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的分析方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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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的分析方法

城市设计的分析方法范文1

关键词:海绵城市理念;城市建筑设计;方法分析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7-0098-01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绿色化和低碳化,因此在城市建筑设计上也需要不断体现出环保的理念,而海绵城市理念一经提出便得到众多城市规划部分的认可和青睐,而在海绵城市理念下如何切实实现城市的建设设计,也是需要深入探究的问题。

1 海绵城市的理念

受一些设施建设和气候的影响,对人们的生产及生活造成严重威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海绵城市理念,以缓解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海绵城市理念下的海绵城市指的是在城市建设之中,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生态,在基础设施上最大化使用绿化,让城市在面对洪涝和干旱灾害时能够像海绵一样进行缓冲调节,保障城市用水安全,在储存、供给、净化水资源、解决城市水资源短缺等问题上发挥作用。海绵城市理念下的城市管理,其对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进行了改善,创建分散化、多目标以及源头化的核心水资源管理思想,并且将水源和最终使用形成了一个循环[1]。

2 海绵城市的优势所在

海绵城市理念是我国城市生态化建设的一个主要体现,具体优势体现在三个方面:(1)通过渗透渠、下洼式绿地以及透水铺装等设施可以实现城市对雨水的吸收,进而可以有效避免城市的地下水位降低问题;(2)当城市面临缺水问题时,海绵城市通过其蓄水装置所存储的水量可以作为清洁水投入使用,同时这些蓄水装置也可以在城市的汛期有效缓解城市的排水压力,避免城市内涝问题;(3)海绵城市的蓄水装置还具有一定的净化功能,能够实现存积雨水的净化,继而可以作为城市的清洗用水,可有效降低城市对水资源的消耗。

3 海绵城市理念下的城市建筑规划方式

3.1 明确城市规划的设计理念

在海绵城市理念下的城市规划,首先需要对城市规划的设计理念进行明确,在对城市现状进行完善综合分析的前提下,对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提出具体方向,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贯彻生态的理念。明确建设的主体为城市,而海d城市理念是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减城市内涝的压力,主要体现在排水系统方面。在绿地系统、水资源以及水系布局建设阶段需要贯彻因地制宜的理念,切实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合进入,而不是强行套用。

3.2 落实区域试点检测工作

海绵城市的建设在我国还属于试点阶段,根据每一座城市的不同,在海绵城市建设中也有诸多的不同之处,因此在海绵城市建设之初需要在城市中选取一个合理、具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试点工作。在试点项目上,必须最大化的模拟城市的基本生态环境,并且从实际建筑出发,将生态理念融入其中,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建筑的多样化和防洪排洪系统[2]。

3.3 对生态环境系统进行保护

海绵城市的基础就是最大化的实现生态化城市的建设,在海绵城市的建设中必须最大化的对城市的生态环境系统进行保护,反言之对于一座城市而言,要实现海绵城市的建设,其基础就是对城市原有生态进行保护,能够在城市的水资源和绿地资源上有切实的保障,选择和制作出最为合适的城市发展方案。具体而言在海绵城市的建设中需要对城市的原有湖泊、河流以及绿地等敏感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适当对城市的原有自然水文特征进行维持,整体上符合海绵城市发展的要求。

3.4 健全生态建设指标

在海绵城市的建设上其生态城市的建设指标是存在于诸多方面的,这些指标主要是用于对城市的建成环境进行评价,并且在后续的改造阶段,能够给出理论上的指导。

3.5 体现在具体城市建设设施上

海绵城市理念下的城市建设除了需要在理念和思想要有深刻的认知之外,在具体建设上也需要切实落实海绵城市的理念。例如在城市道路规划上,首先在道路两侧设计上,绿化带需要设计为凹式绿地的形式,增加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存储能力;其次应用该绿化带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水资源净化功能,此外在绿化的下面还需要设计用水和排水系统,提升城市对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力;再者在道路的人行道部分,可使用透水式的铺装工艺,避免水流大量的在人行道路面囤积。在水系湿地的规划上首先需要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建立一个禁建区和限建区,通过这种方面最大化保留城市原有水系湿地的面积,让这些天然的海绵设施继续发挥作用,进而让市民认可海绵城市理念,从而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也时刻落实绿色环保理念。

4 结语

综上所述,海绵城市是一种生态化理念下的城市建筑设计方案,海绵城市可对城市的水资源进行合理调节,最大程度提升城市对水资源的应用。明确化城市规划的设计理念、落实区域试点检测工作、对生态环境系统进行保护、健全生态建设指标、注重理论指导作用的最大化是海绵城市理念下的城市建筑设计的主要方法和途径,希望通过本文的简易论述可以给城市的规划部分以参考和启迪。

