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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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

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范文1

Abstract:The housing common reserve fund system is an item of housing system of safeguards which Our country Government implements, has established staff's self-safeguard mechanism, accumulated long-term, the stable policy-type housing savings for the cities staff, is advantageous in the housing fund accumulation, turnover and the policy-type mortgage loan system's establishment, enhances the cities staff to buy constructs the housing ability. The article through to our country housing common reserve fund system's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and will aim at the existence the question to propose future development direction. By solves the cities low income community's accommodation well, the promotion society is harmonious.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 现状 趋向

Key words:Housing common reserve fund system present situation trend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6-0107-02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管理体制日趋完善,监管体系基本确立

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以来, 全国343个设市城市中有341个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制定了管委会章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民主、科学、自主的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正在形成。人员素质和管理效能明显提高。按照“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 管理中心基本建立了对分中心、管理部的内部授权管理制度, 初步健全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核算和内控机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2003年3月, 经国务院批准, 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成立(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合署办公) , 此后各省市也陆续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 明确了监管职能, 完善了监管制度。国家建立了由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组成住房公积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就有关住房公积金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住房公积金年度审计制度普遍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正加紧建设。我区按国家要求, 对各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管理中心的管理目标考核工作正在展开, 对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二)管理运行日益规范, 业务发展迅速正常

绝大多数管理中心能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 实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和管理费用预决算报财政审核、管委会审批制度, 进一步规范公积金银行专户设立,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规范公积金管理和使用。同时, 大多数管理中心建立了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 有些地区开通住房公积金网站和投诉电话, 实行定期公告制度,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部2006 年1季度统计表明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突破1万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为60.53%。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比例(个贷率)为44. 93%;贷款逾期率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全国平均逾期率0.125%。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为52.05% ,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存款占缴存余额的27. 27%。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资金较去年初减少了2.35%。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覆盖率较低,融资渠道窄

住房公积金在实施中扩大覆盖面难度较大,如一些民营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大量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要在城市买房或租房居住,但目前住房公积金并没有覆盖到他们身上。由此可见我国尚未建立自愿式住宅储蓄制度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补充,公积金筹集渠道过于狭窄。

(二)缴存比例不规范、分配不公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由财政负担,而一些财政困难的地方,有的则不能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企业职工,由于近几年不同行业、企业的收入差距拉大,各地执行的住房公积金占职工工资收入的比例由5%到20%不等。由于企业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是作为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个人获得的住房公积金收入也不计入个人应缴所得税基数。因而,一些效益好的单位提高缴存比例过大,使得人工成本失去控制,企业合理避税。而另一些单位工资尚不能如期全额发放,按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更无从实现。造成新的分配不公,影响到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

(三)制度使用不公平,保障功能单一

参与公积金缴存的购房人可获得优惠利率贷款,而购房人多是中高收入者,较低收入者购房因贷款所需数量大而不能满足需要。虽然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低息贷款,比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利率低1 个多百分点,然而部分中低收入者,却难于通过这个渠道获取融资购房。全国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贷款率一直徘徊在50 %左右,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作用受到限制,国家现行政策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自行出台的政策存在很大差异。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或维修住房,但不能用于租赁住房,导致无力购房的低收入家庭享用不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而低存低贷实际上是让这部分家庭蒙受了利息损失。

三.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未来走向

我国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绝大部分中等以上收入家庭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理想。但由于住房保障政策不到位,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日益突出,住房问题成为压在中低收入居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住房、教育、医疗)之一。为了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国家建立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住房公积金等住房保障制度,前两者属于政策性住房开发,以增加政策住房的供给,后者属于政策性住房消费保障,然而它们之间缺少支持与配合,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彼此的保障功能。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国外不乏成功的经验,但在我国由于就业压力大、就业不充分、用工不规范,另外我国房价收入比比发达国家要高很多,中低收入家庭很难得到公积金带来的实际利益。鉴于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发挥不足,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改良,以完善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

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借鉴美国经验,强化政府责任,发展政府支持力度更大,政策优势更加明显,以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和低息贷款为核心的政策性住房金融。美国实行以住房抵押贷款为核心的公共住房金融政策模式,就是以住房这种不动产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获得贷款的借贷行为。在美国购买住房一般首付比例为房款的20%左右,余款运用贷款解决。为了解决贷款风险问题,美国建立了别具特色的抵押保险机制,为住房抵押信贷设立专项住房抵押保险。为了实现“人人享有良好住房”的政策目标,联邦住房管理局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抵押贷款提供100%的保险,同时根据全国住房价格的变化和居民家庭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抵押贷款保险数额的上限,这样既体现了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和扶持弱小阶层的政策取向,也防止了利用政府担保的抵押贷款购买过于奢侈住房的倾向。公营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制的建立,大大增强了住房抵押贷款金融机构的信心,降低了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贷款门槛。此外,美国还成立了专门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即联邦住房贷款银行,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低息贷款,为中低收入阶层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很好的保障。我国尚未有直接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低息或无息贷款,还未建立完善的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担保机制,低收入家庭贷款缺乏担保主体,住房金融机构放贷条件苛刻。我们建议政府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金融的支持力度,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抵押贷款提供风险担保,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提供贴息,从而提高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融资的能力,降低购房成本。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良好的环境和适宜的住所是所有居民的基本人权。政府作为公共福利的实现者对城市住房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政府主要扮演政策制定者、组织者、倡导者的角色,并通过减免一定的所得税给予间接的财政支持,没有深层参与和直接财政支持。随着对住房这一民生问题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以及国家财力的增强,政府有必要也有可能在政策性住房金融中扮演更加积极、负责的角色,投入更多财力,使中低收入家庭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结束语:

