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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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安全应急预案

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

在年汛期到来之前,按照县防指发2号文件精神,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战多灾,切实贯彻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指导方针,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乡党委、政府做到未雨绸缪,强化汛前准备工作的责任意识,以确保安全渡汛为目的,认真抓好今年的汛前安全大检查,尤其突出抓好水库、河道安全检查,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好防大汛准备。

我乡水库属小(二)型水库,从3月6日起,组织成立检查组,对该座水库进行安全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资金,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该库安全运行。同时落实了水库专人负责,防汛、通信、报汛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该库安全运行,编制好了水库防洪预案,该库承担500余亩耕地的灌溉任务。制定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水库日常巡查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成立了1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投入战斗。为年我乡安全渡汛打下扎实的基础。

河道清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3月6日—3月9日进行宣传发动,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动员,增强全民防洪保安全意识、环境意识、卫生健康意识,为实施河道突击清障大造舆论,确保宣传发动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在2013年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行地毯式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深化水利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市、乡两级部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我市水利水电安全无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及设施。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以及近年来出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重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使用、存储的安全管理及检测检验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进行演练情况;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作业过程中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因素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

1、水利工程建设。以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及小农水建设项目为重点,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高边坡、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施工。

2、水利工程运行。以中、小型水库(包括重点山塘),尤为小型病险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防汛责任制落实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库区安全警示牌的设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运行。以农村水电站为重点,对水能开发、项目审批、资质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包括:水库电站安全度汛措施;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水电站“双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警示牌的设置情况;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等重要设备检修、检测情况。

4、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的河段和采砂量较大的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通航、航道及航道设施和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河道安全警示牌的设置情况等。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山地灾害、水灾的防治。

6、水利旅游。主要包括:水利旅游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水利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水上旅游设施、船舶和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7、后勤服务。以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办公场所、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车辆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设备维护保养和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隐患排查阶段(2013年6月30日前):围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防汛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单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抓实。

2.要以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供水、农村水电、车船交通、防火防爆和水库旅游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全力做好受损后水利检查设施修复、重建工作,防范次生灾害和安全事故。加强水利工程监测和管护工作,保障工程安全。

4、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机制,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专项检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

5、针对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切实做好病险水库水电站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防汛安全责任制和度汛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6、开展以预防坍塌、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和规范施工人员劳动保护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小水电建设管理体制,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坚决治理乱采滥挖;结合防汛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度汛。

7、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二)隐患整改整治阶段(2013年7月1日至8月15日):针对第一阶段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整治。各乡镇、单位要切实做好隐患整改整治工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对重点区域和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到位。

(三)总结阶段(2013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各乡镇、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正措施和要求,健全水利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8月25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水利局。

四、职责分工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项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2、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相应项目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3、中小河流治理及相应项目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4、河道采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5、水利工程运行、小农水项目建设、水文测验、水利旅游、综合经营及相应项目勘察设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6、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运行、农村饮水安全及新农村建设改水项目、办公大楼、后勤服务及相应项目的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狠抓落实。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狠抓落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落实到水利重点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一个角落。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要不断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抓实隐患整改工作。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任务。各乡镇要围绕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电、河道采砂重点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确定隐患治理目标、措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完成。

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3

一是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市区、招远3个供水单元已开工建设,市区供水单元泵站、隧洞、渠道、管道等各类工程全面展开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890万元;供水单元已完成泵站征迁工作,完成投资2300万元;招远供水单元已完成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地面附着物征迁工作,完成工程管道安装8.6公里;蓬莱供水单元已审批立项,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工作;2个供水单元正在推进工程立项等前期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完成投资8250万元,解决16.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加快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其中5座已经省发改委批复立项;45座小型水库已全部开工,其中21座完成主体工程建设;7处重点河段治理初步设计已全部完成并上报,其中5处已通过省批复,1处已基本建设完工;招远市春雨防潮堤工程建设任务已完成,—荻沟防潮堤(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三是加快农田灌排工程建设。建成各项水利工程3570处(为年度计划的119%),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0.23万亩(为年度计划的112%)。

