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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传承调研报告范文1
关键词:台州;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旅游开发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7-0072-04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五大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传承性、社会性、无形性、活态性、多元性和民族性等特征。
旅游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旅游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文化活动,本身具有继承、发展和保护文化遗产的功能,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许多项目就是优质的旅游资源,可以赋予旅游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是可以适度加以开发的。只要找到科学合理的开发方式,正确处理好旅游开发和文化保护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业的发展是可以实现良性互动的。通过保护性旅游开发,能更好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焕发其应有的生命力,能更好地永续性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台州位于浙江省沿海中部,现市区由椒江、黄岩、路桥3个区组成,辖临海、温岭2个县级市和玉环、天台、仙居、三门4个县。台州古属瓯越之地,这里山海神奇、历史悠久、文化深厚,两千多年的传承与发展,留下了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据统计,从2003年开始,台州着手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先后公布了4批共 229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各县市区也相应地公布了县级名录。在整个浙江省,台州入选国家和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位居前列。其中,有10个文化项目入选国务院确定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台州乱弹、天台济公传说、天台山干漆夹苎技艺、仙居花灯、临海黄沙狮子、温岭大奏鼓、临海词调、黄岩翻簧竹雕、仙居彩石镶嵌、仙居九狮图,还有台州玻璃雕刻、临海剪纸和台州刺绣等64个项目入选省级名录。
总的来看,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门类齐全,精品不少,比较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间文学
台州自古拥有众多民间传说、谚语等,内容丰富、感人,是台州人智慧的结晶。如戚继光抗倭传说、济公传说、寒山拾得(和合二仙)传说、赵康王南渡传说、大陈岛传说、黄岩蜜橘传说、蔡缸爿故事、台州老话、气候谚语、渔业谚语等。
(二)民间音乐
台州的民间音乐来自于生活、劳作或,并结合乐器、动作,形象地反映了人民的现实生产生活或信仰,本土气息浓厚。如作铜锣、细吹亭、莲子行、天台山佛教音乐、道教南宗洞经音乐、台州船工号子、仙居山歌等。
(三)民间舞蹈
台州的民间舞蹈由群众创作,又在群众中传播和传授,具有独特的表现和传承方式。如黄沙狮子、上盘花鼓、大石车灯、大奏鼓、坎门灯塔鱼灯、叠罗汉、卷地龙、亭旁杨家板龙、闹湖船、大田板龙、九狮图、鲤鱼跳龙门、十八罗汉等。
(四)民间戏曲
台州人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富有地方特色的戏曲艺术门类。他们运用不同的表演艺术,结合唱、念、做、打等技巧,演绎了台州乱弹、黄沙乱弹、临海词调、路桥评书、路桥莲花、路桥花鼓、道士戏、道情、黄岩评书、黄岩白搭等。
(五)民间工艺
台州民间工艺源远流长,种类多样,工艺精湛,有仙居针刺无骨花灯、天台干漆荚苎工艺、台绣、玻璃雕刻、黄岩翻簧竹雕、路桥灰雕、临海根艺、剪纸、枧桥鼓、温岭石雕、海洋剪纸、门神画、贝雕、三门石窗、黄岩漆金木雕、米塑、彩石镶嵌等。
(六)民俗风情
台州的民间习俗和传统节日丰富多彩,颇具地域特色,如庙会、婚俗、洞房经、海洋渔俗、椒江送大暑船、路桥开年节、温岭石塘小人节、黄岩宁溪“二月二”灯会、临海正月十四夜元宵、状元游街等。
如何使这些祖宗遗留下来的宝贵文化遗产能很好地得到保护并不断传承、发扬,如何通过保护性旅游开发来实现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共赢,是值得研究的。
二、台州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一)台州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台州把旅游业作为新的支柱产业加以培育和扶持,政府逐步重视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开发渐渐向深度拓展,旅游产品亦有所增加。
1.依托民俗风情旅游,积极开展有特色的展示活动
台州依托蓬勃兴起的民俗风情旅游,积极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如紧抓民间艺术场馆建设,已建成台州刺绣博物馆、吴子熊玻雕艺术馆、黄岩区翻簧竹雕艺术馆、温岭市石雕博物馆、仙居县无骨花灯展馆和临海民俗博物馆等,能让市民和游客领略到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提高对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同时,利用地方旅游节庆活动来传扬非物质文化。如临海的古长城节,温岭的曙光节、石文化节,玉环的海岛文化节,仙居的油菜花节,黄岩的柑桔节,天台的云锦杜鹃节暨济公文化节,三门的青蟹节等,都推出了集民间艺术、民间音乐、民间表演、民间习俗等于一体的大型民俗风情活动,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复活和宣传,并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此外,在温岭、仙居等地红火开展的“农(渔)家乐”旅游中,也重视了非物质文化内涵的挖掘,乡土特色浓厚的大奏鼓演出、农具打击乐表演、婚嫁仪式、“快乐手工匠”演出等都已成为重要的旅游项目。
