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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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方案

政府工作方案范文1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冬防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平安厦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消除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冬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冬季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形势,掌握冬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加防范,把防火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认真落实到基层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环节。

二、突出重点,开展大规模火灾隐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和“六查”要求,明确检查的重点、检查的任务和整改的责任,紧紧抓住眼前一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亟待解决的火灾隐患问题,出重拳、下猛药,限期彻底解决问题。要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四个方面,迅速展开“猎鼠”行动。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领导责任和专门人员,按照三级管理责任制分级管理,分级备案,并从中筛选出重点隐患,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三、落实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坚决纠正执法偏软、督促不力的现象,敢于碰硬,敢于解决棘手问题,紧紧抓住容易酿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隐患,追踪到底,彻底清理火灾隐患。对违法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久拖不改、抗拒整改的场所,要动用执法手段,该查封的就要查封,该取缔的就要取缔。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继续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隐患整改不力而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倒查,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政府工作方案范文2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一)复工前要求

1.成立组织机构。施工企业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安全防范、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防疫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

2.制定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方案中应包含出现疑似病例以后的应急处置预案。各企业应将疫情防控预案及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报属地村委会、镇卫计办和建设单位,同时将现场排查情况和防控预案等报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工作领导小组。

3.加强人员准入管控。原则上居住以外的人员不予返岗,特别是现在疫情重点地区,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一律不得返繁;对县外其他地区人员返繁,其岗位属无法替代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按要求实行返岗隔离观察14天。对所有拟返岗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对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返岗。

4.全面消毒场地。对项目部、厕所等公共部位区域进行全面喷雾杀菌消毒处理且不少于2次,保持环境清洁和密闭场所通风,并建立消毒台账。

5.储备防疫物资配齐防疫人员。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红外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后的日常需求。现场配备相对固定的防疫管理人员。

6.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复核工作。复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开展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整改,并建立清单台账;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监理等到岗履职情况;现场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进场工人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交底工作情况。

(二)复工后要求

1.封闭管理。原则上只设一个出入口,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员工进出实行实名制考勤,每天由专人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且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做好台账和留存工作。

2.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车辆管理按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外来运输车辆管理暂定工作方案》执行。

3.佩戴口罩。工地内所有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4.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项目部、厕所和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现场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处理,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5.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要求员工配备独立餐具,禁止集中就餐。现场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用餐配送单位统一订送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建议本地员工回家就餐。

6.教育管理。加强宣传和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7.应急处置。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复工期间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须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单独隔离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向属地村委会和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如因隐瞒不报、延迟上报、处置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蔓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工审批程序

(一)提交复工申请

施工企业按复工前的要求落实到位后,提前2天携带相关材料向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

(二)受理审查

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建设单位、镇卫计办重点抽查疫情防控预案、人员信息排查名单,现场审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人防控教育培训及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等工作情况。

(三)批准复工

经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署初验收意见并上报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

三、工作要求

(一)极端重视,压实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各方主体要切实重视房屋市政工程肺炎防控工作,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重点责任人,层层抓好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一岗双责,严防死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坚决落实县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尊重科学、服从大局,扎实做好现场应急值守工作和防疫知识宣传;严格执行项目经理、监理到岗制度。认真履行好防疫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政府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全镇发展环境、居住环境为核心,以建设美丽村镇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将全镇环境综合治理与创建文明村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着力改善村容面貌,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努力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美丽村镇。

二、总体要求

全镇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建立全镇保洁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完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环境整洁、生态良好的目标。

三、治理范围

全镇范围内各村屯、各镇直单位。

四、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利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全镇环境治理任务。到2015年末,各村垃圾污水和养殖粪便等环境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实现村容镇貌整洁有序;到2017年末,全镇基本完成环境治理任务,达到美丽村镇标准。

(二)工作任务

全面启动环境治理工作,实施以各村垃圾污水和养殖粪便治理、村镇道路及边沟建设、村镇绿化等为主要内容的治理工程。建立有制度、有队伍、有设施、有经费的全镇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