总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 是一项正在不断开拓创新的事业, 这项事业需要一批热爱人民、忠于职责、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有志之士为之奋斗。

参考文献:

[1]董振国.吕福明.济南.千呼万唤的经济适用房为何成了“弃儿”[N].经济参考报.2008.

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范文2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责任制、问题、改善

中图分类号:TU113.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广泛宣传,夯实归集基础

多年来,我们在市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把《条例》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当作归集扩面的突破口来抓,利用县电视台专题片、展板、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公积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机关、工厂、学校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我分中心还组织人员深入到民营企业向投资人反复讲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好处、目的和意义。全县召开党代会和人代会,更是抓住有利时机,进行住房公积金情况汇报和宣传。如2008年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我们利用县人代会和政协会召开之际,联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提高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向会议提出议案,引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解决多年未解决的问题——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学校教职员工从2009年1月开始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 。2010年经过努力,通过多次到包装厂宣传、动员,该厂恢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补交1870万元。

二、建立责任制,归集率上升、覆盖率扩大

(一)一是在内部建立归集工作责任制。将全县的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按性质、规模分类、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每月安排一定时间下去催建、催缴。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将住房公积金政策反复宣传到辖区内的每一个单位,多次对没有建立公积金的单位逐一上门宣传和催建、催缴,路远就坐公共汽车、附近的单位骑自行车,对较集中的单位步行上门宣传;对政策业务不熟而又是第一次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财务人员,我们就利用休息时间帮助填写表格和汇缴清册;对路途较远的乡镇和厂矿企业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随到随办,宁可自己不回家、不休息、不吃饭也坚持把业务办完。二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协管员制度。从2005年以来,我分中心,在全县缴存公积金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单位中挑选了数名财会人员,担任公积金协管员。每年对协管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协管员大都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主动、热情,每月按时向委托银行缴存本单位的公积金,对公积金的归集起到了带动作用。三是年终考评,落实奖罚。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责任制,进行总结评比,作为年终评奖的依据。对协管员年终评比,成绩优秀归集突出的,则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二)、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单位和社会延伸

2002年3月修改后的国务院《条例》中明确规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修订后的《条例》精神,我分中心先后到工商局、劳动局、技术监督局、人事局,对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和重点个体工商户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发现全县非公有制单位共900多个,就业职工约20,000多人,只有少数几个改制企业为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绝大多数都没有建立公积金制度。我们邀请上述部门领导配合我们多次到非公有制企业宣传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好处。在此基础,给县委、县政府撰写了《陆良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向全县下发了《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并召开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重点部署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让16个已建和未建公积金的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表态发言、介绍经验,在会议期间有的负责人当场做出了承诺,签订缴存公积金责任书。会后,我分中心迅速到各非公有制企业抓落实,并与800多个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今年初又向各企业下发了《催建住房公积金通知书》。截止目前,全县已缴存公积金的非公有制企业16个,职工人数1,100多人。相继建立了公积金制度,最近部分私营企业也准备为数千人缴交公积金。近日有几家外商独资企业和多家私营企业刚破土建厂就及时到我分中心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

对于流动性较强的非公有制企业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辞职后办理支取手续,因他们多数农村户口办不到下岗失业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办法手续齐全,当即办理,从而进一步调动了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在非公有制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老大难问题,我们已经有

了一些做法,初步打开了局面。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依靠县政府及其它部门,做好扎实细致的催建、催缴和宣传工作,全力以赴,强势推进,努力开创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新局面。

三、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管委会决策、中心运营、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执行国家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依法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使住房公积金归集逐年递增。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使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做到安全稳步发展。

1、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增加归集覆盖面。争取更多的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让全县广大职工都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多年来,我们从改进服务等方面入手,不断改进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对归集政策的反复宣传,动员效益较好的一些企事业单位相继提高了缴交比例。针对少数拖欠职工公积金的单位,我们采取被动为主动,积极协调。截止到2012年8月陆良县共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185个,人数19500人。归集住房公积金9230万元,比上年同期7459万元增加1871万元增长25.1 %,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65761万元。

2、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

严格按照市中心制定的《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执行,认真审核支取条件的证明材料,从严把关,坚决杜绝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对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及时办理。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截止到2012年8月职工支取3453万元比上年同期2548万元增加905万元增长35.52﹪,累计支取24228万元现有余额4153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取增长主要因素是新购住房较多,新系统上线后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增加。

