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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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

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范文1

一、建议监督检查不要仅仅限于事后监督,还要做到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

二、建议监督检查不要只注重查处,还要帮助整改。

三、希望及时传递新的财税法规知识,推动单位依法理财。

四、希望检查指导与处罚并重,多提出整改性的意见,帮助完善会计治理工作。

五、建议监督局工作人员多到各个单位座谈,了解情况,现场指导单位健全财务治理制度。

六、一些职工建议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

根据上述问题,市财政监督局如开专题局长办公会,拟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财政法规的宣传。从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宣传解释变为充分利用财政监督信息网宣传财政法规和财会业务知识,加大财政法规和财会业务宣传力度,为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对财政法规和财会业务知识的学习提供方便。

二是调整工作程序,在财政监督工作程序中增加宣传财政法规和帮助整改和内容。使宣传法规和帮助整改制度化,做到财政检查处理与整改服务并重。

三是调整检查方式,一般采取调帐回局检查的方式,除必要的文书送达、出纳盘存等程序外,尽量减少被查单位的负担。

四是实行考勤签到,制订《职工考勤治理办法》,实行上班签到,领导执周,有事请假的治理办法,彻底改变工作纪律和上班迟到现象。

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范文2

为切实加强村组财务管理和监督,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意见》、市两办《关于创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镇、村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组建农村财会服务中心,实行村组财务以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组建张甸镇农村财会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以维护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益为出发点,在坚持村、组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改革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实行村组财务以镇。坚持制度管人、规范管事、科技管账,逐步实现农村会计队伍专业化、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核算电算化、档案规范化的要求,从根本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村组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确保保值、增值;

2、坚持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以收定支和量入为出,严格审核审批程序,逐步化解债权债务;

3、坚持镇、村双向监控管理,充分遵重民意,规范财务和集体资金管理,明确双方责、权、利;

4、坚持村组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内部审计,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办法

1、建立服务中心。依托镇经管站,组建张甸镇农村财会服务中心,隶属于镇经管站。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由经管站站长兼任)、总会计1名、总出纳1名、联区会计7名。联区会计从村总账会计人员中选聘,经考试、考核、测评后,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所聘人员与机关返聘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各村不再设总账会计,只设1名助理会计,助理会计原则上由村在职干部兼任。未被聘用的原有财务人员,在村兼职助理会计或由村分配其它工作,工资报酬由村考核发放,其中,原有定职干部待遇保留至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助理会计职责:除根据要求,按时收集整理好当月原始凭证,报联区会计外,还要协助联区会计做好村组资金收缴、农民负担监管、土地承包管理、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及相关资料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2、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一是村组总帐。按月记好村组总账、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装订会计凭证。二是集体资金。村组资金全部实行服务中心代管,服务中心对代管的村组资金,做到分户核算,专户储存,每村设一个银行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村组资金的支出实行中心与村双重监管,服务中心和村负责人盖章后方可动用。村、组支出票据仍由村主要负责人审批。三是各业合同,监督各业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建好合同管理台账。四是会计档案。各村对历年来形成的会计凭证、账簿、各业承包合同、契约、协议以及二轮土地承包资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登记造册,统一移交到服务中心集中管理,今后各村视经济业务量适当保留备用金。

3、经费来源及用途。服务中心经费由镇统筹解决,主要用于服务中心办公经费、设施添修、人员报酬及养老保险等支出。其统筹办法为:2014年按村人口数计算,标准每人1元,不足1000元的村提取1000元,超过4000元的村只提4000元,全年总提7.2万元。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标准。

四、组织领导

组建农村财会服务中心,实行以镇直接管理村组财务,是深化我镇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镇决定建立服务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薛金林同志任组长,段厚林、胡银虎、王根贞3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杨桂芳、王加兰、夏利群、陆明虎、朱维文、树荣亮、张晓晴等7同志。

