mm时,丸重范围为26~31 mg;滴头内径为2.5 mm时,丸重范围为32~37 mg;滴头内径为3.4 mm时,丸重范围为42~46 mg;滴头内径为4.1 mm时,丸重范围为48~53 mg。
在服用量相同的情况下,滴丸丸重越小,服用粒数越多,患者顺应性差。滴丸丸重大,服用粒数少,但大丸的圆整度较小丸差。根据本制剂的用量,丸重控制在50 mg左右为宜。因此,选择口径为4.1 mm的滴头。
2.5 滴制条件的筛选
在确定药物与基质混合方式、载药量、基质种类、冷却剂、滴头口径的基础上,选出对滴丸成型有重要影响的4个因素:药液温度、滴速、冷却温度、滴距,采用L9(34)正交实验法,以滴丸的丸重差异变异系数、溶散时限及圆整度为指标,综合评价滴丸的滴制条件。丸重差异变异系数(Ⅰ)、溶散时限(Ⅱ)分别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规定的质量差异限度、崩解时限项目进行;圆整度(Ⅲ)为滴丸最短径与最长径的比值。根据各个指标的重要性确定其权重系数分别为0.3、0.3和0.4进行加权评分,综合评分公式为[5]:
(Ⅰ最小值/Ⅰ×0.3+Ⅱ最小值/Ⅱ×0.3+Ⅲ/Ⅲ最大值×0.4)×100%
结果见表3-5。
表3 因素水平表(略)
Table 3 Factors and levels
表4 正交设计实验结果(略)
Table 4 Results of L9(34)orthogonal test
表5 方差分析表(略)
Table 5 Orthogonal test variance analysis
从表4的直观分析和表5的方差分析可知,各因素对滴丸成型影响大小为A>C>B>D,其中因素A和C有显著性意义。综合以上分析,确定滴丸的最佳滴制工艺为A3B2C2D3,即药液温度90 ℃,滴速45 滴/min,冷却温度10 ℃,滴距5 cm。
2.6 验证实验
按最佳滴制工艺制备3批滴丸,按评价指标进行制剂检查,结果见表6。
表6 验证实验结果(略)
Table 6 Result of validation test
3 讨论
滴丸的载药量越大,成品的服用量越小,患者的顺应性越好,因此在工艺允许的条件下,应尽量增加滴丸的载药量。根据本制剂主药的用量及临床拟服用剂量,结合滴丸载药的经验值,选择20%和25%两种载药量进行考察,结果发现,载药量偏大会影响料液的流动性和滴丸的硬度,针对本制剂情况,确定载药量为20%。
滴丸的成型性和质量受多种因素影响,正交试验法优选滴丸制备工艺时,难以用单一指标来衡量。本实验在预试验的基础上,采用丸重差异、溶散时限、圆整度3个指标来评价,按加权系数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评定工艺的优劣,结果更合理。
宣肺咳喘滴丸表面成棕褐色,表面光滑,色泽均匀,平均丸重为50 mg/粒。3批验证实验所制滴丸外观良好、重量差异和溶散时限均较理想,工艺设计和优化的工艺条件可靠。
参考文献
[1] 邵燕虹,宋丽莉,张雪.紫茶颗粒的薄层色谱鉴别[J].现代食品与药品杂志,2006,16(6):34-35.
[2] 曾玉珺,黄健.HPLC法测定紫花杜鹃片中槲皮素的含量[J].药物与临床,2008,3(2):44-45.
[3] 艾一祥,冯毅凡,郭晓玲.不同产地矮地茶中岩白菜素含量的差异[J].广东药学院学报,2006,22(5):511-512.