五、村容镇貌整治标准

(一)村容镇貌管理

1、坚持从村屯实际出发,编制切实可行的村屯环境治理方案,组织动员农民广泛参与村容镇貌管理,进行集中整治。

2、村民积极参与村镇环境治理,定期开展村镇环境卫生活动。

3、将村容镇貌建设、维护管理纳入各村两委工作范围,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设立村级保洁员岗位。

4、制定村环境保洁制度、绿化管养制度等村规民约。

5、各村环境治理有固定经费来源。

6、各村环境卫生实现常态化管理。

(二)村容镇貌建设

1、生活垃圾治理

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采用上门收集或配置垃圾箱(桶)等方式,使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集清运;每村要设垃圾收集池。

2、道路及边沟治理

村内主要道路实现硬质化,次要道路及宅间路采用乡土生态材料铺设,保持路面卫生整洁;村内主要道路一侧合理设置路灯照明;道路边沟设置线路清晰畅通;雨水排放通畅,确保雨后路面无积水。

3、村镇绿化

对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进行绿化;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对有绿化条件的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株距1.5-2.0米左右。

4、河塘沟渠治理

无污水塘、臭水沟;河塘水面无垃圾、无杂物和漂浮物。

5、村镇乱堆乱放治理

村民房前屋后杂物有序堆放,村屯整体环境整洁卫生;草堆、粪堆、灰堆、土堆全部进农院,实现规范管理;位于镇村主要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的村庄实施建筑物整治。有经济条件的村屯可以统一建设宅院围墙,特别是建设文化墙。

6、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有组织收集,无污水乱排现象;确有需要,可适当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

7、农厕改造

按照“户厕改造为主,修建公厕为辅”原则,规范农户厕所,对农村露天旧式厕所、粪坑进行统一规范改造,全面推广应用无害化卫生厕所。

8、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

无露天焚烧秸杆;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20日~2013年4月30日)

各村及各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要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3年5月5日~2013年12月31日)

以迎接55周年县庆和贯彻落实十精神为契机,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以“六项整治、八项建设”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确保全镇村容镇貌发生质的变化。

(三)长期治理阶段(2014年1月-2017年12月)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遵循村屯空间布局、村庄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基础设施向村屯延伸、公共服务向村屯覆盖、现代文明向村屯辐射,努力营造农民幸福生活的良好氛围。健全完善各村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抓好环境综合治理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改善村容面貌、提升环境质量。

(四)考核验收阶段(实施期间每年12月份)

每年12月份,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各单位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村两委、各单位负责人是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镇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建立严格的责任体系。

(二)明确任务,严格考核

各村要依据方案和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三)抓好典型,以点带面

我镇依据规划和治理标准,抓好本镇治理典型,总结符合本镇实际的环境治理模式和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政府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提高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指导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结合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行政复议工作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切实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

2.稳步推进原则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立足我县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将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规划和部署中,逐项实施、稳步推进。

3.注重实效原则

通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有效、便捷、公正”的优势,优化配置行政复议资源,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程序之中。

三、实施范围

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县政府及县政府所属部门的行政复议职权由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行使,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

四、实施内容

1.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及主要职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委员会)是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议决机构,主要负责县政府及所属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包括收案、受理、核查、听证、审理、议决、送达及转送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等其他法定职责。

2.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织形式。行政复议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常任委员8名、非常任委员6名。

主任委员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常任委员由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专职人员担任;非常任委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界专业人士和专家学者担任,任期为3年,按《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遴选办法》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定向招聘相结合的办法产生。

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县政府法制办合署办公,并由县法制办主任兼任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3.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和运行机制。行政复议委员会是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议事机构,实行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法律责任明确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并拟定行政复议决定,报县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发;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在案件承办人员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后交由县行政复议委员会进行议决,拟定行政复议决定,报县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发。

五、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7年9月至10月完成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的学习、讨论,拟定推行工作方案。

2.筹备阶段。2017年10月至11月完成行政复议委员会人选的确定,确保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到位,制定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配套工作制度。

3.启动阶段。2017年11月底召开xx县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启动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人员保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与县政府法制办合署办公,切实加强与行政复议委员会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

政府工作方案范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和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区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区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科技南开,实现科学发展”的主题,在全区行政审批主体部门中深入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及“突出科技含量,实现科学发展,抢占效能高地”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营造区域最优投资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要素管理,夯实再提速基础