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范文3

在企业集团的各项专业管理中,大量的内部控制活动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落实,许多重要的管理数据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反映,几乎所有的经营决策都离不开财务会计系统的支撑。而在我国的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基础管理薄弱、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因此,如何实现有效的财务控制、达到财务管理目标,往往又是企业集团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正是由于财会系统在企业管理工作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特殊作用,各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集团的总部,不约而同地把目光集中到了财务会计人员身上,期望通过对财会人员和财会工作的集中控制,找到一条强化管理和增加监督力度的途径。

一、目前采用的主要财会人员管理模式及其不足

基于财会人员角色的特殊性,以及目前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种类型的财务会计集中管理模式已应运而生,行政、事业单位暂且不说(2000年9月,财政部、监察部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单是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财会人员管理模式就有:财政部门统管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零户统管式";财政和主管部门通过行政发文向国有企业委派财会主管的"主管委派式";财政部门或国资部门联合向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财务总监制";企业集团把会计从内部分离出来统一办公的"集中办公式";先将财会人员集中起来后委派到下属单位的"集中委派式"等等。这些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实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堵塞管理漏洞、规范会计行为、体现会计监督的严肃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的作用,在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是,上述管理模式存在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以堵代导"。这些模式都不同程度的夸大了财会人员在企业监督中的作用,过分地强调对下属企业和单位的监控,使财会人员的定位产生偏差,难以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为企业提供更加深入的服务和指导。有些模式还使财会人员凌驾于企业之上,把内部会计监督变成了一种外部强制性的行为,下属单位成了政府或上级部门的附庸,影响了企业自身管理职能的发挥。对财会人员个人而言,由于集中管理后工作范围与生产经营接触面的缩小,财会同业竞争加剧,个人的升迁与发展受到了一定影响;由于经常处在企业的对立面,财会人员还容易被孤立或成为"摆设"。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上述财会人员管理模式下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一,由于我国现有的财会人员平均综合素质不高,多数情况下还要接受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管理,要让其肩负起对派驻企业的指导和监督重任,难度较大。要么财会人员为完成监控与所在单位形成对立,工作难以开展;要么财会人员被所在单位收买,实际监控难以到位。其二,企业管理依赖于企业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离不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在目前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财会人员与所在单位是分离的,企业管理的许多基础工作,如定额管理、预算管理、原始记录的管理、财产清查以及有关财务的内控制度建设等等,往往处于企业、财务两不管的境地。其三,在目前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万一下属企业经营、管理出现不测,实际责任难以落实。单位领导可能指责财会人员监督不力,财会人员为避免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也可能采取较保守的监控方式,上级(或集团)财会部门的领导也可能采用较强硬的监控手段,影响下属企业的健康发展。其四,目前国企普遍忽视财务与会计工作的区别,在此前提下一味强调统一监控,可能出现会计核算监督掩盖企业财务管理的现象,影响下属企业的管理效能。

二、"财务"与"会计"职能分离的改进思路

现在的企业集团多数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出资人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所有者为委托人,享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股东权益的最大化;经营者为人(或称内部人),享有经营权和劳动报酬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自身薪酬、待遇和荣誉等效用的最大化。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效用目标的不一致,在内部人控制企业主要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内部人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来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问题。在这种企业内部,财会人员一方面要为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经理履行理财责任和经营责任;另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然后据实向所有者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现实生活中,由于财会人员的直接利益与企业经营者紧密相联,财会人员往往迫于压力而站在经营者的立场上,弄虚作假,文过饰非,使所有者的利益遭受损害。因此,为了抑制经营者急功近利、懈怠无能、粉饰浮夸或藏收匿利的行为,在对企业财会人员分类的基础上,由代表所有者的上级部门、企业集团总部对所属企业会计人员(不包括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管理或委派,仍不失为强化基础核算、保证信息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目前条件下,通过对会计人员的集中管理、考核和约束,至少可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解脱会计人员对企业领导的人身依附,削弱企业对会计工作的干预力度,比较完整地体现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其次,从体制上把会计工作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转化为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矛盾,通过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磨合、沟通,降低内耗,提高工作效率。再次,强化会计人员的专业监督职能,有利于有关制度、政策的落实,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另一方面,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职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从集中的财会人员中选拔具有管理才能、具备较全面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高的财务人员"归还"下属企业,令其专门参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并运用其财会专业知识和技能指导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使企业内部各项专业管理形成闭环,提高企业现有管理水平。财务人员"归还"企业,是对上述财会人员集中管理模式的补充和完善。

