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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工作方案范文1
关键词:临时支座 永久支座 简支 结构连续
中图分类号:U448.21+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概况
重庆渝湘高速公路洪(安)上(官桥)段第H9合同段,位于重庆市秀山县境内。起止桩号K33+060~K36+380,主线3.320km。有大桥3座:梅江大桥,跨径4×40m;平江大桥,左幅跨径8×40m;右幅跨径8×40m;田家湾大桥,左幅跨径13×40m;右幅跨径12×40m;上部构造为P.C连续T梁,下部构造为双柱式墩、轻型桥台、U台、桩基础、扩大基础。
原设计上部体系转换方案
桥墩上设置临时支座,中间保留永久支座,临时支座用硫磺砂里边敷设电阻丝,将预制T梁吊装后,永久支座暂不受力,由临时支座参与结构受力,临时支座每跨之间为简支体系。待一联全部吊装完成,将各主梁的预留钢筋连接,并浇筑现浇连续段、湿接缝,使结构连成整体的连续结构体系。最后将电阻丝通电,使临时支座融化,使原来布置的连续体系的永久支座参与结构受力,完成结构体系从简支到连续的转换。
原设计方案存在的不足之处
3.1、施工操作方面
硫磺砂临时支座制作工艺复杂:采用间接加热法熬制40号硫磺砂浆制作临时支座,材料及配比:硫磺:水泥:石英砂:石墨:聚硫乙胶=48:5.5:40:5:1.5,135~140℃下加热融化硫磺。石英砂加入硫磺内,加入石墨和水泥,升温150~155℃,搅拌均匀,将聚硫乙胶加入硫磺砂浆中,温度控制在150~160℃,降温至140~150℃。配合比不当,致使他的熔点过高,保证硫磺块的熔点,就要降低承载能力,这样就需要在承载能力和熔点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
具体应用过程中容易出现断丝、难融化等问题,给施工带来很多麻烦,最后用人工凿出,费时费力。
目前国内常用的临时支座还有砂筒,它对工艺控制的要求同样是非常高。砂层过厚会造成梁的高程非常难安装准确;砂层过薄会造成梁的重量使砂的结合非常紧密,很难取出。
3.2、施工安全控制方面
临时支座安装、拆除在50米以上高空进行,尤其是临时支座拆除——梁体已经安装就位,操作空间小,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如临时支座融化不掉,需要人工凿除则更危险。
3.3、施工质量控制方面
临时支座融化可能对梁体外观造成影响,甚至可能烧坏永久支座。永久支座一般是橡胶支座,橡胶遇热易融化。
采用临时支座进行体系转换的方案对墩顶现浇连续段的施工质量要求高,临时支座取消后,支座反力集中到永久支座,现浇连续段新老混凝土交接面受到强大剪力。墩顶负弯矩明显加大,现浇连续段和墩顶负弯矩施工效果如不理想,易出现结构性裂缝。
双支座方案探讨
4.1、双支座方案描述
双支座就是在墩顶中心线两侧对称布置两排永久支座,直接参与结构受力,通过现浇连续段和墩顶负弯矩施工形成连续结构。最明显特点是取消临时支座,永久支座直接参与受力,梁片架设后处于简支状态,后通过现浇连续段将梁片连成整体,形成结构连续。
4.2、双支座方案的理论分析
双支座方案在技术上是否可行,近年有过许多研究,其核心问题是采用双支座方案后桥梁上部结构是简支还是连续。有几种意见:
简支状态:采用双支座后,桥梁上部形成两墩之间大跨+墩顶现浇段小跨+大跨+小跨+……简支结构。
双支座方法介于桥面连续和结构连续之间,处于半简支半连续状态。
结构连续状态:通过现浇连续段将上部构造连成整体,形成结构连续。
笔者认为采用双支座方案桥梁上部结构还是属于结构连续状态,因通过现浇连续段连成整体,在动载作用下整体受力,支座布置方式并没有改变结构的连续状态。重庆交通大学《简支连续梁桥设计、施工成套技术研究》课题组多年研究证实双支座方案的可行性,渝湘高速洪酉段采用双支座方案进行设计施工。
4.3、施工工艺
4.3.1、预制主梁
先简支后连续主梁施工工艺与普通主梁预制相同,但应特别注意连续结构的细部尺寸、端头现浇连续段预埋钢筋的安装、负弯矩钢束的布置等,端头和翼缘板的凿毛也需重视。
4.3.2、正弯矩钢束张拉
张拉采用控制应力和伸长量双控,观察梁体上拱和侧弯,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调整措施。
4.3.3、架设主梁
梁体起吊采用设吊孔传索兜托梁底的方法,梁体运输采用轮胎式运粱车,自带临时支撑系统,梁体安装采用双导梁架桥机进行。梁体安装前复测支座垫石顶标高和垫石顶面水平度,按设计安装支座。
4.3.4、浇筑墩顶现浇连续段
现浇连续段施工前确保梁体端头凿毛到位,梁端纵向抗剪钢筋焊接牢固,负弯矩管道连接紧密。连续段浇筑时间宜选择在日照温度最低时进行,避免产生收缩裂缝。
4.3.5、张拉负弯矩钢束
负弯矩钢束张拉在现浇连续段混凝土强度达到90%以上进行,张拉时保证预制梁龄期不少于90天。张拉按纵向由边跨向中间合拢,横向由两边向中间的顺序进行,逐梁按钢束编号两端对称张拉后注浆密室。
4.3.6、体系转化
双支座方案不采用临时支座进行体系转换,墩顶现浇连续段浇筑完成、负弯矩张拉、压浆后就完成简支到连续的体系转换。
4.4、双支座方案的优缺点分析
4.4.1、质量控制方面
双支座方案支座反力作用在现浇段两侧,单支座集中作用在墩顶中部,相比之下,双支座方案对墩顶产生的负弯矩要比单支座的小,有利桥梁上部结构质量控制。
单支座方案当拆除临时支座进行体系转换,会产生“强迫”位移,两边临时支座上的作用力瞬间转移到永久支座,对现浇连续段形成强大的剪力,同时墩顶负弯矩加大,现浇连续段和墩顶负弯矩的施工质量要求比双支座方案高。
双支座方案施工标高控制比采用临时支座的单支座方案方便。控制好支座垫石顶标高,直接安装支座即可。支座垫石施工时要仔细抄平,确保支座垫石顶面处于水平状态,避免支座安装后产生脱空现象。
虽然双支座法现浇连续段的质量要求没有单支座法高,但由于现浇连续段是结构由简支转为连续的重要环节,为保证结构连续,必须加强对现浇连续段的质量控制。
4.4.2、施工进度方面
双支座方案有绝对的优势,双支座方案省去安装临时支座和拆除临时支座两个很费时间的步骤。临时支座安装标高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不断调整;临时支座的拆除经常遇到融化不掉需要人工凿除的情况,花费时间更多。平江大桥的梁体吊装最快1天1孔,一般3天2孔,临时支座情况下难以达到。
4.4.3、施工安全方面
高空作业是高速公路施工的重大的危险源。双支座方案省掉临时支座这一步骤,少了一个重大危险源。我合同段三座大桥梁片吊装无安全事故。
4.4.4、施工成本控制方面
桥梁上部结构均为40米的T梁,原设计单支座方案一个墩采用5个盆式支座和10个临时支座;采用双支座方案后一个墩使用10个板式支座,不用临时支座,费用不增。
结论
双支座方案已由重庆交通大学专题课题组研究论证,技术可行。在施工方面有单支座方案无法比拟的优势:不再使用临时支座,省去支座转换工序,简化施工,施工进度加快。减小现浇连续段截面弯矩,保证施工安全,且没有加大费用投入。以上优点在本合同段三座大桥上部构造中得到充分体现。笔者认为双支座方案可以在T型梁的先简支后结构连续工程中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双拥工作方案范文2
一、社会救助工作
1、确保民生工程达标。截止到2009年5月,我区城市低保7263户18565人,月发放低保金323.58万元,累计发放低保金1681.01万元,当月人均补差174.3元,累计人均补差179.7元;农村低保139户329人,月发放金额20988元,累计发放103748元,当月人均补差63.79元,累计人均补差63.07元;城市医疗救助累计救助594人次155.51万元;农村医疗救助累计20人次4.46万元;三院工作人员补贴已到位,敬老院床位51个,使用率达100%,集中供养率达80%;临时救助配套资金到位,累计救助119人8.56万元;精简退休职工救济水平达人均180元;城镇“三无”集中供养对象补助水平为319元;困难群众遗体火化财政资金已审批1人,发放590元。
2、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春节前夕我们组织区六大家领导及街道(镇)干部对全区122户城乡特困户和优抚对象及5000户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物)共计843920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423.86万元(其中一次性生活补贴337.5万),使全区特殊群体对象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区领导还走访慰问了13个社区居(家、村)委会,并给每个单位捎去2000元慰问金,给基层干部极大的鼓舞。
