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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范文1
首先,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中,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主要的目的是提高职工在住房方面的能力,一方面提高商品房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进行妥善的管理与控制,能够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利用率与安全性。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与其他的银行业务相比风险较低,能够为银行带来可观的收入,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的有效控制,能够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商业银行的信任,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分析
2.1制度方面存在的风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在运行的过程中采用委托商业银行的模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能够对住房贷款业务进行直接的办理,但是却需要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带来的各种风险。这种业务办理与风险承担相分离的现象,导致银行不重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回收工作,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又不足,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还款监督方面比较被动。
2.2政策方面存在的风险
首先,住房公积金具有政策性特征,决定其服务对象为中低收入者,其中部分职工的收入水平低且不稳定,这部分职工在偿还能力方面不足,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其次,住房公积金采用属地化管理模式,地方政府会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个人住房贷款指标的方式拉动区域住房消费。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片面追求贷款数量而忽略贷款质量的问题,导致不良贷款的比重有所增加。
2.3信用方面存在的风险
首先,主观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部分借款人自身的信用意识比较薄弱,在购房贷款时只考虑借款并未做好按时还款的准备,甚至有部分借款人抱着不还款也不会怎样的态度,最终出现蓄意欠款不还的情况。其次,客观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借款人由于疾病、车祸等意外事故造成自身的伤残或死亡,最终没有能力对贷款进行按时的偿还。最后,社会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在体制改革、企业破产等社会原因的影响之下,导致借款人出现失业、下岗等情况,无力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2.4组合贷款方面存在的风险
组合贷款指的是借款人在购买住房的过程中同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两种贷款,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虽然偿还利率比较低,但是在金额方面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所贷金额不够,借款人就必须要申请银行住房贷款。在组合贷款的情况下,借款人所购房屋的产权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共同保管的,如果出现逾期未还的情况,银行在补还方面存在先机,可以先将商业银行贷款的归还进行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于被动地位,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
2.5房屋方面存在的风险
房屋风险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建筑的过程中,房屋交付时间、质量等出现问题,或者小区绿化、公共设施等不符合购房时的承诺,导致借款人与开发商之间出现矛盾与冲突,如果矛盾不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借款人可能会出现不按时偿还贷款的行为,从而造成贷款风险。尤其是二手房贷款,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很多关联交易,例如亲属之间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只是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并不进行房款交易,借款人借购买二手房屋所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款项并不是用于支付房款,导致贷款风险增加。
2.6抵押物处理方面存在的风险
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需要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将所购买的房屋抵押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借款人出现了逾期还款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依照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当前,社会保障机制并不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使向法院提出诉讼,也很难收到良好的效果,即使胜诉,抵押物处理的执行也非常困难。
3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3.1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综合化
在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通过不同的方法实现管理的综合化,促进住房公积金贷款综合管理效率的提高,为住房公积金全面管理提供良好条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过程中,要实现质量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通过质量管理实现贷款模式创新,从而对贷款实现全面的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要对相关的管理政策进行了解与分析,通过正确的管理理念为民生问题的解决奠定坚实的基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与职工住房保障有着密切的联系,必须实现控制措施的优化与完善,实现管理的全面化与多样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风险模式的优化,全面分析各种风险的形成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效率。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与贷款管理之间应该形成联动机制,实现管理策略与风险控制之间的相互结合,从根本上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水平。
3.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化
3.2.1实现委托贷款管理机制的改革
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制度性风险,最为有效的消除途径就是消除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进行直接的运作,从根本上实现权、责、利的相关统一。针对当前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管理的现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与银行之间签订相关的合同,对双方的风险责任进行明确。
3.2.2实现贷款政策化解机制的建立
政府应该实现贷款政策化解机制的建立,为中低收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相应的贴息制度、担保制度,让这些职工不仅能够顺利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能够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对中低收入职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从而缓解职工所承受的债务负担,从根本上对贷款风险进行化解。