3、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

严格执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贷款三级审批责任制,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借款人的住房面积、年龄、家庭收入、信用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贷款金额,规范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担保操作程序,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及相关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办理。截止2012年8月发放贷款255笔,金额5013万元,比上年同期5689万元减少676万元降幅11.88 ﹪完成计划8500万元的59﹪。累计发放9876户、累计发放额53668万元。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有效地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购、建住房的支付能力,对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陆良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分中心高度重视贷后管理,通过协调参缴单位,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有效措施,严防贷款呆坏帐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贷款风险。为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强化贷后跟踪管理,采取提前电话通知,专门上门催收,请贷款人所在单位协助催收等办法,加大贷款催收力度, 取得很大成绩。截止到2012年8月回收贷款34714万元,贷款余额18954万元。逾期贷款18万元,逾期率1‰。

一 住房公积金制度概述

1. 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

住房公积金 ,是指国家机关 、国有企业 、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 (以下统称单位 ) 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

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 。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对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住房制度 ,加快了城镇住房建设的步伐 ,实现住房商品化 、社会化 ,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 ,改变着职工住房消费观念 ,建立新的住房建设融资渠道 ,逐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二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现状与问题分析

1. 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 。由于企业改制 ,有些企业处于倒闭的边缘 ,没有力量开展这项业务 。身份不同待遇不同 。即使同一单位内 ,对编内职工和编外职工也有所区别 ,城镇非公有经济组织很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

2. 投资手段单一 ,未能有效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我国目前“低进低出 ”的利率制度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得公积金余额不能达到保值 ,而增值上渠道的单一性又无法使公积金的资金在短期内得到快速增长 。随着国企改革力度的加大 ,国退民进 ,大量职工改变身份 ,临时 、短期 异地就业十分普遍 ,目前这种状况 ,指望民营和私营业主主动缴交住房公积金是不现实的 。面对储蓄投资的多样化选择 ,公积金这种被动 、消极式的融资方式也将越来越难适应环境的变化 ,公积金政策的优势也将逐步弱化 。

3. 风险防范压力大 。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性强 ,涉及面广 ,由于发展时间短 ,经验不足 ,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中心自身管理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或违规操作导致公积金的风险 。行政风险指政府运用行政手段 ,强行挤占 、挪用住房公积金而造成的公积金风险 。另外 ,有些情况是由于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足以承担所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 ,因此产生的住房公积金风险 。

4.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目前 ,以挪用住房公积金或以住房公积金为抵押从而骗取贷款的案件却屡屡出现 ,涉案数目之大令人触目惊心 。利用职务之便 ,或监守自盗 ,或内外勾结 ,使住房公积金陷入风险之中 ,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成为高危职务 。如 :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 ,利用职权多次向银行作抵押贷款 ,涉案金额达 1. 2亿元 ,用于境外豪赌 。可能的原因是机构设置不规范 ,内部管理控制不严 。没有实施细则 、操作流程不规范 ,各项措施不配套 ,内部监控机制缺失 ,管理手段比较落后 ,考核目标不清晰 ,考核措施不具有可操作性 。

三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策建议

1. 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 。严格限定住房公积金享受群体住房公积金制度必须针对低收入阶层 。将广大中低收人职工纳人住房公积金体系符合我们建制的根本目的 ,同时也是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 。加大个体工商户 、自由职工者 、进城务工人员的建立力度 。首先 ,降低准入门槛 。针对农民工工资低以及非公有企业本身的不稳定性等特点 ,首先要“低门槛进入 ”,在缴存基数 、缴存比例都应与城镇职工有所区别 ,要让农民工及非公有企业承担得起 。二是 ,完善管理办法 ,拓宽使用范围 。允许他们在外地 (尤其是户籍所在地 ) 购建自住住房时 ,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后 ,分步实施 ,逐步到位 。在个体工商户 、自由职工者 、进城务工人员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全新的事业 。

2. 改革现行住房公积金的投资策略。首先 ,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必要增强投资基金的功能。第一 ,住房公积金增强投资基金的功能有利于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投资基金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资金增值方式。其次 ,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投资基金功能是可行的 ,通过增加投资基金的功能 ,必然要寻找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 ,从而利用其具备专业知识的优秀团队 ,运用智慧的投资方式使资金安全增值 ,降低管理成本和交易费用 ,也可实现规模效益 ,最后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两类基金属性可以有机结合 ,管理部门只要根据市场制定投资的比例 ,及时调整资金的分配 ,减少闲置资金 ,提高资本利用效率 ,就有实力提高保障能力。每年提取收益的一部分投入廉租住房的建设 ,就能解决更多的住房困难。

3. 建立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体系 。

①加强对借款人信用审查 。借款人是否具备借款资格和还款能力是产生信用风险的源头 ,因此加强贷前审查工作尤为重要 。

②加强抵押物贷前审查工作 。对在建房要坚持跟踪审核 ,即审查开发商房地产开发资质 ,审查开发项目建设资格 ,跟踪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 。