三、一种企业集团财会人员管理模式的框架

(一)总体原则:

在集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职能的分离,会计人员由集团集中委派,财务人员由基层单位自行聘任。

(二)基本要求:

寓会计监督于日常服务,以财务管理促效益提高。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会计核算程序化,工作手段电算化,传递信息网络化。"

(三)组织体系:(略)

(四)职能描述:

1、集团财务会计管理总部:负责集团基本财经政策的制订,资金宏观调度和管理,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组织对财务、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专业培训和考核等;

2、资金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负责集团日常资金的调配、融通和管理,为集团内部单位之间提供结算、信贷及相关金融业务服务。各基层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结算账户,所有外部银行账户由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资金结算中心按会计核算点设置分支机构,各开户单位办理所有资金结算业务(代出纳)。

3、各会计核算机构:由集团总部委派会计人员设立,按集团业务类型、地域和业务量设置独立于服务单位的满负荷核算机构(类似行政事业窗口单位,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配备最经济合理的会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负责相关单位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并通过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实施会计监督,保证提供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信息。会计核算机构的职能重在客观反映,而不参与和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计人员应竭尽全力全方位满足基层单位会计核算及相关之需,想单位之所想,急单位之所急,并全方位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

4、基层单位财务机构(或财务人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集团财务、人事部门推荐,基层单位聘任,成为所在单位的一员。财务人员应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知识和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成本管理等专业技术方法,加强所在单位基础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财务分析,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和运作,为所属单位管理与决策服务。一般财务人员应较长时间为同一单位服务,以深入理解相关业务。

(五)信息传递:

1、财务人员是所在单位内部业务核算、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应敦促、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业务、统计核算,并将有关原始单据及时传递到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

2、财务人员要协调好单位与财务会计部门、人员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己的财会专业知识对会计资料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本单位领导出谋划策。

3、会计核算机构应定期向被服务单位和集团总部反馈有关会计信息,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报表,同时提供随时即时查询和电脑联网查询。记账凭证、各种报表由会计核算机构负责编制,定期返还所属单位归档保管。

4、资金结算中心与会计机构联合办公,分别负责,信息资料共享。

5、各单位在具体财会业务问题上出现分歧,由本单位财务人员与会计核算机构进行协调,共同商讨可行的解决办法,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合法进行。重大事项可通过集团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6、由集团财务会计部门组织,利用电脑网络、定期例会、各种书面材料等形式,及时传递财务、会计系统运行中的有关信息,针对问题及时解决。

(六)人员管理:

1、建立内部财会人才市场,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使真正的人才通过内部竞聘进入集团财会队伍。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外部招聘部分人员。

2、集团在岗财会人员经考核和内部竞争,在保证财务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行,并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财会人员划分为财务人员、会计人员两类,同时按如下层次实行分层管理:集团财务主管、集团会计主管、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核算机构会计主管、财务会计、会计核算员、出纳员。

3、按照集团统一制定的财务、会计岗位职责,对在岗财会人员实行分层管理,逐人定位,定向培养,保持各层合理的智能配比、年龄结构和报酬级差。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条件成熟时可担任同级相关行政职务。

4、会计核算机构、资金结算中心人员由集团统一管理、考核、发放报酬;财务人员由所在单位管理,报酬由所在单位考核发放。集团可按核算业务量向基层单位收取一定费用,并通过内部协议形式明确服务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5、财务、会计人员之间可以交流,不设固定交流期限。