参考文献

城市设计的分析方法范文2

关键词 小型水利工程 建设管理 问题

济南市山丘区年降雨量比较多,如果能够利用这些雨水,就能有效解决山丘区农作物的灌溉问题,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所以,山丘区的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也变得十分重要。完善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可以有效提高小型水利工程的工作效率,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对此,山丘区大力发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建设了小型水池、小型水渠等小型水利工程,有效解决了山丘区的农田灌溉问题。

1济南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现状及不足之处

济南市山丘区一共有180座水库,其中大型水库数量为1,中型数量为8,小型数量为171;水塘数量为1086;小型水窖数量为7783。而在这些水利设施当中,由于山丘区维修经费不足或者本身设计存在问题,大部分水利设施长时间没有进行维护和修理,导致这些水利设施都面临着废弃的危险;而山丘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也没有足够的资金用来建设新的水利工程,所以山丘区的水利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处于进退两难的境界。

目前济南市与水利工程配套的服务机构有85个,包括水利站和农业服务站等。每一个乡镇都有农业服务站的设立,其作用主要是保证水利工程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证农业灌溉以及抵御自然灾害。农业服务站的各岗位基本分配到位,但是由于服务站人员普遍综合素质不高,使得许多水利工程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影响了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也影响了农作物的产量。

2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模式

2.1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模式

济南市山丘区的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小型水窖、小型池塘、小型塘坝、小型水渠、小型泵站等几种,其中小型水窖建设的位置位于地势陡峭、耕地不集中、集水储水不方便的山区;而小型池塘建设的位置位于耕地分布均匀、地势陡峭、集水储水不方便的山丘区;小型塘坝建设的位置位于河道不宽、河流上游河道比较平坦而且岸边自然环境比较好、总工程量比较小而且储水量比较多的地方;小型水渠和小型泵站建设的位置位于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地方比如大型河道、水库附近等。

2.2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

首先,小型水利工程相关组织需要根据相关工程申报规定向市级水利部门提出申请,在通过市级水利部门的审批以后,市级水利部门会提供一定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然后各县、区级水利部门会再次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批复,最后按照“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建设管理工作。在整个过程中,相关组织需要参与各项建设管理工作直到小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以后,再交由基层水利组织工作人员管理。

3改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措施

3.1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各基层水利组织工作人员要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宣传活动,为当地人民宣传水利工程建设对当地生产的作用,使他们深刻了解到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与他们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让当地人民都参与到水利工程建设中来,可以大大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率。

3.2合理选择工程建设位置

在水利工程建设之前,需要先对当地的地形地势、地质条件、水文条件等进行勘测,在综合分析之后,合理选择水利工程建设的位置,使得水利工程建设既不破坏周围的生态环境,又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实现生态化建设、科学化建设。

3.3提高对工程建设的要求

水利工程是需要L期发挥作用的工程,不能因为小问题而影响整个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转,所以其施工的质量必须得到保证。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好施工过程中的每一处关键环节,提高对工程建设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延长水利工程的使用年限。

3.4建设智能控制系统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所以水利工程建设也要跟上信息化的步伐。建设智能控制系统,可以实现对水利工程的全面掌控,实现精准控制、智能管理,采取科学的灌溉方式,有效提高水利工程运行效率,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3.5对建设过程严格监督

建设过程中,要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控制好工程建设的进度以及施工质量,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如果发现了问题,需要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3.6奖罚分明,提高建设积极性

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要奖罚分明:经过竣工验收以后,如果水利工程质量合格而且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表现优秀,那么要给予施工单位一定的奖励;而如果工程质量不过关,则令施工单位自行整改。

3.7做好后期维护工作

要想使水利工程长期稳定运行,后期的维护工作必不可少。鉴于山丘区维护费用不足,可以让相关水利工程组织从当地筹集维护资金或者向当地政府申请维护资金,保证水利工程能得到定期的维护,延长水利工程的使用年限。

4结语

小型水利工程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山丘区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改善了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减少了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还利用了当地的气候条件,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虽然目前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但随着改善措施的推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将会越做越好。

参考文献

[1] 鲍红艳.杭州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现状及建议[J].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报,2014,26(01):39-42.