③大力发展政府担保制度 ,积极探索保险制度 ,对借款人在还款期内预期收入降低无力还款时 ,由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或部分款项 ,将公积金管理机构承担的风险分散为担保公司与保险公司多家承担 。

④加强中心内控制度建设 。结合公积金贷款业务自身的特点 ,制定实施细则 、规范流程 ; 其次 ,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 、内控机制 ,并要坚持落实到位 ,不宜随意简化手续 、缩减或合并操作程序 ,也不宜一人多岗 。

⑤增加贷款品种 ,化解政策风险在还款期间突然出现变故 ,造成借款人偿还贷款困难的 ,应该允许借款人修改贷款合同 ,通

过变更借款人 、抵押物或延长借款期限等方式 ,帮助借款人缓解还款压力 ,化解贷款风险 。

4. 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机制 。

①公开信息 , 增强社会监督职能 。定期接受市人大 、政协检查指导 ,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 ,开通了住房公积金网站 ,向社会提供了公积金政策咨询 、业务查询等服务 。

②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制定严密可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 、操作规程等配套制度 ,作到分工具体 、权利义务明确 ,做到人人有目标 ,有责任 ,考核有依据 。

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范文3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中图分类号:TU113.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住房公积金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失去城镇住房体制身体市场体制转轨,体现住房公积金分配货币化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是通过法定强制征缴,存入个人账户积累的制度。

住房公积金面向城镇所有职工,覆盖面最广、最具普变性,且是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一种利民政策,住房公积金是通过政府免税、放贷低息、单位援助、个人统扣的方法,累积职工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广大职工群众可以从缴存后申请贷款,让中低收入的家庭也能通过商品化的购房渠道自行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应积极身体住房保障功能拓展。

一、住房公积金缴交的强制性法律地位和覆盖面

1、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及效益较好的国有集体企业局面,采取有力措施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类城镇企业及个体职工覆盖住房公积金制度。要统筹运用资金,让住房公积金流通看场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提高使用效率。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有必要的,为职工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减少住房分配制度的负担,要建立面向全社会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制就要建立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政策。

2、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不同层次人群住房消费的支持作,创新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满园,为需要支持的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加大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区域间的互助功能。城镇职工家庭收入水平不同,解决住房问题的互补要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在已往的住房制度设计中形成了以解决居民住房产权为主的政策思路,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住房公积金制度等都是以支持购买实物住房为主。

3、为避免出现在借住房公积金之名实行逃税的行为,要对住房公积金缴交实行严格上限政策,有效控高保低,特别是要避免垄断行业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避税,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不高于职工工作所在地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在缴存比例的确定上避免大幅度灵活性和随意性,不得低于每月工资收入的5%,也不得高于12%。今年新疆又对缴存基数的调整重新修定,广泛征求意见,有效的避免职工的收入差距。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职工住房建设改善住房条件的方式

1、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是为了更好的支持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利用住房公积金积累及政策性融资解决中低家庭购房,为广大城镇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息2004年由州、市中心机构调整以来,巴州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达14.8亿元,解决了10554人次的购买住房资金困难,实践证明十几来的发展是住房公积金为失去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增强职工住房商品意识和住房消费观念,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培育和发展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帮助广大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作为房改的重要配套政策,在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实施住房分配货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发展势头强劲,对改善广大职工住房条件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以互为基础,提高缴存人的购房支付能力。谷底制度建立,为提高广大职工家庭的购房支付能力,住房公积金也因此成为国家以货币形式向每个职工个人提供最基本的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小户型的贷款倾斜政策,确立了新的住房消费模式。

三、发展政策性住房金额实施多种优惠政策

1、政策性住房金额实施多种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贷款。要用足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住房公积金应惠及所有缴存个人,对于支持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减免各种费用,更要加大支持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覆盖面,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一这面积标准以内的住房能力。

2、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地方房价的联动机制,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实际购买力的住房保障度。把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房价及基本住房面积挂钩,实行一定程序的缴交浮动。随时了解和掌握住房消费能力水平。

3、加强监管,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让缴存人放心。接受社会监督,随时把握归集和使用情况。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规定统一的信息报告和报表格式,定期向社会和广大缴存职工公布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收支使用情况,投资收益的分配、保值增值情况及重大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四、住房公积金在发挥住房保障作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更好的完善工作

1、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互助发挥中还不充分,资金使用率偏低,沉淀资金较多,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与地区经济发展尤其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密切相关,在城镇职工高低收入差距较大、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由于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和畅通渠道不足,导致资金使用效率总体不高,地区间差距较大。

2、缺乏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与保障机制。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互资金,是广大缴存人的长期积累,如果出现欠债不还,贷款风险就会转嫁到所有缴存人身上。

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范文4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历史作用;发展;完善;建议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出现与发展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其借鉴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以职工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形式,来促进居民的住房供应,同时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使得住房供应由国家负责转变为单位、个人负责,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在全国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求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政策法规,以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全国城镇居民普遍住房困难和形成以房地产金融市场为基础的心的住房体制进程中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历史作用

(一)建立了职工个人住房资金专户积累机制

2008年,全国共有7745.09万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很多职工已经养成了为住房消费进行长期和专项储蓄的习惯。