二、防汛准备扎实有效

一是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修订完善防汛预案。组织完成各类水库汛期控制运用方案、安全度汛方案、防洪抢险预案和河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建立起科学规范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机制。二是深入组织开展防汛大检查,全面消除隐患。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水利行业防汛大检查的通知》,对防汛检查内容、步骤、分工、时间等作出具体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按照“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面上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各县市区防汛工作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展、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防汛责任制落实、河道清障及水毁工程修复、防汛预案编制、防汛队伍组织和物资储备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严格实行防汛督导书制度,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整改工作现已全部完成。三是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强化抗洪抢险保障。组织各县市区整合现有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等力量和资源,建立健全县级防汛抗旱专业应急队伍,同时组织相关区域内乡镇、村建立了群众性抢险队伍,并按军事序列登记造册,落实到人;采取“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实物储备与号料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补充、更新防汛料物。全市组建了县级以上专业抢险队伍32支,并在防汛重点镇、村组建了群众性抢险队伍,共落实防汛常备队2.3万人、抢险队42.5万人;已备砂石料102.7万立方米、各种防汛袋388万条、木料3877立方米、抢险舟船73艘、救生衣1545件,并全部落实专人管理,以备抢险急需。

三、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市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展开,已创建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有关部门的分工,初步编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已完成4处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已完成6个列入中央和省补助的重点小流域治理项目,建成各类水保工程257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4平方公里(为年度计划的69%)。

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

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保护、加大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力度等措施,切实保障水资源安全。今年上半年,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以内,地下水保持采补平衡,水功能区达标率比2012年提高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非农业取用水户计划用水率达到95%以上;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50个,论证率达100%;查处河道挖沙、非法取水等水事违法案件50余起,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4

费县是“百湖之县”, 有大小河流123条,大中小型水库98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7座,小(一)型水库18座,小(二)型水库72座,塘坝等各类民营水利工程15000余处,总蓄水达5.3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4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0平方公里,全县水资源总量达12.3亿立方米。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要求,本着“除害兴利并举、生态景观并重”的原则,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情况

我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指导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工作中规范程序,严把质量,加快进度,加强管理,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止目前,有1座中型水库、33座小型水库全面开工建设,共动用机械300余台套,累计完成工程量140万立方米,投资1900万元。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水利、发展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等十几个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小(一)型水库由县里负责,乡镇协调配合,小(二)型水库由乡镇负责,县、乡两级层层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考核和新乡村建设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乡镇责任制和县直有关部门、水利技术人员包工程责任制,水利部门抽调52名同志组成了3个工作督导组和15个技术组,实行分乡镇督导和包水库技术负责,有效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科学规划,设计到位。全县7座中型水库计划今年完成1座加固主体任务;90座水库计划利用3年时间加固完成,其中2008年计划完成33座,小(一)型6座,小(二)型27座;2009年计划完成30座,小(一)型6座,小(二)型24座;2010年计划完成27座,小(一)型6座,小(二)型21座,计划投资26000万元。我们严格按照《山东省病险水库安全排查办法》,从2007年12月份开始,抽调县水利局所有技术力量,对全县小型水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逐座水库进行了现场会诊,查找问题,全面准确地查找出了水库存在的隐患,形成了详实的安全排查评价报告和实事求是的安全鉴定结论。并本着“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和“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的要求,对小(一)型水库委托市水利设计院设计;小(二)型水库由县水利局抽调40名业务骨干设计,并由7名高级工程师组成专家组,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分析论证,避免由于设计不合理造成新的工程隐患。经过两个月的紧张工作,完成了33座小型除险加固初步设计,为汛前完成水库加固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抓好了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县政府先后举办了 “全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培训班”和“全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技术培训班”,邀请市水利局副局长任广云等水利专家进行讲课,使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熟悉和掌握了水库加固工作的程序和工程施工技术要领,进一步提高了施工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