按照“摸底数、减要件、压时限、做调整、网上办、现场批、进中心”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审批再提速。

1、减少、规范审批事项。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我区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工作。凡是上级部门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和调整。要积极和科学地承接好市级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新下放的事项要一律进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许可中心)办理。要对现有审批事项进行“瘦身”,能减则减,能并则并,能改为备案管理则改为备案管理。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申报条件、统一申请材料、统一承诺时限、统一办理程序,编制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2、简化审批环节。所有审批事项都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减少申请材料。申请要件总量原则上减少30%以上。除事项外,对依法设定的申请材料目录都要向社会公布,严禁在向社会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外擅自增加索要申请材料。

3、缩短审批时限。要进一步缩短承诺办结时限,禁止变相延长审批办结时限。再扩展一批“立等可取”的审批服务事项。要严格执行限期办理制度,在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管理与行政效能监察应用系统上规范办件,防止规避行政效能监督。对企业咨询和反映的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制”。能立即解决的,要当场答复办理;不能立即解决需要研究的,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天;对于比较复杂的问题,3天内要向反映问题的企业和群众作出解释,说明答复具体时限。各审批部门审批承诺办理时限总体上再提速20%。

4、改进审批方式。强化各审批部门内部集中审批方式,将审批职能归并整合到一个审批科室并整建制进驻许可中心。全面实行在许可中心“一审一核、现场审批”的规定,各部门的现场审批落实率要达到95%以上;审批部门的审批事项发生量小的,由许可中心实行制,统一接件,内部运转,限时办结。

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坚持上门服务、超前服务、跟踪服务、保姆式服务和全程协调服务等措施,追着项目审批,围着企业服务。对企业在审批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决不能“推、拖、绕、等”。要坚持迎难而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实在在地为企业解决一批审批难题,真正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

(二)强化创新服务,丰富再提速内涵

1、拓展网上审批。对行政审批服务网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功能,在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管理与行政效能监察应用系统”上规范办件,进一步扩大网上办理比例;在许可中心门户网站建立在线互动平台,开辟网上办事窗口,建立外网业务受理和信息反馈、内网事项办理的信息交互机制,实现门户网站由“信息窗口”向“在线办事窗口”转变,打造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2、深化“告知承诺”。企业设立类及一些正在筹建施工的招商引资、投资项目等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以实现整体提速。

3、完善“照后服务”。以企业设立联审平台为依托,继续做好企业信息采集、属地服务、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深化审批后期全程服务(照后服务)机制。对拟外迁企业提前介入,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减少企业外迁因素,做好企业外迁挽留工作。

4、试建“街道中心”。推进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向街道社区延伸,在基础条件较好的街道办事处试建行政服务中心并接通行政审批服务网络,构建区、街两级行政服务体系。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实施的审批,特别是便民服务事项,凡属于面向社会、企业和群众的,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便民便企服务。涉及到的基层站(所)都要将业务骨干派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现场办事服务。同步加强效能监督,做到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三)强化服务制度,提升再提速水平

按照依法合规、便捷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联合审批规程,在企业投资项目已基本进审程序办理的基础上,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全部纳审程序,在许可中心规范办理。

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投资项目,逐步进审程序办理。

1、试行一窗受理接办分离。投资项目各类审批在许可中心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一窗接件,落实效能监察登记制,部门并行办理,按时完成审批,对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行全过程勤政廉政监督。(审管办、监察局牵头组织,发改委、经委、建管委、规划分局、房管局、环保局、人防办、消防支队落实)2、全面开展帮办领办活动。对进合审批程序办理的投资项目,由发改委、或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指派得力干部(两人一组),兼职负责为项目全程审批提供无偿帮办服务,并与许可中心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专人领办服务机制和联审效能监察登记制互为衔接,为申请人提供全面咨询服务、全程导办服务和多部门间的协调服务,形成深入项目搞好审批服务的长效机制。

3、扩展联合审批服务范固。将企业变更事项中的适宜类型纳入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流程办理。