非遗传承研究范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
一、伽师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现状分析
伽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丰富县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十九世纪,几乎每个村都有几户手工专业户,生产的棉布制品、柳编制品和土陶制品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市场前景广阔,用途广泛。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各种新型高档服装面料产品进入市场,现代产品代替了手工制品,对维吾尔族传统手工技艺产品的冲击很大。
伽师县传统手工技艺集中在克孜勒博依乡,总面积为365平方公里,34个行政村,188个村民小组,7942户,38255人,20世纪80年代后具有完整工具的家庭约50户,现有传统手工技艺老艺人不足10人,而且年龄平均为70多岁,年轻人不愿意学传统手工技艺,致使维吾尔族传统手工技艺织布面临灭绝。
二、伽师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本方式方法
(一)成立伽师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保护传承中心及办公室,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开展普查。2006年,伽师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用照片、音像等手段真实、系统、全面地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三)建立国家级和自治区、地区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四)加强对维吾尔族传统棉纺织技艺的研究、保护和传承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传承机制,探索整体性动态保护方式;
(五)将维吾尔族传统棉纺织技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培养专门人才,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六)认定和命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使维吾尔传统手工技艺代代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七)通过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抢救性保护。
三、伽师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设想
(一)提高“文化自觉”,克服文化残民心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系统工程,当务之急是要提高全社会人们的文化自觉,克服文化民心态。文化自觉的要义是民族意识,即任何民族都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自我”。一旦丧失这种“自我”,其结果必然是被异族同化,最后走向文化殪民。我们讲爱国主义,不应只是一句空鬣的口号,并在传统文化的基石上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我们必珍视、承继祖先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尤其是对承载着我们民族一代代人的文化记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见宝不识宝,反视宝为草。
(二)要更新抢救与保护的观念。抢救传统文化是复旧,新的社会生活不需要那些老掉牙的民俗,即使是演示以恢复人民的记忆也没有必要。造成这些错误观念的原因,是一些人缺乏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客观的审视和理性的反思。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灌注着民精神的民众活的记忆,是文化认同的重要标志,抢救与保护传统文化不是复旧,而是要更好地认同与养护民族文化之根,延续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如今,由于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生活现代化大潮的猛烈冲击,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危机,某些种类的民间文化,后续无人,濒临灭绝,如果再任其发展下去,的确会自生自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是今后应长期坚持的国策之一,是政府和全社会人民共同参与的浩繁的文化工程,即使有序的保护工程告一段落,抢救与保护工作仍需长久地进行下去,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伽师县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使当地村民逐步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为建设新农村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并且,随着传统工艺品制作的发展,创造了不少的就业机会,使一些原本外出打工的青年重新参与到本县和乡的经济活动中,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双重效益。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产品化方式主要有“物化”、“场景化”、“景观化”三种。通过这些方式,非物质文化资源才能真正走向市场,实现潜在文化资源向市场性文化产品的转化。
(四)加大旅游资源的多样性。文化是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传统手工技艺进行开发、包装和创新,与传统特色文化和艺术内涵相融合,与现有旅游资源进行组合,增加伽师县旅游资源的多样性和文化性,在为游客提供视角享受的同时,满足其文化认知权利。
(五)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产品的稀缺性和新颖性决定了一个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兴衰,尤其是很多非物质文化资源更能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进行对外宣传,以其稀有性扩大知名度,不仅可以以一种稀有的文化资源吸引旅游者,还能满足游客不同方面的文化需求,形成其它旅游产品外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当地收入。
