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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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1

1.1编制目的

规范本市渡口渡船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水上搜救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渡口渡船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健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省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水域内渡口渡船发生下列安全事故或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参与应急联动的单位、船舶、车辆和人员:

(1)特大事故或险情(特别严重Ⅰ级),包括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2)重大事故或险情(严重Ⅱ级):包括死亡(失踪)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危及30-50人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较大事故或险情(较重Ⅲ级):包括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危及10-30人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一般事故或险情(一般Ⅳ级):包括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本市客渡船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1)市人民政府成立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新士兼任,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处处长陈宏兼任,成员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办公室内分5个应急救援处置小组。

(2)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①研究、审批、组织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的救援、排险方案,协助做好Ⅰ级事故或险情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②检查督促本市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的工作。

③建立事故的信息制度,保持与上级机关的通讯联系,并及时、准确、全面地信息。

④召开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现场会,协助做好Ⅰ级事故或险情现场会。

(3)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具体组织协调实施Ⅰ、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的救援、排险方案。

②检查督促本市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③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④向上级机关或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⑤经授权,为新闻媒体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⑥组织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现场会,协助做好Ⅰ级事故或险情现场会。

⑦完成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①市公安局加强事故险情现场警戒、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②市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以及事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查处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

③市地方海事处负责客渡船事故现场水上交通管制及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指导参与水上搜救工作。

④市卫生局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部门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⑤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⑦其他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5)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水上施救组:组长由市地方海事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有关乡、镇、街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Ⅰ、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的救援、抢救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排险行动;及时向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市财政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及有关乡、镇、街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Ⅰ、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的抢救车辆、药品等物资;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市卫生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乡、镇、街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紧急调用用于Ⅰ、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的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4.善后处理组:组长由市民政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及有关乡、镇、街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或遇险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做好其它善后事宜。

5.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海事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纪检委、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初步查明Ⅰ、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的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应急准备

3.1各有关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本辖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3.2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当根据本预案中的各项原则,编制相应的应急保障方案,保证应急资金和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3.3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当定期组织本辖区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4事故报告

4.1发生(发现)单位(个人)报告

当发生本预案1.3定等级事故或险情后,发生(发现)单位(个人)应当立即拨打海事救援电话,同时向辖区乡、镇、街道报告。

4.2下级向上级报告

各有关单位接报后,应立即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如果接到重特大事故或险情报告后,应同时向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①乡、镇、街道及其设置的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相关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②渡口渡船所有人或经营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渡口渡船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4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①初次报告的信息应当包括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事故船舶或设施名称;事故类别或等级;事故发生地点及水文气象、日期及具体时间;人员伤亡及船舶危险程度;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②阶段报告的信息应当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③总结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④报告时间要求,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报告;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报告。

5应急处置程序

5.1应急等级

本预案按事故或险情危害程度由高至低,将应急等级分为:

一级应急状态,即发生本预案定的Ⅰ、Ⅱ级事故或险情。

二级应急状态,即发生本预案定的Ⅲ级事故或险情。

三级应急状态,即发生本预案定的Ⅳ级事故或险情。

5.1.1当接到本预案1.3定的Ⅰ、Ⅱ级事故或险情后,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根据指示精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1.2当接到本预案1.3定的Ⅲ级事故或险情报告时,本预案的启动为二级应急状态,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报市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提出应急处理措施、方案,赶赴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3发生本预案1.3定的Ⅳ级事故或险情报告时,为三级应急状态,即有关乡、镇、街道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应急反应阶段,由乡、镇、街道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负责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必要支持。

当事故或险情随时间推移进一步加重,达到更高级别时,本预案安全事故或险情的级别自动升级,按升级后的程序处理。

5.2一旦本市发生Ⅳ级事故或险情报告时,各级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所有成员以及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本预案规定程序指挥救援、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二级应急状态的事故或险情时,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市政府最高领导担任,副总指挥依次由市政办、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事处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消除后,经启动应急预案的部门确认后批准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渡口渡船安全事故或险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须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安全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有关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市民政部门接受,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须按规定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2

为了积极应对本县交通系统中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高效、及时、有序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三人)或伤亡总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交通安全生产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