4、落实24小时开门服务。①建立专人现场接待服务制度。在许可中心设立“24小时开门服务接待处”,指派专人现场值守接待来访人员,随时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②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公休日、节假日和工作日夜间干部现场值班制度,保证企业群众咨询和反映问题时,随时有人接待和办理。③实行24小时在线值班制。要将许可中心的专线服务电话、网址和各部门进驻许可中心首席代表名单及手机号码向社会公开,24小时在线值班,全天候为公众、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并确定1名同志作为24小时在线总值班。

5、建立台帐和月报制。各审批部门对企业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以及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情况,要全面及时做好记录。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以简报等形式行报道、宣传和推广。要及时汇总分析有关工作情况并于每月8、18、28日前反馈至审管办协调科。

(四)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再提速要求

1、严把审批关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所有项目都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防止“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上马,防止项目违法违规建设。各类行政审批都要依法依规,确保审批质量,禁止不具有审批职能和业务素质不高的人员从事审批工作。

2、严格锁控时限。在确保项目全程审批时间控制在核准类31个工作日、备案类2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将全程办理的自然时间锁控在140天以内。其中:项目核准、备案阶段控制在15天内(其中备案类控制在4天内),该阶段由发改委牵头组织落实;规划阶段控制在90天内,该阶段由规划分局牵头组织落实;开工许可阶段控制在35天内,该阶段由建管委牵头组织落实。各阶段牵头部门都要超前服务,及时进件,努力达到无缝链接。

3、开展案卷检查。各行政审批部门每半年要对自审事项的案卷进行一次自查,对所属部门(含业务指导)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在此基础上,市、区审管办将会同法制办和监察局,分别对进驻许可中心各部门的审批案卷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考评。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领导机制

1、建立工作领导机制。深化联席会议机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调整、补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领导小组,从宏观上加强对再提速工作的有力领导和强劲推动。

2、建立组织运行机制。按照工作职能,成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工作组和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市场准入前置审批、照后服务暨企业信用评估、行政效能督察考核五个工作组,以确保再提速工作的有效组织和顺利实施。

(二)深化协调机制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成果,深化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服务协调等联络协调配合机制,确保重大项目审批、重点工作落实(如联合督查)、重要文件出台、重大活动安排(如重大会议及考察团接待)得以顺利实施。

(三)完善效能考评机制。在开展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服务活动的基础上,将各进驻部门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服务落实情况和24小时开门服务落实情况,纳入区许可中心行政审批效能综合考评体系,完善综合考评机制,提升整体行政效能。

(四)健全监察督办机制

审管办将会同监察局深化联合督查、双向督办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中应承担的责任并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查,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实施责任追究。同时,许可中心还将分别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行政审批监督员,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再提速工作,两位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各审批部门要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议程,认真研究,组织实施,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各项要求。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对工作中的各项举措、活动成果、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及时以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建立工作反馈制度,定期(每两周至少一次)或不定期地将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和行政审批再提速工作的各种情况书面或以电子版方式报送工作组办公室。

政府工作方案范文6

一、整治重点

结合我县实际,第二轮专项整治要紧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不及时,违规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和违反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到人到户扶贫资金等三个方面重点内容,紧盯今年摘帽的三个省定贫困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二、整治时间

2017年7月至10月。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监督检查。将专项整治内容作为县纪委监察局开展脱贫攻坚月检查的重点,脱贫攻坚各检查组要围绕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和移送问题线索,推进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关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到人到户扶贫资金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另派检查组专项清理整治。

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脱贫攻坚各检查组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二)抓好线索排查。对党的十以来涉及三个专项治理方面的问题存量线索(包括、查办案件中发现、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建立专门台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限期查办或跟踪督办。与县财政、农办、发改、住建、交通、农业、水务等主责部门对接,对今年以来各部门牵头开展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筛查,并建立专门台账交相关办案组核查。

责任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三)严格纪律审查。深化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扶贫领域重点案件。对扶贫领域“”问题禁而不绝,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乡镇和部门,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四)强化舆论监督。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制播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阳光问廉”节目,对舆论监督曝光的问题,迅速核实、公开回应。加强舆情收集,强化对扶贫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

责任单位:县纪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五)持续通报曝光。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每季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选取案件进行内部通报,县纪委宣传部牵头、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选取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县纪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既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又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压紧压实主责部门监管责任,对发现不了问题的主责部门和单位要重点抽查,对发现了问题线索不移送的要坚决查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