6、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集团财会部门统一组织,通过有针对性地提高培训、有选择性地外部培训、定期的法规政策培训和后续教育等方式,以及经常性的理论研讨、内部交流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7、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会计人员以集团财会管理部门考核为主,并综合被服务单位反馈意见,按考评结果确定奖惩、淘汰与被考核人报酬挂钩。财务人员以所在单位考核为主,集团财会管理部门提供业务方面的参考意见,按考评结果确定其业绩、报酬、升迁或调离。

8、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评比活动,对优胜者给予奖励。

(七)业务监督:结合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可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八)总结:

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范文4

在企业集团的各项专业管理中,大量的内部控制活动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落实,许多重要的管理数据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反映,几乎所有的经营决策都离不开财务会计系统的支撑。而在我国的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基础管理薄弱、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因此,如何实现有效的财务控制、达到财务管理目标,往往又是企业集团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正是由于财会系统在企业管理工作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特殊作用,各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集团的总部,不约而同地把目光集中到了财务会计人员身上,期望通过对财会人员和财会工作的集中控制,找到一条强化管理和增加监督力度的途径。

一、目前采用的主要财会人员管理模式及其不足

基于财会人员角色的特殊性,以及目前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种类型的财务会计集中管理模式已应运而生,行政、事业单位暂且不说(2000年9月,财政部、监察部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单是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财会人员管理模式就有:财政部门统管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零户统管式";财政和主管部门通过行政发文向国有企业委派财会主管的"主管委派式";财政部门或国资部门联合向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财务总监制";企业集团把会计从内部分离出来统一办公的"集中办公式";先将财会人员集中起来后委派到下属单位的"集中委派式"等等。这些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实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堵塞管理漏洞、规范会计行为、体现会计监督的严肃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的作用,在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是,上述管理模式存在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以堵代导"。这些模式都不同程度的夸大了财会人员在企业监督中的作用,过分地强调对下属企业和单位的监控,使财会人员的定位产生偏差,难以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为企业提供更加深入的服务和指导。有些模式还使财会人员凌驾于企业之上,把内部会计监督变成了一种外部强制性的行为,下属单位成了政府或上级部门的附庸,影响了企业自身管理职能的发挥。对财会人员个人而言,由于集中管理后工作范围与生产经营接触面的缩小,财会同业竞争加剧,个人的升迁与发展受到了一定影响;由于经常处在企业的对立面,财会人员还容易被孤立或成为"摆设"。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上述财会人员管理模式下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一,由于我国现有的财会人员平均综合素质不高,多数情况下还要接受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管理,要让其肩负起对派驻企业的指导和监督重任,难度较大。要么财会人员为完成监控与所在单位形成对立,工作难以开展;要么财会人员被所在单位收买,实际监控难以到位。其二,企业管理依赖于企业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离不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在目前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财会人员与所在单位是分离的,企业管理的许多基础工作,如定额管理、预算管理、原始记录的管理、财产清查以及有关财务的内控制度建设等等,往往处于企业、财务两不管的境地。其三,在目前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万一下属企业经营、管理出现不测,实际责任难以落实。单位领导可能指责财会人员监督不力,财会人员为避免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也可能采取较保守的监控方式,上级(或集团)财会部门的领导也可能采用较强硬的监控手段,影响下属企业的健康发展。其四,目前国企普遍忽视财务与会计工作的区别,在此前提下一味强调统一监控,可能出现会计核算监督掩盖企业财务管理的现象,影响下属企业的管理效能。