2.开发具有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
一些具有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景点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发。例如:仙居县白塔镇高迁古民居、玉环县东西文化村等,特别是三门蛇蟠岛旅游区和仙居皤滩传统建筑群落旅游区已入选首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点名单。三门蛇蟠岛旅游景区内建有石窗艺术博览园,石窗林立,造型多样,不仅有浅浮雕、浮雕、深雕、半圆雕、圆雕、透雕等各类工艺精致的镂空雕花石窗,而且每个石窗均有一段神奇的传说,文化内涵丰富。仙居皤滩传统建筑群落旅游区则集唐、宋、元、明、清、民国时遗留下来的民宅古居于一体,气势宏伟、布局精美。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和相似的人文环境,使这里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着原始的风貌、技艺和格局。该景区内有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仙居花灯,列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盐埠商号和古民居建筑艺术、香沉木雕、卵石镶嵌、仙居石窗,还有参与景区表演的非遗项目鲤鱼跳龙门、卷地龙等。所有这些,都使皤滩古建筑群落蕴涵着极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吸引了众多游人。
(二)台州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中存在的问题
台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方面虽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对非物质文化旅游资源的挖掘、开发和保护,措施上还不够深入有效,保护性旅游开发的理念尚需加强。
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和保护联动发展的重视还不够
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地方相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资源在提升旅游项目品位中的作用,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深刻领会旅游开发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相关部门之间由于相互沟通不够,没有形成合力。政府配套政策没有很好落实,经费投入不足,造成保管民族民间文化资料的设施落后、设备陈旧,民间艺人的生活和传承存在困难,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较难,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发掘和利用程度有限。而在已开发的非物质文化旅游活动中,又存在经营部门因经济利益驱动,任意改变民间遗产的内涵,以迎合时尚,使其失去原有的文化特性等现象,一些破坏性建设也时有发生。
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研究与宣传力度仍须加大
目前,台州虽有一些民间文化艺术社团组织,对本地非物质文化进行研究,但对如何利用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对如何保护性地发掘非物质文化资源使之为旅游产业服务方面的研究还很不够。在台州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特别是旅游产品的营销过程中,对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宣传力度不大,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使台州许多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不为外界了解,也为本地干部群众所不知。现有的展示场馆虽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规模不大,设计单一,影响力小,利用率低,缺乏全方位展示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高规格展示场馆。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知道得不多,保护意识不强。
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开发模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台州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但在非物质文化旅游开发上,文章还没有做足、做透。具有鲜明特色的非物质文化旅游项目不多。已开发的非物质文化旅游基本上还停留在简单的“参观型”为主,体验性不够,项目类似,风格雷同,缺乏新意、创意与个性吸引力。另外,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旅游工艺产品也未得到很好开发。旅游六要素之一的“购”一直是台州旅游业的缺陷。台州虽有众多精湛的民间工艺,但作为非物质文化旅游产品的数量却有限,一些工艺品如仙居无骨花灯、黄岩翻簧竹雕等,由于本身制作难度大、价格偏高、消费渠道不顺畅等原因,很难作为旅游纪念品进入市场,加上一些手工艺传承人市场意识淡薄,政府也没有相关法规保障他们的利益,导致他们不敢贸然把这些商品推向市场,只在小范围内进行交易,因此没有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
三、加强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对策
在当前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开发能反映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已成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为求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双赢,采取保护性的旅游开发策略是一种必要和可行的选择。台州政府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进行有效结合,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产业化的步伐,同时,通过旅游开发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尽可能减低旅游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坚持文旅互动,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管理机制