3、打造*区社会救助中心,实现“一门式”窗口服务。社会救助是民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新建办公大楼一楼划拨了7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并下拨10万元专款用于环境建设,率先在全市打造了首家区级社会救助中心---“*区社会救助中心”,真正实现了“一门式”窗口服务。
4、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使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达90%,我们一是创新医疗救助程序。与劳动、医疗卫生等部门联系,在全省率先开发了医疗救助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和“零时限”报销。省厅市局对我区医疗救助信息平台的运行给予充分肯定,全市医疗救助现场会也在我区召开。医疗救助信息平台开通以来,已有71人次通过网上审批得到救助。二是完善了医疗救助政策。我们根据医疗救助政策的变化,结合实际,以区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医疗救助政策。三是将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纳入了对街道(镇)绩效考核内容。为使我区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达90%,我们制定了《各街道(镇)医疗救助资金使用任务分解表》,将全年医疗救助资金使用量进行了分解,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5、着手拟定了社会救助体系相关文件。我们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纳入全年计划,制作了工作推进表,草拟了《关于要求调整*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政府的名义下发。
6、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为全面提升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水平,结合年审工作,对全区140余名民政工作者进行“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通过核查,清理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57户459人。其次加强政策公示工作。全区101个社区统一制作了社会救助政策公示栏,印制了27000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政策宣传单进行发放及张贴。
二、优抚双拥安置工作
1、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我们一是做好了伤残军人抚恤金的发放,累计发放318人次111.7万元;二是提高“三属对象”(烈属、因公牺牲军属、病故军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烈属、因公牺牲军属中、病故军属按每人每月75元、65元、60元的标准增加;三是对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人员、无业的8023部队退役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提高30元;四是根据民电[2009]2号精神为585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53万元;五是认真落实一次性抚恤的发放政策,上半年累计发放病故军人家属一次性抚恤金24.16万元;六是累计发放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费30余万元;七是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前夕,区领导普遍走访慰问了优抚对象,特别是对烈属家庭进行逐个走访,累计发放慰问金(物)8.1万元。
2、开展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服务试点。依托*区医疗救助信息平台,免费为未办理职工医保的优抚对象办理全民医保卡,将595名优抚对象录入医疗救助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审批。对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实行实报实销,对6级以上的残疾军人报销自理部分的90%。半年来,为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补助费5.2万元。同时,给优抚对象发放临时补助7800元。
3、积极开展双拥工作。区领导在春节前夕深入营区走访慰问官兵,并赠送春节慰问金15万元;各街办(镇)及相关双拥成员单位也在春节前夕与结对共建连(中)队进行了走访慰问,基层拥军工作富有成效。
4、安置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306名*籍*年底退伍军人的取证、落户、审核报到工作;对156名退伍军人进行技能培训;今年全区计划安置70人,截止目前,已完成自谋职业安置53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108.25万元;做好*年冬季入伍军人的优待安置证登记工作,目前,全区有近300户军人家庭办理了《优待安置证》登记手续。
5、进一步完善*区优抚双拥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江西省优抚双拥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将优抚对象的照片和审批表扫描上传入库,达到数据录入准确、资料祥实,使双拥工作逐步走向科学管理轨道。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开展示范城区创建工作。围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创建工作,召开全区和谐社区建设总结表彰和工作部署大会,总结近年来我区和谐社区建设经验;制作了《和乐*—*区和谐社区建设大纪实》电视专题片和编印《走向和谐——*区和谐社区建设成果汇编》;举办和谐邻里月系列活动;对照《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试行)》,顺利通过了省、市评审组的检查验收。
2、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我们通过选拔,对择优选拨的189名社区干部充实到社区进行工作并举办了四期培训班,制定下发了《*区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意见》,开展社区干部考核工作。
3、建成了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完成了南站、桃源街道便民惠民服务中心打造工作。我们还将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人员管理、硬件设置,把两个街道的便民惠民服务中心作为各街道社会事务受理中心升级示范点,在全区逐步推广。
4、顺利推动精品楼院管委会建设和精品社区的打造工作。根据我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楼院管委会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和打造标准,确定了20个精品楼院,并按照项目推进表将各街道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季度绩效考核;首批11个精品社区目前已初具规模。目前,正在草拟全区社区经验交流会工作方案,将各社区好的典型经验,组织社区主任进行面对面交流。