二、"财务"与"会计"职能分离的改进思路

现在的企业集团多数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出资人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所有者为委托人,享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股东权益的最大化;经营者为人(或称内部人),享有经营权和劳动报酬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自身薪酬、待遇和荣誉等效用的最大化。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效用目标的不一致,在内部人控制企业主要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内部人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来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问题。在这种企业内部,财会人员一方面要为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经理履行理财责任和经营责任;另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然后据实向所有者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现实生活中,由于财会人员的直接利益与企业经营者紧密相联,财会人员往往迫于压力而站在经营者的立场上,弄虚作假,文过饰非,使所有者的利益遭受损害。因此,为了抑制经营者急功近利、懈怠无能、粉饰浮夸或藏收匿利的行为,在对企业财会人员分类的基础上,由代表所有者的上级部门、企业集团总部对所属企业会计人员(不包括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管理或委派,仍不失为强化基础核算、保证信息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目前条件下,通过对会计人员的集中管理、考核和约束,至少可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解脱会计人员对企业领导的人身依附,削弱企业对会计工作的干预力度,比较完整地体现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其次,从体制上把会计工作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转化为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矛盾,通过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磨合、沟通,降低内耗,提高工作效率。再次,强化会计人员的专业监督职能,有利于有关制度、政策的落实,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另一方面,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职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从集中的财会人员中选拔具有管理才能、具备较全面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高的财务人员"归还"下属企业,令其专门参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并运用其财会专业知识和技能指导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使企业内部各项专业管理形成闭环,提高企业现有管理水平。财务人员"归还"企业,是对上述财会人员集中管理模式的补充和完善。

三、一种企业集团财会人员管理模式的框架

(一)总体原则:

在集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职能的分离,会计人员由集团集中委派,财务人员由基层单位自行聘任。

(二)基本要求:

寓会计监督于日常服务,以财务管理促效益提高。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会计核算程序化,工作手段电算化,传递信息网络化。"

(三)组织体系:(略)

(四)职能描述:

1、集团财务会计管理总部:负责集团基本财经政策的制订,资金宏观调度和管理,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组织对财务、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专业培训和考核等;

2、资金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负责集团日常资金的调配、融通和管理,为集团内部单位之间提供结算、信贷及相关金融业务服务。各基层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结算账户,所有外部银行账户由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资金结算中心按会计核算点设置分支机构,各开户单位办理所有资金结算业务(代出纳)。

3、各会计核算机构:由集团总部委派会计人员设立,按集团业务类型、地域和业务量设置独立于服务单位的满负荷核算机构(类似行政事业窗口单位,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配备最经济合理的会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负责相关单位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并通过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实施会计监督,保证提供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信息。会计核算机构的职能重在客观反映,而不参与和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计人员应竭尽全力全方位满足基层单位会计核算及相关之需,想单位之所想,急单位之所急,并全方位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

4、基层单位财务机构(或财务人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集团财务、人事部门推荐,基层单位聘任,成为所在单位的一员。财务人员应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知识和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成本管理等专业技术方法,加强所在单位基础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财务分析,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和运作,为所属单位管理与决策服务。一般财务人员应较长时间为同一单位服务,以深入理解相关业务。

(五)信息传递:

1、财务人员是所在单位内部业务核算、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应敦促、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业务、统计核算,并将有关原始单据及时传递到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

2、财务人员要协调好单位与财务会计部门、人员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己的财会专业知识对会计资料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本单位领导出谋划策。

3、会计核算机构应定期向被服务单位和集团总部反馈有关会计信息,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报表,同时提供随时即时查询和电脑联网查询。记账凭证、各种报表由会计核算机构负责编制,定期返还所属单位归档保管。

4、资金结算中心与会计机构联合办公,分别负责,信息资料共享。

5、各单位在具体财会业务问题上出现分歧,由本单位财务人员与会计核算机构进行协调,共同商讨可行的解决办法,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合法进行。重大事项可通过集团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6、由集团财务会计部门组织,利用电脑网络、定期例会、各种书面材料等形式,及时传递财务、会计系统运行中的有关信息,针对问题及时解决。

(六)人员管理:

1、建立内部财会人才市场,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使真正的人才通过内部竞聘进入集团财会队伍。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外部招聘部分人员。

