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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作方案范文1
一、强化目标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节能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自治区、市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按季度召开节能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节能降耗文件和会议精神,同时要认真分析节能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对节能工作的开展作出具体部署、强化责任。
(二)确立节能工作监管机制
为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我区成立了以政府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发改、经委、环保、统计、城建、科技、交通、财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节能整体工作统一组织、统一实施、落实和督导。领导包联责任制有效延续,年耗标煤万吨以上企业由政府区长、副区长直接包联。要按年度对重点用能企业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机电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督察。
(三)落实节能责任到人
每年对节能目标按重点节能领域都要进行量化分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针对年耗能3000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要与其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挖潜能、抓技改,鼓励和扶持重点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和技改升级。
二、强化重点领域节能
(一)抓好工业节能
继续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16户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实行月报监控制度。开展企业能源管理绩效评价,强化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5月底前完成对区属7户重点能耗企业2011年节能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健全能源管理负责人和管理机构,完善能源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重点能耗企业档案》。
(二)推动建筑领域节能
要加强对选用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抽查和对建筑节能重要部位的检查,要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玻璃幕墙等)、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或未达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通知有关单位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违反建筑节能相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三)强化交通领域节能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注重加快断头路的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和改善公路路网结构,提高道路运输的通行能力,保障车辆经济运行速度。二是适时在出租车行业逐步推广燃气汽车,目前在全区投放并运行燃气出租车1425辆,直接有效地降低尾气污染。三是限制和淘汰能源消耗超标的交通工具和农业机械设备,鼓励使用醇类、燃料电池等节能环保型混合动力交通工具。四是加快推进交通物流建设,进一步推进物流龙头企业培育、基地建设及信息化推广技术,打造城乡配送体系,推进集装箱甩挂运输试点。同时,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提升运输装备水平。
(四)全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特点,有针对性的搞好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增强节约能源的自觉性。一是把公共机构节能教育纳入到机关干部学习内容,使机关干部认识到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二是发挥好各种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活动。印制节能宣传单,发放到各公共机构,在行政中心办公楼、公共场所和办公室电脑、复印机等设备设施及用电、用水处,张贴节能温馨小提示等,起到随时宣传教育的作用。三是组织开展以节电、节水、节能、节材、节费为主要内容的“五节”活动,展示各单位的节能工作和节能成效,组织机关干部参与活动,进行节能教育。四是组织各公共机构进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有关节能常识的知识竞赛或有奖答卷活动。对节能工作意识强、效果好的单位及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
三、推进结构性节能
(一)严把项目准入关口
针对招商引资落地建设项目,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项目坚决不引进、不审批、不准入;切实强化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的审批、核准工作;从源头抓起,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要停止审批、核准或备案:对不进行节能评估的项目不允许开工:从严把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
(二)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把落后产能淘汰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项目。切实加强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加快建立上大与关小结合、等量或减量置换等长效机制,推动利用市场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对已经取缔的3户小水泥厂和关停的22户高耗能小炼钢厂继续监督跟进,防止死灰复燃。
四、推进工程性节能
(一)推进清洁生产工作
继续引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2年力促成2户工业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2年力争推出一例循环经济建设项目。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的自觉性,进一步推动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办公运行节能管理水平,结合我社办公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为建设节约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节能目标
节能工作以节电、节水、节油为重要内容。在2013年度用能基数上,实现用电、用水、用油各项能源消耗均降低5%;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应用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社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分管领导任组长,机关各科室、社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市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节能日常工作,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做好各自范围内节能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评价内容。
四、节能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节能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性,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机关做到人人崇尚俭朴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
二是规划审批要严格把关。认真执行并完善标准规范,对报建项目不符合节能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手续的,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
三是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加强设备节能改造,逐步淘汰高耗能的空调、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使用低能耗的新产品。推广节能照明系统,更换高能耗灯具;在楼梯间、走廊等场所安装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照明自动控制装置,杜绝长明灯。在办公区使用节水系统,逐步把区内的水龙头、洁具更换为节水型器具,实现用水器具节能化。
四是提高办公设备节能效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办公区域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推广应用节能智能调控装置。对网络机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