(六)“原生态”开发策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无形旅游文化资源,它所体现的是深厚的文化积淀,只有将这种深厚的文化积淀原原本本呈现给游人,才能彰显其历史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必须注重其自身的“原生态”性,即真实性、完整性,使悠久的传统生产工艺走出伽师,让当代人审视曾经辉煌魅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文化安全,增强自豪感,提升区域软实力。
(七)科学性开发策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旅游产业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自然景观或古城遗址风光,非物质文化更能够满足游人的需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不仅仅是恢复原有生产面貌或规模,而是应该就该工艺的旅游价值转换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发方案。
非遗传承研究范文5
关键词: 少数民族 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 传承
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众多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收录其中,充分肯定了少数民族体育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存在于各种民俗、节庆、礼仪、休闲、娱乐之中,存在于传统体育技术技能实践之中,它以丰富的活动形式和高超的技巧性、艺术性反映并充实着民族文化的内容,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
1.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的传承分析
少数民族体育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形式,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少数民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近占了三分之一。
除了国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外,各省市也先后出台了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相应的保护措施。这些举措让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得到了进一步的保护。但是以目前的力度是不够的,“华北地区的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最多,占整个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43.6%,西部地区的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占有率最小,仅仅只18.2%。在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丰富的西部地区,只有少数的传统体育进入国家级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目录,说明我国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建立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提高”。①
1.1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传承的特点分析
1.1.1言传身教的传承方式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依靠代代相传保留下来,很多体育文化无法以文字方式加以传授,人们通过模仿、学习等方式,在上下代之间进行各种行为、技能、习俗的传承活动,从而使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得以延续。但同时这也制约了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的广泛传播,且家族式的单线传承很容易中断,易造成技艺失传,不利于保护和发展。
1.1.2传承土壤具有独特性
文化土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根基,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繁衍提供基因和养分。各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都是在其独特的文化土壤中发生、发展、演变和创新的。如,土家族的“摆手舞”、瑶族的铜鼓舞等,均带有明显的地域和民族色彩。每一个民族都因其所处的文化传承土壤不同而保持着独特的生产、生活和情感表达方式,而拥有独特的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
1.1.3传承形态生动鲜活
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动隶属于人类行为活动范畴,一般都不脱离地域、民族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以生动鲜活的形态代代传承。我们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活态的表现,可以了解过去人们的生产生活习惯,行为特征,以及思想观念等信息。非物质体育文化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生动鲜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以生动鲜活的形态传承,并使文化链得以延续,成为历史的一种活态见证。
1.2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传承中存在的问题
1.2.1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还停留在静态保护阶段