2、集团在岗财会人员经考核和内部竞争,在保证财务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行,并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财会人员划分为财务人员、会计人员两类,同时按如下层次实行分层管理:集团财务主管、集团会计主管、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核算机构会计主管、财务会计、会计核算员、出纳员。

3、按照集团统一制定的财务、会计岗位职责,对在岗财会人员实行分层管理,逐人定位,定向培养,保持各层合理的智能配比、年龄结构和报酬级差。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条件成熟时可担任同级相关行政职务。

4、会计核算机构、资金结算中心人员由集团统一管理、考核、发放报酬;财务人员由所在单位管理,报酬由所在单位考核发放。集团可按核算业务量向基层单位收取一定费用,并通过内部协议形式明确服务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5、财务、会计人员之间可以交流,不设固定交流期限。

6、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集团财会部门统一组织,通过有针对性地提高培训、有选择性地外部培训、定期的法规政策培训和后续教育等方式,以及经常性的理论研讨、内部交流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7、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会计人员以集团财会管理部门考核为主,并综合被服务单位反馈意见,按考评结果确定奖惩、淘汰与被考核人报酬挂钩。财务人员以所在单位考核为主,集团财会管理部门提供业务方面的参考意见,按考评结果确定其业绩、报酬、升迁或调离。

8、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评比活动,对优胜者给予奖励。

(七)业务监督:结合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可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八)总结:

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范文5

XX年年度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

        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农村工作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财务管理工作中稍微混乱或者失误,就有可能引发农民群众上访,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逐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市局《关于做好XX年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农管〔XX年〕1号)的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每个乡镇选择一个财务基础好、财会人员素质高的村作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村,其中**镇**村、**镇**村、**镇**村为重点示范村。

二、    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是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列入了农经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印发了《**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确保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有序开展。各乡镇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精神,认真挑选试点示范村,并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组织培训,确保质量。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的工作。为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质量,我局组织乡镇财会辅导员、试点村会计或报账员、试点村出纳、试点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培训,宣传巩固政策,学习财经制度,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纪律约束。通过培训,有效地促进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效果。

3、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方案再好,关键还在于抓好工作落实。为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组织督查组定期不定期下到乡村开展工作督查与指导,督促工作进度,强化工作责任,增强工作效果。

4、强化监督,完善制度。做好一时的工作并不难,难就难在能否长期坚持下去。要确保工作质量的长期稳定,必须加强财务的日常审核与审计监督,同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让制度管人,用制度理财。为此,我局一方面及时督促做好村级财务民主理财监督工作,逐步扩大农村财务审计面和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另一方面指导试点村完善《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收支票据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级资产台账制度》、《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等项制度。

5、规范票据,严格管理。鉴于村级财务收入票据杂乱难以控制财源,白条列支现象非常严重的事实,我局下发文件,严格要求村级财务收入统一使用市减负办监制的专用收款收据,白条列支行为分5年纠正,力争到2012年规范性支出票据比例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成效

通过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推动了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带动了村级账务处理的及时、规范与完整,促进了村级财务公开的经常化、制度化和有效化,增强了村民民主理财的实质性、责任感与监督力,保障了村级集体资产的安全、稳定与保值、增值,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村级财务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级财会队伍不够稳定。由于村级财会人员存在临时调换和换届选举后另外任用或者落选的可能性、随意性和动荡性,队伍稳定性较差,很难确保村级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长期稳定在一个较高水平的层次上,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面的扩大、示范带动效果的提高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可持续发展。

2、村级财务公开不够规范。一是公开的时间上有时不及时;二是公开的内容有时不全面;三是公开的数据有时欠真实准确;四是有时回避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公开时避重就轻。

3、村民民主理财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对村级财务活动的监督有时受到限制;二是否决村级不合理开支有时难以执行;三是受托查阅审核村级财务账目有时被加以约束;四是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行使监督权有时夹杂着个人好恶与私心杂念。