城市设计的分析方法范文3

首先计算地铁隧道受基坑开挖作用所产生的附加荷载,然后在Winkler地基模型的基础上建立地铁隧道纵向变形影响的基本微分方程,根据Galerkin方法将该方程转换为一维有限元方程进行计算,同时研究其他因素诸如小同隧道埋深、距离基坑开挖现场远近、小同地基土质和小同隧道外径等对隧道纵向变形的影响。所得的成果对于合理制定针对基坑开挖而对临近地铁隧道实施的保护措施具有十分大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两阶段分析法 基坑开挖 地铁运行

1引言

城市地铁的建设极大地推动了城市房地产的开发,使得在地铁沿线形成房价高涨却仍然如火如荼的局面,然而因此却也造成了地铁隧道受附近高层建筑施工中基坑开挖的影响甚至致使地铁正常运行收到影响的现象,更有甚者,有些高层建筑的基坑就处于地铁隧道的上方,紧邻隧道,由此会引起隧道纵向不均匀沉降,从而严重威胁隧道结构安全和地铁列车安全。因此,针对基坑开挖对地铁隧道的影响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具有很重要的实际意义。

要解决该种工程问题主要是运用应力控制有限元数值模拟方法。该方法的特点是在模拟基坑开挖的同时,将周围土体和地铁隧道看作一个整体进行分析,其中采用杀死单元技术来模拟基坑开挖,然后反向施加开挖边界节点力来模拟土体应力释放。FCFEM最大的优势是其能够模拟隧道与土体间复杂的相互作用以及土体的弹塑,此外基坑施工过程也可以较好模拟,但利用FCFEM进行弹塑性变形分析时,得到的土体附加应力场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体本构模型及其参数的选取。此外,由于FCFEM工作量较大,计算往往需要专业软件并且建模复杂,故较大限制了该方法在一般工程中的推广应用。

目前该领域存在的有限元建模复杂与计算耗时的缺点亟待改进,有鉴于此,本文提出运用两阶段分析方法来分析基坑开完低于周边已经在运行的地铁所造成的纵向变形的影响。由于基坑开挖引起的坑底和四周坑壁土体同时卸荷所产生的影响也能为该方法所考虑到,故而更加符合工程实际。

2用两阶段分析法分析地铁隧道变形影响

2.1作用在地铁隧道上的附加应力

在本文分析中作用在隧道轴线上的附加应力可基于Mindlin基本解积分求得。计算中的基本假定为:土体为弹性半空问内的均质土体,隧道纵轴线方向平行于矩形荷载作用区域的长边或短边,不考虑隧道存在对土体附加应力的计算影响。

2.2地铁隧道纵向变形理论

在Winkler地基模型中地基基床系数k的取值至关重要。地基土层分布情况及其压缩性、基底面积和形状以及与荷载和刚度有关的地基应力等许多复杂因素都影响着该值在Winkler地基梁上和弹性半空问地基梁上能够得到相同的位移值和弯矩值。隧道与土体之问保持弹性接触,用不间断分布的弹簧来模拟两者之问的相互作用,隧道与土体问不发生分离,满足变形协调条件。隧道所受到的外力荷载一部分来白基坑开挖引起的土体附加荷载,一部分来自地基弹簧给予的外载。通过对弹性地基上长梁的试验研究证实,梁的强度明显影响着地基基床,给出了既能反映土层性质(土体泊松比和弹性模量),又能体现梁本身性质(截面宽度和抗弯刚度)公式。Attewelh's]采用Vesic所提出的地基基床系数计算公式就隧道开挖对周边管线和建筑物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表明在线弹性分析中相同荷载作用移。

3地铁隧道所受附加应力影响因素分析

(1)距离施工荷载远近对竖向附加应力的影响为土体泊松比为0.4 ,隧道轴线位于地表以下15 m、偏离荷载中轴线不同程度时作用于隧道纵向的附加应力分布,中显示应力值随隧道纵轴坐标的增加而迅速减小,而且隧道位于荷载投影面以内应力值的降幅要远大于位于荷载投影面以外的降幅,同时可以看出距离荷载远近对应力值影响较大。

(2)不同隧道埋深对竖向附加应力的影响

隧道轴线与矩形分布荷载中轴线投影重合时不同隧道埋深时其纵向的附加应力分布,中显示应力值随隧道纵轴坐标的增加而迅速减小,埋深越小,竖向应力分布越集中,向两侧减小的幅度越大。

临近荷载作用是导致地铁隧道纵向不均匀沉降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在地铁附近进行基坑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来控制隧道的位移。《上海地铁保护技术标准》规定:建筑垂直荷载(包括基础地下室)及降水、注浆等施工因素引起的地铁隧道外壁附加荷载不得大于20 kPao