我国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是通过建立分级体系,命名制度、经费保障制度、代表作申报制度、奖励制度等措施来进行,这些保护措施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收藏、研究等静态保护的要求,但无法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和活态保护的需要。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除了要遵循“非遗”保护的总体原则外,更需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传承方式,使之在民众生活中得以延伸或维系。而静态保护只能保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形”,而不能保护其“灵”,无法发挥其蕴含的文化内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和价值观等抽象的东西。
1.2.2传承人濒危现象突出
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言传身教的特征使得传承人成为项目保护与发展的关键。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传承人难以凭借某种传统体育技能维持基本生存条件,且传承人的基本权益尚未得到保障,传承活动缺乏足够的外部环境(如财政、技术、法律等)支撑,同时那些身怀绝技的民间艺人门庭冷落,且大多年岁已高,如不及时传承,则会使这些“绝技”随着他们的去世而失传,甚至灭绝。
1.2.3民族传统体育法制不健全
法律法规是保障社会秩序良性运行的基础,也是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保护的基础。②目前,国家在具体法律法规方面并没有正式的少数民族体育专门法律条例,也没有专门的保护和开发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资源的法规文件,地方政府也缺乏具体的法规政策。法律法规不健全,不能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力量,不能规范、约束主体的行为,使其保护与传承处于一个“无法可依”的状态,这种状态必将阻碍我们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挖掘、整理、创新与运用。
2.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的传承对策
在文化、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部分少数民族民族体育文化正在受到冲击,一些文化特性正在消失,有些原生态民俗体育文化甚至正在走向消亡,离我们的时代而远去。在目前这种状况和形势下,利用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快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刻不容缓,且意义重大。
2.1关注少数民族体育传承人的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形态“保存”,更体现为对那些作为传承载体的传承人的活态的保存。③对传承人的培养是关系到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持续发展下去的主要因素。我们应高度重视传承人在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价值和地位,把传承人的保护作为整个保护工作的重点和中心来抓;通过采取法律、技术、行政、财政等措施,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和社会待遇,为其产品开发、技能展示、带徒授业等创造条件,以促进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的传承。
2.2将少数民族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运动中
全民健身是我国大众体育发展的根本方向,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国策,只有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运动中,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才可能获得最大化发展。只有把一些具有显著健身和娱乐价值的传统体育项目,通过“去粗取精”而成为集养生、健身、娱乐为一体的健身活动,推广到人们日常生活中,实现“保护”与“实用”的有机结合,才能使少数民族体育得到最好的传承和发展。
2.3将少数民族体育同区域旅游结合起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旅游成为人“发展需要”的必然选择。自然景观、民俗风情、体育活动形式共同构成了少数民族体育,而不同的自然景观、民俗风情正是不同群体在选择旅游时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把少数民族体育纳入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可实现旅游业发展与民族体育保护“双赢”,如内蒙古的“那达慕”、傣族的泼水节等。这种传统体育项目与旅游资源开发的有机结合,对挖掘、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注释:
①李杉.论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保护[J].体育文化导刊,2009.4:96-98.
②马辉,方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探源[J].宁夏大学学报,2004,(6):107-115.
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及法律制度.中国人大网npc.省略.
参考文献:
[1]李杉.论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保护[J].体育文化导刊,2009.
[2]马辉,方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探源[J].宁夏大学学报,2004,(6).
非遗传承研究范文6
关键词: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德都蒙古”是指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蒙古族以及祁连山北部居住的甘肃肃北蒙古族。广义上包括活跃在青藏高原的蒙古族,其历史可追溯至蒙・元时期。狭义上指17世纪以后迁入青藏高原的蒙古族,其主体是青海蒙古族以及甘肃、地区的部分蒙古族。在没有特指说明时,“德都蒙古”即指后者。“德都蒙古”这一称呼在很多蒙文书籍中都有蒙语记载。在汉语记载中一直习惯用“青海蒙古”或“西海蒙古”,由此一来“德都蒙古”名词就成了蒙古族圈内的自称法,其语义包含“上部”、“高处”、“源头”等自然环境特征,又包含“至尊”、“高贵”、“上等”等人文因素,因此,也被生活在此的蒙古族欣然接受,成为引以为豪的美誉和象征。在学术界,蒙古学研究或藏学研究,都不能绕开青藏高原的蒙古族而谈论历史问题,但由于缺乏一种能够涵盖其历史文化长流,又能集中体现其独特性的概念或视角,长期以来其整体性和延续性被各方有所忽略,大家对其历史文化仍然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因此,“德都蒙古”称谓或概念恰好弥补这一点,可作为历史的和发展的角度审视青藏高原蒙古族历史及未来发展的一个切入点和链接线。