5、完成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方案要求,指导桃花镇、十字街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并邀请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领导对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目前,十字街街道同盟村的选举工作已顺利完成,村民对选举结果都表示满意;桃花镇各村海选提名已经结束,将予近期进行选举工作。
四、经济工作:
1、招商引资:区政府下达招商引资年计划任务合同外资360万美元,完成合同外资180万美元,占年计划任务的50%,引进外资204万美元,完成引进外资102万美元,占年计划任务的50%,引进内资2640万元,完成引进内资1320万元,占年计划任务的50%。
2、工业生产总值:按照区发改委、区统计局下达的年工业总产值计划任务2795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521万元,占年计划任务的54%,实现了时间和任务“双过半”。
3、下岗再就业:按照区政府下达年再就业安置80人计划任务,完成安置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人,占年计划任务的50%,确保了按进度完成。
4、企业改制形势喜人:解决了南昌钢窗厂143名职工参加社保问题,目前,企业61名退休职工顺利领取到退休金,企业稳定性得到加强;严格规范处置给水设备厂废旧设备及产成品等物资工作程序,成功竞拍得资金326000元。
五、其它工作:
1、完成了婚姻登记机关的整体搬迁和环境打造工作。精心打造了一个功能齐全、宽敞明亮、方便快捷、温馨浪漫的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场所;学习了先进的技术,提高了工作效率。将数码照、颁证刻盘缩短到当场领取;半年来,接待群众咨询一万人次,接听24小时咨询热线一千余个,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2395对,离婚登记592对,补办婚姻证件766对,查档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351件,办理收养登记12件,登记合格率为100%,无一例违法登记;为提供人性化服务,工作人员利用元旦、春节、端午节、五一等节假日无偿为61对预约登记的新人办理结婚登记。
2、社会福利院拆建项目申报工作进行顺利。已确定了地块面积40亩,并完成了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的印制。目前正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3、民非和社团组织年检工作按计划进行。目前全区完成民非企业年检49个,社团组织年检7个,新注册民非企业4个。
双拥工作方案范文3
一、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全面做好“4.20”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推进“4.20”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抓紧实施“4.20”地震灾后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项目。
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推动实施“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项目。注重防灾减灾工作常态化,争创6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组织开展2-3次应急指挥系统操作演练,提升应急水平。切实加强和规范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丰富市、县救灾物资储备,提高使用效益。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做好灾害信息员培训。
及时有序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推动建立市、县两级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
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规范低保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机构建设,全面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强化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制度、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2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10元。推动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基金。
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继续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扩大救助病种和救助范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优化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流程,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0%。继续做好14周岁以下先心病儿童救助工作。
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敬老院管理标准体系。维修改造敬老院床位2129张。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2013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保持90%,床位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体系建设
深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督促抓好市第二福利院等项目建设,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9个,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造和新增各类养老机构床位4270张。加大省、市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创建力度,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4.35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健全以五保供养、互助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探索试行公建民营、投资换经营等运行模式,解决公办养老机构人员编制不足、资金再投入难、床位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业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强孤儿权益维护,实现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全覆盖,落实城乡社区(村)儿童福利督导制度。积极争取全国“蓝天计划”二期项目。拓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加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管理。切实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全年发行2.5亿元以上。
加强社会慈善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好轮值会长制度。积极争取中华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对的支持。做好中华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捐建的灾后重建项目的落实和监督管理。积极推荐项目参加省政府“巴蜀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劝募设立慈善专项救助基金。