台州地方政府和文化、旅游等部门要转变观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旅游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文旅互动,树立以文化促进旅游发展,以旅游开发带动文化保护的发展思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基金,并严格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需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统筹进行,分门别类,合理利用。因为并非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可以成为旅游资源,所以应筛选一些对游客具有旅游吸引力并适宜转化成为旅游产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使之可持续发展。在旅游开发中应坚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生态性,防止肤浅的异化现象出现。坚持以“软开发”为主,努力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娱乐审美、文化生态等价值,进行展示、传播、弘扬。防止过多的“硬开发”和大兴土木建设之风。而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和利用,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管理。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相关的政策条文,实行政府监管。要建立健全旅游工作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公众舆论监督机制等,杜绝破坏性开发。
(二)加强宣传展示,力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同步进行
加强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宣传和展示工作,是做好非物质文化旅游产业化发展和保护的重要手段。台州政府应整合各方资源,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展览、展示、表演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纳入旅游开发的进程中。例如,通过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为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和旅游参观提供硬件支撑。在巩固发展已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建设特色鲜明的民间博物馆或专题艺术馆,政府、企业、团体及个人要一起努力,收藏和展示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可在台州市区设立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泛征集民族民间艺术精品和资料,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记录、保存和宣传,集中展示全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提高人们对多姿多彩的台州民间文化的了解,自觉增强保护意识。在非物质文化旅游发展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标识解说系统、旅游信息系统,制作多元化、个性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书籍以及音像制品,建立遗产旅游信息网站,突出遗产与旅游结合的独特方式,并辅以FLASH 动画、影视片、在线观赏等其它形式,展现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形象;整合现有的旅游节庆活动,进一步充实活动内容,提高各项活动的非物质文化内涵,以展示台州民间特色文化的独特魅力,增强对旅客的吸引力;依托本地非物质文化资源,在旅游景区景点将一些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向当地居民和广大游客进行展示,聘请民间艺人在旅游景区进行传统艺术表演,并加强导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讲解和传播,提高人们欣赏、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能力;建立和强化当地政府与企业联动的市场化、一体化旅游营销机制,积极参加国内、国际大型旅游博览会、交易会,加快国内外旅游市场的开拓步伐等。
(三)创新开发方式,精心推出具有非物质文化内涵的旅游项目
旅游业发展的趋势表明,具有文化内涵的旅游项目,将越来越受到广大旅游者的喜爱和欢迎。非物质文化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最贴近大众生活,最富有生活情趣,最具有纪念和象征意义。台州应在精心设计包装的基础上,尽快推出更多非物质文化旅游项目,注意在开发观赏项目的同时要积极开发体验型旅游项目,并设法让这些项目进行合理组合,赋予景区、景点以更丰厚的文化、历史、民俗、科学内涵,进一步扩大旅游市场。
1.发展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
对台州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持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可发展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对当地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资源,进行真实、动态、整体和可持续保护。就如仙居皤滩古街那样,依托保存完好的历史风貌,把民间诸多的传统项目嫁接进古老的景区中,推出诸如“江南古镇游”、“古街风情游”、“古村探秘之旅”等特色线路,以创造良好的市场与文化效应。