由于人文环境的特殊性,“德都蒙古”既较好地保持了蒙古游牧民族固有文化传统,包括语言、习俗、民间文化以及一些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世界观等,又与广大东部蒙古地区有所差异,与新疆的卫拉特蒙古也有不同之处,继而形成特有的德都蒙古民俗文化。另一方面,在部分地区,由于社会环境变化,地理环境制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蒙古族与藏、汉等其他民族长期杂居、通婚,使许多风俗文化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形成了具有多元特色的民族文化而沿袭至今。因此,保护“德都蒙古”文化中极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挖掘其存在价值和艺术价值,显得紧迫而重要。
本文在梳理“德都蒙古”文化研究的基础上,以海西蒙古族为例来分析“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一、文献回顾
梳理有关“德都蒙古”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文化遗产研究,可看出呈现以下特点,从地域上来讲,蒙古族文化遗产的研究并不仅限于内蒙古,而是扩展到青海、新疆等地区;从学科上来讲,不仅限于从历史、宗教、心理和社会等学科的角度来进行,而是与考古、艺术、神话传说等资料相结合,从整个人类文化学和人类早期文明的起源、发展和传播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其成果主要按内容不同可以归纳为四类:
第一类是“德都蒙古”民间文学的研究成果。有贾儒的《青海湖畔传说》(1981年),齐布仁巴雅尔的《德都蒙古民间文学精华集》(1986年,内部资料),才布西格、萨仁格日勒搜集整理《青海蒙古族故事集》(民族出版社,1986年),海龙、乌云其格搜集注释《青海德都蒙古族祝赞词》(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3年),跃进主编《青海蒙古族民间口头文学集锦》(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8年),纳・才仁巴力的《德都民间文学概要》(民族出版社,2014年)等等,这些研究基本涵盖了民间诗歌、英雄史诗、民歌、谚语、传说、故事等德都蒙古民间文学的全部类型;才仁巴力的《论青海蒙古族古代文学发展特征》一文,从青海蒙古族历史文化形成的特点入手,探究青海蒙古族古代文学发展的基本规律,分析归纳其独有特征,从而论证青海蒙古族文学在蒙古族古代文学中所具有的独特地位和作用。以上这些研究,其价值不仅体现在民间文学和历史方面,更重要的是对于研究我国多民族的社会变迁、民族间文化关系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有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第二类是“德都蒙古”民俗与文化方面的研究成果。如贾儒的《德都蒙古文化简论》一书中介绍了一些德都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内容和知识,通过对那些似乎比较繁琐的民俗事项和文化规约的论述,在理性层面上对其本质特征和文化精髓有了一个较为清晰、深刻的认识。《德都蒙古民俗与文化变迁研究论集》中汇集了20余位国内学者以汉文发表的关于“德都蒙古”民俗及其社会文化变迁的30余篇论文。从其内容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包括“德都蒙古”饮食服饰民俗、信仰民俗、人生礼仪民俗方面的文章,如艾丽曼的《青海省河南县蒙古族服饰的演变及其文化内涵》、僧格的《青海蒙古族“羊胛骨卜”及其民俗――卫拉特民间巫术调查之一》等。第二部分是“德都蒙古”社会文化变迁与族群认同方面的研究。如南文渊的《青海蒙古族历史发展与文化变迁》,艾丽曼的《论青海河南蒙旗文化变迁的影响因素》,索端智的《文化涵化与族群认同――青海河南蒙古族文化涵化问题研究》,褚琼、徐黎丽的《多民族认同的变量分析――以青海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多民族社区为例》等文,睦史学、民俗学、民族学、社会学角度,探讨和分析了德都蒙古社会文化变迁的过程、特点及其影响因素。
第三类是关于“德都蒙古”历史方面的研究成果。芈一之的《青海蒙古史的几个问题》、韩官却加的《青海蒙古族研究综述》、古才仁巴力的《青海蒙古族部落的溯源与演变特征》、青格力的《17世纪中后期的卫拉特与河西走廊》、杜常顺的《清代青海的盟旗制度与蒙古族社会的衰败》等几十篇关于德都蒙古历史研究方面的论文,为德都蒙古文化遗产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第四类是关于“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研究成果。跃进的《柴达木民间文化――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青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之一《德都蒙古民间传说》(2014年)等。然而这些研究仍与民俗文化研究雷同,仅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分析和研究其内容,并没有涉及到如何保护的问题,未对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系统的思考。
梳理以上成果就会发现,该方面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居多,绝大多数研究着眼点侧重于德都蒙古文化某一文化遗产现象研究,而系统研究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变迁现象、生存现状、保护现状及保护策略等方面的成果甚少。基于此,本研究显得紧迫而重要,其意义可以归纳为两方面的价值。
学术价值:通过对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的调查研究,可使蒙古族历史及文化研究的内容有所拓展,使德都蒙古族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更具有系统性、全面性。
应用价值: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相当一部分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将会弱化,一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如何保护和传承德都蒙古文化,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对指导当地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践及其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民族认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等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这也符合国家当前有关实施文化战略部署,更为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节点的青海省增添民族文化亮点及文化旅游产业亮点。