四、优抚安置双拥工作
全面做好优抚工作。加强优抚资金管理,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做好伤残和死亡抚恤工作,开展对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政策贯彻落实督促检查。
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和军休管理。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推动出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扶持就业创业措施办法。完成伤病残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务。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全面落实安置政策和政治、生活待遇。推行新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军休文化建设。
扎实做好双拥创建工作。认真做好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申报、迎检工作。做好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启动工作。大力推进双拥文化建设和社会化拥军。
五、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工作
强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出台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实施意见。继续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7%。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
继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做好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后续管理,着力做好新任村(居)干部培训、换届选举等工作。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落实村(居)监督委员会审议村(居)务公开制度,建立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深化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各地加强村(社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
积极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稳妥地做好撤乡设镇等行政区划调整的指导和审核报批工作。强化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完善地名标志设置,健全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荐上报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区、县),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准备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11条县级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做好殡葬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力争全市火化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加大惠民殡葬力度,扩大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免除范围,开展青神县、丹棱县全民惠民殡葬试点。推进殡葬服务单位信息化、标准化、人文化建设。实施殡葬遂心工程,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有效整治超标准大墓修建、散埋乱葬等违规行为。开展好2014年殡葬改革宣传年活动,加强殡葬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继续开展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和“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软硬件设施水平。在全市推广仁寿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为重点的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四级救助服务网络”,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逐步实现救助网络全覆盖。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提升婚姻收养工作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场所软硬件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婚姻登记机关。创新开展结婚颁证仪式,加强婚姻调解,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抓好涉外送养工作,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正确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健全完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推动制定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脱钩工作机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
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监管。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分期分类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诚信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丰富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手段。积极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
八、老龄工作
继续组织实施《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实全市高龄补贴自然增长制度及各项优待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抓好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区)、敬老模范乡镇创建工作。加强老年组织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乡、镇、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敬老月尊老、敬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
九、维稳工作