(二)促进住房金融发展

随着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公积金贷款购房成为金融住房贷款领域的一支主力军,尤其在大中城市及公积金制度发展完善的地方,公积金贷款成为白领阶层贷款购房的主要形式。

(三)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随着公积金归集总量的提高,居民的住房条件也日益改善,居民的平均住房面积比以前都有较大的提高,这可以从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突飞猛进来体现。现在,中国的房地产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产业,也从一方面体现了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当然,这一切都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的。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也是适应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

以太原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为例,2011年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完成住房公积金52.6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63%,与2010年相比增加9.68亿元,增幅为22.54%。截至2011年年底,太原市共有6711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制人数100.08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94.75亿元。同时,2011年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也猛增,全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33.74亿元,占同期归集额的64.12%,与2010年相比增加21.58亿元,增幅为177.47 %。截至2011年年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09.72亿元,提取率为37.22%。2011年,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025户,发放金额10.22亿元,创历史新高,与2010年相比增加3.27亿元,增幅为47.0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亿元的146%,当期个贷率为19.42%。其中,当年办理项目贷款42个,发放贷款5.02亿元,是近年办理项目最多的一年,较好地满足了职工购房的刚性需求。截至2011年年底,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8630户,发放金额44.58亿元,贷款余额25.64亿元,个贷率为13.86%。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中国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中是一件大事,使得住房供应由政府包揽转向基本由市场提供。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该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改善,使其在不断解决职工和居民住房问题、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和居民的住房条件方面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

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与完善应首先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础工作入手,本着平稳过渡、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调整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条件来改善公平性,通过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实施来提升效率和内部风险控制能力,通过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来提高体系运行的效率、透明度和可监督性,通过体制和机构的创新来强化风险抵御能力,促进与公开资本市场的衔接。

(一)保留住房公积金的强制性和义务性

对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加大执法和惩罚力度。未来可以考虑转为半自愿性质,可更加灵活地规定个人和单位缴纳比例和最高额度。

(二)突出住房公积金的专属性

制定政策来确保公积金的专属性。保证公积金不被用作其他用途,如医疗、养老等,保证公积金用于住房的专属性。

(三)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公益性和在住房保障中的支撑作用

住房公积金可以为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提供融资,但要保证不损害缴纳人的利益。以有偿贷款融资的形式来支持住房保障,而不是直接财政划拨,才可能较容易得到社会支持和缴存人的谅解。

(四)发挥公积金的外部作用,促进实现节能节地的经济发展目标

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短缺,为保持社会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各产业部门都应坚持节能节地的科学发展观,房地产市场尤其如此。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政策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直接或间接地促进节能节地的经济发展模式。由于公积金制度带有较强的金融政策性和财政补贴政策特性,因此其对节能节地经济发展模式的支持更大程度地体现在间接层面。

(五)提升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水平

在全国中心的调度运作下,沉淀住房公积金的投资可以更加专业化、多元化。现行体制下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不仅是资金使用上的异化,等于以极低的成本为财政资金提供融资,也导致收益率过低,缴存人不满意。

(六)从缴存和使用两个环节提升住房公积金的公平性

住房公积金的“公平性”不够突出是当前运行中最为社会诟病的地方。要从缴存和使用方面同时加强和改进。从中长期的角度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运用管理要脱离和分开。

(七)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机制要改进,要更加专业化和负责。

三、结语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在未来改革与完善的过程中,我们要珍惜并尊重历史,充分珍惜和利用好住房公积金现有非常良好的群众基础与物质资源,这是难得的中国特色,在国际上也受到了肯定。同时,各方面利益都要照顾到,尤其是住房公积金缴纳人的利益,在公权和私权、公利和私利之间实现平衡。短期稳妥,但也要考虑长期效率。规则要简单明晰,运营透明,成本透明。在确立改革大方向后逐步摸索,先易后难,照顾各方面利益,稳妥前进,在试点改革、阶段调整和不断完善中找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公积金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350号)[Z].2002.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Z].2007.

[3]卢飞.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与运营模式分析[J].集团经济研究,2007(02X).

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范文5

关键词:经济金融;住房公积金;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9-0033-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9.08

由于住房资金需求量很大,构建住房公积金制度以积累住房资金,从而提高职工购买住房的能力。国外住房公积金模式可分为强制储蓄型和合同储蓄型。强制储蓄型是通过国家法律和行政规定等强制性手段,要求雇主和雇员将雇员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存入指定机构,该机构以优惠贷款方式支持雇员住房消费,比如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合同储蓄为借贷双方通过契约筹措住房资金,日本的邮政储蓄模式和德国的契约模式都属于合同储蓄模式。中国1991年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1999年4月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2002年曾修订过一次,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已启动第二次修订工作。除对住房公积金的用途进行调整和强化监管外,还应当积极推进管理体制的改革。由于上海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比较规范,公积金数据的信息披露比较全面,以上海市为例能较好地分析我国当前公积金管理状况。