(一)成立安吉县交通局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交通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局班子相关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属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运管科,负责事故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协调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督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5、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救援意见公布于众。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路段、县运管所、县港航处、县收费所在县交通局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公路(工程)应急救援、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好各类应急救援车辆、船舶等设备。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并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的救援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救援的有关事宜。

(二)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并根据总指挥要求报县政府和县安监局,并迅速上报市交通局,同时派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县公安局或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等。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当事单位、当事人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损失的扩大,并服从现场施救组织的统一指挥。

(二)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县政府、市交通局,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投入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及负责人到位履行职责,制定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救援。

(三)迅速调集人员、抢险设备(车辆、船只),开展突击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努力地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四)及时组织救援队伍,运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治疗,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有人员死亡的,通知事故方联系安排殡葬车船,妥善处理死者尸体。

(五)协同公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六)妥善安置受灾人员生活,会同所在单位或当地政府做好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及思想稳定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七)在事故现场救援的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八)其它应急事项。

六、调查处理

(一)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事故调查处理部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明原因,判明责任、吸取教训,处理责任者,教育当事人和群众,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的,由联合调查组负责调查处理,县交通局及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配合调查组开展工作。未成立调查组的,由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调查处理,处理意见应形成书面专题报告报县交通局同意。

(三)事故专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概况:时间、地点、事故方、事故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发生后有关方面采取的施救措施和调查处理情况;

3、事故原因;

4、责任认定情况及相关依据;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整改防范措施;

7、事故民事侵权赔偿调解情况;

8、其他。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县交通局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救援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3

1.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略;副指挥:略;成员:略。

2.安全事故应急队伍:

(1)各班主任

(2)各科任教师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学校。

(2)严禁学生在教室里使用用电设备等。

(3)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5)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6)进行学生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等学习、演练。

(7)教育学生不私自上山,必须有家长陪同上山,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2.应急预案: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等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3)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直接向街道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组织对学生及老师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2)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毯等高度危险用电设备。

(3)师生不得在学校内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4)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5)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学习。

(6)定期检测学校线路是否正常。

2.应急预案: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2)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急救中心求援。

(4)及时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防范预案:

(1)定期组织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2)教育学生在任何时候

,任何场合都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2.应急预案:

(1)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送往医院诊疗。

(2)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腹胀、腹泻、出疹等症状,立即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3)发生上述第二条款情况,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4)调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追究责任。

(四)体育活动及活动课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要求老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学生上课及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体育课、活动课前必须充分做好准备活动,然后才实施活动项目。

(3)按规定开展学生跳高、长跑等课程项目,事前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4)高温时段学生体育课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内,以防学生中暑。

2.应急预案:

(1)遇有学生发生晕倒、抽搐等中暑症状或发生其它安全意外时,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2)遇有学生四肢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立即将其安置阴凉通风处,并给予补充水份。

(3)发生上述第一、第二条款情况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4)分析原因,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五)教室课间活动安全预案:1.防范预案:

(1)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不推人。

(2)学生在教学区,不得在走廊内打闹,不得撞击玻璃栏板或攀爬走廊护栏,以免发生坠楼事故。

(3)严格禁止学生攀爬教室窗台。

(4)要求学生在教室活动或打扫卫生时注意安全,不要碰电源插座。

(5)要求门卫到点锁好大门,落实来人、车辆登记制度。

(6)定期检查教室内各种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应急预案:

(1)遇有发生安全伤害事故,伤情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诊治。

(2)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严重伤害事故,立即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六)交通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患意识。

(2)在校门附近树立好交通安全提示牌,提示来往车辆注意行人安全。

2.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其它相关部门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

理等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加强流行传染病预防教育。

(2)加强个人卫生教育。

2.应急预案: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街道及相关教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八)社会实践、校外活动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外出前认真做好安全防患教育。

2.应急预案: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先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九)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预案:

1.防范预案:

(1)加强文明礼貌教育,杜绝师生在外滋事。

(2)加强门卫保安工作,外来未经允许人员,学校门卫(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应急预案: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保安人员)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十)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学校、家庭、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4

为确保本次中考工作正常进行,维护考生和中考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有效处理中考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中考安全工作及应急预案。

一、成立送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在中考期间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为中考排除一切障碍,确保中考万无一失。