严格落实民政维稳“一岗双责”职责,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主动约访和包案下访工作。着力加强民政问题源头治理,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解决民政突出问题。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实现“零进京、零聚集、零到省、不出事”目标。
十、综合能力建设
加强民政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行政执法和审批,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平台建设和市、区县民政门户网站建设,做好信息公开,提升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效能。
夯实民政基层基础。2014年为民政基层基础提高年,强力推进全市民政规划的有效实施,不断完善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抓好阵地建设,确保乡镇民政办和服务窗口办公设施设备齐全。加强民政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强化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民政干部,保持民政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探索建立一村(居)一名民政助理员制度。加强民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修订完善《民政工作规范》和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实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完成《民政志》的编纂工作。
双拥工作方案范文4
一、2010年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第11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我区充分利用第11个“世界湿地宣传日”的有利契机,以《关于开展XX年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指针,对全区的湿地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分管副专员在大兴安岭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各地也都以不同形式,同报社、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单位联合进行了广泛的湿地宣传,重点宣传湿地类型、功能、效益、法规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特别是湿地在减贫方面的重大作用,形成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民湿地保护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2、编制《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湿地资源现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委托国家林业局大兴安岭林业规划院编制了《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对XX年~2030年间湿地资源保护建设工作进行了规划安排,确定了我区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湿地保护、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和对已破坏湿地的功能恢复等重点和优先项目,纳入我区“十一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林业集团公司“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及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
3、组织开展了“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根据我区“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规划内容,我们组织开展了嫩江源湿地保护与功能恢复示范项目初步设计可研,开展了北极村、绰纳河、额木尔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并组织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4、积极开展湿地科学研究工作聘请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的湿地专家来我区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湿地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较深入地研究了寒温带森林湿地火干扰后的恢复和岛状林成因等,研究了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通过应用“3s”技术,初步建立了嫩江源湿地空间数据库。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中国林业科学院合作,建立湿地资源“生态定位站”。
5、开展了全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配合国家林业局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对全区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结合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的“绿盾行动”,把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作为主要内容,及时制止了一些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6、全面开展了砂金停采和流域湿地保护工作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区的部分区域曾一度大规模进行过砂金开采,不仅造成流域水资源的严重污染,也严重破坏了湿地资源。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砂金停采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禁止了砂金开采,成效显著。同时在各项经济工作中,特别是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都充分考虑保护湿地资源的需要,增加生态保护设施的投入,在不破坏湿地资源的情况下,优先争求湿地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充分体现湿地优先保护的原则。通过有效的保护,黑龙江、嫩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7、组织完成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评估工作按照(黑林办发【XX年】56号《关于做好〈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们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评估调研组,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各县、区、林业局及湿地自然保护区,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个别走访的形式,对《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制定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科学地总结了立法以来的工作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综合评估报告如期上报。