五是规范公务车辆节能运行管理与油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规模,政府采购时建议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及时申请报废高能耗、高污染车辆。继续推行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加油和维修,对定点单位实行年度评价。加强车辆用油和维修管理,科学合理调度,尽量减少车辆空驶里程,最大限度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车辆维修费用和油耗实行单车核算,实现公务用车油料消耗和维修费用各减少10%以上的目标。积极参与“无车日”和“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集中出行。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能源资源国情、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法规,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倡导低碳交通消费模式,开展扎实有效的节能教育、培训、竞赛活动,传播绿色低碳交通理念,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强化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促进我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文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12年6月10日至16日
活动主题:节能低碳,绿色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节能驾驶技能竞赛活动
各道路运输企业自发组织营运驾驶员节能驾驶培训和节油驾驶技能竞赛。宣传节能驾驶操作经验和节能环保驾驶理念,号召驾驶员养成良好驾驶习惯,杜绝不良驾驶行为,积极参与节能减排。
责任部门:运管处
责任人:
(二)节能宣传活动
围绕“节能低碳,绿色发展”活动主题,倡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进一步把节能减排理念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行动,积极推行绿色交通,倡导低碳生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手机、网络、车载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节能减排工作先进经验、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利用节能宣传周标语、口号等制作横幅、宣传画、宣传册,在办公楼、车站、施工现场等公共场合悬挂、张贴、散发。宣传我国的能源状况,当前的节能形势,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典型经验、节能减排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机场客运处、客运所、驻站办、公路处
责任人:
(三)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技术推广活动
推广交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推广应用前景较好的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或技术作为重点,引导科学节能、环保节能。
责任部门:运管处、机修所
责任人:
(四)能源短缺体验活动
体会能源短缺带来的不便,提高对节能重要性的认识。6月13日为“能源短缺日”,号召广大干部职工,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级参与能源短缺体验活动,上下班停开公车、私家车,提倡干部职工乘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不开办公楼门厅及走廊的照明设施,不开或少开办公室、会议室照明灯,停开办公区域空调;办公楼区域张贴节能减排宣传画、标语。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节约倡议活动
自觉树立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养成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能源资源的消费方式。以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滴油、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分钱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起节约意识,倡导节约型的消费模式。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把握节能宣传周主题,大力营造节能减排宣传氛围,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精心安排节能宣传周内容,普及合理用能、提高能效、减少浪费的节能理念。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4
一、主要目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1、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节电20%、节水20%、节油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2、努力创建市直机关节能示范单位。
二、抓好重点用能系统和设备节能
1、照明系统。办公室、会议室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不开灯或少开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禁止使用电烤火器。合理控制办公设备电源,减少设备待机能耗,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2、空调系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标准,全责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做到室内无人不开空调,空调开启前关闭门窗。提倡每天少开半小时空调。加强空调维护保养,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3、供水系统。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节约用水,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
三、节约办公耗材,降低办公成本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2、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电脑信息网络的作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充分发挥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作用。
3、严格控制文件印发数量,实行双面印刷,尽量减少重复印刷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
四、强化公务用车节能管理
1、加强公车节油和维护管理。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实行用卡定点加油。加强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式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定期公布车辆百公里油耗及维修费用数据。
2、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严格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减少公车出台台数,集体公务活动可合乘公车。做到每台公车每周停开一天,公车在休息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下停开。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局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5
一、基本情况
1、全市能源消耗情况。
__正处于沿江开发、建设中国医药城、打造戴南千亿级不锈钢产业基地的关键时期,化工、冶金行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能耗总量大,耗能大户多,节能降耗任务十分繁重。20__年全市全社会消耗能源折合标准煤871万吨,工业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80。全社会用电量95.7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8.98,其中工业用电量77.5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1.3,占全市用电量的81.04。全市单位GDP能耗1.06吨标准煤,单位GDP电耗1164.4千瓦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08吨标准煤。全市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175家,耗能折合标准煤345万吨,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73.56。
2、各市(区)能源消耗情况。
20__年各市(区)能耗情况:
地区总能耗
(万吨)单位GDP
能耗(吨)单位电耗
(千瓦时)单位工业
增加值能耗(吨)
海陵0.76/0.78
高港0.80/0.80
开发区1.23/2.12
靖江117.780.95__3.100.87
泰兴195.141.121016.711.46
姜堰123.950.981104.021.33
兴化163.111.091659.201.38
全 市871.601.061164.321.08
20__年各市(区)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数量:
地区3000吨
-5000吨
(家)5000吨
-10000吨
(家)万吨以上
(家)合计
(家)
市直11810
开发区3/36
海陵1113
高港1214
靖江981431
泰兴15111743
姜堰20__940
兴化15121138
合 计654664175