4、村级报刊征订与招待费用较难控制。村级报刊征订虽然没有明显的摊派现象,但实质上存在隐性压力,迫使村级报刊征订费用严重突破限额。村级“零招待”制度很难落实到位,一是监督力度不够;二是有关规定与农村工作实际情况不太吻合,执行上有难度;三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不配合、不遵守、不履行职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保障村级财会人员整体素质的不断巩固与提高。队伍的稳定是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尽管当前推行村级换届选举,但总体原则上仍然要维持村级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一要选拨任用德才兼备、诚实稳重、群众口碑好的同志从事村级财会工作或民主理财工作;二要经过县乡农经部门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三要报乡镇农经部门审核、县农经站审批后,才可以正式任用和调换村级财会人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四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县乡农经部门审核、审批权限的支持;五要培养村级财会人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自学精神,激发他们的进取心,增强责任心,树立荣誉感;六要奖罚分明,鼓舞先进,鞭策落后。共2页,当前第1页1

2、规范村级财务公开。一是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重点公开;二是经常听取群众意见,拓展财务公开内容;三是加强财务公开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3、落实民主理财责任。一是严格挑选民主理财成员;二是强化培训指导;三是明确责任;四是保障权限;五是公开监督成效。

4、严格执行村级报刊征订限额制。不管任何理由,凡报刊征订费用超过当地规定限额标准的,一律严肃追究村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超支费用由审批人个人承担。

5、增强“零招待”制度的可操作性。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提升他们的思想境界;二是结合农村实际修订制度的相关条款,使之更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追究不按制度办事人员的党纪、政纪、经济责任。

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范文6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目前村级会计基础工作差,具体表现在:一是账簿设置不规范。“包包账”“糊涂账”“流水账”较多,核算乱。二是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条抵库存、自买自报等现象时常发生。三是报表不齐。有相当部分乡镇有年报无季报或有季报无年报。四是会计档案不全,有些凭证、账簿、报表没有及时分类归档保管,一两年就遗失了。

2.管理体制不明。目前在村级财务管理权问题上一直意见不一致,客观上存在着乡村两级财务有乡级农经站、乡级财政所两线管理,造成了机构重叠,人员冗多,管理职权、范围不明确。

3.财会人员素质不高。据调查,目前村乡财会人员普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大多数没有经过专门训练。

4.对管理者制约不严。有的乡村领导财经法纪观念淡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个人说了算,长官意识严重。

5.财务监督不力。不少乡镇很少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审计,没有监督机制,缺乏民主理财和群众监督意见。

二、农村财务管理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思想、政权建设的需要

由于目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四不清”问题,造成了目前村级经济的重大损失,影响了村里工作的正常运转,所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审计、民主理财制度在当前是刻不容缓。

1.围绕“统”字,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首先要统一思想,规范监督程序;二是统一账、表、册、据,规范会计操作程序;三是统一审批手续,规范支出管理;四是统一业务培训,规范交接手续;五是统一档案专柜,规范财务资料。

2.强化“责”字,加强会计资料管理。一是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进行全面清理,逐月逐年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二是要专人保管,专地专柜存放;三是对会计档案存档、移交、查阅,要建立存、交、查登记簿,完善手续,明确责任,避免资料的丢失。

3.突出“严”字,定期开展财务审计。首先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报复审”,及时发现问题,就地解决;二是逐步建立乡村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师审签有效制度。

4.明确“章”字,建立约束机制。一是要建立村级财务跟踪审计制度,尤其是不相容职务控制制度,设立主办与出纳会计,是实行账款分开;三是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控制多头批款,多头报销现象。

5.坚持“明”字,真正做到民主理财。农村财务能否如实向群众公布,能否接受群众的监督,事关重大,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农村的稳定,因而农村必须要实行财务公开,进行民主理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本着实事求是,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对财务公开中揭发出来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要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处的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