送考安全工作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预防安全事故。

突发安全事故如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暴雨、雷电地质性灾害等安全事故。

三、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中考工作人员负责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2)发出紧急集合信号,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安全保卫组及时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乘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门。

(2)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受伤者家长。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积极配合交警搞好事故处理。

3、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请中考值班教师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食用宾馆外食物所致,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和处理等工作。

4、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不良分子对考生或中考工作人员进行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要采取积极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或疏散。同时及时报警110请求援助。

(2)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医院就诊救治,及时上报教育局。

(3)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工作。

(4)通知受伤者的家长。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暴雨、雷电灾害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中考途中发生暴雨、雷电等地质性灾害,各班送考教师要认真清点学生人数,核查学生安全情况。

(2)对无法及时赶到考场的学生,各班送考教师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和教育局汇报。

四、报告程序:

1、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学校中考信息员:xx(手机xxxxxxxxxxx)。

2、考生在中考时发生以上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3、上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情况等。

五、具体要求:

1、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老师,要加强责任心,不可马虎大意,要确保考试完满成功。

2、各班送考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在规定的地点按时收发保管好学生准考证,负责检查学生休息,不得使学生有一人掉队,及时处理学生间存在的可能影响考试的安全隐患,发生意外事故或伤害,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作好善后工作,不得影响中考。其他教师要各负其职,以身作则,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顺利完成中考任务。

3、有关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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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5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园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建设“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二、救援队伍

中心幼儿园安全救援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主要负责人全面掌握园所安全工作情况,抓好组织计划、制度落实、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目标考核、安全培训、园所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协调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园所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负责管理工作和园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抓好园所突发事件及稳定工作。

(三)后勤人员负责园所设施的安全,园舍勘查、危房改造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抓好消防和用电安全。同时负责园所危险药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抓好教玩具的使用安全、园所网络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园所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抓好饮食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工作。同时负责园所的安全管理及职能范围内安全工作落实,抓好园所安全教育工作。

(四)后勤负责组织对园所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三、工作要求

1、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园所的各个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责任人立即改正。

2、有关责任人要对自己所负责的地方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就地处理,自己无法解决的要上报安全领导小组,不得拖延。

3、发生突发事件时,全体教职工要以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为已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沉着冷静地按程序和预案办事。

4、园所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园所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幼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园所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保护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各类安全及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领导小组或报警者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往现场进行扑救。

(2)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3)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消防部门报告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2、组织撤离。要迅速组织遇险幼儿撤离危险地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园所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进行扑救。

3、组织扑救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幼儿不能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领导小组指挥有关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若精密设施(如微机)可使用干粉灭火器。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师幼安全,扑救要在确保师幼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领导小组和事故应急组人员应迅速疏散幼儿,撤离到安全区域。不组织幼儿参加灭火。

(4)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或送往医院就诊。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火灾第一发现人应马上向园所领导报告起火地点,同时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协助消防部门查明起火原因,隔断火源,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措施

(1)发现师幼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立即向领导报告。

(2)园所组织教师以最快速度送医院诊治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3)由有关人员封存现有剩余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现场。

(4)立即组织教师组成陪护队伍负责陪护,未经批准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2、注意事项:

(1)不得随意散发幼儿“食物中毒”的言论,不得随意发放PPA等药物,避免群因性事故的发生。

(2)稳定师幼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3)如有家长来探视,由园所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4)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正常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5)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6)发现师幼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7)迅速向教育、卫生部门报告。

(8)园所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园所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9)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幼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10)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园所领导报告。

(2)视情况严重程度,由园长决定是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经园所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园所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知情者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向外界宣传。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园所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正常秩序。

(四)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一旦出现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报告园所领导。

2、园所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幼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幼儿带到医院检查就诊,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按情况需要,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

3、园所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园所隔离室对患病师幼儿进行隔离观察,及时向县疾控中心请求帮助,通知患病师幼的家长或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在疾控中心的指挥下,对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幼进行隔离观察。迅速切断感染源,防止疫情扩散。

5、患传染病的师幼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幼须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6、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允许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传染病人。

7、在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程序逐级向上报告疫情。

(五)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事故发生后,园所领导要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救治。