二、“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技术进步为根本途径,坚持结构性降耗、技术性降耗和制度性降耗三管齐下,坚持行政推动、政策促进、依法监督、机制创新四措并举,加强宣传,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厉行节约,加快构建节约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和公众主动参与的节能工作格局,积极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以上,下降到0.848吨标准煤以下;
2、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2以上;建筑能耗下降20以上;机关团体能耗下降20%以上;
3、万元GDP电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
4、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1000台(套);
5、实施重点节能项目200个;
6、建设生物质能发电厂3--4家,年发电量5亿千瓦时。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节能氛围。
加强节能降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各新闻媒体、机关、学校、社会团体、街道、社区、企业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引导大家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科学用能、节约用能。教育主管部门要将节能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组织学生开展节能宣传和实践活动。各企业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能耗计量、统计、管理和操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企业节约型文化建设,形成人人讲节约、处处讲节约的浓烈氛围。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节能典型经验,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推广。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1、强化工业节能。突出抓好冶金、化工、建材、
电力、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按照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方案,推进5户列入全国千家企业的节能工作;扎实抓好6家列入省百家年耗能6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督促其落实措施,确保完成节能目标。要将国家的要求扩大到所有重点用能企业,加强监督考核,抓好落实。
2、推进建筑节能。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城市(含县城)所有新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必须全面执行节能50的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并逐步过渡到节能65的设计标准。在做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率先进行政府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实施建筑节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__]13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大力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鼓励在建筑中开发利用太阳能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3、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加强交通节能管理,合理规划交通运输体系,努力建设节能型的交通运输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高油耗汽车发展,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老旧汽车、船舶等的报废更新,大力推广汽车等运输工具节油技术,大力发展节能运输工具。
4、引导商业及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办公设备、节能家用电器和绿色照明产品。
5、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更新改造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以及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
6、推动政府机构节能。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全面推行节能采购,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加强日常管理,逐步建立完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和能耗统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创建节约型机关。
(三)优化经济结构,淘汰落后装备。
1、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有关冶金、水泥、化工、电力等方面的产业政策,坚持把节约能源和资源作为优化结构的重要内容,实施“以大带小”和技改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促进资源的高效合理使用。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严格控制高耗能企业低水平扩张。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耗能低、污染少的优势,坚持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以人才为支撑,以信息化为基础,以生产服务业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突破口,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努力提高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3、狠抓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要排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相关部门要督促项目的开工建设,确保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4、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严格限制高耗能行业新开工项目,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江苏省节约能耗条例》、《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__]60号)、《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须由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对其合理用能做出评价,达不到行业节能标准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核准、备案。各市(区)、各部门在项目核准、备案和招商引资中,要将单位增加值能耗作为重要的审核条件,严格把关,新建项目能耗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先进水平,工业项目单位产品能耗不得超过省制定的能耗定额指标。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加快淘汰落后装备。各市(区)每年要排出一批淘汰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目录,限期实施淘汰。对能耗高、污染重、技术含量低、效益差的企业,要制定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关、停、并、转。“十一五”期间加大对不符合能耗标准的在役通用机电设备的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指导目录》,限期淘汰落后的高耗能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由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四)加快新能源开发,重视新技术推广应用。
加强节能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应用。把节能技术作为政府科技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鼓励产学研联合,加强节能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鼓励推广和应用节电、节煤、节油、节气、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新能耗及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远红外加热、建筑节能、太阳能技术等重大节能技术,组织实施系统节能技术、通用能耗设备的节能工艺改造、电机变频调速、蓄冰制冷技术、绿色照明技术、节电技术等重大示范工程,发展和应用先进的节能产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行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管理,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大型企业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积极开发新能源项目。加快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重点培植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热水器 、风力发电机、半导体照明、镍氢电池、锂电池、生物质能发电、地热利用等项目,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和帮助。