4地铁隧道纵向变形影响因素分析

(1)不同隧道埋深对其纵向变形的影响是隧道轴线与矩形分布荷载中轴线投影重合时不同隧道埋深引起隧道的竖向最大位移和最大弯矩。当隧道埋深较小时,分布即通过增大土体x聚力和内摩擦角,增大土体弹性模量,使得基床系数k增大,从而减小隧道变形。荷载离隧道较近,所引起的竖向附加应力也较大,从而使隧道的位移和弯矩值都较大。随着隧道埋深的增加,隧道结构的最大位移和最大弯矩值迅速减小。所以,存在一定覆土厚度对保障地铁隧道的安全运营有重要意义。由相关规范规定,在城市软土区采用盾构法施工的覆土层最浅也不得小于盾构的直径。

(2)不同地基土质对隧道纵向变形的影响

隧道埋深为15 m,且纵轴与矩形分布荷载中轴线投影重合时不同地基土质引起隧道的竖向最大位移和最大弯矩曲线。由看出,随着地基基床系数的增大,隧道最大位移和最大弯矩明显减小。可见,为确保隧道结构安全,在进行隧道纵断面选线时,应该尽量选择土质较好(即地基基床系数值较大)土层。此外,为降低临近施工对已建地铁的扰动,对隧道周围土体加固的原理也缘于此。

5结论

本文在计算基坑开挖引起的土体附加应力时综合考虑了坑底土体卸荷效应以及四周坑壁的卸荷效应,因此,本文建立的计算模型与实际工程更加接近。本文运用两阶段分析方法,明确了力学传递机制,指出了计算基坑开挖所引起的隧道位置处的土体附加应力,这与隐含于土体本构模型及其参数选取中的整体有限元数值模拟方法相比,是最大的特点与长处。本文通过对地铁隧道纵向受力变形不同影响因素的研究,得出纵向受力变形受其不同隧道埋深、距离荷载远近、不同地基土质和不同隧道外径等因素较明显的影响。

城市设计的分析方法范文4

关键词:公共利益;城市设计;公共空间

1 当前城市设计的存在问题

目前,城市设计在指导城市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越重要的作用,国内出现了不少优秀的城市设计实例(详见图1),如《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城市设计》、《广州传统中轴线城市设计》、《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中心商务区城市设计》等。

图1广州传统中轴线城市设计

然而,由于城市设计的三维直观效果更便于充分展现城市的风貌特色、空间形态,令一些地方官员盲目追捧,把城市设计当成一项地方的形象工程、政绩项目来操作,过度的行政干预和欠缺科学的长官意志令城市设计变成了实现政治目的的一种工具,有些城市设计师的价值取向也过于强调个人意志和审美情调,城市设计出现了一些设计误区,如不顾地方实际盲目攀比追求气派、雄伟的空间格局;为追逐空泛的城市形象而过度设立大广场、行政文化中心、滨水绿地、地标等公共空间,从而浪费了大量的宝贵土地;抛弃地域文化特色,盲目崇拜“欧陆”、“简约”、“古典主义”风格建筑,造成地域性、文化性的缺失;或破坏自然环境的安全格局、漠视富有人文特色的城市肌理;形式化地追逐中轴线、空洞地强调空间结构或联系等等,不一而足。

2 城市设计的目的是实现利益的平衡

2.1 城市设计的本质内涵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中定义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旧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 可见,城市设计的对象是城市的公共空间和环境,其主要工作内容是设计、控制和塑造城市的空间秩序,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 [1]。

2.2 城市设计中的利益主体

城市设计一直以公共利益的“代言人”自居,但实际上城市设计屡屡受挫,以至其“代言人”身份不断受到公众的质疑,城市设计师甚至成为备受公众批评的“牺牲品”,主要原因乃主宰城市设计命运的是社会各种利益主体的相互利益博弈的结果。传统的城市设计工作惯于物质空间安排的思维定势,运用一定的技术设计或措施,试图建立城市形象和空间物质环境,对城市设计的内在利益属性和实施机制较为忽视。而实际上,城市设计工作无不围绕着利益问题而展开, “是协调社会不同利益的一种工具”,其“核心问题是利益协调问题” [2] 。在兼顾长远效益的前提下,能确保社会各种利益的平衡的城市设计,是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建立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2.3 城市设计的目标是取得利益的和谐

城市设计中要以公共利益为原则,并非排斥私人利益的存在,相反,只有满足私人利益的合理诉求,才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利益,“只有当公共空间满足公众的、整体的利益而非少数人的、局部的利益时,才会真正地表达和谐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实现私人利益也应该成为城市设计的目标之一,而优秀的城市设计应该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最大化的统一。