2、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园所或当事人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和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受伤人员送院后,园所及时通知伤者家人或亲属。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伤者或亲属的思想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

5、协助交警部门界定事故责任。

(六)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园所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园所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幼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园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园舍出现险情妥善安置幼儿,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并组织专业人员鉴定。

2、设置警戒线,对危舍进行维修改造。

3、园所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1)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组织师幼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对受伤师幼组织抢救,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园所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镇教育办,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园所迅速抢救受伤师幼,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县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

1、园所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园所者,园所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园所,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园所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立即向110报警,并迅速组织园所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

3、迅速将受伤害师幼送至当地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伤者家人或亲属。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突发地震应急预案

1、突发地震,教职工要及时科学、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引导、疏散、处理,实行以下应急求生方法:

(1)如在上课时发生地震,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能在教室内乱跑或争抢外出,靠近门的幼儿可以跑出门外,中间或后排的幼儿应尽快躲到课桌下。靠墙的幼儿要紧靠墙根,用物品或双手护住头部。

(2)发生地震,如在宿舍中,应及时躲到床下或桌下或房间内侧的墙角,用物品护住头部,千万不要去阳台和窗下躲避,等到地震停止再逃出室外。

(3)如地震时已离开房间,千万不要地震一停就回房间取东西,以免造成伤害。

(4)如在公共场所发生地震,不能惊慌乱跑,应随机应变躲到附近的墙根、墙角、桌柜下等较安全的地方,注意保护头部。

(5)如地震后被埋在建筑物中,应先设法清除压在腹部以上的物体,用毛巾、衣服捂住口鼻,防止烟尘窒息,注意保存体力,创造生存条件,等待救援。

2、及时向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迅速关闭、切断电源(应急照明系统除外)。

3、组织人力协助消防部门搜救埋在建筑物中的师幼。

4、对受伤师幼及时救治,必要时,及时送医院救治。

5、了解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十一)突发暴风雨雪应急预案

1、园所根据预报和天气情况,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2、安排值班人员对园舍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园所领导报告情况。

3、根据情况通知在家幼儿延时入园。若突发暴风雨雪可停课。

4、园所食堂要备齐充足的食品。

5、教育幼儿不要随意外出。

6、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防范工作。

(十二)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教育幼儿按规定上下楼和出入教室。

2、在幼儿集中出入的地方安排人员值班。

3、对天气阴沉突然停电,幼儿不要蜂拥外出,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

4、发生踩踏事故时,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向119、120请求援助。

5、协助消防、医疗部门抢救受伤人员,严重者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6、注意事故现场保护,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并做好调查报告。

7、妥善处理事故和善后处置工作。

(十三)其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根据事故性质和本园应急预案处理程序和原则,灵活运用处置方案。

2、如发生师幼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3、一定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记录。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建设“平安__”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我市境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师生活动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房倒塌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通道及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1、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市教育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教育局分管局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直学校及各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校长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安全工作。

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能

(1)迅速及时地向市政府、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应急求援命令、信号,迅速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市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治安。

(4)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5)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6)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7)做好伤亡事故调查。

(8)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进行公布。

四、现场处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指派副总指挥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命令,指挥现场处理。

2、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资,指挥现场。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分工及专项小组职责

1、为了对安全事故开展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处理,根据不同事故类别,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局机关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等事故由办公室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由督导室、综治办、基教科、职成科、学前办、

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理。

(2)危房倒塌事故、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火灾事故、重大财物失窃事故、食物中毒由计财科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由勤俭办、基教科、职成科、学前办、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理。

(3)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由基础教育科、职成科、学前办、团委等科室负责实施。

(4)学校教干、教师违规违纪事件由监察室、人事科负责处理。

(5)网络安全工作由仪器站和教研室负责处理。

(6)科室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组织科室负责处理。

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指挥部可随时指令各科室协同参与处理。

2、事故现场应急处理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

警戒维护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市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攻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紧急抢救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信息联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求援。

后勤保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六、安全事故的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式,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由市教育局办公室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报市政府值班室、市安监局办公室和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________

市教育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成安全事故处理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送上述部门,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及类别。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七、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

1、由指挥部指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事故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组。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制定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迅速制订出切实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