二、“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现状
德都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集中分布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和祁连县等三个蒙古族文化生态圈。除此之外,还包括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等区域。其种类繁多,且丰富多彩。有民间文学(包括歌谣、神话、传说故事、谚语、史诗)、长调、戏剧以及美术和体育竞技(摔跤、赛马),传统医疗以及节日、婚礼等民俗事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宗教价值、艺术审美价值和旅游经济价值。德都蒙古人迁居青藏高原之后,承袭蒙古民族古老的传统文化,而且对周边汉、藏、回、土等民族产生过一定影响。同时通过不同文化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交融、相互影响,形成了丰富多元性文化。如,以藏文化为主流文化的青海省河南县蒙旗等。除此之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城镇化建设,传统游牧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封闭的游牧文化面临严峻的挑战,传统社会正在经历着变迁,文化遗产也面临消失、濒危、变异、衰退等情况。因此,保护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迫在眉睫。德都蒙古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地域文化,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就以青海海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挖掘整理收效明显,建立健全四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
海西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是从1986年6月开始。1988年6月至1991年10月间,文化研究人员深入基层,搜集整理了大量的民间文学,编辑翻译了《海西民间故事》《海西民间谚语》《海西民间歌谣》3本内部资料书,填补了海西蒙古族民间文学汉文翻译的空白,为海西州的抢救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工作打下了基础。从2003年7月份开始,在全国启动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背景下,海西州文化部门继续有目地、有计划地在全州范围内对许多民间艺人进行采访,挖掘并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先后又出版了《青海蒙古族民间口头文学集锦》(上、下)蒙文版,《青海蒙古族民间文学研究》(蒙文版),《青海蒙古族民间艺人》《海西那达慕》(画册),《柴达木历史与文化》《瀚海友情》《青海土尔扈特蒙古人》《青海海西蒙古族风俗文化》(汉文版)等民间文化书籍。其中,2009年出版的一书,是一本全面介绍海西蒙古族风俗文化的汉文书籍,对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文史资料。(以上资料来源于2014年7月2日去海西州民族文化中心访谈群众艺术馆研究员跃进教授时获取资料。)
自2008年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开展至以来,按照“不漏村镇、不漏项目、不漏种类”的工作要求,共普查登记13大类、22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56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通过普查,进一步摸清家底,建立数据库,完善档册管理,编制保护名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省、州、县四级名录体系建设和档案的建立健全工作。目前,海西州申报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国家级代表作名录的有3项,代表性传承人1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8项,代表性传承人10名;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17项。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走入学校――汗青格勒传承方式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跃与发展离不开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的传承,学校教育是“非遗”传承最为核心和带有根本性的举措。
《汗青格勒》作为海西蒙古族英雄史诗,主要以说唱的方式所表现的“活态”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主流文化的影响,人们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和多样化,对英雄史诗的认知越来越少,尤其是青少年,其生活观念和欣赏观念的差异,他们对传统英雄史诗多少表现出了冷漠和无知的态度。因此,英雄史诗说唱和演唱的民间艺人普遍年龄偏高,出现年龄断层现象,急需保护和传承。
为此,海西州政府于2007年建立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中,州教育局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进校园、进课堂。《汗青格勒》的传承就在海西州各民族学校中得到了良好的发展,由老艺人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利用学生假期,走进学校授课,培B了一批又一批说唱小艺人,并在舞台上进行表演,表现了孩子们对蒙古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扬和时代文明的追求。
(三)民间艺人传授文化遗产的行为――访老艺人曲日青