3.2.3实现贷款个人资料库的建立与完善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贷款周期比较长的特点,在整个贷款周期中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其中职工个人的信用情况对贷款还款的安全收回有着决定作用。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充分利用职工公积金账户的相关信息,实现贷款个人资料库的建立与完善,对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务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的监测,以此来推测借款人的就业、收入等情况。如果发现异常,应该对个人资料库的相关内容进行查阅,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3.2.4实现贷款风险准备金的建立与完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与要求,从每年的住房公积金净收益中计提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一般情况下计提比例应大于等于增值收益的60%。贷款风险准备金的主要作用是对未按时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的资金损失进行核销,从而实现贷款风险抵抗能力的有效提高。
3.2.5实现贷款配套措施的进一步完善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周期较长的特点,担保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向政府提议,实现廉租房的开发与政策出台,实现城镇住房保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贷款的抵押权人,在对抵押房屋处理的过程中需要让借款人迁出,借款人在这个过程中就面临着居住方面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对此进行妥善的解决,一方面会引发相关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房屋处理造成影响。在这个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地依靠法律手段强制执行,要从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入手,让借款人能够得到廉租房,从而为抵押权的实现创造条件。
3.2.6实现各项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
首先,依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特点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操作与实施规范的建立与完善,从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管理、控制等程序进行有效的控制与规范。其次,要注重对日常贷款业务管理的强化,实现贷款办理人员责任意识、自律意识的提高,实现贷款审核机制、内控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最后,制定与实施审核放贷责任制,将贷款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实现贷款收回力度的强化,确保逾期贷款的顺利回收。
4结论
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范文2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管理、公积金制度
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问题。从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初期,就把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此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
其目的就是为了把住房公积金管理纳入法制化、 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储蓄、低存低贷封闭动作”的政策性住房储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其风险也是必然存在的,并贯穿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全过 程。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风险早已引起人们重视,专家、学者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者 都从不同侧面对此作出过研究,并在实际中采取了各种方法、措施加以防范,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住房公积金风险种类
住房公积金的风险主要分为归集风险、贷款风险、国债风 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类别。1、归集风险:是指住房公积金在缴存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带来的资金和利益损失的趋势和可能后果;2、贷款风险:主要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收不回来的可能;3、国债风险:是指通过券商在交易所债券市场购买的记账式国债,绝大部分已被券商挪用质押,作为券商偿还到期回购款的质押券,使得以住房公积金购买的国债不能按时结算 利息和造成住房公积金损失的风险;4、信用风险:即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5、利率风险: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所面对的风险。
站在另一角度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由非理产生的贷款风险。主要有:(1)发放人情贷款;(2)借款人故意不还贷款;(3)借款人挪用贷款;(4)住房未按规定设定抵押和办理保险。
2、理产生的贷款风险。尽管借贷双方的行为都表现得十分理性, 但还是会产生一些难以预料的贷款风险,主要有:(1)借款人的收入减少,无经济能力归还贷款,而借款人又没有第二处住所可以腾空抵押住房,以便处置抵押住房,清偿贷款本息;(2)抵押物或质押物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而借款人又没有经济能力归还贷款,造成贷款不能按期足额收回;(3)有关贷款经办人员的疏忽大意,造成贷款不能按期足额收回, 或借款人疏忽忘记按期还款;(4)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不完善造成的贷款风险。
二、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措施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提供自己或他人的第二可供住所, 以便因不能按时还款能及时腾空住房,处置抵押物变现还贷。
2、建立贷前面谈制度。由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人与借款申 请人面谈,建立面谈记录,贷款经办人和审批人应根据面谈记录 等资料,对贷款申请人的购房意图、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提供 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确定具体贷款额度、期限。
3、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基础,是保证。没有科学的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也就会失去方向。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控制和管理,也必须从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缴存制度抓起。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对原有的缴存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必须有统一的计算口径。对确属经济困难的单位,建立缓缴和降比缴存制度,规范单位缴存行为。
4、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内控机制。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管理不善,没有制定科学的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内控机制,就是要保证缴存、上机、复核三项业务和相关科室之间 相互制约。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工作人员在收到住房公积金后,在规定时限内将住房公积金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并将缴存凭证传递给复核人员。一月一对账,年底对总账,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单位、单位与个人账户、账证、账实全部相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内部管理的制度设计、管理理念上必须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保证资金安全。