(三)落实“四制”,规范到位。我们严格执行《山东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临沂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注重加强“四制”管理,严格规范建设管理程序的落实。一是落实项目法人制。县政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经市水利局批复组建了费县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下设办公室、财务科、工程质检科、招标科、保卫科,县水利局局长任项目法人,同时下设6个水库项目部,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级干部任项目部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任副主任,水利局技术人员和水利站长任技术负责人;各乡镇政府也均成立了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由各有关乡镇长任项目法人,分管领导和水利站技术人员任技术负责人,形成了县乡联动、机制协调的工程建设网络。二是落实招投标制。招标前严格筛选具有水利水电三级以上资质或路、桥、建筑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参与公开招投标。对全县6座小(一)型水库,委托山东三阳水务招标公司采取最高限价、合理低价中标的办法,由纪检、检察、财政、审计等单位实施全程监督,保证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小(二)型水库由乡镇负责招投标工作,由水利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下发水库除险加固招投标的程序说明,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指导,择优级选择施工队伍,明确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以确保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三是落实建设监理制。全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成立一个监理部,委托市水利水电监理中心监理技术人员,实行捆绑式监理,进行流动巡查,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理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四是落实合同管理制。在确定施工企业后,县、乡工程建设管理处分别与各施工企业签订了施工合同,明确了工程内容,完成实现以及双方的权力义务。为加快工程进度,我们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备足备齐料物,坚持放水清障同时进行,坝前坝后同时施工,保质量,抢时间,争速度;对施工任务较重的病险水库,实行分区域施工,环环相扣,压茬进行,确保在汛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严格管理,建设到位。为确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我们严格按照病险水库加固标准要求,重点抓好了三个环节:第一,严把质量标准关。制定下发了《费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技术标准》,重点对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细则进行了详细规范,要求每个水库施工企业、技术人员、督导组成员、监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施工、检查和监督,明确责任人,确保施工组织合理,施工方法符合规范,工程建设质量控制体系健全。第二,严把材料设备关。对工程所需的钢材、水泥和石材等各种物料,严格监理考察认定后方可进场,从而保证材料质量。第三,严把工程验收关。验收实行审核制,每道工序必须完成设计批复的内容,经监理验收同意报批并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避免不按设计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现象出现,真正实现“整治一座、达标一座、销号一座“的目标。同时,加强了工程建设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所有工程档案资料分类归档并有专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管理档案的真实、齐全。

(五)健全机制,投入到位。我县对于小(一)、(二)型水库的上级补助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捆绑使用,目前,省市补助资金已按市里安排的计划落实到位。小(一)型水库不足部分有县级配套解决;小(二)型水库县里预拨部分建设启动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和受益村统筹解决。大力提倡和鼓励社会各界投资水库加固,积极推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多种形式积极筹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强化了资金和财务管理,搞好资金监督管理和审计,确保水库加固资金专款专用。

(六)强化安全,防范到位。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各工程建设项目部和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的度汛安全防范,正确处理工程进度和防汛的关系,对每处在建工程根据水库实际,制定了应急防汛方案,确保所有工程都能安全度汛。

二、水利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安委会《关于印发省水利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方案的通知》和市水利局《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意见》以及全省水利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我们立足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措施,狠抓落实,主要做好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4月30日市局督导组来我县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水库除险加固、在建工程度汛、水利反恐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按照市局督导组的指示精神,连夜召开党组会议贯彻省市通知要求,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费县水利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有关规章制度,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出发,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做到抓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相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积极行动,搞好自查。我们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结合汛前检查,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工程参建单位和企业,根据各自实际,本着“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的原则,积极行动,对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源保护地、水利旅游场所等重点部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详细的自查报告上报水利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局里组成督导组,加大督查力度,并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确保将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水利工程建设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以及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施工企业严格施工规范,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对施工机械加强安全管理和维护,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对小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千方百计、科学周密的搞好组织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时间服从质量、服从安全,抢时间、争速度,确保工程安全。二是水利工程运行方面,重点抓好大中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安排专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测和水雨情测报,合理调度控制水库蓄水。完善修订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积极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抢险料物。加强了大中小河道安全管理工作,抓好了5处水力发电站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工程运行安全。三是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方面,严格工程项目法人对在建工程度汛负总责,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层层签订了工程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工程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和险情应急抢险措施,并按权限分别报各级审批备案。各施工项目部均成立了工程度汛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对工程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做到工程监测有重点,巡回检查有记录,应急抢险有料物,安全撤离有秩序,确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

三、水利反恐工作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县各级部署安排,我们立足水利工作实际,积极做好了水利反恐怖应对工作。

一是健全水利反恐怖领导机构,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反恐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水利工作特点组成水库工程组、重要堤防和闸坝组、水源地保护组、防汛指挥、水文监测组,制定严密的工作制度,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对重点工程部位的安全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三是制定完善《水利部门反恐应急预案》,水利局制定反恐综合应急预案,各水库管理单位制定《水库反恐应急预案》,并从实战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适时组织实施对重点水源地、水库大坝进行预案演练,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四是突出重点,严密防范,对大中型水库水面、大坝主体实行24小时巡查,采取每天水盆、水缸养鱼观察水库水质变化情况等有效措施,加强水源安全防范,组织水库管理人员在大坝设岗放哨、巡逻,严防爆破水库大坝等恐怖活动发生。对位置和环境比较复杂、受益人口密集的饮水水源地进行重点防范,采取定期化验水质、监测水源地保护区等措施,严密防守,严防水源地被污染,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五是加强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求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防汛期间实行24小时值守,一旦发现水利恐怖事件,快速反应,快速出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和处置行动。强化信息收集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党委政府和反恐组织机构,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