2.做大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活动项目
以当地形成规模的民族民间艺术活动为基础,进一步突出主题,弘扬台州山海特色,形成旅游品牌效应,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着力做大做强天台山旅游文化节、临海江南长城节、温岭石文化旅游节、玉环海岛文化节、仙居南北民歌擂台赛、三门青蟹节等旅游节庆,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品牌,如融入济公、和合二仙、威继光抗倭等传说,突显天台山佛道音乐、临海词调、黄沙狮子、温岭大奏鼓、仙居山歌、玉环鱼灯舞、三门板龙等民间音乐舞蹈,展现天台干漆夹苎造像、仙居无骨花灯、温岭石雕、三门石窗等杰出工艺,传扬玉环坎门、温岭石塘、箬山渔区风情文化及三门海洋渔俗文化等,把旅游节庆办成集文化交流与合作、民族民间艺术展示、旅游资源推介、商贸洽谈、大众体育健身、饮食文化荟萃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活动,使之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3.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
充分运用当地非遗文化资源,开拓旅游项目,加强包装和宣传,增添景区的人文色彩,营造独特的体验氛围,形成有吸引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和经典线路。如天台山是中国独一无二的“佛宗”“道源”双栖之地以及“和合文化”的发祥地,可以围绕“佛宗道源、济公故里、寒山子隐居地”这三张王牌,形成核心景区,合力推进宗教民俗旅游,确立天台旅游产品高品位雅文化品牌。又如三门蛇蟠岛,可在进一步建设石窗艺术馆的基础上,建造三门湾博物馆、海洋民俗馆、启明博物馆、特色农产品馆,建造民俗村、书画村、音乐村等,展现古朴、醇厚的海天村庄风格和乡土气息,形成滨海旅游胜地。另外,还可将台州地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点组合串联,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专线”,如积极构筑天台-仙居-临海-三门“新天仙配海誓山盟”旅游线路,通过整合各景区特色民俗文化项目,增大游客流量,并重视游客的参与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发现之旅、非物质文化遗产修学之旅等,丰富台州旅游线路产品内容。
(四)积极拓展渠道,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文化商品开发
旅游商品可以代表一地的文化品格,对区域旅游经济的增长也起到重要作用。台州政府应加强政策服务和引导,以多种形式特别是通过提供必要的经费来扶持和鼓励专家学者、非遗传承人及旅游企业等,联合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的研究与开发。如制作民间工艺品、音像制品、精美画册、特色风味食品等,扩展市场空间,促进产业化发展。
特别是台州的民间手工艺品较具代表性,像台州玻雕、台州刺绣、黄岩翻簧、临海泥塑、临海枧桥鼓制作、天台干漆夹苎技艺、仙居无骨花灯、温岭石雕等都历史悠久、富有浙东文化特色,有关部门可根据新颖性、美观性、地方性、文化性、实用性等原则进行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为了既提倡手工艺品的“原汁原味”、保持手工艺传统的精湛技艺,又考虑把手工艺企业和作坊做大做强,解决手工艺生产企业和艺人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在开发民间手工艺品的实践中,要善于将传统工艺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企业和艺人可安排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创作一批纯手工精品,供政府、博物馆和个人收藏,以达到抢救、继承民间手工艺的目的。同时,推进技术改造,以机器生产代替部分纯手工,开发一些适应不同游客消费层次的产品,降低成本和价格,满足大众游客的消费需求。用工艺精品的声誉为大众产品树品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促其打开市场销路,实现经济效益。以市场化的产品养工艺精品,积聚财力支撑企业培养人才和艺人创作精品,这样就可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与保护双赢的目的。
另外,为引起人们对旅游工艺商品的关注,还可进行体验化的开发设计。如建设一座市级的“民间手工艺精品展馆”,集展示、售卖、互动制作手工艺品为一体,形成特色旅游;在旅游景区建立某某非遗工坊或大师工作室,给非遗制作体验提供一个良好的文化空间;也可将简化了的非遗制作引进相关学校的手工艺制作课程中。这样,一方面可以激发人们的兴趣,提高购买欲,另一方面也加深了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促进了传统工艺的传承。
总之,旅游开发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有效方式,在科学和保护的前提下的旅游开发,不仅可以弘扬和传承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还能发挥旅游产业化的市场优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功能得到延续, 并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相信在台州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定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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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about the protective tour development of the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Taizhou
LIN Yin
(Economy and trade management school,Taizhou college,Taizhou 318000,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