3公共利益在城市设计中的具体表现形式

3.1 强调城市设计的过程化

传统的城市设计沉醉于终极的设计蓝图,过于强调技术手段来勾画一个理想的城市设计效果,政府机构热衷于将其作为现届业绩进行宣传,唤起民众对政府和未来生活的信心,城市设计师也为其成就感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而自我陶醉,但城市设计的真实意义却不在其最终的产品,而是在于城市设计编制和实施中的过程。现实中的城市设计蓝图仅是设计的一个概念,用于引导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代表一定时期的公众意志和价值观念,但在快速城市化、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观念频繁更新的改革年代,难以保证其规划预测的科学性,以及城市设计的规划期末能否按其蓝图呈现城市的形态和空间环境。

3.2 城市设计中公共利益的内容

城市设计中,公共利益的内容是多方面的,董慰等认为城市设计在内容上可表现为为公众供给公共物品和提供公共服务两个层面[3]。要确保城市设计以公共利益为优先,城市设计必须“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

4 在城市设计中实现公共利益优先的目标的设计思路

4.1 城市设计应从物质、技术设计走向公共政策的编制

传统的城市设计强调物质空间设计,以技术手段落实空间环境,在计划年代以及物质建设高速发展的改革开放初期,对指导城市建设、营造城市公共空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早期过度重视经济发展、片面追求速度等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土地危机等引起了人们对传统物质设计手段的思考,在改革进入更为成熟阶段的今天,人们呼唤更为人性化、更好代表公共利益的设计方法,人们对城市的追求不再停留于物质上的享受,而更倾向于精神上的需求,如对城市设计的参与权、知情权等,城市设计的手法更需要跨行业的技术支持,因此,城市设计已经跨越了纯粹规划或建筑、环境设计的专业领域范畴,而应该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共政策来定位,更加符合现时社会公共利益对城市设计的要求,“缺乏政策内涵和功能的规划,将是无效的规划” [4] 。

4.2 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目标的城市设计思路

4.2.1 建立紧凑型城市,提倡土地功能混合使用

传统的城市设计所体现的宏伟、气派的城市空间形态经常是以牺牲大量的宝贵的土地资源作为代价的,是对公共利益的严重挑战。土地政策的紧缩,令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担负着既要保证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又要确保生活的空间环境的满足,因此,在城市设计中采用土地使用紧凑的、适当提高建设强度的设计方法符合实际发展的需要,同时,抛弃传统设计中简单运用功能分区的思路,提倡土地功能之间合理的混合使用,更能有效节约资源(详见图2)。

图2 台山市广海湾滨海新城城市设计

4.2.2 建立公共空间体系,创造宜人的友好环境

公共空间是指“在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开敞性共享空间,亦即非建筑实体所占用的公共外部空间以及室内化的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形体环境中最易识别、最易记忆、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 [5]。城市设计从某种意义上,就是设计城市的公共空间环境,建立公共开放空间秩序,公共空间的本质属性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深圳宝安中心区城市设计将各种公共空间如滨水、市政、体育等开放空间进行有机分布和整合为有秩序的公共空间体系,最充分地保障了根本的公共利益。详见图3。

图3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城市设计

4.3 以优先建立国土、环境安全格局来实现公共利益

在现时的国土、环境形势下,体现全国跨区域性的公共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我们的国土和环境安全格局,影响着我们的可持续发展。城市设计中忽视土地的健康利用和破坏自然过程的现象时有发生,如选择了不合适的土地建设城市新区,或违背自然规律、破坏自然生物过程搞开发建设等等,这种对国土和自然环境的安全格局的不重视令城市长远的公共利益受到了挑战。城市设计可“用景观安全格局的方法通过对自然过程、生物过程和人文过程的分析,来判别和建立生态基础设施” [6],以此作为城市设计建设用地的底线,形成城市设计空间形态的基本框架,最大限度地保障全民的公共利益。

4.4 城市设计应充分保障公共安全

城市的公共安全问题也是城市设计中关注公共利益问题的主要内容,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时刻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传统的城市设计对公共安全的关注重视不够,公共利益的实现也无从谈起。公共安全的城市设计“关注实际空间中的安全体验和安全品质,基本内涵是指为实现城市公共安全的目标而进行的对城市外部空间和形体环境的设计和组织” [7],贯穿于城市设计的全过程,从总体城市设计到微观层面空间的具体落实安排,都需要从公共安全的角度形成设计思路来建立健康的、安全的、舒适的安全空间体系,也是城市设计的本质要求。

5.5 关注城市设计的社会、心理属性是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方面

城市设计师惯于从自己的主观意念出发来建立城市的特色和场所意义,未能全面表达公众的意志,应“通过对城市居民的公众印象调查和访问,从中归纳、分析和提炼出来的,由此得出的结论才可以作为城市设计创作思想的依据[8]”,从而更真实地在城市设计中体现公共利益的需要。

以上仅从几个方面原则性地分析了在城市设计中如何体现公共利益优先的设计思路,不在技术手段上作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希望以此引起城市设计中对公共利益的关注,并以公共利益的优先为出发点,改变传统的城市设计思路,建立更为符合我国国情的城市设计方法。

参考文献:

[1] 王建国. 现代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

[2] 石楠.试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城市规划,2004(6).