我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做了一定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水库除险加固方面,存在工程建设进度开展不平衡、个别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工程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等等。水利安全生产方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和健全,个别工程还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彻底排查和处理,在建工程度汛安全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度汛方案有待进一步细化。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市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督促各乡镇倒排工期,工压茬进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加强工程施工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程序,跟踪技术指导,严把工程施工质量,确保汛前完成3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二是进一步落实好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工作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在建工程的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好抢险机构、抢险力量、抢险物资储备等各项措施,确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

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5

一、助农增收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到6月,农民(2013年末农民人数35040)人均纯收入达182.5元,增收25元,完成目标任务50%。

二、交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交通公路建设完成情况

(二)交通运输安全指标控制情况

截止5月底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道路运输企业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道路养护工作确保了安全畅通,无任何安全投诉,各项指标均在控制范围内。

1、班线客运总发班:4983车次;

2、班线客运量:46563人次;

3、源头事故为零,无大量旅客滞留情况;

4、无任何运行事故,伤亡为零;

5、无一例旅客有效投诉;

6、班线客票总收入:985463元。

三、工作推进措施

(一)加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确保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成立了相应组织,加强对通村公路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三是规范程序,依法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四是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做好相关协调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施工环境;五是是加强日常监督管力度,确保进度和质量,在通村公路建设中继续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和合同制管、监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质量管责任,继续采取监管领导分段分片包干,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确保每条路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二)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截止5月,全县国道317线养护总里程132公里,县、乡、村道公路养护总里程572.487公里,县级(三级)公路79公里,乡级(四级)公路26公里,村级(等外级)公路467.487公里,全县4镇9乡和81个行政村,已基本实现了路面硬化。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为保障国道、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国道、农村公路管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公路管养护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农村公路养护办、建设管股、计划财务股、公路局为成员的管养护领导机构,负责全县公路养护管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规范化,根据《县农村公路管养护办法》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签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责任书》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反馈并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了我县的农村公路级级有人管,条条有人养。

三是加强路政和养护管,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1至6月初路政大队共上路巡查106天,巡查人员312人次,出动巡查车辆128车次;二是加强公路“五乱“整治。其中清、规范摆设摊点28处,清除沿线乱堆乱放19处,清障排障36处,清除乱设广告12处,清洗车场10处,沙场8处,清除沿线白色垃圾36吨,完善安保设施在冰雪路段设置警示标志23副,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1副,处案件5起,其中损坏路产6起,行政许可1起,挽回经济损失20760元;三是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共计清水沟杂物85公里、涵洞淤积物25座、隧道9座,清坍方1000余立方米,清除土埂减速带24道,清网兜200余立方,修复缺口挡墙18处,维修波形护栏534余米,修补路面1080平方米,回收防滑材料300余立方,加固桥梁10座,油漆涵洞台帽140延米,油漆急弯防撞墙导向标志100延米,新建4级路480米,新建挡墙7处,648m³,新增错车道3处,完成路基回填300余立方米。四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监督,今年上半年我局与各村签订养护协议81份,协议中要求养护人员坚持每天清扫路面、清捡白色垃圾,保持路面整洁,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确保过往车辆安全通行。