一、住房公积金运行基本情况分析

从1991年上海市在我国率先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至2011年已经运行21年,上海市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499亿元,累计归集公积金3150亿元,2011年末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450.2万人,累计为156.4万购房户发放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制度为支持城镇职工购房取得一定的效果。

(一)公积金对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贡献较小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为职工积累购房资金来源。我国经济呈长期稳定高速增长,职工收入逐年稳定增长,住房购买力不断提高。但从住房公积金归集购买力,即公积金归集与商品住房销售额比重看,在1997年达到最高的27.64%,而在2004年下降到7.71%,依靠公积金归集资金难以积累住房购买能力;从住房公积金使用购买力,即公积金提取额加上贷款与商品住房销售额比重看,在2000年达到最高的33.8%,而在2004年甚至下降到9.78%,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没有成为购买住房主要资金来源。住房公积金存款低利率政策,导致公积金对住房购买力严重贬值,职工收入的倍增都没有赶上房价上涨。在现行住房公积金体制和政策下,公积金对解决职工住房难有较大贡献。

(二)职工公积金购房能力下降

住房公积金归集21年,对于个人累计缴存将逐年增加,对住房购买能力必然是呈上升趋势,应当成为职工购房的主要资金来源。但职工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购买力,即人均累计缴存公积金与90平米普通住房售价比,不仅增加非常缓慢,而且在2004年、2007年、2009年和2010年反而下降,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额很难赶上房价的上涨,缴存购买力到2011年仅5.78%。对于仅能够惠及部分缴存人的公积金贷款,按照当年户均贷款购买90平米普通商品住房,在1999年达到30.17%以后,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到2004年仅为17.04%。近年来有所增加但也一般都在三成以下,职工依靠住房公积金缴存离买房距离偏远,而依靠公积金贷款也难圆买房梦。

(三)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少数人受益

即使不考虑公积金缴存的退出人数,公积金贷款受益人数占缴存人数的比重也很低。从公积金贷款受益率,即当年公积金贷款人数与缴存人数比重看,2002年达到3.96%高点以后,出现拐点逐年下降到3%以下徘徊,在2007年和2009年,由于房价大涨出现两个公积金贷款购房高点,最高为5.05%。从贷款累计受益率,即公积金贷款累计人数与缴存人数比重看,在2009年最高达到37.47%后,出现拐点并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由于公积金贷款存在同一人多次贷款,以及存在公积金缴存人退出群体,因此贷款受益率尤其累计受益率将更低。从住房公积金体制运行21年以来,公积金缴存人大多数没有获得公积金贷款,多数职工仅仅是住房公积金廉价资金的提供者。

二、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分析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类似于强制储蓄型,是政府用强制手段筹集住房建设和职工购房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具体从事住房公积金的行政管理、存贷款审批和管理、风险管控、资产保值增值、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和管理等业务[1]。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缴存职工存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归集资金除了发放房贷,资金的主体留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主要投放在国债、银行存款等安全资产,资金流动性仅是以城市为管理单位,采取自我循环的封闭管理模式。住房公积金为了低贷而实行低存,增值收益用于建立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和建设廉租房的补充资金。

(一)公积金没有强化惠民的定位

公积金对职工住房贡献较小,是因为对公积金性质没有强化惠民的定位,留下了对缴存人不公平性的制度隐患,阻碍缴存人参与公积金的积极性,因而制约了公积金规模的扩大,导致公积金对住房保障效果较小。由于制度安排没有从缴存人利益出发,因而对存款利率定得非常低,严重低于资产价格上涨幅度,甚至低于通货膨胀率,处于不断贬值的状态,而且对提取公积金设置了很高的门槛,广大职工看着自己的公积金在不断贬值无能为力。由于住房公积金规模没有迅速做大,而且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风险管理水平也不高,导致住房公积金大量闲置在银行。据2008年末全国数据,公积金存款余额12116亿元,贷款余额仅6194亿元,存贷比仅51.12%。由于住房公积金在客观上没有惠及大多数缴存人,如果说合理避税对高收入群体参加公积金还有一点吸引力,而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甚至把公积金看成政府的收费,住房公积金在不断贬值下成为缴存人的捐款和奉献。

(二)公积金所有人的权益分离

公积金积累资金购房能力难以提高。这是因为公积金所有人权益没有得到重视和保护,所有人的公积金缴存人与管理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存在权利倒置,管理人对公积金实质上行使了金融企业法人的权力,而所有人对公积金归集、运用、收益的制度和管理中没有任何话语权,管理人不可能会对缴存人尽责的动机。一是公积金所有人对管理人缺乏约束。公积金怎么用、贬值怎么办、风险怎么防等,成为与公积金所有人不相干的事。比如,管理人拟大量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据住建部2010年在28个城市启动试点,申请贷款额度共约493亿元①。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本无可厚非,但未见管理人对支持保障房的公积金保值增值的论证,也未见管理人在贷款风险防范任何的制度安排,反映了管理人对公积金只能是从自身需要来考虑,不会顾及到公积金缴存人的意愿和利益。二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利益主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住房行政部门的人,与住房行政部门存在上下级和利益共同体的关系,住房公积金由住房行政部门制定政策(立法规),而公积金中心既是监管人又是经营支配人,实际上形成了立法、监管、经营一体化,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公积金的利益主体,公积金成了管理人低成本集资的小金库。如果说我国基本制度难以分离立法与监管,那么就必须分离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与经营,否则,对于住房公积金出台的任何制度,都将会有利于公积金管理中心而有损于公积金缴存人。如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没有新的制度安排,就不会改变公积金缴存人资金不断贬值的状态。