[3] 董慰,王广鹏. 试论城市设计公共利益的价值判断和实现途径.城市规划学刊,2007,(1).

[4] 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科学发展观与城市规划。2007.

[5] 城市规划资料集,第5分册,城市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6] 俞孔坚等.“反规划”途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城市设计的分析方法范文5

关键词: 城市规划; 修建性; 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现阶段, 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 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先进的思想价值观也逐渐融入我国,但是,社会上有一些学者,总是认为城市设计可以取代修建性详细规划, 甚至于,将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确认为是城市设计,比如,居住区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校园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以及广场城市设计等。下面本人就对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关系,做简单的探讨,仅供同仁们参考。

一、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1、城市设计的概念。城市设计又被叫为都市设计,研究设计工作的对象是城市,往往介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之间的一种设计工作。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相比,具有图形性和具体化的特点;城市设计为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城市设计的基本要素是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也就是包括建筑物、自然地形、绿地、道路等,城市设计规划的是城市空间和整体形象,比如,庭院空间、城市广场。城市设计的复杂在于它是将城市的居民心理健康和实体安排相结合,并以其为考虑的重点,通过对景观标志和物质空间的正确处理,为城市居民营造一种愉悦的大环境,使居民居住的快乐,从而为整个城市的发展提供良性的目标。

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城市详细规划的一个方面,往往具体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就是为了对建设项目做出规划设计和具体的安排,来满足上一层次的需求;同时,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下一层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提供参考。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整个城市规划体系里最具体、最实际的设计过程,真正落实了上一级规划的规定,真实的反映规划的整体思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就是研究具体的空间、环境、 型体及各功能的组成,解决具体的交通组织和功能分区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二、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1、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城市设计是一种物化的劳动,是一种设计的成果,一般情况下是在电脑的存储设置里,应该属于一种商品,城市设计是设计人员的劳动成果,是城市进行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可是在城市规划的成果体系里,却没有以城市设计为单独的成果形式。而在法定的城市规划体系中,却将修建性详细规划加以明确的规定。在详细规划的内容里有如下的规定:对规划内的用地,按照不同的性质进行规划界限,确定适合用地的建设;对于各用地建筑的密度和高度,以及绿地率的各项指标进行确定,对于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配置、 停车泊位以及出入口的交通方位,都作出一定的规定; 对于各用地建筑的色彩、体积和体量,这些城市设计问题,也做出一定的指导性原则规定。

由此可见,城市设计存在于详细规划之内,假如想将城市设计单独的分离出去,就会遇到一些麻烦,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若把城市设计从列单内容中分出,就会失去法定的效力,没有法律的规定,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的编体主体政府,就没有了法律的依据,这样去进行城市设计,岂不是就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城市规划强调的是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和综合,如果把城市设计抽离出去,怎么会出现美化城市的现象呢?尤其是,现在的城市规划一再强调, 不能仅仅拘泥于单纯考虑物质空间的设计, 还要重视城市居民的精神界面,考虑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问题。因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2、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联系。

城市设计的核心和重点任务就是对城市主体人的研究。城市设计的研究成果不是具体型的设计方案,而是以概念性设计、指导性设计、思维方式和设计法则表现出来的,具体包括了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环境艺术设计和景观设计等领域。城市设计一般研究的内容,往往是关于社会文化、美学以及心理学等领域的理论基础应用。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对具体的地块建设提出设计和安排。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里,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对住宅建设、医院建设、学校和托幼建设等建筑进行日照的分析;详细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进行投资效益的分析;以及分析建设的条件和综合技术方面的经济论证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工作内容,从分工的粗细来看,城市设计侧重的内容是思想构建层次,而修建性详细规划侧重的则是工程实施界面; 假若从思维方式来看待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属于感性思维,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理性思维;若从法定立场来看,城市设计的内容,还没有法定的规定,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属于法定规划内容。因而,有的学者就提出了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属于相同内容的设计,因而提出广场城市设计、居住区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和校园城市设计,细想一想,广场、居住区、道路、中心区和校园等,这些都属于城市的研究区域,并不能等同于城市,城市设计是属于特定的专门设计,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一样。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内容,都是有可遵循的法规规定或者有章可依的规则, 比如,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这些规划内容,都是可以具体实施的。