(三)加强汛期公路抢通保通工作,确保汛期安全通行

一是组织健全到位。建立了由局长张韩春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责任明确到位。明确了公路分局、运管所、养护办等责任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工作任务,做到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三是抢险应急预案物资贮备到位。交通系统各部门都相应制定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方案中对物资储备、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防汛资金、机械设备、抢险队伍等再次进行了优化组合,要求相关资源打捆使用,形成合力,统一调配,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目前已对9台装载机、1台挖掘机、2台运输车辆进行检修和维护,随时待命使用;已储备燃油4000升、装载机轮胎4只、发电机4台、现场照明车1台、编织袋2000条、圆丝500公斤、铅丝笼20个等应急抢险物资。五是汛期值班制度落实到位。交通系统各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防汛信息报告制度、公路桥梁日常巡查等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全力以赴确保汛期道路安全畅通。六是紧急抢险保通。6月5日晚8点40,g317线k175+900(破碉房棚洞出口处)出现出现塌方,塌方堆积体约240立方米,致使交通中断。接到灾情后,公路部门立即启动汛期抢险应急预案,迅速调集2台装载机、3台指挥车、4台运输车和23名抢险人员冒雨连夜开展道路抢险工作,由于夜色较晚山体飞石不断滚落,为确保人员和机具安全,抢险工作被迫停止,并在该路段设置了安全警示和标志。6月6日早晨6点30分,抢险人员再次赶赴塌方现场进行抢险,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努力,于早晨8点抢通塌方路段并恢复路面整洁和畅通。七是及时认真开展灾情统计并上报。2014年6月4日以来我县境内连降大雨,造成我县多个乡镇村道路不同程度受损,我局立即对受灾道路进行现场踏勘统计并上报。6月4日—6日县受灾道路共计12条,泥石流坍方4325立方米;塌陷挡墙683.05立方米;砼路面损毁375平方米;砼水沟损毁120延米;泥结碎石路面损毁105600平方米;河道及涵洞堵塞800立方米。共计需要抢险资金112万元。

(四)加强道路安全运输管监督工作

今年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攻坚年专项活动切实加强了道路安全运输管监督工作,确保了道路运输安全。

一是抓源头,强管。我局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组织辖区内的货运企业和办了营运证的运输个体户开会传达省州县会议精神。与辖区货运企业和业主签订治货车超载超限交通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180份,通过报社刊登声明清退办了营运证而又长期不来验审和签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的车辆3361台。加强对货运企业和业主思想教育,从源头上加强货车管,避免超限超载的发生。二是检查辖区内二级维修企业,严厉打击维修企业超范围经营,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二是抓路面、强管控。我局组织运管和路政人员协同交警在危关卡点长期值守,加强道路上超限超载客货车的管控,对违章车辆进行劝返,确保在辖区内无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营运。累计出动检查180人次,检查车辆2080辆次。

三是抓宣传、强舆论。我局安排县运管所和乡交管办在辖区内的十三个乡镇张贴整治公告14份,发放到货运企业和业主整治公告300余份,加强了社会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

四是抓安保,压事故。对县乡道安保工程我局采取政府采购,安排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的建设办法,已累计排查出的三米临崖临水的县乡道隐患共计11千米需安装路侧护栏,五月份进入安装,预计六月底前完成县乡道路侧护栏安装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对村道安保工程建设,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今年建设32个村的路侧护栏,现已完成32个村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出需安装路侧护栏的底数。计划六月底完成16个村路侧护栏的安装,8月全面完成。

五是抓村道路安全,强化制度管。一是我局《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办法》正在抓紧制定并报送县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及其人员职能职责。二是我局按照攻坚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加强对乡镇交管办督促检查,督促健全其职能职责,完善相关基础台账。三是加快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我局安排了专门人员协调电力、乡镇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上级交通部门在国道317线安装路面监控8处。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我县农村公路路线长、等级低。每年雨季都有大量塌方、水毁等自然灾害发生,公路工程保通难度大,资金难以筹措,资金缺口大。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紧紧围绕2014年政府6项重点工作目标,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快高速重点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和县、乡、村农村公路建设,加强现有公路的管和养护,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监督,力争全面完成交通助农增收工作目标任务。

(一)加快交通项目建设。一是加强高速公路协调工作,确保该项工程有序进行。二是确保以上各项在建工程及时推进,力争都在年底前完工。三是安保工程力争8月底完成。

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6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街道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大旱灾紧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抗旱行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省水资源管理办法》、《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市城市供水条例》、《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市乡(镇)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坚持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确保辖区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生态用水,实行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

1.4.2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3各社区、单位、防指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1.4.5旱情紧急时期,全街道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各用水单位和辖区居民应采取各种节水措施,尽量压缩用水计划,千方百计降低用水量。

1.4.6抗旱用水按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客水后主水和多水源多目标的原则进行联合调度。对主要水源地实行水资源调度令制度。

1.4.7各社区、单位要积极开辟新水源,实行限时、限量和分片、定点供水,对严重缺水并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社区,统一组织送水,确保人畜吃水不出问题。当地组织送水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上一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协调送水。

1.4.8灾害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

1.4.9各社区、单位应将抗旱救灾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发挥、武警、公安干警等的突击作用,共同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1.4.10抗旱工作各类信息实行共享。