(三)公积金保值增值与风险防范

现行住房公积金体制下,公积金面临不断贬值的风险,基本不存在增值的可能,防范公积金的案件风险,控制公积金的投资风险,是当务之急。公积金不能增值就难以做大规模,而风险原则也将减少对中低收入群体的贷款,从而制约了公积金发挥对广大缴存人住房保障的作用。一是对公积金管理人缺乏必要的制约。近年来,发生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分中心原主任刘毅腐败案、云南省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王琼英腐败案、河北保定3亿元住房公积金被挪用等事件。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对公积金的统一监管,强化对公积金中心负责人的制约,积极消除属地化监管的弊端。二是公积金利率机制偏向高收入群体。实行低成本吸收存款和低利率发放贷款,按照贷款风险管理对偿还能力的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应当优先高收入家庭,而当前高房价又使低收入家庭买不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了高收入家庭的特权。广大低收入家庭公积金存款在不断相对贬值,而少数高收入家庭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形成低收入家庭补贴高收入家庭的“逆向”机制。三是对公积金防范风险应当是重中之重。由于对公积金的管理不够严密,出现了个人利用公积金贷款炒房的现象,给公积金带来较大的风险。有人提议对闲置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进入资本市场实现增值。笔者认为必须禁止公积金进入资本市场,不仅因为资本市场还缺乏良好的市场环境,而且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不具备合格人主体性质,并且公积金存在委托人和受托人职责不清的双缺位,进入资本市场必然会遭受重大损失。

三、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离不开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性质定位。可以归纳为三种主要观点: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承担好监管职能,并拓展信贷管理和资金营运等金融职能;二是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位于政策性金融机构,改变目前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事业单位”性质,将其发展成为吸收公积金存款、直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金融机构;三是剥离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所具有的经营职能,使之从金融机构转变为一个纯粹的不受部门利益牵制的监管者,将运作交由有信誉的专业公司承担[2]。第一种观点将强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管与经营职能,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弊端将进一步放大。第二种观点是弃本求末,既要再组一个建新的公积金监管机构,又要强人所难把公积金管理中心转为金融机构。第三种观点比较符合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笔者建议对公积金专业管理可以交由承办银行,这样既体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延续,又利用银行资金经营和风险管理的专业能力,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风险控制。

(一)强化住房公积金惠民的定位,努力扩大公积金规模

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用于职工自住住房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方面,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转变。但改革的出发点是要强化住房公积金惠民的政策定位,保证公积金缴存人资金的合理回报,以促进住房公积金规模不断扩大,成为职工住房筹资渠道的主要来源。一是公积金存款利率应当高于资金的市场利率。由于公积金具有个人强制储蓄属性,而且公积金存款具有明显的长期存款性质,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惠民出发,就应当给予公积金存款较高的优惠利率。建议公积金存款利率必须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可以适当高于同期长期债券利率,并对公积金存款利率设置保值的最低保障线,这样可以促进居民参与公积金的积极性。二是由政府对公积金贷款提供补贴。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的资金补贴,不应该来自公积金缴存人,公积金不应当定位一些人补贴另一些人的“互助基金”,更不是低收入者补贴高收入者,而应该是由政府财政贴息的“普惠基金”,以及政府规定承办银行对公积金贷款的合理让利。建议政府建立住房保障的专项基金,对公积金贷款利息进行补贴,优先资助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

(二)分离公积金的监管与经营,保护公积金所有人权益

住房公积金参与者及利益关系中,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银行、缴存人三方,公积金管理中心代表政府的政策监管,承办银行提供公积金的金融服务,缴存人是公积金的所有者和受益者。因此公积金体制改革的关键点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成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而是分离对公积金经营管理的职能,这有利于履行对公积金的政策监管,更好地保护缴存人的所有者权益。一是要分离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与经营职能。应当创新住房公积金运作体制,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门承担公积金的政策监管职能,将公积金的经营职能分离出来交给承办银行,与承办银行不再是资金的委托管理关系,转为公积金缴存人与承办银行的委托管理关系。二是明确对公积金缴存人服务的定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公积金的政策服务,负责对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资金运用审核,对承办银行的公积金经营进行监管;承办银行承担公积金的金融服务,负责对公积金账户设计、记息和结算,为缴存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等金融服务。在对公积金缴存人提供服务的制度设计上,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承办银行应当是相互制约关系。比如,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来自财政贴息和银行让利,就可以设计成公积金中心与承办银行的相互制约和博弈。