8、积极协调配合,圆满完成了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调研组在大兴安岭期间的调研工作任务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调研组于7月27日到达我区,对我区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为期4天的调研。听取了我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汇报,参观了大兴安岭资源馆和湿地监测项目,深入到南瓮河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北极村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项目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考察,调研组对我区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针对我区湿地保护管理现状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
9、完成了中国湿地摄影展活动稿件组织工作为了向全社会宣传和介绍我区湿地的重要作用,展示我区的湿地原始景观,提高广大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推动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按照林湿履字【XX年】5号文件《关于开展关注湿地—“健康湿地健康的人类”2010中国湿地摄影展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多布库尔、南瓮河自然保护区和全区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2010中国湿地摄影展征稿活动。经过对征集的参赛摄影作品进行认真评选,共选出具有代表性的5幅样片作为参赛作品提供给摄影展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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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全国林业厅局长长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建设为己任,按照国家林业局工作部署,围绕全区经济工作总体思路,结合我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实际,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我们将充分利用2月2日的“世界湿地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湿地的重要功能、多重效益和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开展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从而转变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利用大兴安岭资源馆这一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使未成年人从小形成保护湿地的生态意识,让全社会重视与支持湿地保护工作。
2、加快实施《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步伐,科学有效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规划》是指导今后我区25年湿地保护和恢复的中长期规划。我们将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规划的总体布局、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要求,争取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尽快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湿地的保护和恢复。
3、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促进湿地保护管理与科学利用。要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对现有自然湿地实行普遍保护。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步伐,将更多的自然湿地尽快纳入保护范围,在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地方,因地制宜建立自然保护小区或者湿地公园,结合生态区建设,今年争取完成大青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图强十八湾湿地(县)级保护区或保护小区建设,逐步加大我区自然保护面积。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依法打击违法占用、开垦、填埋以及污染自然湿地等违法行为。
4、积极做好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贮备申报工作。按照全区“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的规划内容,筛选1~3个湿地保护和恢复的项目,做好项目贮备,编制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时上报国家林业局,为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完成《嫩江源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项目实施准备工作。
5、积极做好南瓮河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各项准备工作。我区嫩江源湿地、呼玛河流域湿地已被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为进一步强化对大兴安岭流域湿地的保护,今年将认真组织做好南瓮河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国家应该加快湿地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湿地保护专项法规,使湿地保护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鉴于大兴安岭林区对国家生态安全的巨大作用和投入相对较少、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建议国家加大对我区湿地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力度,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与倾斜。建立完善的国家生态补偿制度,对于受益的省、区应该通过生态效益补偿方式给我们以补偿。
3、建议国家尽快修改和调整全国湿地保护规划,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提报的“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尽快纳入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并协调落实已经批准项目的年度计划和资金,确保国家湿地工程计划项目有效实施。
4、加快湿地认证工作,依法确立湿地的属性和保护地位,明确湿地保护主题,为依法保护湿地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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