5、建立住房公积金协理员制度,规范单位缴存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离不开各单位的支持和经办人员的配合。为促进各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防范风险,可在月缴存额 达 10万元以上或缴存职工超过 500 人单位,聘 1 至 2 名住房公积金协理员,督促本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负责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变更、基数调整、支取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可根据协理员工作业绩予以考核,并给予适当奖励,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
6、加强住房公积金检查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不断扩大,缴存对象由公有制经济单位发展到公有制、股份制和私营经济等多种性质单位,住房公积金工作更加复杂。为防范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必须加强检查,联合国资委、税务、劳动保障、经委、商务、工商联、工会和审计等社团组织和部门,定期对各类单位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引起单位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重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受托银行代收住房公积金的,每年与受托银行签订考核责任制,定期与人民银行对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以规范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行为,防范住房公积金代收风险。
总之,随着我国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贷款余额在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贷款风险也日益加大,关注并合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已不容忽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以预防为主,以自身制度完善,合理控制为基础,不断强化贷款风险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贷款风险产生。
参考文献:
1、蔡济钧 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中外企业家 2006年第6期
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范文3
关键词:内部审计;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
一、住房公积金主要经营风险分析
(一)财务管理风险
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缴存资金、委托贷款回收资金不及时入账;第二,违规确定受托银行,不按业务需要开立银行账户,违规转存资金;第三,不按规定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第四,定期存单保管不善,被违规利用或到期不及时兑付收回;第五,滥用印鉴、支票、重要空白凭证;第六,擅自处理抵押资产;第七,篡改凭证、账单;第八,违规筹集资金。
(二)归集风险
住房公积金在缴存方面存在诸多不规范性:如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下,缴存基数不规范,或只给部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
(三)公积金使用风险
公积金使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提取、贷款风险和购买国债风险。提取、贷款风险主要表现在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发放贷款;超额度提取、放贷,超期限放贷;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购买国债风险主要表现在未经管委会批准购买国债;在证券市场购买国债。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措施分析
(一)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一,缴存资金、委托贷款回收资金应及时入账,建立中心与银行按日对账制度,中心应及时将缴存资金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利率计息;建立对受委托银行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手续费挂钩,要求银行将委托贷款回收资金及时入中心账户,并畅通职工查询、对账、投诉渠道,建立职工举报处理机制。第二,确定的受托银行报经管委会决策,签订的委托协议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不得在银行多头开户;不能为私利随意转存资金,应建立资金调配管理制度,资金调配必须与业务需求挂钩,并对需求情况进行分析测算,合理调配资金。第三,应按“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核定,或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两种办法选其一,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互换、变更。第四,定期存单应妥善保管,建立定期存单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账册和存单保管实行岗位分离;建立定期存单备查簿、并利用信息技术设置到期预警,到期及时兑付收回。第五,财务印鉴必须实行分人保管,完善支票、重要空白凭证的购买和使用登记制度;制定重要凭证保管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建立明细备查簿,账证分离,定期核对。第六,建立抵押物明细台账,专人保管资产,实行岗位分离,不定期检查,依法进行处置。第七,重大筹资方案须经管委会审批,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并关注利率、筹资成本、偿还能力等风险,采用最佳融资方式,加强债务偿还的管理,对偿还本息作出适当安排。
(二)积极督促,依法归集
对于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经多次沟通单位执意不缴公积金,应下发“限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通知书”;在限期办理指定期限内仍拒不办理,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既未自动履行又未提出陈述或申辩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逾期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督促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期缴存;长期逾期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下发“限期缴存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仍拒不履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缴存基数和比例不规范等问题,可通过协调逐步规范。
(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发放贷款,应建立信息核查、协查制度,通过与房地产权交易部门进行信息系统联网查询,城建部门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协查,民政部门进行有关证件核查,公积金行业单位进行异地贷款缴存情况协查,严格审核申请人相关资料;规范操作程序,及时传递贷款在线审批信息,建立岗位制约机制,加强业务稽核;明确提取、贷款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按照“先审批,先放款”办法进行放贷;个人贷款业务实行面谈、面签制度,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实行业务办理全程系统审核,不留空白点;建立违约、逾期贷款风险预警、催收制度,及时收回贷款利息、本金。对于超额度提取、放贷,超期限放贷,在信息系统设定限制条件、额度、期限。对于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应建立审批岗位制约机制,关键岗位轮流制度,设立举报箱,投诉热线等有效方式,鼓励员工及群众举报、投诉中心内外部的违规违法、舞弊和其他有损中心形象的行为;购买国债须经管委会批准,仅限在银行购买,并妥善保管凭证,实行定期对账制度,到期及时兑付并收回本息。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中心在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上,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岗位制约机制,审批机制,关键岗位轮流制度,重大事项联签制度,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和密码分类管理制度,风险预警机制等,提高计算机信息管理,着重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尽早披露,及时纠正偏差,跟踪落实整改情况,最大限度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
参考文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
[2]《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9】149号) 1999年10月9日.