(三)转移分散公积金管理风险,保障公积金保值增值

住房公积金体制改革的难点和重点目标,应当着力于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以及转移和分散公积金管理风险。一是促进公积金保值增值。要保障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缴存人的高回报,也决定了公积金应当交由承办银行经营。因为缴存人的高回报意味着公积金的高风险,如果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营公积金,或者是对公积金进行高风险投资,很可能造成公积金的重大损失;或者是由于受到资金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的限制,将公积金存入银行成为资金的二手中介,难以为公积金缴存人提供较高的利率。而银行具有较高的资金专业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能够支付缴存人较高的利率和承担较高的经营风险,比如银行理财产品就向客户支付了较高的回报。二是转移公积金管理风险。市场原则是利率高存就应当与高贷、高风险匹配,建议分离公积金存款与贷款的资金联系[3],将公积金风险转移到承办银行,实现公积金运行风险的可控,保障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分散公积金管理风险。对公积金由各承办银行管理也有利于分散风险,公积金缴存人与承办银行是特殊委托关系,公积金存款属于承办银行的负债,进入缴存人个人的专用银行账户,政府委托银行承办公积金贷款,按照商业房屋贷款的风险管理程序办理,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应当与缴存期和缴存余额挂钩,承办银行给予适当和合理利率折扣。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或者初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贷款利率可以分档次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

参考文献:

[1]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住房公积金分会.住房公积金制度定位和管理体制研究[J].中国房地产,2010(10):115-118.

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范文6

关键词:公积金制度;现状;展望

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1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现状

为了深化城镇住房改革,切实解决和改善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1991年借鉴了新加坡的经验,我国在试点城市推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国务院从1994年起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为全国统一制度,并在全国各地政府推广和执行。国务院于1999年4月3日,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成为了各地政府制定当地相关管理办法的依据。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不断加快,国家的住房制度改革也在继续深化,我国的城市化趋势日益增快,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2012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8%左右。随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兴旺,国家的住房金融体系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中,特别是由于当前我国的城镇居民收入参差不齐,相互间存在着较大差距,贫富较为悬殊,这导致了住房金融体系的政策性调整作用日渐加强,社会影响也就越来越大。最近,房地产行业的热钱过于集中,导致房屋价格的上涨速度非常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发放规模也越来越大,从最初的几万元提高到现在的几十万元,其使用频率也越来越高。但是,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的同时,其潜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在不断的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关系着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团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提高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的同时,还需要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防范贷款风险作为工作的核心来认真对待,常抓不懈。

1.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核心是住房公积金制度

政策性住房是国家采取优惠的利息、税收等方式为特征,为了保证中低收入居民有能力购买和租用住房而进行的融资活动,也称作委托性住房金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强制执行的,采取的是国家政府主导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政策。我国的公积金制度有如社会保险制度一样的福利性和强制性,由在职人员和单位以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储备金。在职工购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或退休时可以提取使用,这些资金都是归职工个人所有的。我国目前制定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步伐,进一步推进房改制度的实施执行,从而使职工的居住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日趋提高,贷款规模也不断扩大

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统一标准的,由原来的职工基本工资调整为职工工资收入,缴纳比例也提高到了职工工资收入的12%,而不再是公积金制度实行之初的3%,上海市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了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全国各地贷款规模也不断扩大,以青岛市为例,截止2010年末,已经累计向全市147153名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48.45亿元,贷款余额160.75亿元,比年初净增28.23亿元,增长21.3%;贷款资金使用率已达81.3%。

3.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趋体现

我国新的城镇住房分配制度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广过程中,得以顺利的完成改革,城镇居民突出的住房矛盾得到缓解,居住水平有较大改善。在我国,职工个人对住房公积金具有绝对所有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缴存职工的退休生活。但是,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在近几年发展迅猛,商品房价格飞速上涨,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规模和业务量也相应的不断扩大和增加。随着贷款规模加大和贷款时间的推移,贷款的风险也不断变大,使得我们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研究和管理问题越来越关注。我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长,在国家和地方政策、运行体制、借款人信用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我们也能够对这些风险有正确的认知,既不能过分小心和谨慎,影响或者阻碍住房公积金的运行和发展,也不能忽视风险存在的可能性。为了保护所有职工的切身利益,需提高和加强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能力,对维护我国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稳定、促进个人住房消费的正常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展望

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管理和防范的研究方面,国外已经非常成熟。而国内,虽然相关的论文比较多,但深入的研究还很欠缺,多数还基本停留在引进和介绍国外的理论上,缺乏在实用性上的研究和探索,缺乏对我国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违约风险具体实际情况的专门研究,所以目前十分迫切和重要的就是认真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和具体情况来对我国公积金抵押贷款违约风险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目前国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应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之上,借鉴国外商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整合国内住房贷款风险管理资源的综合和科学利用,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风险管理内外两个环境入手,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分析我国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其结构因素重要度的测算和分析,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内外部管理方面,如何建立一套较为系统的防范、减少及化解贷款风险的方法和体系,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贷款风险管理方面提供有益启示和借鉴,来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营,发挥公积金政策性住房制度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是目前公积金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