民间艺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载体,尊重和保护民间艺人,关注他们的生存状态,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以及支持和保障民间艺人传承活动的开展,是各级政府部门应该重视的一项工作。为此,海西州各级政府部门也非常重视,先后申请并成功审批1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蒙古族文化传承人就有10个,其中1名为国家级,9名为省级(见表1)。除此之外,为了及时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由海西州群众艺术馆研究员跃进在对海西州民间艺人的简历及学习过程进行全面调查搜集整理的基础上,编写了《德都蒙古民间艺人》(蒙文版)一书,书中收录了已去世和年长的老艺人的资料,成为研究民间艺人及民间文化的珍贵资料。为了使现有的文化得以传承,海西州十分重视由民间艺人传授文化遗产的途径。
“孟赫嘎啦”文化节是近几年出现的为了丰富牧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了传承发展民间文化而创办的新的群众文化节。“孟赫嘎拉”是蒙古语,意为永不熄灭的火焰。这一节日是海西州群艺馆和柴达木报社为丰富牧民文化生活创办的一项创新活动,是以诗歌朗诵为主的文化节,并且仅限于牧民参加比赛。自2002年在都兰巴隆地区首次举办以来,已在全州各地成功举办了十一届,日益激发了海西蒙古族群众诗歌创作的热情,涌现出―批牧民民间艺人和优秀诗歌作品。文化节也从当初单―的诗歌朗诵,逐年推陈出新,不断丰富内容,拓展到如今的长调、说唱以及采词、拉利等不同风格的表演项目。孟赫嘎拉文化节是富裕起来的牧民精神文化生活的真实写照,已经成为草原牧民进行文化交流、继承传统、展示才能的最佳平台,尤其在挽救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加强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民族文化事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第十一届节孟赫嘎拉文化节与第六届蒙古族那达慕有机融合,更加凸显出节日的传承功能。
(六)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的结合
传统文化对于现代旅游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特殊的旅游资源,经适度的规划与开发,打造为不同类型的旅游产品,吸引游客进行消费,其发展潜力非常大。同时,旅游又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重要手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得到进一步体现。通过精心打造高品质的文化旅游产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让更多游客欣赏、体验民族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借此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激发民族自豪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一个更为适宜的生存环境,这是现代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贡献之一。
海西州经济发展迅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城市化率高,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发展前景也较好。在采访专家跃进时也了解到海西将一些民俗文化作为旅游产品开发,如祭敖包、祭火等文化遗产,成为海西乃至青海省极具有特色的民俗旅游产品。海西州政府以建设“高原旅游名州”为奋斗目标,正在投资建设德令哈德都蒙古文化旅游产业园。它是以德都蒙古族文化为主题,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演艺、民族竞技体育、休闲、体训、旅游、度假为一体的多元化、多功能大型产业园,主要由德都蒙古族文化博物馆、柴达木岩画公园、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那达慕和汗青格勒文化墙、蒙古族哈萨克族民俗村、德都蒙古饮食文化产业基地、非物|文化演艺厅、柏树山旅游景区等组成。用充满德都蒙古文化特色的设计,将柏树山德都蒙古族旅游文化产业园打造成集历史文化观礼、休闲娱乐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景区。由此,体现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也能明确在其保护中政府所发挥的作用。
三、“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可持续发展思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研究,主要强调整体性、活态性遗产保护,推广文化生态的理念,彰显文化遗产的艺术价值及经济价值。
第一,确立生态文化保护战略目标,进一步推进“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第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明确重点发展区域、产业目标、重点项目、传承人培养。以此科学有序推进“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激发和增强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自身文化的自豪感和保护的自觉性,这是保护和弘扬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有效的策略之一,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途径。
第三,根据“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情况,确立遗产各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管理、检测及评价体系,做到保护与发展协调进行,凸显可持续发展理念。
第四,创新“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及发展,推进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保护珍贵的“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五,将“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纳入到国家积极推进的重大战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项目中,争取国家层面的投入与保护。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西部项目(16EH19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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