(五)突出节能重点,狠抓耗能大户。
我市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175户,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总能耗的73.56,抓好这些企业节能对于实现全市节能总目标关系重大。一是定期公布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和能源消耗状况。二是依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监测)和能源审计,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利用状况和主要耗能设备、工艺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帮助和督促重点单位通过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能耗。三是各市(区)要与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降耗目标责任状,落实节能实施方案,明确主要降耗目标和降耗措施。四是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要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强化节能管理,按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完善计量器具台帐,依法向各级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加强能源计量基础管理工作,要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__)的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完善计量器具台账,并定期检定校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准确。开展能源审计,查找节能潜力,编制节能规划,加大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将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突出抓好5家列入全国千家重点耗能大户企业和6家列入全省百家重点耗能大户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逐一落实节能目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等关键措施,督促企业做好节能工作方案;逐家签订目标责任状,跟踪节能项目的实施进展,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各级经贸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做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的跟踪、指导、检测和监督工作。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能源消耗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严格主要耗能产品能耗定额、限额考核,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实施节能目标管理。督促企业按照工作要求提交相关信息,组织有关专家审核相关企业的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方案),并督促实施。列入全国千家重点耗能大户我市5家企业重点实施18项节能项目情况表:
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节能量
1__陵光
石化集团高温烟气能量的回收增加蒸汽20__0t/a
2低温余热的综合利用节约蒸汽24000t/h
3干气脱硫及综合利用节约燃料油4000t/a
4节水减排耗水0.8t/t;污水排放0.5t/t达较好指标
550万吨催化裂化装置建设能物耗大幅下降20kg标油/吨
6常减压装置换热流程优化节约燃料油350t/a
7江苏梅兰
化工集团裂解炉油改氢980万/年
8用电设备节能改造每年节约用电840kwh
9姜堰市化肥
有限责任公司合成气醇烃化精制工程项目年节约标煤9635吨,节电1063.65万kwh
10废水综合利用-污水生化处理年节水59400吨,节电30.1万kwh
11合成氨脱碳闪蒸排放气回收H2及CO2年增产工业级CO2万吨,减排废气2167.2M3
12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综合技改项目年节约原煤41897吨,减排SO22200吨
13新浦化学工业
(泰兴)有限
公司化工装置冷冻机组改造降低能耗折合标煤1000吨,占节能量3.4
14化工装置蒸汽梯级利用及回用冷凝水降低能耗折合标煤1200吨,占节能量4.1
15化工装置单极槽极框涂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降低电耗降低能耗折合标煤7500吨,占节能量25.9
16热电厂锅炉节能改造降低能耗折合标煤3500吨,占节能量12.1
17加强热网建设,开发新的热用户,提高热电联产效率降低能耗折合标煤15800吨,占节能量54.5
18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
公司智能瞬流技改节电工程节电4036万kwh,削峰5610kw
四、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一)加大节能执法监督力度。依据《节能法》、《江苏省节能条例》和《江苏省节能监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各级节能监督(监测)机构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耗能设备的监督(监测)工作,把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定额和限额执行情况、建设项目执行节能标准情况作为节能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以及机关、商厦、宾馆、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淘汰落后情况;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题论证规定的执行等情况。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能耗超标准限额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其停产。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耗能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坚决取缔地条钢、土炼油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严厉打击违法交易报废旧机动车和船舶等。对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公开曝光。
(二)严格用能设备能效准入。对空调、冰箱、风机、水泵等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已颁布的产品能效标准。对国家还未制定能效标准的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能效标准。加大对市场销售的用能产品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能效标识管理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能效标准用能产品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提高用能设备能效准入门槛,从20__年9月1日起,凡进入我市市场销售的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等级必须达到2级以上,低于2级的不得销售。
(三)加强节能建筑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建筑节能设计、检测和验收标准,切实抓好建筑节能设计的施工图审查关、工程监理关和竣工验收备案关。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机构要进行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审查,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设计或未能进行节能计算的设计图纸,审查不予通过,要退回重新设计后再审。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节能标准、节能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合同和监理
合同实施监理。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或检测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向竣工验收备案机关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提出不予备案的意见,竣工验收备案机关不予备案,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发放房屋产权证。