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范文4
今年来,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喜报不断,捷报频传。记者在苏州分行行长束兰根的案台上看到一串串令人激动的数字:2011年,分行综合竞争力在交行系统中排名第2,比上年提升了5位,为系统内排名提升最快的分行之一;内控评级达到总行考核优秀A类行,为全系统七家A类行之一;截至2011年末,人民币存款余额803.34亿元,比年初增加79.84亿元,增幅11.04%;人民币贷款余额617.39亿元,比年初增加67.24亿元,增幅12.22%;截至2011年末,完成总行中间业务净收入年度计划168.95%;截至2011年末,不良贷款占比仅为0.39%,比年初下降0.11个百分点。
数字是无声的,却又是实实在在的。记者通过深入采访听到了数字背后的一个个丰富多彩的故事,并为这家银行非同凡响的功底而深感折服。
【一】
金融作为经济体运行的血液,只有转变金融业发展理念,促进金融业自身快速发展,才能实现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对此,苏州分行响亮的提出:创新引领发展,科学推动转型,实现速度分行、质量分行、效益分行、和谐分行的“四大目标”。为此,该分行密切关注新形势下存款来源,创新业务发展渠道,以“银政合作”、“银银合作”、“银基合作”、“银信合作”、“银保合作”、“银贷合作”等新型发展平台批量营销客户。首支国家级母基金——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100亿元中新产业基金相继成功中标;以“商检通”系统、非税业务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产权交易中心业务系统等实现与政府相关系统的无缝对接;关注民生工程,成功营销苏州市公积金存款归集业务以及市区、园区公积金贷款发放业务,率先完成苏州市区首单公积金归集业务,中标苏州市民卡项目;积极推进与苏州银行、国发集团、农发集团、东吴证券等大型国有集团的全面战略合作。
在准确研判经济金融发展形势的前提下,苏州分行明确中间业务在业务转型中的基础地位,多渠道、多角度、宽领域挖掘促进增长的途径和渠道。通过加快银行卡、结售汇、汇兑业务等传统中间业务发展的同时,以业务创新为抓手,不断发掘中间业务新的增长点。
【二】
创新,是一个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对此,苏州分行创新业务,转型推进,有效提升综合竞争发展能力。一方面,苏州分行全力推进与苏州大学、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的战略合作,做深做透“财智校园”全面金融服务方案。成功首发金农小贷卡,深度挖掘小贷公司及其借款人等优质客户资源。全国首发“3D网上银行”,颠覆传统网银体验。另一方面,苏州分行以科技金融树品牌。交通银行首家、苏州地区首家科技支行成立一年多来,科技金融“苏州模式”影响力日益扩大。创新推出15款专属金融产品,形成了“科贷通”、“税融通”、“信用保险保证贷款”、“投贷通”、“(拟)上市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五项主打产品。依托创新产品平台,截至2011年末,对接苏州市科技型企业389家;与301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建立了授信业务关系,贷款余额为72.66亿元;其中给予19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授信额度27.65亿元,贷款余额11.74亿元,户均605.17万元。在总行领导的支持下,2011年,再次把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向前推进一步,成立了准事业部制的科技金融部,以“三专、四化”打造科技金融新高地。经过努力,2011年11月17日,交通银行博士后工作站、南京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苏州实验基地正式成立,分行将进一步打造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平台,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形成完整科技金融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