2.预案的启动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全街道范围发生严重干旱

(2)一个以上社区发生特大干旱

(3)供水水源严重短缺。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流亭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抗旱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旱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针对重大灾害,可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3.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街道的抗旱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防办)设在街道供水管理站(白沙河北岸、双元路西侧),承办街道防指的日常工作。

3.2街道防指组织机构

街道防指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水利的副主任和分管城建规划的副主任任副指挥;街道党政办公室(街道应急办)、街道武装部、街道供水管理站、流亭派出所、边防派出所、街道社会事务办、街道宣传科、街道城建规划办、街道建筑管理科、街道环卫服务中心、街道市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流亭交警中队、街道机关服务中心、街道招商部、街道科技经济服务中心、街道农业经管服务中心、街道教委办、街道财政所、流亭交通管理所、流亭卫生院、街道园林站、街道安监办、街道各工作片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其负责人为成员。

3.3街道防指职责

按照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政府的指示,统一指挥全街道的抗旱工作;负责本街道的旱、灾情通告;负责抗旱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

3.4街道防办职责

街道防办是街道防指的常设办事机构,承办街道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掌握抗旱信息,研究抗旱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全街道的抗旱工作;统一调控、科学调度全街道水利设施的水量;监督、指导全街道的抗旱工作。

3.5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街道党政办公室(街道应急办)负责检查各社区、单位抗旱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旱情、灾情及救灾情况,协调落实吃水困难地区的送水车辆;组织各社区、单位、有关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抗旱救灾工作组,加强抗旱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负责全街道抗旱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街道供水管理站负责管理全街道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分配,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动态,上报水情、雨情及人畜吃水困难情况,指导科学用水、计划用水。组织实施辖区供水应急预案,确保辖区供水正常。

流亭派出所、边防派出所负责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出现的困难户的救助工作。组织灾情评估,汇总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救灾经费。

街道宣传科负责组织开展全街道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街道市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协调供电部门对防汛指挥机构、河道的照明用电及闸门启闭机设备提供电源,优先保证抗旱救灾用电的供应。

流亭交警中队负责开辟绿色通道,保证运输抗旱救灾物资的交通路线畅通。

街道机关服务中心负责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供应工作。

街道财政所负责抗旱救灾款项的筹措工作。

街道农业经管服务中心负责负责灾区农民进行生产自救和农田抗旱工作,尽量减少农作物损失;负责做好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工作。做好农作物结构调整的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流亭交通管理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的防汛抗旱安全工作;协助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流亭卫生院负责协调区卫生局,做好水源卫生检测及疾病的预防、预报工作,排查疫源,防止传染病大范围流行。

街道园林站负责做好山林防火工作。

各工作片负责本片各社区广开信息渠道,多渠道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协调帮扶单位加大抗旱救灾帮扶力度,重点围绕人畜吃水、增产增收等进行帮扶。

4.干旱灾害等级划分

旱灾按干旱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轻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旱和城市(轻度、中度、重度、极度)干旱。

4.1轻度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的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的比例在20%以下。

4.2中度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的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的比例在21%--40%。

4.3严重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的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的比例在41%--60%。

4.4特大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的人口所在地区人口的比例高于60%。

4.5城市干旱

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4.6城市轻度干旱

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4.7城市中度干旱

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低10%-2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4.8城市重度干旱

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低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4.9城市极度干旱

因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低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生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5送水工作实施步骤

5.1街道防指组织摸清人畜吃水困难的详细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

5.2街道党政办公室根据灾情,提出安排车辆送水方案,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实施。

5.3送水车辆按照“统一协调,分期派遣,重点支援,无偿服务”的原则,首先解决需远距离取水的缺水困难社区。

5.4送水车辆以行业为单位抽调,由街道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5.5农业抗旱要积极挖潜,广泛开辟小水源,充分利用各种零星水源和抗旱机具,确保高效经济作物的灌溉用水。

6.抗旱救灾工作要求

6.1社会事务办应协调供水管理站、农业经管服务中心等其它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及时上报街道防指。

6.2根据抗旱救灾的需要,街道办事处应及时拨出专款用于抗旱救灾。

6.3社会事务办、供水管理站、街道财政所、等部门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受灾情况,争取上级支持。

6.4为确保抗旱救灾工作指挥无误,各社区、单位应保证与街道防指的联络畅通,及时将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报街道防指。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抗旱预案

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和抗旱能力条件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防指办公室根据区防指制定的预案,每三年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报经区政府区防指批准并由街道防办负责管理。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对在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抗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5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防办负责解释。