(四)控制室内空调温度。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五)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能效电厂建设,提高电力终端使用效率,引导用户科学、节约用电,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改善发电调度计划,实施节能、经济调度,建立发电煤耗、供电线损考核制度,促进电力行业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一是设立__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各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完善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完善节能监督体系,确保经费支出,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监测)。按照《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江苏省节能条例》、《江苏省节能监测办法》、《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规定,设立能源监察(监测)机构,理顺能源指导、检测、监督、执法管理体系。在整合现有机构的基础上,加强市及各市(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建设,完善职能,充实力量,发挥作用,开展政策研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咨询、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节能执法机构要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尺度,确保节能执法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各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支持节能执法监督(监测)机构的建设。三是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各市(区)要高度重视能源统计工作,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力量,完善能源统计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乡镇(街道)、部门、市(区)到市相关职能部门的能耗统计体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加强用能计量和检测,确保能源统计数据准确可靠。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要设立专职或兼职能源管理岗位和统计(计量)岗位,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
(二)建立健全能耗考核体系。把能耗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各市(区)要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度,下达能耗考核办法,明确组织领导、岗位设置、节能降耗目标、基础管理、月报制度在内的考核体系,纳入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区)对重点耗能企业、重点耗能设备、重点耗能产品要逐年下达能源消耗定额指标,对完成指标的单位实行表彰奖励;对不能完成指标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并在政策扶持措施上予以否决。
(三)实施公报制度。1、公报指标。市及各市(区)公报指标为:单位GDP能耗;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单位GDP电力消费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GDP和工业增加值均采用20__年可比价。2、公报时间。每年5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的全部指标;每季度首月公布上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3、数据依据。全市指标以省统计局核定数据为准;各市(区)指标以市统计局核定数据为准。4、实施部门。公报制度由市统计局、经贸委联合实施。
(四)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企业节能政策的引导。1、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江苏省节能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区)要设立节能专项基金,用于节能示范项目、技术和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的鼓励,以及节能管理、节能执法、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节能效果奖励和表彰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等,形成支持节能的稳定资金渠道。2、实行节能奖励制度。各市(区)、各部门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奖励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节能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3、拓宽节能融资渠道。各类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对节能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加快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税收政策,确保落实到位。一是生产企业为降低能耗、水耗,改进工艺而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可按150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抵扣不足的,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二是节能技术服务企业享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苏发[20__]17号)有关扶持政策。三是根据苏国税发[20__]224号文件,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四是企业使用国家公布的节能、节水、环保国产设备,可加速折旧;生产《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内设备(产品)的企业,在符合独立核算、能独立计算盈亏的条件下,其年度净收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5、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奖励政策。重点耗能企业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后,主要产品能耗低于市经贸委下达的产品能耗定额的,年终由市经贸委审批后,奖励资金一次性从所节约的能源价值中依法提取,计入生产成本,用于本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奖励。
六、有关工作任务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节能办法,落实专人负责推进节能工作,并尽快将工作措施报送市节能办(一项工作由多个部门承担的,排名在前单位为牵头单位)。
(一)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
1、负责编制全市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市经贸委)
2、以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确定并组织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市经贸委、建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质监局、环保局、供电公司)
(二)突出抓好工业节能。
以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热电联产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运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装备,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和高耗能产品的生产。重点监控全市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用能大户企业,并实行月报制度。(市经贸委、发改委、统计局、物价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
(三)加强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
1、科学规划、建设完善节约型交通运输体系。鼓励发展公共交通,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市发改委、交通局)
2、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运输工具,鼓励发展大型车辆和大型船舶,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工程。加快老旧汽车、船舶等报废更新。(市交通局、公安局、经贸委、工商局、财政局)
3、调整运输企业结构,促进运输企业节能降耗。(市交通局)
4、研究推广燃油节约技术和替代产品。(市经贸委、发改委、科技局、质监局)
5、充分利用港口航道优势,积极发展水运交通。(市交通局)
6、优化运输资源配置,提高运载效率。(市交通局、发改委)
7、加快淘汰落后农业机械。(市农委)
(四)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
l、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和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能产品,鼓励使用节电型照明产品。全市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最低和最高标准。(市建设局、发改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公司)
2、贯彻《能源效率管理办法》,加强空调、冰箱等产品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严格实施国家用能产品能效市场准入标准。(市质监局、经贸委)
(五)推动建筑节能。
1、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负责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市建设局、经贸委)
2、确保城市(含县城)以上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部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并逐步过渡到节能65%的设计标准。积极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市建设局、质监局、经贸委)