三、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当今社会,是一个经济大发展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给我们提供了新的研究课题,当然了,新型的专业和学科分类,也使我们有了新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我们现在城市所处的大环境是开放、多元的,在这种宏观的环境下,现代城市建设理论才被人们所重视和采纳,新的学科理论是随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更新的,只有正确的看待学科专业领域的分类和互补问题,才能使新的学科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现在,我国的城市设计体系还能够适应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实际需要,但有一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比如,现在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划阶段主要有四个基本层面,也就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今天,本文探讨的就是这四个基本工作阶段的重要环节——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进行合理的安排城市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考虑的内容有建设的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进行开发设计的强度,因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从属于规划范畴内的设计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设计就可以代替的。其实,学科、专业之间设互补互利的关系的,可以彼此制约,也可以彼此扶持。修建性详细规划存在着内容方面的欠缺,需要进行补充和优化,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正好可以弥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一些不足。同时,要想实现城市设计的人性化,正需要在其他相关规划和设计方面进行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这些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正好可以使规划和设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

结语: 现代社会的城市设计唤醒了人们对城市主体——人的关注,也就是在营造城市和设计城市领域中,时刻不忘了对城市中人的研究,关注人与城市之间的互动,思考人如何去影响和塑造城市的问题。修建性详细规划本身是有缺欠的,在实际的工作中,如果应用了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就会解决自身的不足,而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方法进行具体的规划和实施,在保证法定规划前提下,加入了一些城市设计考虑的观点,比如,分析行为需求、分析设计色彩、分析设计夜景和分析空间尺度等,在完善、优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实现了城市设计的人性化目标。

参考文献:

城市设计的分析方法范文6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控制与引导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1、前言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是一个承上启下,衔接规划、管理与实施以及具体体现城市设计构想的关键性编制层次,作为法定规划之一的控规,其控制指标中大量涉及城市空间形态和建筑形态的要求,其指标的科学性需要好的城市设计支持,由此可以看出,运用现代城市设计的理论方法是完善控规的有效途径之一,同时有助于解决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三维空间研究不够,指标控制不合理,公众参与程度不高等问题,提高控规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本文以下内容将对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进行分析和探讨,以供参考。

2、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落实城市设计观的意义

2.1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城市形态

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做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在控规阶段引入城市设计,能充分协调各方面利益,确定合理的开发规模,形成美好的城市形态和城市环境,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2.2 有助于制定合理的指标体系

在控规阶段通过城市设计,可以合理确定地块的开发强度,还可以对地块的三维空间形态进行研究和分析,处理好各地块建筑形体之间的空间关系,从而确定科学合理的指标控制体系。

2.3有助于规划引导和实施管理

强调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结合,就是将城市设计的意图和要求转化为规划控制的设计条件,进而对项目从规划角度进行引导和控制,通过对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的合理控制和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建筑环境的引导,有效的指导规划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2.4 有助于规划的公众参与

城市设计能更加直观的反映建筑的形式、色彩、高度和周边的环境,因此也更容易被公众所理解和接受,也便于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得城市规划阶段中的公众参与真正落到实处。

3、城市设计的原则

城市设计是指为达到人类的社会、经济、审美或者技术等目标在形体方面所做的构思,它涉及城市环境可能采取的形体,就其对象而言,城市设计包括工程项目设计、系统设计、城市或区域的设计三个层次,其原则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3.1与城市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虽然研究侧重点和方法不同,但都具有相似的研究对象-城市物质环境,而且二者在研究内容和管理运用上都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因而城市设计应注意在设计研究上密切联系城市规划,在管理运用上和城市规划互为配合和补充。

3.2弹性控制原则。

城市设计的弹性是指城市设计在外力作用下的伸缩性和其回旋余地,是体现城市设计渐进性和适应城市发展的不可预见性的重要特点,坚持弹性原则,不仅是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结合的需要,还能够为设计师提出更加宽松的设计环境,在市场化的今天,也便于具有长期性、经常性的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3.3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

这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城市设计对于城市空间环境的控制不可能在全市范围全面展开,而应当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控制;二是城市设计编制的控制内容应突出重点。第四,控制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其主要是从技术上解决好控制和引导的度,控制太弱、引导太强就使城市设计的调控作用失效;控制太强、引导太弱又限制了城市空间的多样性和活力。

4、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的途径分析

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结合主要有三个不同的途径:

4.1城市设计思想观念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结合。

现代城市设计已经从最初的物质环境的目标发展到包含更为丰富的人文关怀、精神要素和精神目标的思想观念而存在,它代表人类对自身居住环境的价值观和一种城市理想。这种思想观念在实际运作实践中又表现为认识论和方法论贯穿于控规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一是城市设计综合方法论对具体的控规编制过程起着指导作用,是控规指标确定的重要参考内容;二是城市设计观念作用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目标体系,使城市设计观念向下层次系统和运作环节渗透;三是城市设计观念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评判理念标准的重要部分并影响方案的选择过程。

4.2城市设计技术方法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结合。

城市设计的设计技术是对城市体形空间环境进行设计所采取的手段,它包括:空间设计手法、美学原则、心理学知识、功能分区等,它通过对设计要素的发掘及相互关系的组合、界定来创造理想的空间环境,实质上是基于系统方法的综合设计方法。城市设计的设计技术与控规的结合主要成果的综合表达:一是将城市设计的设计内容以图纸的形式单独表达,制定城市设计导则,作为控规的文本附加内容;二是城市设计的成果内容表达在控规的相关图纸上;三是将城市设计做出重点地区可能的意向形态设计,为下一阶段的详细规划、建筑设计以及规划管理提供形象上的参考。这三种方式都是将城市设计的设计技术成果以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的形式表达,与控规的成果体系发挥同样的作用。

4.3城市设计策略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结合。

城市设计的策略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结合有两种方式:一是城市设计策略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条件的内容,成为建设方确定开发方案,测算经济成本的依据;二是城市设计策略作为控规的文本内容,成为控规指标调整的依据,这样城市设计就能够将控规对开发建设的消极控制变成积极的引导。

5、基于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策略研究

主要是构建开发过程的步骤和行动纲领以及激励机制等,其中开发步骤和行动纲领是指在考虑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而制定的优先发展策略和合理的分期开发顺序,并提供能促进这一过程开展的财政策略、公共政策等。激励机制是主管部门根据市场原则,对开发者做出有利于公众利益的建设行为时,给予财政、税收和开发政策上的优惠,目前,常用的策略有容积率奖励或转移、特定区域制度、开发权转移、功能转移和联合审批等。

5.1容积率转移或奖励制度。

容积率奖励是城市空间开发中,为鼓励开发商的某些有利益城市公共利益的行为而在既定的开发量基础上增加额外的建筑面积,容积率转移指在城市空间开发中,因某些因素导致的空间开发收益损失可以转移在相邻或具有相同地值的开发活动中补偿。

5.2特定区域制度。

针对某些环境、条件较为特殊或因发展历史等原因已形成较有特色的地区地段而设置的,目的是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来保护有特色区域,虽然在我国目前尚没有成功的案例,但对于古建筑和理智街区的保护与更新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5.3开发权转移。

是一种将限制性地带的项目开发转移至其他地区进行建设的综合技巧,开发权转移的目的是在于保护有传统历史意义或已成为城市标志的旧建筑物。

5.4功能转移。

是对地块功能的可变性和功能调整范围给与一定的弹性,当地块的某些规定在实施中有可能发生变化时候,进行功能转移或改变,避免重要的公共在调整中被牺牲,历史遗留的土地使用权和单位用地分割零碎、空间各行其政的问题得以解决,可以进行用地调整、产权转移,增加了土地的实用价值,使得地价上升,弥补了损失。

5.5联合审批。

是当开发用地面积较大或开发商和业主较多的情况下,为保证相邻若干地块或重要公共空间的整体开发效果,同时避免开发建设行为各行其是,对整体的城市环境造成破坏性的开发,由政府组织多个开发商、业主,一并提出建设方案进行一并的建设审批,协调不同业主需要,促成城市公共空间形成和优化。局部景观非常重要的地段,可要求相互联系紧密的建筑和地块,采用联合报批的方式,统一其建筑形式、风格、材料、色彩,底层的界面和地下步行系统等,联合审批提供了规划管理者一个统一评价、协调的机会,也给以建筑设计者一个了解周边建筑设计情况的机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管部门需要原有的指标控制外,提出需要规划管理进行联合审批的范围,并且规定范围内建筑联合审批的要点。

6、结尾

本文以上内容首先对城市设计的原则进行了介绍,随后分析了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的重要意义、结合的方法和途径,最后研究了基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设计策略,表达了观点和见解,另外,我认为比较重要的就是,在进行城市设计过程中,在完善各项制度、体制和理念的同时,还需要积极引导群众的参与,提高其参与度,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集思广益,更好的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当代城市规划导论》陈炳钊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面向实施的城市设计》王世福等,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