3、启动建设低能耗、超低能耗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大力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市建设局、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质监局、供电公司)
(六)加强节能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
加大对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把节能技术作为政府科技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鼓励产学研联合,加强节能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组织实施能源产业科技示范工程,将节能技术、太阳能综合利用、半导体照明、生物质能利用、新型动力电池、地热综合利用等列为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及其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鼓励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成熟节能技术,改造传统高耗能工艺和用能设备,提高能源效率。全市电力系统新上变压器和电力用户受(配)电变压器,必须使用节能变压器。(市科技局、经贸委、供电公司)
(七)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1、积极制定落实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策,积极开发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发电。(市经贸委、发改委、科技局、建设局、环保局)
2、积极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建设秸秆气化站、规模化禽畜养殖场沼气工程、城乡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和户用沼气池。(市发改委、农委、建设局、科技局、环保局)
(八)加强节能管理。
l、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和考核工作,建立、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开展节能型企业创建活动。(市经贸委、质监局、统计局)
2、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用电效率和节电效果。(市经贸委、供电公司)
3、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项目融资担保机制。大力培育节能中介服务组织,积极扶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市经贸委)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6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及我区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区2009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按照“政府推动、部门监管、机构主办、农民受益”的原则,以提升培训层次,强化培训质量为抓手,以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大力促进就业为目标,不断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工作目标
全年我街道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合格人数200人。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100人。
三、培训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及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四、工作措施
1、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方针,结合人力市场供求状况,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为培训主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使农民工不断适应企业对岗位技能的要求,促进稳定就业。
2、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已参加培训,经过考核,理论知识和操作水平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的农民工,发给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鉴定质量。
3、落实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对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补助标准和补助程序按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池财社[2009]60号)、《关于市直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池劳社秘[2009]105号)执行。同时,要切实建立农民工培训资金补贴与培训质量、培训成效挂钩的工作机制,确保培训补助和鉴定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4、强化就业服务。以统筹城乡就业为目标,在区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专门“窗口”,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服务:免费用工信息、办理求职登记、开展职业介绍等相关业务。紧紧围绕我区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用工需求,积极组织用人单位“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各定点培训机构也要根据自身培训工种的行业特点,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和沟通,千方百计的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后的推荐就业工作,引导其就近就地就业或有序流动。
5、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健全完善农民工培训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和夯实农民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公示制度。将定点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专业)向社会公开,通过培训机构网站、就业服务网络等窗口,公布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承诺以及师资配备情况,方便农民工查阅和了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基础台帐管理制度。定点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基本情况、技能培训情况、技能鉴定情况、培训后就业情况等各项基础台帐。三是建立健全质量验收和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开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核查的工作机制,对定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通过电话咨询、走访查问等方式,对参加培训农民工进行抽查,了解培训情况,每次抽查人数不少于培训总人数的20%,对于农民工培训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培训质量高的、深受农民工欢迎的定点培训机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发现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四是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我区就业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督查,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各定点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的培训鉴定服务情况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培训成效和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6、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和保障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和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中介行为,严肃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1、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向城镇产业工人转化,以成为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之一。而要实现这种转移转化,就必须让大量农民通过培训拥有一技之长,从而在竞争中实现择业和就业。因此,各单位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成立组织、统筹规划,通力协作,确保我街道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按质、按量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